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1篇)
18日,马来西亚羽毛球名将李宗伟推出第一本中英文版自传《败者为王》,并举行李宗伟粉丝俱乐部的成立仪式。据悉,他还将在4月推出自己的漫画《羽王之路》。
李宗伟亲自为自传取名《败者为王》,只求与众不同。李宗伟说,主要内容是述说他如何从小镇成长到世界第一的经历,希望可以鼓舞现今的父母与小孩子,让他们投入羽毛球运动。在被问及何时再出版第2本著作时,李宗伟说应该会在自己挂拍之后,等退休后再考虑。
当被媒体问及“避忌”之一的婚姻问题时,笑不拢嘴的李宗伟立即以今年的目标是奥运会,奥运之后再谈为由大打太极。“今年来不及了啦,等奥运之后再说吧……先注重奥运是目前最重要的目标。”他说,距离奥运只剩半年的时间,所以接下来需要更多的休息和避免受伤。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斯宾赛·约翰逊写的。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还有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它们在同一个迷宫里寻找奶酪。它们找到一堆巨大的奶酪,开心极了,然而有一天所有奶酪都消失了。小老鼠嗅嗅和匆匆在第一时间出发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只会昂天抱怨谁动了我的奶酪,最后唧唧也踏上了寻找奶酪的路途,哼哼仍没行动。
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像嗅嗅和匆匆一样,及时改变路的方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有嗅嗅和匆匆迅速行动的心,更要有唧唧及时改变方向改正错误的态度,绝不能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而拒绝或否认变化。生活中,大人努力工作,才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奶酪”,而我们学生好好学习,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奶酪”。
我懂得了人生就像迷宫,奶酪就意味着成功。我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奶酪”,一直走下去。
今天我读了《三字经》最后的一些——“莹八岁,能咏诗”到“戒之哉,宜勉力”,里面讲的是古圣先贤的故事精神和人生的哲理。其中有几句话十分影响我“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勤有功,戏无益。”这几句话主要讲我们要小时候努力学习,不能耽误学习的黄金时段。这样,长大为国。、为民、为自己都有好处。还能使父母长辈感到骄傲自豪,造福于后代。
以前,我总以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还很长,不必这么累这么认真地学习,可以留着一些知识以后慢慢学。可现在我才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学习的机会只有那几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并且知识也像一个黑洞一样,越来越大。今天你会了这个,明天又有新的知识等着你,可谁又能保证你前一天学的知识忘不了呢?知识像一只被人吹的气球一样越来越大,就算你有三个脑子每天不停地记也记不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近在手边的学习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一错过就再也记不住了。
玩耍的快乐只是暂时性的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就像夏天里的冰一样,一吃还想吃。我们学生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快乐,不过不可多享。如果多享受,意志差的同学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无心学习,长大后悔莫及。学习的快乐是永久性的快乐。它像一杯咖啡,刚开始有苦,然后是淡淡的苦,再而是微香,最后是香醇。我们要学会做长久的快乐,虽然刚开始没有香,不过会越来越有甜头。从而让你爱上这种长久的快乐。
我要学会做一个珍惜时间,品尝学习“咖啡”的小才女。
我们祖国历史悠久,按照古代的传统说法,从传说中的黄帝到现在,大约有四千多年的历史,通常叫做“上下五千年”。这个学期,语文老师推荐我们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们也了解一下华夏历史。刚好前段时间,爸爸在购书中心买回来了这本书——他自己也有兴趣看的书。因为爸爸要上班,除了专业书籍就没什么时间阅读其它的书,而我比较喜欢看一些童话和文学类的书,所以我和爸爸能有兴趣一起看的书就很少了。不过这次爸爸说好和我一起阅读,我感觉有点出乎意料。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记录了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和成就。从华夏始祖盘古天地开始,将三皇五帝,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朝汉代,等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辉煌灿烂和沧海桑田,都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当我翻开书,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爸爸也读得津津有味,我也不甘落后,放学写完作业就静起心,认真地阅读每篇文章,觉得这本书很有吸引力,越看兴趣越浓。看了这本书也使我自己了解到了许许多多各个朝代的伟大的历史人物、令人讨厌的民族败类、中华的辉煌历史文化及灿烂文明,爸爸看完了这本书后更是深有感触,他说自己又重新温习了一遍中华历史。爸爸说,看到我读得津津有味,自己也越看越有趣味,并且看完了这本书,让我了解到更多的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知识,并且还会跟他讨论一些关于中国历史变化和历史人物的话题了,他感到很欣慰。
总之一句话,书使我们的知识增多了,阅读让我的视野拓宽了。如果你有时间,也读一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吧!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在大千世界中,人、事、物都在不断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地前进,如果不改变,如果不跟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你就会变成井底之蛙,就会被淘汰,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工作,无一人是例外。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变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境遇,如果你足够细心,你会发现你的“奶酪”在不断变化。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仅有放弃旧的想法,才能更快的拥有新的想法,我们要努力朝着新的方向出发,改变自我。只要越快放弃旧的想法,就能够越早感受到新想法带给自我的欢乐。
