党务公开范文(通用5篇)
一、党委成员分工
陈涛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党建、信访稳定工作。
奚永平同志主持节约能源办公室工作,分管经济综合科、节能科、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科工作。
马柱金同志主持技术改造办公室工作,分管科技科、技改科。
张留元同志主持工交生产总调度室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电力科、运行科、企业管理科和向上争取项目工作。
朱铭同志主持二轻公司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化推进科、招商引资、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工作,协助陈涛同志抓好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胡汉中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经信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收集、整理和编发经济信息。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平衡电力资源,申报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县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指导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出全县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五)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举行一次集中学习。
1、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
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教育培训计划
教育培训学习每半年举办一次
1、《国民经济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2、项目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五、党组织设置
金乡县经信局,下设机关党支部2个,党员总数33名。其中:在岗党员23人,离退休党员10人,其中预备党员3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
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完成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
党费收缴由局机关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金乡县党员党费收缴的管理规定,每季度收缴一次。
八、党员发展、管理情况
发展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20xx年我局有三名预备党员需要转正,两名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转成预备党员,计划再培养三名入党积极分子。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2.提出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主要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具体形式、范围和时限。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及电话等形式公开内容。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互联网、党务公开栏、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公告、简报进行公开。
(二)时间要求。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环境保护实行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1982年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于县政府;1989年7月改为环保局,正科级行政单位;1994年改为环保中心;1997年元月更名为环保局,正科级事业单位;20xx年6月机构改机革为政府序列正科级行政局;20xx年4月,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金乡环境保护局为政府序列正科级行政局,设置办公室(挂人事牌子)、财务规划科、法规科(挂监测站牌子)、管理科(挂污控科牌子)项目审批科。
目前根据实际工作环保局内设6个行政科室和4个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法宣科、科标科、污控科、生态规划科,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控中心、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各类在职工作人员56人。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
20xx年底单位共有党员29名,其中正式党员30名,预备党员0名,,入党积极分子4人,男22名,女7名。
二、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
姓 名 职 务 工作分工 联系方式 信访接待日
周建军 局 长 主持环境保护局全面工作 8721776 周一、周二
孟凡书 副局长 分管法规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控中心和监测站 8771862 周三、周四
苏怀清 副局长 分管污办公室(党群、政工人事)、财务科, 8771885 周五
王军利 副局长 分管污染控制科、审批科、污染物总量控制中心 8771861 周六、周日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建军
副组长:孟凡书 苏怀清 王军利
成 员:马开升 高志伟 殷利民 王猛 李 勇 陈卫国
袁海鹏 田 辉 张亚雷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联系方式
殷利民 男 环保局党支部委员
田 辉 男 环保局党支部委员
五、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保证党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xx〕29号)和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办发〔20xx〕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为全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原则和目标
1、公开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二是注重实效原则。三是改革创新原则。四是依法依纪原则。
2、工作目标:一是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二是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三是提高党组织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的本领。
三、公开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2、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3、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
1、公开方式。一是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时进行。党务公开内容必须处于醒目位置;二是发挥互联网作用,实行网上公开。三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公开。
2、公开程序。一是制定目录。针对环保局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二是实施公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三是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四是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3、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固定公开的内容一般1年更新1次,阶段性工作要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实施步骤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当前我县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六、监督保障
1、实行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2、实行预公开制度。
3、实行公开内容审核和送审制度。
4、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5、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
6、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
六、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年度 支部名称 金额(元) 使用情况
七、发展新党员名单
年度 支部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加入党组织时间
八、重大事项及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人 落实时间
九、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措施
风 险 点 防 范 措 施
1、建设项目审批、验收。
2、排污费征缴。
3、行政监察执法类(环保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
4、监测报告出具。
5、环保工程项目建设。 (1)、加大环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做好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
(2)、公开办理流程、公开举报电话、严格行政许可审查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资料关、上报关、公示关,实行“三责追效制”责任科室预审核查上报、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局领导签字盖章,必要时召开局党组会以集体研究决定公开行政许可时限责任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在《金乡政府门户网》行政审批大厅等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监督,避免暗箱操作。
(3)、公开排污费征缴标准,严把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及“一费制”并联审批关。
(4)、环保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现场勘察对周围环境提取旁证时要有当事人真实正式签字,其材料要相对公示接受监督,需要保密的要尊重当事人权利;环保违法案件查处严格程序,实行备案制度。
(5)、监测实行技术人员和总工签字审批把关。
(6)、环保工程量审核实施监理监管和工程指挥人员并联审批。
(7)、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十、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考核情况
姓名 职务 履职测评情况 述廉测评情况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评定档次
周建军 局长 √ √
孟凡书 副局长 √ √
苏怀清 副局长 √ √
王军利 副局长 √ √
十一、其他需临时公开的内容
