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读书笔记600字(精选34篇)
分享的书籍是史记,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录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年的历史(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
本书一共有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本纪:主要写了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中门的帝王传记。表:这个艺术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传输叙述的'联络和补充。可以这样说,他是传本书的精华。以表格这样最简明的形式,记叙了某一时期的历史,人物,揭示了古今意思的变化规律。世家:有封地、有爵位(周朝旧制公、侯、伯、子、男)、能够世代继承,这一类就是世家。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件,(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
再看《典籍里的中国》的时候。就对《史记》有了充分的了解。然后自己也买了。分享一下我所学到的东西。
一、《史记》是司马迁为了继承父亲司马淡编订的史书遗志。因为司马世代为史官,司马淡,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一一太史今,重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的精神。以道以,拨乱世,反之正。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残城孔子的争议,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最后写成了史记。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的责任。查阅资料,我才发现,“太史今”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乃当代事情,并无薯述的责任。为了家族,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往事“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写完了《史记》。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八十天环游地球》出自法国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之笔。文章讲述了福克先生与朋友们打赌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于是,福克先生与路路通主仆二人开始了这趟传奇之旅。在旅途中,福克被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抢劫英国国家银行的强盗,一路尾随着主仆二人,千方百计的阻挠福克先生的旅程。福克先生凭借着过人的毅力以及不拖拉的习惯,成功抵达英国,赢取了这场赌局,令他的友人大跌眼镜。
吸引住我的不仅仅是笑料百出,紧张动人的情节,还有凡尔纳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在环游地球这条主线外,凡尔纳运用了情节的变动巧妙地穿插了另外两条副线。一条是围绕警探菲克斯展开的一个乌龙事件;另一条则是福克先生就着天生才能救下奥达,成就了自己的爱情。这两条副线的穿插为故事平添了几番跌宕起伏的情致,我想,在以后的作文上也可以运用到这个新颖的思路,提高写作水平。
福克先生之所以能准时无误抵达英国还有一条不可缺失的因素——良好的习惯。如果福克先生不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事情跟仆人路路通一样拖拖拉拉,必定延误许多火车,轮船,到英国就是虎年马月的事儿了。所以,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因此人们常说“习惯决定成败”。反思自己,丢三拉四的事情不是常有的事吗?
《八十天环游地球》给我带来的收获是颇为丰富的。它带给了我新的写作手法与思路,也给我带来了关于习惯的警示。“习惯决定成败”,让我们杜绝陋习,养成好习惯,享受好习惯带给我们带来的成果。
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而三体人的世界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走进《三体》的世界。
三体人的世界有“乱纪元”,也有“恒纪元”。乱纪元的时候,他们会缩水,由国王的手下收起来,体现出他们的团结。恒纪元时他们被充水,重新活了过来,体现出他们的和谐发展。三体人派出智子后,通过智子的观察,拍了许多部关于人类的电影。在人类与三体人将要灭绝的时候,三体人还是向人类伸出了救援之手,化敌为友,说明他们宽宏大量,有包容心。
相比起三体世界,人类真是差远了!当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但凡有一点包容心,都不会发生冲突。国与国之间也是一样,宽容一点就可以和平共处。三体人的世界就是人类的榜样。
在这本书里,从主线来看,三体人是侵略者,但从深处来看,人类才是侵略者,人类利用“引力波天线”来威胁三体,三体人没办法,入侵了地球。
三体人,应该作为人类的发展方向,向和平、和谐、有爱的方向发展,三体人的世界就是我们的榜样。
子涵告诉我,自己已经完成《三体》的阅读,我有惊讶,因为《三体》字数真的不少;更多的是替他开心。假期某一段时间,能静下心来读读书,是一种幸福。我问他,可不可以写篇小文发给我,他爽快应允,很快地发送这篇精悍的小文。特在新年第一期推送,希望有兴趣的孩子可以像子涵一样,开始自己的《三体》之旅,也希望你们能彼此交流这本书的阅读感受!这部获得雨果奖的科幻小说,魅力到底在哪里呢?
