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读书感想体会范文(精选35篇)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是以犹太女孩安妮的视角记述二战时期间住在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景。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她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下来。在漫长的25个月内,按你记录了每一天的成长经历,并对战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反思。但居住在密室里的人,最后还是被纳粹逮捕,被解送到波兰的奥希维兹集中营。他们八个人中,只有父亲奥托.弗兰克活着走出集中营,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传扬女儿的日记,让全世界人民共享。
我认为安妮是个活泼开朗、敢作敢当的女孩,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8个人居住在密室中的人每天白天提心吊胆。有一天晚上,大家都出来活动时,听见有小偷在偷东西。密室中的3个男人们立刻就去抓小偷了,而安妮在上面听着下面的动静。没想到的是,真正的小偷跑了,他们却变成了替罪羊。幸运的是,当警察赶到时,他们已经跑回密室了。
《安妮日记》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也能去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爱因斯坦说:“兴趣是的老师”,我想作为父母的责任就是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让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
我在小的时候很喜欢阅读,那时没有什么别的玩乐,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我只能用阅读来充实生活。特别是武侠小说和古典名著《红楼梦》,其中金庸、梁羽生等名家的全部作品几乎全部读过,红楼梦中所有诗词都能背诵。现在想一想,这应该就是兴趣的力量。所以,我没有对悠悠的阅读书目强行规定,而是顺应她的心理特点,选好她爱看的书,使她对书产生好感。
营造良好的环境。读书首先要有氛围,有了读书的环境孩子才会有兴趣去读书。为了营造读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为悠悠买来儿童专用书桌,放到属于她自己的房间。怎样布置,只给一个指导性意见,让悠悠自己去安排和管理。
分享阅读的乐趣,鼓励悠悠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说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和我一起分析讨论,从而加深阅读兴趣,提高阅读水平。
学会在阅读中成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的问题,比如怎样对待生活和生命?如何面对挫折和失败?面对胆小和烦恼怎么应对等等。这些问题是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的,有时做家长的我们,还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尤其是面对现在的孩子,她们有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想法,所以我给悠悠购买了一套《玛蒂娜的故事》全60册,这套图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片段,非常符合悠悠的性格和年龄,悠悠非常喜欢,重复的阅读,在书中找到问题的答案,学会观察和想象力。
阅读的过程,我和悠悠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一起成长,一起丰富自己。
在书的序中,蔡康永就一针见血: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等等,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知不知道听你讲话的人想听到什么。卖了这样的一个关子,确实能把人吸引住,引发读者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看来,深谙“说话之道”的作者果然功力不浅,很会抓住人心。
全书一共包括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完全会碰到的事情,因此学上一招真的非常有用。作者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真的是很多的感触,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之道,我会像书中说的那样,很努力的去学习一切。
原来再美好的故事,最终也不过是悲伤散场。——题记
从来都不喜欢目送的感觉,因为目送到最后,只空留下孤单和落寞。我们这一生却总逃不了目送,目送着他人远去的背影,自己也与起点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一直很怀念小时的无拘无束,可是越长大,却觉得自己离快乐越来越远了,我和妈妈,就好像龙应台和她的儿子一样,中间隔了一扇紧闭的门,其实钥匙就在彼此手中,可谁都不愿先打开那扇门,不愿意先一步服软,就只能眼看着门关的越来越紧,钥匙也消失不见,只能目送着彼此距离越来越远。也许,等我们真正想往回走时,岁月却推着我们离开原点,注定无法相会。
仍记得那个下午,六月的阳光却显得有些萧瑟,似乎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却终将告别小学的六年生活,我们背上书包,离开了校园,走向新的生活,班主任金老师斜倚着门,阳光柔柔的洒在她身上,洒在她悄然滋生的皱纹上,不知何时,她光洁的额头爬上了小小的细纹,咦,又是何时的白发爬上了她的乌丝,是啊,她已不再年轻,越来越多的同学离开了教室,没有回头,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不经意的回头一瞥,却发现她仍在背后望着我,目光中带着不舍,还有无奈,平日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教室,此刻只剩下了她,一向严厉的她,上钩的嘴角在一墙奖状的映衬下有些落寞,两道目光却一直随着我离开,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在被人目送····
龙应台一直在目送着自己的儿子华安远去,她的父亲也与她越来越远,她却怎么也追不上,她才明白,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注定追不上,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谓的缘分,只不过是渐行渐远罢了——
就算缘分还在,最终却空留离开的结局,珍惜眼前的幸福,不要等到离开才追悔莫及,才是最重要的。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假期里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也读了很多书,天文的,故事的都有,我最爱看的是是《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笑猫日记》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孩子们的秘密乐园》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孩子们的秘密乐园》讲述了春节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好失望!