在改变的道路上,我们会因为一些未知的东西而感到恐惧、害怕、担忧;害怕改变自我固有的生活模式,也害怕改变之后的生活会不如从前。其实,有多时候,仅有朝着新的方向出发,才会慢慢的消除我们内心的恐惧,才会成就更好的自我。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生活也一样,而我们往往却总是在自我出嗅之后才想着去改变。其实,改变自我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嘲笑自我的愚蠢,这样才能对自我的过去释然,并迅速朝着新方向前进。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很多事情,变了,就是变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没有原因,没有理由,更没有为什么,生活也是如此,我们仅有不断地朝着新方向前进,生活才会越来越好,社会在前进,我们也应当如此。
生活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要和时代同步,才能够与时俱进,安身立命,因为个人的奶酪随时会被他人拿走,被外界所移动,如果一味怨天尤人,只明白追问“谁动了我的奶酪?”,而不能够很快适应新的变化,陷入困惑中不能自拔,固步自封,活在海市蜃楼般的“幻城”里面,不知觉悟,还自我安慰“面包会有的”,“奶酪会回来的”,到有一天,等发现失去的奶酪不会回来了,终会追悔不已的,因为不论面包也好,馅饼也好,奶酪也好,不会平白无故的从天而降,要想寻找到新的奶酪,就要学习两只小老鼠立即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立刻出去再寻找,简单的思维往往能够突破顾虑过多带来的障碍,而走向光明,创造成功,重新获得新鲜可口的奶酪。
社会总是在前进,在改变之前,变化总是会发生,我们自我的改变都是随着变化而变化的,在变化之前我们要学会预测变化,并且密切关注变化,在变化时迅速做出反应,迅速适应变化、做好改变的准备,慢慢的我们就会适应,其次去享受变化带给我们的乐趣。
在我们做出变化的时候,我们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行动准备和心理准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古人都有了这种意识,何况我们今人?所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必须要坚持,时刻充满正能量,有着灵敏的嗅觉和匆匆的行动,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进行心里调节,获得最好的心境去奋斗。努力改变,我们才不会被社会淘汰,才能做更好的自我,成就自我。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听过的人很多,看过原书的人少很多。这是莎士比亚的名剧。少年男女多知道是两个为爱而献身的恋人的悲剧,因此而广为流传。
莎翁的戏剧,要看对白,对白的想象极其丰富,对人性的看法极其深刻。比如借朱丽叶的口说,不要对着月亮发誓,月亮是多变的。估计,看了原文,恋人们的行为会有所不同。
莎翁的戏剧,行文如诗,想象如海,引人深思。莎翁的戏剧,情节离奇,悲不见血,葬入心灵。
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一见钟情,因家族仇怨的命运而殉情死去。莎翁的许多戏剧,并不表达他自己的观点,但把他对人间舞台的观察融进戏文里。同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是如此。
我想,后世广为流传的爱情范本,作者的本意可能并不是爱情,而是关于命运。莎翁的戏,六年级的小朋友能看明白吗?
我不肯定,但经典的力量在于你关注了,你会用时间去体味。
为了女儿写感悟,我告诉她:一写书的内容,二写作者想表达什么,三写你的观点。她说不知道怎么写,让我写个例子,点名写《罗密欧与朱丽叶》。
因此,我昨天再看了一遍,写下这块小石子。
读书能让我们的人生充满快乐,如一叶扁舟在浩瀚大海中遨游,让人心醉神怡:如朵朵白云在湛蓝天空中漂游,让人思绪万千:“读书就是与作者谈话”。漫步于书海中体味名人的高尚情操,领略哲人的风采,于圣人交流心声,提高自我素养。无论何时何地,读书可以让我们忘记世俗繁华,进入一个忘我境界,舒展身心。书赋予我梦想,给我的生活添加许许多多的现实中的精彩和浪漫。
读书——我读懂了居里夫人的淡泊名利,独居寂静之居:我懂了《采葛》中“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内心的无奈与伤感:我读懂了智过三秋,中军帐里出谋划策,五丈原前求多时间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中心。书赋予我梦想,给我的生活添加许许多多的现实中的精彩和浪漫。
读书——我读懂了居里夫人的淡泊名利,独居寂静之居:我懂了《采葛》中“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内心的无奈与伤感:我读懂了智过三秋,中军帐里出谋划策,五丈原前求多时间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中心。在我眼里,一本好书抵得过世界上最好的玩具,一书赋予我梦想,给我的生活添加许许多多的现实中的精彩和浪漫。 读书——我读懂了居里夫人的淡泊名利,独居寂静之居:我懂了《采葛》中“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内心的无奈与伤感:我读懂了智过三秋,中军帐里出谋划策,五丈原前求多时间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中心。句珍贵的名言比的上一盘美味的点心。和书交朋友,我受益匪浅。谢谢这些好书,引领我成长,带我找到人性的真、善、美。
这几天,我看了《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人性的优点》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位医科教授的成功故事,其中记述了对他的一生受益匪浅的24个字:“最重要的是不要去看远处模糊的,而要去做手边清楚的事。”就是这24个字,使得他在四所大学里当过教授,写过一本很受欢迎的书,正是这24个字,使得一位年轻的医学生成为获得了大英帝国医学界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誉——牛津大学医学院的钦定讲座教授,他就是威廉·奥斯勒爵士。听来或许这位爵士应该是有“特殊的头脑”的,其实不然,他的好朋友都说,他的头脑其实是“普普通通”的。
“一个完全独立的今天”是他每天奉行的信念。这是对我们的整日的惋惜与茫然,多么好的回答!昨天已经逝去,再怎样的惋惜,再怎样的懊恼又将如何?再怎样的成功,再怎样的辉煌,又有什么?昨天已经过去,而且永远不会复返,即使你有金钱,即使你有名利,都无法挽回与再来。而对于未来,它还没有到来,再怎样茫然,我们都不曾经历,我们还没有拥有,即使你如何奔跑着追赶,它仍然会按它的节拍,在今天之后悠悠到来。
所以最重要的是今天,是今天手边最清楚地事情,它才是真实的,它才是你要做的,对,就在这一刻!屋内的死角没有清理,一直想等到某一刻,请就在这一刻清理吧!一本很好看的书恭敬地放在书架上等到以后来有时间再看,请就在现在看看吧!很久没有和家人远足呼吸新鲜的空气,请就安排在这个周末的假日吧!
