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2篇)
去年旅游时见妈妈在看《飘》,于是,等到旅游结束后,我也看了一遍。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让我懂了许多道理。主要是讲的一个医生到树林里采药,采药的时候被一只公象捉去给自己孩子去看病。
看病的时候与象的交流,最后终于把小象脚上的钉子拔出来。等小象的脚恢复了,象一家人送给医生一个野蜂窝和握鼻的方式表示感谢。大象一家真是一只懂得感恩有灵性的动物啊!当别人帮助你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感恩!我要多向象家学习!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它让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得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会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可以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些“幸福”的生活,却给王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次,他得屋里有多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当别人问起怎么回事,他总是撒谎说是替别人寄存的。他每天躲着自己的朋友,生怕别人问起关于他的事。后来王葆才得知,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出卖了宝葫芦。
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劳而获,却忘记不劳而获对别人的损害,以及对自己的麻烦。
我们都要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应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600字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非常有趣,你一定想知道是一本什么书吧,告诉你吧!那是一本《宝胡的秘密》,下面我就给你说一下里面有趣的内容吧!
本文的主人公是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集体,热爱同学,但是他有点懒,不爱动脑筋,什么都想要现成的,遇到麻烦的事,就幻想有一种宝贝,帮他做事情,自己不用费脑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后来王葆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就会为他实现什么,不过这事是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的,原来,如果有第二人知道他有一个宝葫芦能变出各种东西,那么宝葫芦从此以后就变不出东西了,从此王葆心里就一直藏着这个秘密,不敢跟别人讲,甚至对他最亲的爸爸也得撒谎,整天无所事事,生活失去了意义,最后当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其实是把别人做好的东西拿给他时,他就气得拼命要把宝葫芦砸碎、烧掉,再也不要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自己去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自古对于物种起源和进化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有人认为物种是造物者创造出来的,也有的人认为环境的有利变异长期积累产生了物种。当然,我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对于这种倾向也源自于一本书——《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也是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
这部著作的问世,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 达尓文的《物种起源》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拍打在“神创论”的岛屿上,将千百年来神秘而高贵的宗教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开始唤醒世人。
对于这本书的了解源自于高中生物学课本上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法则,而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也正是这一个法则。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在瞬息变化的现代社会,这个法则仍然在演绎着它重要的作用。从物种进化的角度而言,不适应环境的生物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被淘汰,人类因为对环境变化的一次次适应使得人类能够在地球上繁衍生息。这个法则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在当前就业竞争激烈的社会,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位置,这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应该可以算是最好的答案。大学毕业生适应社会的需求就可能得到一份丰厚薪酬的工作;而当一个人志得意满地走入了社会,却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最终只能被社会所淘汰。社会也许环境会比较恶劣,但我们也不需要太过不知所措,在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范围内去适应它,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相信我们总会在“物竞天择”的社会里做到“适者生存”的。
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达尔文在世人怀疑摒弃的眼光下,如何自成学者风骨,坚持自己的想法,这种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腊哲学家就曾经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
达尔文面对世人的嘲笑与不解,面对现实遇到的重重难题,他没有低头,却以一种昂扬向上的姿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正是他一人的坚持,换来了这个世界更加灿烂的明天。这才是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让人类社会拍手叫好的科学。
《物种起源》或许不能完全解释一些法则和规律,人们对达尔文的理论的质疑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正是这些质疑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生物进化的理论,它的确也引领着我们社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还带给我们关于思想的解法、关于生存发展的启发,让我们在书海中得以倘佯。科学的道路没有止境,思考与探索也一直同步着。科学是为了将它运用在服务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只有真正思想与灵魂的进化,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20xx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琳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看了一本叫《居里夫人传》的传记。印象深刻。居里夫人是历史上唯一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居里夫人来自波兰,由于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镭,她经历了长时间的研究。为了从9000公斤的沥青和矿渣中提取镭,居里夫人努力工作了45个月。每天不停的搅拌,穿着满是灰尘的工作服,烟雾让眼泪流下来,那是在一个非常简陋的实验室里。作为一个女人,这是一份多么沉重和艰难的工作啊!她是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普通工人,家庭主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诚然,居里夫人发现了镭,这是一大贡献。但更伟大的是,她放下了专利带来的财富,让镭更早造福人类。实验室是她的家,一克镭是居里夫人和她丈夫的结晶。虽然她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但她仍然过着平庸的生活。她的精神很明显,很伟大,值得大家学习!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没有虚度的日子,只有庄严的人生;没有忽视快感,只有英勇奋斗;没有奸诈的结构,只有和谐的亲爱的空气;没有丑陋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科学家最无聊的传记;同时也是一个女主角最感人的故事。《居里夫人传》让我意识到取得好成绩并不容易,一定要百分百努力。
“蜀山读书有路,学海无涯。”你必须时刻准备着!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魔幻之旅后,许多思想一涌而上,贯穿了全身。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
文中的主角,是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他叫哈利波特,他自幼失去了双亲,神秘的出现在了他姨父家门口。于是他开始了饱受欺凌的日子。过了十年,他终于来到了霍格沃茨学校。在那儿,他学会了骑扫帚飞行,还学会了让物体飞起来的魔法。他认识了罗思和赫每这两个真诚、勇敢的朋友。当他们得知伏地魔要偷魔法石时,他们三个一路过关斩将,最后哈利波特终于用“爱”的力量获胜了!