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大家在里面尽情欢乐,在这个楠木林孩子们找到了那些曾经被大人所忽略的快乐和梦想。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直被快乐围绕着,仿佛我就是那只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而那只球似的可爱老鼠就在我身边快乐地滚过来又滚过去 。这本书以一只猫的角度看世界,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用写日记的方式写作,让我觉得很神奇又很亲切。这本书语言有趣、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可爱,性格独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楠木林是一个能让孩子充分自由和享受童年的地方,我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地方玩,虽然可能大人们认为我们幼稚,但是我们觉得真实,美丽。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被人爱戴当选成了市长,收养一个孤苦的孩子,不断帮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长,他的身份还是暴露了,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为而打动,犯人就在眼前无法捕拿,自己舍身取义跳河自尽,冉阿让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结尾没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与恋人幸福地活了下来。
生命中也许会犯错,可能一次罪过毁了终生,但只要我们为人善良,救济他人,虽然我们做不了大捐赠,心怀爱意做点小事也行,冉阿让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人人心有慈爱,明天就会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记忆里,犯过的错许许多多,只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生活依旧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这个花瓶还是别人店里的,如果我心生罪恶感从此垂头丧气不敢承担责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错了,如果我打扫花瓶,并且道歉赔偿,得到人家原谅从此心里坦荡荡抬头走路,所以不要有错就怕,用爱改变它!每一天我们都被爱包围着,我们也应该用爱待人,用爱去对待世界将心比心,没什么困难克服不了!
力克?胡哲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家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力克?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出生时,力克的父母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的妈妈甚至拒绝抱抱自己的孩子。这对任何人都是极大的打击和难以愈合的伤口。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慢慢开始接受和面对现实
童年时期的力克可以说无忧无虑,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面对无数的挑战,而他都努力地克服了。长到了上学的年纪,力克陷入了困境,他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六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力克?胡哲的成功,就在于他对于人生的“不设限”,正常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无后顾之忧,所以人们就只把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哪些失去的东西或曾经的伤上,而没有真正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正常人就平凡地过了一生。他们错就错在了对人生的“设限”上。力克·胡哲并没有因为残疾而被打垮,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一次特别的考验和计划,他与那些“受限”的人生不同,他认为:“只要有梦想,什么都能做得到。”
力克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乐观和信心。人在逆境中很容易被击垮而随之放弃了目标。而力克正是相反。古人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力克就一直是一艘满载着幸福和乐观的小舟,前进于逆流之中。力克告诉人们: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是啊,没有目标怎么付出行动?力克自己就是一盏为人们照亮目标的灯。让千千万万的人,重拾梦想走向成功。
这本书不仅传递给我们的是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坚持成功的信念,也给我们的心灵注入了强大的力量。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力克是怎么战胜身体的残障的;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力克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才取得的成功;悲观失落的时候,想想力克脸上灿烂的笑容和他的乐观精神;发现自己又在抱怨世界不公平的时候,就像力克一样去感恩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其实,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就是指点你走出迷雾的导航灯。归根结底,力克想要告诉你的是:做的自己,我能行!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暑假,就像是一个美丽的花球,五彩缤纷,各种不同的有颜色,代表不同的心情。暑假,就像是一道绚丽的彩虹,七色光芒,纯洁闪耀,七种光芒、七种心情。暑假,就像是一朵艳丽的五色花,颜色各异、神奇美丽,每一片花瓣都有它芬芳独特的个性和芳香四溢的余香。
暑假,酸甜苦辣,有你欣喜若狂的、有欢声笑语的、有垂头丧气的、有泪水洒落的……而你的每一种心情,都记载着你暑假的点点滴滴,记录着你每一年的喜怒哀乐。
在我的暑假里,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妈妈给我买我喜爱的书!