我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缘于它的内涵,精神。它的精神正是现在的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不安于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同时更加激烈地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麦田里的守望者》写的是美国的五十年代,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又出现了冷战。人们缺乏理想,浑浑噩噩的活着。
这时,“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满口的污言秽语,开口就是脏话。他几次被学校开除后,现在又被潘西中学开除,小小年纪的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无心读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学校里有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只巴结开汽车的家长;星期天家长来接孩子,于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吃一道好菜,就是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霍尔顿是个善良,有灵性的孩子,虽然他不文明,又下流。
在饭店碰到两个修女,他募捐了十元钱,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他把自己的真皮皮箱放在了床底下。霍尔顿又是个有想法的孩子,与人交谈时,总有自己最真实的感受,面对虚伪的人,他会心里骂个痛快,而表面却镇定自若。环境的错误让他深陷不能自拔,把持不住自己,迷惘了方向,面对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外荒废时光。他希望自己会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唯一真正想当的,什么事也不干,离开现在的环境,做一个默默地守望者。
霍尔顿是叛逆的孩子,说脏话,抽烟喝酒……但同时,他又是个无助的孩子,他被潘西中学开除后,受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而不敢回家,只能在纽约闲逛……
其实,我一直认为霍尔顿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一直厌恶学校老师的虚情假意,一直怀疑他最喜欢的老师所说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他讨厌家长让他上学是鉴于“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这样一个目的。他讨厌这个虚伪,无情,阴暗的社会。但是,他会遇到修女为难者募捐便慷慨解囊,他对他的小妹妹真诚爱护、百般照顾,如同一个生活在地狱的天使。他的心柔软的如同云朵,轻轻一挤便会滴下晶莹的水珠。
他这样真诚的告诉妹妹“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这正反映了他对这个社会无声地反抗,对这个迷茫的世界的抗议。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 Chacter in 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读了余秋雨的新书《君子之道》,感悟颇多。
君子之说,广见于先秦典籍,词义广泛,偏向于政治地位的标榜,后来被孔子引用并加以注释,成为儒家及至后来成为整个中华文化中最顶级的人格目标。关于君子,孔子提出许多向往: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了更清楚表达君子的意义和形象,他又常常把君子与小人做对比: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利为友;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君子乐与人同,小人乐与人异;君子同其远,小人同其近孔子用喋喋不休的教义给我们制定了一个共同的人格最高目标:君子。
君子之意广泛,可以用许多词来表达,比如高洁,比如风雅,比如才能超群,等等等等。而我认为,最能表达君子之核心的,应该是“风度”二字。风度,外见于言谈举止,内见于思维理想。君子的言谈举止不仅是个人语言文明、行为有礼,更是能使人感受到春风拂面般舒畅的——恰到好处的礼貌,温和亲切的对待,使周围的人都能尊敬而亲近。俗话说相由心生,外在的表现来自内心的控制。“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君子自己克制守礼,来使内心平静。大千世界,五彩斑斓,能真正守住内心,除了良好的修养,还需要丰富的学识。一个未开蒙的浑人,凭着本性也许能做到质朴近乎善良,却很难做到均衡持久。没有丰富的学识,难以养成清明的理智,对事情没有准确、正确的判断,连善与恶也很难分开,如何行善?清明的君子,要以德养学,以学富德。
这就很容易联想到教育。君子的内修外养,德行学识,都要通过教育来进行正确的引导。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尤其要引起重视。“教学生三年,要想学生三十年。”教育学生,不仅仅是教他知识,更是引导他走上一条宽阔的人生之路,能更大程度上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我把《安妮日记》读完了,我今天不写希特勒和犹太人,而来写写里面的快乐小天使――安妮。她实在令我无法忘怀,她那灿烂的笑让我难忘,她与母亲的吵闹令我难忘,她悲伤时的痛哭更加令我难忘......
我总觉得她跟我的脾气一摸一样,)都喜欢大吵大闹,(当然也跟我一样喜欢和爸爸妈妈顶嘴,但是唯一不同的是我每天快快乐乐的生活心情都能那么好。而她却每天都愁眉苦脸的一点也不快乐,我读书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她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的话那会不会是另一个我呢?这个问题我始终想不明白。可是我知道我就是我没有一个人可以代替。当然我不会为了这个问题而每天愁眉苦脸,你肯定仍然是会看到每天快乐的我哦!
