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心得体会感悟(通用35篇)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数学教师,在近六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我有幸拜读了范梅南先生的力作《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书中用了很多的事例和体会,把枯燥的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观点阐述得生动、明白,读来令人倍感亲切、深受启发。那些关于教育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品味。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是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同时也会让人收获非浅。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诸多素质和条件。我以为,以下几方面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
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中的第一条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突出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使数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第三,要有敏捷的思维,开拓眼界、拓宽思路。
第四,要有丰富的学识。有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我觉得不对,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桶水远远不够,要开凿一眼泉,有了源头活水才能胜任今天的教学。“开凿一眼泉,就是教师要终身学习。
读了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需不断地学习以充实、以发展。
“岑帜,你还让不让我进去?”同桌在我耳边大叫。噢,原来上课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合上手中的书,侧过身子让同桌回到位子上。
这节课漫长又无聊,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时我才五岁,对于我来说,读书简直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我的哥哥当时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那晚去他家玩的时候,看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迷,而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翻翻简单的连环画,从那时起,我对书充满了向往。
总算到一年级了,哥哥把那些他看过的童话书送给了我。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写作手法,更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只为小女孩的处境感到心酸,恨不得能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尽自己所能来帮助她。
这第一篇童话,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这就是书的神奇魅力所在。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那一篇篇童话,带领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些短短的文章,却总是能牵动我的心。我像是一滴水,从山间小溪汇入河流。我已经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四年级,就像是昨天一样,一晃而过。对于书,我简直是饥不择食的,大到文学名著《骆驼祥子》、《红与黑》,或是儿童书籍《小香菇新传》、《淘气包马小跳》,我都爱看。
在我家,妈妈爱看一些名著,如《红楼梦》等,于是我就跟着看,她看完的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宝贝一样,尽管很多书的书页已泛黄,书页掉下,我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大仲马写的《基度山恩仇记》。主人公受当时的伯爵诬告,被关进牢房,认识了长老,得到了长老的一部分遗产,逃出监狱,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恩与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能放弃生的希望。
这虽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名著,却令我印象深刻。我第一次饶有兴味地去网上查了当时的法国的政治环境,故事发生在法国波旁复辟王朝和7月王朝这两个时代,那还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我养成了看什么书都要了解作者的背景,去看看每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体会作者的感受。
转眼已是六年级了,我更加热爱读书了。一本接着一本,我的读书欲望更强了,每天一有空我就捧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的抽屉里每天有六七本书,《精美散文》、“新概念”作文选、《亚森·罗宾探案集》······
现在我最痴迷的是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里面有10本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代表作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我佩服文中的阿龙纳斯教授的知识渊博,向往尼摩船长的冷静与聪明才智,更佩服凡尔纳能将幻想的内容写得那么详细准确。他在1844年就写到了潜水艇,而潜水艇是多年之后才研制出来,这不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吗?
这本书让我明白探险的乐趣,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像尼摩船长那样果断。凡尔纳写得《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要执著、不放弃;《神秘岛》则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自立······
书是海洋,而我们就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那一本又一本的书,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道理。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感悟。
俗话说“好书使人受益终生”。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地心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到回味无穷。
它是一部科幻冒险书,出自于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之手。这本书描写得非常精彩,全书讲述了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定也做同样的旅行。他便和侄子阿克塞尔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了艰险和种种奇观,最后回到了地面。书中的汉斯,阿克塞尔,李登布洛克教授在地心环游了地球一周,好几次险些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从鱼龙的嘴里死里逃生,遭遇水源的危机……
最终他们终于排除万难,在一次危险的火山喷发中,被炙热的炎浆喷到了地中海上的斯德隆布利岛。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李登布洛克教授那样冷静、勇敢、有智慧、不慌张的精神。当我们也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像李登布洛克教授一样冷静清醒,在困难中寻找希望,应该坚韧不拔,不断地去探索,为自己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坚持不懈地去努力,敢于冒险,不断地磨练自己,勇敢地接受现实的挑战,这样,我们才能攀登上人生道路上的巅峰。
《地心游记》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一个人没有决心、勇气和毅力,是无法完成一件事情的!
当我读了《驭风少年》之后,感悟非常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威廉坎宽巴修建风车发电的事。
威廉坎宽巴不过是马拉维中一个小村庄的一个小孩子,但他确有善良的心,和远大的志向,小小的村庄,大大的梦想,我就从中感悟到了这句话。其中马拉维在一次闹饥荒中,因为家庭经济原因,所以停止了上学,但他并没有因为不能上学而灰心丧气,而是在没有活干,轻闲的时候总是去读书馆看书,并且用自学书上的知识,而且因为他所居住的村庄只有富人家才能用的起电,所以他便有了制造风车发电的'念头,做开是做风车,没有一个人看好,甚至有人还会说他是疯子,但他没有因为外界的嘲笑而松懈,放弃,而是更加坚定,给他们一个惊喜,坎宽巴利用自己从书上自学到的知识修建风车,还有着自己朋友的帮助,最终,成功修建出了风车。