哈利的勇气及正义令人佩服!他说的一段话让人振聋发聩:“为了不让伏地魔独霸天下,为了不让学校被夷为平地,我们必须去,因为我决不会投靠黑势力的。”凭着他的正义、勇气及爱,终于阻止了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最终迎来了光明。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无处不在:当在拥挤的车上,小偷正把他那邪恶的手伸进游客的包里时;当光天化日下,罪犯手持尖刀抢劫时;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卖假货时……,有的人变成了“聋子”,听不到受害者的呼唤;有的人变成了“哑巴”,见到有坏人也不报警,不去请救支援;有的人变成了“瞎子”,看到了社会上的邪恶,也视而不见……;更令人气愤的是那些“趁火打劫”的人,简直比伏地魔还可恶,他们把这个社会弄得乱七八糟、一片混乱、人人及及可危。但幸亏社会上也有像哈利波特那样敢于与邪恶立争的好人:一位女士把包放在车前排的右边,小偷见了便假装去问路,门窗刚打开小偷就抢走包向前跑去。一位好心司机见了,便冲上去追他,最后追回了包,连姓名也不留就走了……正是有了这些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挺身而出的人,这个社会才变得文明进步,他们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我也有主持正义的时候:我和王智健去游泳,后来他遇到了他的同学周杰。周杰一来就嘲笑他,笑他成绩差,笑他什么都没有自己好……,这下可把王智健气得满脸通红,于是他们便打了起来。没想到周杰还叫了几个六年级的来打他。我见朋友被打,而且还是以五对一,以大欺小,我看不惯,于是挺身而出,踢了那些六年级的,还乱打了几下,边打边说:叫你欺负人,我打死你!打了几下后我大吼一声“滚”!他们立即被我的气势给吓跑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哈利,要像他一样支持正义,这其实并不难,比如看到小同学受欺负要管管;看到破坏花草树木的要管管;看到不良的社会现象要管管……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最终的胜者,让正义的阳光铺照世界!
仿佛从永恒的混沌中苏醒。 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做过什么。只有一种强大的推动力,促使他排除艰辛,压倒重重阻挠。 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妹妹。但是,与家人重逢并不意味着安全。相反,一连串历险开始了。 家人中,有的可以依靠,有的却是一心置他于死地的仇敌。陷入阴谋,却完全没有头绪,他只能凭借自己的本能与顽强,在黑暗中一步步摸索前进,进入一个千奇百怪、无可理喻的世界。 安珀的世界。
安珀是惟一的实体,包括地球在内的其他无数世界都是它投下的影子。 只有安珀的王族,才能穿行诸影,甚至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而他,科温,正是安珀的王子。他的人生,将在王位的争夺战中拉开序幕。
感觉太简短了点,还以为是缩写版,看完后记就释然了,原来这家伙就是玩这套。语言很简练,但是有点记流水帐的感觉,而且很多事件的发生似乎有点突兀。总的来说阅读感没有《冰与火》那么爽。
灰色的基调,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这就是作者笔下的小城呼兰河,它并不繁华。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和腐败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就让我感慨万分:在东二道街上有六七尺深的大泥坑,人们和家畜常常会遭受到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多么愚昧的人们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小团圆媳妇刚来胡家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因为长得较高,怕别人说她谎报年龄,便说是十四岁,但尽管如此,人们还说她有意隐瞒。她“黑乎乎的、笑呵呵的”,人们便说她大大咧咧,一点没有媳妇的样子。不久她的婆婆时常整夜整夜地打她,说是可以让她更懂事听话;还认为她身上有病有鬼,于是用尽了各种迷信办法:请“云游真人”抽贴、请人来跳大神、甚至把她放在开水中煮……最终,小团圆媳妇被无辜地折磨死了。
我真正感受到情绪欢快起来是在祖父出场后。从作者——一个四五岁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一切都陌生而新奇。年幼的“我”,整日随祖父在后园尽情玩耍。锄草、抓蝴蝶、吃烤鸭、缸帽遮雨……皆描写得妙趣横生,意兴盎然。这一幕幕,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趣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我竟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在我看来,读了《呼兰河传》,觉得作者的童年是美丽而又寂寞的,更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
读这本书时,愉悦伴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很庆幸那只是萧的童年。但,这是无法逃避的历史,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我们要象男子汉一样活着!
我们要象男子汉那样,让自己拥有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认为我们都应该做男子汉,是因为——男子汉果敢。任何困难都吓不倒男子汉,因为男子汉拥有亮剑精神,所以,男子汉们懂得了“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战胜困难,冲破困扼,夺取胜利是他们永远的追求!赢,是他们血液里唯一的因子!
男子汉坚持信念。我们要象男子汉那样活着,拥有坚不可摧的信念。男子汉都知道,人可以被杀死,但不能被打败。就算是面对所有懦夫都会痛哭的厄运,我们仍然要坚持到底!因为,男子汉都拥有亮剑精神,一种可以战胜一切的精神,一种植根于心灵最深处的信念!
男子汉重承诺,守信义。男子汉说到做到,一诺千金。男子汉的嘴不是用来闲聊的,男子汉是很少说废话的,男子汉说出来的话都是掷地有声的,他们知道,只要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算是拼尽热血,也一定要做到!
男子汉有卓越追求,拒绝平庸。男子汉知道,人只有一生,与其让它如白开水那样平平淡淡地度过,甚至如地下污水般随波逐流,不如追求轰轰烈烈,不如追求铁肩担道义,做社会的精英,做人类先进的前行者!
男子汉实力雄厚。勇于亮剑的男子汉们,虽然该出手时就出手,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是在鲁莽行事。真正的男子汉,是一种深沉的人。人如河流,轻浮的和空虚的会浮在河面上,但沉重的和厚实的都沉在了河底里。男子汉,都是一群厚重的人。他们具有卓尔不凡的实力,他们总是在脚踏实地地干事,他们往往一专多能,他们一直身先士卒!