每个人都是个天使只要做好真正的自己,不去为了学习而痛苦、不去为了问题而悲伤、不去为了亲人而长吁短叹,记住只有做好真正的自己,生命才会更加精彩!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不再追求无欲享受,从豪华的庄园搬出、将随身带的钱财分给穷人、将土地分出。在上流社会过惯了那种奢侈挥霍的生活,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不只感动了玛丝洛娃也是感动了读者,作者也正是借此表达对社会觉醒的呼吁。
经历了千万曲折,不论是玛丝洛娃最终的复活,还是聂赫留朵夫的努力执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最终都应该幸福地在一起,然而结局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或许是玛丝洛娃不想阻碍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或许是聂赫留朵夫对玛丝洛娃的成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忘了托尔斯泰是现实主义文学作家。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对比?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编辑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直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特别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可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后来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接着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知道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这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么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直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特别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弃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曾经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直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弃的,可现在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很晚了。晚安。
不管我是否活着,还是已经死去,我始终都是,快乐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在学校组织的亲子阅读活动中,我和女儿将《安妮日记》重温了一遍,主人公安妮·弗兰克是一位可爱的犹太少女,刚过了13岁生日的她为了躲避德国纳粹的迫害和家人躲在了狭小的密室里。在暗无天日的25个月里,她用手中的笔在心爱的日记本上记录了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宗教、人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反思。安妮在日记中写到“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开端。当我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当我和孩子读到这一段时深深地被安妮的乐观和善良所打动,常年被黑暗和恐惧笼罩着的密室,依然阻挡不了少女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女儿红着眼眶对我说:“安妮如果和我生活在一个时代多好啊!她一定能健康快乐的长大,实现她的梦想。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像安妮一样用乐观向上的精神去面对困难。”我很欣慰孩子有一颗善良和感恩的心。
我觉得学校组织的亲子阅读活动很有意义,我身边不少家长总抱怨孩子长大了反而跟父母关系疏远了,我觉得陪孩子读书是拉近亲子关系很好的途径,陪孩子读完一本书后可以跟他就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及时的了解孩子的心理活动,加以正面的引导,陪伴也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对她的爱护和重视。书籍不仅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孩子认识世界最好的窗口,在女儿很小的时候我就给她讲一些生动易懂的小故事,有时鼓励她往下编,虽然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但是我发现孩子的想象力真的让我们这些家长自叹不如。等孩子上了小学后,除了读学校推荐的经典书籍,我不强迫她必须读什么书,反而鼓励她到书店买一些她感兴趣的书籍。我会抽时间把她的书看一遍,我会和孩子讲,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不能一概而论,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学会做一个宽容的人。好的书籍不仅能让我们丰富思想,开拓视野,还能从书中吸取人类传承下来的智慧和经验,效果远远胜于父母苦口婆心的说教。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当孩子从被动读书到爱上读书后,你会发现孩子在写作文的时候再也不是苦思冥想的凑字数了,我在读小孩作文时就经常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成事在勤,谋事忌惰”读书也是一样贵在持之以恒,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和书籍一起陪伴孩子快乐成长!