我喜欢的书,各有不同,其中最为珍爱的就是《明若の晓溪》,作者明晓溪,她优美的笔墨写出的文章,即美又感人,让人情不自禁地赞叹。
书到家的时候,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的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根。当我捧着新书,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尽情地呼吸着墨香,静静地、悠久地、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一直走、漫无边际地走,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慢慢地去享受……
我捧着《明若の晓溪》度过了好几个快乐的日日夜夜,每天不知疲倦地读着书(没有废寝忘食,吃是一定要吃的),在读书的时候,我几乎忘了所有人,自己一人沉醉在书的世界,去向文武双全的明晓溪打个招呼,去向烧饭超级好吃的风间澈讨一盘菜尝一尝,去群殴脾气火爆的东浩男,去和美丽清纯的东浩雪一起玩耍……
呵呵,暑假里,书的世界。我真的很爱书,很爱很爱……
故事完全取决于一个小小的家庭——或者说,是一对重新组成这个小小家庭的父女之间的朝夕相处——在人性固有的阴影的笼罩下,在心灵天生的重重障碍间,在因为爱所吸引的天性面前,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的状态。作者在每一件细微小事的叙述中,在每一个情绪的描摹和渲染的过程中,将一种苦涩而意味深长的认知巧妙地传达给我们:人之一生,就是在学习和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相处,却又要坚持它们与他们抗争。
故事不缠绵,但纠结,他们彼此排斥而又不能分离,是此书最幽怨的主题。
爱情,在这个故事里是个纠结的东西。这种爱情本不应该存在,但是它偏偏发生了,因为道德观念,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男主角从小是女主角家庭里的养子,女主角是男主角成人以后的养女,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而是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是为了报恩才收养女主角,但是,他童年的阴影(母亲开着车带着他一起自杀,他幸存下来了),极度而又不能对外宣泄的痛苦,让他转嫁到女主角身上。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在复杂的称谓和阴影下生存。
相比之下,男主角的身份(名画家),女主角的社会地位(主流编剧),是个推动的因素,男主角一直在寻找母亲的影子,表现在他的女朋友们多多少少都有母亲的一点点体现:样貌、性格,等等。而女主角一直在找男主角的影子(父亲和爱人),这种双重的影子,体现在她写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的男主角身上。
他们彼此伤害,而这种伤害的方法是男主角教会女主角的,旁观者清,他们其实更清楚,更理智,因为彼此不可能脱离的关系(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不肯越过雷池一步,女主角不断地尝试,表达爱慕,不断地被伤害,直到最后选择孤身一人生活(重复男主角收养她之前的生活),而男主角最终逃不过母亲自杀的阴影,选择了用同样的方法自杀。
可以说,故事一开始就是个悲剧。《蒹葭》本是来源于2520xx年以前产生在秦地的一首民歌,被收录在《诗经•国风•秦风》。诗歌有句通俗的名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作者林汐把诗歌本意:由于所追求的心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陷入烦恼,融进了故事当中,成了“蒹葭往事”。个人认为,书名和故事相呼应,算得上是绝配。
暑假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但是,在这个暑假里,我觉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乐和充实。
暑假作业中有一项阅读作业,我家里的课外书都被我读的滚瓜烂熟了!经过郭老师的推荐,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五本课外书:《草房子》、《窗边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贾里全传》和《女生贾梅全传》。其中,我最爱读的当然是《女生贾梅全传》了!
因为我非常喜爱《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所以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这本书。早晨六点多就起床,捧起书,迎着黎明的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在书中尽情地遨游。我也利用午睡时间来看书,看起书来如饥似渴,有时连吃饭都忘了!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暑假里,我也报了一些兴趣班,每次上课,我都认真听讲。在课间,我抓紧时间读书,一分钟也不肯放过。记得有一次,在上课的时间,我因为刚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内容,于是,我就在课堂上看书;结果,被老师逮个正着!老师严厉的说:“下不为例!”哎!以后,我在也不敢在课堂上看书了!
