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精选35篇)
人们都知道老鼠、猫、蟋蟀三个是天敌,可有一本书见证了天敌变朋友的故事,那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还有个姊妹篇《塔克的郊外》,这两本书都是我最喜爱看的。
老鼠塔克、猫亨利、蟋蟀柴斯特三个好朋友结识在纽约的时代广场,当柴斯特回到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时发现一场灾难即将来临,美丽的草原就要被开发,便派知更鸟约翰去告知它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来帮忙。
约翰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它们,亨利听到朋友有困难时,便决定马上动身去帮忙,塔克来不及收拾“行李”就出发了。终于到了康涅狄格州,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柴斯特,草原上的小动物们为塔克和亨利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它们得知人类要在草原上建房子,动物们都担心失去自己的家园,都在为自己的明天忧心冲冲。
同样生活在这里的小女孩艾伦和她的小伙伴在草原上玩耍,她发现了亨利并把它带回了家,亨利当上了艾伦的家猫,听到主人每天从报纸上得到的关于大草原的新闻,都及时的通知了它的朋友们,塔克则每天在大草原上东游西逛。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动物们的家园被洪水淹没了。一辆挖土机的到来打破了草原的宁静,草原上的小女孩艾伦率领小伙伴为了能保住他们的乐园而积极想办法,塔克也终于想起该谈正事了。塔克把小动物们召集在一起商量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家园,终于聪明的塔克老鼠果然不负众望,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大家齐心协力为了这个伟大的事情忙碌着。令人讨厌的挖土机开走了,草原上响起了小朋友们和小动物的欢呼雀跃声。柴斯特为了感谢塔克决定把大草原改名为“塔克的郊外”亨利和塔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纽约。
人生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只要用心就会打败困难,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朋友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生活中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热烈真挚的友情人人向往。
今天我们上了《草虫的村落》这一课,我很有感触。
《草虫的村落》写的是作者躺在田野里,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他的天马行空让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和人类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世界——虫的世界。
在虫子的世界里,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美丽的南国少女,有甲虫音乐家、甲虫工程师、甲虫设计师等等,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着草虫的家园。除此之外,还有游侠,远房亲戚——蜥蜴光顾这个美丽的村落。看到这,我不禁为作者奇妙的想象而喝彩。
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是作者的遣词用语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那只英勇的黑甲虫,
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起欢悦地走回洞穴里去。我猜想,它们有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因为分别了许久,在意味深长的对视中,丈夫感到万分羞愧:“离开家那么多日子,让妻子一个人照顾那么多的孩子,真是难为她了。”而妻子却因为丈夫的归来而万分高兴,所有的委屈化为这深情的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多么像我们人类的世界啊!
在作者眼里,虫子和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他已经沉醉在虫子的世界了。如果不说红鸠鸟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也许他还可能会以为自己也是一只甲壳虫吧!
作者优美的文笔让我也看见了那个村落。真想有一天也能和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真想有一天能变成一只虫子,感受一下虫子们的快乐!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在这个暑假,带着对于作家萧红的一种神秘感,带着对于《呼兰河传》的一种新鲜感,我翻开《呼兰河传》。
萧红用着细腻的笔触,平静的话语将我领进了1940年的东北,一个没落的村庄。我随着这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的小姑娘萧红,慢慢体会了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个欢乐而又有些寂寞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她,祖父和后院,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抓蝴蝶,蚂蚱,蜻蜓,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她和祖父一起生活,一起劳动,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缠着老祖父讲那些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活看看那左邻右舍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晚上甜蜜地躺在祖父的怀里熟睡去。她和老祖父一起“种田”,一起“收果”,“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这座大花园里,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勾起了小时候我快乐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一首诗,一幅画,是一曲歌,一阵风。童年里,我们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三月桃花连十里,我们在春风的吹拂下放风筝;六月荷花满池塘,我们在游泳池里享受水的清凉;八月丹桂满枝黄,我们在深秋品尝美味的瓜果;十二月梅花雪里藏,我们在雪中享受晶莹的世界。相比萧红的童年生活,我们不知幸福了多少,幸运了多少,我们还是十分怀念童年,这让我想起了萧红更加怀念童年的原因,写下了《呼兰河传》。虽然没有多少优美的情节,但处处都是故事。
读到小团圆媳妇去世的时候,我心理很难过,很纠结,很愤愤不平。小团圆媳妇才12岁呀,她的年龄比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被过早的嫁了出去。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在小团圆媳妇的遭遇里,我们很同情,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憎恨她的婆婆,从头到尾,愉悦陪着沉痛,我偷窥到了旧社会一角的败。
萧红的《呼兰河传》,幽默,讽刺,带着一种甜甜的美。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百范文网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我爱看书,爸爸就常常买书给我看。最近,他送了我一本《山居岁月》。我读了《山居岁月》后,对主人公敬佩不已。他是多么独立的孩子啊!
