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总结800字(精选32篇)
本学期,我按照自己的读书计划,认真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与初中物理课堂教学实施》收获很大。现在,读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深深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能够使教师不断增长职业智慧,能使自己的教学闪耀着睿智的光彩,充满着创造的快乐。一个精神富裕、专业化程度高的老师,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导;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好书,能积累语言,丰富知识,能陶冶情操,受益终生。
在《给教师的建议》的建议中,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就是要读书,读书,再读书,要把读书当作第一精神需要,当做饥饿者的食物。要有读书的兴趣,要喜欢博览群书,要能在书本面前静坐下来,深入地思考。”这句话深刻的告诉了我们:作为一名老师,我们教书育人,我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我们更需要读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才能不断的滋润学生的心田;只有不断的读书,我们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与学生走的更近,才能与学生进行心灵的沟通与传递;只有我们爱读书,我们才能引领学生读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促进学生发展。
在《心理学》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教师要教会学生阅读与思考,要培养学习阅读的习惯,培养学生思考的能力,让知识活起来。同时也是在培养一个有思想、会思考的人。我们面对的学生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机器,所以,老师不仅要告诉他们阅读的重要性,更要教给他们阅读的方法。现在很多学生,学习一篇课文就是一篇课文,做一道数学题就是一道题,换一种问法就不会了,学习很机械,这就要求我们老师要把握学生心理,站在学生的角度多考虑问题,教给他们方法,让他们学会阅读。并在阅读中树立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不做一个人云亦云的人。
现在教师所面对的学生,身体大都发育的像成人,但思想远远没有身体发育的快。平时遇到问题学生,我们老是说:“都那么大了,个子比老师都高了,还这么不懂事。”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他们毕竟还是孩子。所以对待学生,我们要研究他们这个年龄段的人的共性,要及时鼓励。
作为教师,我们不要小看了一个个的细节,这些细节却关系着我们工作的成败。孩子一个小小的举动,我们都应该关注他要干什么,课堂教学中一个小小的细节,都可能决定这节课的成败,所以,工作中、生活中。我们都要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做好每一个细节。
感谢读书,让我的教学充满了生机;感谢读书,让我在实践中体会到了知识的份量;感谢读书,让我能够用智慧的大脑去浇灌含苞待放的花朵,用博爱的心灵给每一个孩子足够的信心与勇气;感谢读书,让我变得更加聪明,让我的工作干得更加出色轻松。
冬天的风格外的凛冽,天也黑得特别早,因此,那天我早早地就回了家。回到家中就见正忙着做晚饭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关切地说:“回来啦,赶紧先用热水洗把脸,暖暖手,饭马上就好。”厨房里热气腾腾弥漫的白色水汽中,透过水汽看着妈妈模糊的身影,我感到十分温暖。开饭了,饭桌上全是我爱吃的,妈妈也时不时地夹菜给我,顺便与我交流学校的趣事,不大的餐厅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因着临近期末考,我们的学习任务也变得繁重起来,卷子如流水般哗哗袭来,我因为自身本就不算聪明,因此常常忙到很晚。这天夜里我写得昏昏欲睡,忽然就见一杯牛奶被放到面前,原来是妈妈。“不要急,越急越写不好,”,她动作轻柔地摸了摸我的头,“喝杯热牛奶暖暖身吧,早点休息。”然后,又轻轻地走出了房间。我摸了摸杯子,那滚烫的温度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里,振奋了一颗隐隐消沉的心。写完作业后,我走出房间,却见妈妈坐在沙发上,一手支着头,却睡得很熟,背影是那样瘦削,眼下还带着淡淡的乌青,忽然间,我的鼻子很酸,却也坚定了期末考好的决心......
