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记》读书心得领悟与体会(精选35篇)
《最后一头战象》可真是一本好书,是我从4年级下册就想得到的,如今我终于得到了,它可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
我回到家,就拿起它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第一篇我就看的入迷,是“给大象拔刺”,内容是:两头大象,一公一母,在路上“绑架”了作者(沈石溪),它们把作者带到了一头小象的面前。这头小象的足垫扎进了一根一寸长的铁钉。原来大象是让作者沈石溪来给小象看病,于是他就看好了小象的病。过了几天,作者又碰到了这一家象,小象的伤好了,所以它们就给了作者一个野蜂窝来报答他。
多么可爱的大象呀,它们的品质比一些人的品质都要高,它们知恩图报,而有些人却忘恩负义,那种人真是可恶,简直是枉披了一张人皮。同学们,你们可一定要比大象强呀!
我读完《狗牙雨》这一本书之后,我就觉得这一本书非常非常的感动人,特别是那个叫杜元潮的小孩子,有一次他的`家乡里发大水,把他的家乡给淹没了,他的妈妈也不幸被淹死了,然而他和他的爸爸并没有非常的悲伤,而是仍然勇往直前,准备去寻找一个新的小镇,他们到了那里之后,有一户人家非常的可怜他们,就把他们给收养了,还分给了他们一块地,准备让杜元潮的爸爸去管理那几个风车,每月还有许许多多的工钱我觉得这里的主人非常的有爱心,非常喜欢帮助别人,他家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叫程采芹。
但是后来,这里还有一个人叫邱子东,他经常去欺负杜元潮,有一次杜元潮还差点被他给淹死,我真是恨透了邱子东,他以折磨别人为欢乐,这就是《黑骏马》上面所说的魔鬼的标记,我真希望邱子东能改掉这个坏毛病,后来,不幸的是。
由于一件事情,杜元潮就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这次就要怨杜元潮了,这只是因为杜元潮无知,才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之后,杜元潮的爸爸一下子把他的儿子给打成了结巴,我觉得杜元潮的爸爸心也太狠毒了,下手也太狠了,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不能使用暴力,希望同学们也写一写自己的读后感,发表自己的好词好句。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 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那么,《名人传》又能给予给我们什么呢?我想,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另外的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和困难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相信自己能行!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在这本书中,让我看到了一个现实中存在却从未谋面的世界,感触生命的真谛,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雄鹰金闪子》。
我们都知道,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不管地面多么高,它们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草丛中惊慌逃窜的猎物。有一只雄鹰——金闪子,它的妻子和儿女被一条银环蛇给杀了。一天,金闪子与一个争抢领地的年轻雄鹰决斗时,发现了“杀亲凶手”银环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于是,它放弃了和那只年轻雄鹰白羽臀的决斗,整个身心沉浸在复仇的冲动中。就这样,银环蛇的出现,改变了金闪子的命运,改变了白羽臀的命运,也改写了雄鹰与雄鹰之间同性相斥的关系。
金闪子心急火燎的扑下去,一只鹰爪照准蛇脖捏去,另一只鹰爪照准蛇尾抓取。对鹰来说,对付一米以上的大蛇,抓两头是最佳的捕猎方法,但银环蛇比它想象的更狡诈,就在鹰爪伸下去的一刹那,蛇突然停止游窜,蛇头昂立起来,蛇嘴张开,吓得它赶紧收回鹰爪,但已经来不及了,银环蛇朝它腹部咬来,整只蛇都缠在他的脖子上。形式对金闪子越来越不利,蛇身越收越紧,金闪子两只鹰眼都快从眼眶里跳了出来,脑袋“嗡嗡”作响,差不多进入了垂死的眩晕状态。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白羽臀从天空中飞下来参战了,它在蛇的脑壳上猛烈啄咬,两只雄鹰对付一条蛇,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才过几分钟的时间,活蹦乱跳的银环蛇就变成了一根烂草绳。两只鹰活吞蛇肉,很快就只剩下蛇骨和有毒的蛇头。
这是一只美丽的雌鹰,眼睛风骚活泼;脖子娇柔妩媚。叫它滴滴娇再恰当不过了。对雄鹰来说,觅食不易,觅偶更难。雌鹰奇货可居,美丽的雌鹰更成了稀缺资源。
异性相吸,对鹰类也是这样。
金闪子高声鸣唱:选择我,选择我。我才是纳壶河谷的主人!
白羽臂也死乞白赖的叫唤:选择我,选择我。我才是最优秀的雄鹰!
人类社会有句不好的俗话:女人是祸水。在鹰界,可以改为:雌鹰是战争导火索。
从中,让我懂得了,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鼹鼠的月亮河》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主要讲了: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可是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爸爸为自己选择的道路,他带着每天都来洗衣服的鼹鼠尼里送的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新的地方,他认识了魔法师咕哩咕、乌鸦黑炭、红辣椒和老鹰铁嘴,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后来米加回到了家乡为鼹鼠尼里造了一台洗衣机,让她可以不用手洗衣服了,大家都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我非常喜欢主人公——鼹鼠米加,因为他很乐观、好学、聪明、勇敢,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和别的鼹鼠不一样而感到伤心,他遇到事情从不慌里慌张,而且他有自己的目标——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并且他朝着目标努力,最后,终于发明了一台方便的洗衣机。
我也很喜欢魔法师咕哩咕,他虽然很穷,但他帮米加找回了自信,并且让他明白了:魔法总归是魔法,它永远不会让真的变成假的,也不会让假的变成真的。
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要有自己的目标,并且要向着目标努力,只要你努力了,一定会换来丰收的成果!
新华书店有各式各样的书。一进入书店我就往小学部奔去,看着琳琅满目的书本我眼花缭乱了,但是但我看见《草原上的小木屋》时。我被它吸引了。草原上不是应该是蒙古包嘛?怎么会变成小木屋呢?
买回家一看:原来是主人公劳拉和劳拉的家人离开了她们长期居住的森林里的小木屋。反而在草原上造起了小木屋。她们在草原上的小木屋中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让她们交到了许多愿意帮助她们,照顾她们的好朋友。得到了真情和友谊。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告诉我一些生活上的知识。面对困难应该怎么去处理。比如说,我们会遇到学习方面上的困难,在书本上有许多不会做的题目,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理解。就像造小木屋一样。遇到狼群后造建了两扇坚固的门之后修壁炉,盖屋顶铺地板。一步步的来。遇到问题后解决问题。比如:我在学习上遇到不会做的题目。第一,我可以自己去找一些资料,我自己去理解了才可以;第二,我可以问家人或者老师,她们会一一解释给我听,直到我知道,明白,理解为止;第三,我还要自己回想一下记住题目,使自己以后遇到这题目也会做。还有如果在考试结束后,假设成绩不好我们先要反思自己为什么会做错,老师讲评的时候认真的听讲,将错题抄在自己的本子上,再在自己的本子上让家长或者老师处几道题目,练到对的为止。也可以在基础知识等其他知识题目中选择书中几个词语,句子训练一下。当然,也可以买几本资料书看一下训练一下,这样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生活本领以及自然界的知识,等的生活的艰苦与快乐!
