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名著心得800字(精选30篇)
屋外飘洒着小雨,牛毛般细嫩,银丝般晶莹。雨滴落在书上,我轻轻用手擦去,留下斑斑水迹。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朝花夕拾》之《狗猫鼠》读后感(3篇)。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一夜之间,爱德蒙成了亿万富翁,从此他改名为“基督山伯爵”。他在自己的恩人莫雷尔就要破产时,替他还清了债务。之后,便为了复仇,实施周密的计划……书中的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但我更欣赏他的感恩之心。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情感便是感恩,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心中不存感恩之心,他会被自己对手的儿子所尊重吗?答案是否定的,不会!正因为他的感恩之心,赢得了更多人的尊重。
从他的身上,我们难道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吗?父母对我们的爱是多么地深,可我们是否曾经想过报答他们呢?感恩你的父母吧!是他们给了你生命,是他们让你来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他们是你永远的避风港湾。难道你不该感恩他们吗?感恩你的老师吧!是他们给了你打开世界大门的金钥匙,给了你遨游知识海洋的扁舟。是他们在你灰心时给了你自信,在你失败时给你鼓励,在你成功时同你一起喜悦。尽管他们的付出不求一丝一毫的回报,但你不该感恩他们吗?感恩离别吧!你或许会问为什么要感恩它呢?因为它使你享受到重逢的喜悦。
某一天,你与故友在街头不期而遇,那时你会发现,你是多么的欣喜,你会惊异的发现于你俩的友谊已到了这等地步。离别,不就是为了下次重逢的开始吗?感恩失败吧!它让你明白生命本来就是一条布满荆棘与坎坷的道路,使你懂得不是每一段路程都铺满鲜花,不是每颗种子都能发芽。当然。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辉的,于是你会再次扬起生命的风帆,向理想的彼岸进发。
天空,是柔软,亦或潮湿。它不言不语,不眠不休,始终以一种桀骜的姿态迎接我们,不曾退缩,如期而至。季节的风吹落了一季又一季的树叶,时光划破岁月的脸,如此不堪,光怪陆离。让我们用心去感知世界,拥护感恩。
也许我不曾像基督山伯爵一样敢爱敢恨,但至少我和他一样有一颗感恩之心,愿感恩与我同行,愿感恩让世界更美丽!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马克吐温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因家境清贫高中未毕业就外出谋生。作者一起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精密刻画,是汤姆索亚这个文学形象,一百多年来享誉世界。
《汤姆·索亚历险记》塑造了一位活泼、淘气、喜欢耍花招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的顽皮少年。这本书有序地展现了一系列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故事妙趣横生,景物描写得细致入微,是我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整本书都洋溢着乐趣无穷的童真,朝气蓬勃。
小说中马克吐温以亲切的口吻,幽默的笔调塑造出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正义,智慧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合集,也能反映出当时美国乡村生活的镜子。作者以幽默的叙述方式塑造力汤姆索亚这样一个形象,汤姆索亚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少年,他厌恶家庭学校乃至教会生活,换想干一番大事业,在众人眼里他是一个顽童,调皮捣蛋,而最终汤姆的正义行为使他成为总人钦佩的对象。
汤姆顽皮、好动,有许多鬼点子,而且不喜欢学习,总是逃学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他甚至还喜欢上了一个叫贝琪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讨他的欢心;汤姆十分善良,因为“谋杀案”他整天坐立不安,时不时地去看望那个被诬陷的墨菲·波特,并给他送去一些小玩意。在法庭上,他大胆地说出了事实的真相。为了不让此时还正恨他的贝琪受苦,他挺身而出,把贝琪犯的错按在了自己的身上,汤姆的变化又有些让人难以捉摸……
书中的故事让我难以忘却,其中“汤姆挺身而出”的故事更是让我铭记在心。故事是这样的——贝琪因为汤姆没有在意她而苦恼,甚至对汤姆说:“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了。”可是贝琪一不留神将老师最心爱的书撕坏了,这一幕正好让汤姆看见了,贝琪说汤姆一定会向老师打小报告,只等着看她的好戏,太可恶了!汤姆觉得也没有必要向老师报告,老师自己会一个人一个人地挨着问的,到时候贝琪就惨了……当老师发现他的书被撕破了后,便开始一个一个地“审问”,当老师转向贝琪的时候,她的脸已吓得发白,老师又加重了声音说:“是你撕了这本书吗?”此时,汤姆跳了起来大叫着:“是我干的!”此时我对汤姆顿生敬佩之情,当时贝琪非常恨他,等着想看汤姆被老师打的时候(有人在汤姆书上洒了墨水)他却毫不犹豫的站起来保护她,这种精神真的挺让我震撼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悟出了马克·吐温写这本书所要表达的情感,我想,他是想借此书来讽刺死板的家庭环境以及枯燥乏味的功课等限制儿童活泼健康发展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也算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心声了。
