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船借箭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4篇)
暑假的某天,我花了三个小时一口气读完了《毛毛》这本书。它讲的是小姑娘毛毛和时间窃贼灰绅士之间的故事。故事内容是:在很久以前,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年龄的小姑娘来到了这座城市的郊区,她叫毛毛,很快她就和住在附近的人们成为了好朋友,大家有什么矛盾都去找毛毛解决,有什么想法也去和毛毛说,因为毛毛善于倾听。可是时间不长,他们的友情就消失了。因为有一群灰绅士来到了这里,他们盗窃人们节省下来的时间据为己有。就连毛毛最好的朋友也被骗了,被关进了所谓的儿童之家。后来,一只叫卡西欧佩亚的乌龟,带着毛毛来到了乌有巷里的乌有楼找到了分配时间的人—霍拉大师,霍拉大师带毛毛看了生命之花,让毛毛理解了时间的概念,然后跟毛毛一起冒着全人类的时间都要永远停止的后果去消灭灰绅士,后来靠着毛毛的勇敢和卡西欧佩亚的机智战胜了灰绅士。
这本书让我对时间有了新的认识。故事中的那些人节省时间是好的,可为了节省时间而匆忙地和时间赛跑,过着机械化的生活就不好了。在节省时间的同时有许多真正重要的东西被遗忘了,亲情、友情还有快乐等等,都在人们这种快节奏的生活中慢慢消失,如果生活中没有了这些,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毫无色彩、毫无意义。
善于合理的安排时间等于节省时间,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除了工作、学习之外,要留下必要的休息和娱乐时间,这样才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学习当中。妈妈平时总说我学习、做作业效率低,我总是不服气,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此外,从这个故事我还感受到了倾听的重要。毛毛只用倾听的方式就能解决朋友们的问题和纷争。她并不是个圣人,但是她能让束手无策和犹豫不决的人突然明白过来自己该干什么;或者叫畏畏缩缩的人突然感觉到无拘无束,勇气十足。因为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灵敏听力”,那就是用心去倾听、用心去感受。
这本书很有教育意义,它让我明白了生活的两个道理:一是应该如何节约时间;二是要善于倾听别人的话等道理,很值得一读。
日常管理过程中,最多的话语是执行力问题,而什么是执行力呢?怎么才能做最好的执行者?通过阅读书中生动的案例,使我对“执行”一词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对成功充满渴望。当我们去认真分析和深入的了解他们为什么能成功时,不难发现他们的成功并非偶然,他们都拥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高效的执行。通过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了,在执行力水平方面,不仅要有意识,还要改善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法。
在职场中,发展最快、成就最高的人,往往是执行做得最出色的人。什么是执行力?简单的定义是:按质按量、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执行力的强弱体现在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它无时不在影响着我们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工作。提高执行力,我们要做的,很多。本书中帮助我总结了在工作中最重要的几点:
第一: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人印象深刻,1997年,微软公司在日本东京的帝国饭店进行一个新产品的全球首发仪式,唐骏作为主设计师,参与了接待比尔盖茨的整个过程。在首发式上,比尔盖茨要做一个演讲。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想:做演讲那就做吧,反正他经常做演说,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何况,自己身为一个设计师,完全不用管比尔演讲的效果如何,因为那不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可是,唐骏的想法却与众不同,他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让比尔盖茨的演讲达到最佳效果。为此,唐骏特意研究了美国总统演讲的方式,包括他们上台之前是怎么走的,哪一种方式最好。之后,他画了一排脚印,只要比尔盖茨沿着脚印就可以走到一个非常合适的位置,距离观众非常合适,让观众感到更亲近,演讲效果也会更好。不仅如此,在比尔盖茨为演讲做准备的时候,在外面等着唐骏并没有像其他同事一样,趁着空档到走廊里抽根烟放松一下,而是一直在门口守着。因为他想,比尔盖茨不懂日语,万一有什么事,一定需要帮助。果然,过了一会儿,比尔盖茨想去洗手间,但因为服务生不懂英语,他没法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这时,唐骏立即过去用日语向服务生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然后亲自为盖茨带路。同时,考虑到洗手间离会议室比较远,他怕比尔盖茨迷路,特意在洗手间外面等比尔盖茨出来再带他回去。不要说比尔盖茨,换了任何人有这样下属,都是莫大的安慰,都愿意把机会交给这样的人。想一想,比尔盖茨做过那么多次演讲,为什么为了让他的演讲效果达到最佳而在舞台上画脚印的却只有唐骏一个人?真的是唐骏就比别人都聪明吗?未必。只是别人缺少他那种精神!