《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让我认识了薛瑞萍这一位洒脱不俗的老师,里面精彩的文章一篇一篇地吸引了我。
其中薛老师严厉的爱,冷静的爱,更是让我佩服万分。对学生间的纠纷交给学生自己来处理,“在玩耍中学会处理矛盾,学会遵守规则”;而且从学生的立场来教育学生,“闹到了影响学习和团结了,就只好禁止玩弹子了。那样的结果,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对同学,都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教育打小报告的学生,“揭发同学,这样做很公平,很解恨,也有利于端正班级风正。但是这样一来,你以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这样的话,学生听了一定很舒服很感激,像朋友一样说着建议,又带有老师的关爱。最佩服的是《六周》一文,对两个打架的学生先是要求写说明文字,不是检讨书,没有各打五百大板,以“你是班干,作文水平又高”的原因让其中一个比另外个多写一倍的文字,罚得心服口服。接下来交换读,在读对方的说明文字中,检讨自己的错误,理解宽容对方。最妙的是最后留下班干,表扬他六周来的进步,并承诺“再过六周,不犯大错,一定在班上表扬你!”别说学生当时感动流泪,我看了也动容钦佩得很,惩罚有等级,表扬不廉价,关爱在平时的一点一滴。
薛老师的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自身的极高的语文素养。腹有诗书气自华,喜欢看书的老师,学生也会爱上看书的。看薛老师的书,获益匪浅。
读了郭沫若的《女神》,准确的说是根本没看懂,从网上找了很多资料,这才有些了解。
《女神》是一部浪漫主义诗集,主要特色是浪漫主义精神。浪漫主义重主观,强调自我表现。《女神》是“自我表现”的诗作,诗中的凤凰等,都是诗人的“自我表现”。诗中的“自我”主观精神,是强烈的反抗、叛逆精神,是追求光明的理想主义精神。喷发式宣泄的表达方式。
浪漫主义以直抒胸臆为主要表达方式,诗中的直抒胸臆表现为喷发式的宣泄,《凤凰涅盘》等诗最典型地体现这一表达特点。奇特的想象和夸张,如从民间天狗吞月,想象为天狗把全宇宙都吞了,“如大海一样地狂叫”等。这种极度夸张的奇特想象最能表现强烈的个性解放要求和对旧世界的反抗、叛逆精神。形象描绘的方式上,具有英雄主义的格调。语言方面,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色彩。一些描写自然的语句中,染上诗人当时的主观感觉。
《女神》常使用比喻、象征的手法,借助某一形象来寄托、抒发自己的感情,使感情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表达,这是郭沫若诗歌浪漫主义的主要特征。在《女神》中,无论是古代神话、历史故事中的人物,还是人格化的自然景色,其形象的选择都十分巧妙、恰当、新颖,与要表达的感情内容相一致,山岳海洋,日月星辰,风云雷电,也都唱的是“郭沫若之歌”。
在诗歌形式上,突破了旧格套的束缚,创造了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为“五四”以后自由诗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天地,成为我国新诗的奠基之作。
毛毛这本书讲毛毛和一群时间窃贼的事情,讲了他们之间的“战斗”。
文中的毛毛有点像乞丐,不过她可比乞丐多很多朋友,这些朋友分别是一些大人和一群小孩。其中和毛毛关系最好的是老贝波,他是一个沉默的老人。如果你问他一个问题,他先思考要不要回答,不要就沉默,回答他会考虑一整天,因为他不想说谎。
毛毛另一个好朋友年龄很小,他有一肚子的笑话和新奇的想法。他叫吉罗拉姆,大家都叫他吉吉,吉吉很会讲故事。毛毛一天看见了几个“灰人”,其实他们是灰先生,不久毛毛就忘了这些奇怪的游客。
灰先生向所有人进攻:他们让人节约时间,再收集、偷这些时间。现在办公大楼都挂着一个牌子“时间是宝贵的,不要浪费时间”。当灰先生让毛毛节约时间时,毛毛只是倾听,然后灰先生说出了秘密,被处死了。这个时候毛毛被乌龟吸引走了,被带到了“从没巷”,然后到了“无处楼”从一扇门走进去到了时间发源地。遇到了侯拉师傅——时间管理员。毛毛睡了一年。毛毛带着时间让所有灰先生都化为乌有了。
毛毛这本书挺好看,有很多敌人在和毛毛“战斗”。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炫彩,缤纷的童年。同样,苏联大文豪高尔基也有一个缤纷的童年,让我们一起去走近他的世界吧!
高尔基从三岁起就永远的失去了父亲,后来一家迁移到了外公家,外公是个染坊主,性格暴躁;外婆分外疼爱他,他和他妈妈在外婆的庇护下生活,而他的舅舅们却经常因为财产而闹起来,因此他们的孩子也跟着学坏;“小茨冈”是他的好朋友,每次他被打时“小茨冈”总是伸出手臂替他挨打,最后因为一次重击,失血过多而死去。外婆信佛,每一天都祈祷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
他的童年,有悲伤,有喜悦,一次次的悲欢离合,使他一次次的长大,记录着一次次的过程,记到了十岁,他终于放下了笔,回想着过去的一点一滴,他不仅接受了身体上的成长,还接受了心灵上的成长,所以他珍惜他的童年。而过着幸福生活的我们则更应该如此。
《童年》是一本好书,为童年而烦恼的人赶紧找来读读它吧!
王尔德童话里有许许多多感人的童话故事,比如《快乐的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等。
我最喜欢的是《快乐的王子》,快乐的王子死后,人们把王子他做成了一个高大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的丑陋与贫苦,让快乐王子不在快乐,快乐王子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来帮助穷人。原来要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感动。帮助快乐王子,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的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命运;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得到了真真的快乐。
我还喜欢《自私的巨人》,巨人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花园里鸟语花香,景色秀丽。但巨人却自私自利,不愿与人分享,不让天真活泼的孩子进去玩。结果,春天也不来了,花也不开了,鸟也不叫了,巨人被春天遗弃了。这些使巨人醒悟悔改,他拆除围墙打开大门,欢迎可爱的孩子们进来,迎接孩子们带来的春天,没有孩子就没有春天,让花园重现春天的,并不是象征着力量与的巨人,而恰恰是世人眼中最温柔无力的儿童。
王尔德童话真好看。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在这个寒假中,我有幸阅读到了萧红的《呼兰河传》,不愧是名家的大作,这部作品虽然只是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来表达她对旧中国扭曲人性的社会现实的谴责。接下来,让我们进入到萧红童年所生活的小镇,来一探究竟《呼兰河传》与传统的回忆性质作品有些不同,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线,全书虽分为各章,但又像描写一个整体。
本文从一个大泥坑写起,这坑中常有动物和小孩丧命,但是当时的民众都在以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看热闹般的围观。尽管把这个坑填平并不难,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出一把力。这正体现出了愚昧旧中国公民的`冷漠态度。殊不知只要不小心。下一个丧命的就可能是他自己!
