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生命读书感悟(精选32篇)
人的生命从自己的哭声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
生命是脆弱的,如在我们身边的小生命。小时候,我们或许喜欢用笔尖挑弄在书上运动的小动物,直至小生命不再动摇了,才停止了挥霍。然而,生命被夺取的小动物默默承受着痛苦;生命却如此脆弱。
生命是坚强的,在逆境中不放弃生的希望,抓紧生命拥有的时光,努力坚强地活下去。也许偶尔会掉眼泪,但哭过之后就会变得坚强起来,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不要再哭了,坚强起来,生活一样要继续!病魔来袭,看见这坚定的生命,转身就走了,哪来的勇气去摧残这生命呢?
生命是幸福,失去生命是空虚的痛苦。新生的婴儿是父母牵着手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哭声带来了喜悦;对于父母来说,这是的幸福。宝宝很小,总让人感到要保护她,似乎充满了魅力一样。但相反,平时生活在一起的亲人,突然躺着再也不起来了。家里突然空出一个座位,一双筷子,一个碗。心里的空虚却无法填补,因为失去的是内心无法替代的人啊!惆怅,难过,可生命就是这样随着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走了,再也不回来了。别哭,生命面临枯萎是抓不住的。
人的生命如花。当自己还是一颗埋在土中的种子时,只能等待水滴孕育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当种子渐渐长芽的时候,嫩绿的视觉视正是生命!那是新生,最惊喜的一瞬间。你看,土地上一颗小芽探头出来的时候,稚嫩清新。当小芽慢慢长成花的时候,证明花朵在努力地盛放。在延伸着生命的意义,为人们带来芬芳,带来美好的心情,这是花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
当花朵渐渐被秋天染黄的时候,花的生命渐渐枯萎了;并没有遗憾,因为它慷慨地接受了这个不能左右的事实。也许在那时候、花朵会悄悄落泪吧……种子发芽,芽长花,这些生命犹在的过程。如果我们去践踏花朵,花生存的意义就因此小时,对于花来说,将成为永生的遗憾,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生命是一切动力的源泉。没有生命,地球将失去生机。这是我读完《倾听生命》所领悟的道理。
走进自然灾害,生命是脆弱的。在中国四川汶川5。12大地震中,地震夺去了上万人的生命。许多建筑物倾刻间变为废墟;一个美好的家园转眼间变为一片噩梦的地狱;远方亲人的期盼眨眼间变为家人死亡的噩耗。在废墟中,可以看到人们痛抱亲人遗体时泪流满面。面对强大自然灾害,束手无策。5月13日下午,都江堰河边一处坍塌的民宅,数十救援人员在奋力挖掘,寻找存活的伤者。突然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出现在了救援者眼前:一名年轻的妈妈双手紧抱着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蜷缩在废墟中,她低着头,上衣向上掀起,已经失去了呼吸,怀里的女婴依然惬意的含着母亲的乳头,吮吸着。红扑扑的小脸于母亲沾满灰尘的双乳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无法想象,一个死去的妈妈还在为自己的孩子喂奶,从母亲抱孩子的姿势可以看出,她是很刻意的保护自己的孩子,或许,就是在临死之前,她把乳头放进了女儿的嘴里。无情的地震毫不犹豫的夺去年轻妈妈的生命,也许她的生命换来了女儿生还的机会。在这里生命是脆弱的。
走进救援现场,生命是顽强的。在震后的废墟中,人们虽已泪流满面,但他们用弱小的手搬起埋着自己亲人的水泥块。即使手早已鲜血淋漓,他们仍不放下一丝救人的机会。他们相信自己的亲人在等待着自己救援。汶川人们不放弃,武警官兵亦不放弃。他们不畏艰难,从废墟中就起一位又一位的生命。武警成都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张秋红率对解救都江堰一废墟中的幸存者,而他的父亲和妻子依旧埋在这片废墟之中。他亲手刨出老父和妻子的遗体,来不及哭泣,噙泪坚持指挥救援。因为他知道时间就是生命,还与其他人等待他的救援。