有一次,他在悬崖上,看到鹰巢想把一只小鹰带走。母鹰回来了,攻击他。可是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而是壮起胆子,从鹰巢里挑出一只最大的小鹰放进口袋里逃走了。看到这一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生活,那种挑战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生活,让我心生向往。爸爸看我激动的样子,也忍不住和我一起看。看完这节,他宽慰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你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他那样自由和刺激,但是也充满乐趣和生机。我们要从他身上学习沉着、冷静、勇往直前的品德,不一定非得过这样的生活。”文中还有一节让我不能忘怀。主人公住在的那个树屋旁边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可他并没有赶走他,还热情地款待他。他和那个陌生人相处地很愉快,他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做竹筏,一起做果酱,相处地其乐融融。他们还用树皮做成柳笛吹《年轻的航海家》。爸爸对此的评价是:“人人渴望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就让我们先理解他人吧!”我想爸爸到底是爸爸,能看到与我不一样的方面。这之后,每当我看到精彩章节就叫上爸爸再看一遍。
看完书,爸爸让我说说感受,我想了想说:“这个小男孩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这个温暖、平稳的屋子里,而他睡在那个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手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弄来吃,而且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呢!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
爸爸微笑地点点头说:“看来你有收获。不过等你长大了,还会从书中看到更多内涵,希望你坚持看书,也学会思考,学会批注。”
我恍然大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书,他主要讲述了五年级女生孟小乔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到了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蜜儿。这个蜜儿会许多法术,使孟小乔家的生活也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发生了很多快乐的事情。
蜜儿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她眼角已有一些鱼尾纹,但她却梳着一个童花头,你绝对看不出她是二十岁、三十岁还是四十岁。她的打扮也很奇怪,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最时髦的牛仔裤,鞋是古里古怪的船形鞋,鞋尖翘翘的。她那老式的衣服外面还披着一条更老式的大披巾。她胸前挂着一副眼镜,一会儿戴,一会儿不戴,也让你吃不准到底是老化眼镜还是近视眼镜。
蜜儿见孟小乔学习学得都不会玩了,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她给总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老师,送上了“笑笑糖”和“跳跳茶”,使老师变得笑口常开、活泼亲切;她能变出让人能看到美好过去的“往事泡泡”使孟小乔面临离婚的爸妈重归与好;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蜜儿了解孩子们的一切想法,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她把快乐还给孩子们,把他们视若畏途的学校和课堂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新奇而美好的“奇迹”。孩子们再也不害怕学校和学习了,学校和课堂也成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和心灵成长的天堂。
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奇怪的蜜儿。
吹牛,是每个人都会的事,但谁能像他一样吹牛,他吹牛到了一种离谱的程度,可是他的吹牛却让人忘不了,让人无法不相信,他是——明希豪森。
《吹牛大王历险记》写了明希豪森的吹牛的故事。他一枪打中了七只肥鸭,不是用子弹,而是用自己眼睛里的火花。还有活捉大野猪,他用自己的智慧捉住了大野猪,没有用枪。还有一次他早起起来,自己的马在钟楼上,可是那里会下那么厚的雪,他一枪把自己的马的缰绳打断,可是马却没有摔死?这是多么离奇的事啊!他还登上了月球两次,为什么下来时没有死?他的事情经过让人惊叹!