看了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其实这件事情谈不上轰轰烈烈,唐骏要处理的问题,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都可能遇到。但是,为什么他就能做到最好,而我们许多人往往就做不到呢?以前,我总以为,执行就是一种能力,但实际上,执行更是一种精神。能力不够可以培养,但如果没有精神,就算有能力,恐怕也不能让它得到充分发挥!只有具有了“要做就做最好”的精神,才会想尽一切办法、调动所有的潜能,把事情做到无可挑剔。
第二:执行不是被动应付,而是主动负责。
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的状态,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敷衍了事,做是做了,但没有达到实际效果;
第二种,领导要求的做了,领导没有要求的,不会多做;
第三种,不仅领导要求的做得很好,而且主动做了超出领导期望的。
为什么很多时候执行的效果会不尽人意?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一接到任务,首先第一个反应就是“好烦人,整天不是做这个就是做那个,真不想做”、“事情都成堆了,赶紧做完拉倒”、“无所谓,拖一拖再说”……一有这样的想法,必然会造成两个后果――一是马马虎虎,不是想着如何做好,而是想着如何省事,能够赶紧完成,应付过去;二是不会主动去思考,如何才能做到更到位,结果必然会大打折扣。
第三:用手做只能保证“做了”,用心做才能保证“做好”。
执行有两种状态:一是“用手”,二是“用心”。 “用手”只是机械地执行,别人说什么我就做什么;“用心”则会全心投入,不只是简单地动手,而是时时想着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并付诸行动。用手做只能是停留在“做了”的层面,只有用心,才能保证做好。
多一份关心,多一份责任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对于自己关心的事,我们会时刻惦记,用心琢磨。反过来,如果是对自己不关心的事,哪怕它天天都在你眼皮底下出现,你还是会视而不见。做执行的时候也一样,只有你时刻关心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事、单位的事、你才会用心做好,做的更加完美。
第四:执行任务不打折。
对最好的执行者而言,一旦接受了任务,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做出了庄严的承诺。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不仅都不能轻易放弃,而且还要以尽善尽美的要求保证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在他们的“执行字典”里,没有“差不多”,只有“务必圆满”。
我在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执行者需具备的素质,同时对执行者的思想境界、工作方法、人际关系、讲话艺术有了更新的理解。从中找到了竞争社会中执行的‘大智若愚’、‘期望超值’、‘优化流程’、‘察微知著’、‘效率思维’、‘说话智慧’等一些全新理念,学到‘多一份关心,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热心,多一份机会;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出色’,‘三管好才有三解放’,‘执行者三可三不可’,进而‘三思而后言’。能走绝不爬,能跑绝不走。执行同样讲求速度,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市场、个人、业务机遇处处不在,但总是留给有准备、高效率、敏锐强的员工。
第五:端正态度,拒绝“推、拖、空”,表现执行力。
很多人为什么喜欢推诿?原因无非是两条,一是嫌麻烦,二是怕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心态,就算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都不愿意做,都恨不得把责任推给别人。而最好的执行者,绝不允许推诿,既然问题出现了,就一定要解决。执行是能力,更是精神,是全体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认真工作的状态,是贯穿工作全过程的对待本职工作的理念和奉献精神。完美的执行经不起任何借口,更经不起任何开脱
搪塞和拖延。借口只能让我们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找借口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容易让人养成懒散,拖延的坏习惯。优秀的工作人员从不在遇到困难时试图拖延或寻找借口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克服困难去解决问题。这种表现,体现的是一种思想和一个员工对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的态度。思想影响态度,态度影响行动。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靠执行者付诸实际的行动,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拒绝“推、拖、空”是追求完美执行的有力保障,我们就是要牢记责任,培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
态度决定一切,慢进也是退步。一个人的思想仅仅停留在‘等、看、望’,跟着感觉走,不落人后,不在人前,始终停留在慢车道徘徊,迟早会被淘汰出局,慢人半拍。做任何事想到有的是时间,一拖、二拉、三推,被动式执行,时常会误人误事。执行不会一帆风顺,关键看你是否具有永不言弃的决心和信心,能否拿出勇气和态度?
“做最好的执行者”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应该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行为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勤于思考,多学多干,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在以上的几个方面多多注意,使自己具有更强的执行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把执行力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做到少出错甚至不出错,让自己人生道路越走越好。
今天(4月23日),就是第14个世界读书日。为了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学校希望每位老师,每位学生,每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爱读书,读好书”的亲子阅读、班级读书会等活动,纪念世界读书日。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致力于向全世界推广阅读、出版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我们必须能够让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都获得图书。”
这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文化产业与版权部主任兼教科文组织出版社社长米拉格罗斯·德尔·科罗尔女士曾多次强调的一句话。自“世界读书日”宣布以来,得到了全球社会各界的热切响应,并发展为尤其重视针对青少年的活动,目的就是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人文精神,引导他们尊重知识。因此,在每年的4月23日,作家、出版商、教师、图书管理员、私立或公立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学生、人道主义者、大众媒体,以及全球各国爱书的人已经把读书日的宣传活动演变成一个热闹的欢乐节日。
我们实验小学注重书香校园的建设,学校成功举办了校园语文节,校园经典诵读节。本学期,学校又把读书俱乐部活动、亲子阅读作为学校家庭教育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阅读史就就是他(她)的精神发育史。儿童阅读就是一个连接着传统和当代,关系到未来公民素质的伟大事业。世界各国尤其就是发达国家,从八十年代以来就纷纷将阅读列为教育改革的重点,把儿童智力教育的重点放到了提高阅读能力方面。我们提出,让孩子读经典的书,做有根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什么感觉都有,沉重、憎恨……就像一片波澜,久久未平。
我对汤姆的遭遇、命运感到同情;对奴隶商人的所作所为感到憎恨;对奴隶制度的黑暗感到不平;对林肯废除黑人制度的决心和行动感到佩服。
最令我忘不了的还是伊娃。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不论是什么人都平等看待,就像是自己的朋友、亲人,他们有困难,伊娃总是尽力帮忙。这么好的女孩子,却有一个不美满的家庭。伊娃的妈妈十分自私,可她依然爱着自己的母亲,因为她知道,她至少有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临死前,她把自己的头发剪下一部分,分给所有黑奴,留作纪念,包括那个调皮捣蛋的托普西。也正是这一举动,使托普西变成了一个努力关爱别人的人。
伊娃的父亲克莱尔正想遵守对女儿的承诺——给黑奴们自由。不料,却在一次劝架中,被刺中了致命的一刀。临死前,克莱尔抓着汤姆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闭上了眼睛,但两人的手仍紧紧地握着——在永恒的天国之门前,黑人和白人的手就这么平等地、友好地握在一起。
这就是爱的力量,超越一切的力量,至高无上的力量!
