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舞鞋读后感范文(精选33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十一岁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认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发生的各种有趣、惊险以及得到魔法石的故事。
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魁地奇比赛”。哈利向金色飞贼飞去时,马库斯·弗林特故意冲撞哈利,当哈利躲过一只嗖嗖旋转、擦着他头皮飞过的游走球时,事情发生了,哈 利的飞天扫帚突然很吓人地抖了一下,稍平稳了又来,就好像飞天扫帚拼命想把他摔下去似的。突然,他的飞天扫帚又是一阵疯狂的扭动,哈利被它甩 了下来,他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扫帚,悬在空中。韦斯莱孪生兄弟飞了上去,想把哈利安全地拉到他们的一只扫帚上,然而不行——每当他们接近他时,飞天扫帚就噌的一下蹿得更高。于是,他们落下来一些,在他下面打转,想在他坠落时接住他……这个部分让我非常震撼,仿佛就在现场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魁地奇比赛。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鲁伯·海格,他和蔼可亲,把小哈利救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胡子拉碴、痒乎乎的吻;只要喝醉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老实的说出来;并且他跟他的龙分开时居然说:“再见,妈妈会想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虽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精彩,但我有个疑惑点:假如哈利是从检票口进入霍格沃茨物快火车的话,紧跟在他旁边的人会看不见他突然消失吗?并且在后面说回到麻瓜世界时,却是在墙壁上迸出来,我觉得这样写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作者J·K。罗琳实在是太厉害了,把哈利的每次经历,都写得非常精彩,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而且哈利无师自通的骑飞天扫帚,这让我深感佩服。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20xx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20xx年的宝座。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遥文-化-大-革-命时期深刻的“批林批孔”,更进一步瓦解了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论语》从此埋没人间。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和《毛主席语录》没什么差别。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毛泽东说过:“小人累君子,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可见君子的物质生活是那么的悲惨!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化,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平安幸福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保卫了祖国的尊严和平静的生活。他们多次勇敢的举起了他们保卫的五星红旗。虽然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
“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的心里刻下了,这是沈振新说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的激昂,那么的热血沸腾。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历史上的张灵甫,据我所知并不是这样的。在我了解中,张灵甫是一个大英雄,是为抗日拼死护卫祖国的优秀中国军人,是值得我们永远的记住和怀念的。不过错就在张灵甫是国民党军官,在错误的指挥下,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这真是十分值得我去惋惜的。张灵甫在抗战期间,蒋介石以其作战有功,一再擢升,几乎年年晋级受奖,由团长而旅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军长。常德之役,被蒋介石誉为“模范军人”。湘西会战,获得美国金质自由奖章。在国民党朝野,张灵甫也被视为“常胜将军”。在一次战斗中,右腿中炮弹负重伤。匆匆包扎伤口后他再度投入战斗。在不久的会战中,腿部再度被炸断。蒋介石派飞机将他送往香港,请英国著名外科专家克雷斯特尔为他诊治。手术后不久,张灵甫在报上看到有战时军人不宜出国养病的新规定,不顾英国医生再治疗一月可以痊愈的劝阻,说军命不可违,军人死不足惜,何惜一足,伤未愈提前归队,将军从此留下残疾,走起路一跛一拐,人送外号“跛腿将军”。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这天,我怀着激动无比的情绪,阅读了《一夜的工作》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了周总理彻夜未眠地为国家为人民工作,是那么的辛苦;而他老人家的日常生活却又是那么的简朴。