我喜欢这本给我带来紧张刺激,却又不缺欢快甜蜜的一本书!也希望你能喜欢!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评现实主义的奠基著作。小说环绕主人公于连自己奋斗的阅历与终究失利,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绘,广泛地展示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公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激烈地打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抗,教会的漆黑和资产阶层新贵的卑鄙庸俗,自私自利。因而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日子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活着,真好
——读余华《活着》有感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人,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怪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的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今天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后深有感触。我问自己:“我能一个人在一座没有人烟、没有基本生活用品、没有住所的孤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只靠一艘破烂不堪废弃船上的一点食物、枪和弹等一些根本不够生活一两年的仅有的物品,要是我,我能在岛上生活多少时间?”
而鲁滨孙却做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座没有人烟的荒岛岛上经历了27年的生活。他在一次航海旅途中他们的船遭到了强烈的暴风雨袭击,船被击坏了。全船上除了鲁滨孙一人,其余全部遇难,无一生还。只有他一个人,漂到了一座没有人的岛上,这里有大片大片的丛林、沙滩和一些小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植物和动物。当然,也充满了孤独、无助和恐惧,鲁滨孙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他知道不能放弃否则死路一条,只有靠自己知识和勇气,把自己的继续生命维持下去,直到有一天被获救……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野,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用自己的文化把一个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改变成了一个信上帝的基督教徒。“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作者笛福在书中这样说道。的确: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如果鲁滨孙在刚登上荒岛时就绝望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会离开荒岛。因为机会常常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到来,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有创造机会的勇气,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更要敢于与命运作斗争,鲁滨孙被逼到绝境他也没有放弃“上帝在这里关闭一扇门,必定会在那里打开一扇窗”不能放弃,我也一定要做到。
现在大部分孩子都在“温室”里长大,在爸爸妈妈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多少挫折。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很感人,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在《巴黎圣母院》中,以更加宽阔的视野和更加深邃的目光凝视了中世纪以来的宗教灾难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同时也在告诫今天的人们要注意吸取历史教训,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故事情节中无处不透露着人性的光辉。在众多群星璀璨的角色中最为夺目的就数爱斯梅拉达和伽西莫多。