时隔一年,如今再读《背影》,顿觉感触良多。对于父母的唠唠叨叨,其实很多人是避之不及的,又有几人能体会父母的良苦用心?当人们真正静下心来,才惊觉有一个背影一直在默默陪伴着自己,为自己付出。
现在,让我们少一份轻浮,多一份沉稳,少一份骄傲,多一份谦逊,少一份责备,多一份理解,不要让这些“背影”的付出白费,让他们的期望消逝,让他们的爱被辜负。
《彼得·潘》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童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剧作家杰·姆·巴里创作的童话故事。
大概,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是永远拒绝不了长大,老死的现实。之所以不想长大,是因为长大后会有许多要烦恼操心的事。也要承担照顾一个家庭的职责。如果,当你还是一个孩子时,每一天脸上都会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每一天都有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想长大,是每个孩子的愿望。当我们还是一个孩子时,心中都有一位值得自我崇拜,自我喜欢的童话人物,我的心中,小彼得是我的偶像。他不仅仅能帮我们实现不想长大的这个愿望并且还会教于我们飞行之术,叫我们魔法,去对付社会上欺压弱小、谋财害命的坏人。使孩子健康欢乐的成长~~
彼得·潘是一个会飞翔。拥有魔力的男孩,是永无岛上的主宰者。他在夜间飞行时,身上会发出仅有拳头般大小的光芒。他,有着过人的机智与勇敢。他,天真烂漫而又顽皮,每时每刻都会散发出淘气的气息。可是,当危险来临时,他那临危不惧的精神,让我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小大人”似的。彼得那侠义、乐观、勇于探险的自主精神是值得每个孩子学习的。
文中的三个孩子——文蒂、约翰、迈克尔。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他们的小保姆娜娜是他们生活中的好玩伴。每一天都陪他们去上学,在生活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
在这本书中,文蒂、约翰、迈克尔在跟随着彼得飞往那不易找的地方永无岛的路上,又会遇到什么困难与危险呢?好了,此刻,我们就与彼得开始起程,去飞往永无岛,解除路上的一切困难,去品尝这永无岛上的精彩的生活!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经典科幻小说。这本书讲述了福克先生因为在俱乐部里和牌友打赌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的故事。
在福克出发之前伦敦发生了一起银行盗窃案,侦探费克斯认为福克就是盗贼,所以一直跟着他。一路上,福克先生遭遇了仆人路路通在印度的寺庙里闯下了 大祸、西乌人偷袭火车……最重要的是,在太平洋上,“唐卡德尔”号在暴风骤雨中、在排山倒海般的滚滚巨浪中像一根飘忽不定的鹅毛,随时都有解体的可能,班斯比船长非常忧虑,他和海员们准备找个港口停靠,但福克先生面对这一切,坚定地说停靠港为“上海”,“船长忽然明白了这句话的坚定和的含义”!福克先生一路都在与自然困难做斗争的.同时,还要克服费克斯想尽办法制造的困难,但他最终还是在80天时间内环游了地球一周后回到了伦敦。
书中描写的福克先生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具有坚定信念,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榜样。记得我刚开始学习轮滑,才学习站立,就摔倒了,膝盖上的皮也擦破了,血也流出来了。我一脸的懊丧,心里骂了一句:哼,什么轮滑,我才不想学呢!谁知竟然脱口而出,妈妈听见了,便走过来跟我说:“你刚看过《80天环游地球》,福克先生他为了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面对困难,是多坚定啊,而你呢?你不是说自己一定能学会轮滑的吗?现在却半途而废?”听了妈妈的话,我的脸涨得通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继续练习轮滑。虽然后来又摔了好几次跤,还把裤子给磨破了,但几后天,我终于学会了,看来,并不是轮滑很难,而是我半途而废罢了。
《80天环游地球》通过福克先生的游历告诉我们:面对困难,我们只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任何事情都可以成功!