为切实增强学校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和扩大党员创先争优的成果,把学校党委的建设与教育教学系统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市、区委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内法规为依据,结合党的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务工作,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二是上下结合,循序渐进,把握公开的程序,从严审批,考核、评估等工作。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三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学校党委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具体,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四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制定一中党委党务公开的制度,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适应客观形势发展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明确党务公开的适用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及程序。
(一)实施主体。学校党委及各党支部。
(二)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上,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予以公开,主要有:
1、党组织基本情况。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党组织领导成员基本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党员基本情况等。
2、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校党委召开重要会议和重要决策落实情况,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的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校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代表推选,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内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等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
5、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做好党员先锋岗的组织与落实工作。确定机制,贯彻落实听取、反映、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教职员工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守则》等廉洁自律规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廉洁教育进机关、进校园以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等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廉政承诺公开、述职述廉,年度民主测评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7、党组织或广大党员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三)公开方式
在公开形式上,按照简便、多样、实用的原则,结合学校的特点及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和公开时限,科学合理、灵活多样地确定公开方式。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将传统方式与现代化科技手段相结合。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采取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党内公开栏、校园网和单位内部网站设党内公开专栏、以及版报、电子显示屏、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一中党务公开的方式主要在校园网上,充分利用学校的信息化优势,搭好一中党委和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平台。
(四)公开时限
严格把控党务公开的审核工作,明确公开的要求与时限。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按照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内容,学校各党组织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向党员和教职工公开有关事项。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如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阶段性工作要分期公开,如党组织活动、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临时性和应急性工作要即时公开,如党支部重要决策、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员党性分析、专题民主生活会、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对于重大或者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进行公开。
(五)公开程序。
1.实施公开。学校党委及各党支部依照自行拟定的党务公开目录,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信息公开程序》(附件4)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或经党员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附件8)进行。
2.收集反馈。学校党委及各党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特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附件11)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反映人反馈。公开期间,可通过热线电话、专门邮箱、内部网上互动等形式,收集反馈信息,整理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或整改,同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对署实名反映情况的,应按照程序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
3.归档管理。学校党委及各党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附件15)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对于在网上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和定期存盘、备份。
三、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学校党委及各党支部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贯彻实施,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学校党委及各基层党支部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办公室,精心组织实施好党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一是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为例行公开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组织公开资料的过程,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附件5)和《荔湾区教育局党务信息公开程序》(附件4)的要求,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已列入公开目录但暂时不宜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党务公开目录条款。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党内事务的,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附件8)进行。三是特邀监督员制度。学校党委要依《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附件10)的要求,聘请本党组织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四是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学校党委要按照《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附件11)的相关要求,定期收集党员和特邀监督员对本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职能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和转办,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反馈处理结果,建立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台账。五是监督考评制度。参照出台学校《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6),按计划,完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一次的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或责任人,按《荔湾区教育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附件17)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做到会议专开,记录专用,档案专管。按规定程序即时公开,不断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调动广大党员教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成立党务公开专人监督,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完善管理体系。
工作进度参照局要求。
河北省人大会确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40名,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536名,二次会议以来,共有11名市人大代表出缺,相关选举单位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5名。
出缺的11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是:路北区代表团朱薪志,丰润区代表团吴庆余,迁安市代表团姜德果,滦县代表团于山因工作需要调离我市;路北区代表团张磊、黄文红、刘桂东,遵化市代表团赵山,迁安市代表团王全,滦南县代表团田俊民,乐亭县代表团周安海因涉嫌违法违纪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11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已依法终止;赵山的市人大会副主任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刘桂东的市人大会副主任职务依法相应终止,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相关选举单位补选的5名市人大代表分别是:迁安市人大会补选焦彦龙、王建伟,曹妃甸区人大会补选梁振江,古冶区人大会补选魏文忠,乐亭县人大会补选张进霜。
20xx年1月22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唐山市人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5名市人大代表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30名。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