《吹牛大王历险记》我看完后,我觉得明希豪森他是一个很会吹牛的人,他能让马被切为两半后,找人缝合,而马仍活着;他能让自己的大衣因为被狗咬了,而得了狂犬病,到处咬大衣,最后他不得已把自己的大衣和其它被它咬的衣服送去了疯人院,疯人院的医生治疗好了,他才继续穿大衣。他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正义而有一点儿离奇的人,他的故事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事。
《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写到神奇勇士明希豪森在中年时依旧可以打猎,而在他老年时他已经不再对打猎感兴趣了,他渐渐衰老,逐渐迈向死亡,他最后死了,但人们却忘不了他的离奇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看了很多遍,他的性格豪爽,是一个勇敢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是鲁道尔夫·埃里希·拉斯伯的作品,它是一部想象的文学作品,它用了夸张的而有趣的语言。
因为自己的无知,于泰戈尔的这首著名的诗,却是在今天才得以知道原来是泰戈尔的作品,想想真是无地自容。若不是偶尔在博友的博客里面看到,恐怕这样的错误认识还会继续得以延续下去,想想都觉得害怕。一直以为不过是周星驰电影里面的一句经典的台词,却不料是泰戈尔的诗。
这深深地刺激了我,让我再一次充分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对泰戈尔的印象,还只局限于大学时代的认识,知道他对五四中国文学的影响,却一直未曾读过他的作品,甚是遗憾。
今日细细地品读了他的这首诗,感触如下:
这首诗里面充满着哲理,句子非常美丽,从技巧上面来说,可以说是臻于完美,用了一虚一实两条线来写那种爱到深切的伤痛,前五段是写虚的,通过排比,针连的技巧,丝丝入扣地写出那种相思抽骨的绵绵不绝的痛,一步比一步更加深入,更加深刻,更加接近内心,更加感伤;后五段是写实的,通过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具体的事物的描述,通过类比,把那些原本跟爱没有关联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把前面的那种写意,自然地移植到了具体的事物中来了,让本来不觉得伤悲的事物,让那本来很虚无缥缈的感觉,一下子就实在了起来,这种实在通过一连串的类比,在脑海中逐步形成了一种非常强烈的真实的感觉,最后归到了一个真实的环境,一个在天上,一个却深潜海底。
客观的说来,这是我看到的关于爱情的描述,写得最美丽的句子之一,但却不是我最喜欢的,呵呵,可能是跟自己对爱情的理解有关吧,最喜欢的爱情诗,应该是叶芝的《当你老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可以触及的平凡人的爱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读后感 韩令怡
也许是这样吧,人总是在不经意的时间里,会忽然喜欢上某种事物。无论是心情所致,还是已然在成熟的我。最近爱上了泰戈尔的诗。不得不承认,读书确是一种乐趣。那些文字总是能触及到心灵的深处,那些我自己都不曾体会过的地方。一首经常出现在年少轻狂的孩子口中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早已被当成爱情的象征送给了“心仪”的对象。可实为浪费的是,却很少有人能静静的读出其中的韵味。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样的字眼,总会有种莫名的忧伤。的确,爱情就像是生长在悬崖峭壁边缘上的花儿,想摘取就要有勇气。回头想想,也正是因为这份勇气的存在,才成就了许许多多刻骨铭心的爱情。从古至今,无论是《红楼梦》中的那情感的冲击和刻骨的烙印,还是金庸笔下的侠骨柔情、海枯石烂,都是永不磨灭的爱情真谛。
亲情犹如甘泉,无论何时,都会给你源源不绝的滋润;友情犹如阳光,只要你能用心面对,它便会温暖你的心灵。但爱情却会让你悲喜交加,有时苦不堪言,有时却乐不思蜀。人们常常会感到正如诗中所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就是这般矛盾。所以,能把这样的心情写的如此真实明了,这也正是泰戈尔的细腻真切之处。
在我的理解中,这种在爱与被爱中来回穿梭的情感,虽是一种人生的归宿,但它更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是一种能够打动人心的真挚。它使人生更丰富。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使我们融入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与他遥遥呼应。他的感情是那样的深邃、丰富而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璀璨夺目。泰戈尔用他那独特的思想与智慧给予世人启迪与深思。
第一次读他的诗篇,我的内心砰然一动,直想一直读下去欲罢不能,洗尽铅华的《吉檀迦利》、抒情浪漫的《园丁集》、精致达理的《流萤集》、哲理智慧的《飞鸟集》、审视生命的《死亡之翼》……泰戈尔将这清新而深邃的思想财富奉献在我们的面前,不含一丝的杂质。那是一个根据于印度思潮,成长在印度文学的海洋又徘徊在印度艺术的月华之中、深受当时文化影响的伟大诗人的内心独白。是泰戈尔对生活的认识、对宇宙的思考、对生命的遐想。
在诗人的笔下,我们感悟着飞鸟的快乐、黄叶的轻盈、流水的灵动、月光的皎洁、游鱼的沉默、兽类的喧嚣。自然是如此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璀璨。