这是《驭风少年》中的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更是我最喜欢读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受到了启发:做事情要坚持不懈,面对别人的嘲笑讥讽,不能失望,松懈,放弃,而是要迎难而上,把压力化成动力,就一定可以成功,还有遇到困难或不如意的事,不要失去希望,灰心丧气,颓废,应该要以积极乐观,奋发向上的心态去对待这件事,才能度过这道坎。威廉坎宽巴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会安慰表哥,体贴父母,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我还从中感悟到了一个道理,不要小瞧任何一个人,因为,他可能会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我从《驭风少年》这本书中真的感悟到了很多,启发到了很多,读《驭风少年》真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一经问世,便受到世人的热爱与追捧,这和它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有很大的联系,仔细分析这部作品中的几位主人公,对我们的人生也有一定意义上的启示。
主人公阿隆索·基哈诺,也就是曼恰的堂吉诃德,在追寻自己梦想的途中,有幸运,亦有困苦,有欢笑,亦不乏悲伤,在茫茫人海中,任凭罗西南多的信步,任凭骑士道的艰辛,任凭“杜尔西内娅”带给他视觉上的冲击,也未曾诋毁他年轻时的梦想。有人觉得他滑稽,可笑,他的故事荒诞离奇,对,这点我承认,但我认为若是从片面来分析他的人生,是对原著的一种亵渎,也并非作者所想。
作者塑造的堂吉诃德在我眼中是一位勇敢的骑士,虽然他不被世人理解,虽然他常被世人劝解,但却始终坚持自己的梦想,从未破灭,虽然他在临死前恍然大悟,但他拥有的精神着实令我钦佩。当然,在剧情需要的情况下,他还是恍然大悟了,否则,他若死在一年后征战的途中会更贴切他的性格,也更显得顺理成章。
末尾有一段细节描写“外甥女照常吃饭,女管家依然喝酒,桑丘情绪也还行,因为继承的财产多多少少减轻了继承者对死者的怀念,垂死者的悲伤。”作者从堂吉诃德死后不久,别人的姿态中反映出了世俗的人情冷淡,以及金钱与感情可以相互抵消的内涵,我想,塞万提斯是想告诉我们生命的可贵,使得我们更加珍惜自己。
作为周国平先生的第四本随感集《把心安顿好》,所收文字主要写于20__至20__年间。
作者在《序》中这样概括近几年他的价值观:“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和心灵,把命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即是圆满。”这也是作者将这本随感集定名为《把心安顿好》的主要原因。
读周国平先生的作品,以前只是零星地接触。这一次读他的《把心安顿好》可以说是比较完整地接触到了他的整部作品。这本书从《价值观》一文导入,谈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价值观”的问题自始至终都贯串在整个作品之中。在《价值观》一文中,作者这样写道:“把心安顿好,就是要积累灵魂的财富,注重内在的生活。”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应该去追求精神上的快乐。
作为哲学家的周国平,在审视人生及其意义的时候,我始终觉得他的内心很淡定。这种淡定来
自于他对生活的深切感悟,来自于踏踏实实地把平凡的生活真正过好。这样一位大师级的人物,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心灵、敏锐的洞察力,思考并解剖着我们平凡的生活。作者在《内在生活》一文中这样论述:“一个人越是珍视心灵生活,他就越容易发现外部世界的有限,因而能够以从容的心态面对。”面对纷繁芜杂的社会,作者的心灵是丰盈、快乐而坚定的。
把心安顿好,一个人也只有把心安顿好,才不会被形形色色的较低快乐的诱惑所沾染。同时,他自然会凭借这种精神的快乐“定力”来抑制外在的干扰。在评价当前人们价值观的时候,作者这样说:“真正可惊异的是,我们时代的价值观竟然变得如此单一,大家说着做着的都是一个字:钱!钱!钱!”钱似乎是生命的一切,人们的追求方向和目标产生了很大的问题,每个人必须认真思考,自己做主。
不要被外在的物质欲望迷惑了我们的内心世界,静下以来,认真对待平凡的生活,从经历中、情感上、感悟里去丰富内心世界,追求精神层次的境界。通过追求精神的内容达到精神的快乐,这才是作为万物之灵的最高境界。
面对教育,周先生更是表达了自己的愤怒,《问责今日教育》中说道:“现行教育的尺度极其狭隘,无非是应试、升学、就业,其恶果是把孩子们培养成片面的人、功利的人,既不优秀,也不幸福,丧失了人生最要的价值。”在孩子发展这一方面,周先生还是注重人文精神的全面发展,他对当前的应试教育这样斥责:“从长远来看,孩子将来是否有出息,身心的健康生长远比一纸文凭重要。”他还这样担心孩子们将来的价值观:“在他们未来的人生中,在若干年后的社会上,童年价值被野蛮剥夺的恶果不知将会以怎样的可怕方式显现出来。”教育的体制不改,寄生在教育中的许多弊端真是很难改变啊!
把心安顿好,我们每个人是否真把自己的心安顿好了?我们以怎样的价值观及方式才能把心安顿好?这些都是当今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去思考的问题。
读到这个标题,有没有觉得白岩松这部作品中其实都是“大道理”的感觉。字还是那些字,大道理还是那些大道理,但是,到了白岩松手里就是另一种感觉。
当下我们被太多的成功学包围,我们这个时期的人,都太过去热衷成功学,从而导致了一种畸形的判断标准。只有成功,别人才会高看你,只有成功你才会有地位,只有成功你的人生才是成功。在我们都想去成功的时候,大部分人都是不成功的。中国老话,“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这句话我们也能够看出,大部分人都是不成功的。不成功就会沮丧、就会消沉、意志就会削弱、自信心就会丧失。这样的标准要不得。
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一条单行线,直奔死亡而去。就算你赢得了全世界,你也赢不了死亡的'这个结果。面对死亡这么大的一个失败,你该怎么办?
成功固然好,失败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能够得到什么。一个没有经历过失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就像一个纯净的玻璃球,有一点磨损,在别人眼里就会失去光彩夺目的本来。高处不胜寒,越成功,站的越高,摔下来就会摔的越狠。如果我们经历过挫折经历过失败,再次摔下来的时候,疼痛感就会大大减弱。
一个人有一个不成功的一生是失败的。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挫折和失败就很可能夭折在通往成功的路上。
《珍珠鸟》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珍珠鸟和主人之间的信任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朋友送给作者一对珍珠鸟,因珍珠鸟很怕人,所以作者给它们布置了温暖的巢,增添食物时都很少去看它们。三个月后,巢里面发出了尖细又娇嫩的鸣叫声,有雏儿了。没过多久,小雏儿从笼子里飞出来了,起先,它先在房子里到处活动,随后它慢慢地飞到了作者的桌子上,稿纸上……与作者慢慢地亲近了起来,甚至在作者肩膀睡着了。
作者和珍珠鸟之间的信任并不是一天两天建立成的,是需要耐心、爱心、细心的,因作者的这份心,让珍珠鸟感受到了,并信赖着作者了,才创造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境界。
其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有一段时间,我住在老家,朋友送给我一只小狗,本以为会相处得很好,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想要抱它,可它拔腿就跑,我很伤心。很快到吃饭的时间,妈妈告诉我:狗也喜欢自由,你只要不理它,给它一些自由的空间,它总会理你的。我吃完饭就跑去看电视,小狗狗跳到沙发上,躺在我的旁边,见我不理它,它的胆子就渐渐大了起来,它开始在沙发上到处蹦跶,爬来爬去,慢慢地它依偎在我身上睡着了。
原来真是这样,对待动物,只要你诚心相待,赢得它们的信赖,就一定能和谐美好。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读了《慈母情深》这篇课文,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慈母情深》这篇课文主要通过写母亲不顾劝阻,坚决弓给我钱买《青年近卫军》的故事,赞扬了母亲的伟大。
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那么贫苦的家庭里,儿子提出要买书,这位母亲虽然钱不多,但她还是给钱儿子买书,丝毫没有犹豫。说明这位母亲非常爱自己的儿子,希望他多读点书,长大成有用的人,所以母亲是伟大的。
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以前发生的事;那天,我母亲的店进货了,因为没有太多的钱,进了货后就只剩下几百元了,距离发工资还有十几天,所以这几天都要节省一点钱,可我又要交学费,家里根本不能拿出钱来,如果拿出钱来的话,那么这几天家里就变成“穷光蛋”了,就在这时,妈妈把交学费的钱交到了我的手里,我知道母亲想让我读书,但妈妈他们己经很难吃上一顿饭了。这就是母爱,伟大的母爱。
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很多人让母亲不了解我们,天天让我们做多余的作业,其实里面包含着深深的母亲。
细米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子,他与表妹红藕两从小就在一起,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的过去了。然而有那样的一天,传来了这么几句话,有一批从苏州来的女孩。细米不相信这些话,就跑到河边,看了又看,还没看得清楚已被人群挤到外面去了。细米怎样挤也挤不上去,他就爬上树去看,他远远看到了一片巨大的白帆正往稻香渡开来,白帆越来越近,看见了白帆下有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细米大声叫到:“白帆来了,白帆来了!”大家都往树上看,再往河的远处看,果真来了。细米想:这些女知青,总有一个分到我们家!