周总理的工作十分劳苦,一个晚上要批改“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周总理工作时,一点儿也不马虎,“他不是随便浏览一遍就算了,而是一边看一边思索”,有时还要做详细地咨询。这时,我想到了自我,记得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比平时多了一点,我就大叫起来;多写了会儿的作业就不耐烦了。想到那里,我感到羞愧了。我仿佛看到了:夜已经很深了,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只有周总理在昏黄的灯光下,正认真地批阅着一份又一份的文件……
周总理的生活十分简朴。他工作至深夜,夜宵只是一杯绿茶和一小碟花生米。总理衣服穿的是有补丁的,袜子是几乎看不着原先的色彩。周总理住的是一间宫殿式的房子,房间里只有一桌两椅一灯。一个堂堂的大国总理的工作条件,竟是那样的简陋之极!这时我想,那些住豪宅喝洋酒坐名车的贪官污吏和总理比起来,简直天渊有别啊!他们是多么的可耻可恨。
周总理之所以成为受世界人民爱戴的公认的伟人,就是因为他平时以普通的劳动者来严格要求自我。我虽是一名小学生,读了此文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想将来为人民多做点事就务必以周总理为榜样,从此刻开始,学习上刻苦,生活上简朴,踏踏实实地做事,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四世同堂》这本书,据书上写,这是老舍写过的最好的一本书,它讲述的是革命时期日本鬼子闯入北平,小羊圈人原来正常的生活,被搞得不像样子。
对于这个变化,小羊圈里的各家人也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从军的从军,反抗的反抗,毫无变化的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高兴,成为日本人的走狗。让我最印象深刻、表现截然不同的二人分别是钱默吟先生和冠晓荷,先说钱默吟先生吧!在得知儿子的死讯后,不但没有伤心,还因儿子的死是因为干掉了一车日本人而骄傲,当邻居冠晓荷把他儿子的'死因告诉日本人,日本人派人来抓他时,他也没有一丝恐惧,反而昂首挺胸,被捕了后,他也一心只想着消灭侵入中国的日本人,被人救出后,他便开始对外界宣传反抗日本,并给那些反抗者出主意,这没有恐惧,没有害怕,一心把入侵者赶出中国的形象深深打动了我。再说冠晓荷吧!在日本人侵入北平之前,倒也没什么事,日本人来了以后,他就一心帮助日本,全然不顾自己是个中国人,他相信,只要帮助日本就能获得利益,于是便无耻地出卖了钱默吟先生,得到了利益,便更加疯狂地帮助日本,弄得整个小羊圈乌烟瘴气,大家都讨厌他,可他却全然不顾。还和他老婆一起,和一些汉奸、日本人称兄道弟,亲密无间。最后他得了胃病,日本人怕传染,就把他埋进坑里,他却还一心以为,日本人能救他还要给日本人下跪,真是不可救药,令人鄙夷。
老舍用他的神奇的笔,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反抗日本侵略者、毫无动摇的钱默吟先生、瑞全,阴险狡诈的冠晓荷、蓝东阳等,让我们看到了当时场景的重现,让我们看到人们美好的一面,和人们丑陋的一面。真不愧为老舍写过最好的一本书啊!
读完《夸父追日》以后,我认为夸父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中夸父曾经想过,每天夜里,太阳跑到哪里去了呢?他不喜欢黑暗,喜欢光明。所以夸父他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光明。
为了实现他的梦想,夸父拿起手杖去追赶太阳,追啊,追啊,跨过了黄河、渭河,并且口渴得还把河里的水都喝光了,但是夸父没有停下来休息,又飞快的朝北方的大泽跑去,他跑跑啊跑,一直朝着太阳的方向跑去,可惜的是,他还没到虞渊,就轰然倒下了。他虽然没有成功地实现他的梦想,但是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就不能坚持地学习书法,那是我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学习书法的,有的是楷体,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星期日都去学习书法,直到现在。
夸父的那种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以后我们干任何事情要像夸父一样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千万不要半途而废呀!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没有自信的小瑜,总认为自己很差,无论做什么都会失败,搞砸,因此不愿面对自己。当知道美术这科没有考好时,沮丧又伤心的她连吃美味的关东煮也会食不知味。她逃避,躲藏,竭力地去掩饰自己的不足。殊不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有更好的办法哦!