男子汉重视团队。男子汉懂得,团队赢个人才能赢。当今社会,单打独斗的时代早已过去,任何人的成功,都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真正的男子汉,从来都是先满足团队利益,后赢得个人利益的。一个人成功的背后,总是站着许多人,善待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这是一种素质,这是一种品格,这更是一个男子汉身上具备的已经融入到骨子里的东西。
男子汉是一种荣誉,男子汉更是一生的信念。
荣誉是每个人的一封最有效的自荐信,其一生的前途都依赖着它。
当信仰失去,名誉失去的时候,这个人就等于死了。
也许,我们做不了英雄,但是,我们可以做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一个新时代的男子汉,一个具备亮剑精神的男子汉!
一个人不能永远做一个英雄,但是,一个人能永远做一个人。一个人能永远做一个男子汉!
这样一个科技鹏飞的时代,这样一个迷茫与喧嚣的时代,这样一个浮躁与现实同眠的时代,处在这样夹缝中的我们,又需要怎样的精神粮食,又应当读些什么呢?
穿梭在现代化的图书馆中,好像走在一个迷宫当中,在那堆积如山的书籍中,既有着对知识的敬崇,又有着知识对自己的压力。终于我选到了一本好书——《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这本书写了小姑娘爱丽丝和姐姐坐在草地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这时有一只穿着有口袋背心的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地从她身边跑过,爱丽丝好奇的跟过去因而掉进兔子洞,从而进入了一场梦幻之旅
这部书以梦幻的方式和无逻辑的思考串联了一系列奇妙的故事,书中令人目不暇接的奇幻境界和故事发展的扑朔迷离激发了读者的想象力。它的语言幽默诙谐,完全摆脱了哲理式教育的边边框,以一种欢乐的文学形式而被人们接受。
轻轻地走进这本书,就传来了兔子的脚步声,和那秘密花园里叶子的柔柔细语,还有呼吸缓缓地清芬。兔子在面前跳跃着,热情的引领着我们,阳光斜射织成的金丝,为我们铺了一张地毯,让我们感受书中的快乐。为更好的感受到,情节的扑朔迷离,我们呼吸也轻轻轻轻。有爱丽丝的陪伴,话语也变成了歌吟。有这么多好玩的故事簇拥着我们,我听见了它们的心跳。
那座秘密花园里处处充满了神奇,有喝了以后能变小的饮料,有吃了以后能变大的蛋糕,有神奇的龙虾和徦海龟,有神气的纸片人和高大的毛毛虫,一个一个美妙的故事把我们的情绪引到高潮,好玩的童话和天真的心灵,这样的一顿精神大餐,谁能错过?
爱丽丝的心,仿佛那座秘密花园,那里有风声树声流水声。瞥一眼,,忘不了娇艳的花朵,走了很久,仍在梦中。
那座花园仿佛我们的心,爱丽丝也可人,水也可人,乘一叶轻舟,荡漾在书中,迷醉了心灵迷醉了灵魂。花园中散发着故事的芳香,随着思想飘飞,梦中也溢满了神奇的气息。
这本书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它是美好的,它不但可以抚慰我们的心灵,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它在给我们提供欢乐的同时也开拓了我们的视野,情节曲折离奇,文字优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么请大家现在就打开《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来一次华美的深刻的阅读吧!
还请大家去接受这稚趣离奇的故事,把它藏进童年记忆的神秘王国,那里交织着五光十色的梦幻,如同采下芳香的花环。
读书是人生一大妙事,也是一桩必要的事。凡是爱读书的人,都乐享其中,大有收益。像文学家们,大多少年时代是酷爱读书的。比如,从林海音的《窃读记》中我知道了,她千方百计地进入书店,钻进人群,就是要在不花钱买书的情况下,把一本书读完,她如此迷恋书日后果然成为了闻名的作家。读书的好处千千万,现代人更是需要“多读书,读好书”,所以,我也慢慢喜欢上书了。
我最爱读的书,大多都是科普类的。我之所以喜欢这类书,是因为我想在书中发现更多这类知识。科普书籍带给我最大的快乐就是让我了解的关于自然`生物`科学等知识越来越多。所以说,只要读适合自己的书,总能收获知识。
读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益处,给我带来了太多快乐,让我坐在椅子上、靠在沙发上吮吸书中精华的同时,又如同徜徉在一个奇妙无比的世界中;让我在享受文字的美妙之时懂得人生道理;让我涉足古今事件、了解中西文化、拓展视野、丰富内心世界。
原来,老狼王在一次虎口夺食中失去了生命。狼群无首,饥饿难耐,打算用老狼王的尸体填饱肚子。这时,狼王生前的妻子“紫葡萄”挺身而出,不让狼群靠近半步。恰好,一只梅花鹿奔跑于悬崖下的山谷中,吸引了众狼的目光。“紫葡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山崖腾空而出……所有的狼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紫葡萄”像鹰一样的飞下去,梅花鹿吓呆了,竟然也没有跑,被“紫葡萄”逮了个正着。狼群饱餐一顿,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 “紫葡萄”的机智、勇敢征服了群狼。在最年长的狼“朵朵菊”的推荐下,“紫葡萄”当上了狼王,成为第一届母狼王。
生存是王道。新女王上任后,首当其冲的是解决群狼的温饱问题。与耗牛的首战中,狼群折兵损将了。女王痛定思痛,铤而走险,深入沼泽捕食到了小野猪,给狼群带来了生机。 为争抢领地,两个狼群互相残杀。敌群的一只母狼和一群小狼崽落单,群狼正要下手之时,女王却给母狼、狼崽一条生路……女王的宽容赢得了敌群的援助,并重新组合成一个大家庭,连手打败了“断牙血瘤虎”,解除了狼群生存危机。
读了《狼国女王》,我深受启发:勇于尝试,就有舞台;敢于担当,就会有所作为;宽容友善,就会春暖花开。“紫葡萄”在危难关头,奋不顾身,敢于尝试,用行动赢得了群狼的尊重;当上狼王后,她担当起了自己的责任,用果断、勇敢、智慧为家族撑起了一片天;在饥饿面前,狼王宽容为先,仁慈为本,留给了对手一条生路,反而给自己创造了更多机会,收获了友谊,取得了丰厚的回报。 做人何尝不是如此?科学家就是在尝试、担当、奉献中让生命闪光! 《狼国女王》是一本好书,教会我担当、宽容,希望大家一起分享。
我喜欢《飘》这本书,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瑞德的机智果断,媚兰的温柔。看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久久不能自拔。