在小城中举行盛举的日子同样热闹。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体现出人民的日常休闲活动多种多样。在本作中描写了作者的祖父,那是一个慈祥又温暖的老人,在这里不得不说下作者的童年,母亲早逝,父亲生性暴躁,只有在祖父那里作者才能得到温暖和快乐。作者十分喜欢祖父,他交给作者读诗,还带她去后花园里玩,祖孙俩相伴,十分欢乐。
又是一章,这章是描写几家邻居,有喂猪的,有开粉坊的,他们在一起工作,一起唱歌。这里不得不说粉坊旁的一个小偏房,里面住着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一个童养媳,她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挺乐观的,可胡家偏偏爱面子,想维持自己的威严,总是没有理由的打她,小姑娘生病了,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让小姑娘用滚烫的开水洗澡,被烫了三次,不幸的小姑娘便彻底了离开了人世。可恶的旧社会!
又有一部分是描写个人的,一个亲戚名叫“有二伯”,性情古怪,喜欢与石头,动物等物谈话,他虽性情古怪,但却是个汉子,多亏有了他,在日俄战争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这个脆弱的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还有那个拉磨的人叫冯歪嘴子,他会拉磨,还会做年糕。他成家成的极为不易,但是邻居看到他和王大姐的幸福生活便十分嫉妒,都诋毁王大姐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只有在儿子身上 ,他不在绝望,看到了希望。
我读了《李鸿章传》颇有感触,不禁赞叹梁启超国学功底之深和文采之非凡。他客观而公允的评价以及中西对照的写法,使读者在了解李鸿章生平的同时,也使人对当时国民性和国人的劣根性有了初步了解。
作者一开始并未直接给李鸿章盖棺定论,而是要读者树立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我个人觉得这个是很有道理的,我们评价一个人并不能单纯的说他是好或者坏,而是应该站在他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所处的位置去看待这个人。以前在我对李有粗略认识的时候觉得他实在是卖国-贼一个,然而看了此书之后觉得李的内心是爱国的,其爱国主义精神在当时没几个人可以超越。虽然也知道李也有过错,但是李确实是可称为一代豪杰人物。
一开始李投奔于曾国藩门下,在围剿"义和团"战斗中其军事才能崭露头角,用兵谋定后动,料敌如神,还和曾等人一同建立了淮军和常胜军,且其品德气量也为人所道,故作者评论说:"按此亦李文忠之所以为文也,诏会剿而不欲分人功于垂成,及事定而不怀嫉妒于荐主,其德量有过人者焉。名下无虚,非苟焉已耳。"后来又写李兴办洋务,实乃为了救国图存而已。他所办的洋务,主要在军事和商务两方面。然最主要的还是军事,他创立北洋水师舰队,成为中国水军的主力。作者也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代表中国签订了《马关条约》就是李"兵事上之声誉终,而外交上之困难起。"从此李的外交生涯开始,然而这也是他人生的失败之处。后人多因此事而骂李之卖国,"李鸿章之外交术,在中国诚为第一流矣,而置之世界,则瞠乎其后也。"虽然李之外交确实不够英明,然而这实在是被-迫无奈之举,要知道"弱国无外交".试想当时中国之处境,李之举措实在是迫于无奈,后人也应该可以理解吧。晚年是李的投闲时代,在朝中没有居其要位,被派去治水,到了"义和团"起,李又被重用。实在是说明李在当时中国的重要性。最后作者客观地把李同许多历史名人相比较,李也是有长有短,说明作者治学严谨,也说明李虽为当时英雄,也有缺点。从中我们可以更加客观的看待李,看待历史。
我对于李的评价是功过参半,但是我还是十分佩服他的。他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然而无法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他曾据理力争,然而无奈国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他图有一腔爱国热情,但是当时的中国实在是无药可救了,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做到像李这样吧,当时国民的愚昧麻木,实在是让人心寒。即使有人想救你出去,你却安于现状不愿改变现状,这实在是叫人悲哀。李就是那个想救国的人,然而黑暗的社会终究不能让他实现心中的抱负。
但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终究是好事,为了国家的强大而拼搏也是让人敬佩的情操,因此不管怎样我还是敬重李的,至少我们也应该向他一样树立自己的理想并且为之奋斗。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套近300万字的小说——《哈利波特》。
这是一部科幻书,主人公是一个出生仅一年就失去父母,在姨夫、姨母和表哥的欺压与歧视中长大的男孩子。这本书带我由“麻瓜”世界来到了诱人的魔法世界,在这里,我认识了机智的赫敏、乐观的罗恩和勇敢的哈利,他们本来是三个家庭中素不相识的小孩,可后来却成了三个最好的朋友。哈利和罗恩在去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车站上偶然相识并从此成为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和赫敏一同经历了打败从密室偷跑出来的怪兽后也成了好朋友。从此,他们三人同甘共苦,在一次闯进有全学院老师施咒语的密室里,罗恩为了破麦格教授的棋盘咒语,自己被白石头王后打晕,使得赫敏与哈利闯过魔法阵来到斯内普教授的魔药阵,赫敏用自己的沉着与聪慧破了此阵,而哈利喝下了一瓶黑色液体穿过黑色火焰进入了密室,打败了小时候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赫敏喝掉了紫色液体穿过紫色火焰,把罗恩救醒,经过这件事后,他们的铁三角组合更加团结。这件事使我明白了想要成功,不但要有勇敢、乐观、机智的品质,更要与朋友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共同对付敌人。在一堂黑魔法防御课上,一种叫“博格特”的生物可以变化出你所害怕的各种生物和东西,通过这节课,也使我明白了人恐惧的正是恐惧本身,恐惧其实并不可怕,面对恐惧,拿出你的笑容,就一定能战胜它。
如果我是哈利,面对这么多次可怕的、似乎永远都打不败的伏地魔,不管是婴儿时期的还是长大后的,我都一定会害怕的'晕死过去,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伏地魔就被杀死了吗?如果我还像以前一样见到一只小狗小猫从我身边经过都吓的恨不能长翅膀飞到天上去,那我怎么面对以后将要遇到的各种困难呢?这部书教会我的不止是团结、机智、乐观,我更需要学会的是勇敢!