被安排去研习营的小瑜,她百般不情愿,总以为自己什么都不行而不愿去大家面前”出丑“,她犹豫,抱怨,却无可奈何。”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参加研习营竟会改变一生。“
面对室友的讽刺和嘲笑,刻薄和误会,她默默落泪感到委屈,却无法改变。面对东州给她的支持和鼓励,安慰和帮助,她满心感激却说不出口。她就是高小瑜,她就是这么腼腆,这么脆弱,容易不知所措。
七天的研习营,给了她莫大的改变,室友都成了小瑜的朋友,他们相互帮助。东州成了她的”男朋友“,她惊讶至极。她有了自信,相信”我可以做到,我是对的“,她”勇于展示自己“可能还没有做到,但她学会了”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挑战自己,我可以做到很好“!对她来说,这次研习营有着非凡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去逃避,而是正面面对自己。也许会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也可以做得更好!“
有时,我像书中的高小瑜,总认为自己不够好,这些地方我做不到、做不好,而不愿去面对。
有时,我像书中的郑芳荷,认为别人没有能力而指责和取笑,现在一想我真是太过分了,完全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珍珍,时常帮助别人也时常给别人添乱,也喜欢猜测别人。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娴雅,总爱抱怨几句,对他人评头论足,还喜欢挖苦别人。
现在的我要改正不足、缺点,展示出我的”闪光点“,向改变后的高小瑜”进军“,向心中的完美靠近!
”加油!我做得到!“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封神演义》一部中国古代的神魔类型的小说,书里的人物非常丰富:有能掐会算的姜子牙(法名)/心狠手辣的九尾狐狸精、,残害忠良的纣天王子……
我们先说说心狠手辣的九尾狐狸精吧。九尾狐狸本来是一只守坟狐,因吸收了天地之精华,长出了八条尾巴,还得到了玄功变化。女娲于是让她灭朝歌、兴文王,可她却残害了被姜子牙封为文曲星的比干和素秉忠良、沥血披肝的三世老臣杜元铣,多次祸害人间,并没有兴文王,最后被女娲等处死,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从九尾狐狸最后悲惨的结局,我更加坚信:做人要真诚、善良。
现在,让我们再说姜尚吧,姜尚,字子牙,他上通天文、下通地理,足智多谋,忠心耿耿辅佐周文王打天下,最后功成名就,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从姜尚的故事里,我领悟到:做人要有智慧、有毅力,人生才能有所建树。
开卷有益,《封神演义》真本书很精彩,告诉我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让我很受启发,所以,我向大家真诚推荐《封神演义》这本书。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近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近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有一个《灰姑娘》的故事。灰姑娘的妈妈死后,他的爸爸给她娶了一个后妈,后妈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很美丽,但心却很坏。灰姑娘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美丽可爱,心地善良。
读了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人不能看外表,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美的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们遇到困难都要自己克服,学习也一样,才能取得好的成绩。
丁立梅,笔名梅子,紫色梅子。江苏东台人。喜欢用音乐煮文字。出版作文集20多部,其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一书令我感触颇深。
丁立梅的文字像一壶陈茶,不像酒那么霸道,刚强,倒有一种铅华洗尽,沉淀下来的醇香,她的文章中讲的大都是小人物的小故事,讲上去少了几分惊心动魄与荡气回肠,却充斥了质朴与纯真,深厚的情感在事件中流转,读她的文章,真的就像是在品茶,万万不可一饮而尽,要一口一口的慢慢品味。
在序文《小欢喜》中,作者讲述了一些平常生活中平凡普通却有意思的事,有些事情是做不烦的,每日在巷子里买菜与主妇拉家常,与小贩讨价还价,日复一日,当这成为了你的习惯,成为了你生活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那么,这些小事也将弥漫出幸福,每日路过园中,听着老人们唱戏,不时也驻足停留,走出园中,跟隔壁张大妈打个招呼,走到石凳旁坐下,聊聊他们的儿子,孙子,也跟着他们学着唱唱戏。下班的时候买张报纸,跟卖报女人说笑几句,一来二去成了朋友。向花店老板买花,顺便向他讨问种花的技巧……生活中的小细节,小欢喜,在丁立梅的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活这个世界上,穿插在学习,玩乐,工作,睡眠中的,还有许多许多事情,常听人说将一个人的一生除去其它,计算如何如何有多长时间,甚至精确到小时,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云云,这话固然不错,但将那些充满生气事儿全部不算,活着,未免也太无趣了些。啊,这些讨喜的小事儿,让活着,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