斯佳丽是个性,也是矛盾的。我敬佩她,敬佩她的力量,敬佩她对土地的奉献,热爱她的家乡,敬佩她在任何环境下坚强的生存,敬佩她不顾谣言自己创业的能力。她有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个很有能力很温柔的典型淑女,她最崇拜她。然而,我母亲为了救人,死于伤寒。另一个是她喜欢了十几年的人——阿希礼。对阿什莉的爱是极其执着的,这让她在逆境中挺身而出。还有一个是梅兰妮。在共同奋斗的岁月里,他们已经融入了彼此的生活。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斯佳丽一生中一直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我最佩服的是她的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说明她总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从不放弃,从不绝望。这种精神令人感动,值得学习。所以,每当遇到困难,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突然觉得很安慰。
整本书里,另一个喜欢的角色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能如此深爱斯佳丽十几年。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让她对一切都感觉良好,但斯佳丽拒绝了。他说永恒的爱会被打磨,他的爱会被斯佳丽、艾希礼和斯佳丽愚蠢的固执打磨。他的心死了。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自己剪好的裤子缝好,然后告诉自己这跟新的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会有裂缝,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们反复品味的好书。它展现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背景是内战。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的存在于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和他们有过类似的情况。书中展现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地看待明天。
《西游记》是明代吴承恩写的长篇神话小说,它讲述了唐僧师徒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并封神的故事。
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头人,因为主要是以唐僧的名头去取得真经的.。
唐僧,真名玄奘,为金蝉子转世。不得不说,唐僧真是一个至善至仁的人,有忙必帮、有困必助、有财必疏,像一个大慈善家。可我觉得唐僧这人有点慈善过头,比如三打白骨精时,他被骗了三次,还不吸取教训,若不是孙悟空鼎力保护,唐僧十条命都不够活的。
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破真相、看破过程、看破红尘。他会判断真假善恶,他嫉恶如仇,好打抱不平。只是他爱逞能,又比较清高傲气,总是惹唐僧不悦,不得信任。
读书可以明是非,可以为我们生活之借鉴。《西游记》中唐僧和孙悟空这两个人物就提醒我们许多处世之道。我们也该有一双雪亮的眼睛,看清事情的是非曲直,看得水落石出。
比如在考试时,你只有一支笔,这时你会给一个明明有笔却向你借笔的人笔吗?做生意时,自己的店面都快倒闭了,这时你会借钱给一个家境富裕的人吗?比赛时,都快取胜了,这时你会给对手翻盘的机会吗?我想大家都会婉言拒绝吧。
我们应该学会判断哪些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自己有没有能力帮助别人。就如你手头有多支笔时,而没笔的人来向你借;你很有钱时,而贫困的人渴望你的救济;对手比赛输给了你时,诚恳地向你请教……我们就要像孙悟空一样,收回对那些奸诈、贪婪的人的帮助;赠予那些真正穷困、真正渴望、真正需要的人!
同时,我们也要掂量自己有没有帮助人的本事,只有在你真正有能力的时候才能帮助别人。自己都饿着了,谈何喂饱别人?自己还渴着,谈何为别人解渴?自己穷得叮当响,谈何帮助别人富裕……
所以,我们要做孙悟空明辨是非,不学唐僧盲目仁慈。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在那么多的名著中,我最喜欢苏联作家奥斯特洛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书被译介到中国半个世纪多以来一直盛传不衰,被认为生活教科书,人生路标和精神补品,受到一代代读者的喜爱。甚至还有人把它该编为电视连续剧。一部外国文学作品在我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是非常罕见的。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并一几大的热情阅读这本书。从其中汲取营养。
在读的过程中,我是用略读的方法通读全书,弄清主要内容,情节和人物关系``````用精读的方法阅读精彩片段,评价作品中的人物的典型意义,理解作品的艺术价值,品味作品的语言特点。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片段是写修铁路的过程,我最感动的一段是;
残留的东西就是四间房字的水泥地面每夜那400个人就穿着给鱼淋透了的和沾满另外泥浆的衣服。躺在这块地上睡觉。大家都在门口拧衣服。泥水从衣服上流下来。大家都使劲的骂这坏天气和泥拧。他们在铺着褒义层麦柘的水泥地上紧紧的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衣服毛着热气了,但是他从来没有焐干过。水渗透过遮着窗子的麻袋,流的地上。与点象敲古的大着屋顶上残存的铁皮,冷风不断的从破门外面吹进来。
这一段,我喜欢,他生动的写了筑路工人的艰辛。在雨天所遇到的麻烦,深动的写了自然环境的恶劣。
这一段描写了筑路的艰苦环境,展示了筑路者和困难斗争的顽强精神,表现了保尔和战友们为了保卫年轻的无产阶级革命政权,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显现出各自的英雄本色。