“清清,那个美丽的女孩,你们看见没有?”在救援现场,蓥华镇中学初一一班班主任陈全红一直关心着一个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在她心里这个贫困家庭里的小女孩,人穷志不穷,常在回家路上打着手电筒看书。在乱石堆中,每看到一具学生的尸体被挖抬出来,陈全红就会默默流泪,”他们一天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呢?”终于,邓清清被武警水电三中队的抢险官兵救出时,还在废墟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边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她的诚实如同她的坚强一样。让听者无不动容,陈全红一下子哭了,抱着清清说:”好孩子,只要你能活着出来,就什么都好。”
与邓清清一样,另一名被压在废墟里名叫罗瑶的女孩子在手脚受伤的情况下,一遍遍地哼着乐曲,靠着顽强”钢琴梦想“不断激励自己不要入睡,结果她战胜了死神。人们靠着坚强的意志战胜死亡的恐惧,在这里生命是顽强的。
走进四季,生命是丰富的。春天是美丽的,天气不冷不热,一切都那么朴实;夏天是疯狂的,太阳炽热得像火一样烘烤着大地,一切都那么炎热;秋天悲伤的,树光了,曹黄了,花败了,一切都那么凄凉;冬天是雪白的,雪给大地穿上了洁白的衣服,一切都那么安宁。我觉得雪的洁白可以洗去铅华,在在雪地里我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我喜欢听到那沙沙的踏雪声仿佛某种生命的节奏,没有沾染丝毫的俗气,听脆而动听,深深浅浅。穿梭在四季之中,嗅着春天的花香,抵抗着夏天火热的太阳,感觉着秋风的迷离与悲伤,享受着冬雪的无暇。在这里生命是丰富的。
走进雨天,生命是活泼的。雨中的长江,虽没有晴日的粼粼金波,却显示了作为母亲的那种特有的矜持和庄重。江水缓缓地流着,浪花儿你挤着我,我拥着你。江水时而腾起几颗晶莹的水珠,时而悠然地打两个转儿,这才依依不舍地向东,直到消失在辽阔的天际。微风拂过,平静的江面立刻现出层层波纹,猛看上去,极像没有熨平的丝绸上的褶皱。江面上,蒙蒙的春雨密密的斜织着,轻轻地,细细地,闪着光,带着笑,如牛毛,似花针。看生命是活泼的。
生命是脆弱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丰富的,生命是活泼的。用心倾听生命,你将会收获不一样的果实。
我是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倒下去,再也起不来,一次又一次的昏迷,我甚至不再挣扎,让自己沉睡在昏迷中,希望永远的逃离疼痛。我听不到生命的声音。我如此绝望。
姐姐说,离开病床,去走走吧,春天快到了。我走进了一片土地,却是一片毫无生机的土地,一片焦黑中夹杂着枯黄的草根。这里,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一阵微风轻轻拂过,我却分明听到了地下跃跃欲出的生命!他们使劲向上冲,往上冒,想要打破这死亡的寂静,我听到了它们对生命的呼唤:我要出去!我要生长!我要沐浴阳光!几天后,焦黑中零星地挤出几点嫩绿,绿的鲜明而生意盎然,冲击着我的心房,我不由得肃然起敬。如此强烈的生命,如此渴望的呐喊,如此震撼的感动!
转身,又走近一只蝶,一直挣扎着想要获得重生的碟。灰蒙蒙的云已沉沉地压了下来,风愈加狰狞,欲要阻止这生命的舞动,可是她恍若未闻、未见,只是拼尽全身的力气拍打着一直已经获得自由的翅膀,我听得到她喃喃的坚强:我一定可以飞翔,舞动出生命华美的色彩!在大自然中如此无力的翅膀,在生命面前却如此强劲!可是,风更大了,空气中开始盛开潮湿低迷沉郁的气息。有什么用呢?你我同站在死亡的边缘,感受不到生命的气息。我悲悯的笑笑,裹紧衣服,转身想要离开。一瞬间,我却听到了背后“哗”的巨大的声音—生命飞舞的声音。转过身,我诧异又惊喜地看着在乌云下翩翩而舞的生命,生命之光,如阳光般一点点驱散我心底的绝望。如此充满希望!
走近汶川大地震,震在人们心上、痛在人们心上的地震。地球如此轻轻一抖,夺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让多少生命失去了原来绚丽的色彩!可是,谁又会放弃一丝丝生的希望,四天,六天,八天!有谁放弃过?我们分明听得到一片片废墟下发出的惊天动地的对生命的渴望:我在这儿!我要活下去!这片充斥着死亡的土地,又隐隐弥漫了生命的芬芳。断裂崩塌的砖瓦,割断了寻觅生命和渴求生命的人,却无法阻断对生命的无线关爱与珍惜。志愿者前赴后继,捐款纷纷而至,支援,寻觅,拯救,关怀,一切源于对生命执着的爱!