《司马迁发奋写史记》这篇课文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司马迁把毕生的心血都投入到了创作《史记》当中。《史记》这本书,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3000余年间的历史。为了这部52万字的旷世巨作,司马迁可谓呕心沥血。读完了这本书,我陷入了想象的长河。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著,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创作,开创了我国史传文学的先河。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可见这本书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性。”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告诉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与批评。从”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中我们明白人始终有一死,但死的意义不同,与其让自己的死轻于鸿毛,还不如做一番大事,死得重于泰山。”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又给予我们一个启示:智者们虽然有智,不要妄自尊大,高人一等,以治人者自居;愚者们虽然很愚,不必妄自菲薄、卑躬屈膝,以治于人自我安慰;集思广益总比独断独行好,独立思考总比盲从盲信好……
从《愚蠢的秦二世》中,我明白了,一个国家要想长盛不衰,拥有贤明的君王,清廉的为国着想的臣子是必然,文中的秦二世就是一个愚昧无知,昏庸无道的人,正是因为听信小人之言,白白地断送了整个大秦的江山。从《项羽,刘邦的故事》中,我也知道了要想打下江山,光靠武力远远不够,还要能贴近民心。项羽虽拥兵无数,最后却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与乌江边。正是因为他只想到用武力来压迫别人,取得一点胜利就骄傲自满。《破釜沉舟》虽提高了士气,但四面楚歌,他也无从解释。刘邦夺天下,深得民心也正是关键。《卧薪尝胆》让我们深知一时繁荣屈辱、失败算不了什么,只有你拥有永不言弃的精神,笑到最后的必定是你!因一时的成功而松懈,只会让人看到他的轻狂……
这本书篇幅不多,全书可以说就一个故事,但是又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有巴黎的社会矛盾,甚至还讲述了一些法国大革命的过程。还有法律与公平的思考,人性的考量。包括达利与露西美好而又平淡爱情,卡尔登对露西深沉隐忍而又为之不顾一切的爱情。
侯爵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为令人愤恨的地方,也是法国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原因,贵族草菅人命,心狠手辣,对孩子毫无怜悯,对生命毫无敬畏。而侯爵的死,更是让人看到民愤以无以复加,平民的反抗,革命的即将到来,虽然结局两败俱伤,但是还是给人看到希望。
达利的三次受审可以说是故事精彩所在,每一次可以说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群引起的。伦敦受审,因为医生和露西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他化险为夷。并且还结识露西,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第二次受审可以说是靠着人性的美好公正与怜悯才成功的。第三次,当然没能再次逃脱,因为家族的黑暗历史(贵族身份),那些他家族曾经犯下的错,没有被时间洗刷干净,现在直指他的性命,即便他本是正真善良之人。最后,有人因为爱情,因为成全,因为诺言而视死如归。卡尔登,死的虽然平静无憾,但是还是让人感动与心痛。
达利没有错,卡尔登也没有错,错的是家族的恩怨积淀给了无辜之人,错的是好不容易推翻了旧世界建立的新世界依旧是没有公正与法制,想的只是报复和严惩那些旧时之人,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新中国打地主有几分相似,但是新中国更加法制,这也是进步没有被摧毁的的原因吧。
一本书,像是读了一个故事,又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又或是一个梦一般。哗然而又淡去。带来一丝心头涌动,带走一片轻吟叹息。
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勇士逐渐沦落为残暴嗜杀,毫无人性,被人唾骂的暴君,最终走向灭亡。
《麦克白》可以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悲剧,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该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是一位爱国将领,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可谓是一位勇士。有野心不是错,任何一位勇士都有野心,关键在于控制。因为女巫的煽动,麦克白野心膨胀,谋杀了好国王邓肯,登上王位。他曾为谋杀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曾后悔,他说:“我已深陷于血泊中之,要是不再涉血前进,那么回头的路也同样使人厌倦。”因为他的残暴昏庸,国家衰落,人民痛苦,而命运最终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悲剧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着,甚至梦游中不断的洗手,最终精神负担超出心理承受极限,默默死去。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后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最后一点人性也消失了,浑身充满邪恶的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帮凶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泯灭的推动者。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对比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一定。麦克白黑暗的人格形成也是受到社会的影响,他死后,还会有多少麦克白出现呢?