文章出于生活,出于平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动读者。由华丽的词藻堆砌的文章读上去像是在喝白开水,食之无味,无趣至极,而丁立梅的文章,却是越品越香,妙趣横生。
在我看来,丁立梅写的不是文章,而是生活。
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是最热门的小说。最近我阅读了这部小说,跟着主人翁体会他的喜怒哀乐。《基督山伯爵》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被同船的格拉尔和爱人的哥哥菲尔南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在牢中,他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在与神父的交谈中,他获得了重生,并拥有了智慧与财富。出狱后,他先改名为水手山巴,报答那些施恩于他的人,再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在复仇路上,最终,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通过《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向我们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同时小说也反映出了人的劣根性。为金钱、为名誉,维尔福夫妇甚至做出了灭绝人性的行为——维尔福先生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靠着“法官”这一身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而由于维尔福夫人的拜金主义作祟,使她不惜毒死她的亲人以获得一份遗产。
而这,不正也提醒我们生活在“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年代的人们,行走在社会、人生道路时,要在身前放置一盏明灯——自我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浊清莲而不妖”的品质。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它是《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续集 。上集写到,查理接管了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他们乘大玻璃升降机回家,接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到工厂。在升降机飞回工厂的途中。它越飞越高,竟然进入了太空轨道。在太空中,他们遭遇了宇宙间最残暴的外星蠕虫克尼德。恰巧美国的宇宙飞船也在太空中。美国宇宙飞船也发现了神秘的查理和旺卡的大玻璃升降机,但是他们不知道是查理,以为是神秘的了不起的八名宇航员。就在这时,蠕虫克尼德向美国飞船和大玻璃升降发起进攻,旺卡利用自己强大先进的升降机,也把美国飞船拉到了地球上。成功解救出来,美国总统也惊叹这神秘的八名的宇航员。
旺卡和查理回到巧克力工厂后。旺卡发明了一种使人变年轻的旺卡维他。它的服用量是有一定量的。但是奶奶,姥爷,姥姥他们吃的太多,变成了小娃娃和负数人。查理相救他们。因为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过上好生活,况且来到工厂也一天好生活没过呢!结果姥姥被喷的太多维他旺卡,一下子由负数人变成了358岁的老太太。旺卡又给她吃了14粒旺卡维他,才变成原来的岁数。三个老人历经迫折,终于都变成原来的样子。
最后美国总统邀请这八名神秘的宇航员去白宫做客。激动的老人们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是先进的武器能写出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造出来。我们期待着大玻璃这样的升降机。还有就是在任何事情面前要理智一些,做人不能太贪心,更不能见利忘义。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大家或许听到这个名字会很吃惊,不禁会问:”地球这么大,八十天能环游整个地球吗?“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故事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人物有:拥有正义感的福柯、机智勇敢的万事通、警探雯黎斯、美丽的艾利……
本书主要讲:福柯先生在和朋友闲谈中说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于是,朋友就与他打赌两万英镑。在途中误被认为盗贼,最后真相大白,又营救了艾利,准时到达英国,赢了两万英镑。从这看来,福柯先生是一个不怕艰难和困苦的人。同时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无限的信心,我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就一定会成功。
再看看我,与福柯先生来比,真的差远了。比如: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来临的一切困难;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些问题,让我遇到过不少麻烦呢!
我是一个转校生,总觉得自己在班里抬不起头,所以说话声音小,不爱和老师说闲话,和在家的性格真是判若两人。见我在班里不自信,父母也费过劲。如:谈心、教育和引导等都使我无法改变。学校举行过好多节目,都是让学生报名参加。这不,学校又在五年级学生中选主持人了。遇到这等好事,又有谁不想参加?
