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笔记优秀文章(精选30篇)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边城》是沈从文(现代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京派小说代表人物)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的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所以,一个好的方法是太空城自转轴与木星自转轴同向平行,然后在中段的一些支撑位置建造不旋转的固定环,环上有推进器,用这个推进器调节高度。或者就是不构造这样的支撑环,就在旋转的外表面安装可以改变方向的推进器,然后计算好旋转的角度来控制方向和推进器的开关。后面一个方案比较适合无中轴(也就是无骨架型的太空城)。
而且,事实上,考虑到太空城最终在打击到来的时候需要作出各种不可预知方向上的规避动作,这种建筑在环(或者球等各种不同形状)上的多方向推进器本身也是必须的,不然规避动作只靠两极附近的推进器是很难完成的。
而对于太平洋一号这种当作卫星在运动的,就更加应该和木星的自转方向一致了,不然潮汐锁定效应会对整体造成极大的影响(包括导致无谓的机械金属疲劳)。而且,就算太平洋一号不自转,在木星强大潮汐力下还是会自转的,这就是潮汐锁定的威力。木星对其卫星的潮汐锁定效应就是造成其卫星表面冰层裂缝、地下火山活动和高温的一个重要影响源,所以不能小看。
当然,这依然是小问题,因为说不定未来科技的推进器完全不用考虑能耗、机械疲劳和方向问题。
比较好的技术设定,就比如说通过将空间降到零维,然后“再降低”来实现全部十个维度都广延的“新世界”。
假期是一个教师最能入静的时候,所以也是教师最有收获的时候。假期是教师阅读的最佳时期,也是教学反思的最好时机。因为我们不再琐事缠身,不再疲于应对。有的是时间可供我们静心读书,深入思考
教师的成长之旅是一部漫长的心灵之旅。这个旅程是从阅读开始的。读最好的书应当是为人师者身体力行的职责。不在于读很多,而在于读最好的。即使有一些书很难轻易地读进去,但也要设法读进去。
《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让我们尽情的赋予学生们更多的“爱”,面对鲜活充满童贞的孩子们,让我们释怀人本的真“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爱”的种子成长的姹紫嫣红。
其实对孩子的爱也分为很多种,特别是对不同的学生,我们要理智地去爱。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爱,你需要去量身定做。对于成绩优异又傲气的孩子,你尽可以严爱;对于成绩较差又自卑的孩子,你尽可以慈爱;对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孩子,你要引导他去爱。。。。。。
这是我对毕淑敏阿姨《爱怕什么》最认真的理解与诠释了,是内心颤动的结果。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籍是智慧的海洋船: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精益求精。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田要细耕,书要精读,只要这样,你就可以读懂好书里的“救济粮”。啊!对,在此,我想到了名人的一句伟话:“书是精神的粮食。”是的,书可以以粮食的名义替代,生活中的难题可以在书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书就像无声的导师,引导我们走向美好的未来,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 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 左臂弯曲; 左手少了两指; 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 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五年级的女孩,上学期语文第四单元中曾特写过战争,而我暑假读完的第二本书——《安妮日记》也是有关战争的。
它是由一名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本书记载着1942年6月12日至1944年7月21日之间的66件事,从安妮13岁生日后不久便收到了盖世太保给玛戈特(安妮姐姐)的传票,这使安妮一家不得不开始密室生活……安妮曾多次在日记中提到她渴望的蓝图:“很久都没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了,湛蓝色的天空是那么宁静,迎面吹来的微风是多么凉爽宜人,就连窗台前的小树也努力地伸展着枝丫……”和“我渴望放学后迎着风,在草地上飞快地骑车;我渴望舞池里有灵活优雅的舞步,每个人都陶醉的表情;我渴望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安妮一家为了生存在密室里生活,躲避战争。现在地球上许多地区仍弥漫着硝烟的战争,子弹这不速之客仍催毁着人类的家园。我渴望世界能和平,希望战争一去不复返,盼望战火中的孩子能像和谐地区的孩子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感受和平与爱,也希望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不存着对某一种族特有的限制。