爱斯梅拉达这一形象集中表现了作家对理想人生的憧憬。她既有美丽动人的容貌,又有纯洁的心灵和善良诚挚的品德,由于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自由自在的,内部较为和睦平等的环境中,她的性格自然外露,朴实完善。从作品的一开始,她就是作为一个从外貌到内心都散发着青春美丽的纯洁自然的超自然的形象出现的。无怪乎小说的第二卷开始部分写到爱斯梅拉达在格雷沃广场上翩翩起舞,诗人甘果瓦“被这个灿烂夺目的景象迷住了”,竟不能分清她究竟是凡人,还是仙女或天使。爱斯梅拉达的童年是不幸的,尚在襁褓之中就被吉卜赛人偷走,从小随着吉卜赛部落到处流浪,以卖艺为生,饱尝人间的苦难和辛酸,因此她富有同情心,肯帮助不幸的人们。穷诗人甘果瓦误入乞丐王国,将要被乞丐们吊死,这时爱斯梅拉达挺身而出,认他做丈夫,碎礶缔结婚约期四年,救了他的命。尽管她并不爱他,但却宁肯用这种方式来保护他。伽西莫多曾受副主教克洛德的指使,在深夜劫持过爱斯梅拉达,并因此被抓受刑。当他遭到鞭打后在烈日下被公开示众时,口渴得发出痛苦的呼号,围观的人们对他没有怜悯和同情,只是尽情地报以嘲笑和辱骂,就连他的义父春克德经过此处认出他时都赶紧低下眼睛,回头便走。又是爱斯梅拉达不计前仇,将水送到这个可怜人干裂的唇边。这一高尚的举动使伽西莫多冷酷的心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他干枯的眼睛里第一次流出了眼泪。由此可见,爱斯梅拉达那绚丽柔和的外形美完全不同于俗艳,而在本质上象征着光明。
小说中另一个令人同情的形象是圣母院的敲钟人伽西莫多。他相貌奇丑,生来是独眼、驼背、双腿畸形,后来耳朵又被钟声震聋。他是在一个封闭的、充满敌意与仇视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伽西莫多这一形象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他的性格变化正体现了雨果一贯主张的以爱感化人,以道德感化人的人道主义思想,即爱情、善良、仁慈等道德力量最终将能够战胜邪恶,挽救人类。以伽西莫多为代表的广大平民身上,本来就蕴藏着真善美,只是由于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教的压迫摧残,人性才被掩藏起来。然而,伽西莫多在爱斯梅拉达的感召下,从一个野兽变成了一个人的事实,清楚地表明:人类应该而且能够战胜宗教势力和专制制度造成的深重灾难,走向自由和民主的新时代。
学会感恩,从今天开始。感恩——我们成长的必修课!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典型,让我认识了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名好汉都是被迫走上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甘忍受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迂腐,想必作者在写《水浒传》时心中充满悲愤,表达了他对朝廷的不满,才能把水浒人物刻画得如此生动,心理活动描写得如此详细,环境渲染得令人觉得身临其境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这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面骂着:你诈死,洒家慢慢和你理会。一面大踏步地走了。假若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自己抓走的。
我也喜欢石秀敢作敢为、临危不惧的性格特征。卢俊义被绑缚法场,刽子手已举起屠刀,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常而我就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有一年我过生日,请了许多小朋友吃蛋糕,吃着吃着,妈妈突然提议让我唱首歌,我却怯怯地摇摇头,心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哪里好意思埃所以,我应该向石秀学习。
我还喜欢宋江。宋江在浔阳楼喝酒,说醉话以及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着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只有在这种沉醉、狂放的状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朽的一面。《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为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它是我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更是家喻户晓的读物。小说主要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讲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故事。以公子贾宝玉微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人性美和悲剧美。
在小说中有名有姓的人多达480余人,可其中能给人带来深刻印象的经典人物寥寥无几。而宝玉,黛玉,宝钗和王熙凤更是成为了千古不朽的经典形象。《红楼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与独特,以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不同层次。