我也想上,可人家偏不选我。因为我面对全班还紧张。要是面对学校,才紧张呢。还有,我声音那么小,站到后面的同学都听不见。唉,这个位子就这样被别人无情的抢走了。真是悲哀!
所以我一定要向福柯先生学习,学习他那种面对事情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可贵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一切艰难困苦。
“大家好!我是林星,风族族长,欢迎来到风族领地,我是在雷族族长魔星(五二班黄幼乔)的建议下与秋麒麟叶、桂花一起创建风族的。”
猫武士是一本动物小说,故事里讲雷族、风族、影族、河族生活在同一片森林里,过着不同的武士生活,战争是它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共同信仰着星族也遵守着武士守则,从幼崽到学徒到武士再到长老,它们的一生是充满危机的,它们有顽强的意志随时都会为了族群牺牲自己,但这其中也有叛徒…… 这其中的奥秘太多了,我已经成为猫武士迷了。
在我看来,猫武士虽然一生充满危机但也很有意思,我第一次了解到猫的内心世界,猫也是有思想有头脑的,反正不是人们想的笨笨的,有时候猫也会为了某种利益而产生竞争,比如说雷族族长代表虎掌就为了当上族长而企图杀死蓝星,却被火心揭发了,这是不可取的,要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
猫武士里猫的语言也很特别,它们管人类叫两脚兽,管马路叫雷鬼路,它们不愿意生活在人类,它们不喜欢温暖舒适的宠物猫生活,喜欢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过着武士生活,猫的世界是特丰富的,以前我认为猫是很弱小的,但看了猫武士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猫另眼相看,我对猫咪的梦境也产生了好奇心:它们能不能真的和星族联络呢?会不会真有一只星族猫走入猫的梦境呢?巫医能不能真的解释来自星族的预言呢?这一切是那么神秘却又不可解释。
通过看猫武士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喜欢看猫武士!
《一夜的工作》描写总理审阅大件的情形,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周总理的敬爱之情。
这篇文章,真实生动的告诉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工作室多么辛苦,他的生活又是多么简朴。这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从而更加从心里怀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
当我读到“他指着桌上一叠一尺来厚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改这些文件。’”时,我不由得心中为总理暗暗叫苦,一尺来厚的文件,该有多少页啊!少说也有几百份吧?不,或许有上千份呢!看一遍也够累的了,何况还要动脑筋做批示呢!周总理啊,您真是日理万机,为国家操碎了心啊!
读着读着,在我的脑海中又出现了很多影片中记录周总理生活和工作的情形。总理的卧室里,只有一张普通的床,一个不大的写字台和几把椅子,而床头,写字台上,堆满了书和待批的文件。总理的那几件睡衣,打了好几块补丁。服务员多次热饭,总理都一次次忘了吃。老师还常常给我们讲:周总理在病中,还念念不忘国事,晚上只睡一点点觉,抱病批阅文件……每当我看到和想到这一幕幕动人的情景,都禁不住流下热泪。
但是,同时我心中又充满了自豪,为我们有这样一位人民的好总理,这是我们中国人民的骄傲!我一定要以周总理为榜样,做一个对祖国对人民有用的人。
近读《幸福的方法》,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作者本·沙哈尔,是一位来自以色列的哈佛博士,原为壁球运动员,曾获国际壁球比赛世界冠军。他在哈佛开设积极心理学课程,倡导积极的心理、自信的心态、健康的冥想,在哈佛学生中影响很大。
作者认为,我们不要只重感官享受的享乐主义幸福,不要为目标所苦的忙碌奔波式幸福,也不要无能者自怨自艾自我束缚式的虚无主义感;我们要的是有理想,有目标,有奋斗,有成就,能感受的幸福。他对幸福的定义是“快乐与意义的结合”,他似乎也很赞同马玎·塞里格曼关于幸福三要素的提法,即幸福的三个要素是意义、快乐与投入。
读完通篇,我个人把作者对幸福的论述用九个字来加以概括,即:有目标,去奋斗,能感受!这样就能够获得幸福!