“不要去看远处模糊的”,包含着我们对待过去与将来的态度。上次比赛考得糟糕透顶,郁闷至极,它已经过去!昨天和朋友吵架了,伤心透顶,它已经过去!上次工作做得很好,得到了久违的赞许,它也应经过去!这些都是远处模糊的,是已经无法改变的,不是我们要关注的!这也让我想到了,我们上次参加的“金牌团队训练”中得经典理念——活在当下,今天就是当下,就是你手边最清晰的在做的事情,这个将影响你,将作用于你!
你听说过有颜色的梦吗?你见过有四层楼那么高的巨人吗?你知道和巨人做朋友是什么感觉吗?只要你读了《好心眼巨人》这本书,你就统统都知道啦!
在“巫师出没的时刻”,好心眼巨人穿过漆黑浓郁的夜色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卧室窗前。他把捕捉来的好梦放在一支长长的小号里……这一幕被小女孩索菲看见了,一场关于勇气和友谊的冒险便开始了!
有好心眼的巨人,自然也就会有坏心肠的巨人!“有9个坏心肠巨人:有吃人肉块巨人,嘎吱嘎吱嚼骨头巨人,喝血人……”天呐,光听名字就知道他们是吃人肉的坏巨人。他们依仗自己庞大的身躯和无穷的力量就欺负人类,想方设法地要吃掉索菲。读到这里,我既担心又愤怒,我担心索菲的命运,又对巨人们恶魔般的行为感到生气!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人。
面对他们,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是逆来顺受?还是奋起反抗?书里的好心眼巨人和女孩索菲是这样告诉我们的:他们面对坏心肠巨人们的残暴,不仅毫不畏惧,而且联合了皇家军队结成了同盟军。
大家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凭借勇气和智慧终于把做坏事的巨人们永远囚禁在了大坑里。读到这里,我激动地从凳子上跳了起来!索菲和好心眼巨人太棒了,他们用乐观、团结、勇敢打败了吃人的坏巨人,取得了胜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像索菲和好心眼巨人一样用智慧和勇气面对困难和挫折,要保持着一颗善良之心,这样就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了!
一个关于爱与勇气的故事到这儿就讲完了。那么,你们是喜欢天真可爱的索菲呢?还是善良勇敢的好心眼巨人呢?又或是两者都喜欢呢?
读了莎翁的经典大作《罗密欧与朱丽叶》,刚开始读觉得很累,句子都很长,每句话都有很多形容词,说一个名词前面都要加很多定语。有一段话真是太个性了,不愧是莎翁!
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铸的羽毛,光明的烟雾,寒冷的火焰,憔悴的健康,永远觉醒的睡眠,否定的存在!我感觉到的爱情正是这么一种东西,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一种爱情。
全是反义词组成的句子,这样说爱情,绝了!
看了《水浒传》中的《景阳冈武松打猛虎》,有很多感触和收获。
我了解到:宋武是个英雄,但他是个直性子,总是一个人去,不听别人的劝告,任自己胡来;此外,宋武是一个骄傲的人。他们说那天,宋武喝了很多酒才过了山,餐馆劝他不要过去。最近,一只大老虎来到山上,但宋武不听,说餐馆骗了他,坚持要过山。当宋武读完封印清单时,他意识到有一只老虎。他本想转身回酒店,但又怕被掌柜笑话,于是硬着头皮去找刚!宋武的大胆和勇敢的英雄主义可以从这里看出。
在这篇论文中,《宋武打虎》写得简洁而生动。“据说很晚了,宋武看见刀刃来了,只闪了一下,然后在刀刃后面闪了一下。看刀片后面的人是最难的,于是他把前爪放在地上,抬起腰胯。宋武一躲起来,就躲到一边去了……”这段话的动作描写生动具体,用词准确恰当。它不仅让人感受到老虎的凶猛,也让人感受到老虎虽然凶猛,但毕竟没有人聪明,恰恰体现了宋武的智慧和勇气.