最近,我认真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我觉得狐狸爸爸是一只很聪明的狐狸爸爸,我要是四只小狐狸的话,一定会非常骄傲的。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世界奇幻大师罗尔德。 达尔的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还有四只小狐狸很开心的生活在一起,狐狸爸爸常常到附近博吉斯、邦斯、比恩三位小气、卑鄙的农场主家偷取食 物。一天三位农场主决心消灭狐狸一家,他们守在狐狸家洞口,准备饿死狐狸一家。可是,狐狸爸爸带领小狐狸挖洞到三个饲养场,又偷来了食物,并举办了一场宴会,邀请所有动物来参加,共同分享食物。
狐狸爸爸为了保卫全家,失去了尾巴,并运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战胜了敌人,他是一位好爸爸。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是的,书籍总能给我们带来各种独特的感受,要么让我们心里感动,要么让我们流泪,要么让我们叹息,要么让我们陷入深深的遐想中。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的《甜橙树》,却让我有一种复杂而又异样的感受。
《甜橙树》让我泪笑交融,讲的是,秋天的太阳照耀着安静的田野,油麻地一颗最大的甜橙树下,发生了一个叫弯桥的男孩和他的四个小伙伴的故事。我读后特别感动,它让我知道了善良是多么重要。
故事讲了村子里一个叫弯桥的男孩,小时候被妈妈抛弃在桥头,幸好被一位穷而且很善良的好心人收养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弯桥成长的过程中,一次发烧让他变得傻傻的。在学校里,有四个同学老爱欺负他,他们是红扇、浮子、三瓢、六谷。一次在甜橙树下,四个健康孩子对弯桥在睡梦中做了一个恶作剧,当他们在为自己的“杰作”得意忘形之际,被笑声惊醒了的弯桥倾诉了自己的梦境,梦见了自己与他们四个所发生的故事,为他们对自己的帮助而感激得泪光闪闪。四个孩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惭愧,被弯桥的美好内心深深感动的'故事。
弱者比我们更高贵,更富有人性,更善良。弯桥沉醉在自己的倾诉之中,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他的思维永远停留在自己内心的美好上。他的一切不仅仅感动了文中的四个孩子,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在共创“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与人之间是多么地需要互相尊重!有多少因无钱医治而面临死亡的病人,又有多少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帮助啊!如果人人都有一颗善良之心、怜悯之心,“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经典作品之一。
小说是围绕欧也妮的悲惨爱情故事写的,银行家和公证人都想娶欧也妮,但欧也妮对夏尔倾心相爱和夏尔背信弃义的痛苦、悲惨的人生。老葛朗台真的非常吝啬,他甚至不希望自己的女儿用钱换来幸福。
莫索整个小镇都知道他非常的有钱,他自己却不承认。夏尔来时,老葛朗台让夏尔不要相信他很有钱,其实就是不想让夏尔花自己的钱。老葛朗台对家人如此吝啬,当欧也妮母亲为葛朗台把女儿软禁起来生病了,他第一个想到的是请医生要花很多钱。
但他得知如果欧也妮母亲死了,欧也妮将会得到他一半的财产后,老葛朗台才要治妻子的病,才要和女儿、妻子讲和。他还要欧也妮保证如果妻子死了后她不要葛朗台的一半财产,欧也妮对金钱无所谓肯定同意喽,老葛朗台真是开心极了。
欧也妮不像葛朗台一家这样视金钱如命,她非常善良,也非常纯朴。她痴痴的等夏尔,等他回来同他一起生活,可他没想到夏尔背信弃义,娶了一位有权有势的人的女儿做妻子。我觉得作者越写夏尔的贪婪无耻越衬托欧也妮非常纯朴,夏尔刚去非洲时,欧也妮每天都想着夏尔,想着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生活中也一样,做人要大方,不能小气,不能吝啬。否则朋友们就会离你远远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亲情比金钱更重要!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知道信的内容。因为,信会把内容全部读出来。怎么样!很神奇吧?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面对。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今天中午妈妈说给我一个惊喜 ,我有疑惑的眼光看着妈妈,妈妈说;“只要你闭上眼睛就给你 ”,我迫不及待地闭上眼睛,心想是什么呢?是玩具,还是好吃的汉堡 。妈妈说睁开眼睛吧,我一看,哦!是一本书呀!名字叫《斑羚飞渡》精美的封面是一只可爱的小羚羊。我如饥似渴地打开书,这本书讲的内容很丰富,我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读到“保姆蟒”时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家庭爸爸妈妈天天上山干活,没人照看小孩,请保姆的钱也没有,爸爸的朋友送来一个不用花钱的保姆——一条大蟒蛇。这条蟒很听话,它粗如龙竹,有六七米长,淡褐色的,绕着一圈圈一条条不规则的条纹,一条黑尾蟒。
到了夏天,蚊子奇多,摇篮周围只要有一只蚊子的嗡嗡声,他就会闪电般的从嘴里突出信子,把蚊子吞进肚子里。还有一次,一只狼进了主人的家,巨蟒一下子把狼紧紧缠住,狼拼命挣扎,毫无办法,最后把狼给勒死了,救了孩子。
我读完文章很感动,蟒不顾自己的安全,把主人的儿子救了。我很佩服这条蟒,动物也是通人性的。我们要保护和爱护动物。
我阅读过许多文学名著,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深深地刻在我的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那还是在我牙牙学语之时,从大人们讲述中认识了师徒四人,隐约记得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记住了唐三藏的善良,孙悟空的机灵,猪八戒的可爱,沙和尚的老实。
今年暑假,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时,我竟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脑袋里不停地冒出小问号:他们为什么要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的勇敢。虽然,从表面看唐三藏懦弱无能,猪八戒贪生怕死,每次遇难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仔细琢磨一下,才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他们师徒四人目标一致,勇往直前,团结一心,最终才取得了成功。
当今世界,成功已经成为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盲目追求,整天把“我要成功”挂在嘴边,却不付诸行动,稍有一点难度便畏缩不前,这样怎能取得成功呢?相反,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在历经磨难之后,总能站在高处眺望四方。