人群给平静的乡村带来热闹,白帆停在了热闹的人群前面,女知青下船了,男女老少,都自然让开了一条通道。女知青简直给稻香渡带来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在女知青里最让人耀眼的是梅纹姑娘,以她纯洁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一位从船上走下来的毛胡子队长宣布女知青的.名单,到最后一个也没有分到细米,细米垂头丧气的爬下来,翘翘是细米的狗,跟着他环绕着稻香渡村子走,他觉得没兴趣了就回家,进了自己的房间用刀刻自己的书桌,越刻就觉得不服气,刻着,妈妈就打开了细米的房门,见书桌全都是细米刻的东西,就打了细米一顿。这件事传到了梅纹那儿,梅纹知道细米喜欢雕刻,就去了细米家跟他的爸爸妈妈说:“我可以教细米雕刻吗?”细米妈妈答应了,细米就这样跟梅纹姑娘学雕刻了。细米的雕刻在梅纹的帮助下,一天天的有了长进。为什么细米的雕刻能从一块块“破疙瘩”变成一件件好的作品呢?除了梅纹的引导,更多的是因为他做事能够持之以恒。
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有恒心。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一种苍凉不觉涌上心头,自己也仿佛随着书中的主人公走完了一个人生——一个不凡的人生。
安娜本来也算是个幸福的女子。上帝给她太多:美丽的容貌、姣好的身材、活泼的儿子、能为她带来安逸富足的生活的丈夫。但是幸福,每个人又是怎样定义的呢?上帝却没有给她最想要的——理想中的感情。与比她大二十岁的高官,卡列宁。结婚十余年,丈夫地位显赫、醉心功名,也会对安娜好,但是这些的“好”,只但是是她丈夫关注的社会性的舆论,遵守并履行结婚的宗教好处,以及为人丈夫对妻子的职责而已。每晚进行循例式的对话,更令安娜生厌。生活上的富裕,却难以掩盖心灵上的干渴。
火车站下的相遇,造就了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上了结的孽缘。她拥有的丈夫是一潭死水,如今一股热流像海啸般向她涌来。冷水如热流的相涌,最终冲破了安娜的堤防,任由渥伦斯基的爱如海啸般一泻万里。如果没有婚姻制度、如果没有生下爱儿、如果没有社会舆论,安娜与渥伦斯基的相爱,来得太迟且来得让人感到欣慰。但是现实便是现实,他们的结合,虽然并不稀奇,反而在圣彼得堡,拥有情人是常事。看来违反婚姻制度,失去母亲职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毅然破坏了上流社会体面的游戏规则。但是,安娜,却头一回为自己做了主——她想拥有完整的感情。
但是,最后安娜却卧轨而死。一个真挚、动人、生机勃勃的生命就这样逝去。回顾安娜的人生轨迹,从有一个快乐单纯的家庭,快乐的生活,到渥伦斯基的介入,并美名其曰“感情”。而这个“感情”的到来,却带走了她的一切。
世上的感情本如此,荡气回肠的也有,生死相许的也有,细水长流的也有……感情面前,没有对错,只有有没有真心爱过。难道不是吗?