在阅读全文的同时,我最深的感触和收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有不努力!在一个遥远的时代,宋武能够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杀死一只老虎。如今,科技飞速发展,虽然我们会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如果认为“宋武打虎”还能成功,有哪些困难是我们不能克服的呢?我坚信:只要我们的目标是正确的,我们就应该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努力!努力!再努力一点!那么,“不可能”就一定会变成“可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无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述,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令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著。她所拥有的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著。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年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著,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他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他,也不曾像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从思佳丽的三次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就是不珍惜眼前得到的,总是想追求更好的,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最后的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最后的结局是,得不到还会失去心中本保留的美好。
时光匆匆,转眼大学已经快过去一半,停下匆匆的脚步回想,我的心中永远充满感激和信心,感谢助学贷款,让我拥有认识大学、感受大学的机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相信我会用青春的激情和毅力创造更加绚丽的明天。
这笔贷款不仅给我的家庭减轻了负担,而且也激励我好好学习,珍惜大学的时光,将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人无信不立,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我能过享受贷款,是我的荣幸,我应该懂得感恩,认真做人,诚实做事。
作为来自农村的孩子,很早就受到父母的教育,教育我宽容待人,诚信做人。我也深知做人的道理。诚信不仅是个人的生命,也是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生命。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实守信一向是我们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德,纵观我国的文明史,上至约束皇帝的“君无戏言”,下至约束百姓的“言必信、行必果”。无不焕发着理性的光辉。一个诚信的国家会受到全世界的尊重和信赖,会得到发展和繁荣。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的,千万棵沐浴在诚信的雨露中的树木,必将构成一片诚信的森林,为自己,也为国家的生命和成长,撑起一片明媚的天空。
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都像爱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诚信,我坚信,我们的祖国必将如繁茂的森林永远繁荣,永远强大,永远年轻。让我们呼唤诚信,告别不诚信的行为,致力于建设诚信的社会,做一个诚实的人。
最近读了樊登老师出版的《读书是一辈子的事》,书里收录的一些书籍以前就听过,所以拿到这本书感到既熟悉又亲切。而书中的内容又不尽相同,所以,书是常读常新。而文字较于声音,更容易让人走心,引起思考。
在这些书中,我首先学到的是“幸福”:沙哈尔教授给我们介绍了幸福的四种价值观:一是“我现在幸福,未来不幸”的及时行乐型;二是“我现在不幸,未来可能也不幸”的无助型;三是“我现在不幸,未来幸福”的忍辱负重型;而我们应该拥有的是第四种价值观“我现在幸福,未来也幸福”。
“如果现在、此刻感受不到当下的快乐,心里总在怀念过去或憧憬未来,这一刻就变成了痛苦的忍耐。”读到这句话时,我恍然大悟,平时感觉到不到幸福,原来是我没有用心细细地体会幸福。换种心情,开心地享受努力的过程,才是幸福的方法;做事专注于当下,这就是幸福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可以像肌肉一样进行锻炼的。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经典力作。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我就被狐狸爸爸的机智和勇敢深深吸引,以致爱不释手,于是我又读了第二遍。它是我到现在为止最喜欢的一本书,妈妈说,感谢这本书,是它打开了我阅读兴趣的大门。
书中讲述:在山谷中,狐狸爸爸和三个卑鄙、龌龊、小气的饲养场主生活着。狐狸爸爸为了家人的生存经常去偷东西,三个饲养场主对这件事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们准备杀死狐狸一家,于是,一场力量和智慧的较量开始了。
饲养场主先拿枪守住洞口,狐狸爸爸由于太大意,被打断了尾巴,于是,饲养场主乘胜追击,决定用铁锹把狐狸一家挖出来。狐狸爸爸忍住疼痛,和全家人齐心协力挖洞逃跑了,饲养场主没能得逞,他们就又搬来更厉害的挖掘机,并让所有的员工把整个山谷都包围起来,想把狐狸一家一网打尽。我为狐狸一家能不能逃脱而担忧着,正在危急万分的时候,狐狸爸爸急中生智,他和家人把秘密通道挖到了饲养场主的饲养场内,找到很多食物和喝的,举行盛大的宴会,最终逃出了三个饲养场主的魔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达尔的创意和构思巧妙,语言诙谐幽默,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作家,写出了让我敬佩的狐狸爸爸,让我感觉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也要做一个像达尔一样有创意的学生,像狐狸爸爸一样机智勇敢,不怕困难的学生。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
一头银白色的、微卷的头发,一个装满音符的大脑,加上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构成了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沉着的面孔。一手握着一本乐谱草稿,一手拿着一支铅笔,加上笔挺的腰板,构成了贝多芬谱曲的样子。无论是他的音乐,还是他的身世,都值得让人敬仰,让人抬头仰望他,这位伟大的、才华横溢的乐坛大师。 “当当当当!”这四个标志性的音符冲撞着我的耳膜。这四个有力的音符作为《命运交响曲》的开始,深深地铭刻在世界上每一个敬仰贝多芬的人的脑海里。这代表了贝多芬对生命、对人生、对灵魂的认识和理解。