今天,我与乐乐相约一起去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看书。
我一走进图书馆,眼前就是一大片书。我在“书的海洋”里挑选了起来。我发现有好多种类的书,其中有漫画类、有科幻类、有拼音读物类和生物类等等。我走进生物类,发现里面还包含着动物、植物、昆虫等细节。我选了一本我最感兴趣的书:《小狗当家》,开始阅读。书本告诉了我一些狗的性格与生活习惯,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约克夏的全称是约克夏梗,还知道了贵宾犬和泰迪犬一样,都是法国人喜爱的犬种。据我所知,泰迪犬是法国的国犬。为什么不是贵宾犬呢?因为泰迪是贵宾的美容版。当然,泰迪和贵宾长得很像,可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毛。贵宾的毛是直的,而泰迪的毛却是卷的。
图书馆的书实在太多太多了,在那里看不完,于是我就借了两本书,分别是:《我爱动物馆》和《法布尔昆虫记》。
我喜欢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因为书本可以让我增长知识。今后,我要经常来图书馆看书!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初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耀眼的。
其实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我为作者冯骥才能让鸟雏儿对他信赖而震憾,也为现代社会对鸟类的迫害而气愤。
《珍珠鸟》一文中提到,作者打开窗子,鸟雏儿也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会儿,决不飞出去。这要是到了我们这个年代,只要让鸟儿飞出了笼子,如果哪一扇窗户开着,鸟儿立马就会飞了出去。文中还说到,鸟雏儿站在作者肩膀上睡着了以及小鸟喝茶、在作者稿纸上嬉戏的事。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让鸟儿自愿做出这些可是一些人连想不敢想的事。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人类经常捕捉、杀害鸟类。
鸟类自古以来就是我们要类的朋友,与我们和睦相处。可是,随着现代工业化的发展,人类用多种方式侵占、破坏了许多鸟类赖以栖息、生存的森林、海洋与河流,对它们的生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不少鸟类濒临灭绝。据统计,地球上已经有大约300多种、1000多类鸟儿完完全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人们啊,鸟类是我们的朋友,你们为何狠得下心将它们捕杀呢?难道鸟类的生命就可以让人玩弄于股掌吗难道你们为了一己私利就可以随意掠杀鸟儿吗?我们拥有生命,鸟儿也拥有生命,你们有什么权利能任意践踏鸟儿的生命呢?我们想要自由,鸟儿难道就不想要自由吗?你们又有何种权利去毁掉鸟儿终生的自由呢?我们人人都有一个家,小鸟也希望能有一个舒适、温暖、温馨的家,你们又能为了一时的贪念而破坏掉小鸟赖以生存的森林、海洋与河流吗?
我们应该与鸟儿和平共处,爱护并保护鸟儿。捕杀鸟儿的人啊,请你们放下刀枪,一起与我们来爱护鸟儿吧!俗话说:“放下屠杀,立地成佛。”让我们能像《珍珠鸟》一文的作者冯骥才一样,让小鸟与我们互相信赖。让我们为了小鸟,也为了我们自己,保护自然环境,保护好森林、河流及海洋吧!相信只要我们共同携手保护环境,爱护鸟儿,这世间一定会更加美好。
伴随一篇文章成长,这也许是很不容易的。自然读书时要读这篇文章,那是因为这篇文章被选入了课文,考试要考,非得要读。后来从学校出来又走上讲台,巧的是自己还教中学《语文》,这样这篇《岳阳楼记》便伴随我一生了,甚至教着教着就老了。早年教书的时候,用的《语文》教材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有《醉翁记》和《岳阳楼记》,后来改用了语文出版社编的教材,以为这两篇“记”文不一定选入了,结果还是被选入了课本,这样与《岳阳楼记》,便结下了“深仇大恨”,差不多每一年都要教上一遍《岳阳楼记》。这不现在还要写点《岳阳楼记》的文字,真是“冤家路窄”啊!
甲、中学时读《岳阳楼记》,“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少年的时候有远大的理想,自然这样一篇古代的“记”文是不在话下的。那时候自己就想说不定我长大了,能写比这好的“记”文呢。开始交待了作者写记文的原因,是因为朋友滕子京重修了岳阳楼,请范仲淹写点歌功颂德的文字,这位范老先生觉得没有什么可写的,便写了阴雨天在岳阳楼上的心情:“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写晴朗的时候:“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结尾还教我们要有自己的忧乐观,这点内容还千古文章呢,这只能说明古人的文化素养不高,写不出好文章而已。将来的好文章要靠我辈来创作了。
那时的我们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是古人水平差,是自己人生阅历少,对古人认识不到位,不深刻,而犯了狂妄症的毛病。
乙、而立之年读《岳阳缕记》,“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后来为了实现自己要超越古人的夙愿,自己就拚老命地写一些东西。因为那时候正是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期,__刚刚结束,文学突然吃香起来。文学青年是一个最热眼,最被追捧的年代,我便在滇西北深山谷里一面教《岳阳楼记》,一面拿起手中的笔,要像范老先生一样,留下点东西。然而一篇篇拙劣的文字寄出去,大部份都是泥牛入海,少部份有了那时候所谓的铅字退稿信:“谢谢您的来稿,还未达到发表水平,请继续给我们惠寄新作!”
有时候实在写得太多,还是不能发表,便在心底埋怨那些编辑的有眼无珠。后来再教学《岳阳楼记》时,才感悟到范老先生对人生的透彻理解。“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范老先生旷达心胸确实令人敬佩得不得了,人生的得失是不要去计较的,也不为了某个目的而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去实现。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完成自己能完成的事情就行。
丙、不惑之年读《岳阳楼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来也没有强求自己去写像范老先生那样伟大的作品,而是切合自己工作实际地抒发点感想也就行了。慢慢地有的编辑便主动跟我联系,说某篇东西有点价值了,再怎么处理一下就会更完美,慢慢地我的一些蹩脚的东西也就堂而皇之地登在某个报纸和期刊上了。
这时再重读《岳阳楼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是的人生不计较一时身份地位,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只要我们不论在那里,心里都想着为人类做点事情,都想着能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不说推动人类向前发展,也想着尽上自己的一份能力。就像滕子京一样,能够重修一下岳阳楼也是可以的。不要非去逼迫自己要有多大作为也是没有意义的。这是我对范老先生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地方了,他不仅规劝了当时心情苦闷的滕子京,也将后世所有的来人都规劝下来了。文学的精要就是在不经意间,劝化了所有的世人。
丁、知天命之年读《岳阳楼记》,“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觉得什么都将过去,只有保持一份乐观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才知道人生确实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是不容易的,但做到了这一点,说明人生也就达到一种新的境界。“家有万间,一夜仅睡一床而已;家有万担粮,一日仅三餐罢了。”过多的追求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古谚曰:“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还是让我们像范老先生说的一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吧,有了这样的一种豁达和追求,人生没有愈越不过的门槛。
《阁楼精灵》讲述了在城里,家长为了让孩子有一技之长,未来有前途,多给孩子们请专门的辅导老师,教他们唱歌、绘画、钢琴、书法。假如你是一个爱旅游的人,会在深远的穷乡僻壤发现一些天才的舞蹈家、音乐家、发明家等等。想知道乡下孩子是怎样学习艺术的吗?是因为乡下的阁楼里藏着阁楼精灵,他们会在孩子家长不在的时候悉心照顾小孩,并且教给他们艺术。这些孩子长大后都忘记了是谁把自己培养成为大的人了。
汤素兰阿姨笔下的《阁楼精灵》灵巧可爱,身长只有一支笔的长度。无论是精灵奶奶还是小精灵们都被汤阿姨描写的很富有朝气。故事讲了,乡下要被开发了,所有的青砖瓦房都要变成钢筋水泥。精灵们必须搬家。在途中,精灵们登坡、过河、采露水吃,有些善良的小精灵们被当成虫子,杀死了。精灵们结识了爱吐丝的黑蜘蛛。不久之后,烟斗爷爷累死了。精灵们又认识了笨巫婆格里格,她不认真学巫术,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因此变成了幽灵,可恶又冷漠的东西。格里格虽然表面上是个幽灵,但是精灵奶奶认定了她的内心其实是个精灵,因为她也同样充满爱。格里格与精灵奶奶救过小鹳鸟,她三番两次的想吃精灵奶奶的肉,可总是不忍心下手。知道格里格不想当个幽灵了,变成了黑突突的乌鸦,她才后悔莫及:当一个精灵多好,他们虽然没有魔法,但是充满爱,他们是慈爱的化身!大鹳鸟们吧精灵们带到了美丽的精灵谷,精灵各自找住处。黑蜘蛛很思念烟斗爷爷,为他建造了一个纪念馆。汤素兰阿姨笔下的情景、活动都是如此惟妙惟肖,富有真实情感与活力,我哪能忘记呢?并且,这本书给我了莫大的启迪:做事要有耐力,做人要有一颗真诚的爱心,笨也无关,只要心灵美就好了,不是吗?