我又一次昏迷了。这次,格外疲惫,疲惫到让我无力再醒来,挣扎着,我听到了小草对生命的呼唤,听到了碟喃喃的坚强,听到了废墟下发出的惊天动的对生命的渴望……站在死亡的边缘,我静静的倾听,生命的气息愈加强烈,我奋力奔跑,朝着生命的方向。
我醒来了。阳光如此明媚,生命如此美好,生命的声音如此强烈。
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正如用爱倾听,方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有时我们换种好的角度去理解他人,或许能就可以领悟到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正如文中的作者,一开始十分厌恶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突突突”的响声他觉得就像哮喘病人的咳嗽,让他揪心的难受;同时也很讨厌楼上女孩练习的箫声,呜呜咽咽,如鬼哭狼嚎般的噪音让作者快被楼上楼下的声音折腾疯了。几经考虑,他决定搬家。就在他去过认为有个安静住所的朋友家之后,他了解自己改变些什么:在朋友家隔壁,有一个又聋又哑的弃婴在牙牙学语,总觉得声音刺耳,令人格外不舒服,但转念一想:又聋又哑还能坚持学讲话,这是个奇迹!更何况,如果没有隔壁夫妇的好心帮助、努力辅导,这个婴儿的一生又将何去何从?谁又愿意这样白受“噪音”干扰?在婴儿说出那声充满力量的“妈妈”,就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这声音十分悦耳动听。原来用爱倾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从那之后,作者用爱去听楼下下岗夫妇的摩托车声,会觉得为他们欣慰,他们又多了一份收入:作者用爱去听楼上女孩练习时的箫声,竟能听出她萧技的进步。正是爱心的力量,让这些所谓的噪音换了一种模式,都有了它的闪光点。
爱是理解的别名。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作者相似的经历,而我也是“同病相怜”。我的邻居是这样一家子:以一对夫妇、一个未满1岁的婴儿和一位和蔼的奶奶。也像文中那样,他们也在教孩子认字,可毕竟还小,也只是嘟噜几句,听不清讲的是什么,但却“字字铿锵”,声音便传到了我的书房,如果现在正在思考一道问题,很可能思路就被打断了,起初我也不耐烦,谁受得了整天又哭又闹的声音呢?直到那次她叫出了“奶奶”,很努力的说出来时,他们全家都欣慰的笑了,听,那孩子也跟着“咯咯”笑起来,是那么天真明朗。一阵阵传入我的耳帘,脑海里映现出那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景象,我也被这种欢快的气氛深深感染了。之后,只要那孩子笑了,我也会不禁嘴角上扬,心头一阵暖意。人生是花,而爱是花蜜,更加沁人心脾。上帝给予了我们耳朵,是让我们去欣赏世间的种.种声音,虽然会有杂音,但每种声音都有传播的理由,与其抱怨它的不是,倒不如试着接受,用爱去感化这种声音,换种角度去发现它的闪光点。或许,你会恍然大悟,原来声音也有如此般的魔力。爱像天使,让人永远活在美好,用爱去包容一切,所有苦恼会化为乌有,用爱去倾听生命,每一天都会春光明媚。
读了课文《生命生命》,我深有感受∶不经意病倒时,你会感到生命是那么脆弱;历经磨难仍坚强对待时,你会赞叹生命的顽强;草长莺飞、花开花落时,你会体会生命的流逝…《生命生命》一文,让我明白在茫茫宇宙中,人的生命固然显得渺小和短暂;当生死一瞬间来临时,会更强烈的体会到它的短暂和可贵。唯有珍爱生命,珍惜时间,不懈努力,才能够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才能无愧于生命的馈赠。
以往我也因写不好作文而烦恼,但今日我阅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不再过着虚度人生,同时也让我悟出一个道理: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入大海,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生长。生命中不是永远都欢乐,也不是永远都痛苦,欢乐与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在欢乐中,我们要感激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激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当珍惜自我的生命,让我们活得更有价值。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生命生命》一文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我,我们必须对自我负责,好好地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让今日精彩,让明天更完美。
今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最让我感动的是那粒小小的瓜子,它是那么小、那么弱。可是它却包含了那么强的生命力。在那极为恶劣的环境下,明明知道只能存活几天来,它却依然挺立着,生长着。
记得在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些小麦的种子,让我们回去养在有水的小碗里,放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观察它的生长。看着这些种子一天天的由小变大,长出细细的、白白的、像胡须一样的根毛;发出嫩黄的小芽;后来长成绿油油的、整整齐齐的小麦苗,我是多么的开心。那时的我还太小,对这件事没有更深的体会,只是为这件事感到很快乐。当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看到那粒小瓜子在那恶劣的环境下茁壮生长,我这才深刻体会到生命的顽强和生命中那股力量。
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不能让它轻易失去。
前阵子,我十分焦虑,焦躁,觉得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直到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就很让人放松,我多么想像那个女孩一样,放松自由地倾听生命啊!因为是一项国庆作业,我就认真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什么都很朴素。但当我放下书后,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久都没有感受到……那就是,自由。
我释怀了: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考试成绩的高低啊,这些考试,这些功课,在漫长广阔的生命之河中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惊醒了,为那些东西烦恼的我,是多么愚蠢。更让我感到痛心的是,明明生命之中,美好的事情如此多,生命的力量有事这么强大,却还有人为了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烦恼,放弃生命。
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生命多么美妙。
最喜欢这样的一篇:一个临死之人,仔仔细细地感谢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感谢他们给自己带来的幸福或苦闷,带来的快乐和悲伤。看着这个,我想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海伦凯勒,发现,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东西是多么地重要!