这几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彼得潘》。这部电影诗很少接触到的完美的东西。
彼得潘是一个不能长大的孩子,他需要别人对他的关爱,他可以在这些关爱里撒娇,就像在草地上打滚的孩子,可是他却不关爱别人。或者说他一点都不懂得怎么样去关爱别人。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想要别人关心你,那么你也要关心别人。
这部电影生动,详细地表现了温迪和彼得潘还有一群可爱的孩子们一起经历的事情。还有那些快乐的场面,让我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时起时伏。表情也跟随变化,一会儿紧皱眉头,一会儿开怀大笑,过了一会儿又热泪盈眶。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部电影是十分成功的。
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夜里,温迪在她的屋里发现了一个穿着绿叶衣的小男孩儿——彼得潘,他们彼此作了介绍后就成了好朋友。在彼得潘的劝说下,温迪带着她的两个弟弟跟随彼得潘一起飞往了属于每个孩子的想象世界——梦幻岛。在那里,他们开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旅程。
当我看到他们智斗凶恶的虎克船长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
看完这部电影后,哦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就会发生!于是我也像其他孩子一样,向往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
通过阅读《父亲的病》,我认识到封建迷信对旧中国封建社会的巨大危害。在这篇文章里,父亲的惨死,就是这颗邪恶的种子迅速成长的苦果。
那些所谓的名医,药方那么精致,就跟名医一样。然而,无知的中国人如此渴望拯救生命,以至于他们毫不犹豫地在没有经过太多思考的情况下找到了“珍贵的”药引子,并毫不犹豫地为自己的生命而战。
我佩服名医的口才,驯养人服从。为借口编造的各种理由,似乎都是那么完美美好,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始终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超西医,拒绝取长补短或不断探索创新。仅仅是把中医和自欺欺人的鬼神传说结合起来,就像在讲一个绝世的传说,太让人着迷了。
当时的中国孝子,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即使对名医的话心存疑虑,也从未想过要西医治疗。我反而宁愿带着疑惑去找药,看着几碗“良药”吃下去。
看这本书过程有点吃力,但是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小学英语的教学原则和外语教学的各种流派。它可以使我的教学理念更加清晰,可以为我日常的英语教学找到切实的理论依据。对我们小学英语教师来说,是一本指导性很强的书。
《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给我们介绍了各种最新的英语教学资源以及选择教学资源的原则。对歌曲、韵律诗、游戏、故事等教学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并详细介绍了在英语教学中怎样使用新技术。而我对其中的歌曲、韵律诗这一方面最感兴趣。因为在平时的教学中,对于这一方面,我自己也做了许多的尝试。
歌曲和韵律诗是巩固学生兴趣的有效手段,也是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学唱歌曲和韵律诗能突破难点,化难为易,加深学生印象,巩固和记忆所学的知识。它简单生动,韵律优美、连贯流畅,一旦记熟,便能脱口而出,这种效果具有持久性,正如我们小时侯所唱过的儿歌一样,我们在成年后仍对这些歌曲记忆犹新。在教学中,如果恰当运用儿歌的可唱性、知识性、趣味性的特点,就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儿歌中学习,在儿歌中休息,在儿歌中快乐成长。当然在编歌曲和韵律诗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在《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这本书也一些,也向我们能够阐明了什么时间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歌曲和韵律诗,以及改编歌曲和韵律诗时的许多说明和建议。
其实,我们在进行设计所有教学环节时,出发点必须是为英语课堂服务的。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好地学习外语。在阅读本书时,它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外语是一门工具型的课程,学生掌握外语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外语进行交际。由于学校的外语课程是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的,除了进行语言训练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学好外语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与学生一起探讨有效的学习策略。
更重要的是,外语课也与其他课程一样,应该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在培养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同时,结合外语的特点,使学生认识中外文化的差异,逐步增强世界和形成健全的品格。它也使我认识到外语基本知识的传授与交际能力的培养相当重要。外语课需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需要反复练习与实践,而且学习外语必须在一定的语言情景中动脑、动嘴、动耳、动手,并通过各种感官的协调行动才能奏效。同时,由于外语是交际工具,外语课更需要加强合作学习与交流。
总之,通过学习《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让我领悟到“集百家之长”的真谛。或许是自己平时看得书太少了,所以提醒自己得多读书了。看完书,再写点反思,对我自己来说,倒真得挺适用。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努力地不断地提高自己,将把本书中的理论与方法运用于教学实践中。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有所感悟。
平时下课的时候,我经常喜欢在座位上默默地看书,我看过黄蓓佳的《我飞了》《我要做好孩子》《亲亲我的妈妈》,看过张之路的《空箱子》《伤心的实验》,阅读过全套的“科学丛书”,还阅读过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我最喜欢看黄蓓佳的书了,那是因为从她的书中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家人的关爱和人间的真情。
最近我在看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破案传奇。看到死者的症状时,我和他们一起疑惑;看到凶手留下的痕迹时,我和他们一起思考;看到留下的证据时,我和他们一起恍然大悟。
我的思绪都是跟着书走,书是那么的神奇,像一位魔术师似的,把我牵引到书的世界。
书给予我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在生活中的无数的快乐。无论是充满童趣、稚气的《喜羊羊与灰太狼》,还是教会我勇敢独立的《男孩的冒险书》,还是充满韵味和诗情画意的《唐诗》《宋词》,都给我带来生活的启迪,成长的快乐。
书,我成长的航标,一生的朋友!
读书,可以更新我们的理念;读书,可以改变我们的现状;读书,可以提升我们的精神;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品性;读书,可以激发我们的职业智慧;读书,更可以支撑我们的教育生命;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提出的,教师“每一天都要用智力财富来丰富自己。”当然,我们也不能为读书而读书,一定要把读书自觉地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的研究结合起来,用读书指导实践,用实践指导读书,这样的读书才是最有用的读书,这样的读书才是有生命的读书。
在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推而广之,一个学校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无不与这个学校的读书学习风气相关。读书是一个学校生命力之源泉,也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基矗如果我们的学校、我们老师,都能有“读书工作化”和“工作读书化”的目标追求,并不断为之实践,那么我们就将在理想的教育改革和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占得先机,并展现出无限的生命力。
它深深地吸引我们,这不止是它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禁使人读起来琅琅上口。在生活中,每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无可否认,《三字经》的确是一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诤友。不论是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内外都会受益非浅。虽然,在这本书上,不免有些封建色彩,但这些不足之处,不正是要我们这些现代化开放意识的中国人去改变、探索吗?
每看一篇,我们都会被陶醉在《三字经》的韵律和生动的故事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嬴政,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但在许多人心中他同时也是个暴君。可我觉得他只不过是一个顺应了“弱肉强食,胜者王,败者寇”的生活逻辑的人物。他为了统一中国,加强训练精兵。虽然,每一个训练,对于士兵来说都是一次生死决择,但这么残酷的训练却为日后,统一中国做了奠基。统一中国后,他虽然残忍,但从此国泰民安。我们现在身处这个美好的社会主义,不是要感谢秦始皇吗?中国古代文明所做的切是无可抹灭的,这为中国古文明也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三字经》是古人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瑰宝,直到现在也不失为一本好书。《三字经》使我们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让我的学生去学习去理解。让孩子们学会刻苦学习,学会做人,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铸造了它,让我们继承这些美德,发扬它吧!