开学初,我利用学生课余活动时间阅读了关于萧红写的《呼兰河传》。它的内容进行丰富,引人入胜。令我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是几个小故事。
当时豆腐是一种奢侈品,如果你能在晚餐时吃一块豆腐,它是非常美丽的。一些买不起豆腐的穷人,他们孩子的梦想是开一家豆腐店,甚至一个宁愿破产也不愿买豆腐的人。这表达了穷人的困境,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节俭,连一块豆腐都买不起。
在旧社会的妇女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可悲的。在寺庙,其中老爷庙人都很虔诚,但在娘娘庙,不尊重娘娘,为了人们讨论她唯一的孩子,讨论太阳只有一点点的祈祷和礼拜。这也反映了女人是多么的不值一提。
书中还谈到了写一个小团圆妻子的故事。她本来是好的,但被折磨,殴打骂,虐待,她的心脏其实很委屈。她想回家,她说这是鬼驱魔的身体,而不是什么偏方,最终被推到了热水“洗澡”,或精神已经被折磨致死。笔者小女儿团圆的事情,以反映女人的不幸的命运在黑暗,落后,愚昧的社会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这三个小故事发展只是通过书中的一个小缩影,但表达了这位女作者认为对于中国旧社会的愚昧、落后、黑暗的不满和愤怒。萧红是当时经济社会中难的一见的女性精英,但很多企业女性工作生活方式非常艰难。新旧对比,社会不断进步了,生活环境条件可以大大提高改善,女孩子们也不受歧视了。我们要珍惜这个美好未来生活,女孩子们要自强,让自己学习变得更强大。
是宋代文学家、政治家范仲淹的传世名作。庆历四年,范仲淹的朋友滕子京被贬到巴陵做官,重修了历经战火动乱被毁的名楼———岳阳楼,修葺一新之后,邀请范仲淹为岳阳楼题写文章,以志纪念。范仲淹就创作了这篇广为传诵的文章。
分叙事、写景、议论三部分。文章一开头作者略叙创作这篇文章的缘由:?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址,刻唐贤今人诗文于其上,嘱余作文以记之?。之后,用浓墨重彩,出色地描述了在岳阳楼上所能见到的景物,透过不一样的景物和不一样的思想感情比较描述,借文中?古仁人?的形象,抒发了作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心胸与抱负,这种人生理想对后世有志之士有永久的鞭策作用和鼓舞作用。
在妈妈的教导下,我很小就会背诵这篇文章,今年的寒假,妈妈又让我重温了,文章中我最喜爱的一句话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欤??这句话翻译成白话文,意思就是:身居朝廷高位,为平民担忧;独处边远江湖,为君主分忧,这就是进京做官也担忧,退隐江湖也担忧,那么他们什么时候才快乐呢?他们必定说?当天下人还没有感到担忧的时候我就为他们担忧,而当天下人都安居乐业感到快乐之后,我才敢快乐?吧!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我们作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一员,就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发奋学习,以天下民族和国家利益为己任,等将来长大后回报社会,以人民的快乐为自己的最大快乐。这才是一种高尚的思想情操和人生目标。
今天,我读了《露珠》这篇文章,感触极深。
露珠,它的身影是多么娇小,而它对我们所做的贡献并不平凡。它白天总隐身于空气中,给空气带来一些湿润新鲜,使人觉得心旷神怡。当夜幕笼罩的时候,它象慈母用乳汁哺育婴儿一样滋润着禾苗,滋润着小草,滋润着花朵,滋润着世界万物,然而,它向我们图过什么吗?没有!当黎明来到时,大家肯定会说起得最早得是公鸡,然而,有谁会想到露珠呢?我们赞美太阳给我们温暖的阳光,赞美大地给我们带来的.万紫千红。可是,有谁会赞美那渺小的露珠恩?尽管如此,但是露珠还是默默无闻,默默地作贡献。
露珠,它并不象暴雨那样挟风雷闪电以炫耀它的威力,更不象冰雹那样对一切都无情。而它总是默默工作,又默默得逝去,把短暂的一生献给人类,给人类带来了欢乐,而它自己却从无苛求!
露珠,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有个不平凡的含义,使我联想到了伟大的老师,它多么象辛勤的园丁,培育祖国的花朵。它多么象我们敬爱的老师,伏案灯下夜以继日地工作,把毕生的心血滴滴洒在孩子们的心田上,总是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鼓舞我们向知识的山峰攀登……这使我想起了1句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不正是说的那些不平凡的露珠与老师和天下同他们有同样的品质的人吗?
露珠,我赞美你,赞美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赞美辛勤的老师!