卡夫卡的《变形记》想说明的是什么呢?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呢?这些都引起了我的思考。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写的,发表于。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可以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现在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希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轻松。终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曾经说过:为每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因为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介绍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内容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欢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爱情。曾经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起,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所以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暴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理解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而飞天外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不过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角色(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来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择,可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可以消除的
相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我在图书馆书架上看到这本书时,以为是介绍世界各地景观的书,正好我想看一下这方面的书,当我把它借回到宿舍看时,它并不如我所意,而是一本科幻小说。
本书讲述了一位英国绅士福克和仆人万事通要在八十天内完成环游地球的任务。
福克先生在俱乐部玩牌,一句不经意的话竟然让这位绅士与其他五位牌友打赌—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圈。如果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如果在1872年,那就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或者可以说是根本完成不了的。因为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从伦敦出发,经过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中国香港,日本横滨,旧金山,最后穿过美国大陆到纽约,再回到伦敦。途中必须对火车和轮船表非常熟悉,而且下了一趟车几乎又要上另一趟车,没有休息的时间,更可怕的是,途中如果遇到坏天气,顶风,船只出事,火车出轨等事故,那么整个计划就被打破,但对于牌友的顾虑,福克毫无理睬,只是冷静地说所有情况都算上了,八十天足够,他们最后以两万英镑做赌注。
福克带上仆人万事通开始了环球旅行,途中遇到种.种困难,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
苏格兰警方误认为福克是偷五万五千英镑的盗贼,派人缉拿他,在侦探菲克思一路跟踪福克,并设下障碍,阻挠福克前行。
在印度,福克从教徒手中救出一个即将被烧死的女子,在中国南海遇上台风,在上海误船,在美国遇印第安人抢劫,在大西洋时福克还做了一回海盗,在利物浦蹲了几个小时监狱。最终,福克一行克服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这场惊心动魄的环球旅行。
阅读完本书,给我的感触就是人一定要有自信,在生活中自信就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就可以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在苦难面前你就是输家,你就永远都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做事,自信是很重要的。
福克沉着冷静地性格也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在困难面前福克绝没有慌张失措的时候,在胜利面前,福克也没有喜形于色。这也是一种坦然对待生活的态度,无论喜或忧,保持乐观永远是第一位。
在书中,不仅让仆人万事通相信了钱是万能的,还让我也相信了这一点,福克能在八十天内顺利完成任务,除了他沉重冷静地性格,非凡的胆识和丰富的知识外,还与他富翁的身份是分不开的,有很多次福克遇到困难,都是金钱帮助他们全身而退。
如果你没有自信,没有战胜困难的意志力,不妨向福克先生学习。
此刻人类生活逐渐小康化、自动化,逐步走向智能化……这真是多么完美的生活啊!如今,家用电器数不胜数,经过电视,电脑,电话等就能让我们足不出户游览全球,通晓天下事。它优质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又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还真是其乐无穷啊!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来源于科学的日益发展。科学家们的辛苦与努力,才换来了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
我酷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是一本海量知识、包罗万象的科普读物。里面包含天文地理、自然界与动植物的探索,人体解密,科技交通等等十大版块。它知识广泛,应有尽有。宇宙的奥秘充满了神奇的色彩;地球上的生物奇妙无穷;人体结构的错综复杂;科学技术的蒸蒸日上……真的十分有意义。正如我小时候在电视里看到食人花这种植物,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虚构出来的一种东西,直到之后我才明白,世上的确存在着这一种食肉植物,它是靠一些小生物来补充养分的,它们分布在世界各地约有400多种。写到那里,不禁感慨:以前的我还真是孤陋寡闻哪。自然界真的很了不起,哺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与植物。
所以我们此刻应当好好珍惜此刻的生活,去热爱科学、拒绝迷信邪说。有义务去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坏境,人人有责。这本书让我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了自然界。展此刻我们身边的这个精彩无限、奥妙无穷的大千世界,它引领我们踏上求知之路,去捕捉、发现、探索每一片未知的世界……
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主要讲了就是:那年,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流了下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读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不停的转动。在晶莹的泪光中,我感受到——爱。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隔了七八年,其中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欢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调皮,但他拥有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充满生机!我外公也去过那里游览,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漂亮。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因为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许多乐趣的缘故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快乐。我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准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天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充满了向往。我真羡慕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充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有自己的小乐园,拔何首乌、木莲,捕鸟。可以无忧无虑地过我的童年,那该多好呀!