最终看完《乔布斯传》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以往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可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
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期望看到自我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朋友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
读完巴金的《家》,使我了解了许多从前从未了解过的东西。有些事情似乎听大人门讲过,但对此并不清楚,然而《家》正是记录了那个封建时代的黑暗,记录了一个时代的破灭,控拆了一个不合理的制度。
剪发
从现代人的观点看,剪发是非常正常的事了,女子如果觉得头发累赘随时都可以剪。而在当时的封建时代,女子如果剪发的话,那就成了天大的事,长辈的面子会不保。但总有人要开路,于是许倩如便站了出来,她带领着剪发。然而当她带着一头短发上街,却遭到了路上行人的另眼相待,甚至还有人追在后面骂:“娼妇”之类的话语,当时的观念就是这样的,长辈们为此说这个女孩没教养。
而现在呢,各种各样的发型都可以看见,甚至还出现了染发,红橙黄绿青蓝紫都有。观念的改变实在太大了。
上学
中国的封建制度历来是女子主内,女子无才便是德。家中也有许多这样的描写。琴却是一个例外,她就热爱读书,接受着新文化。当时女子读书已经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事了。而她还想着等学校开放女禁后到男校读书。而现在呢?现在都是男女生在一个课堂读书,男女平等越加显现出来,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进步。
缠足
从小就听说过缠足,现在想想也觉得可怕,好生生的把个脚弄成畸形,多么残忍呢。小说中就有许多女子缠足,然而随着观念的改变,那个时候已经有人不缠足了,琴和许倩如就是其中的代表,她们不屈服于旧制度,而立志要为后来的姐妹开创一条新道路。她们就是天足。
而如今,根本不可能有人缠足了,男女皆是天足,我还是觉得天足漂亮。
婚姻
封建时代的切肤之痛就是婚姻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决定。女子甚至当作礼品嫁给他人。其中觉新与梅就是一个悲剧,觉新的不反抗主义使他断送了自己的爱情。而觉新则是一个反抗的代表,他和鸣凤的爱情原本是非常好的,但最终还是由于当时的婚姻制度,鸣凤为了不嫁给那个老头子而投湖,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然而这个悲剧只是千千万万中的一个,自古有多少女子经历了这样的悲剧呀。而觉民与琴可以说是最美满的一对了,这也是他们反抗的结果,他们反抗这个制度,最后获得了成功,如果像觉新一样“不反抗主义”,能取得最终美满的爱情吗?
如今的婚姻制度那是大变样了,不仅婚姻自由,而且可悲可笑的是离婚也自由,甚至流传着:“今天你离了吗?”这样的话,对此我也觉得非常不满。虽然人们婚姻观念改变了,但我想体现这个的不是整天的离婚吧。
迷信
最后谈谈迷信,这个封建时代的产物至今仍能在一些地方看见他的影子,仍有许多人在追着它。因为迷信,已经害了觉新的妻子瑞珏了,这个是非常明显的。觉慧仍是其中的反抗代表,当家人带着巫师要到他的房间来驱鬼时,他拦在门口不让他们进来:“这哪是什么驱鬼,简直就是担心老太爷还不死,想要吓死他。”
迷信在这个时代仍有影子,甚至我的母亲还相信算命,我的同学也有一些相信这个,还有相信世上有鬼的。但我相信随着科学的发展,它一定会最终消失的。迷信,见鬼去吧!
《家》就是记录了这样一个不合理的时代。对照着《家》,使我们更了解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一个时代的到来牺牲了多少的人那。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小浦.
读罢小浦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小浦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现在普遍的学生都在父母打造的舒适安逸的家庭环境下生活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前程靠父母嘛!这是我们这一代的口头禅.
可又有谁想过这种幸福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一辈子吗父母会老我们会长大会担起养活家庭的重担到那时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
没天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共场所这就会发现在整洁、美观的环境下有不和谐的东西——垃圾现在正在提倡文明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教育面对这样刺眼的垃圾有的人会停下脚步将它投进垃圾箱而有的人呢明明看到了却视若无睹他们会想:总之别人会处理的我拣不拣无所谓.
读完《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我感触颇深,作者希尔用他的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充满神秘、离奇色彩的故事,让你深陷其中,感悟那奇妙的世界。
《天蓝色的彼岸》中的主人公哈里因为一场车祸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但他并不伤心于自己的死,而是后悔出事前几分钟因为生气对雅丹(他的姐姐)说过的话:
哈里说:“我们走着瞧,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恨上你们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雅丹听了他的话也生气的说:“你放心去吧,我不会,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赶快走,永远别再叫我“鸭蛋”。”
现在,失去生命的哈里到了天堂,原本他应该奔向“天蓝色的彼岸”了,可他没有,他急切地想向雅丹道歉。正在这时,一百多年前的“老小孩”阿瑟出现了,哈里也开始了一场奇幻的旅程……
在阿瑟神奇魔力的帮助下,哈里又从新回到了人间,并走过了一个个令他怀念的地方。
他在学校看到了属于他的墙,属于他的树。在墓园中看到了属于他的大理石头像。虽然现实中他得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很多东西,但他也失去了很多。
一路下来,最后他来到了自己的家,用意念控制笔写下了一段向雅丹道歉的话。之后,他慢慢地离开,去了那太阳怎么也落不下去的地方—天蓝色的彼岸。
《天蓝色的彼岸》用干脆利落的文笔打动了我,也让读者知道死亡,并不是一个人的终点。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厌恶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明白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我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忙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仅有一个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最终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所以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当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当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人物关系有时让我哭泣,有时让我欢笑,它带给我了许多学生感动和思考,我从中可以收获了许多企业知识。
这本书讲述了开拓者的故事,劳拉一家经过漫长的草原之旅。 家不怕辛苦,不怕困难,最终建成了温馨的家。 他们的故事总是让我感动,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们用智慧克服各种困难,看到他们坚持不懈,最终胜利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非常生动,读这本书你会看到一个坚强、勇敢、勤奋、善良、有爱心的家庭和友好的邻居查尔斯父亲,你还会看到一个细心、温柔、勇敢和坚强的母亲卡罗琳王后,你会看到爱德华先生,他风趣、善良和热情,你会看到劳拉,她聪明、敏感、好奇、活泼,你会看到玛丽,她明智、勤奋、安静、举止得体,你还会看到令人愉快的小凯莉,当然,还有联合的佩特和忠诚的杰克。. 这些人和动物在我面前栩栩如生,让我感受到他们的乐观和力量。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要有希望才能赢。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应该胆怯,不应该害怕,而是要勇敢地面对,要克服,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困难。