生命也是,我老是漠视了生命的存在,但就是它,给了我味觉去品尝幸福,给我视力去欣赏幸福,给我嗅觉去把幸福深深吸进肺中,给我耳朵,去倾听幸福,倾听生命之歌!
为什么总是要在临死前才去感恩呢?看完这篇文章,我恨不得现在就谢过我每一个细胞。
这就是生命的魅力吧。它无处不在,却无时无刻被漠视,有一些东西充当了钥匙,为我们打开生命之门,让我们注意到他们。
这本书就是这样的存在。
在此之前,有些东西我从来不愿意去想,这本书却温柔地逼着我去思索答案。
你听过夜里蘑菇生长,发出满足的叹息吗?你听过飞蛾望着到达不了的明月叹息吗?或者,你听见鸟儿啾啾地责备着自己的孩子吗?我们太忙了,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情去做,但是没有一件,比倾听生命的声音重要。
如果这都做不到,谈何万物平等?我们只认为我们的才是最重要的,却还大言不惭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一边用不带血的刀杀戮,一边道貌岸然地说,我们理解他们。
真是可悲呀。
生命的美妙歌声明明充斥着你的耳朵,你却自认没有听见。却自认只是听见了噪音。我们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的万物之灵啊!
如果有来生,我不愿再做人了,我想成为氧气,我游离四方,各种各样的生命需要我,用我做燃料,活下去。我虽然没有生命,却能无时无刻地听见这些让人心情愉快的生命之歌。让别人更好地活下去,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更可悲的是,为了那些尘埃般不足一提的事,无数的人放弃了生命。就像在漫漫长河中航行,小小的波涛打来,你就认定:啊,我输了。生命是坚韧的,如果有心战胜,比这汹涌一百万倍的波涛,在你眼中只是小小的波纹而已!
生命之歌,或许无需倾听。
我相信生物之间有着一些微弱的通感,也许在敏感的艺术家心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妙。所以,只有灵魂同样能唱出生命之歌的人,才能真正理解生命。
热爱它,呵护它,尊重它,只有这样,再加上一颗感恩的心,让心灵如氧气般纯净无私,我们就能用灵魂奏响生命乐章。
存在就够了。
前几天,我们学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故事。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我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因为异国情味,不是因为大量的性描写,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理解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起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起。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爱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角色,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人——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人与女人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必须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人)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直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所以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爱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意义,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弃拯救自己,而将希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通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非常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择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意义,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起死去,我相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终于平静长久的爱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表达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设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荣耀有力。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读完这篇课文,我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在各种天灾人祸面前,生命是那样的顽强。但同时生命又是那样的脆弱。生命不一定是长久平安的,它更不是永恒的,它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暂的。它是世间最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它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支配它,你可以让它是一块发光的金子,充实地、毫无遗憾地走完生命的征程;也可以糟蹋它,欺骗它,让每一天都得过且过,怀着糊弄的心态,结束自己的生命。
诺贝尔曾说过一句话:“生命,就是大自然给人类雕琢的一块玉石。”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人生就犹如一块宝石,看你是要粗糙的打磨它,还是要很认真的将它雕刻成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机会只有一次,我们必须仔细认真的对待。