电视剧《仙剑奇侠传Ⅲ》里的主人公景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原本只是一个小混混,可以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却选择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己,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坚持,他由一个小混混变身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现在的我们只是小学生,干大事业离我们还太遥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己给打败了。我们应该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促使自己不断进步。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我们勇敢面对困难,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我酷爱读书,不论作者门第高低,也不论作品古今中外。只要是书,我都能读下去,而且是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仿佛身临其境。
打开一本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杨柳风,扑面而来;就好像慢慢感受到蒙蒙杏花雨,从天而降;就似乎全新体验到浩浩竹林带给你的轻松与快感。
每一本书与每一本书之间的风格又迥乎不同。读《伊索寓言》后便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滋味,让你顿时豁然开朗。在笑过、乐过、哀过、伤过每则寓言中的主人公后,你便会记住不能和这个人一样自私、自立、自弃、自卑、自负……要像那个人一样自尊、自爱……
多读书,可以与主人公卑可怜之人,笑可鄙之士。读书是超越时空间的邂逅。你会感受李白攀登天姥峰的潇洒;杜甫登临五岳一览众山小的壮志;李清照在莲花池中争度的轻快;徐志摩再别康桥的不舍之情……你会和托尔斯泰感受老婆婆向金鱼永无休止的贪婪;你会与孔子一起因材施教;你会与鲁迅先生一起在夕阳落日时拾捡朝花,共同回忆那美好的童年;你也许会与海伦凯乐一起失去光明,面临黑暗,去感受那份渴望……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书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书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书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万历十五年》,由历史学家黄仁宇所着,作者将目光放在1587这个“无关紧要”的年份,应用万历皇帝朱翊钧、学士张居正、申时行,南京督察院都御史海瑞、蓟州总兵官戚继光,以知府身份挂冠而去的名士李贽这六个人物分别代表着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行政首脑、官僚阶级、模范官员、军事将领、思想界的翘楚,经过对他们的描绘和点评,侧面描画出明王朝的衰落。文中六个人物都试图有所打破和改动,但被制度所禁锢着的他们,只能成为制度的牺牲品,所以作者也在文中指出,这是“一个大失败的总记载”。
黄仁宇以“大历史观”而出名于世,在《万历十五年》也能充沛地表现出来,他以为以道德为规范来评判历史有失它的合理性,于是他另辟蹊径,从技术的角度,从制度框架来停止剖析明朝一步步走向衰落的缘由,黄仁宇拓宽了历史研讨视野,从历史的小细节动身,探求宏观的历史问题,这也是他所说的“叙事无妨细致,但是结论却要看远不顾近。”黄仁宇愈加注重历史为什么会开展至此,所以他经过联络比拟、归结等等办法来得出结论。那么,在中学历史教学中,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分离《文艺复兴》一课的教学案例,来探究一下在“大历史观”的指导下,历史教员应当如何进步学生的历史思想才能。
以“问题”开端,以“问题”完毕
黄仁宇以“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能完成代化”这一问题,而展开一系列对几千年历史的探究,在《万历十五年》亦是如此,为理解释为什么明王朝会一步一步走向衰落,他从各个角度,各个细节来论证它。以前的我们不断被框死在历史是怎样的,而不去寻求历史为什么是这样的,所以,关于历史,学生需求树立起问题认识,只要脑中有疑问,有了猎奇心才会去探寻缘由,带着问题去寻觅史料,才会对历史有着更深入的了解。而于历史教员而言,创设问题情境,不只会激起学生的求知欲,还能有效提升历史课堂教学质量。以《文艺复兴》为例,在停止历史教学设计时,能够设计“文艺复兴是如何产生的”,“文艺复兴是简单的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复兴吗”这些问题来贯串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一步一步发现文艺复兴的中心思想是人文主义,对古典文化并非是简单的“复兴”,这其中有继承,更有创新。应用问题来建构课堂教学,不只能够协助学生树立问题认识,同时也能使学生关于历史课堂中学到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也利于师生一同发掘历史课堂教学的深度。
培育学生的史料运用和剖析才能
《万历十五年》采用了纪传体的铺叙方式,黄仁宇用浅显易懂的言语来记叙史实,加强了可读性和兴趣性,固然结论看似平白无奇,但是它的背后,需求大量的史料来支撑,第一章《万历皇帝》所参考的书目,便有《神宗实录》、《穆宗实录》、《大明会典》等等。同样,在学生学习历史学问的过程中,也要牢牢抓住史料,提升对史料的整理和了解才能。在《文艺温习》为例,在讲述到文艺复兴的背景时,便可应用史料停止引导。如“意大利,……那里最早呈现资本主义萌芽。这客观上需求促使一种不同于封建文化的新文化产生并且开展起来……”经过这则资料,历史教员能够让学生联络资料和书本内容停止考虑,从经济的角度的动身,文艺复兴产生的缘由。依据资料,学生能够总结收工商业曾经有了一定的开展,一些城市呈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历史教学过程中,历史教员有认识的培育学生对史料的阅读和分析才能,可以协助学生培育“论从史出”的治史肉体,构成历史学习的正确办法。
无论是从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动身,还是新课程规范的请求,都对学生的历史思想才能提出了更高的请求,而在详细的历史课堂教学理论中融入“大历史观”,对教学方式、教学手腕、内容组织的丰厚和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在这一过程中,不只能够提升学生的发现、剖析和处理问题的才能,提升学生史料剖析才能,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学生对历史的考虑认识和整体认识。
韩寒作为文坛上一位杰出的青年作家,他成为了许多年轻人的偶像,由他担任主编的《独唱团》在还未出版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广大文学爱好者抢购,我想正是因为他具有其他作家不曾有的犀利,这才奠基了他在文坛的地位,《独唱团》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是所有人独唱的一个舞台,但我更宁愿理解为这是韩寒在用他自己微博的力量来给所有人一个特别的舞台。
《独唱团》的第一辑倾注了韩寒太多的心血,他拼命的在为我们想和世界谈谈的人搭建那个特别的舞台,当我从新华书店捧回那本带着油墨香味的书时,开篇韩寒写的几句话就注定那本书里必将是个独唱团,周云蓬,石康,彭浩翔等等,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老表达自己关于这个社会的感情和想说的话。
韩寒一直是幽默的表达着一个严肃的问题,他的语言里有着自己的幽默。
在书本的最后韩寒在书上写了篇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想这或许才是韩寒主编这本书的最终目的,在所有人的眼里,他有着自己的逻辑和思想,他在用自己的力量和世界谈谈,来表达自己关于生活,关于社会的感想和觉悟。
生活就是一个舞台,无论舞台的繁华还是落寞,每个人都是自己舞台上的主角,而独唱团则是一群有着特别思想的舞台,让人们在上面可以所有人问所有人,正如书里那个所有人问所有人的栏目一样,让我总有种心动的感觉,似乎一下子看见了那本书的生命和灵性。
当从网上听说《独唱团》的第二辑胎死腹中时,突然我的某跟神经似乎被什么东西震了一下,心想独唱团真的会成为千古绝唱吗?韩寒搭建的那个独唱的舞台还会在有吗?我想不会,只能说我希望不会。
只能在心里问一句,韩寒还会和这个世界谈谈吗?又谈些什么哪?