《波莉安娜》这本书名气很大,每个看过这书的人都说它是一本好书。说得我想看极了!双休日,我到图书馆去借书,发现书架上有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将它取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莉诺霍奇曼波特。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
书中还介绍说:这本书于出版,迅速畅销全球,“波莉安娜”一词已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其著作影响之大。
回到家里,我什么事都不想做,立刻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果然,此书名不虚传。整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主人公波莉安娜是个孤儿,她爸爸生前教过她如何从悲伤中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姨妈波莉哈林顿家。因为波莉安娜家很穷,她的姨妈十分瞧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波莉安娜仍然活得很快乐。因为发现快乐并和大家分享快乐是波莉安娜最爱做的事。
有一次她对一个摔断腿的人说:“你就应高兴你没有摔断另一条腿。”又有一次,她对一个驼背的老花匠说:“你就应高兴你在拔草是不用使劲弯腰。”因此,这座城市的大人小孩几乎都认识了她,并都学会了怎样寻找快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失去了知觉,永远不能走了,人们得知这消息后,好多人都为她哭泣,可这个“快乐天使”并不很难过,她没流过一滴眼泪,她很乐观,之后在医生的帮忙下,她一步一步地练习走路。
波莉安娜真的好伟大哦!竟然能在悲痛中寻找快乐!她所想的,全是我不敢想的。如果我们当中有谁不能走了,他肯定每一天会冤天冤地、哭泣、流泪可波莉安娜呢?如果有谁摔断了一条腿,大部分人是不会这样安慰自己的――“还好我还有另一只脚。”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世上有许许多多快乐的事,虽然我平时总是笑,但其实我并不快乐。我每一天都有悲哀的事:这天悲哀学习压力太大,明天悲哀考试没考好,后天悲哀心爱的东西丢了
读了这本书后,想一想这些事根本不值得我悲哀。我相信,我今后必须会很快乐的!我要让波莉安娜永驻我心中。
我明白了怎样寻找快乐了,我还期望我周围的人都能向波莉安娜学习,真正学会寻找快乐,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最近我阅读了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而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之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描写了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悠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里·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于是他依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沿着南纬37度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中,最令人敬畏的是格里那凡爵士无比的毅力和他那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也正是文中所体现出的坚强的毅力震撼着我们每位读者的心灵。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所言足以看出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故事,让我对毅力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领会,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站在运动场上,站在领奖台上的长跑冠军,使我对他们有了百倍的敬意。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偏偏敬佩的是长跑冠军呢?很简单,因为在我眼中,他们不仅是长跑的冠军,长跑的强者,更适于小说中格里那凡爵士一样,都是人生竞技场上的强者!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如长跑,从长跑中我们不但可以感悟人生,更能享受人生。
你别小看了开始起跑的那一两圈,别以为那是多么轻松、舒坦,它关系着你以后的跑速,这正如我们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好的,将来终生受益;坏的,必然抱憾终生。 中间的那几圈,有点吃力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每跨越一步,都在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和意志,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几圈,此时,在你后面的人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这正如我们人生中所遇到的挫折,许多人不堪一击,一头躲进了“避风港”,躲进了“蜗牛壳”,不理世事,难怪有人会说:“我活得太累了……”从此,他们原谅了自己,不再拼搏,不再奋斗,可他们却殊不知,从此,生活抛弃了他们,幸福之神也不见光顾。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只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童年,是充满欢乐的,是充满幸福的,是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光。所以人们常说,童年是一生中最令人难忘的日子。我想,萧红在提笔写下《呼兰河传》的时候,应该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作者描写了自己和祖父的快乐生活。作者小时候,要面对严厉的母亲和冷淡的父亲,只能从祖父那里得到关爱。作者和祖父一起多了作者和祖父在后院里度过了欢乐的时光,作者在祖父那里得到了自由、温暖与满足。祖父对作者十分宽容,和作者一起玩耍,教作者学诗,表现了祖父对作者极大的爱护。在祖父那里,作者感受到了无限的温暖。
但当我读到可怜的小团圆媳妇去世时,我和萧红一样同情她。她才12岁啊!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却早早被卖给了老胡家做童养媳。她本来可以像我们一样,坐在教室里念书,享受童年的快乐时光,但是呢,她却要为老胡家做苦力,天天拉车,晚上还要受到婆婆的打骂。一个好好的姑娘,最后被他们活活折腾死了,又导致原本人丁兴旺的老胡家惨遭灭门,你说,这是不是自己害了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顿时领悟:萧红和小团圆媳妇的童年是如此悲惨,她们有自我放弃吗?不,没有!她们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最后还不是挺过来了!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要幸福得多,我们有父亲疼,有母亲爱,有老师教导,有同学帮助,有朋友陪伴。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现在快乐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现在美好的童年生活呢?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请你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巨大的财富——美好的童年!
