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需要交考试承诺书(精选7篇)
为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在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学习期间,本人向学校学院郑重承诺:
一、树立诚信品质,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努力培养自己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坚韧不拔、严于律己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二、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背学术诚信行为,自愿接受学校有关纪律处分:
(一)在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若有学业造假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在各类考试、考核中,若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细则》处理。
(三)在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若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篡改研究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同意按《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遵守《四川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管理规定。
四、本人已认真学习和领会《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五、本承诺书由研究生本人签名。已授予学位或因故终止学籍研究生被追溯在读期间涉及的学术诚信问题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20xx.x.x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因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弄虚作假者,将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20xx年xx月xx日
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吉林省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相关规定,做好考前14天以上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吉林省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真实、准确。保证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进入考点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无“服药过检”行为,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每科考试结束前不离开考场,也不以任何方式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罚。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熟知国家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相关办法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等相关条款内容。
我郑重承诺:
一、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四、严格按照学校及各学科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录取各项任务。
20xx.x.x
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相关规定,做好考前14天以上自我健康监测,确保《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进入考点出示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真实、准确。保证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进入考点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无“服药过检”行为,遵守考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每科考试结束前不离开考场,也不以任何方式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为积极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要求,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规定,请研究生及家长严格执行,齐心协力共建平安校园。
1、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定,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组织活动离校外出,发生意外伤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禁用电器和炉具,不在寝室内使用蜡烛等明火,不乱丢烟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4、学校组织研究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集体活动,不听从组织安排,经劝阻无效而发生意外伤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自愿在校外住宿的,发生意外伤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6、研究生参与非法宗教集会活动、非法传销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研究生产生自伤、自杀行为的,由本人及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8、研究生如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或者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如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忧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及时告知本人指导老师、所属学院和研究生学院,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9、本承诺书有效期自学生入校起至毕业离校为止。
以上条款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会反复进行教育,要求研究生及家长做出保证遵守承诺,研究生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后果将自负。本承诺书请告知本人导师和家长。本人向学校承诺: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20xx.x.x
本人是参加20xx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央民族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中央民族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等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学校、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应试,不违纪、作弊。
4、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保存或传播与我校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保证应试过程不录音录像。
5、保证初试、复试过程中没有安排他人传递答案,没有无关人员在初试、面试现场,不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使用无线电通讯器材或其他高科技设备作弊,保证初试、复试后不向他人或通过其他渠道传播初试和面试内容等,如果出现上述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接受学校取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保证本次应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