与此同时,我希望无论是山区还是城市的孩子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快乐的生活,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行使祖国的花朵欣然怒放,使孩子们拥有一个快乐、难忘、美好、充实的童年!国家应该重视起山村教育,例如让山村儿童有信息课上,让大山里的孩子了解电脑,了解科技,了解现代社会。让他们通过电脑,通过网络走出大山,认识外面雄伟的大楼、豪华的公寓、好玩的游乐设施以及他们梦中全新的世界。让山村的儿童有一间间雪白的,坚固的教室,给他们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使他们专心学习。再如要让孩子们上音乐课,使他们在闷闷不乐时能用音乐来陶冶情操,让孩子们沉浸在美妙音乐的旋律中细细咀嚼音乐之美,用音乐去滋润一个个稚嫩的心扉,使他们能像花儿喝露似的吮吸着音乐甘甜的蜜露。又如让他们拥有一个宽大的操场,好让他们飞似地奔跑,踢动着欢乐的足球,用手挥动着球拍,拍出第一个飞向太阳的羽毛球,也许它飞得并不远……
这都是我的一个个梦,一个个中国梦,一个个值得大家关心的中国梦!
我看过很多英雄故事书,也了解了很多英雄的事迹,但是让我影象最深的就是《小兵张嘎》这本书了。尤其是被里面的主人公——嘎子那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叫鬼不灵的村子里,有一位姓张的老奶奶,她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一个八路军,被日本鬼子给杀了。老奶奶的孙子张嘎从小就没有父亲和母亲,一直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死后,嘎子从此就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这帮日本鬼子真是太可恶了,就立下了重誓:一定要为奶奶报仇。在摩云渡村口张嘎巧遇侦察员罗金保,罗叔叔就带嘎子去见钱队长,当上了部队里的小侦察员,他跟着部队到许多地方打伏击战,最后张嘎依靠八路军和自己的信心,杀了杀害张奶奶的伪军,报了仇,又经过上级的批准,得到了一把驳壳枪,使他一下子成了村子里的小英雄。
嘎子当时十三岁,跟我们差不多大校我们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好环境里,而嘎子那时吃不饱,睡不好,还经常受日本鬼子的欺负,但他还是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为八路军做卧底,在敌人的地盘布置了很多的机关,引诱敌人上钩。他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甚至还把敌人引到八路军的埋伏圈里,消灭敌人。他的勇气、聪明和才智实在令人佩服。要是换成我早就吓的全身发抖,在那里哇哇大哭了。我们中国正是有嘎子这样的英雄,才能使我国变得这样繁荣富强,才能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看过《小兵张嘎》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感悟到我们要学习小兵张嘎的精神,勇敢的面对一切,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低头。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学习他的勇敢和才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随着现代人浮躁气息的浓重,越来越多的鸡汤文充斥网络,但是慢慢地反鸡汤语录的出现反而更加受人欢迎。例如: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舒服;咸鱼翻身也还是咸鱼等等,反鸡汤语录一出现,瞬间爆红网络,我想是因为它们道出了许多人对于现实的无奈。其中有一句是“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看到这句毒鸡汤时,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东野圭吾写的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故事的开头是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那些信件里面,有参加奥运会的女孩为了给身患绝症的男友圆梦而备战奥运会,心里却种.种不舍,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徘徊;为了心中的音乐梦而退学的男孩,远离故乡,却在诺大的都市里举步维艰,而重病的父亲却在家族店铺倒闭的困境里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不要放弃;有优越环境里长大的热爱披头士的男孩,遭遇家中变故,负债累累的父亲带着全家潜逃,而男孩却在半途中挣脱了亲情的羁绊,义无反顾地离开;还有为了解决养父母的经济危机而选择白天公司上班,晚上陪酒为生的署名“小狗”的女孩。
这让我们觉得,快乐是一样的,烦恼却各有各的不同。如果事先预知了未来,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又该如何抉择才更有意义呢?摘抄,女运动员是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陪伴身患绝症命不久矣的男友身上?还是争分夺秒训练击剑争取参加奥运会?辍学的男大学生是该坚持遥不可及的音乐梦想继续在东京漂泊等待机会?还是应该回老家接替父亲的小店安分过日子?