红头发、绿眼睛、有雀斑,长得骨瘦如柴并且富有丰富的想象力……安妮·雪莉的形象一下把我带进了加拿大作者露西·莫德·蒙哥玛利的名著《绿山墙的安妮》一书。
安妮与马修、玛丽拉之间的故事引人入胜,时时牵引着我。在我看来,红发安妮让人奋进,身处逆境时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感染力征服了周边的人,高兴的时候总是不忘把快乐分享给大家。她这样的为人处事,她所带来的朴实勤奋,不就是与我们新时期所提倡的精神相吻合吗?安妮与我们不是同一个时期的女孩,但她能抛弃世俗,以自己的睿智来为人处事,这一切都是我喜欢安妮的原因。
安妮的父母双亡,在孤儿院生活,但她却像天使一般,改变了马修和玛丽拉的生活。在我的生活周围,虽然没有安妮,但仔细想来,很多事情都有和安妮相似的地方,书中的情景时不时也是我们生活中的缩影。通过这些缩影的反面,我似乎有了一些醒悟。人生不管在哪个阶段,一定要自信,让自己取得好成绩,安妮无疑是一个我喜欢的榜样。
安妮也会犯一些错误,在错误面前,她能坦诚承认,从而得到别人的原谅。在游戏中,用自己的智慧为大家增添了多姿多彩的快乐。这种乐观积极向上的性格,被作者描绘得惟妙惟肖,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技巧。读到作者对加拿大乡村的农舍及周围风景如画的描写时,我心中不禁想起我们的祖国,一样的山水如画,心中油然而生的是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绿山墙的安妮》这一本书,正如翻译者马爱农所说:“一次次再版,感动了一批又一批的读者。”我想它更会带动一届又一届的读者走近安妮,使安妮有一个又一个的朋友,有你,有我,有她。
人生有许多分岔路口,一条是走出家门实现自己的人生大道,另一条是止步于照顾母亲的偏僻小路,你会选着那一条?
暑假的一天,午后的阳光拂过我的身体,坐在窗户边,感受弥漫于心扉的温暖,合上《绿山墙的安妮》,心中感慨万分!
安妮,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为了报答养母玛丽拉,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后面的那一条路,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定!
书中的安妮是个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人讨厌的是她满脸的雀斑,和一头自己也不喜欢的红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来到了绿上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喜欢她。安妮天真活泼,十分爱幻想,她刚来绿上墙时,被这里的一切都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都取了名字,他跟着马修骑马车时,路边的几颗开满花的樱桃树都能让她喋喋不休的幻想着。
安妮经过很大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但是当马修去世时她竟义无反顾的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玛丽拉,一个瘦小满脸祛斑的小女孩,是那么的坚强乐观,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的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脆弱,自私。一旦碰到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大人。而在感恩上我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在面对困难失败抱着一颗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有温暖。
这一本书已是我的读物之旧了。虽然已经读完好久了,但是每当我翻开这些灰尘皑皑的旧书堆时,我总是激动不已!