麦克白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又是一本沉重的书。花了六个小时读完了福贵曲折的一生,但我想人的一生可不是仅仅五个小时就能读懂的。开始福贵种种恶劣的行为真是让我恨的咬牙切齿,看到后面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世,独留福贵一个人在世,仿佛身上的力气也一点点抽尽。最心疼的还是有庆和苦根,他们年纪还那么小,放在这个时代,他俩谁还不是一个家的宝儿。看到有庆死后,福贵那句话:“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想是撒满了盐。”想必这盐是撒在了福贵的心上。心疼有庆,他活着还没穿过一双好鞋,那么善良、有爱的孩子,有糖懂得分享给妈妈和姐姐,为了不把鞋子穿坏,在大冬天都能赤脚上学,我们现在穿这么好的鞋有时都觉不暖和,可想而知有庆的小脚丫该有多冷,没想到他最后死去都是因为给别人献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足以读懂这句话,理解的还不够透彻。第一遍读这本书,我的理解只浮于表面,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对这本书一读再读,也许那时我会改变我此时的一些想法,亦或者读懂更多。
想找出一本影响了中国的书并不难,从《诗经》到《易经》从《左传》到《史记》都能如此说,但要找到一本能够长远地影响中国发展进程以及对中国人的精神品性有着千丝万缕的渗透的书,恐怕也只有儒家的经典之作——《论语》。
孔子的至理名言,比不上老子的意味深长,比不上庄子的逍遥洒脱,却是一剂朴素的灵丹妙药,短短几句,往往就能使人受益一辈子。
论语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几则,莫过于“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第一则说孔子想住九夷那蛮荒之地去,大家觉得奇怪,就去问他怎么去住那么落后的鬼地方呢?他却答“君子住在那,又怎么会闭塞落后呢?”此话又说到了两个方面,一是君子不回在乎外界环境的好坏,毕竟自身内心的清净重要于外界环境的清净。二是人改变环境,还是环境改变人,有一则小故事说把胡萝卜放到开水里,胡萝卜变软了,把鸡蛋放水里,蛋清蛋黄都凝固了,把咖啡豆磨碎了放开水里,水就成咖啡了,这足以说明三种对于外界环境的态度,是“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直到被环境慢慢改变还是与环境对抗,亦或者是如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孔子正是说,君子能到九夷去像咖啡豆一般的改变环境,那里就不会闭塞落后了。
对于第二则,我有切身体会,以前,我有一个朋友是广东番禺人,一次和他闲聊时,我突然忆起鲁迅的《故事新编》中的一篇曾提到,禺是古代对一种猴子的称呼,后来我查了词典,也的确如此,而番(pān)字的另一音番(fān)有外国的意思,于是我故作神秘的问他是否知道番禺在古语中的意思,然后又拿出词典,一边笑着一边查给他看,他的脸色便慢慢的难看起来,我却自顾自的补充道“你们番禺人就都成外国猴子了……”话没说完,他勃然大怒,扭头就走。后来我也觉得是自己没考虑他人的感受,没做到“慎于言”,便向他道了歉。
至于第三则,我每到一个新的班级就会有这样的感受,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同学,都可能有自己的几个独门“绝技”有篮球猛将,堪称乔丹第二,有数学天才,堪称华罗庚再世,有科学爱好者,大有创造超越《相对论》的《绝对论》的雄心壮志……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像大海一般的渊博,就得学会向身边的人学习一点一滴的精华,如此的好学精神,才造就了孔子那样的伟人。
小小的一本语录体书籍,从治国,到为政,再到做人,无不有详细的思想与感悟,宋朝的宰相赵普曾称,他以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我们普通人也能说,我们以一本《论语》治人生。
今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我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从中明白了我们中国许多具有优秀美德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孔融让梨》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孔融在六岁那年,他妈妈买回来一些大大的甜滋滋、水灵灵的梨,洗的干干净净后让孔融分给他的哥哥和姐妹们,而孔融却留下一个最小的梨给自我,妈妈十分不明,“孔融,你为什么留下一个最小的梨给自我呢?”孔融笑了笑说:“夫子说过,不管做什么事情,首先应当想到的是别人,而不是自我,所以大的就留给他们吃吧!”妈妈听了之后,连忙点了点头,说:“你真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妈妈真为你感到骄傲。”
孔融小小年纪就明白关心别人,令我万分敬佩。此刻有不少孩子被父母当做心肝宝贝,十分的宠爱,所以孩子根本不明白关心父母,关心他人,什么只想到自我,以自我为中心。其实我也犯过这样的错。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冰箱里有一大瓶果汁,我一打开,“咕噜,咕噜”地把果汁全喝完了。爸爸妈妈下班回来,打开冰箱看见果汁没有了就问我,我说“全喝完了!”爸爸妈妈没说什么,可是我感到十分愧疚!