小屋是一个简单的,里面却充满了爱。爸爸妈妈知道如何体贴,我的母亲会认为爸爸,爸爸妈妈给三个女人非常贴心和爱情,而女孩也知道如何减少对爸爸妈妈......这样一个令人羡慕的负担。由此,我也明白需要他们自己珍惜的一切,大多爸爸妈妈的缘故,只有相互的爱,会感到非常高兴。
希望我们大家来读一读这本书,它会让你懂得学习更多。
《三字经》是中国古代启蒙教育的著名教材,自南宋以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全书三字一句,有两句一韵,共有一千多字。所以,它也是部儿童识字课本,包括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广泛生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含有丰富的典故,知识性强,全书充满积极向上的精神,是国学精粹中难得的启蒙读本。
《三字经》的第一句是“人之初,性本善。性向近,习相远。大意是人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彼此之间没有多大差别。性情也都差不多,只是由于后天的环境和教育的不同,习性便有了千差万别。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这样的,有些人长大后还象小孩子一样善良了,有些人却不是,这跟生活环境很重要,要是爱学习的同学交往,从小培养优秀的品质,改掉不好的习惯,这样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还有一句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它的意思是刚采出来的玉石,如果不经过打磨,就成不了精美的玉器。一个人如果不努务,就不能明白事理。不经历风雨,是见不到彩虹的,玉在没有打磨之前,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人也一样,只有经过磨炼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还有一句是这样的“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仁、义、礼、智、信是做人的五条准则,也是中国古人对人格的要求。这五常,不仅是古人所推崇的,也是现代人所要具备的素质。
《三字经》里每一句话的含义都非常深刻,是短短六个字的句话,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大道理。
我们要从此书里,学习前人的智慧,丰富自己的人生。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事物的种类数不胜数。虽然每一种生物都不相同,但是他们对子女的爱却是相同的。
我认为这家大象是很聪明的,在孩子受伤时没有发泄或是干着急,而是选择了最正确的一种方法——向最聪明的人类求助。虽然大象采取的方法不太友好,但是那是爱子心切的一种表现,再说了,最后大象送了作者一大窝蜂蜜作为酬谢,这也说明了大象是懂得感恩的动物。
我认为,人要向大象学习,学习大象那颗感恩的心。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生活在蜜罐里,认为自己所得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渐渐地,丧失了那一颗感恩的心,而现在,我们要重新拾回那一颗感恩的心!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无比的惭愧,因为我已经被文中的小女孩感动了;所以勉励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幸福的家庭,父母的爱以及他们给予的任何一样东西。
文章讲了小女孩在除夕的夜晚去卖火柴。那夜,她一根火柴也没卖出去,所以她不敢回家,她知道自己如果没有卖出火柴,继父就会打她,她很害怕,所以就蹲在了一个墙角,她看见别人的父母带着自己家的孩子去买很多很多好吃的,她很羡慕,她渴望能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有好吃的,有穿在身上温暖的新衣服。她知道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她拿出一盒火柴,把火柴划燃,在火焰中,她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有爸爸妈妈小时候对自己的呵护,对自己的爱,爸爸妈妈带着自己去买好多好多自己喜欢的东西。火焰灭了,她又划燃了火柴,又看到了好多东西。到第二天,由于小女孩身上没有穿上暖和的衣物,最后被冻死了。
这是一个多么凄惨的故事。每当我读到除夕的夜晚,小女孩被继父叫去卖火柴,继父还说:“没有卖完火柴就不能回家”。我觉得她的继父好恶毒,因为那天是大年的最后一天,在那个时候,我们应该是快乐的,我们应该和全家人在吃团圆饭……
小女孩才十多岁,我想如果她生长在和我们一样的幸福家庭,她应该和我们一样在上学,温暖而幸福,而她却那么痛苦。
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我们生长在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一定要刻苦学习,而不要淘气。有一个好成绩,就算是报答父母,让父母为我们自豪,为我们高兴。小时候父母为我们操心,让我们小时候有双亲的爱,长大后,我们才不会缺少爱。我为我们今天的幸福、快乐而自豪。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很多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
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终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仅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终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本事。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仅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仅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当让自我站得更高,才能不断提高,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十分不错的小说,期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本小说,却只喜欢张爱玲的《半生缘》。并非喜欢悲剧,而是喜欢张爱玲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张爱玲的半生缘,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旧上海三对男女(曼璐与豫瑾、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之间的爱恨情仇。
曼璐迫于生计,“背叛”了青梅竹马的有情人豫瑾。从一个单纯少女沦落为妖艳舞女,她为了一家老小7人的生活,顾不得青春年少,出卖自己的肉体与灵魂。但家里人却都不理解她,认为她干的工作实在丢人,身为长女的她始终把苦水往肚子里咽,用自己尊严换来的钱供养一大家子人开销。由于长期生活在一个压抑、得不到亲人理解的环境下,她开始变得自私与心狠手辣。当她得知豫瑾到她娘家时,她很想见到豫瑾,她还以为豫瑾还在那里迷恋着她!他对豫瑾仍抱有一丝幻想。而此时的豫瑾对曼璐又是如此冷酷无情,豫瑾否定了自己与曼璐过去的一切,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留给曼璐。当豫瑾离开时,只听见曼璐那一阵一阵,摧毁了肺肝的啜泣!如果家中的顶梁柱没有逝去!如果他没有去做舞女!如果她还是曾经那个天真浪漫的她!如果……可是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曼璐误认为妹妹对豫瑾有意思,她恨妹妹,恨入骨髓。妹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豫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给糟蹋掉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即使她最后得知自己错怪了妹妹,她也将错就错,把自己的亲妹妹送给祝鸿才那个饕餮。是她一手造就了曼桢的悲剧!曼璐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也是男权社会的助纣为虐者!但作为读者的我,却恨不起来她。因为她曾经也纯洁过,是那样一个旧社会把他逼成毒蝎妇人的!