这一段的环境描写独具特色。写自然环境,表达作者是主观感受;深秋的萧瑟凄冷,宣染了一个令人抑郁不快的气愤。与筑路关系甚为密切的秋雨,泥泞,营造了一个恶劣的劳动环境,反衬出筑路者不畏艰难困苦的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写环境,表现时代的特征;筑路着恶劣的生活条件。反映苏维埃政权的坚辛。
我非常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也正是那些英雄本色感人事迹和英雄主义精神吸引了我,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双腿瘫痪的儿子拥有活下去的勇气,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耐心地鼓励他,最后,这位母亲去世了,儿子却在母亲的教育下好好地活了下来。这便是《秋天的怀念》。读罢此文,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会拥有对母亲的敬佩与深深的愧疚。你过生日时,她会为你买来一个大大的蛋糕,并欢迎你带一群朋友到家里疯玩,而她过生日时,你或许一点都不知道;你和她去看电影时,在电影院碰到了自己的朋友,你毫不犹豫地为朋友买了一张票,并要求她坐到靠边的那一排;有一天看到你字写得好,便用半个月的工资为你买了一支派克钢笔而作为鼓励,而你马上就用钢笔和朋友换了一个MP3??忽然有一天,她去了,你才会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隐隐作痛!是的,这就是我们的母亲,这就是我们难以读懂的母亲。古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今有“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想起了我的母亲,总有一件事让我怎么也不能忘怀。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我学完奥数回来,在电梯里,一个酒疯子突然闯了进来,我不敢仔细地端详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又高又胖,手里拿着匕首,他进来时,傻笑着,望着我和母亲。母亲立即把我推到一边,用那并不高大的身体将我护着。要知道那人手里拿着把匕首啊!他东晃西晃,在电梯里撞来撞去,我害怕极了。终于,他下了电梯。在他走出电梯时,母亲用眼睛向我示意,意思是说不要说话。母亲难道不害怕吗?在母爱这种力量面前,任何危险都阻挡不了她,这便是最好的诠释。
母亲,难以读懂的母亲!
读完余华写的小说《活着》后,对他的作品就有着一种超乎其他作者的期盼,带着这种期盼我又读完了他的另一部小说《兄弟》。
《兄弟》叙述了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作品透过对宋凡平一家的平凡生活和在文革中遭遇的劫难以及同在一个小镇上的人物的描述,入木三分地揭露了人的天性。将善与恶,美与丑紧密地融合在一齐。在读完《兄弟》后,我对这部小说中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段细水流长的感情,既不奢华富丽,也不惊天动地,但我却感动于它的朴实和坚韧。
在六七十年代,离婚后再次结合,并且能够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气的事情。李兰开始一向把宋凡平当作恩人看待,直到宋凡平丧妻。之后,宋凡平的乐观、自信让李兰深受感动,于是,他们走到了一齐,组合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也正是这个偶然的组合成就了李兰和宋凡平忠贞不渝的感情。[由整理]宋凡平是个完美化身的男人,他以前在众人的注视下给自我的妻子温柔的洗头;他以前在饱受毒打后给自我的妻子写情义绵绵的长信,想让妻子享受本该享受的温暖;他遭受着非人痛苦,在胳膊被打断后,告诉自我的儿子这只是一个游戏。他始终是温柔的,是微笑的,他在意着自我所在意的,忽略着自我就应忽略的,他用自我的方式骄傲而高贵地生活着……然而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他最终还是惨死在红卫兵的乱棍之下。“棍子打断了,一头是尖利的刺,生生地刺进他的身体。再一刺,刺进肚子,胸口,鲜血汩汩地流。他的眼睛,还依旧望着那绝尘而去的上海长途汽车——等等我……”
宋凡平死了。死在探望妻子的路上,死在人性变态的路上。当看到描述宋凡平死的那一段文字时,我几乎不愿意再看下去!充满暴力的白描,让我的心灵几欲失控,对于那个年代我感到深深的颤栗和恐惧。搞笑的签名几经等待终不见丈夫的李兰回来了。然而,她回来见到的却是丈夫的尸身。一个刚刚建立一年的新的家庭,一个正在变得和和美美的家庭,就这样完全破碎了。而李兰连一副象样的棺材都买不起,高大的宋凡平只能被打断了腿骨才装进棺材里!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溢出了眼眶,真想找一个空无一人的场地放肆地痛苦一场,以解胸中悲凉沉重之气。
李兰是烈女,她用她的头发向深爱的丈夫表示忠贞。为了纪念虽然相处短暂但却深沉相爱的丈夫,她整整七年没有洗过头。她每日用头油将头发抹得乌黑发亮,直到之后她得了尿毒症后,她明白自我活不长了,才去洗了个头。待她从澡堂出来,才发觉,7年的污垢下,头发早已皆白。一想起这个女人的感情,我的心脏都为之颤抖。
故事里的感情是令人心驰神往的。故事告诉我,感情是付出,是包容。它能够不富华,并能够朴实的象杯白开水,能够坚忠得“七年不洗头发。”马云经典语录刘镇的故事如河水般慢慢流淌,李兰和宋凡平的感情故事如天幕上的白云轻轻飘荡……
我阅读了《艾青诗选》,淡色的封面,配上一副土黄色的插画,画中有一颗生长在沟壑中的一颗绿树,很引人瞩目。
翻开书,第一首诗便是《当黎明穿上了白衣》,艾青用最简洁的语言,描绘着最生动的画面,一下就吸引了我。慢慢地,这一本书也读完了,读完后心中仿佛有一片阴云笼罩,有一股淡淡的忧伤。想到艾青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时战乱纷纷,中国人民被日本人的铁蹄踩在脚下,可艾青毫不畏惧,把国家放在第一位。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这不是偶然的。他放弃了自己热爱多年的绘画,握起了写诗的笔。艾青像鲁迅先生一样,用笔作枪杆,用字作子弹。这样的人,怎能不叫我们敬佩呢?