小说的内容,博大而精深,并且无一不闪耀着作者智慧的光芒。本文试从作品中所反映的女性观、传统习惯、革命观、奴隶性及看客态度几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欢迎您访问,欢迎您访问,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波莉安娜》是美国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写的。作者以十分美妙动听的手法描写了一个身世凄惨的小女孩波莉安娜,她就是此书的主人公。波莉安娜的双亲都在她幼年时去世,她只好住在妇援会里,直到她的姨妈波莉小姐把她接走。可是好运并没有降临在她身上,她在波莉小姐家并不舒服,但她无论遇到什么烦心事都会乐观地去面对,相信你看了也会被感动。
我觉得妇援会的人很善良,但是她们太喜好功名了。她们不把钱用来帮助自己镇上的一个小男孩,而却全汇给印度小男孩。这全是为了功名。她们却不想想,如果她们把外面需要帮助的人都帮助了,但自己镇上却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那不是件很可笑的事吗?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波莉安娜帮助吉米有一个住处的事。她先问自己的波莉姨妈,可波莉小姐不同意。她就又去找妇援会的人,请妇援会的人给他一个住处,可也失败了。最后,又去潘德莱顿先生,虽然一开始也没成功,但最后他也答应了。波莉安娜愿用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一个自己刚认识不久、还不熟悉的人呢!要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下,会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比第二种人多,而第三种却比大熊猫还珍贵,而且快绝种了。第一种人是完全被利益所占据,他们会说波莉安娜很傻!第二种人是还有良知的,他们会说波莉安娜是个好人。而第三种人什么也不说,而用自己的行动说明:波莉安娜做到的,我也做到了!说实在,我是第二种人。虽说我平时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我还没有像波莉安娜那样。
我认为《波莉安娜》这本书想告诉我们:无论什么事都要乐观面对,但是,记住,首先要做个好人哟!
今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星期六在家休息的日子,爸爸要求我把以前读过的《三字经》拿出来重读,并给我讲解了每一句的意思。上学前背《三字经》时,其中很多话句的意思我都不懂,现在上学了,经过爸爸的讲解,我能理解书中的一些含义,特别是关于古人学习方面的内容:“昔中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赵中令,读鲁论,彼既仕,学且勤,披勤编,削竹筒,彼无书,且知勉,头悬梁,锥刺骨,彼不教,自勤苦,如囊萤,如映雪,家虽贫,学不辍,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
这六段的意思是这样的,大圣人孔子曾经把七岁的项橐当作老师,古代圣贤尚且能入此勤奋的学习;宋朝赵普读了一辈子的《论语》,做了宰相之后,扔勤奋学习;
汉朝路温舒把借来的书抄写在用蒲草编的席子上;公孙私削竹片来抄书,他没钱买书,却如此勤奋;孙普怕晚上读书打瞌睡,把头发系在房梁上,苏秦学习困倦时没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们都有老师,但能自觉学习;晋朝车胤晚上捉萤火虫当作灯光看书,
孙康依靠雪的反光看书,他们虽然贫穷,却没有因为点不起灯就停止学习,汉朝朱买臣一边砍柴一边读书,隋朝李密一边放牛一边读书,他们尽管劳累,却不放弃学习。
读懂了这几段后,我非常感动,古人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优越条件,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有辛勤的老师教导我们,书本都是新的,爸爸妈妈给我们买了漂亮的书包、文具,这么好的学习条件,是古人所没有的,如果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没有刻苦、努力的学习就辜负了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我们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吗,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就必须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认真读书,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弹不得。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哥里高尔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感到了一阵阵的温暖。哥里高尔也很了解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配合着。全书开始时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片面,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比如他的生活习性越来越像大甲虫,开始喜欢吃一些腐烂的事物——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这本书给了我太多启发。使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人性的险恶,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会是一生的,希望自己能够多读些这样的好书。
人生的选择——读《人生》有感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路遥先生的《人生》,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物描写和故事情节使我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有着很多重要的岔路口。一开始高加林在学校做老师,由于高明楼给他儿子走后门,所以三星才把高加林换了下来,高加林的人生在那一刻也走到了最低点,然而他并没有颓废巧珍的出现是他重新振作了起来,幸运女神再次倾向了他。后来在马占奎的帮助下加林到了县里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此同时他也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巧珍?亚萍?在地位的诱惑下加林违背了他的良心而选择了黄亚萍,这次错误的选择不仅使他没能最终和黄亚萍在一起而且还使他被停职重新回到了农村。
高加林的这一些事说明了一个问题:他的人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在我们的人生路途中同样充满着许许多多的选择,同样关系着我们的命运。小到考试中的一道选择题,身边朋友的选择;大到自己工作的选择,人生目标的选择,我们都一定要慎重的走出每一步。