曼桢是一位善良美丽,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子。她知道努力,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一家纺织厂里工作,与温和敦厚的世钧相识、相爱。姐姐出嫁后,她主动担起家里的重担,除了在纺织厂工作外,还另找一份做家教的工作。她工作虽然忙,但一直兴致很好。在旧上海,一名女子担起家庭重任,着实是伟大的,令人佩服的!正当她与世钧热恋时,曼璐与鸿才这朵罂粟之花蠢蠢欲动!毁灭了曼桢的美好前程!自己的亲姐姐曼璐竟把自己送给了姐夫,想出借腹生子的计策来!曼璐为了让曼桢顺从,把她囚禁于房间长达一年,直至她因难产才把她从囚禁之地送进医院。生完孩子极度虚弱的她,在好心病友的帮助下,逃出罂粟之花的魔掌。半生缘中,曼桢是个可怜人,是最值得同情的,但她后来与祝鸿才结婚。我认为这才真正导致了她的悲剧人生。曼璐去世后,祝鸿才投机接二连三失败,以致穷困潦倒。此时的祝鸿才再也摆不出他那俗气的暴发户的样子。而是一副潦倒不堪的样子,曼桢竟又同情他来,自认为他真有了悔过之意。曼桢究竟涉世未深,她不知道,往往越是残暴的人越是怯懦,越在得意时候横行不法的人,越是经不起一点挫折,立刻就矮了一截子,露出一副可怜的脸相。加上曼桢得知世钧结婚了。曼桢心灰意冷、将错就错,嫁给了自己噩梦制造者祝鸿才那个禽兽。婚后,祝鸿才如愿以偿娶到了曼桢,却又不稀罕了!总是有心找曼桢她们母子的碴子,曼桢无视他的气愤,他就拿孩子出气,对孩子又训又打!跟着祝鸿才的曼桢,受了许多气!借钱打官司也要离婚。离婚后,曼桢想想她与祝鸿才结婚的事,甚是后悔!而此时的她再次见到世钧,世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十四年了,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一切都已面目全非。曼桢强撑着自己的矜持对世钧说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只有苍白。曼桢缓缓的叙述着那个由姐姐和祝鸿才造就的噩梦。心中如秋波古井,再也不曾有暗流汹涌喷薄;心中早已云淡风轻,再也没有从前的惊心动魄。而世钧越听越奇怪,最气人的是自己完全无能为力,现在就是粉身碎骨也冲不进去,没有办法把她救出来。见了这一面,他们才明白,彼此误会了彼此多年。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而十四年后的今天,他们很是明白,从这里走出去,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世钧是个善良、敦厚的男子,但最后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人——石翠芝。世钧与翠芝从小就认识。但是世钧对于石太太的仗势欺人,自己母亲还老是巴结石太太他们,加上翠芝打小也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没出息,穷!可谓说世钧从小对翠芝无任何好感。世钧和叔慧一起的时候,还曾经像长舌妇似的给叔慧讲翠芝的缺点。翠芝曾经也不知道说了,世钧多少坏话,有多讨厌世钧!两个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却被迫结合在一起,彼此过得都不幸福,婚后只是单纯的过日子——索然无味,他们真正体会到没有爱的婚姻过不出滋味来!世钧心里爱着曼桢,始终放不下曼桢!可那又如何,她已经成为自己记忆,成为过去,成为历史。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与翠芝,洞房花烛夜时,他们两个心里都茫茫无主,像两个闯了祸的小孩儿似的,互相安慰着。
叔惠与世钧是好朋友,在世钧与翠芝没订婚的迹象前,他们就互相倾慕,但他们藏得过深,他们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不如曼桢与世钧,他们好坏有过恋爱!恋爱的美好回忆,是别人永远也夺不走的,可他们拿什么去回忆?!翠芝的母亲石太太嫌弃叔惠穷,叔惠一气之下,到美国去读博士。十多年后再次见到翠芝,她已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而叔惠在国外结过婚,有过艳遇,离过婚。回国来,他才真正发现,生平也还是对翠芝最有知己之感,也憧憬的最久。他知道翠芝有公主病,但他多年来还是深爱着她!叔惠与翠芝两人再次相见,彼此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即便叔惠最后坦言他的确是喜欢翠芝的,翠芝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可是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爱人已为他妻。
有情人却成不了眷属!张爱玲的笔下的爱情悲剧比那些爱情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三对有情人最后的结局都是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三对有情人彼此之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给读者无限的悲凉之感!读此爱情悲剧小说,更能让人感受到爱情的宝贵!
《堂吉诃德》乃是西班牙大文豪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让我们去书中认识堂吉诃德吧!
原来,堂吉诃德是某一地方的一个没落贵族,此人时年不惑,闲来在家无所事事,空闲的时候喜欢看骑士小说,来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其蛊惑,看不够,便自己备甲备马,准备仿效书中之人,成为游侠骑士,远征天涯。后来因为“决斗”落败而负伤,被邻里乡亲“押”回家。伤愈后,便私叫其邻——桑丘做他的侍从,并答应他征服一个国家后,分给他一座最好的岛屿,让他做总督。这一次,他“浪迹天涯”无所不为——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发疯于荒野山岭,历险于奇山异洞,殴打木偶,解放‘囚犯’,与镜子骑士斗于森林,与白月骑士决斗于沙滩........