在我看来,无论是从古贤先哲,还是从当代社会人们生活来看,人要获得幸福,首当其冲,是必须建立奋斗目标,确立生活意义!其次,必须采取行动,如果不奋斗,不行动,不寻找,就无法实现这个目标,获得成功。但若只以目标实现之后的快感为幸福,则永远不能获得幸福,因为幸福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一个目标实现后,新的目标必然随之而来,如果在奋斗过程中不能体会幸福,则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所以,对幸福的感知能力很重要。如果没有感觉幸福的能力,享受奋斗的过程,把这个过程当作快乐,那么人就找不到幸福,无法实现幸福的!所以,我很赞同作者提出感受幸福有两种模式,即溺水模式(无苦无获式)和性爱模式(乐而更乐),我也很赞同作者的看法,即后者是一种更好的获取幸福的能力!
此外,作者也谈到了人生最重要的幸福来源:那就是对美好婚姻家庭生活的把握。我觉得,如果没有幸福婚姻,相互理解的另一半,人生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做为人,最幸福的事情是,能在不断延长的生命中找到一个最理解自己的人!当然,首先这个人必须是自已,但只有自已理解自己,是一种孤独的幸福;只有获得他人的理解,知已的理解,人生才是幸福的,苦中也会透出甜味!所以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换句话说,得到了一个人生知已我就幸福,得不到,那就是人生的命运!
最后,作为运动员出身的作者,提出把握人生幸福真谛的方法非常简单,但却的确给我们很多启示。也许以运动员简单直接的思维方式来寻求幸福往往就是十分有效的,不是吗?君不见,当今社会,任凭社会和个人财富如何增长,人们却越来越感受不到幸福,越来越难以找到快乐,越来越失去找寻幸福的能力,或者社会根本就没有人去思考这些基本的哲学命题。
我想,现在的确是到了需要认真思考什么是幸福的时刻了!在我看来,虽然当今社会各种信息极为丰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甚至过剩,但社会整体意识越来越肤浅落后,人们的精神生活越来越贫乏无聊。也许简化,真的不失为一种最佳的寻找幸福的方式!那些“性爱模式”“冥想方式”是一个运动员在以身体认识、体验和实践幸福哲学,虽然失之于浅薄,但仍然十分有效!
《幸福的方法》读后感1000字二
心理学家曾经对比过非常快乐的人以及不快乐的人,在外界因素中,唯一能区分这两种人的就是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中非常重要,并且伴随一生的就是亲密关系,甚至有心理学家认为:幸福的最佳预测因素,就是亲密关系。
所以我们来看看第四个观点,无条件的爱以及相互理解,能够帮助建立亲密关系。什么是无条件的爱呢?
如果你无条件爱一个人,你就会看重对方的核心价值,而不是他的外在表现。
比如说,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勤奋、热忱而又有耐心的人,有可能去做一项支持贫困儿童的公益事业,这份事业成功与否,就是他的外在表现;而他内心的激情和热忱,就是他的核心价值。
如果是无条件爱着这个人,只要他的热忱还在,他的核心价值就在,无论他的事业成功与否,你对他的爱都不会改变。
为什么要给予无条件的爱呢?