“毒蛇,/处处吐出巨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话语,/听起来活像嘲弄。/因此,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向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重的敬礼。”。——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锋犀利,讽刺尖刻,辛辣地抨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希特勒。诗词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者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泰戈尔是一个爱国者、哲人和诗人。他的诗中喷溢着他对祖国的热忱、对妇女的同情和对孩子的喜爱。有了强烈的爱就会有强烈的恨,当他所爱的一切受到侵犯时,他就会发出强烈的怒吼,他的爱和恨就像海的波浪一样,荡漾开来,遍及了整个世界。
印度人都说泰戈尔的诗是诞生在欧鸟之巢的孩子,他的戏剧、小说、散文……都散发出与普通劳动者息息相通的浓郁的气息。在田间、在海上、在其他的一切的劳动的地方,劳动者和着劳动的节奏唱着泰戈尔的诗歌,来抒发自己心中的快乐与惆怅。他的人民热爱他!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伟壮阔,没有拜伦的气撼心魄,更没有席慕容的细腻精巧。他的诗总是无声无息却水乳交融,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他的诗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虽然诗人的一生经历了那样多的坎坷与折磨,但他的哲学与思想却是快乐充满了光芒的。品味着泰戈尔的诗词,心灵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净化。思想也得以升华。他如同我的良师益友让我受益非浅。
《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陪伴着我已经有两年多了,在有空闲时间的时候,我总会翻开这本书,读上几页而我却从不厌倦。
我记得刚买来这本书时,我只是囫囵吞枣的读觉得这本书只写了一个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其它东西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留下多少。我很是不甘心,又翻开认认真真的读上了几遍。这次的收获可真不少!
故事中的单亲男孩——鲍雷伊感动了我。鲍雷伊是一个坚强的小男孩,他并没有因为“爸爸”“妈妈”离婚而又哭又闹,鲍雷伊能有这样良好的心态,全都来源于他给汉修先生写信,还告诉了汉修先生他父母离异的事情和自己转学后的不适应以及内心的孤独,汉修先生教会了鲍雷伊如何面对生活,理解父母无法共原的原因——1、鲍雷伊的爸爸喜欢过新鲜刺激的公路生活2、而他的妈妈却已经厌倦了公路的生活了。
故事中的作家——汉修先生也感动着我。鲍雷伊刚开始不会写日记,汉修先生建议他写日记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在给某个人写信。这个办法使鲍雷伊慢慢的学会写日记了。我觉得汉修先生并不是在教鲍雷伊写日记,而是像一位语文老师在指导学生如何写作,汉修先生这招实在是高明啊!
除了汉修先生外,还有许多人在鲍雷伊的成长道路上帮了帮忙,如:给了鲍雷伊充足的慈爱和尊重的妈妈,负责任的老爸,时刻关注鲍雷伊的法兰德先生······他们都对鲍雷伊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他们使鲍雷伊幼小的心灵逐渐自信、成熟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亲爱的汉修先生》的确是一本佳作,是幽默让这本书更加出神入化了。
学完了这一组课文,其中我感触最深刻的就是《一夜的工作》一课了,读完后我的心情如同汹涌澎湃的大海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一夜的工作》是写周总理审阅稿子,作者亲眼目睹了周恩来总理一夜的工作的事,我的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当我读到“他指着一叠一尺来高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这些文件’”时,我心头一愣。一尺多高?约等于三十三厘米。三十三厘米高的文件,没有上千张,总有上百张了吧!我一目十行的浏览一遍都很费劲,肯定不到一遍我就会没有耐心的烦躁起来,而更何况周恩来总理是要动脑筋用心去批示呢?
后来,我又读了周恩来总理的日常安排,一天只睡一个小时,一天除了这一个小时之外,竟有二十三个小时在工作!而我呢?睡上十一个小时还想睡,早上六点都还起不来,定上闹钟另加老妈的吼声才能慢吞吞的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啊!从现在开始,我要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不叫老妈在发动独门秘籍——狮吼功了。
当我读到“值班室的同志端来量杯热腾腾的绿茶,一小碟花生米,放在写字台上。”和“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的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时,不由得大吃一惊,以前,我总是认为当总理可以大吃大喝,吃大鱼大肉的。可看到这句话我才明白,当总理原来是那么辛苦啊!可以数得清颗数的花生米,往多了说也就是几个吧!我真想给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送一些健康、有营养、好吃的食物啊!