在最近学习的课文《红楼春趣》中,写的是大观园中孩子们放风筝的场面,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林黛玉。在文中的林黛玉在放风筝时,见宝玉因为放不起来而生气,黛玉十分聪明地将错归在风筝的顶线上,从此可以看出黛玉,她十分地聪慧,情商也非常高。不单单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们还可以追随到林黛玉进贾府的一回中,贾母问黛玉读没读过书,黛玉回答道,只念过《四书五经》。当宝玉问她同样的问题时,黛玉却说,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许认得几个字。为什么不一样呢?因为面对贾母,要说出事实,这是基于长辈的尊重,而面对宝玉,历来小心谨慎的黛玉,不想惹人记恨。从此就可以体现出黛玉的机敏与谨慎。在生活中,能与到这般聪慧的人,不但会给人的第一印象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在社会中生存,也有很大的帮助。
读书使我获得知识,懂得怎样说话;读书使我思想深刻,读懂怎样去人与人之间交流;读书使我陶冶情操,明白一个人的品性可以从话语中看出。读懂《红楼梦》,更是使我修炼了品格。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尽管每个人读完之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是都会认为这部巨著是十分具有价值的,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被作者吴承恩刻划得淋漓尽致。
《西游记》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名著,故事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形象人人皆知。
在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火焰山的阻挡,孙悟空战胜了牛魔王、铁扇公主,取得了芭蕉扇,才煽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继续踏上征途。
在故事中,白骨精使用阴谋诡计,要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这些描写都是令人犹如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孙悟空身上有猴子得灵活好动和性情急躁的特点,又有神仙般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猪八戒贪吃贪睡,但是有十分淳朴。作者把人身上的特点运用在了这些动物身上,有时还有一些戏剧色彩,让人神游其中。因此使这部巨著的内容变得不再枯燥无味。
通过阅读这部文学巨著,我发现这其中也蕴涵着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进行中遭遇挫折,有挫折时,就得搬掉绊脚石;一帆风顺时,当然就要积极地面对它。
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被绊倒,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挫折不是魔鬼,顺利并不是天使,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要陪伴我们走完一生。
挫折其实就是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绊脚石,致使愿望不能实现而出现的不快的情绪。挫折能够改变人的情绪,也能锻炼人的心理承受的能力,还能激发人的潜力。所以挫折不仅仅只是魔鬼,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部文学巨著,我受益匪浅,精彩生动的故事情节使我开阔视野,增长了知识,充实了生活;而它其中蕴涵着的人生道理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也使我对人生了解了更多。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20xx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20xx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记得还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们便要每个同学都能养成一个“好读书”的好习惯。大量的阅读教育书籍,给了我很多教育实践中曾经历过,却未细细揣摩的教学真谛,我久久的徜徉在这片书海中,深深的懂得教书育人的不易,我们得时时反省自己,时时反思自己,才能将工作更落到实处。
教师是否愿意花时间反思自己的工作,是教师是否具有专业素养的标志。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学海无涯,艺无止境。教师的专业追求、专业探索、专业提升,要靠不断的反思,教师要学会在言说和行动中思考,在反思批判中成长。自己的教育生活就是一种学术行为,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应不断反思。这也许将成为自己需要时时温习的功课。
近段时间我认真地阅读了叶圣陶、苏霍姆林斯基等人的教育著作,感受颇多。
“辛勤的园丁、渡人的小船、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赞誉。“以天心点燃烛光,引导人类走向光明”更道出了作文
为人师表的神圣和职责。怎样做才无愧于这些称呼和赞扬呢?