因为无条件的爱会带来力量,会建立一个“幸福圈”,能促使人勇于追求有意义又快乐的事情,也能更好地激发潜能和价值。
除了无条件的爱,作者还认为理解是爱的基础。熟悉对方,真正去认识他,理解他,会带来更强烈的亲密感,使爱能够更好地成长。
理解对方包括深入了解对方的价值、热情、想法、期望等。在理解对方时,也要尽可能帮助对方理解自己。我们要把注意力放在想被理解,而不是想被认可上,打开心门,和对方分享自己最深层的部分。
我们来总结下第四个观点,无条件的爱和理解是经营亲密关系的两大基石,而建立亲密关系,是获得幸福感的有效途径。
感恩行动背后的原理是,人往往对所拥有的美好司空见惯。
比如说,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的健康是多么值得珍惜和感恩,经常要等到健康受到威胁时才会意识到健康的重要性。
为了防止司空见惯和理所应当,需要提醒自己,去主动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美好。
为了使身体更加健康,同时又不觉得刻意锻炼和保持太辛苦,最好的方法是把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像刷牙一样自动的程序化惯性,这样就不用每次耗费自律去约束自己。
自律是一种珍稀的资源,当过多的事情需要使用自律时,可能会出现自律匮乏。
好,这就是我们说的最后一个观点,用5件好事法和有节制的自律来提升幸福感。
今天上午,我向我们班的庄淇萱借了一本伍美珍姐姐写的书——《我们班的狗仔队》。当我读到“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一章节时,我感触颇深。
故事讲的是:主人公江冰蟾和凌扬波小时候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当快乐的童年过去之后,她们迎来学习上无情的竞争。班主任和家长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竞争的重要性,漂亮、聪明、好强的江冰蟾在这场竞争中战胜了同样好强的对手凌扬波。她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她开始为自己失去友谊这件宝贵的东西而难过……
江冰蟾是现在父母和老师所强调的“竞争比友谊重要”观念的受害者,她因为分数,丢失了朋友,她因为分数,她的友谊完全褪了色。然而,她在父母和老师的影响下居然还认为这是值得的。没有朋友,这时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当你高兴的时候,朋友会和你一起分享快乐;当你忧伤的时候,朋友会来安慰你,鼓励你。如果你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分数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呢?没有朋友,你的内心世界是空虚的,孤独的!朋友是什么?他是你一生的知心伙伴!难道就像袁老师说的“当你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和你谈所谓的友谊;当你是个失败者时,你会发现你根本没有朋友。”吗?不,我认为不是的。人缘好不一定成绩好,成绩好不一定人缘好。真正的好朋友是不会在乎你成绩的好坏,而是在乎你与他的友谊,你对他的信任!难道二十一世纪的雏鹰就要这样被教育成一台台只会竞争的机器吗?
在学校里,我不仅有骄人的成绩,还有着美好的友谊。我和柯楠、海月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曾发生过很多矛盾,甚至都绝交过一两次。但后来,大家都意识到,友谊需要宽容和理解,更需要彼此的相互友爱!
友谊,是美好的,是宝贵的。不要让成绩驱赶了友谊,也不要让友谊渐渐地褪色。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友谊都将是我们美好的支柱!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多。作者用一种很幽默的笔法将明朝厚重的历史从枯燥乏味的史书中提炼出来,带领我们透过重重历史迷雾,抛开后人的主观臆断,走进一个真正的大明王朝,去感受和琢磨那些历史舞台上的人和事。
猛人轶事传千古,王侯将相一场空。淘尽无数英雄梦,是非曲折谁可鉴。这就是我对《明朝那些事儿》最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位明朝皇帝,有许多都让人印象深刻。如:像凤凰一样历经苦难,经过千锤百炼,最后浴火重生,建立一个光芒万丈的大明王朝的朱元璋;十五岁登上皇位,十七岁用过人天赋战胜权臣杨廷和,十八岁杖责百官确立自己权威的绝顶聪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躬行节俭,知人善任,六师屡出、漠北尘清,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的传奇皇帝朱棣。
但最令我敬佩的皇帝却是崇祯帝朱由检。崇祯的一生不可谓不坎坷,上台以前,憋足了劲要干掉那个死人妖魏忠贤,死人妖干掉了,又出来党争,后金入侵,看准了袁崇焕,一顿折腾,后金没折腾回去,袁督师倒折腾没了,本想卧薪尝胆忍几年,搞好国内经济建设,再去收复大好河山,结果出了天灾,又出来若干人等搞内乱造反。调兵干掉某些人,又出来了某些更狠的人(如李自成),再调兵,把某些更狠的人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准备一鼓作气……