我们的周恩来总理多么伟大!他那种不辞劳苦的工作精神和简朴的生活作风值得让我们学习!
夜,出奇的静。我独自在台灯下看着《红日》,心似乎也沉浸到了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由此,我想到上次学校组织广播操比赛。全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次次反复练习枯燥机械的动作,同学们重复着蹲、转身、弯腰……汗水湿透了同学们的衣服,长时间的运动使同学们的腿都在发抖,但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放弃。因为老师说过,我们是一个团队,是团队就要有团结合作的精神,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地抱成团,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比赛当天,同学们穿着统一的衣服,在老师的指挥下,整齐划一的动作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誉,取得了全年级第二的好成绩!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近日读了校讯通推荐的著名儿童文学家“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短篇小说集《再被狐狸骗一次》。这部小说集主要收录了作家描写狐狸、老虎、豹子这三种动物的10篇小说。我读后感受颇深,不仅在语言方面受益匪浅,还学到了不少动物知识,对这几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也有了较深的了解:动物有感情,动物通人性,动物也懂得知恩图报。更有趣的是悟出了与狐狸、老虎、豹子这几种动物有关的一些俗语的来历,现在总结几条与大家分享。
为什么说“一山不容二虎”呢?这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因为老虎的食量很大,一顿可吃30公斤肉食,而一方土地上的食物资源是有限的,难以养活两只成年的老虎。所有,成年虎会用残脱的虎毛和粪便划定自己的觅食范围,不许同类闯入。在发情期以为的时间里,哪怕是相貌再英俊、风度再潇洒的虎先生闯入虎小姐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小姐的驱逐;反过来也是同样,再漂亮的虎小姐闯入虎先生的领地也会遭到虎先生的驱赶。若是两只老虎互不相让,其结果是“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因此就有了“一山不容二虎”的说法。呵呵,动物园里一个大铁笼里的几只老虎之所以能和睦相处,是因为它们没有食物压力。
为什么把语言或行为气势汹汹,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那种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呢?因为在虎的世界里,雌虎要独自承担养育后代的重任。不仅要自己糊口,还要养家,管饱一窝虎仔,比起过着悠闲自在的贵族生活的雄虎来,雌虎的生存压力要大得多。只有更威猛更凶狠更残忍更无情,才能捕获到更多的食物来养家糊口。所以,俗语就把泼辣、凶悍的妇女叫做“母老虎”。
汉语里“狐媚”“狐狸精”又是怎么来的呢?狐狸是一种聪慧机警,动作轻快敏捷的中小动物。它脸颊短而微微凹陷,五官清秀而洁净,皮毛光滑漂亮,乍一看去确有蛊惑人心的媚态,因而汉语里有了“狐媚”一词,人们把卖弄风情、妖媚迷人的女人比作“狐狸精”。虽然“狐媚”“狐狸精”都是贬义词,但是明显含有妒忌的成分。
为什么把胆大妄为的人叫做“吃了豹子胆”呢?为什么说“虎死威不倒”呢?又为什么说“兔死狐悲”,而不说“兔死狼悲”或“兔死豺悲”之类的呢?这里面都含有一定的动物学知识。
我想,爱读书的你一定能从书中找到答案的!让我们亲近书本,增长智慧吧!