如今,一个暑假过去了,《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我也看完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可爱的贾梅实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心灵纯洁、心地善良,特别富有同情心。在贾梅的校园生活里有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读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我觉得,生活就像一场电视剧,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了,再过一学期,我们就要踏入初中的大门,我们的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像贾梅的校园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呢?我期待着……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这个暑假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外国小说,让我感触深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安妮,她是一个开朗、活泼、聪明、坚强……与一身的优秀女孩子,书中写了她从孤儿院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后,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段成长经历。故事感人肺腑,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安妮在生下来3个月的时候,因父母病逝了,从小变成了孤儿,在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前,安妮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安妮依然保持着她一向乐观开朗和幻想的特性,用她特有的幻想来抚平生活的坎坷与磨难,最后乐观、自信、善良的安妮用真情和努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接纳,马修理更是加倍喜欢安妮,马瑞拉也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她们一家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安妮在绿山墙农舍收获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在这里她与黛安娜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俩人形影不离,与马修和马瑞拉朝夕相处,给了安妮家的温暖与幸福,还有她敬佩喜爱的斯蒂希老师给她传授了知识和智慧,还有平易近人的牧师阿兰夫人,连生性古板又挑剔的黛安娜祖母约瑟芬,也最终被安妮的诚恳和善良打动,也喜欢上了安妮,而且还给了安妮许多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安妮很刻苦,勇攀高峰,在生活上她对朋友同学给予了关怀和友爱,对长辈尊敬、礼貌,对养育她的马修和马瑞拉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不忘,最后安妮长成了大姑娘,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名牌大学,但为了马瑞拉,为了绿山墙农舍,她毅然放弃了,留在安维利教书,陪伴着马瑞拉,而且她还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基尔博特。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我好喜欢你!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
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头发的孩子性格乐观向上,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安妮的乐观、积极,但更多的是她的坚强与感恩。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百年孤独这部名著,直到最近才把这本书看完。说实话,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并没有看懂,因为这是一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巨著,而《百年孤独》的另一大魅力就是书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宗教典故,而作者所用的叙述手法更是让人又爱又恨。对于我来说,这种独具特色的写作手法让我一方面既迷恋,但同时给我理解文章带来一定的难度。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说话不懂讲话的人,因为自己有自卑的心理,话到嘴边却总也不能说出口,心中明明有千万言语,却无法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因为这样,我吃过不少苦头,当他人给你口若悬河的说时,心中有自己的观点,到了口头就只剩下“嗯”,“对”,给朋友留下了敷衍,给客户留下了不真诚,给领导留下了不认真这样的印象,我也在积极求变,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言论,可是,词不达意,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当我读起《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作者的观点让我开始喜欢这本书:“沉默没问题的,沉默很正常的,但聚会时,沉默好像会带来压力,逼得人开口说些什么。这时候,如果空气中本来就弥漫着音乐,你就会发现沉默没那么可怕。但是如果刚好没音响可听,也不要依赖电视来填补沉默的空白,电视啊,就好像一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喋喋不休的、很爱大声说话的人,靠这样一个人来打发时间或者消除寂寞,倒是很不错。但是家人晚餐或好友相聚时,有这么一个人在场是很受打扰的,电视对“闲聊谈天”毫无帮助。如果怕沉默带来的冷场,请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逼自己随时要找话题。请优先把事情交给音乐来处理。或者,也可以学着享受沉默。看夜景的时候、两人散步的时候、三五好友一起下厨煮菜的时候,“正在做的事”本身就很有趣,沉默反而比喋喋不休更丰富,更值得回味。”这段话,让我理解了沉默,让我知道了,在不会说的时候,沉默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的工作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做的是人与人的工作,沉默,或许会再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逸,但是在工作中,却是让我寸步难行,沉默显然不是我应该选择的。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所谓的无谓的胜利,让我感触很深,在人与人的交流中,总是存在着争强好胜的行为,但是,你赢了又怎么样呢,在交流中,为了获胜,字字诛心,或许你会得到一时痛快,但是你又会失去多少朋友呢?所以,在交流中,懂得认输或许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换个角度思考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如果说话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换一换位置,想像一下如果处在这件事上的是我,我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会希望对方用什么样的语气面对我。多想这一步,结果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职场也是这样,同事之间彼此交流,会说话换位思考可以理解为换个角度思考。比如和同事交流,多想想如果我是同事,面对我这样的语气和语句,同事是否能理解,是这样说听着更舒服还是那样说听起来更舒服?是这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还是那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多了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这点思考的时间足以事半功倍。