清军打进来了。好吧,把全部主力调到辽东打个一年半载的清军,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后院又起火了,投降的再反,逃跑的又跑回来。很巧,又是大灾荒,没法活,于是大家跟着一起造反。简单地说,崇祯干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言官)吵架,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的也少,跟老婆睡觉也少,只睡五六个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崇祯的故事就是这样,他挨棍子的数量,估计比某些狗血剧里的悲催女主角要多得多,抗击打能力更强。
不幸的是,崇祯以上所有的悲惨经历与努力都无法换回一个幸福的结局,更不幸的是,他知道这点。知道结局注定失败,他却依然全力以赴,夜以继日,任劳任怨,不到长城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直到最后结局,直到兵临城下,依然没有放弃。在崇祯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无比坚定的人生信念,即使命运对不起我,我却依旧不放弃,直至人生最后一刻。崇祯,一个了不起的人。
还有一个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人称为“四家”: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这四个称谓他都当之无愧,他就是王守仁。文学自不用说,除了买官,混官场的哪个没点文采;所谓军事天才,就是不用上军校,拿一本盗版孙子兵法也能打仗的人,他不但会打仗,还打出了花样,用兵方法堪称诡异,生活中那个正直忠厚的老实人一到战场就会立马变得无比阴邪,让对手叫苦连天;在政治上,他更是让对手头疼,看见他的时候烦,看不见他更烦,担心他搞什么阴谋诡计,斗奸臣,玩手段,在政治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但王先生最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哲学知行合一: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四百年后,一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句话,将之奉为行为准则,并据此改名为陶行知。王守仁,一个不世出的奇才。
透过《明朝那些事儿》,我明白了刚正不阿的好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有时候好人却不一定能做成大事。拍马屁,搞关系,并不是坏人的专利,为了心中最终的正义而一时隐忍等待机会,甚至做一些会让自己背负恶名之事的人更让人萌生敬意与感动。包拯的权力来自明君支持,所以他能够明察秋毫,惩恶扬善。可惜这样的明君太少,所以才有一代将才岳飞的凄然惨死,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遗憾。因此,到了奸臣辈出的明朝中后期,耿直善良的海瑞只能造福一城一县,而张居正、徐阶却能为天下万民造福。
在此,我想向作者致敬,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将内容庞杂,生涩拗口的史料转化成生动直白的小说,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九岁的人居然会有如此深刻的人生见解。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哲学。
放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只蟋蟀响亮动听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诱惑,它偶然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因为它如歌的鸣唱,它偶然被带回了报摊;因为它和朋友在晚会上过于兴奋,他们偶然造成了火灾;因为伤心自责,它也偶然让全纽约听到了自己忧伤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一件偶然的小事,真的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我来说,也是这样。记得刚上幼儿园时,老师要求每个小朋友都要选择一种乐器学习。我十分想学架子鼓,但很可惜我没有被选上,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分配到了大提琴班。刚开始的一个月,指导老师只让我们学习握弓和拉空弦,我心想:“怎么连首完整的曲子都不教呢?”我产生了抵触情绪。两个月过去了,老师终于开始教我们拉曲子了,我的内心开始有了小小的期待。随着老师的悉心指导,我学会了第一首曲子《小星星》,我慢慢找到了自信心和成就感。经过日复一日的练习,我会拉的曲子越来越多了:《牧歌》、《天鹅》、《蜜蜂》……乐曲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圆舞曲、小夜曲、进行曲……诶?这不就是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在报摊上演奏的音乐吗?读这本书时,我心中也一直回响着我练琴时熟悉的琴声。我和大提琴的相遇虽也是偶然,但它带领我走进了音乐的殿堂,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不一样的声音,我真希望,有一天我演奏的大提琴曲子,也能被大家都听到。
当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柴斯特蟋蟀美好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只要我们发现和接纳生活中的那些偶然,也许美好就会悄然而至。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
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