《细米》是曹文轩老师的著作,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像走进了文学的天堂,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曹文轩老师笔下的细米是一个天真活泼、爱脸红的孩子。他和他的表妹红藕从小生活在乡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有一天,他们的村子被分到了一群女知青。一个叫梅纹的小姑娘住进了他们家。梅纹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这本著作中优美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乡村孩子童年生活的自由与快乐。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一幅画,每一点、每一横好像是画上的点、线、面,在我脑海里重构成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
曹文轩老师的叙述语句带着一个一个问题,使我不禁要再往下探寻问题的答案。这本书让我尝到怎么刻画一个人的外貌特点,还有利用排比句式来描写环境,用对比的方法来刻画人物的形象等,所以这本书使我受益良多。
文学是永恒不变的东西,好的文章靠的是真挚的情感、生动的刻画,所以我们平时要注意语言的积累并学习运用,才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儒林外史》这部小说任用诙谐幽默而又笔触尖锐的文字描述元末明初的一段考场官场趣事。故事的主人公多为民间士林人士。通过对许多民间正直儒士的倾赞和对腐朽政客的鞭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改变如此灰暗世界的期望。小说开篇描写了浙江诸暨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叫王冕,因家境贫寒,他从小替人放牛,聪明颖悟,勤奋好学,他画的荷花惟妙惟肖,呼之欲出,并且他博览群书,才华横溢。他不愿意接交朋友,更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的职务,他也不接受,心甘情愿的逃往会稽山中,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本书还揭露科举制度培养了一批庸才及贪官污吏。如像进士王惠那样,他被任命为南昌知府后,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去询问当地的治安如何,也不是去询问百姓的生活,更不是去询问案件的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
本书中更生动地批判了科举制度造就了一批社会蛀虫,他们毒害着整个社会。如温州府的乐清县有一农家子弟叫匡超人,他本来朴实敦厚。为了赡养父母,他外出做小买卖,流落杭州。后来遇上了选印八股文的马二先生。马二先生赠给他十两银子,劝他读书上进。匡超人回家后,一面做小买卖,一面用功读八股文,很快他就得到了李知县的赏识,被提拔考上了秀才。为追求更高的功名利禄,他更加刻苦学写八股文。不料知县出了事,为避免被牵累,他逃到到杭州。在这里,他结识了冒充名士的头巾店老板景兰江和衙门里当吏员的潘三爷,学会了代人应考、包揽讼词的本领。又因马二先生的关系,他成了八股文的“选家”,并吹嘘印出了95本八股文选本,人人争着购买,五省读书的人,家家都在书案上供着“先儒匡子之神位”。不久,那个曾提拔过他的李知县被平了反,升为京官,匡超人也就跟着去了京城,为了巴结权贵,他抛妻弃子去做了恩师的外甥女婿,他的妻子在贫困潦倒中死在家乡。这时,帮助过他的潘三爷入了狱,匡超人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和前程,竟同潘三爷断绝了关系,甚至看也不肯去看一下。对曾经帮助过他的马二先生他不仅不感恩图报,还妄加诽谤嘲笑,完全堕落成了出卖灵魂的衣冠禽兽。
本书不仅揭露科举制度使人堕落,更批判了科举制度是封建礼教帮凶。如年过六十的徽州府穷秀才王玉辉,年年科举,屡试不中,但他却刻守礼教纲常。他的三女婿死了,女儿要殉夫,公婆不肯。他却反而劝亲家让女儿殉节。又对女儿说:“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留名的事,我难道反而阻拦你?你就这样做罢。”八天以后,女儿穿着守孝的白色的衣服,绝食而死,他仰天大笑说:“死得好!死得好!”但事过之后,当他女儿的灵牌被送入烈女祠公祭的时候,他突然感到了伤心。回家看见老妻悲痛,他也心上不忍,离家外出散心。一路上,他悲悼女儿,凄凄惶惶,到了苏州虎丘,见船上一个少年穿白的妇人,竟一下想起了穿着孝服殉夫的女儿,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下来。
书中还列举了“范进中举”的事例:明朝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试不中,直到54岁才考中秀才,后又考取进士。范进中举之前在家里倍受冷眼,妻子对他呼西唤东,老丈人对他更是百般呵斥。当范进一家正在为揭不开锅,等着卖鸡换米而发愁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上被找了回来,知道喜讯后,他高兴得发了疯。好在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给了他一耳光,才打醒了他,治好了这场疯病。转眼功夫,范进时来运转,不仅有了钱、米、房子,而且奴仆、丫环也有了。范进母亲见此欢喜得一下子胸口接不上气,竟一命归了西天。胡屠户也一反常态,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万事俱兴,重修故楼,岳阳楼宏伟雄壮,洞庭湖绵延不绝浩浩荡荡,令人感慨万千。阴雨连绵使人忧伤,明丽清朗又使人喜气洋洋,变化莫测,趣味无穷……但这都不是作者的登楼观望的感想,前者因单纯的天气变化就改变了他观楼的心情,而作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因外物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喜或悲,这便是作者所信奉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还表明了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生观念。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就是指人心神专一,专心致志,排除杂念,不受外界干扰。比如当我们考砸的时候,不应当灰心丧气,因为这只会影响我们接下来的学习,起到消极作用。我们应当积极面对错误和不足,看淡分数,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让他们影响我们的前进的步伐。还有运动类竞技的本质不仅是身体素质,更是心理素质,你能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兴奋,提起精神努力追赶吗?这是对运动员们最大的考验,也就是我们的“女排精神”,在大比分落后的情况下依然能扭转局势,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们的骄傲!就像作者范仲淹自己一样,虽然屡次遭贬,但依然秉承自己的原则,正直无私,清正廉洁,从不溜须拍马,欺上瞒下,他还把自己的钱财都用来帮助贫苦百姓,购买义田,身无长物,自己却贫苦一生,都没有财务来办丧。
这也体现出了他为官的另一个准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永远把百姓人民放在第一位,还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当其被贬在外时依然为百姓着想,三年后才复官,仍“不知悔改”直言不讳,又遭贬。他的这种精神十分难得,屡战屡败,却依然勤勤恳恳。不像很多人都避讳官场黑暗,隐居山林,过上了清闲无忧的生活。而范仲淹却心怀天下,不愿独善其身,敢于正视苦难挑战,不同于孟子所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正如名人传中提到的英雄式人物应当是发现世界的真实面目并且热爱它,而不是逃避它,就像贝多芬一样,遭到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各种打击摧残却依然为给人们带来欢乐而奋斗着,有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范仲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篇佳作不仅在于其优美的辞藻,更在于其深刻的思考议论,而岳阳楼记都做到了。贤士名人各种各样,都为人们称颂,有退隐山林游山玩水的洒脱人士,也有忠心耿耿为国效力的千古忠臣,但我认为后者略胜一筹,因为这是一片诚心,忠心耿耿的人为社会做出的自己的努力与牺牲,也是一种层面上的“舍己为人”。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刚开始选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早期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本书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里,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人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水平,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真的没有这个能力。