以小见大,以一变百,不光是和同事的交流可以换位思考,在和客户时同理,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想想客户需要的是什么,客户生气时,想想客户为什么会生气?只有在认真想过这些之后,再去与客户沟通,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说话是一种本能,人和人的交流才可以促进发展,学说话是一种修行,在说话中锻炼自己的耐心,智慧和勇气,而会说话更是一门艺术。我知道自己要达到艺术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早在30年前,周朴园和女仆侍萍相爱,生出了两个儿子,后来为了与繁漪结亲在大年三十晚上赶走了侍萍,留下了大儿子周萍,带走了鲁大海。当晚,侍萍跳河自杀了,可是被人救上来活了下去,从此她与鲁贵结婚,自己也该姓鲁,生出了女儿四凤,后来鲁贵在周朴园家里打工,四凤也当侍女了。周朴园与后妻繁漪生下了周冲。但是周萍居然与繁漪产生了乱伦关系,还好周萍提早觉醒,喜欢上了四凤。而周冲也暗恋着四凤很长时间了。繁漪请侍萍来辞退四凤,侍萍一下就认出了周朴园。周萍想和四凤远走高飞,繁漪不服气,决定当着周朴园及众人的面揭发他们。这时四凤出门自杀了,周冲也不顾一切冲出去与四凤一起被电死。周萍在房间里用抢自杀,侍萍又昏倒在地上……
《雷雨》反映了当时的一个社会状况,这一家则是封建社会的代表,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曹禺对封建社会的无比厌恶以及新的社会制度必定替代旧制度的信心,这篇剧本看起来只不过写的是封建社会腐败以及人民如何的被社会所残害的过程的一个缩影。这写的是一个家庭,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家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可谓个性鲜明——
周冲是雷雨这个剧本中最天真最无辜也是最可怜的一个人物,自己有着对真正爱情的美好向往,在他的心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才会酿就了最后悲惨的结局,也许整个事情的罪魁祸首还是封建社会,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他们生于封建社会,也都因为封建社会而死亡。
繁漪要属是因为爱情而最悲惨的人了,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正是在当时“雷雨”的环境下,造就了这一结果,将一位原本好好的女子变成一个精神崩溃的精神病。
比起他们,现在我们生活得那么幸福,我们应该想到仅仅在不到一百年前,人民的生活是多么地悲惨啊,社会是那么地腐败与阴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发奋学习,争取为这个社会与祖国发展作出贡献,不让雷雨的悲剧再次出现。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目送》是一本琐事记录本,作者在其中以简洁的方式叙述了许多通常被忽略的琐事。有一种贴近生活的感觉,也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致观察。
触动我的是《胭脂》。内容是你回屏东看他,先打个电话,然后带她去很多地方买东西,玩,等等。描述的很详细。但是后来的分别更让人感动。那种善意的劝说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首先给个提示,然后把指甲油拿出来慢慢涂,直到满屋都是指甲油的味道。帮妈妈化妆打扮。全文充满了母女之间的爱,以及分开时的失望。还有作者对母亲的关心,表达的细腻,也有对母亲记忆力下降的无奈和担心。作者的感情,字里行间处处都有体现。特别是带妈妈去邓师傅那里做足底按摩,去美容院洗头。描述很详细,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去的地方也很多,说明作者对母亲的重视。再比如后来的她,曾经是一个沉迷于美的女人,夸大母亲对美的热爱,与自己的衰老相提并论,表现出母亲无法守时的无奈和悲伤。
《如果》和这个抒情手法是一样的。也是全文叙述,抒情。在飞机机舱里,作者遇到了一位回到家乡的老人,想起了他失去的父亲。他认为如果能回到过去,再陪他回到家乡,他会做什么,都会写得很详细,每一个动作都会在脑海里的每一个地方闪现,也凸显了作者的遗憾、羞愧、悲伤的复杂心情。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故事,是因为作者真正理解了生活,如实写出了生活的写照,这说明作者热爱生活,感受生活的每一点点滴滴。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生活,仔细观察生活。即使是最普通的事情,也可以有神秘的原因。我们应该用美丽的眼睛记住生活的美好。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三国演义》,深有感触。《三国演义》写了黄巾起义、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足鼎立、三国归晋这五个部分。在其中涌现出了许多英雄人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诸葛亮了。
在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在《草船借箭》一章中,诸葛亮提前预算好了大雾,水流以及曹操、鲁肃的性格,从而三天内“造”了十万支箭,完成了都督周瑜的任务。要知道在那时,想要计算好大雾、长江的水流和“人心”可不简单!诸葛亮早就猜透周瑜想害他的用心;委托忠厚老实的鲁肃,得到了借箭的材料;通过观察天象、大雾和长江水流利“借”到东风;最精妙的算计曹操的心思,要知道,曹操也是三国时期的军事家,曾用几万兵在官渡打败了袁绍几十万大军呢!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诸葛亮正是利用了曹操生性多疑这个特点,综合这些因素,诸葛亮才能成功“借”到了十万支箭,他是多么智慧的人啊!但是他的聪明才智来自哪里?来源于他的好学。诸葛亮8岁以前父母双亡,和弟弟一起在叔父家过日子。在失去双亲的日子里,诸葛亮十分好学,饱读诗书,最终为刘备立下了汗马功劳。
智慧来自于后天的努力。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乏这样智慧之人。匡衡家中贫困,看书无灯,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墙打小孔,晚上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书,最后成为了名人。范仲淹亦是如此,通过少年时期的勤奋努力获得了不少成就,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篇。
智慧,不是一个人天生拥有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懈努力换来的。我们应该像古代那些伟人一样,多学习,勤思考,成为有学问的人。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最近,我们都在学习国学。我也读了一本书名叫《国学经典》。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些感叹。
这本书分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两个部分。
第一单元主要讲的是节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这句话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在总结唐朝由盛世走向衰败的历史教训时写下的警世名言。意思是:历观前代王朝和古老的家风,往往勤俭节约意味着成功,奢侈浮夸意味着失败。是呀,这句话用于我们现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当我把第一单元读完时,我想到了我在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一次,我在洗碗时,把水开得很大,妈妈看见了,提醒我说:“把水开小一点吧,一吨水可要好几块钱呢!”爸爸也在一旁也说:“节约钱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要节约水资源。”我听了,惭愧不已,连忙关小了自来水。节约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它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用心,我们就会想出节约的好办法。你瞧,这是我和姐姐想出来的:1、将用剩的小块肥皂收集起来,做成了大块肥皂。2、把雨水收集起来,用来浇花。3、把没有用完的作业本合订在一起,做成了一个新本子。4、把洗完脸的水用来冲马桶。怎么样?这些节约的办法你用过吗?如果没有,那就从现在开始行动吧!