书的最后,我们都知道解忧杂货店中女运动员选择了追求梦想,那同时也是她男友的梦想,尽管那届奥运会因为俄罗斯入侵阿富汗造成日本抵制而没有去成,但是努力了就无悔!那个纠结的徘徊在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大学生,最终坚持了音乐的追梦之旅,尽管到死也没有成名,但是却启迪了一位下一代的音乐天才,这样的人生何尝没有意义?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
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不管我是否活着,还是已经死去,我始终都是,快乐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想找出一本影响了中国的书并不难,从《诗经》到《易经》从《左传》到《史记》都能如此说,但要找到一本能够长远地影响中国发展进程以及对中国人的精神品性有着千丝万缕的渗透的书,恐怕也只有儒家的经典之作——《论语》。
孔子的至理名言,比不上老子的意味深长,比不上庄子的逍遥洒脱,却是一剂朴素的灵丹妙药,短短几句,往往就能使人受益一辈子。
论语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几则,莫过于“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第一则说孔子想住九夷那蛮荒之地去,大家觉得奇怪,就去问他怎么去住那么落后的鬼地方呢?他却答“君子住在那,又怎么会闭塞落后呢?”此话又说到了两个方面,一是君子不回在乎外界环境的好坏,毕竟自身内心的清净重要于外界环境的清净。二是人改变环境,还是环境改变人,有一则小故事说把胡萝卜放到开水里,胡萝卜变软了,把鸡蛋放水里,蛋清蛋黄都凝固了,把咖啡豆磨碎了放开水里,水就成咖啡了,这足以说明三种对于外界环境的态度,是“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直到被环境慢慢改变还是与环境对抗,亦或者是如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孔子正是说,君子能到九夷去像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那里就不会闭塞落后了。
对于第二则,我有切身体会,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是广东番禺人,一次和他闲聊时,我突然忆起鲁迅的《故事新编》中的一篇曾提到,禺是古代对一种猴子的称呼,后来我查了词典,也的确如此,而番(pān)字的另一音番(fān)有外国的意思,于是我故作神秘的问他是否知道番禺在古语中的意思,然后又拿出词典,一边笑着一边查给他看,他的脸色便慢慢的难看起来,我却自顾自的补充道“你们番禺人就都成外国猴子了……”话没说完,他勃然大怒,扭头就走。后来我也觉得是自己没考虑他人的感受,没做到“慎于言”,便向他道了歉。
至于第三则,我每到一个新的班级就会有这样的感受,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同学,都可能有自己的几个独门“绝技”有篮球猛将,堪称乔丹第二,有数学天才,堪称华罗庚再世,有科学爱好者,大有创造超越《相对论》的《绝对论》的雄心壮志……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像大海一般的渊博,就得学会向身边的人学习一点一滴的精华,如此的好学精神,才造就了孔子那样的伟人。
小小的一本语录体书籍,从治国,到为政,再到做人,无不有详细的思想与感悟,宋朝的宰相赵普曾称,他以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我们普通人也能说,我们以一本《论语》治人生。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在书本的的海洋之中,有无数本好书,正是这些好书打开了人类知识的大门。最近,有一本书让我受益非浅,这本书就是:《环游地球八十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绅士,他带着仆人打算八十天环游戏地球,可在行程中福格先生被圈入了一场逃犯风波,被拘留了,后来,福格先生以为没有成功的在八十环游地球。当他万念俱灰的时候,仆人突然发现因为时差原因,他们这次环游地球并没到八十天,终于,福格先生成功了。