他的一生,一直与苦难的命运搏斗——先有个不幸的童年,再是耳聋,紧接着接连患病,却从不向命运低头。命运,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运气,或是上帝已经安排好的生活,即使遇到倒霉的事也是命中注定的。但贝多芬不曾如此。他的曲子大多数都是在他耳聋之后谱写的,却始终带着明朗的色彩。《命运交响曲》就是一首以雄壮为主旋律,以坚强、向上、快乐为伴奏的交响乐。重音以钢琴为主,轻音以小号、提琴为主,让聆听者怀着对生命的崇敬之情,感到热血沸腾。若贝多芬当年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那怎么能创作出如此经典的乐曲呢?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对生命的无限热爱,又怎能成为有用的人呢?这难道要怪罪上帝给自己如此糟糕的命运吗?贝多芬也有他柔情的一面。像他创作的《献给爱丽丝》,就是在他恋爱时写成的。高音与低音的结合,长音与短音的结合,吹奏、拉弦和弹奏的乐器融合在一起,织出了如此优美的旋律。又如《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就是由钢琴演奏,提琴、小号、笛子、单簧管、双簧管伴奏的金曲。他以平凡的曲调,加上席勒的诗歌,创作出了动人的旋律。也许音乐的美妙就在此处,最普通的音符能创作出最动听的歌曲。
能够创作出这种几乎是天籁之音的乐曲的人,总是那些拥有博大胸怀的、感激上帝赐予他生命的人。真正能经受住岁月和时间的考验与消融的,永远是那些金曲——乐坛大师们的创作。贝多芬的交响曲永垂不朽,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他的坟墓旁有一座雕塑,周围有九个小天使,象征着一到九部交响曲。
贝多芬和他的音乐是一股力,促使我前进、向上,让我能正视生命中的惊涛骇浪。感谢上帝,使我拥有着生命,把握着自己的命运。合上书,回想书中的照片,贝多芬的手,显得那么粗犷有力,手指上的茧清晰可见。那是艺术家的手,透出了一种特殊的气息。
中国古代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一《梁山伯与祝英台》,人们曾为一对恋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爱而潸然泪下。而莎士比亚也曾写过一部剧本,讲述了一对恋人之间悲惨的爱情,那便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定下了山盟海誓,但双方家庭是世世代代的仇人,罗密欧在决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表兄,被驱逐出城,而朱丽叶则被父亲逼着一位伯爵订了婚,万般无奈之下,她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后,也在她墓前服毒自尽,醒来的朱丽叶见到后,拔剑自刎了。
这不得不说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与其说这对恋人自尽,倒不如说是包办婚姻把他们逼死的。在那样的时代,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双方是世仇。当两人在神父的支持下秘密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化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决斗如洪水猛兽般把罗密欧推到了被放逐的境界。唉,难道他真的是被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朱丽叶被逼出嫁,万般无奈之下,她服了假死四十二小时的药,然而,四十二小时后,一切变得阴差阳错期望全化成了泡影,而两人的生命篇章也这样完结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与他们的不够冷静息息相关,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这一切应该是另一个结果。但他们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人们称颂。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短篇小说中的名篇之一。文中描述了三个失意的画家――脆弱的琼斯、坚强的苏和古怪善良的老贝尔曼先生之间感人肺腑的真挚友情。
远离他乡的琼斯是一个对未来满怀美好憧憬的姑娘,可是无情的肺炎却击碎了她心中美好的愿望和活下去的希望。脆弱面又敏感的她非常绝望,竟将窗外不断被风吹落的常春滕叶子比做自己生命即将结束的记时,甚至还认为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就去了。尽管她的好友苏不断地鼓励、安慰她,但病中的琼斯却固执见。无奈之下,苏只好请求一心想画一幅传世之作的老贝尔曼来帮忙。善良的老贝尔曼为了让染上肺炎的琼斯重新振作起来,不顾年老体弱,顶着狂风暴雨在琼斯房间窗外的墙上画了那最后一片叶子。而他自己却不幸染上了肺炎,在那个冷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夜晚悄然逝去。毫不知情的琼斯受到那片叶子的鼓舞,活了下来,充满信心地去实现她的人生梦想。
在这篇小说中,我仿佛能看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当长春藤上那最后一片叶掉下来时,老贝尔曼先生急匆匆端着调色盘、拿着画笔,颤颤巍巍地站在梯子上,背对着琼斯的窗户,精心地画着那片叶子。
那片叶子不仅鼓励了琼斯,还告诉我们珍视生命,不要被因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生活、面对挑战。充满信心地走下去,直至理想的彼岸。
大家一定知道威廉·莎士比亚吧?他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浪漫主义大作家,他的作品深受世界人民的喜爱。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他的一部主打作品,至今仍被广为流传的一部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是蒙太古家族的独生子,居住在维洛那市,朱丽叶则是凯普莱特家族的独生女,这两个家族则是千古冤家。
罗密欧本来喜欢的是一个比朱丽叶难看许多的、想当修女的女子——罗莎琳,因为他当时根本没想到冤家竟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儿。罗密欧当时想了种种办法想让罗瑟琳变为自己的妻子,比如:以他是维洛那第一美男子的身份,还有以自己是维洛那富有公子哥的身份,甚至还拿出很多黄金去收买·······但是都以失败告终。
失恋的罗密欧整天闷闷不乐地在树林里散步,有一天,他的一个兄弟对他说:“罗大哥,维洛那比罗莎琳美丽的女孩子多了去了,为什么还整天为罗瑟琳这个丑女人烦恼呢?”可没想到罗密欧依然执着地说:“就算有比罗瑟琳漂亮一百倍的美女的话,我的心也永远不会从罗瑟琳身上离开!”他的兄弟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罗密欧认识朱丽叶是一个偶然,如果没有这次偶然的话就没有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了。