第二单元主要讲的是强自信。“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句话选自于,《孝经。圣治章》。意思是: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都一样的得到天地之气成形,禀天地之道成性。但只有人最为尊贵。这句话说得多么好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自己的特长,只是有很多人自己没有发挥出来罢了。我就把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发挥出来了:1、我把字写得很好。2、我的作文常被老师称赞。3、我的舞蹈跳得很不错哦,还获得了证书。4、我很守时,上学,集会从不迟到。瞧!我的优点和特长很多吧!相信你也一定有很多优点和特长,赶紧发挥出来吧!
第三单元主要讲的是智慧。“知者创物”。这是《周礼。冬官。考工记》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由有智慧的人设计发明。用智慧来解决问题的人也很多,下面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贺龙同志在紧要关头让战士们扔掉草帽,使敌军自相残杀。包公运用智慧,使用了计谋,从毛驴身上找到突破口,巧妙地破了案。还有许多的例子……就不一一说明了。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之柱和心灵家园。国学是中华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诵读国学,品悟中华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涵养民族修为,承继民族智慧,造就具有中华气韵和民族气质的现代中国人,是我们共同的使命。
书是读不尽的,就像是海一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关于她童年趣事的好书——《呼兰河传》。
书中写的呼兰河是东北的一个小镇,这里就是萧红小时候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有着她童年时快乐的回忆:“呼兰河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个园子,里面五颜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鲜,让人感觉十分有活力。在园子里无论我怎样闹,祖父总是放纵我,宽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垄上的草。我跑得很远的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儿时与奶奶一起在田间的情景:奶奶在菜地里忙个不停,我也跟在后面鼓捣着,不一会,奶奶回头一看,着急地朝我奔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这个捣蛋鬼啊!”隔壁的婶婶听见了一瞧,乐得哈哈大笑。原来奶奶在前面撒种子,我以为她在地里藏了好东西,随后就将之刨出。
萧红小时候还是封建社会,乡村农民都十分迷信,个个奉若神明的。有一个团圆媳妇,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听到她的叫声。后来家里人听跳大神的主意,用开水给她洗澡把她折磨个半死,她的病越来越重。之后,来了一位云游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帮团圆媳妇治病,婆婆虽然信奉但是却舍不得给钱,团圆媳妇最终被折腾死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样的时代,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仅感受到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还得到了一些启示,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未来。
利用暑假时间,找到一本书来看,就是《会说话,你就赢了》。该书使用一些现实中的小故事来讲述对于不同人不同环境说什么样的话才得体、到位。这本书里面有一章内容我印象深刻,这里面有句话:我们没办法约束别人,但是能管好自己的嘴。
俗话说:皮肤上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愈合。而伤人的话一旦说出口,就会永远留下疤痕。想想有时候说话,也是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说出来了,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该内容是以影视界巨星周润发在成名前做洗车工,受到语言侮辱后努力奋斗为例,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讽刺挖苦的表达方式都要谨慎使用。想一想,如果你让别人当众丢脸,别人又怎么会给你好看?恐怕轻则对你反唇相讥,重则大打出手,最后必然得不偿失。那么要从根本上杜绝“出口伤人”的情况发生,建议从两点做起:
第一、不要让情绪控制你的头脑。