一种自信,一种精神,中国这条巨龙苏醒了。
——题记
从到20xx年,从开天辟地到共襄盛世,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90年风风雨雨,90年奋斗不息,90年后那个盛世中国重新出现在史书的版图之上。那,是令炎黄子孙引以为傲的新中国。
至1949年,应该是最悲痛的回忆了。我们永远记得那些祖国遭受压迫的日子。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上,我看祖国是一滩血;在邓世昌勇猛的“致远舰”上,我看祖国是一团火。我痛心着,但我坚信祖国会站起来。浩浩荡荡的大革命开始了,从十月革命到百万雄师过大江,中山先生、毛泽东、邓小平,他们把饱经沧桑德瞳孔放大,指引多灾多难的祖国,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浴血中华,开天辟地。
1949年至1978年,有开国大典的欢庆,也有“文化大革命”的悲痛;有对,也有错。但,谁也无法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因为现实已经证明,这是正确且具有生命力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向前进。“抗美援朝”的胜利,“两弹一星”的发射,“四人帮”的粉碎,世界给予中国了肯定,中国人民踏上富强之路。曲折探索,奠基伟业。
今天,,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的家园,开创和谐盛世。20xx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世博会的圆满举办、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行,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实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那条巨龙苏醒了!改革开放,共襄盛世。
现在,就让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在这大千世界中,无论人、物、事,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社会而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如果一个人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就会被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所淘汰。
要知道地球始终是在不断转动的!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使我更加深刻明白了这个道理。
书中的奶酪指的就是生命中想要得到的东西,如一份好的工作,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份好的人际关系……当这些东西没有了,被人破坏了,变化了的时候,也许有人只会竭力地喊叫:“谁动了我的奶酪”?但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跟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才能够站住脚,才能生存。
关于《谁动了我的奶酪》的读后感
对《谁动了我的奶酪?》 这本书我早有耳闻。主要内容是生活在一个迷宫里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他们不同的追寻奶酪的事。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奶酪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我们的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这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使我们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这个暑期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是杨红樱著版的,叫《从外星球来的孩子》。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让我们学会了关爱和懂得自立。
书中的小猫——胖头,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他既没有妹妹灵巧,也没有弟弟聪明,但是他有一个非常可贵的优点,那就是认真和专注。我们都应该向胖头学习这一点,因为你只要认真做好某一件事情就一定会成功!他帮助了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在胖头的陪伴和关心之下,逐渐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孩子。你看,小男孩的父母和医生都没有办法治好他,唯独一只不会说话,但会露出笑容的小胖猫从黑暗中把他救了出来。这说明小孩子应该要有人多陪伴他、关心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一样爱护他。
记得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在课间活动,我自己在一个角落玩玩具,忽然同班的一个男同学跑过来把我手上的玩具抢走了,我望着他时还打了我一下。我一下子哭了起来,老师跑过来问发生什么事了,那个男同学还抢着说想跟我玩,是我先动手打了他。那时候的我被人欺负,被冤枉了也不敢说出来,从此,我变成了一个内向又害羞的孩子。过了一段时间,有个小女孩对我说:”我能成为你的好朋友吗?“我听了后很高兴,因为那是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人,而且她也是我第一个好朋友。在她的陪伴和关心下,不久,我就和很多同学成了好朋友,性格也不再内向,变得活泼又大胆。有时候我还主动跟别的同学交朋友,说说悄悄话。
我真的很感激她,是她让我重拾了全新的自己,也让我明白了:爱和陪伴才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就像胖头和小男孩一样……
这就是我的感悟,我希望能和众多的小朋友们分享,如果你也看了这本书,也和我分享一下你收获了哪些”美味的果实“吧!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这天,我怀着激动无比的情绪,阅读了《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了周总理彻夜未眠地为国家为人民工作,是那么的辛苦;而他老人家的日常生活却又是那么的简朴。
周总理的工作十分劳苦,一个晚上要批改“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周总理工作时,一点儿也不马虎,“他不是随便浏览一遍就算了,而是一边看一边思索”,有时还要做详细地咨询。这时,我想到了自我,记得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比平时多了一点,我就大叫起来;多写了会儿的作业就不耐烦了。想到那里,我感到羞愧了。我仿佛看到了:夜已经很深了,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只有周总理在昏黄的灯光下,正认真地批阅着一份又一份的文件……