一天,罗密欧和朋友在大街上散步,这时一个仆人模样的人走过来对罗密欧说:“这位少爷,能帮我点忙吗?”一问情况,才知道原来是凯普莱特家族要举行一个假面舞会,而这个人正是凯普莱特家的仆人,是个文盲,罗密欧帮助仆人读要去参加假面舞会的人名单,发现里面有罗莎琳的名字,仆人一边向罗密欧道谢一边说:“只要少爷不是蒙古太家的人就可以去假面舞会了。”罗密欧想:“我可以伪装成其他人混进去。”
于是罗密欧就假装成其他人混了进去,没想到却碰到了美丽无比的朱丽叶,很快,他俩便坠入爱河,每天晚上罗密欧都会翻过高高的墙头,用事先准备好的梯子爬上朱丽叶家的二楼阳台,与她说上几句话。但是后面发生了一件事阻挡了他们的爱情。为了爱情他们最后双双殉情。
我想,要是最后罗密欧和朱丽叶没死的话应该更好,可是现在这样的结果也有好处,两个人死了,致使两个家族终于握手言和。
读一本好书,有如与一位绝好的友人在一块呆上几个时辰,一语不发,静静地听着他述说着他的故事,只默默感受那墨香缭绕中无声的宁静与温柔,心里也能踏实熨贴得不行。以前,我一直把读书当作成一场噩梦,总是要大人逼着读我才读;而现在,我真正的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变得噬书如命,将书本当作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的思维空间无限扩大,就像乘上一艘万吨巨轮,载着我们从狭窄的知识小溪,驶向永无边际的学问海洋。古人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错,如果我们不能坚持操作这艘巨轮前进的话,我们便会从学问的海洋重新退回到那狭窄的知识小溪。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我常常遗憾不能面对面的去倾听那些精神传人的智慧,不能亲眼感觉他们的人文气质,但从他们留给我们的书中,我知道了我能够抵达他们的内心,我能读懂那一刻:那个握笔的手,那双深刻的眼,那颗跳动的心——是怎么样的情怀,是什么样的感受与波澜起伏。
“读一本好书,等于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进行了有意义的谈话。”高尔基说。的确,好书能带着我们畅游绚丽多姿的知识世界,能领着我们探索古今中外的的奇闻趣事;好书能帮助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还能帮我们指明生活的方向,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使我们奋发向上,努力进取,成为新时代的栋梁之才。
读一本好书,如同与许多高尚的人面对面的交流;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在深夜前方有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读一本好书,会带来诸多的启示,他教会我勤奋,忠诚,敬业,自信,指导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工作与学习;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进入一片自由的天地,他告诉我们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理想,什么是飞翔。
一本好书,一杯清茶,一桌一椅,静心坐下来,和书中的人物神交,和高尚睿智的作者聊天;和好书在一起,我永远都不会叹息。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酷爱读书,人称“小书迷”。尤其爱读中国古典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这本书在我们中国是家喻户晓。它向我们讲述了唐僧师徒4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尤其是其中有关孙悟空的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三打白骨精、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我如数家珍。我欣赏孙悟空本领高强。他能上天入地,会七十二般变化,最令妖精胆战心惊的是那双火眼金睛。我常常想,如果他的火眼金睛安在医生身上,那他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一眼就可以瞅出谁是新冠病毒确诊病人,那该多好!如果火眼金睛放在警察身上,他们一眼就瞅出谁是坏人,那我们的生活就更加安宁。我欣赏他的飞行速度。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在书里,我常常跟着他一会儿上天庭,一会儿上花果山,一会儿陪唐僧去西天取经。我多想也拥有这样的本领,这样困在疫区的意大利、英国的小留学生就不用担心了,我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立刻把他们带到祖国妈妈的怀里。我也欣赏他的忠诚。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无论师傅怎么骂他,赶他走,令他伤心难过;怎么念紧箍咒,令他疼痛难忍。但他对师傅始终不离不弃,一听师傅有难,立马十万火急去营救。“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西游记》这本书,每读一次我都有新的收获与体会。我喜欢这本书,感谢它给我带来无穷的想象与乐趣。
诚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品质,《值得坚守一生的承诺》这本书讲述了诚信的重要性,我最欣赏书中一篇名为《面试》的文章。
《面试》中讲到,一名尚未涉世的大学生——夏,到心仪的公司面试,复试时,一个人让她为公司买一台验钞机,并给了她两千元。当夏买完验钞机并开发票时,老板问夏开多少钱,夏很诧异,并让老板按实价开发票,结果,公司录取了这个大学生,因为她既诚实,又有信用。
有一次测验,我得了满分,这是一个令人惊讶又令人惊喜的消息,因此我非常高兴。当我看着自己满分的卷子时,忽然发现一处错题,然而老师并没有发现,在这道题旁边的,是一个红色的、好看的勾勾,我顿时感到无比惊奇,为什么老师没有发现呢,让我欢喜完又悲伤呢?“100”在卷子上那么显眼,怎么会是假的?
我不想告诉老师,只要趁老师和同学们不注意的时候,稍微改一下就好了,没问题的。于是,我举起颤抖的右手,把卷子往抽屉里塞。可是,笔尖碰到卷子那刻,我忽然收回手,这样做毕竟是不对的,因此,在良心的谴责下,我终于鼓起勇气颤抖地站起来,向将台走去:“老师,这题我做错了,可您没发现,我不是真的得了一百分。”没想到,老师竟和蔼的望着我,对我说:“这样做是对的,虽然你没得成绩上的满分,可是你有人格中的‘满分’!”我开心的笑了,若刚才笔尖落在卷子上,那我不但得不到老师的表扬,还会遭到良心的谴责。
我们是否也应该向夏学习,拥有“诚信”的财宝,成为“品格”的天下中“富有”的人,得到别人的无比信任。
李娟的作品语言质朴,丝毫没有雕琢的痕迹,没有很多专家所说的文采,但是却饱含着人性之美,这是她的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
开篇的《一个普通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仅仅缚住一个人。
《外婆的早饭》中写道: 于是每天的清晨,在荒野里的火炉旁,总会围过来很多寒冷的行人烤火取暖。还有人在路上远远地朝这边打招呼,急急忙忙往这边赶。他们以炉灶为中心紧紧围坐一圈,高兴地说这说那,不时帮忙往炉子 里添一块柴。稀饭沸开了,就赶紧帮着揭一下锅盖。每到那时,外婆就会进帐篷捧出一摞碗出来,为他们一人匀出小半碗滚烫的米汤,他们连忙感激地接过,谢个不停。然后在热气腾腾的水蒸气和炊烟里,很幸福地小口小口啜饮。这时,远处的天空越来越蓝……突然,大地"轰"地一片金黄,太阳从群山间升起来了!
