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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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浔阳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和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龙山小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订了消防安全公开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相关条例、规定。
2.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3.自觉遵守《消防法》 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4.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学校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5.不在学校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6.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学校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主动向学校报告。
7.服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疏散演练。
8.严禁在校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酒精、鞭炮、炸药等)和使用明火。
9.禁止在校内吸烟、点燃蚊香。
10.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存放和使用超过 300W 的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饭锅、电吹风、无罩电风扇等);做到随手关闭电源开关。
11.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行政、教师、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这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教师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让每位老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到了实处。相信各位老师一定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一股合力,学校安全工作一定会稳妥有序地开展。
承 诺 人: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结合《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人:
日期:
我单位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调查整改活动的公告》的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了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要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安全四能力建设。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6、确保不违反规定的居民不得在建筑物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8、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
9、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防范火灾事故。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确保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大程度的消除火险隐患,本培训中心郑重承诺在租用期间有义务和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积极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的有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本培训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公寓内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乱动消防栓和灭火器;
4、不在培训中心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公寓内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并对破坏、盗窃、随意乱动消防设备、设施的行为主动向上级物管中心报告;
6、服从培训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物管中心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活动;
7、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丁脘、酒精、鞭炮、炸药等);
8、不在培训中心内使用明火烧水、做饭,焚烧书报、纸张等垃圾和其它物品;不在培训中心内吸烟和乱扔烟头;不使用蜡烛照明;
9、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在培训中心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暖气、电热棒、电热毯、电冰箱、电熨斗、电饭锅、电吹风、烫发器,超瓦数照明)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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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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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本人郑重承诺在学校期间有义务、有责任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消防安全事故愿承担相关的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的相关条例、规定
2、自觉遵守《消防法》和学校有关师生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3、爱护消防器材,自觉维护学校内公共消防设备、标志,不乱动灭火器
4、不在学校内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公共通道、走廊、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
5、主动制止破坏、盗窃、随意乱动学校内消防设备、标志的行为,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主动向校长室报告
6、服从学校及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
7、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液化石油气、酒精、鞭炮、炸药等),不使用明火
8、禁止在办公室点燃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存放和使用超大功率违章电器,按照“谁开谁负责关”的原则使用本人及班级电脑、电子白板、教学互动一体机等教学电器,节假日期间拔掉所有的电源插头。
承诺人:
时间: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责任人: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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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本学校的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班级全体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南淮市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标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
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切实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报警按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租。
承诺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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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和公共消防安全,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学校向社会郑重承诺:
1、切实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认真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严格火源控制。
6、切实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认真组织消防演练,增强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
承诺人:
时间: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项、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部门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三、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没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五、实行经理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六、结合本宾馆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七、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八、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九、发生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
日期:
一、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习惯。
责任人:
日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作为单位职工,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改变房屋结构,不破坏房屋内原有消防设施,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下班后,对房屋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方法。
以上系我本人做出的保证,我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将承担消防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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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维护职工生命和单位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三项报备制度,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三、按要求如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检查、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录入到消防户籍化系统。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标识,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月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和用气制度,不乱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不违法使用、存储、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对每一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有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七、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的防护装备,每月进行综合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演练一次。
八、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刊,告知全国每月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防火知识。
九、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承诺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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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
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
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
1.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
3.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
4.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
5.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
6.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
7.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承诺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