我从孔融身上学到了关心别人的优秀品质,我也认识到自我以前犯了好多的错误,我必须要改正这些错误,
我真的很期望所用像我一样犯过这种错误的同学,都能像我一样,知错就改,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活着读后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复活》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强劲--它,完全地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的,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流连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是似乎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简单的快乐。但当来两人在马斯洛娃的审判案中相遇时。他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面对曾经的卡秋莎(马斯洛娃)的眼神。聂赫留朵夫深感自己才是马斯洛娃堕落的原因所在,他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她多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他决定帮马斯洛娃重获自由。在一次次的探监过程中,它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当他决定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的时候,他得到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众族人疑惑的言语。当他想要以马斯洛娃结婚来赎罪时,他收获的是亲友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一切的困惑,所有他认为对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夷。然而所有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和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才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在臭虫满天、疾病四溢的病房中。但聂赫留朵夫也看到了希望,马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马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聂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聂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马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聂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地检讨自己,承担自己。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对事物的严格性是相符合的。着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了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像是一整个民族的雕塑,国家的纪念碑。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小学和初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
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 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其实家里也有可以阅读的书,学校也有。
可就是喜欢这样背来背去。好似蜗牛一般。生怕想看的时候,手边恰好没有这一本书。
从昨晚临睡开始阅读沈复的《浮生六记》。
今天值班时偷暇将《闺中记乐》读完。
只觉得这夫妻的欢娱如此真实地有趣。
吃豆腐卤这样的小事写起来亦是生动非凡。
他们印刻章,“愿生生世世为夫妇”,夫为朱文,妻为白文。
沈复外出,两人通信,在信笺结尾必定要盖上这一个“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章。
三百年前的浪漫,却是如此别致,让人感怀。
然而在字里行间却充溢了沈复的哀愁。
在妻子先亡以后,他回忆起以往甜蜜琐碎时竟找出了许多可以印证“不得白头”结局的征兆。
他们做了二十三年的夫妻。虽然后期颠沛流离,然而伉俪情深,清贫而善于作乐,比起失偶的李清照,已经是何其有幸了。
古代文人,写悼妻诗的不在少数。
譬如元缜。他的《遣悲怀》。
可他与“莺莺”的故事却使我对他的深情有了很深的怀疑。
譬如陆游。他的《钗头凤》。
虽然他到老来还数次到沈园题词怀念唐婉,然而他在面对母亲的强权时远没有沈复对爱情的坚贞。
陈芸不得公爹喜爱竟被逐出家门,沈复居然追随她离开了家庭的庇荫,以至一世颠沛流离,而他却未曾有悔。
如此深情决心,试问,古今有哪位男子可以做到?
林语堂说,陈芸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那么,我也不禁要说,沈复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奇男子。
这两个最可爱的人的结合,怪不得连老天也要嫉妒,让他们后半辈子尝遍坎坷,而使陈芸早夭。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
爱情似乎越来越速食面了。而爱情好似也只有那么几个月的保鲜或者一年两年的保质期。
这本薄薄的小品文。
白色的精致封面。淡雅朴素的小插图。注解不多,读来亦只能不求甚解。
然而,这段三百年前的凡人婚姻却令我深深感动。
这使我的心增添了无畏和珍惜的因子,亦使我前行的步履分外轻盈起来。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挣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父亲辛苦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反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晰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景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特别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特别!“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
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
《简·爱》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小说主要内容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简·爱从小到大虽然吃尽了苦,但是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她身边的人、事、物不知改变了多少次,但是,最终惟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她真挚的感情与高尚的品德。虽然她只是个很卑微的人,根本不起眼,但是她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深深地感动着。
贝西·利文是盖兹海德府里一个有同情心的女佣。经她照料康复后,简·爱被送到五十英里以外的劳渥德学校。尽管学校的生活十分艰苦,但总的说来,在经历了盖兹海德府的痛苦日子之后,这倒使她感到宽慰。简得到了一位名叫坦普尔小姐的友善帮助,功课学得很快。灾难降临了,一场时疫夺走了劳渥德女子学校一些姑娘的性命。这导致上级对该校情况进行一番调查,以及随之而来的某些改善。
简·爱在这所学校当了教师,但在十八岁时离去,为早慧的阿黛勒·瓦朗担任家庭教师。阿黛勒·瓦朗住在米尔科特附近孤零零的桑菲尔德庄园里。
简·爱在劳渥德学校学习,后来因为生活所迫,去当了教师。但是在这所学校里,根本就是让我们看透了丑恶。这所学校里的孩子十分艰苦,而且,一场可怕的瘟疫夺走了简·爱好朋友的生命。简·爱十分悲痛,但是学校的人却置之不理。任他们痛苦的死去。她又怎么做得下去呢?