艾青用笔写下诗歌,激励着中华民族勇敢的站起来,正如《吹号者》中所说“我们的吹号者,以生命所给予他的鼓舞,一面奔跑,一面吹出那短促的、急迫的、激昂的,在死亡之前绝不中止的冲锋号……”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身边没有炮火,耳边没有枪声,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也应该像艾青一样,把国家放在第一位。“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老师在暑假期间给我们推荐了几本故事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王尔德童话》中的《快乐王子》。
这个故事讲了以前快乐王子的雕像在高高的石柱上,他浑身都布满了薄薄的金片,一对蓝宝石做的眼睛闪动着柔和的目光。王子手中的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
王子每天站在高高的石柱上看着城市中形形色色生活的人们,当他看见在贫困中艰难生活的人们,善良的`王子难过得流下了晶莹的泪珠。他看了看自己身上金光闪闪的衣服,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把好朋友小燕子叫来,请求它帮他把身上的金片摘下来悄悄地送到穷人家里,当浑身的金片全摘完时,快乐王子已经从全身闪着金光变为全身黑漆漆的塑像了,可他看到城中的一户人家门窗全破了,寒风呼呼的吹向他家。他又请求小燕子将他那双蓝宝石做的眼睛摘下来送给那户人家。王子的眼睛看不见了,但他听到老百姓们的欢声笑语,他还是开心的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快乐王子不仅仅外表美,他那颗善良的金子般的心灵比他的外表更美丽。
著名女作家萧红所写的《呼兰河传》我已经看过很多次,每一次阅读都让我品尝到二十世纪初期的苦味,书中所展露的各幅画面,又让我想起罗。勃朗宁说过的那句话——无知不是无辜,而是有罪。
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道路。路上坑坑洼洼。二十世纪初期,人们似乎都很愚昧:路上有一个大坑,可是人们从没想过去填平它,而是种树、拆墙。在他们眼里,要听天由命,绝不随意改变命运;人们生病了,他们也从不想办法解决,不求医不治病,而是跳大神、捉“妖”,这是多么愚蠢的举动啊!
“祖父总是以那一种方式抓掉孩子们的帽子,而每一次孩子和祖母总会笑得不得了,好像那戏还是第一次演的一样。”书中的“祖父”似乎从来都很孤独,“幸亏我三岁了,不然祖父该多寂寞。”“祖父”作为一家之主,书中的冯歪嘴子对他只有下等人对上等人的尊敬,老厨子对他只有吹捧,而二伯对他也只是敬畏,但他始终无法抹去人们之间隐形但隔阂,因此他只能寂寞着。看啊,这个时代是多么无情又冷漠。
在当时的社会,人们实在令人同情,“我”家隔壁的邻居常常跳大神,那是因为小团圆媳妇生病了,既然生病,应该求医治病才对,可当时的封建社会,却要求神信鬼,干抽贴的傻事儿来,真是愚蠢、可笑。与其说小说中的小团圆媳妇是病死的,还不如说她是被庸医、封建迷信和所谓的“云游真人”给折磨死的!
《呼兰河传》讽刺了人们的无知、迷信,在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们的善良似乎对许多事都无能为力。小说的开头语调轻松,可越往下读就越发感觉悲凉。尾声中,作者说祖父去世了,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一片凄凉。这不仅是对亲人离开的叹息,也是为了时代而悲伤。
《呼兰河传》是一首凄凉对歌,一段悲凉的诗,实在值得回味。
万事俱兴,重修故楼,岳阳楼宏伟雄壮,洞庭湖绵延不绝浩浩荡荡,令人感慨万千。阴雨连绵使人忧伤,明丽清朗又使人喜气洋洋,变化莫测,趣味无穷……但这都不是作者的登楼观望的感想,前者因单纯的天气变化就改变了他观楼的心情,而作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这便是作者所信奉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还表明了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观念。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就是指人心神专一,专心致志,排除杂念,不受外界干扰。比如当我们考砸的时候,不应当灰心丧气,因为这只会影响我们接下来的学习,起到消极作用。我们应当积极面对错误和不足,看淡分数,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让他们影响我们的前进的步伐。还有运动类竞技的本质不仅是身体素质,更是心理素质,你能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兴奋,提起精神努力追赶吗?这是对运动员们最大的考验,也就是我们的“女排精神”,在大比分落后的情况下依然能扭转局势,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们的骄傲!就像作者范仲淹自己一样,虽然屡次遭贬,但依然秉承自己的原则,正直无私,清正廉洁,从不溜须拍马,欺上瞒下,他还把自己的钱财都用来帮助贫苦百姓,购买义田,身无长物,自己却贫苦一生,都没有财务来办丧。
这也体现出了他为官的另一个准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永远把百姓人民放在第一位,还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当其被贬在外时依然为百姓着想,三年后才复官,仍“不知悔改”直言不讳,又遭贬。他的这种精神十分难得,屡战屡败,却依然勤勤恳恳。不像很多人都避讳官场黑暗,隐居山林,过上了清闲无忧的生活。而范仲淹却心怀天下,不愿独善其身,敢于正视苦难挑战,不同于孟子所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正如名人传中提到的英雄式人物应当是发现世界的真实面目并且热爱它,而不是逃避它,就像贝多芬一样,遭到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各种打击摧残却依然为给人们带来欢乐而奋斗着,有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范仲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篇佳作不仅在于其优美的辞藻,更在于其深刻的思考议论,而岳阳楼记都做到了。贤士名人各种各样,都为人们称颂,有退隐山林游山玩水的洒脱人士,也有忠心耿耿为国效力的千古忠臣,但我认为后者略胜一筹,因为这是一片诚心,忠心耿耿的人为社会做出的自己的努力与牺牲,也是一种层面上的“舍己为人”。