人都是感性动物,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伤人的理由。感情用事,呈一时口舌之快的人,经常会伤到别人而不自知,有时甚至会让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因此,无论何时,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做情绪的主人。
第二、不要说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
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无论何时,都不要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这是人们进行交流的底线,这个底线一旦被打破,关系就会破裂,难以修复。
身为教师的我们也是,在与学生交流的时候,都不要说伤人自尊的话。对于教育自己的子女,也不要说诸如“你这都是胡说八道”,“和你说话,就等于对牛弹琴”,“你真是没用!人家都能做到,就你不行!真是太不争气了”等等的话。以后自己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昨晚看到凌晨一点多看完,今天早上起来黑眼圈超级重,果然还是不能熬夜,可是这部小说,真的叫人欲罢不能。
最大的感触是,命运,它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其间参杂着一些孤独感和无力感。
没有查过村上的图片,也没有看过相关视频之类的,想象中,他应该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心文学艺术一切美好或是黑暗的人,他大概其貌不扬,像个小老头,是个时而深沉时而孩子气的小老头吧,不停地奔跑,不停地思考。想象中的他,很喜欢的他。
海边的卡夫卡,说实话真的没太读懂,太多隐喻,而我想的太浅。
看了很多书评,知乎,豆瓣,很多人说,这本书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只觉得很沉重,却不曾到那种程度。
全篇对佐伯的描述,形象都特别美好,可是不知为何,心中始终没能升起对她的喜爱,甚至怜悯,都没有,只在十五岁的她进入森林劝卡夫卡回到现实记住她好好活下去的时候,对她,生出几分爱怜。以往看电影也好小说也罢,对于作品中作者用尽笔墨认真去描写的高雅女子,都由衷的爱,这次,不知为何。
很喜欢中田,这个很神奇的小老头,善良可爱,星野也是,一个曾经的叛逆少年,遇到一个神奇的小老头,便不顾一切地跟着他,去帮助他,他的人生轨迹在慢慢改变,思想也在改变,到头来,他就像是,怎么说,经历了这些光怪陆离的时间,在别人看来,他仍和以前一样,可是只有他知道,他真的真的不再是以前那个自己了。对于战争时期的学生们在山中集体晕倒的事件和老师写信言明的真相那一段,没怎么把握到要领。想起来文章里面的一句话很喜欢,大义是说一场战争的开始从来都不是为了结束先前的战争,战争这东西,只是无限的吞噬,无限的发展。
大岛,比起来佐伯,倒是很喜欢他,记忆里的画面,还是觉得他应该是个男孩子才对,他对卡夫卡的所有关怀和理解,都是卡夫卡孤独黑暗一生中时刻闪耀温暖他的火花吧,喜欢他关于音乐的那些论述,喜欢他的人生态度。
樱花,同样美好的女子。
卡夫卡,这个世上最顽强的十五岁的少年,背负着诅咒一路在命运的指引下一步步走向宿命,活灵、隐喻、光怪陆离的一生。
对于主角,反倒是写不出什么真的感悟了,只觉得他身上背负着很深很深的孤独与无力。
海边的卡夫卡,是一本会再读的书,但愿再读时,找到些不一样的东西。
世界是隐喻的,村上春树这样告诉我们,为了证明这样的隐喻像空气一样存在,他创造出了田村卡夫卡君。
而一看到卡夫卡这三个字,我心中便充满恐惧,年少无知的时候买了一本他写过的城堡,完全没看懂,后来几年过去,重新来看,还是完全不懂,“有一个人想要进入一座城堡,却无论如何也进不去,”这样一句话能写成一本书,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得到卡夫卡写作时候如何斟酌着每一句话背后的隐喻,然后沾沾自喜,无奈如同做不出高数题的我一样,挤坏了脑袋也看不穿这背后的种种隐喻。
田村卡夫卡和作家卡夫卡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村上春树确很好的继承了卡夫卡写作中隐喻的本领,不过他比卡夫卡厚道的多,一是告诉反复告诉着读者“我在使用隐喻,前方注意安全,有隐喻出没”;二是小说的故事情节中穿插着大量关于隐喻的解说,时刻展现着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与人生观,虽然有些晦涩难懂,但年轻人的人生中能遇到的挫折无非也就是那么几件,所以细心的话,你总是能够从中找到那么一两句戳中内心与之共鸣的话,然后颤抖一下。
创作一部这样的小说肯定很费脑力,因为不但要考虑情节的起伏发展,还要考虑如何在每一个正确的地方挖一个坑,埋下一个装有秘密的盒子,再用原先的土埋好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等着有缘的读者来发现这个坑,把盒子挖出来,还得解开盒子上的密码锁,最终得到秘密。
以我对自己脑容量的客观估计,能把故事情节捋顺已是难得,侥幸窥见的几个隐喻还或许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并非作者本意,不过读一书能与作者有些许共鸣又怎能不算是有缘