他虽然疯狂,但却正义——他见到一群士兵押着一群囚犯走过,想象小说情节,以为是一群强盗、一群教师、牧师,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指着士兵大骂,架盾挺矛,冲了过去——最后当然被扁了一顿。但他出发点是好的。
他虽然愚蠢,但却善良——他曾以为他美丽的博托索的杜尔西内亚是被一位邪恶的魔法师施放大魔法所致,变成农妇,便打桑丘三千鞭子。
堂吉诃德虽然有病,但却是最清醒的。他发疯时,做的是除暴安良、斩奸除恶之类的事;他为了向他心上人证明他的勇气,于是与狮子搏斗,赢得了狮子骑士的称号;他为了拯救少女,向邪恶魔法师、巨人勇敢挑战;他为了对他心上人表决心,开始苦修。试问,有此胆识和勇气,我们具备吗?《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渴望,对美好人性的幻想!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悲剧,有人说他是一个喜剧。说他悲剧,是因为他虽然有着美好的愿望和理想,却想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当然得不到世人的赞同,这与曹文轩的小说《根鸟》是雷同的——同是有美好愿望,根鸟却想独自一人去大峡谷救紫薇。再看《堂吉诃德》说他是喜剧,理由是他疯癫、愚痴,具有十足的讽刺意味,被世人所嘲笑。可能是个人立场不同,正着看是喜剧,反着看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而我看来,他是一个悲剧,毕竟堂吉诃德在我看来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是一个十足的失败者。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本书,有《经典杂文》、《中外神话故事》、《昆虫记》……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本非常有名的书,这一本书是著名的法布尔写的,鲁迅把《昆虫记》称为“讲昆虫故事”、“讲昆虫生活”。昆虫记有很多篇,我觉得最好的是《蜜蜂》这一篇,现在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蜜蜂》这一篇文章叙述了法布尔听说蜜蜂有辨认方向的能力,他不相信,自己就试一试。有一天,他捉了二十只蜜蜂,叫小女儿爱格兰等在屋檐下,然后法布尔把蜜蜂放在一个纸袋里,带着它们走了两里半路,最后打开纸袋,放它们飞出来,看有没有蜜蜂会飞回来。为了区分飞到屋檐下的蜜蜂是法布尔放出的,于是他在蜜蜂背上做了白色的记号。
放走蜜蜂的时候,吹起了微风,它们飞得很低,几乎要触到发面,这样可以减少风的阻力。在回家的路上,法布尔想象它们会面临恶劣的环境,心里推测它们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没想到法布尔刚跨过家门,爱格兰就冲过来,脸红红的,看上去很激动。原来法布尔的蜜蜂飞回来了。一共有十七只蜜蜂没有迷失方向,它们准确无误地回到了家,尽管空中吹着逆向的微风,沿途是一些陌生景物,但它们还是飞回来了。读了这个故事,我也像法布尔一样喜欢上这些聪明的小蜜蜂。
读了这本《昆虫记》,我明白了一定要认真观察,才能有所发现。法布尔能写出这么好的书,正因为他认真观察,勤于思考,乐于动手做试验。我们都要向他学习。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好书。
小时候,小时候,我听人们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虽然那时不懂这句话的深奥之处,但自从我阅读了许多书籍之后,慢慢懂得了它的含义。
我至今还记得爷爷去世前对我说的话,爷爷希望我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人们说:老人去世前会留给后辈房子、金钱等财富。”然而我却认为“书”就是爷爷留给我的一笔永远也用不完的财富。
我从读小人书、童话书至中国四大名著再到外国书籍,不断吸取知识。我每看一本书就像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那一本本内容丰富的书就像一朵朵翻腾的浪花,轻轻地抚摸我的大脑。当我从知识的海洋中沐浴出来时,感觉充实多了。
书,是无声的老师,给予人们知识。在它的怀抱中,我就像小鸟一样,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飞翔,多么潇洒,多么自在。那时我就觉得上帝真好,给了我们书,让我们去自由创造。每当我读完一本书,都会感觉自己的知识是多么的贫乏,从而鞭策自己努力读书。同学们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知识太少了,不妨去读书,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这样你的脑细胞生长得更快,会变得更加聪明。
书,给你插上一对想象的翅膀。当你学会一定的知识就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了,当你又补充了非常多的知识时,再靠一点灵感,或许你就冲破蓝天,通往宇宙……当你能够写一本自已的书时,你已经能在宇宙中发现另一个地球……那时候,你就会写作,又从其它书籍积累知识,快乐地把想到的写在无声的海洋里,开始用无声的老师传授给下一代……
又是一个充满诗意的清晨,我又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感激地从心房里发出这样一个声音:“读书真好”!
虽然那时不懂这句话的深奥之处,但自从我阅读了许多书籍之后,慢慢懂得了它的含义。
我至今还记得爷爷去世前对我说的话,爷爷希望我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人们说:老人去世前会留给后辈房子、金钱等财富。”然而我却认为“书”就是爷爷留给我的一笔永远也用不完的财富。
我从读小人书、童话书至中国四大名著再到外国书籍,不断吸取知识。我每看一本书就像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那一本本内容丰富的书就像一朵朵翻腾的浪花,轻轻地抚摸我的大脑。当我从知识的海洋中沐浴出来时,感觉充实多了。
书,是无声的老师,给予人们知识。在它的怀抱中,我就像小鸟一样,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飞翔,多么潇洒,多么自在。那时我就觉得上帝真好,给了我们书,让我们去自由创造。每当我读完一本书,都会感觉自己的知识是多么的贫乏,从而鞭策自己努力读书。同学们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知识太少了,不妨去读书,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这样你的脑细胞生长得更快,会变得更加聪明。
书,给你插上一对想象的翅膀。当你学会一定的知识就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了,当你又补充了非常多的知识时,再靠一点灵感,或许你就冲破蓝天,通往宇宙……当你能够写一本自已的书时,你已经能在宇宙中发现另一个地球……那时候,你就会写作,又从其它书籍积累知识,快乐地把想到的写在无声的海洋里,开始用无声的老师传授给下一代……
又是一个充满诗意的清晨,我又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感激地从心房里发出这样一个声音:“读书真好”!
听了《海蒂》的故事,我知道了海蒂的心地善良、聪明活泼。
故事是这样的:小海蒂从小失去了父母,一直被姨妈抚养,姨妈因为要出去工作所以就把小海蒂送到了山上和脾气暴躁的爷爷生活在一起,她慢慢的喜欢上了这里,他用自己的善良融化了爷爷冷酷的外表,又给彼得的外婆读诗词,还教会了彼得认字,让残疾的克蕾拉高兴,还让她恢复健康。
我喜欢小女主人公海蒂,因为她帮助过许多人这很值得我去学习,我还喜欢外婆,因为她眼睛看不见,还没有放弃生存下去的希望。我还喜欢海蒂的爷爷阿鲁姆大叔因为他也改过了自己以前的对人冷酷。
今天,当我阅读名校尖子生作文中的《读书》这篇作文后,被文中的“我”那种读书时忘掉所有的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当我一字一句,仔仔细细地阅读时,就仿佛在和文中的“我”一起读书。那位作者读的是这么聚精会神,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儿,我会想到了以前自己读书时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一本新书的时候,我总是如鱼得水,迫不及待地欣赏一篇篇精彩的故事。我虽然喜爱看书,但从中收获特别少。为什么呢?我曾经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但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作者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所有的一切,与自己相比较,我只是看看热闹,反而只注意了故事情节,不曾体会文章中的,更未注意过他人的作品、文章的好办法等。作者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乃是成功的秘诀。我是深有感触的,记得我在这次数学期末考试考了97分,都是因为粗心大意的结果,难的题我都没有错,偏偏只错了1道计算题,我真不应该呀!唉,粗心大意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是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作者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方法,就是要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伴,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坚持认真的态度。
通过这篇作文,我明白了很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