《飘》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纠葛。
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记得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偷偷找一些名著来读,世界名著像《茶花女》《巴黎圣母院》《简。爱》《傲慢与偏见》等等大都看过。但我唯独就喜欢<飘》。在当时那个年龄看这些书,只是看一些故事情节,根本不能读懂书中的意境,更别说体会书中人物内心世界。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阅历,再次捧起这本书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更加的喜欢这本书了。现在就说说我再次读《飘》的感受吧。读这本书,就好比是在读郝思嘉的坎坷人生经历,说坎坷吧,我也不是真的很赞同,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这就奠定了他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的。虽然不太赞同她的人生观,但赫思嘉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赫思嘉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己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在《飘》中,令我感慨甚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改变自己,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传统的勇气。无疑,她这种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困境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实在是不喜欢写太多的啰嗦文字,就写首小诗来表述我的感受吧。
书——一种披发着墨香味的宝石,没有故弄玄虚的张狂,只是渗透渗出在那每一个字的真理,诠释了这本书的灵魂,在一个寂静的夜里呆呆地用眼神和它交流,痴迷在那每一处、每一字、慢慢地让您沉醉在那骇人的波澜中往,百感交集,无法自己,幸福,莫过于此……
初三了,怀揣着我那脆弱的梦想,小心地抬起了头,望着遥方那没有绝头的道路,迷茫了吧,害怕了吧!徐徐地,折断了梦想的羽翼,夜,沉沉地,瞅着那堆积如山的功课,那千疮百孔的信念,有时,好想抛却,离开这个惆怅的雕笼,无忧无虑,月光透过窗纱撒入屋内,晖映着那一本本优雅地定格在书厨上的宝石,不经意间,我的手已然伸进了他们。
抚摩着他们严实的表皮,傻傻地,不知不觉翻开了包裹着他们灵魂的内心,这是《白叟与海》我仿佛来到了那一片黎明前的黑暗,与白叟一起摇着一叶扁船荡漾在那天际,经历着那一次次的磨难,辉煌,阅读,让我有幸在薄薄的纸张间望破我的灵魂,让我在自力行间那长是非短的词句中望到最深的高贵。
恍然惊醒,从孤傲的时间中脱离出来,仿佛间明白了些许,瞅着那大大小小的功课,已没有了枯燥的心情,我明白缺了一个羽翼那片带我飞向夕阳的信念那份已然被我忘却的执着,品一杯咖啡,让苦涩充盈在唇齿之间,我的眼神已没有了疑惑,我是我命运的主宰。
我的理想或许会变得越来越轻薄,但它的坚韧会磨砺出厚厚的菱角,书依然捧在手上,它无声地教导着我的灵魂带领着它飞出黑暗,与书对视着,慢慢渗透渗出入它那柔软的内心,那份美妙,无法言语,那杯咖啡早已凉却,书依然披发着墨香,我慢慢地把它放进那深不可测的书厨,那个躲有我梦想与幸福的海洋。
用书来和您碰撞,感慨感染着灵魂被它擦出的闪烁火光,它有时像您自己,向自汲庠疸诉,向自己抒发,当您痴迷于它每一次冲击您灵魂的波澜,您会明白,读书真好!
这本书早就听说过,但那时候一直在看小说,没心思看这个。电子书早就下载了一直放着没看,别的小说看完了才把它翻出来看。这一看就再也看不上小说了,全扔一边了。
可以说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读书的欣赏水平。
这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是一个非专业研究历史的公务员,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这部《明朝那些事儿》更加的平民化。有人说,历史不可以幽默不可以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该书作者也说:“不是历史幽默,而是我幽默”。所以,那些不幽默的历史书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该是幽默有趣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可以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而当年明月就使的我们能看到这幽默的历史“书”,读历史居然可以这样轻松。
该书内容以明史为蓝本,几乎所用事件都有史可查,个别出自野史之处,皆注明,并加了作者自己的分析,说明其可信程度。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认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作者说,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写《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
而作者也的确证明了这句“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
《明朝那些事儿》从明太祖朱元璋开篇,到万历朝结束,前后历时二百余年,共六部。书中出现的人物、事件都是作者经过精心“海选”和“pk”的,作者说:“不是牛人不入书,不是牛事不叙述”。
这部书的主线即是明朝的十七位皇帝,按照年排列出各个重大事件及历史人物,它让我们知道历史里好看的不只有野史,其实正史同样好看。而且让我们了解了那些我们只窥其一斑的全豹。
它告诉我们,朱元璋是残暴的它登基以后诛杀开国功臣,心狠手黑。所有开国功臣,包括开国六公爵和四个手握免死铁。
罗杰泽拉兹尼( 1937-1995 )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 1962 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就在这一年,他开始了自己传奇般的创作生涯:三十多年间,六次获得雨果奖,两次获得星云奖。