坐在书桌前,摒弃心中的浮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品读着《培根随笔》,感受着前人感悟的真理。读培根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_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这些人都因为自己的天性而成就了大事业,或者死于非命。
清朝末年,皇帝软弱无能,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时,实行了海禁政策,闭关自守,殊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_终国土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沦落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是统治阶级狂妄自大
不愿面对现实、软弱无能的天性。
近代,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却被北洋军阀抢走了政权,这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天性。随后,蒋介石篡位,掌控了国民党,这是对权利的渴望。蒋介石又发到四一二政变,大肆屠 杀爱国 军民,这是视人命为草芥的残忍的天性。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正体现了国人正义、渴望和平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 社会、情 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
这是一本描写野生动物生死传奇的书,这里写到了作者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这是一本能打动读者的书——《斑羚飞渡》
当我看了这本书时,心里激起千层浪,久久不能平静。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那么离奇,特别是《斑羚飞渡》这个故事,真让人难以想象,在那样的绝境中,镰刀头羊是何等的冷静才想出了这样一个办法:用一只老斑羚的性命挽救一只小斑羚的性命。而且老斑羚还甘愿为小斑羚牺牲,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就是这样一个急中生智的办法,才避免了斑羚家族的一场的屠杀,可惜的是,指挥这场逃生的镰刀头羊却死了,所以我还感到很惋惜。这么多的小斑羚逃过了这一劫,但是它们以后的生活还是要靠自己,所以,我希望,这些小斑羚长大以后,能比镰刀头羊还机智、勇敢。
这本书让故事中的情节全部展现在我的面前,让我的心随着故事的情节颤抖。这本书的情节描写是那么详细,几乎让我爱不释手,读了好多遍也觉得不够,觉得故事中还有好多值得去体会的地方。
还有,书中有几个故事是用风趣幽默的话来描写的,比如:《双间离熊》等等,《双间离熊》这个故事,写的农波丁用自己的办法,让两只熊闹起了矛盾,最后自己得到了好处——白捡了两只熊。这就叫做“相争,渔翁得利”。哈哈!真是聪明!当然,这与他多年的经验是分不开的。
《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们深入了解了动物,了解了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一幕幕感人的故事。
今日,我学了《鞋匠的儿子》。
这篇文章讲了林肯当选美国总统第一次上台演说时,有人嘲笑他个鞋匠的儿子。但林肯并没有退缩,而是十分自信地说自我确实是鞋匠的儿子。林肯用自我对父亲的尊重和赞美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在这个故事中,我有两点感想。
首先我认识到了一个十分自信;一个尊重自我父亲;一个赞美自我父亲林肯。说真的,我是十分佩服他。他并不因为自我的爸爸是个鞋匠就看不起自我的爸爸;就低估了自我,就瞧不起爸爸,而是为他爸爸是个鞋匠感到骄傲,自豪。林肯啊!您是多么的伟大啊!
第二,一个人要认识自我,充分肯定自我的'价值,仅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我的潜能,有所作为。虽然我们不能选择自我的命运,但能够像林肯那样,正视自我的价值,不理会别人的诋毁和嘲讽,勇敢地去做自我。
在林肯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整个参议院的议员们都感到尴尬,因为林肯的父亲是个鞋匠。
当时美国的参议员大部分出身于名门望族,自认为自我是上流社会的优越的人。从未料到要应对的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
于是,林肯首次在参议院演说之前,就有参议员想要羞辱他。
当林肯站上演讲台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起来说:“林肯先生,在你演讲之前,请你记住,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
所有的参议员都大笑起来,为自我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羞辱他而开怀不已。等到大家的笑声止歇,林肯说:“我十分感激你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他虽然已经过世了,我必须会永远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明白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做鞋匠那样做得那么好。”
参议院陷入一片静默。林肯转头对那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说:“就我所知,我父亲以前也为你的家人做鞋子。如果你的鞋子不合脚,我能够帮你改正。虽然我不是伟大的鞋匠,但我从小就跟父亲学到了做鞋子的艺术。”
然后他对所有的参议员说:“对参议院里任何人都一样,如果你们穿的那双鞋是我父亲做的,而它们需要修理或改善,我必须尽可能地帮忙。可是有一件事是能够确定的,我无法像他那么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说到那里,林肯流下了眼泪。所有的嘲笑声全部化成赞叹的掌声……
每当我阅读《三国演义》中草船借箭故事的时候,都十分敬仰诸葛亮,他真不愧是智与勇的化身。
故事讲述的是在赤壁大战时期,周瑜十分嫉妒诸葛亮的才干,于是叫诸葛亮三天赶制十万支箭。这本是根本办不到的事,没想到诸葛亮一口答应了。
后来,原来是诸葛亮假装向曹操发动进攻,诸葛亮知道曹操疑心大,不会水上交兵,于是诸葛亮成功地利用了草船“骗”到了十万支箭。读完以后,我内心十分敬仰诸葛亮,他神机妙算,考虑过曹操不会派兵交战,考虑过第三天晚上的风可以让他顺利借箭。是啊,其实诸葛亮最大的优点是敢于挑战,心思缜密,这也是我敬仰诸葛亮的真正原因。我也从中推敲到:如果吴国和蜀国闹不和,那就会消弱两国的力量,在这时,魏国就此来攻击两国,可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呀!如果诸葛亮没有顾全大局,没有敢于挑战的精神,没有把每件事安排得最好的能力,怎么会干出一番大事业呢?在我的生活中,我也常常学习诸葛亮的勇于挑战:勇敢面对第一次游泳,勇敢面对第一次跳长绳,勇敢面对第一次写英语小作文。一直到每次游泳都被称为健将,跳长绳稳拿第一,英语作文那都是轻而易举!这都是挑战的结果。
我想告诉我身边的人,要有挑战的勇气,要有精心的准备,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
当初买这本身的很大原因是被封面所吸引——一个有着长长睫毛的小男生在亲吻自己的影子。这本书的风格并不是我所期待的悬疑或魔幻,内容跟封面一样的小清新,情节也并非一波三折,难免有点小失望,但是这一本看似儿童文学的书却能轻易地让人陷入回忆。
回忆,注定与时间相关。而在我这种尴尬的年龄,凡是跟时间有关的话题,都无法看作有趣的话题。文中印象最深的是老太太艾莉斯说的一句话“没错,我九十二岁,而我也知道,我看起来只有九十岁??不管你说多少岁,对我而言都太多了”。呵,与其说偷走的是影子,还不如说偷走的是时间。