似乎也在同一时刻,羊群的咩叫声和牛哞声突然密集起来,一声声长呼短应。整条山谷都热闹起来。听着这声音,我们倦意更浓,犹在梦中。只觉得枕边一片透亮,被窝更加温暖了。偶尔眨开条眼缝,从帐篷缝隙里瞟到外面炉灶边的人们正恋恋不舍地起身离开。远一点的地方有他们的牛羊,在朝阳里耸动着点点金黄。
外婆早饭的火炉多亲切啊,它砌进了多少寒冷行人最幸福的时光啊…… 但是,正在最感动着的时候:"大懒虫小懒虫快起来! 太阳晒屁股啦!都睡一晚上了还没有睡够?……"
真是窝火!也不知是谁让我们睡一晚上都没法睡够的……
《三个瘸子》中母亲责怪李娟:老人给的东西怎么能拒绝?哪怕是五毛钱也应该收下。
读了李娟的文章,我们是否应该思考,人与人之间到底应该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是暖暖地关心么?是美好的祝福么?是真诚的相处么?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古语说,“女子上不了战场。”其实不对的,这井多么深,平白的你问一个男子,问他这井敢跳不敢跳,怕他也不敢的。而一个年青的女子竟敢了,上战场不一定死,也许回来闹个一官半职的。可是跳井就很难不死,一跳就多半跳死了。
人若老实了,不但异类要来欺侮,就是同类也不同情。可见温顺也不是怎么优良的天性,而是被打的结果。甚或是招打的原由。
假若有人问他们,人生是为了什么?他们并不会茫然无所对答的,他们会直接了当的不加思索地说了出来,“人活着是为穿衣吃饭。”再问他,人死了呢?他们会说:“人死了就完了。”逆来顺受,你说我的生命可惜,我自己却不在乎。你看着很危险,我却自己以为得意。不得意怎么样?人生是否苦多乐少。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据说,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确实是一本很适合儿童或少年读的书籍,同时也非常适合父母读的书。这本书采用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一些事情的原委,并且在父亲和身边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中不断成长。
比如,有一次小女孩的父亲邀请了她一位同学来吃饭,这个同学的家是住在一个林子里,也算是家境贫困,就相当于生活在我们现代大山之中一些人,他们的生活习惯跟我们多少还是有一些差别。
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喜欢把一大勺糖浆倒在食物上拌着吃,小女孩就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看见过人这样吃饭,于是就问他在做什么。保姆赶紧打断她,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
还有一次,保姆带小女孩去黑人教堂。那时候黑人和白人教堂还是分开的,虽然《解放黑奴宣言》已经宣布了好久,但白人对黑人依然还存在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小女孩就是白人,她的保姆是黑人。
到了那之后,她发现保姆在跟其他黑人交流时,口音变了。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他高中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地方上学,虽然是隔壁镇,但口音多少还是有差的,每当他跟我们交流时,说的是我们的口音,当他跟他的老乡们说话时又切换到自己家乡的口音。我当时就惊讶这种口音的转换能力,觉得还是挺厉害的。
小女孩从教堂回来后,就问黑人保姆,“为什么你刚刚说话的口音不一样呢,你用我们白人口音跟他们说不是显得更厉害吗?反正他们也听得懂。”
保姆就回答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的一样。”
小女孩就通过这些小事,在身边人的教导下不断的学习成长。
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指小女孩杀了一只鸟。而是本书主题的一个比喻,也算是小女孩小时候经历里最大一件事情。
这个比喻是出自她父亲口中,是他在教孩子射击时说的一段话,他说,“你可以射后院的铁罐子,也可以射别的鸟,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从不做坏事,只是唱歌愉悦我们,他们不吃人们的花园,不在玉米仓库里筑巢,他们除了为我们用心歌唱之外什么也不做。”
知更鸟同时也代表了本书的一个人物——汤姆.鲁滨逊。
汤姆,是一个黑人。他每天都要往返去一个地方干活,在路上,他要经过一个白人的家。这个白人家也算是穷鬼,家里的主人是个酒鬼,领完救济金就马上拿去喝酒喝掉。也不管他家里几个孩子的死活。
这个白人家里有三四个孩子,其中有个大女儿,虽然只有16岁,但家务活一直都是她承担。她有时候也会叫黑人汤姆路过时叫他进去帮个忙,比如劈柴、或者搬一些重物等等,虽然第一次说要给汤姆钱,但也是形式一下。后面就会经常的叫汤姆进去帮忙,当做免费体力。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爱情是文学作品亘古不变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炙热的情感谱写出一曲曲爱的赞歌。尽管我们都是发自内心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文学史上还是留下了许多魂销肠断的爱情故事。如果说有哪一个故事能让我反复品读咂摸,我想应该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宣扬了年轻一代追求爱情,追求幸福自由生活的精神。这本书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脍炙人口的文学著作。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同样,在不同的年龄段阅读也会有不同的感悟。
回想起我第一次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还是个中学生,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那时被其中波荡起伏而又不失天真浪漫的爱情打动,他们对爱情坚贞不屈,不惜一切,同封建思想的传统礼教和压迫封建的家长做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同时,也为书中最后的悲剧结局感到惋惜。如果莎翁笔下送信的神父能早一点通知罗密欧或者朱丽叶能早一点醒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结局。
后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对于他俩的爱情有了与往日不一样的看法。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一见钟情式的。当他们在舞会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互相被吸引。俩个天性浪漫的人一见钟情,互相倾述,纵然说些甜蜜的话,但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经历柴米油盐的生活,何谈厮守终身。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如果情感大于理智,选错了对象,家庭也就无幸福可言,这才是更大的悲剧吧。
当再次捧起这本书时,从罗密欧追求自由的爱情生活,为了爱情宁愿被流放,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朋友被杀时,奋不顾身的为了朋友报仇,到朱丽叶惊鸿一瞥便决定生死相许。莎翁用他的超现实主义戏剧手法,让我们看到了爱是一种信仰,从情不知所起到一往而深,再到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这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爱情。在王权统一和家族仇恨延续的背景下,他们的爱情在两个家族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重重阻力下,仿佛注定以悲剧收场,但两人的自我牺牲,促成了两家世仇释嫌修好,也暗示着美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思想牢笼,想必这也是莎翁最想带给我们的'一种价值导向。
对于生活,我们都有追求爱情、理想、自由的权利和执着,那份简单的纯粹和渴望,正是这份力量让我们能勇敢的走下去,支撑我们走的更远。爱情友情都一样,久处不厌才是真情。
喜欢琦君,源于课文《桂花雨》。
这篇连名字都散发着香气的散文,携着淡淡的乡愁,不经意间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下来,竟觉得不甚过瘾,反反复复,又读了几遍之后,对《桂花雨》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全年,整个村子都浸在桂花的香气里。”
一个“浸”字,形象地写出了“桂子花开,十里飘香”的意境。桂花不仅仅花开时香,晾干了泡茶、做饼也同样香气弥漫。桂花,永远香在人们的心里。它的香,已不受季节的束缚,香甜四季,也香甜了人们的生活。
“全年”“整个村子”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巧妙地描述了桂花给人们、家乡的欢乐。字里行间,桂花的香气始终萦绕于字里行间,思乡的情怀也如桂花香一样萦绕于心头。
母亲说:“那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那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事实上又是什么情形呢?我们不妨看一看课文中的这些句子:
——杭州有一处小山,全是桂花树,花开时那才是香飘十里。
那么,家乡院子里的桂花又是什么样呢?