热爱学生。教育学生是个艰巨的灵魂、性格塑造工程,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培养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该像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也应该像斯大林所说:“要小心翼翼地培养人,就要像园丁栽培心爱的花木一样。”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真诚的师爱是促进学生上进的动力。曾经有一位学生,因父母工作均在外地,无暇照顾他,他便自我放纵,学习不认真,作业不做,和同学打架。当了解到这情况后,我立即向他伸出关爱之手,找机会与他谈心,时常抚摸着他的小脑袋问寒问暖,鼓励他学习。慢慢的,他对学习不再马马虎虎了,一天天进步起来。作文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藤野先生那严谨的治学态度,公正无私的师德深深地影响着鲁迅先生,时刻激励着他去英勇斗争;陶行知先生一生为师,注意表率,良好的师德风范给世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被人们誉为“万世师表”,成为世人学习的典范。我们要以前辈为楷模,并向身边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学习,建立起以教为荣,以教为乐的专业思想情感。面对着不成熟的少年儿童,面对着正处于动态发展中的他们,我们要注意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传。我们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用自己丰富的知识,风趣的谈吐来征服学生的心;用自己端庄的仪表,得体的举止感化学生的行为;用自己高尚的师德,真诚的师爱塑造学生的灵魂,真正负起“三钱粉笔,万钧重担”的为师之责。
《城南旧事》犹如一滴清水,净化了我的心灵。
——题记
读完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感觉受益匪浅,便马上写下了自己心中的一点感触。“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深处,《城南旧事》就像一滴清水净化了我心中的太阳。
在一个凉风习习的夜晚,我和好朋友方小雨一起来到人民广场。穿着溜冰鞋的我俩就像刚被放出笼子的小鸟一样自由,我俩一边溜冰一边说笑着。滑到转弯处时,突然迎面冲过来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见他横冲直撞地滑过来,我顿时慌了手脚,忘了控制自己的步子。终于我们撞在了一起,两人都摔了个四脚朝天。“哇”小男孩大声地哭了起来,我也疼得龇牙咧嘴的。我把小弟弟扶起来,只见他扶着自己的屁股还在哭。他的哭声使我更加惊慌,如果他的爸爸妈妈跑过来责骂我,我就百口莫辩了。想到这些,我赶紧拉起方小雨的手,一狠心,头也不回地往外溜走了,任凭那位小弟弟还在后面哭泣。晚上睡觉时,我却一点儿睡意也没有,满脑子都是那位小弟弟哭泣的情景。我真后悔,可是已经是覆水难收了。
看了《城南旧事》,主人公英子的言行涤荡着我的心灵,那位小弟弟的哭声又回荡在我的耳边。英子出生在一个温暖和睦的大家庭里,她从小就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疯子”秀贞被周围的人唾弃,英子却伸出了稚嫩的手,与她成为好朋友,还竭尽全力帮助秀贞找到她的孩子——小桂儿,英子还把自己心爱的钻石表送给她们作盘缠。英子的爱心和热情温暖着每一个人,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桂儿、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而我却不敢面对困难,不肯付出自己的爱心,把那个受伤的小弟弟扔在了那里。愧疚越来越深,决心也越来越强,我要学习英子,让自己的爱心和热情付诸行动。
那天晚饭后,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逛街,我们站在十字路口正准备穿过绿灯。猛然抬头间,我发现街对面有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正徘徊着,手里的拐杖不停地敲击着地面,他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迈开步子。老人欲走又止,急得大汗淋漓。我没等爸爸妈妈反应过来,就飞快地跑向马路对面,急得妈妈拼命在后面叫我不要跑。等我跑到老人面前,我便气喘吁吁地对老人说:“老爷爷,别着急,我来扶您过马路。”老爷爷乐得颤巍巍地连声道谢,我搀着老爷爷过了马路。虽然我因此又多等了一个绿灯,但是我的心里非常轻松快乐。
付出自己的爱心和热情,原来是如此愉悦。
英子,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会不断鞭策自己,让自己的心灵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
《少年闰土》是我少年时学的一篇鲁迅先生作品之一,少年时我喜欢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祥林嫂》和这篇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在那时的记忆里,鲁迅的作品对我来说比较的不好懂,学习起来也是特别吃力,往往因为一篇文章吃不懂,我会花好久来背会它,但常常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文章中那些我不知道东西:紫色的桑葚,墙角的何首乌,四角的天空;还有那无法感知的时代背景.....有的又让我时常会联想它们样子,如:何首乌是个像小孩的紫色植物?能吃能用么?那紫色的桑葚是啥样的?像葡萄吗?粜米是怎样一回事?《纪念刘和珍君》问为啥要用纪而不是记?