在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有了许多感悟,我十分佩服福格先生,他总是对未来充满无限希望,沉着稳重,而他那种不怕困难不断前进,当面对危险时,仍能顽强克服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在故事中,当时只有火车,轮船的时代,福格先生却只用八十天环游世界,而现在有了飞果机,环游世界也许只需要用四十天,这正如福格先生所说的一句话:“世界开始变小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理想,但在现实面前却没有了最初的梦想。通过看《环游地球八十天》这本书中福格先生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坚持奋斗,最终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在追梦之路上像福格先生一样坚持,勇敢地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除此之外,我感到福格先生的一种精神,是我们必须要具备的,这就是冒险精神。冒险精神就是敢想敢干,有冲劲,虽说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这也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福格先生的品质是高尚的,所以说我们应该学习他敢想敢做,为自己的理想坚持奋斗,最终成功。正如他所说:“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尝试周游世界”。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双城记》对法国大革命的呈现是四天四夜的血腥屠杀,没有好坏,唯阶级论;是断头台上刽子手不停地抡刀,不分昼夜;是从巴黎城到乡村的杀人狂欢。种下仇恨的种子只能结出复仇的果实。封建君主和贵族的贪婪与残暴招致大革命的爆发,而革命首先是复仇,扫除旧的罪恶又累积了新的罪恶,作者期盼所有的罪恶都消逝,出现“一个崭新的城市和一个杰出的民族”。
狄更斯肯定了群众斗争的正义性,但也表现了革命过程中的疯狂与非理性。与历史教科书相比,小说使我们对法国大革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有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一点点进程所付出惨重的代价。正如马克思对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评价:“他们在自己卓越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一切的政客、政治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还要多。”
狄更斯的作品展现了时代的精神风貌“成为召唤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
薄薄的纸张终结了安妮的篇章,却燃起了我的无限愤怒与悲哀!
德军竟这样压迫、剥夺犹太人的一切,要至他们于死地。
德军与战争无法想象鱼儿离开水面的痛苦,鸟儿折了翅膀的无助。就在小小的阁楼里有一股力量在垂死挣扎,但面对冰冷的枪口,她怎能奈何得了呢?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生日时得到的一个礼物,安妮很喜欢,给它取名为基蒂。呵!一本白白的本子,成了安妮两年多的精神伴侣,而正是这位伴侣,将安妮的一切永恒的留下!
安妮每天都会写日记,记下自己的心情、想法、和身边的事。基蒂的每一处无不凸显出德军的残忍与恶毒,日记中我印象最深的是:
“一个接一个的专制法律出台,对犹太人尤为不利。犹太人必须佩戴有一颗星星的标志,必须交出自行车,不许再使用电动交通工具,汽车就更不用说了。犹太人只许在三点到五点之间——而且在犹太商店——买东西。晚上八点后不许再在街上行走,在这以后也不许出现在花园里或阳台上。犹太人既不许进戏院也不许进电影院,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许涉足。也不被允许游泳、打网球和曲棍球,一概不许再做体育运动犹太人不许在进入--,犹太孩子必须上犹太学校。如今我们就是在这么一大堆的禁令下生活。约皮总是说:‘我干什么都没有信心了,因为我总是害怕,那是被禁止的……’”
不许不许,这么多的不许,让犹太人怎么活,德军啊德军,你们好好想想,如果囚禁的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做,激烈反抗?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你们要给犹太人设下这么多规定,难道犹太人是奴隶吗,难道他们就不是人了么,人人都要生存,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能限制他人的权利,ok?