——桂花盛开的时候,不说香飘十里,至少前后十几家邻居,没有不浸在桂花香里的。
显然,从香气上看,是没有区别的,甚至小山上因为树多,更显得浓郁。
那,为什么母亲要这样说呢?母亲这句朴素的话,与“月是故乡明”如出一辙。
母亲每年都闻着桂花的香气,关注桂花,收获桂花,体验着馈赠桂花的欢乐,吃着桂花做的食品,喝着桂花茶。桂花,已浸润在她的生活中的角角落落,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家乡院子里的这棵桂花树是独一无二的,是母亲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还会有什么能够替代它呢?桂花是没有区别的,然而母亲不是在用鼻子区分,是在用“心”来缅怀桂花相伴的岁月,那是无可替代的味道。
于是,我又想起了在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还有那摇落的阵阵桂花雨。
抚摸着这个“又”字,仿佛看到了作者不止一次地想起故乡童年时代的“摇花乐”和“桂花雨”,只是这次母亲的话使她又一次想起。
淡淡的一句话,却传递出了作者对故乡桂花的深深怀念。家乡的桂花,是跟作者童年的欢乐连在一起的,那种“摇花乐”和“桂花雨”已融入了她的生命,成为她幸福童年的最完美、最耐人回味的记忆。这恐怕是作者难忘家乡桂花的真正原因。
小时候,故乡是哺育自我成长的地方;长大了,故乡是每个人心底深处的完美。这份完美的回忆在每个人多少次梦境中被描绘得越来越清晰,勾勒得越来越完美。
祖父今年九十一岁了。我一向努力想要忽略他老人家已是耄耋之年的事实,总期望他老人家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走起路来脚下生风的老军人的形象,可是,终究岁月的齿轮还是把时光带到了他人生的暮年。
前段时间老人家摔了一跤,骨折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赶回老家,看着祖父默默地坐在家门口的背影,忽然之间我就落泪了。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撑着伞带着年幼的、不愿睡午觉的我,去买饼干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端着奶奶刚煮好的鸡汤,领着我和哥哥妹妹一起解馋的……
记忆中的祖父是会用那个我印象中很大其实很小的木盆,给我和妹妹洗澡,然后用花露水帮我们驱蚊子的……
而今,这些时光仿佛黑白影片,都成了祖父在夕阳下的剪影,成为了过往,成为了眼前这位身形佝偻的老人。
往事如梦,几番花开在心底,回首时无情也无雨。摇桂花的欢乐和童年的笑声,浓缩在琦君的笔下,我们每个人对故乡的回忆,也定格在一张张老照片里。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仅有桂花香暗飘过。
聪明机智像一座桥,带我跨越困难的海洋,聪明机智像及时雨,帮我扑灭困难的大火,聪明机智像一把剑,帮我在生活的路上斩妖除魔。今天,我就带大家走进《鼹鼠的月亮河》认识“聪明机智”。
《鼹鼠的月亮河》主要讲了一只住在月亮河的黑色小鼹鼠——米加为了帮助它的好朋友——尼里买洗衣机,于是来到了城市,遇到了一位叫咕哩咕的魔法师,米加被他的魔法吸引了,所以拜他为师,许多惊险的冒险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这一章:米加组装洗衣机的情景。米加从来没有组装过洗衣机,但是它不怕困难,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机智,看着说明书,一步一步地来组装好洗衣机。看着米加组装起来的洗衣机,它仿佛在对我说:做事不能总想着依赖着别人,要学会自已独立想办法,解决问题,这不正是长大的过程吗?
乘坐着这台“洗衣机”,我穿越时空,回到了那天——放学回家的我正在房间里做作业,遇到了一道不会做的题目,我想都不想,就喊:“妈妈,这题怎么做呢?”妈妈走过来,看了一眼题目,说:“自已想!这道题你能行的。”于是,我认真地回忆了今天课堂上老师讲的内容,顿时恍然大悟,妈妈瞄了一眼正在奋笔疾书的我说:“你这个脑袋瓜,再不动,就要生锈了!”我惭愧地低下了头。从此,遇到问题,我都尽量先自已想办法,不再总依赖妈妈了。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次我真真切切地领会到了!我可以从书里学到知识,领悟道理,用这些“黄金”去堆砌美好的未来,所以朋友们,快让我们一起翻开你身旁的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