《少年闰土》也是我对鲁迅有一个新的认识文章,一篇能读懂的文章,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跟随着付静老师让孩子们读课文,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闰土仿佛也是
我的一个儿时的玩伴之一,同他一起去捕鸟,去看瓜——北方的我也可以与他有联系,虽然看瓜时不会有猹的出现……随着付静老师时不时的将课文中的片段或句子出现在课件中,让孩子伴随着音乐读课文,我也仿佛是那学文的孩子般,跟着身边的学生一起读文:“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一段话该用怎样的语气读呢?语速是怎样的?付静老师的这一质问,引这孩子们反复读文,继续去读悟感知这段话,一句句普普通通的问语,吸引着孩子们去感受着中华语言文字的的“美”。当课件中出示的闰土和“我”的照片伴随着音乐,付老师又带领着我们继续学文:雪地捕鸟,刺猹。?哦,记得当是学这篇文章时我还对猹的样子满是疑问:猹是啥样的,咬人吗?付老师仿佛看出了“我们”的疑问:“来大家看看这就是猹,南方田地里常见的小动物,看看它的皮毛,多滑”….哦原来老师都知道孩子们的疑问,这不很快就解决了?有课件真好!接下来“那高墙上的四角天空”付老师也为同学们出事了课件图片,我的多年的小疑问也在这一刻被彻底的解开了!渐渐地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反复读文,换角色读文体会动词的语义语境,对四个小故事的读﹑品﹑评全面的去感受童年伙伴闰土的聪明﹑勇敢﹑机灵和宏儿深
厚友谊。伴随着下课铃的响起,让一节课在轻松愉快中度过,这样的感觉真好!
花了1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1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1个社会,这也成了1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3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爱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
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第一次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
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人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合上书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的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他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叫福贵的老黄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福贵的一生经历的苦难,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人们生活唯一的目标就是活着。也许现在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书中人物貌似离我们很远,但一个个人物又是那么的真实。因为现实远比小说残酷!那段残酷的岁月,大家只为了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少爷,曾是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输光了家产,他爹也被他气死了。又被征兵,亲眼所见上千人一夜冻死。士兵临死前的哀鸣犹如蚂蚁不断的啃食着福贵的心。他命大,活了下来。辗转返家,发现大女儿得了急病成了聋哑人。生活是残酷的,贫穷的生活更是炼狱。接二连三,福贵的儿子为了献血救县长的夫人。医生把他的血给抽光了,女儿生孩子时也死了,女婿施工时被砸成的面糊,外孙吃豆子撑死了。福贵后来想,也行吧!大家都走了,我最后一个走就不用再担心你们了···
读这本《活着》犹如经历了一遍那个年代,走了一遍福贵的人生。与我而言是震撼的!福贵一生苦难无数,却从未放弃生之希望。美好生活之希望!我们是幸运的,生存在这个和平年代。但更不应虚度光阴!
活着,就要有意义。好好活!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题记
小小的一本书,蕴含着巨大的哲理。简单质朴的语言,却演绎着最悲伤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带给我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告诉我最重要的道理就是:拥有时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了再追悔莫及。生命在最美好的年华要活出最好的价值!
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人生经历,他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后来又娶了一个城里的有钱人家的女儿。生活本应是幸福美满的,但他却不懂得珍惜,三天两头跑进城里去赌钱,终于有一天他赌光了所有的家产,一贫如洗,家破人亡。而他自己也历经磨难,但他在一次次的苦难中坚强地活下来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用乐观与积极去努力活得更好。富贵,他的一生是悲苦的,命运对他是残酷的,而他的不幸有一半又是他早年玩物丧志造成的,他之所以因为活着而活着,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是历经磨难后的无可奈何,更是他所处时代的悲哀。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和平盛世,所以我们有条件去升华一下活着的意义。我们要去追求更高层次地活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这个盛世将由我们来延续,我们肩负强国盛世之梦,我们怎能让生命虚度?我们要让生命起舞,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将是对生命的一种辜负。我们要活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中国为什么会有如今的盛世?是因为中国拥有一群有梦想,有抱负,有爱国之心的人才,是他们用血与汗缔造了中国如今的高度。而我们青少年就是中国的下一代,代表着下一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拥有无限潜力的种子,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所以我们要活得精彩,活出价值,去延续中国的盛世,去创造世界的辉煌。