所以,说说其他吧,比如说,影子。小时候常玩踩影子的游戏,在有月亮的晚上,一群小孩在月下奔跑,相互追逐、嬉戏、打闹,到了八九点,大人就来赶小孩回去睡觉,开始时小孩们恋恋不舍,当有小伙伴终究抵挡不住大人的催促离开后,其他人便也跟着散去。至此,月下便是一片皎洁与宁静,当然,也许会有萤火虫在闪,也许还有青蛙的在喊。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上学的路上又是一个个欢快着追逐着身影。时光便是在追逐的影子中流逝。
不想说时间,但避不开的也是时间。这本能轻易地让人陷入回忆的书,这本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书,也是关乎童年、青春的书,它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许多的往事,尤其是童年的趣事——这便是它最大的妙处吧。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迷恋上不同的东西,就像谈恋爱,在小学在中学在大学,由于自身的价值观、审美观等的变化,对于自己心仪的女孩的一个标准也会不同,因此喜欢过的女孩子也会在不同阶段是可能不同的类型。前段时间在王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一本叫做《狼道》的书。
读完《狼道》,我的感受颇为多,完全是之前两本无法并提的。说句真的,至今为止,还确实没有一本书能像《狼道》这本书一样让我深陷迷恋,就像在大学期间找到适宜自己价值观的女孩谈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样,也还没有一种动物像一样狼能让我感觉到有一股崇敬的感觉。它集中了我们人类,无论是在学校、在职场、在社会还是在生活中的各类人面对各种不同竞争的智慧,它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自己存在的世界生活的基础上发展到别人的世界里面去生存的原则,我只能说,它确实是一本集个人生存智慧的书,一本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读取斟酌去实践的好书,因为它确确实实拥有我们自身生存最需要最有利的素质行为武器。
从一个普通动物狼的身上,我们几乎能找到个人在各类竞争世界里生存、发展所应具备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素质,就好比如说,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还是一份涉及团队管理的原则手册,通过由浅入深地对狼群的了解,我们也几乎能学到一个团队在繁杂的社会机制残酷的竞争中所应具备的全部智慧,再好比如就是,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等等。一个狼个体的竞争力、战斗力来源于一个不分不散、不毁不灭狼群团队,而这个狼群团队的力量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战胜一切,它要在面对每时每刻处于不断变化的甚至是狂风暴雨、雷电交加、山倒地翻的恶劣自然环境作出最有利的战斗决策,在面临比自身更强更壮的狮虎豹时更要学会提炼最精的团体奋战原则,在处于与人类荷枪实弹的战斗中凭借自己及团体的智慧在手无寸铁的基础上夺得历代生存繁衍气息,用我们人类的一句话,可以说是,在狼群团体精神的冲击下,一切皆有可能。
每一种竞争都是残酷的,现实就是现实,事实也不会改变,这几乎是我们生存的规律,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个团体,都无一例外地要每时每刻地面对它并从竞争中突破或死亡,这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现实。我知道有少部分人能突破狼的防守线做到猎人,但除此之外的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出色的狼并混在处于优势的狼群当中,只是往往很多在化身为狼的过程中就被别的化身当羊做猎物吃掉了,自己则只能成为别人进化的牺牲品,是竞争下催生的悲剧产物。我特别喜欢这书里的一段话:由于将生存当作第一职业,狼的一生就是不断地寻找新的猎物作为目标。正是这种‘狼子野心’促使着狼群不断地猎取大量食物,从而雄踞食物链的顶层。在狼看来,拥有野心、实践野心,与其说是出于自身生存与族群繁衍的需要,毋宁说是对于自我生命价值的高度认可。狼的血液里,奔涌着的是狂乱的野性;狼的胸腔里,搏动的是一颗不安分的心。狼是地地道道的天生的野心家。人生存的过程其实和狼一样,也是完成一个又一个人生目标的过程。野心在人的一生当中是必要的,是成就梦想的第一步,没有一点野心的人,只会是个一无所成的可怜虫,只会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本书通过对狼的优秀素质和卓越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了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一个人如果拥有狼的这咎素质,则他强大的力量足以令任何对手恐惧,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一个团队如果具有了狼的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创造出巨大的辉煌。
今天我们学习了《古人谈读书》这篇课文,深受启发。
陶渊明说过:“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既然学习如此重要,那么怎么学?这个问题让《古人谈读书》来回答你。对我来说,第五句“学如不及,犹恐失之”的启发最大。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习像在追赶什么东西,总怕追不上,追上了又怕失去。“学而不厌”,如果追上了就认为不会失去,这说明你满足了,这是不可能学好的,你总会遇到比自已厉害的人。
毛主席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就像追赶东西,一天不追,就会被落下一大段,就不可能追到了。
相信有许多人像我一样,什么班级第一呀,什么年段第一呀,取得了一点小成绩就开心得不要不要的。记得上学期,有一次考试我得了第一,开心极了,向妈妈要奖。上课老师分析试卷,我都没怎么听了,结果错的我根本不会。这就是认为自己赶上了就会失去。说句实话,我有时候甚至没有努力去赶。毛主席说过,事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所以只要努力,就决不会追不上;只要坚持,就永远不会失去。
少壮不努力,老大徙伤悲,努力不是为了美好的现在,而是为了更好的明天!
《鹰王》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里面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梅里山鹰》这一篇。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梅里山金鹰蔷薇在丈夫死后,一直担任着抚养孩子的重任。但是哥哥金追和弟弟蓝灿之中只能留一只在母亲的身边,金鹰蔷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互相残杀。因此金鹰蔷妈妈精心培养着这两个孩子,努力让他们成为互帮互助的好兄弟。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世界上最伟大、最平凡的爱,那就是母爱。其实一开始看这篇时,我觉得鹰妈妈是非常冷酷的,但是读到她看到哥哥对弟弟进行致命的攻击时,就连忙赶上前去,从哥哥口中夺回弟弟,并且在哥身上拔了很多毛。这样的行为虽然看上去很残忍,但是其实这就是鹰的教育方式,这样不仅救了鹰弟弟一命,还让鹰哥哥长了点记性。
世界上所有的母爱都是一样的,我们的母亲给予我们太多太多,以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成长。
母亲给我们的爱,是我一辈子都报答不了的。在母亲的陪伴下,我在成长道路上一定会不断进步的。