周总理的生活十分简朴。他工作至深夜,夜宵只是一杯绿茶和一小碟花生米。总理衣服穿的是有补丁的,袜子是几乎看不着原先的色彩。周总理住的是一间宫殿式的房子,房间里只有一桌两椅一灯。一个堂堂的大国总理的工作条件,竟是那样的简陋之极!这时我想,那些住豪宅喝洋酒坐名车的贪官污吏和总理比起来,简直天渊有别啊!他们是多么的可耻可恨。
周总理之所以成为受世界人民爱戴的公认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平时以普通的劳动者来严格要求自我。我虽是一名小学生,读了此文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想将来为人民多做点事就务必以周总理为榜样,从此刻开始,学习上刻苦,生活上简朴,踏踏实实地做事,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今天写完作业,看着天还有点早,就急忙跑到学校门口的图书馆借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实在是搞笑极了。
文中的主人公名叫杨歌,他的爸爸原来是一位普通职工,杨歌班里有个同学叫陈雪虎,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家境富裕,他的爸爸是__公司的总经理。杨歌的妈妈总是抱怨杨歌的爸爸没本事,总羡慕陈雪虎的爸爸,所以经常在家里批评杨他的爸爸,不知怎么回事儿,爸爸变得越来越小,开始妈妈没在意,后来爸爸变成了拇指宽度的大小,只有1。8厘米那么高。后来爸爸成了杨歌的“监督员”,每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与他形影不离。
一次,杨歌考试得了100分,他正在洋洋得意,爸爸却说:“你别得意,你写的题很多都是错的,有很多题都是我帮你改正的。”爸爸拿笔给杨歌该题的时候像是举重运动员举起了一块大木头一样费力。
杨歌的爸爸很勤快,家里来电话时,他马上跑去接,拿起电话就像举起了一辆汽车,更搞笑的是他接电话时要在听话筒和送话筒之间来回跑,像是在跑几千米的马拉松。
爸爸身材小还有很多好处呢?比如,坐公交车从来不用拿钱,都是躺在杨歌的口袋里。妈妈给他作西装只用巴掌大的一块儿布料就行了。更好玩的是爸爸的鞋子,杨歌吃QQ糖的时候,留下一点碴儿,用笔尖扎个洞,爸爸就可以做鞋子。爸爸洗澡从来不用浴盆,都是在家里的烟灰缸里,还可以在里面游泳呢!
一次,装在钱包里的爸爸被小偷偷走了。趁小偷睡觉的时候,爸爸偷偷地看了看小偷偷了多少值钱的东西,还偷看了他的银行账号,并冒充上帝给小偷打电话,开始小偷不知道,以为是谁在与他开玩笑,于是爸爸就报出了他的银行账号,小偷才信以为真。爸爸让小偷把自己偷的东西物归原主,小偷就照爸爸的说法去做了。小偷把偷盗的东西还给主人时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还做了十件好事,别人都很高兴,对他露出了笑脸,小偷看到别人的笑脸,从此改邪归正了。
这本书真搞笑,当你学习累的时候,不妨拿起这本书“休息”一下大脑,它会使你笑破肚皮的!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
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
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自慰,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
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
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
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我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讲了慈祥的爷爷即聪明又心灵手巧,总是能把旧的看上去可以扔弃的东西重新变成新的,使人看见了,听见了有一种吃惊不小的感觉。我们也能像爷爷那么能干吗?
当约瑟还小的时候,爷爷为他做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奇妙的毯子不但舒服,而且很保暖,还可以把恶魔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这条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约瑟的妈妈说毯子太旧想把它扔掉了。约瑟说:”爷爷一定会有办法的。“于是他就跑去找爷爷,爷爷一看说这料子还够做……就喀吱喀吱缝进缝出很快一件奇妙的外套就做好了。过了不久,约瑟又长大了,奇妙的外套也变得老旧了,妈妈又想把它丢了。可约瑟还去找爷爷,爷爷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外套变成了背心。接下来爷爷又把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领带又变成了手帕,最后手帕变成了纽扣。有一天纽扣不见了消失了,即使是爷爷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呀!第二天约瑟去上学,拿起笔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他说这些材料还够用……就写成了一个奇妙·精彩的故事。
我还很喜欢这本书的图画,下空有小老鼠的家庭,充满生活气息,它们也忙忙碌碌着,用爷爷剪下来的零碎布做床单,窗帘,桌布,还有衣服等……用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家庭装扮得漂漂亮亮,看上去很温馨。真是美妙极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到我的爷爷也是同样爱我,经常给我买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骂我,我好幸福,我也爱我的爷爷。还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养成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更要认真学习,像约瑟的爷爷那么聪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这样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书好像一叶扁舟,带领我们畅游知识的海洋;书如同一把梯子,让我们爬上知识的巅峰;书犹如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今天,我介绍的好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斐利亚·福克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赌他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结果只用了七十九天成功赢得了赌注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斐利亚·福克先生决定下注八十天能环游地球的那一段,因为很多人都知道八十天不可能环游地球的,可是他就对自己十分有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办到,坚信自己一定能赢得赌注,并用自己的行为证明了这一切。