如今,现代科技十分发达,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带给我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让许多人走向了深渊。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越来越多的种子萎缩,越来越多的花苞凋谢,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走上富贵的老路。我想大声呼吁沉迷网络的少年们,抬起我们的头吧,风华正茂,年华正好,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时光。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行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前路多么崎岖不平,我们都将会走出阳光大道。相信自己吧。夸父逐日不语,鹏飞万里无言,一切皆有可能。纵使前方荆棘密布,纵使寒风刺骨,忘掉所有借口,哪怕遭遇困难,也要让行动书写奇迹,收获生命中的无限可能。
加油吧,祖国的花朵们,绽放笑容,让我们与盛世同行。
爱是什么呢?爱。爱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但我们的心时刻感受着。爱就像阳光,照亮了我们的心房;爱就像雨露,滋润了美丽的花苞;爱就像空气,我们处处都能感受得到。正是因为爱,我们燃时间才会变得更温暖。读了《爱的教育》,更使我感受到爱的重要性。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塑造了一个个貌似渺小,但实际上却很不平凡的人物:老铁匠。铁匠的儿子。卖菜的妇女。少年鼓手。父亲的老师。带病上课的教员,等等。小说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讴歌爱,只是通过朴素的话语诉说爱,一个个充满爱心的故事阐述爱,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啊!而这种关心。理解和帮助都离不开一个最基本的东西——爱。
小马可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用双脚走出了万里长路;马里奥为了让同伴活下去,把唯一求生的希望给了同伴,而自己却随船沉入海底;小小少年跳入湍急的河流中,不畏惧自己被冲走,就上落水的孩子;还有一个小鼓手,为了拯救自己的国家,拖着满是子弹打伤的腿,爬到友军基地,报告情况,打退奥军……这难道不是爱的力量吗?
由小马可,我想到了自己。爸爸妈妈。家人和老师对我的无微不至的爱。爸爸妈妈为了我的学习买来做不完的作业,买了看不完的书籍,时刻督促我要好好学习;下雨天,年迈的奶奶为了不让我淋雨,不顾体弱多病,到学校给我送伞;我没一点成绩的取得,都是离不开平时来是对我的关心和教诲。点点滴滴都体现了他们对我的爱!由马里奥,我想到了《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它们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年轻的羚羊,自己却面对死神。由勇敢的小鼓手和小小少年,我想到了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不怕牺牲,只为了我们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你体会身边的爱了吗?
我们不能只是接受爱,我们也要给予世界最美好的——爱。爱世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生命中美好的篇章。让我们珍惜这无价之宝吧!
小说《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发表的第一篇小说,故事梗概是:大灾后,一名被主人辞退的仆役,在京都的罗生门下避雨。走投无路的他,起了“除了当盗贼,别无他法”的念头。他爬上罗生门的门楼准备暂过一夜,却发现一个老妪正在薅死者的头发。他心中猛然升腾起正义感,质问老妪。老妪回答说用死者头发做假发卖钱来维持生存,并且,这些死者,生前也不是善良之人。仆役对老妪的憎恨之心慢慢减弱,最终竟剥下老妪的衣服在黑夜中逃遁——也许卖了去换顿饭吃吧。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可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我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应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我有利的方向。
仅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理解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团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嘲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一场龙卷风把小姑娘多罗茜和小木屋吹到了芒奇金国,木屋下落时压死了东方恶女巫,她得到了银鞋,她想回家,善良的北方女巫告诉罗茜求到翡翠城找回家的办法。
在去翡翠城的路上,她搭救了缺乏脑子的稻草人,救助了无心的铁皮人,收留了胆小的狮子,铁皮人杀了野猫救了田鼠女王。
他们一起在温基国遇险,多罗茜一盆水溶化了西方恶女巫,得到了金冠,田鼠女王告诉多罗茜用金冠唤来了飞猴,飞到了奎德林国,请求南方善女巫帮助她回家,女巫告诉她银鞋使用方法,多罗茜终于实现了回家的愿望。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罗茜虽然只是个弱小女孩,但她做了很多善事,就结交了‘南北方善女巫’、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田鼠女王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强大的‘东西恶女巫’因为做尽了坏事,最终都被弱小的多罗茜灭亡了。
稻草人需要智慧、铁皮人需要爱、胆小狮坱要勇敢,经过和多罗茜一起历险结束后,他们都得到了心里所求的东西。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智慧、爱和勇敢,是在不断地努力,才能得到的。
金冠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银鞋可以飞到心中所想的任何地方,但是如果不是南方女巫告诉多罗茜银鞋的用法,田鼠女王不告诉多萝茜咒语,多萝茜能回家吗?