今天,我读了《忆读书》。讲的是:冰心七岁开始自己读《三国演义》。那时,她的舅父杨子敬先生每天晚饭后必定对冰心等人讲《三国演义》,可只讲半个钟头就去干事了。此后,冰心决定咬了牙,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来,自己一知半解地读了下来。先后她读了《水浒传》、《红楼梦》、《精忠说岳》等。
作者从读书中得到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而我读的书有《昆虫记》、《明白大道理》、《十万个为什么》等。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的生活中的难题都找到了答案。使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以后我也会读很多书。我也向作者学习。
我在讲我的读书方法之前,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要开会啦,要开会啦!”萤火虫一边连夜发通知,一边叫喊着。“原先是开昆虫读书会啦!要介绍正确的读书方法。”蚂蚁看着通知说,“时间:明天午时,地点:昆虫大草坪。”“是吗!那我也去介绍介绍!”蝴蝶高兴地说。
午时还没到,大草坪已是挤得黑压压的一片了。蚂蚁是排着整齐的队伍来的,螳螂带来了两把“大刀”,蜻蜓是驾着“小飞机”来的,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蝴蝶姑娘也飞来了……“昆虫读书大会此刻开始。”金龟子大声宣布:“先有蝴蝶小姐介绍经验。”蝴蝶姑娘满脸通红地站起来,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没什么经验,只可是继承家庭的传统‘蝴蝶挑花式’罢了,还是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吧!”‘蝴蝶挑花式’读书法就是挑自我喜欢的书看。”蝴蝶解释着说。“哦,原先是这样。”大伙恍然大悟。“好了,第二位是蜻蜓姑娘介绍。”金龟子大声说。“我读书的速度最快,你们都比不上我!”蜻蜓自豪地说。“我一本书不到一分钟就看完了。我是从这儿跳到哪儿跳着看的,这叫做‘蜻蜓点水式’读书法。”“那你最感兴趣的是哪本书呢?它讲的是什么呢?”金龟子追问着。“这……”一连串的问题把蜻蜓姑娘问得哑口无言。
“我可跟你们不一样,我读书可慢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一天才看完一张纸。”蚂蚁对大家说,“这就叫‘蚂蚁辩字法式’读书法。”
“我来说几句。”一向没吭声的蜜蜂飞起来说,“我认为读书不应当挑拣,只要是有益的,就要多看读书应当认真,不能囫囵吞枣,并且要反复思考,认真做笔记,一点一滴地积累知识。这就是我的‘蜜蜂酿蜜式’读书法”。
哦,对了,我是一名学生,也爱读书。我的读书方式还真与众不一样。我是属于蜜蜂酿蜜式和蜻蜓点水式的综合体,我有着一目十行的速度和过目不忘的记性,我十分喜欢读书,常常应为读书而忘记身边的一切,就算是打雷下雨,读书在我耳畔都好像若虚若实。我喜欢读书,就连下课宝贵的时间都用来读书了。就连放学后写完做业,睡觉前5分钟都在看书。
在我身边有人是“蜻蜓点水式”,有人是“蝴蝶挑花式”有人是蚂蚁辩字法式也有人是蜜蜂酿蜜式,也有人可能不是上述之一。
我的读书方法是这样的,你呢?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着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一本书,能把我们带入一个新的世界,我们可以同书中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功,一起从摔倒的地方爬起。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人生的哲理,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好词句,我们可以全方面的了解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可以……
书是智慧的结晶,他告诉无知的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像一盏明灯,当我们在雾气茫茫的人生路上徘徊时给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
与作者相比,可供我们仔细阅读的书更多;与作者相比,我们所拥有的书质量更好,插图更加精美,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更喜爱阅读呢?
把握人生,精彩阅读。
几次看《查理九世》这本书觉得自己像个聪明的福尔摩斯,不过是个被吓到的"福尔摩斯"。
要说到20本《查理九世》里最精彩、最恐怖的,还是《黑贝街的亡灵》了。这还是作者下笔的第一本呢!这是一个叫"DODO冒险队"的冒险故事,《黑贝街的亡灵》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尖叫婴儿的鬼宅",因为"鬼宅"里时常发出类似婴儿的叫声,所以得名。"DODO冒险队"的人还以为真的是"亡灵"在作怪呢,结果走进关满"亡灵"的房间一看——墙上挂着捕猎的工具,地上堆了一些动物的皮毛。重要的是,房间里竟摆满了笼子,笼子里关着还是幼仔的珍贵雪狐!我想,作者一定是用这么可怕的场景来警告人们不能伤害动物、残害生灵吧!
我最喜欢的是每一章结束后,都会根据本章内容出一个谜题。在第十一章的一个谜题:一本日记本上有一只仙鹤,但羽毛是枫叶,日记上也没有署名,请猜猜这本日记是谁的。我托着下巴装侦察思考了一下,便得出答案:这本日记的主人是本章中提到的秋鹤!我拿来破谜卡一比划,果不其然就是秋鹤!哈,看来作者也很留心眼地给"祖国的花朵"提升智力哦!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也让我学会老了最多的事,不但是学到了一些写作方法,也从作者笔下知道了现在人类可耻的行为。作者是用这种方法能告诉人们,要放下所求的金钱、美食了吗?谁能回答这个问题?看来,我还得多看书。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字叫乔若莎,她从小就很贫穷,她的父亲和母亲在她很小就已经去世了,乔若莎很小就住在孤儿里,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孤儿院里的课程读完了。李皮太太决定让乔若莎上大学,然后乔若莎得到了长腿叔叔和李皮太太的资助学费上了大学。乔若莎到了大学十分高兴,她每周都十分认真的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从来都不要求长腿叔叔给她回信,虽然很失望可是在大学她还认识了很多朋友。
乔若莎一向想见到长腿叔叔,最终有机会能够见到长腿叔叔了,她写了一份情书去见长腿叔叔,并且他们还互送了礼物,然后他们他们相爱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长腿叔叔——杰夫少爷。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帮忙茱蒂上大学,帮忙茱蒂身边的贫困家庭。茱蒂是一个爱写作的女孩,她最终写的小说出版了,挣了一千美元。我喜欢那里面的人物,茱蒂虽然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长大,但她成长为一个很有才华、懂事、乖巧的好女孩,她很出色,很优秀。我要向茱蒂学习,向长腿叔叔学习。
“浪矢杂货店”真的可以排解来信者的烦恼吗?
事实上,小说里绝大部分烦恼咨询者一开始收到的回信内容都不是他们希望得到的答复。回复他们信件的除了浪矢爷爷之外,还有上文提到的,来自未来时空的三个小贼。也就是说,一边是历经沧桑的老者,不论是见识还是阅历,对陷于苦恼中的年轻咨询者而言,毫无疑问可以给他们提出相对合适的建议了。另一边是三四十年之后的“未来人”,他们生活在咨询者所在时代的未来的三四十年之后,不论是社会变革,还是个人发展,他们给出的建议可以说是绝对可靠的“预言”。
尽管回信者给的建议对咨询者来说很可能是最佳的选择,但是小说中的咨询者们都不是很愿意接受回信的提议,都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坚持自己的选择。既然有烦恼想要咨询,那么为什么对方认真给出的建议却难以接受呢?如果不愿意接受对方的建议,为什么还要向“浪矢杂货店”投递烦恼咨询呢?