他告诉我们:只要以信心为船,扬帆起航,终可以达到成功的彼岸。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像他一样,用自己的信心和努力来做每一件事。一个人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面对困难我们应冷静对待,不要气馁,不要伤心流泪,时刻以良好的心态,清醒的头脑,智慧地找到好方法来解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本书情节动人,具有教育意义,语言生动,拥有大量比喻、拟人句,将文章中的人物写得跃然纸上,如正直勇敢、忠心耿耿的路路通,沉重冷静、聪明智慧的斐利亚·福克,善解人意、温暖大方的艾娥达,我好像身临其境,跟着他们也一起参与了冒险。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我阅读的书中比较好看的一本,是本也有意思的书籍,建议大家有空好好去看看吧,它一定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苏东坡传》这本书我才只读了一半,便对苏东坡这位大文豪有了足够的认识。书中提到过许多地名,多得数不清,这也正提示了我们苏东坡一生漂泊。
在书中,我最喜爱的就是苏东坡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告诉了我许多道理。短故事
他的笑就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笑,他被贬之后赏景便成了他的乐趣。苏东坡常对着风景写诗,写完之后总会为自己又完成一篇文章而高兴地笑;苏东坡的笑,还包含着一种不与人斤斤计较的笑,朝廷的官员为了针对他,因挑不出苏东坡平时表现完美,就拿他的文章骨头里挑刺;苏轼显然没与他们计较,反而还写出“何日遣冯唐”这句话,话中毫无归罪之意;苏东坡的笑,更多的就是苦中作乐。谁被贬之后不低落?就像你突然由组长被降到普通成员一样,不再被人肯定你的潜质。
时势造英雄,苏东坡之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谈论上经久不衰,多半就是因当时所处的环境,造就他颇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正正因苏轼的思想超乎常人,才使他的作品犹如一颗璀璨的星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喜爱他毫不恭维、仗义执言的性格。虽然他比较冲动、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但正正因这一点,才使他更富有魅力。《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里面说过:“不好以为你就是大学教授,因此作研究比较重要;不好以为你就是杀猪的,因此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好以为你就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这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苏轼这种激烈的性格,对当时、和我们后世都有极大的影响,他告诉我们:不能让那些不好的东西继续下去,要阻止他们,阻止他们务必要有带头人。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谁也不想当那第一个人,凡就是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那样去做,苏东坡正正因“没头没脑”,就毅然去当带头人。
今年寒假,我读了《隋唐演义》这本书。你一定没读过吧!那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隋唐演义》是一部流传广泛且影响深远的历史传奇小说。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小说家褚人获,这本书最大的亮点是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特别是一些绿林好汉。有醇厚而自恃清高的单雄信;勇敢而气盛的罗成;还有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在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秦琼秦叔宝了,他有许多事迹值得我学习。如潞州落难时,他忍气吞声,虽然受了店小二百般刁难,受不少委屈可他仍然咬牙坚持,保全了自己“英雄”的面子;还有《当锏卖马》故事给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下面我向大家简单的复述一下故事的内容。话说秦琼救了李渊回到客店,一住就是十几天,好吃好喝的供应,快把这小店给吃穷了,于是店小二找机会向秦琼要饭钱,秦琼的本身带的钱就不多,大部分钱都被樊虎带走了,再加上每天好吃好喝的供应,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于是不得不把自己的双锏当了来换取银两,但这锏也值不了几个钱,很快就花完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秦琼不得不卖马了。当秦琼把马牵到集市上时,人们都嘲笑他,堂堂大英雄咋到了卖马度日的光景,幸好他遇到了一位老人,老人告诉他二贤庄有位英雄好汉叫单雄信,他很喜欢马,可以到哪去试试,也许能换取更多的钱。于是,秦琼就来到了二贤庄卖马,才结识了单雄信等众多的英雄好汉,才有了后面的精彩故事。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故事中的人物事迹所感动。如秦琼在潞州二贤庄养病之时,心里时刻挂念自己的老母亲,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孝心;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主人,但是他对主人李密是忠心耿耿,毫无二心,他这忠于职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还有力大如牛的熊阔海力托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撤离,从中让我体会到了他为了他人安危,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令人感动。
《隋唐演义》这部小说中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如果你也兴趣,不妨一看。保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