在科幻与奇幻小说史上, 1962 年是十分重要的年份。也正是这一年,厄修拉勒古恩、塞缪尔德兰尼和托马斯迪许等人开始了自己的创作。泽拉兹尼和他们一起,掀起了美国新浪潮的巨浪,并成为这一创作流派的代表作家之一。
与传统硬科幻小说不同,新浪潮作家更注重人物的塑造,而非堆砌技术细节。他们将笔触深入人物内心,并大胆探索此前一直受到传统科幻小说忽视的心理学、社会学领域。泽拉兹尼对这一流派的主要贡献在于,他第一个将神话体系引入科幻小说的创作。最好的例子就是他的名作《光明王》。
在《光明王》中,泽拉兹尼引入了大量印度教、佛教的内容,其中的人物甚至直接用了印度教诸神的称呼,如梵天、湿婆、阎摩、阿耆尼等等,书中主角干脆以佛陀为名。而且人物性格也与他们的神明称号有许多相近之处。这样一来,小说获得了更大的维度,显得气势恢宏,壮丽非凡。
也许是出于对神话的喜爱,泽拉兹尼很早便开始了奇幻创作。终其一生,他始终是个科幻、奇幻双栖作家。他的科幻作品汪洋恣肆,想像奇特,加上神话架构,从形态上看非常接近奇幻小说;而他的奇幻作品设定严谨,可以明显看出大量借鉴了科幻小说中的概念。
无论科幻还是奇幻,泽拉兹尼笔下的人物常常是近于天神的超人。由此不仅增加了作品的传奇性,更赋予作家一个远远高于常人的视角,居高临下,俯瞰人类及其社会、历史,使作品更为深刻。
泽拉兹尼的语言也是极有特色的。总体上说,他的文笔雄壮瑰丽,像一首长诗。但其中也有变调:嘲弄、戏谑。揉和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个人风格。
著名奇幻作家乔治 RR 马丁说:他是他那个时代最优秀的科幻作家,他彻底改变了这个领域的面貌。
而著名科幻作家特里本森则说:为了罗杰泽拉兹尼的安珀志,我感谢上帝。他无情地涤荡了传统奇幻作品陈腐的中世纪气息,彻底改变了奇幻的面貌,挽救了这个日渐无聊的文类。
泽拉兹尼的科幻代表作是《光明王》,而奇幻代表作则当属《安珀志》系列。
《安珀志》的第一部《安珀九王子》发表于 1970 年。甫一面世,立即引起巨大的反响。到七十年代末期,这部巨著的上卷全部完成,共分五集,以安珀王子科温为主角,分别是《安珀九王子》、《阿瓦隆之枪》、《独角兽之兆》、《奥伯龙之手》、《混乱宫庭》。进入八十年代后,罗杰泽拉兹尼致力于下卷的创作,以科温之子为主角,创作了《厄运主牌》、《安珀之血》、《混沌之兆》、《影子骑士》和《混沌王子》。直到 1991 年才完成全书。
这部历时二十年完成的煌煌大著最充分不过地体现了泽拉兹尼的创作风格。
随着阅读,全书设定逐步呈现: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这就是安珀,其他无数世界都是这个实体投射的影子,比如地球,只不过是安珀投下的无数影子之一。只有安珀的王族有能力穿行于这些影子世界。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
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 , 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
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
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
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一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经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
就说写作吧!它就来源于我们平时的积累。“一口吃不成哦胖子”的确如此。写作文就是例子。在平时我们要积累了。写作文的时候,必须能利用上,自我积累的词语、成语、名人名言等,就会使白开水似的作文变得栩栩如生。可是只积累是不行的,要学以致用。可是只学习不思考也是不行的。正如孔子所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虽然明白读书,但不如懂书的人。人虽然懂读,可是不如以书为乐的人。这也是孔子以往说过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温故而知新”我们不要像狗熊掰梆子那样,捡一个丢一个,我们要把这些知识,放在我们的脑海里,把他锁住,不要让他“飞”走了等到再用的时候,打开那把锁,取出知识。你读的书多了,在写作的时候,就会轻而易举的写出十分完美的一篇作文,不会绞尽脑汁的想。
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我们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如何读书才能快乐?读书绝不是为了名利,如果你要出人头地,要发财致富,读书绝不会让你快乐。
习惯塑造人格,好习惯可以塑造高尚的人格。我喜欢读书,现在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个好习惯,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我的读书心得体会。
我喜欢读书,读书带给我无限的乐趣。读书的时候,就像与智者和名人对话,就像和知己聊天。读书的时候,与作者思想碰撞,偶尔会有灵感之花,启迪之花,为什么不惊喜呢?生活中有一个知心朋友就足够了,博览群书,如知心朋友无数。得到知心朋友的理解与共鸣,何乐而不为呢?读书能知天下事,为什么不去读呢?
如何读书才能快乐?读书绝不是为了名利,如果你要出人头地,要发财致富,读书绝不会让你快乐。快乐的读书应该是“想怎么读就怎么读”。古人说:“读书太乐则散漫,太苦则枯燥乏味。”这两者都可能导致精神上的软弱,失去阅读的真正乐趣。
你不能完全相信你读过的书,也不能对它们上瘾。每本书都有自己的特点,作者的认知和情感是有偏见的。比如有的嫉妒粗俗,有的激情澎湃,有的夸夸其谈,无拘无束。如果你长期沉迷于某种书籍,你可能会变得痴迷,无法自拔。书可以动性情,所以君子应该广泛阅读,互相参照,以免听不清。
读书有苦有乐,好书难以寻找,这不是一种痛苦吗?读书苦,是因为你急于了解作者的思想却往往晦涩难懂,难以推测。又因为外面的世界太吵太精彩,难以静下心来读书。还因为不能与远方知心朋友对话或见面,书友难以聚在一起,读书变成了一种孤独。
读书使我结交了很多朋友,从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我觉得不怎么样,但细读之后心得体会触颇深。
主人公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努力和拼搏,每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又有些人,面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让我们抬头挺胸,朝着天空,高声疾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