俄底浦斯王的故事在15岁的田村卡夫卡身上一一应验,命运这种东西太玄幻,你想要躲避可怕的预言么,其实并无他法,因为你走到哪里,预言便会跟你到哪里,田村一直在躲避,却看着预言步步为真,后来便不躲了,与母亲的关系按说应是可控的事情,然而他却没有控制,反而完成了预言。故事太夸张与荒诞,而却也不正是验证着那句话,没有人能从他该面对的现实面前走过,即便这个现实是地狱,也要走穿它。走穿了之后呢,“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新世界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而田村却不再是过去15年里的那个他了,过去漫长的时间里身世、与父亲的关系,对母亲和姐姐的幻想一直困扰着他,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驱动他离家出走,而当他走穿这一切,也就彻底告别了曾经禁锢他不得动弹的过去,是的,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而对比之下是他的母亲,自初恋终结生命便抵达了至此再前进不得的点,如果入口石的故事并没有理解错,那应该是逃避现实只是自己的选择,母亲选择了进入虚幻不再出来,而田村最终还是出来了。所以以入口石为证,生命中至此再也进不得的点按说是可以走穿它的,也许很难,终究还是看你自己的意愿罢了。
所以悲伤的旋律中其实永存的是希望之火,就暂且这样自顾自地乐观理解吧。
幸福是寓言,不幸是故事,那便让我们在故事中期许生活有寓言般的希望。
最后,是一段书中触动我的文字:“我们大家都在持续失去种种宝贵的东西,宝贵的机会和可能性,无法挽回的感情。这是生存的一个意义。但我们脑袋里——我想应该是脑袋里——有一个将这些作为基以保存下来的小房间。肯定是类似图书馆书架的房间。而我们为了解自己的新的正确状态,必须不断制作那个房间用的检索卡。也需要清扫、换空气、给花瓶换水。换言之,你势必永远活在你自身的图书馆里。”
我们生活中许多人许多事,当我们经历过的时候,觉得平平淡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过去了许久,再细细回想,怀念之心不禁油然升起。读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我便有这种感觉。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保姆,她有许多的缺点,这使得鲁迅很不耐烦。每次睡觉时,她都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鲁迅很难受;她封建迷信,有众多的忌讳,要鲁迅不要进死了人或生了孩子的屋子里,正月初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好说“阿妈,恭喜恭喜”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这让鲁迅先生觉得非常烦恼。直到阿长给鲁迅买来了一本木刻的《山海经》,鲁迅才认识到她是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整日里念念不忘。是阿长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给鲁迅买来了一本绘图的《山海经》,这才使鲁迅对她有了新的敬意,觉得“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都能做成功”。
读着阿长的故事,我的头脑中出现了一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她总是低声絮说些什么,又时常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气中上下摇动。不禁又想起我的外公。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我生活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里。我的外公,他有一副枯糙的脸庞,眼睛凹进了眼眶中,穿着的衣服上有许多补丁。他走过来,身上带着鱼腥味:“哎!犇犇,你看,我给你带了些鱼,今晚我们做鱼吃。”我最烦外公睡觉时的呼噜声,那声音像紧箍咒一样,即使并不怎么响,也让我半夜里经常醒来。屋里屋外被外公的鼾声环绕着,我经常睡不好一个完整的觉。他也会让我不要在同一天手指甲和脚指甲一起剪;他会让我不要在屋子里撑伞,不然会变成大傻子。这让我非常不耐烦。可我只要一跟他顶嘴,他就会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揪我的耳朵:“你怎们这都会办不好?”他见人总是只打个招呼,话很少,尤其是吃饭时,一言不发,像一个哑巴似的。我吃饭时只要说上几句,他就会大声呵斥,似乎我做了大逆不道的事情。这让我非常讨厌他。
炎炎夏日,我突然想吃冰激淋,想得坐卧不安。可附近没有卖冰激凌的小卖部。或许絮絮叨叨的话听在外公的耳朵里,他一声不响,拿出了三个鸡蛋,搅和了一盘鸡蛋液,放入糖,加入西瓜汁橙子汁,放到大碗里哐当哐当地搅动,再放进冰箱冷冻。到了傍晚,一碗独特的“冰激凌”摆到了桌上。我用汤勺舀两口,放进口中感受着那别具一格的冰爽和清新,第一次觉得外公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他却都能做成功。
已经多年未见我的外公了,读着《阿长与山海经》,我眼前那个黄胖而矮的老妇人影子慢慢淡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外公那饱经风霜的脸,他缓缓地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淡淡鱼腥味。
我那平凡的外公,他也是有着伟大的神力的,那是深厚的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