印象比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不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才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去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没落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我不能忘记它。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世界名著,它是由美国作者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一共有四十章,里面有很多人物,有聪明好学、有勇有谋的混血黑奴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列格雷,其中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是一位心地善良,忠厚能干的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出生在一个非洲国家,他被卖了好几次,最初的主人是谢尔比夫妇,她们家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乔治,每一天晚上小乔治都要教汤姆写字,而汤姆也会很认真的学习,他还得到了主人的信任,谢尔比把最重要的事都交给了汤姆来办。最终汤姆被之后的主人折磨死了,看的我直掉泪,那样的奴隶社会太可怕了。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个小女孩――伊娃,她美丽又善良,对黑奴都很好,因而大家都叫她小天使,她经常和汤姆一齐玩,还给汤姆念圣经听,在她离开人世间的那一晚上,大家哭成一团,因为失去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太可惜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刻的的理解了黑人奴隶生活的悲惨,我们应当平等的对待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是黑皮肤的人就歧视他们,更不能把他们当做牲口一样的买来买去。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每个真心想为国家做点事的人似乎都无法逃脱被贬的命运,而这些被贬的人总能找到一个志同道合之人,就如滕子京之于范仲淹,张怀民之于苏轼。在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之下,与人携手前行大概是他们面对阻碍抱负的纷乱和莫测的世态炎凉时最大的慰藉。
文人寄情山水,用山水的景色来包容自己繁多的感情。在无言的淡雅中寻求一片寂静之地,闭目沉思来去与冷暖。《岳阳楼记》中范仲淹寓情于景,借洞庭风光来描写迁客骚人不同处境下的见闻,而眼见即心景,一雨一晴,一悲一喜,鲜明的对比表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境。我似乎可以看到两个画面:纷纷而下的雨雪衬着深浅不一的黑色天空,湖岸边的船随水面摇晃,木甲板因北风嘎嘎作响,作者站在岳阳楼上,望着虚影似的浅色山脉隐匿在阴云里,一如自己的处境。愁、烦!他或许会急切地抬眼找寻乌云缝隙里透出的光和一个登上甲板查看船身是否完好的人,又或许苦笑一番后走回楼内,贪个一醉解千愁,明日可从头的松懈;晴空万里,草木青翠,欣欣向荣。月光一泄千里,渔歌四起的'欢喜让他端起了酒杯。乐!妙!他或许想要留住这份世间极乐,并渴望天下人能共享此感。
然而无论是“浊浪排空”还是“波澜不惊”,都不是作者想要的。他想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淡定,出尘绝世的淡定。这在我看来与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抱负是相互矛盾的。他的忧乐已经是“以物喜”“以己悲”了,而且不因外物和自己处境的变化而不喜悲的人是有毛病的。假如你中了五百万却毫无表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开心到了脸部失控,二是你眼中的五百万还算不上个零头。再假如你从皇亲贵胄沦落为讨饭乞丐,你不可能只是觉得睡大街和睡羽毛床没区别,吃馒头和吃鲍鱼一样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连圣人也做不到。人不是独立体,感受外物变迁而产生心情变化,因为自我处境或喜或悲才是心脏与大脑正常的反应。如果李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写不出《将进酒》,苏轼就写不出《江城子》,李清照也不会“此情无计可消除”,更不会“凄凄惨惨戚戚”,那这世上少了多少故事与名篇。我宁愿消受喜悲也不愿对它们视而不见。正因为“以物喜,以己悲”,所以我们才会感叹王朝兴衰,迷恋大千世界,歌一曲《消愁》,留一座城。
那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到底怎样才是呢?我看来应是范仲淹不因为外物和自己处境的变化而动摇自己的决心,才是实现抱负的途径吧!而他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在“忧其民”“忧其君”的道路上是孤独的,这是他奋斗一生的追求!
一、事定犹需待阖棺
第一次读完,沉重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那样一位几乎统领半壁江山的首辅就随着书页闭合永远地沉睡在屈辱的尘泥中,所有的不甘和愤怒也一并沉寂,似乎一个时代的颓败都由他一人负担。
还记得书中有一段对李鸿章先生的评价:“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吾欲以两言论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初时不觉,待通览全篇后好似醍醐灌顶,而后便觉愧疚。我想,我欠李鸿章先生一个庄重的道歉。我曾在初中第一次接触晚清历史时看到课本上罗列的一堆屈辱不堪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它们的签订者——李鸿章。于是,我心中就为这个“卖国贼”狠狠记上了一笔,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不曾细细了解晚清历史,犹如管中窥豹,将大部分过错算在李鸿章头上。不知道那个时代,会有多少像我一样不明时事便指责诋毁的人。偌大的清王朝,只李鸿章一人闻名于世,在万马齐喑的混乱时代、极盛转衰的封建时代、西方文明侵略瓜分的时代、国内阶级矛盾频发的时代、中国与世界艰难融合的时代,如果不是李鸿章先生,换成其他人,恐怕没人能做到如此。
二、秋风宝剑孤臣泪
李鸿章先生自临危受命起一直同各国使者斡旋,欲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即倒,可封建制度的落后与腐朽,远非一人可挽救。甲午战争惨败之时,日本首相更是嘲笑李鸿章以一人之力敌日本一国。虽为军机首辅重臣,却还是一介“孤臣”,身边无志同道合之人,更是在朝廷中处处掣肘,满腔报国热血也在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之时沉入海底,不由得让人思考:洋务运动失败时,他是否已经看穿了清朝的未来,他,又会有多绝望……
历史总是无情的,再凄美的故事、再惨痛的牺牲也不过留在史书一隅的几点淡墨,如同青铜上的刻痕般冰冷。三十五年的坚持与努力,被一次战争的失败、一则条约的签订宣告失败,一场轰轰烈烈的牺牲,最终成为了人们口中封建地主阶级一场可笑的自救运动,强弩之末而已。
或许对我来说,这本书并不能让我从一位晚清名臣的生平窥见一个帝国的覆灭、一个时代的沉沦,我更多的情绪都放在了他的生活,甚至我会好奇地猜测揣度他的心理,究竟是怎样的强大能让一个人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为了信念始终坚守着?当他亲手签下丧权辱国的条例,又有多少自责与痛苦?二主不愿回京的现实又给予他多少绝望和悲愤?