当我平复心态,回到第一页仔细去想想安妮的时候,我真的挺佩服她的,她的这股力量、勇气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许嘴上说说很容易,但要是我们真的碰到了,就不会有当初的“霸气”了。
1942年7月8日安妮对基蒂说:“从星期日到今天短短的几天之间就好像过了好几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仿佛天塌地陷了!但是基蒂,我还活着,父亲说,这是最重要的。”一句“我还活着,这是最重要的。”让我的心不禁一颤,活着原来是那么的幸福——对于当时的犹太人来说。而现在的我们却不断的宣泄心中对物质上的不满,抱怨学校的种.种,当看了《安妮日记》后,才知道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下完成家庭作业,甚至有一些孩子不敢去读书,在家看着“世界名着”“数学公式”“科学道理”“英语单词”这些没有摆在他们面前的食粮,他们愿伸手去奋力地抓,而我们呢?这些难道没有明明白白的摆在我们面前吗?而我们又是用什么态度去对待?
1942年7月8日到当月的9日,安妮一家一直在奔赴他们认为安全躲藏的地方直至当月10日赶到,是安妮父亲公司的仓库里,简陋的住宅让安妮觉得无聊,可是就是在这无聊的仓库里画下了基蒂的“样子”,写下了《安妮日记》两年多的这场完美的戏!
安妮把这两年多的仓库生活当做一场惊险、有趣的探险,她天真的想象没有预料到这场探险的恶毒,1944年8月4日,警察进了后屋,逮捕了所有藏匿着,并把他们送进德国和荷兰的集中营。
“‘后屋’被敌人洗劫一空。米普和艾莉在留下的一些书籍、杂志和报纸中发现了《安妮日记》,并将原文印刷”
在“隐匿者”中,只有安妮的父亲得以生还。克拉勒和科弗斯经历了苦难,在荷兰集中营侥幸存活,又回到家中。安妮于1945年3月——解放前两个月,在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去世。
安妮虽死,但她的日记活着,会一直活到——世界末日!
鱼儿离开水面,是多么想念水中的快乐
鸟儿折断翅膀,是多么想念天空的自由
风筝断了绳线,是多么想念主人的牵绊
而人们被“囚禁”时,是多么渴望得到释放
然而只是挣扎,仅仅只是挣扎
渐渐的,慢慢的……
人们只是顺从,仅仅只是、只是顺从……
是因为习惯了么?
某一种东西使得人们喘不过气来,
说不清是物质上还是心理上的
慢慢的他们感到劳累了
就微笑着看见远方
远方架起了一座炫丽的彩虹
他们仔细想了想
……
……
天依旧蓝,水依旧清,云依旧白,人依旧有情,日子依旧这样过着,一天一天的过着
它们,不曾为谁改变过,不曾伤心过……
我想在这之后犹太人会更好的享受生活,感悟生活中的一切安详,就这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安妮日记》的封面上有一行字吸引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位女孩写的。这让我更好奇了,便继续看了下去。
这本日记记叙了在种族迫害下的八个犹太人躲进了“秘密小屋”。开始了他们28个月的藏匿生活。这28可月有数不清的意外事故,食物和生活用品的稀缺……但即使是在最痛苦恐惧的时候,安妮也仍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一切。她在日记中写道“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就是这种乐观的心态支撑着安妮面对一切困难,让她从孤独、恐惧中慢慢走出。安妮还热爱写作,梦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她总是认真地检讨每件事情,找出原因。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去学习。
有一次,我正在做一道比较难的思考题。刚看完一遍题目,我完全蒙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任何头绪。我有些没耐心了:下一次再不会,我就不想了!我有马马虎虎地扫了几眼题目。哼!又不会!我不写了!可刚要放下笔的我转念一想:安妮生活在艰辛困难的环境中,她还仍然不忘写作,不玩学习,不忘读书。我怎么能不好好上学呢?我拿起笔,仔仔细细地看了即便题,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哦!我知道了!原来只有像安妮那样专心致志地思考,才能成功!