《绿野仙踪》告诉我从小要认真读书,培养能力,才能在实践中有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多罗茜拥有宝贝金冠,但是如果多罗茜不把它送给南方女巫,非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都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她自己也回不了家。
我也有心目中的宝贝,当别人向我要的时候,我应该学多罗茜那样说一声:“我愿意!”
《绿野仙踪》一生必读经典,百读不厌的名著。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是完整,美是全能,美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悲惨的童年。凶残的外公如同恶魔,折磨着幼小的高尔基。除了打,外公还用挖苦,讽刺,辱骂等等刺激着高尔基,使他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严重伤害。相比之下,我要幸福的多。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不仅不打骂我,还保护我免受别人的侵害。
”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讲的悲惨故事,离奇而又黑暗的生活中充斥了太多的残酷。我不是单单在讲我自己,我讲的那个窄小的令人喘不上气来的恐怖景象,是普通的俄国人曾经有过,直到眼下还没有消失的真实生活。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大人之间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孩子们也争先恐后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后来从外婆那儿我才知道,母亲来的时候,她的两个弟弟正强烈要求外公分家。“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家庭不合,波及到了高尔基及表兄弟姐妹身上。我相信那时的高尔基最大的愿望一定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大家庭。
这一切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贫穷惹的祸。因为贫穷,高尔基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因为贫穷,打架斗殴成了高尔基的家常便饭;在学校里,因为贫穷,老师讨厌他,同学瞧不起他;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贫穷,高尔基必须拾垃圾养活自己……
我呢?虽算不上富人,但衣食住行还是有保障的。宽敞的教室供我学习,舒适的住宅供我休息,餐桌上摆着大鱼大肉,衣柜里衣服琳琅满目。就算这样,我也经常抱怨。和坚强的高尔基比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反思呢?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许多人都读过书,都说:书能让人增长智慧。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书可以告诉你许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每当你读完一本书时,就像挖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就像你最忠诚的朋友,每天它都默默无闻的陪伴着你,给予你知识,给予你快乐,,更重要的是,它能带给你智慧和生活中的启示。”
我曾看过《莎士比亚》、《名人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傲慢与偏见》等,凡是只要是有趣的书我都非常乐意去阅读。有人说“没读过三国的,不是男人;没读过红楼的,不是女人”。但在我认为红楼不是还不是我能读懂的,在我眼里红楼梦,是枯燥的,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耐人寻味的。我觉得就算是大学生也不一定会读懂呢!我的梦想是能出口成章,在没有注解的情况下也能读懂文言文。读书能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掌握了巧妙的语言技巧,打开了自己的视野后,可以品味出每一本书的真谛。
人的一生如此短暂能被记录和流传下来无疑是很不朽的功绩。像我们这样过着自己简单朴素生活的人,有机会接近了解高尚的灵魂是多么有意义的事。当寂寞又不想说话时我习惯拥有一本人物传记。虔诚地去倾听,以一颗谦虚的心,因为有很多经历值得慢慢想象体会和学习。在《名人传》中我可以仔细聆罗曼。罗兰述说音乐家贝多芬,雕塑家、绘画家、诗人兼建筑师米开朗琪罗,小说家托尔斯泰,虽然各有自己的园地,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地沉沦,那么就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的故事。
海伦。凯勒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创造了奇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她讲述着向往光明的愿望,她渴望着,她渴望着能有三天的光明,她想在这明亮的三天中看到让她的生命变得有价值的人,想看到光的变幻莫测和日出,想探索与研究。以一个盲人的身份想象如果自己能够有三天的时间看到世界,将会去做哪些事——包括去看看帮助过自己的人,以及去感受自然,品味艺术世界。
书中那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温暖的春阳中一般。书,充实着,快乐着,振奋着,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