也许你会问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做出这么多选择。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的成长,身边的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身边交流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要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选择就是我们提高明辨是非能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我们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自己也在选择中得到锻炼,在做出正确选择的时候吸取成功的经验;在做出错误的选择的时候吸取失败的教训;只有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我们的选择能力才会不断的提高,我们的人生才会跟家的丰富多彩。既然人生选择这么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一些方法学会如何进行正确的选择。首先我们应该在选择之前认清自己的真实需要,选择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一条道路;然后我们应该根据选项查阅相关资料,全面的的了解这些选项的具体情况;最后如果我们一次选择失败了也不要放弃,因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选择,我们要从中吸取失败的教训,以便下次的选择更加完美。
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模模糊糊,让人看不透以至于有些担心和后怕。但是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我们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不断的锻炼自己,这样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着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最后认识了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
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那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
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那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
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能够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一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
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一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做此号以来,很想把以前看的每一本书都记成笔记,但是翻了翻以前看的书,确实有些杂,尤其是小说一类,顶多能写点读后感的练笔,硬要把它作为“读书笔记”似乎有些生硬了。所以觉得标题还是用读后感为好。
《巨人的陨落》一书是英国作家肯福莱特“世纪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说实话买这本书,实在是因为京东首页推荐太过频繁,广告语太过光芒夺目,什么“全球读者平均三个通宵读完”,什么“虽然是小说,但是可以当正史来读”而且常常坐上销量冠军的宝座。虽然学舍行其庭老师说尽量不要看畅销书,但我看了简介之后觉得此书或许可以一读,似乎是用很吸引人的文字来帮助了解某段历史,所以一下就买了《巨人的陨落》和《世界的凛冬》两大部。
读毕,确实感受到了作为大作家应有的水平。用笔精炼,结构精妙,描绘了各国五个身份不一的家族在一战时期各自不同的命运和交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大背景下,深度还原了当时的情境。这是通过描写小人物家族的兴衰来反映历史,让我了解了很多我不知道的细节。但是,我觉得前文所述的评价应该还是过誉了。可能是我欣赏水平的问题,对于外国文学,总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缺少了一点神韵,总有晦涩感,导致我并没有哪怕像看国内畅销小说一样的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这也导致我看完《巨人的陨落》之后,讲二战的《世界的凛冬》被我放在床头迟迟没有翻动……
我把这原因归结为我看的书太少,尤其是外国文学太少,所以提不起兴趣。我本来还想写一些文字,提炼提炼故事主旨啊,表达一下深邃的历史厚重感啊,但是再次翻了一下,发现确实是没兴趣。就这样。
这个暑假我读了《宇宙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比如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是彗星,俗称扫泏星,它由慧头和慧尾组成,其中慧头又由慧核和慧发组成。彗核的直径约有10千米,他周围庞大的气团为慧发,慧发的直径有几万到几十万千米。慧尾则更长,可达数亿千米。
我还明白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是因为太阳是一颗恒星,是太阳系中最大的天体,这个大气体球时时刻刻都在释放者很多的光和热。地球正是因为有了太阳的照耀,才有了温暖和光明,才有了生命。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有6000摄氏度,中心温度也为1500万摄氏度。这是由于太阳内部进行着剧烈的原子反应。太阳由70多种元素组成,主要成分是氢。太阳内部温度高、压力大,这就是那里的情原子核相互作用,从而释放出很多的光和热。
我还明白了火星也是太阳系的八大行星之一,科学家称他为地球的“孪生兄弟”。这是因为火星有很多和地球相似的特征。
用望远镜看,你会发现火星简直就是一个“地球仪”。它的两极是白白的极冠,就像地球上被雪覆盖的南北极。并且火星也像地球那样呈必须角度绕太阳公转。另外,火星上上的一天之比地球上的一天长39分35秒。不一样的是,火星上的一年是687天,是地球一年的1.9倍。与地球一样火星上也有大气。
宇宙太神奇了,我长大以后,必须要当个科学家研究火星的奥秘,人类以后是否能在火星上居住?请大家相信我,我必须会刻苦研究的!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
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