这个问题浪矢爷爷的儿子曾提出过,浪矢爷爷是这么回答的:“这么多年咨询信看下来,让我逐渐明白了一件事。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所以有些人读过回信后,会再次写信过来,大概是因为回答的内容和他的想法不一样吧。”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每个女生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女生,每个男生心里也都住着一个小男生,人们都会在自己面对自己的时候最真实,而小孩不是,什么时候都是最真实的,她们没有面具,她们心里想的就说出来了,她们伤心了就哭,高兴了就笑,喜欢吃这个就一直吃,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们的微笑是真正的微笑,来着内心的欢喜,可能就是因为他们笑得太真,太善,太美,我一直记着我和小朋友一起玩的那些天,和他们在一起真的让人很开心,他们要是喜欢你就是真的喜欢你,从心里面喜欢你,要是不喜欢你,那也是真的讨厌你,但是不用担心,你只要不是太凶,小孩都会喜欢你的。他们什么都会直接说出来。伤心的时候,他们也会哭得很真,感觉他们的每一片笑声,每一次哭泣,都是发自内心,都在用生命在表达,小孩子是很让人嫉妒的,和他们一起的时候都会变得快乐,感觉自己也和他们一样是小孩子。我也曾经是小孩子,有很多人羡慕,很多人喜欢的小孩子。
小孩子的梦想做得很多,很奇怪,可很遗憾,健忘的我对童年的记忆太少了,所以更觉得珍贵。小时候,一定对大人的世界充满好奇吧!一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吧!可当真的要长大了,是多么的希望时间可以倒流,回到我是小孩子的时候。那个时候可以犯很多错,再怎么犯错也可以被原谅,那个时候什么都可以想,想什么都会被允许,想什么都很单纯;那个时候什么都可以说,说什么都不担心伤害谁;那个时候什么也不会想,要是想可能也就是想糖果;那个时候什么都不用做,每天负责开心就好;那个时候小伙伴很多,每天都掏心掏肺的一起玩耍;那个时候天空很蓝,可以看着星星和月亮听老人讲那些神奇的故事……
童年就那么一次,青年也就那么一次,老年也就那么一次,没有重复,不可复制,不会重来,希望心里的小孩永远不要长大,永远天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冥冥之中和你相遇,从这空寂的梦中醒来,用少年的心,少年的情,吟唱这生命最初的歌。曾经的岁月,斑驳的回忆,一段段,一片片,记载了你我最初的足迹。
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头发,一副架在鼻梁上的细边小眼镜,一身破旧得不合身的衣服,和那头上明显的疤痕,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你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这便是最初的你。相识时,除了一颗童心,我们一无所有。
你,从小寄养在姨丈家的壁橱里,像每一个孤儿一样压抑地成长,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和虐-待。直到你11岁生日那天,一位叫海格的巫师敲开了门,你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你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你开始了你的魔法学习之旅,你终于踏上了命运转折的列车。
而我呢,一个不更事的少年,用她不更事却又挑剔的眼光看待外面的世界,心就像一只孤傲的雏鹰在广阔的天空翱翔,想象宇宙的浩渺,肆意地在这浩渺中体味生命的伟大与寂寥。
一切都是浅浅的记忆,却又那样真实。
在魔法学校,一切对你来说是那么陌生,幸好你找着了两个好朋友,还学会了空中飞行,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你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你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在我看来你是多么的勇敢,面对新的一切,你需要多大的勇气。和你在一起时,总觉得自己也仿佛与你同行。为你找到好朋友而高兴,在惊险关头为你坚定的信念所感动,同时也为你捏了一把冷汗。在偶然之中,我也找到了一位知心朋友,不,那是一种必然吧,那是命运中早就安排好的吧。一切是那样神奇,仿佛是在做梦。人生如梦,我在做着一个与你“异曲同工”的梦……你遇到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是你父亲年轻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詹姆死了,巫师们都怀疑小天狼星是凶手,于是他含冤入狱十二年。还到处传言小天狼星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只有你发现这一切都是误会,小天狼星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你,让你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是多么的爱你。那时,我刚步入毕业班,整天都在书山题海中漫游,每天苦不堪言,学习竞争更加紧张激烈,学习压力重如泰山。恼恨铃声把生活挤压成“起立”和“坐下”,盼来的节假日、周末休息更忙得慌,没完没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小小的肩膀上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我仿佛是一只想飞而飞不高的小鸟,无法展开我的双臂。和你一样都是总是很难得到快乐而被-迫早熟的孩子,苦笑这无奈,从你的经历中寻求一丝安慰,和你一起抚平心灵的伤口。
十四岁的你,在夺取火焰杯的竞技场上,面对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自我,以最小的年纪胜出,似乎在张扬地宣示你与众不同的潜力。当你在那片古老的墓地,亲眼看到伏地魔杀死了塞德里克,用你的鲜血使自己复活。我似乎第一次在和你一起面对死亡,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你又一次逃脱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说的很对“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
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爸爸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受伤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最终看着我们和心爱的人一起组建家庭。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还是小孩子。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东西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帮忙做一次家务,好好学习,少让父母操心这也是孝顺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及时行孝吧。
人总会有优点和缺点,不能光从外表断定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笨汉斯》这篇故事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在一幢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年老的绅士和他的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非常聪明的。老大能背我市近三年的报纸。老二精通各种语言。
一天,报纸公布了一条消息:公主要找一个聪明人做丈夫。老大和老二决定去求婚。父亲给俩人个准备一匹马,临走前对他们说:“祝你们好运!”这时,绰号叫“笨汉汉斯”的老三跑来了。“我也要去!”老三喊道。老大讥笑说:“瞧你那傻样!”“我要我要”。老三叫道绅士只好也也让他去。老三一路上拾到许多老大和老二认为没用的东西。
到了王宫,人山人海,一个个人兴冲冲进去,灰溜溜出来,老大和老二也不例外。然而,轮到老三,公主要什么,他有什么。
这让我们知道,不能看人只看外表。
读完了《特别的女生沙哈拉》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沙哈拉在学校里,被校长、被老师、被同学、被大家认为是一个需要“特别帮助”的学生。她从来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为为什么要做,做给谁看?她不学习,但实际上沙哈拉热爱阅读,热爱写作,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的痛苦生活和精彩历险》,她把这本书偷偷藏在图书馆的940区,她盼望有人看到自己的书。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好朋友瑞秋,在四年级的暑假里,沙哈拉天天都在图书馆里度过,认识了好几个新朋友,没想到这几个新朋友就是她的新同学。直到来了一个行动怪异的波迪小姐成了她的老师后,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写在了本子上,波迪小姐不断发给大家一些诗,沙哈拉特别爱读……。
这本书令我感悟最深的是沙哈拉被大家认为需要帮助,她的妈妈却不同意。表面上,沙哈拉不喜欢写作业,但她却写了一本书,藏在图书馆里,盼望别人能看到。
我想沙哈拉才上五年级,就写了一本书,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多读书,多积累,多动笔,争取把点点滴滴的小事情汇成一本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