近百年中国社会可以说是遭遇两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保持了两千多年稳定的原有传统社会日渐解体,逐渐向新的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尤其是近四十年更是加速变动的时期,这一切对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一方面现代工业社会不是凭空所能产生,一定是脱胎于农业社会,正如说每个中国人往上数三代不是农民的可谓凤毛麟角,是其理也。另一方面传统社会虽然解体然而并未崩溃,它的影响仍然巨大,因为传统很多方面的元素已经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髓,成为基因的一部分。所以想要深入了解现在的社会一定要知晓过去的社会,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然而什么是中国传统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有自己的理解,而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通俗而又专业的系统论述著作应当首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了,这本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形态做了最好的阐释。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构成是基层社会,所以费先生重点研究了中国基层社会。他在书中首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元素即是"土"这是考虑中国传统社会的起点也是核心要素,因为"土"几乎决定了传统社会基层的全部社会行为习惯。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人们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耕种所以传统社会流动性极差是典型的熟人社会,社会关系以血缘和地缘为最主要的判别依据,所以排斥商品经济,所以不需要复杂的字,耕作的四季轮回需要经验的指导所以尊重传统重视历史经验,长幼有序、私人的道德是维系社会的主要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也是传统而非法律,诉讼耻辱无讼才是追求的目标。总之土地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稳定,正是稳定决定了传统社会的各方面。与之对应的西方社会则是商业社会,而商业社会是变动的社会,决定了他们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和行为方式。
掩卷深思,按照费先生的逻辑,现在的中国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土地的作用远远没有古代中国那么重要,时刻面临变动而非长久稳定决定了传统的社会形态必定会崩溃。问题是目前的中国是已经形成了新的现代社会形态还是仍然处于两种形态间的转型期?如果是后者,如何处理好两种形态间关系?强硬的割裂原有形态另起炉灶建设新形态还是尊重吸收传统基础上的共赢?既然已经深入骨髓化为基因岂能一朝除去?更令人忧虑的是新形态的建设自然不是一蹴而就所能建成,变动会否导致社会成本急剧的增加?罢书于案,心不能宁,徒增杞忧耳?
读了余秋雨这本书,心中对作者的写作功底甚为敬服,笔触所到,思随文至,传统经典信手拈来;层次、段落,似无刻意打造,却自成体系,这或许就是读书的最高境界。余先生从君子怀德、君子之德风、君子成人之美、君子周而不比、君子坦荡荡、君子中庸、君子有礼、君子不器、君子知耻九个方面对君子之道的轮廓进行描述,又从君子之交、君子之名、君子之伪、君子之狱等方面对君子的言行做了具体的阐释,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君子之交。人之为人,没有友谊是不可想象的。数千年来,人们因友谊而快乐,因友谊而安适,又因友谊而痛苦,因友谊而悔恨。作者根据友谊的等级,将友谊分为至谊、常谊、甘谊。作者表示至谊如高山流水,然而这种太高、太大的友谊企盼,必然会带来太高、太大的生存风险。对于这千古至谊,我们不抱奢望,却总在寻找。千古至谊虽不可得,我们却不缺少友谊,这就是常谊。常谊的好处就是“实用”。随叫随到,随取随放;不必恭请,不必重谢;大事小事,都在身旁。它熟悉、亲切,轻松,因此起点都不深刻,多是一些日常小事。往往是,不经意的帮助了他人,或被他人帮助。无论是“至谊”还是“常谊”,都让人感到温暖,但正如作者所说,友谊之道,充满了沼泽和陷阱。甚至可以说,人一生中最郁闷、最伤心的经历,至少有一大半,与友谊有关。被认为“安全地带”的友谊,其实也是危险地带。因为这世间除了高雅的至谊、广阔的常谊之外,还有一种称为“至谊”。至谊,既不高,也不广,却有点甜,有点黏,有点稠。这种朋友,范围不大,交往很多,并不在大庭广众中搂肩拍背,而是带有一点心照不宣、微微一笑的“隐享满足”。他们彼此信任、遇事相商、无事聊天,经常愿意愉快合作。然而这种朋友,常常遇到三个陷阱:体己的陷阱、功用的陷阱、暗箱的陷阱。谈完友谊的三等级,作者总结交友莫过于庄子所言: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
君子之名。在很多君子心中,名誉是一个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是第一生命。看成是第二生命的,因馋而怒,拔剑而起;看成是第一生命的,因馋而死,拔剑自刎。它使生命高大,又使生命脆弱;使生命不朽,又使生命速逝。于是,作者就君子之名做了如下结论。正在苦恼的名誉,大多无足轻重。真正重大的名誉,自己无能为力。一旦名誉受污,基本不要在意。更高一层的修炼,排除“名执”、“我执”。面对他人之污,应该仗义执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