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认真思考。也让我明白了学会善于思考的重要性。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
一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它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公平公正是每个人都期盼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有权利说:“我们也需要公平的。”人的一生艰难而坎坷,但是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观察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社会又为何是这样的呢?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
听,这名字也太通俗易懂了吧!一听就知道是在讲:一个人用了八十天,环绕地球一周的种.种经历。没错,大意的确如此,但要更全面一些的话,就应该这样说:有一个人名叫斐利亚·福克的人,与伦敦俱乐部里的福克先生的牌友们打赌,福克先生能否在八十天内环绕地球一周。并且他们拿出两万英镑当注,最后正如福克先生所说的,果然只用了八十天,就能环绕地球一周。
这个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神秘、低调、安静而又守时、善良的斐利亚·福克先生,忠心老实而总会为一件小事打抱不平的`让,也叫路通通,美丽、善良的艾娥达,贪心、可恶的费克斯,当然还有伦敦俱乐部中的牌友。不过只有这些人物,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假如没有别的人物了,那么这个故事就不会有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所以书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情节都是不可缺少的,也许少了一个人、一个情节,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多姿多彩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路通通的勇敢和忠心,那我现在来讲两个例子吧:有一次,在火车上,遭到了苏人的袭击,火车当时停不下来,路通通攀着车去拉铁栓,最后他被苏人当了俘虏,但大多旅客安全了。这件事体现了他十分勇敢。路通通的忠心体现在这件事上:费克斯认定路通通的主人一一福克先生是一个小偷,多次让路通通协助他去抓住福克先生,可路通通却一口否定它的主人,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忠心和勇敢这两点就是路通通身上最突出的优点。
当然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哪怕是贪心的费克斯也有优点。这本书上的主人公最突出的优点就是:福克先生一一善良守时,路通通一一勇敢忠心,费克斯一一知错就改,艾娥达一一懂得感恩善良。
生活中也是这样,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也都有缺点,所以一个人不能去否定别人一一他没有优点或者没有缺点。
其实家里也有可以阅读的书,学校也有。
可就是喜欢这样背来背去。好似蜗牛一般。生怕想看的时候,手边恰好没有这一本书。
从昨晚临睡开始阅读沈复的《浮生六记》。
今天值班时偷暇将《闺中记乐》读完。
只觉得这夫妻的欢娱如此真实地有趣。
吃豆腐卤这样的小事写起来亦是生动非凡。
他们印刻章,“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夫为朱文,妻为白文。
沈复外出,两人通信,在信笺结尾必定要盖上这一个“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章。
三百年前的浪漫,却是如此别致,让人感怀。
然而在字里行间却充溢了沈复的哀愁。
在妻子先亡以后,他回忆起以往甜蜜琐碎时竟找出了许多可以印证“不得白头”结局的征兆。
他们做了二十三年的夫妻。虽然后期颠沛流离,然而伉俪情深,清贫而善于作乐,比起失偶的李清照,已经是何其有幸了。
古代文人,写悼妻诗的不在少数。
譬如元缜。他的《遣悲怀》。
可他与“莺莺”的故事却使我对他的深情有了很深的怀疑。
譬如陆游。他的《钗头凤》。
虽然他到老来还数次到沈园题词怀念唐婉,然而他在面对母亲的强权时远没有沈复对爱情的坚贞。
陈芸不得公爹喜爱竟被逐出家门,沈复居然追随她离开了家庭的庇荫,以至一世颠沛流离,而他却未曾有悔。
如此深情决心,试问,古今有哪位男子可以做到?
林语堂说,陈芸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那么,我也不禁要说,沈复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奇男子。
这两个最可爱的人的结合,怪不得连老天也要嫉妒,让他们后半辈子尝遍坎坷,而使陈芸早夭。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
爱情似乎越来越速食面了。而爱情好似也只有那么几个月的保鲜或者一年两年的保质期。
这本薄薄的小品文。
白色的精致封面。淡雅朴素的小插图。注解不多,读来亦只能不求甚解。
然而,这段三百年前的凡人婚姻却令我深深感动。
这使我的心增添了无畏和珍惜的因子,亦使我前行的步履分外轻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