也许他是知道的。他看穿了皇家的无能怯弱,洞悉了制度的落后颓败,也预料到了挣扎的无用;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就此沉沦庸碌,也不愿静静等待子夜降临,他必须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告诉他“你来过,我记得”,人之一死,或泰山之重,或鸿毛之轻,区别只不过在如何抉择。他若看清世事归隐一方,不过少了个叱咤朝堂的军机大臣;而若抛却杂念殊死一战,不过少了个仙风道骨的少荃老道。在庙堂与田陇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从此俯身躬行,车马劳劳不离鞍,但守山河万里了余生。
三、横看成岭侧成峰
可当我跳出泛滥的同情与怜悯,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居其位无其谋的忠臣,若他生在康乾盛世,或许会成为与房玄龄杜如晦齐名的贤臣良相,可他偏偏陷入了民生凋敝腐败无能的晚清。他有着文人的才华,外交的能力,却始终缺少政治的远见。有人这样评价过他:“李鸿章不懂得什么是国家,不知道政府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不知道政府与人民的关联,不知道大臣应尽的职责。他秉持着我国政治文明物产风俗无一不优于其他各国的观念,认为只要有了西方的枪炮轮船机械,大清还是那个万国来朝的乌托邦世界。于是他们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推出了洋务运动。”
终究是个饱受争议的人,所以他非英雄也非奸雄,而是“晚清时期的一代权臣”。“历史人物从来都先是政治的,再是历史的。一个咽了气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被戴上了帽子,打扮成或美或丑的玩偶。”
突然又想起最初搜索到的一些对李鸿章的评价: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称其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称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浅浅看去都是溢美之词,发自肺腑;而后细细品味,却发觉不似表面这么简单。若李鸿章真如他们所言,岂非同上古神祗无所不能,又怎会目光浅陋至此?更何况,当涉及到权力地位甚至性命时,像小说情节般敌逢对手惺惺相惜者,自古以来又有几人?慈禧一介深宫老妪,贪生苟且不愿回京,我们又怎知她不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才如此吹捧一个汉人?有一个词叫“捧杀”,是家宅内院妇人斗争的常见手段,放置国事也未尝不可。
说来惭愧,《李鸿章传》虽是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的衍生读物,我却没能从中窥见更深层的中国近代历史,而是偏离方向,更深刻地体会到“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更多了对历史的敬畏,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以人为镜,能够知得失。”利用假期我读了《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描述了近两百个人物。小说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和生活。
青年作家贾飞评价《儒林外史》: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升官发财的一本教科书。从中能够看出在封建体制下,知识分子、乡绅等扭曲的灵魂,同时也控诉科举对人们的毒害。书中开头出现王冕,有王冕勤奋自学画荷花的故事,和不愿卖画给官员的洁身自好。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鲁迅对《儒林外史》的人物刻画有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儒林外史》做到了:“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生态并作,使彼相,如目在前”。而我认为《儒林外史》给人一种意境美,对雨后荷花的描述深入人心,运用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使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丰满。随着文化的高速发展,假论文、假作者和版权纠纷等等问题屡见弊端。此书中也透露出现代文化发展的雏形,二十一回中牛浦郎将自我的名字,加上别人的号出书。如今假广告、假产品害人不浅。封建社会中一些江湖骗子,如何使用伎俩骗人。《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中有着精彩的描述,马二先生在祠门口遇到了骗子。骗子一出场给人的印象就不一般,从外表打扮上就迷惑人,之后骗子又从一
些侧面,假造自我不一般,让人更加容易相信。对于理财严监生与杜少卿也不一样,严监生拥有百万资产却分分计较,弥留之时还顾虑着两茎灯草;杜少卿挥金如土,全然不在乎金钱上的分毫。
读史能够明鉴,能够让你了解历史的兴衰,能够明白该怎样做才能使自我立足于社会。以历史来告诫自我、鞭策自我,使自我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同时这还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学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齐来读史吧!
黄昏将大地笼罩上一层金光,大地因此变得无比宁静、安详……
一位妙龄少女斜靠在柱上,手拿一本童话书,在金色光辉的照耀下,慢慢地打开了书……
“好悲惨,为什么这么善良的美人鱼儿最终变成了泡沫,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一件事啊!”看到悲伤部分,少女不禁皱起眉头,摇了摇头,似乎在为美人鱼当初所做出的决定感到不值得。“那是因为美人鱼儿奉献出自己的爱,她已经将爱传递到王子身边了,所以她便满足了。”坐在一旁的奶奶抽动着嘴角,向她解释道。
“嗯?还是不明白。”少女依旧摇了摇头。
奶奶面带微笑,摸了摸少女的头,一脸慈祥地说:“你当然不会懂得,你还只是个小孩,等你长大了自然会懂得。”
“嗯”少女应道,她用纤细的书翻开另一张张薄纸,直至看到有吸引她的地方。
“奶奶,你看你看,我知道这个哎!这是《皇帝的新装》。”少女看到有自己熟悉的地方,便激动地涨红了脸,把书连忙拿到奶奶面前。
奶奶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她说:“奶奶老了,看不清楚了,你讲给奶奶听就行。”
“好的,奶奶”,于是少女用手指着字,对奶奶读到: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皇帝,他为了穿得漂亮,不惜把所有的钱都花掉……
读到后面,她忍不住笑了,这次她还笑出些泪来。
奶奶一边咀嚼着黄昏,一边聚精会神地听着少女在那里泛泛而谈,奶奶也笑了。
说道好处,奶奶也会像戏台前的观众一样为少女鼓舞叫好,此时少女便又会提高声音继续往下念。
“奶奶,你要听着喔,接下来可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了,你可要认真听。”
“嗯。”奶奶点了点头。
“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读着读着,小女孩就已经泪不成声了。
奶奶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少女就已扑到她的怀中哭泣着。呜咽声顿时充满整个空气。
“奶奶…她好可怜…没有鞋,没有温暖的衣服…还在大冬天的冷冻挨饿。”少女诉说她的悲惨。
“嗯,是的,她的确很悲惨。”奶奶又说:“我们需要帮助她什么吗?”
女孩擦干眼泪,倔强地抬起头说道;“我们要好好的享受现在的生活,这就是这本书教与我的。”
奶奶满意地点了点头,说:“就是这样。”
从学生那里借到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之前看过电影,邓超主演的,被感动了,所以也一直想要看看书到底怎么样?书和电影的差别非常大,电影里只是截取书中的某些片段,以及人物的名字,情节则很不一样。这本书则更像是一些短篇小说的集合。
这是一本让你看了忍不住哭,忍不住笑的书。书中的某些片段总可以戳中你的内心,让你会心一笑。
我笑了,15月大的女儿在旁边翻着雷欧的故事也跟着“咯咯”的笑出声。也许这就是阅读的美好吧,各自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到对方笑,自己也忍不住开心地笑。
作者应该是一个内心情感非常细腻的人,在他讲述的故事里,我看到了别人的生活,虽然我们互不相识,但却可以找到某些情感的共鸣。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青春,青春中的你我虽然身处于不同的时空,但青春中的激情、倔强、叛逆却是那么的相似。看着这本《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有时候,思绪竟飘出去,看到的是以前的自己和年少时身边的朋友。怀念着以前青葱岁月的自己。再看看身边爱哭爱笑爱闹的小屁孩,内心暖暖的,充满了阳光也充满了爱。
作者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讲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在我们习以为常的事情上作者也会有不一样的解读,并且戳中了当事人的痛点,也电击了我们这些旁观者的内心,好像我们就在事发的现场,感受着当事人的感受。和他们一起欢笑、喜悦,也痛得他们的痛,甚至痛哭流涕。因为看着看着,有时已经分不清,是在写你,还是在写别人。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对于过往,我觉得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因为曾经的自己才有现在的这个我,谢谢在我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你们,让我生命的底色更加出彩。
《呼兰河传》这本书故事情节很普通,发生在乡下的事情,发生在呼兰河这个小镇上的有趣事情,大概人物有:作者、祖父、团圆媳妇、有二爷、冯歪嘴子和老厨子,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个故事:作者喜欢吃,有一次,一户人家的一头小猪乱跑掉进井里了,大伙把小猪抬上来的时侯,小猪已经死了,祖父立即拿了钱,买了这头小猪,回家以后,祖父把小猪贴了泥,放到了坑灶上烧过了一会儿,便可以吃。有一次,一只鸭子又掉井了,因为鸭子比猪更好吃,所以作者要把鸭子赶井里去,被作者的祖父给看见并阻止了。
这个故事就透露了作者天真无邪的心和热爱乡村生活,思念乡村生活,也告诉了我们作者小时侯发生在呼兰河镇上的有趣故事,这本书比较独特,它虽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茅盾曾这样评价它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全书共七章各自都有特点,但是又是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