在一个早晨,一个伐木工人和往常一样去森林里砍树。工人用锯子砍倒了一棵很大的松树,树干因为弹力反射回来,压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企图将腿拔出来,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于是,工作人又用斧子去砍树干,斧柄断了,这个伐木工人又用电锯锯树干,他发现:树干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连他的锯子都坏了,那他就要死在这一片很偏僻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了。于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锯子,对准自己被树干压住的腿,忍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巨痛,强行截断了自己的腿。工人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便爬着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动,一次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又一次的醒来,接着又一寸一寸的爬着……这个伐木工人求生的欲望令我极为震惊。我没有想到人在危机的时刻,竟可以做出如此的决断,我更被这个伐木工人顽强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锋时能够冷静,精神上没有被打垮。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对死神时沉着冷静,不能手忙脚乱。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绽放在世界上,绽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让它绽放的关键是每天努力着,每天进步着。每天都把微笑挂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脸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写在行动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第一次读《生命生命》的时候,我想,文章的题目为什么要重复呢?后来,我深刻体会到了:那是作者杏林子赞美生命的强烈感情。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从飞蛾求生、砖缝中长出来的幼苗、倾听心跳等几件小事中,体会到生命的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活力。杏林子,她12时就有关节炎,胸下没有任何知觉。小学毕业后因为辍学的林杏子,数十年来坚持自修,凭着坚强的毅力写作。她说过“除了爱,我一无所有。”她在生前已经决定在死后捐出躯体的心愿。杏林子把所有的爱献给了人类,连死后也不例外。比一比杏林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困难面前打退堂鼓呢?
不是每一条江河都能流进大海的,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生根发芽。生命中不是所有都是快乐的,也不是永远都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辅相成的。快乐中我们感谢生命;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生命是短暂的也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活得更精彩。
林希诠释出了石缝间的生命的倔强,和世间求生本能的尊贵,以及这些顽强的生命为了生存去竭力拼搏的精神,石缝间的生命读后感。同时也寓意人们只有在在厄境中,才会发现自己,更深刻的认识自己,从而去锤炼自己,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使生命更为辉煌壮丽这一人生哲理。
在生活中,不乏这种犹如生长在石缝间的极不起眼的野草的人。他们的一生非常艰辛,可他们却不畏艰辛的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完成他们的梦想。在其中他们可能会面临常人所无法忍受的困难,但他们总会以自己最大的极限去忍受或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最后,他们拥有了很多。拥有了很多常人所无法拥有的。
有一个新生儿出生在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季。出生两个小时后突然脸色发紫,看起来非常的脆弱。这是由于天气太冷,而他的母亲因刚生产完且不太会照顾新生儿,没有把新生儿放在自己的被窝里让自己的热量传输给新生儿。新生儿又因自身未能产生足够的热量来御寒,因此导致体温下降,而脸色冻得发紫。生命也非常的微弱。待新生儿的家人发现后赶紧去找医生来抢救新生儿的生命,经过医生的一番抢救后,医生很对新生儿的家人说他已经尽力去抢救了,但小孩的情况非常不稳定。小孩能否生存下来还得看之后10个小时内的情况了。并且这很大一部分要看新生儿个人的意志力了。按照医生的指导,把新生儿放到他母亲温暖的被窝里暖着。几个小时过去了,生新儿的脸色奇迹般的有所好转了。一家人喜极而泣。而医生也解说到说这是因为新生儿求生的本能非常的强烈,才会让他自己渡过这个危难的关头的。这个新生儿现在已经10岁了,身体非常的健康。而且还是个滑雪小健将,在冬天也是一点都不畏惧严寒。这是因为他出生在寒冷的冬季,并且非常强有力的抵制过严寒,因此对寒冷的冬天已经产生了抵抗力了。
有一个小孩,在3岁左右就被父母抛弃到大街上。此时小孩也记不住回家的路,也没有任何求生的本领。因此只能是沿街乞讨,饥一顿饱一顿的。长得面黄饥瘦的。一天,遇到了一个好心人收养了他。由于之前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现在已能吃饱穿暖了。因此,这个小孩非常的知足,也知道知恩图报。收养他的这家人是开染坊的,小孩自到这家人家里来后就开始帮着他的再生父母一起在染坊里干活。虽然非常的辛苦,但小孩从不抱怨。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向他的再生父母学习染布的技术及经商之道了。之后就开始帮他的再生父母照管染坊了。在这其间,他受到过同行人士的排挤,暗算及坑害。吃尽了苦头,他的再生父母也对他不再怜爱。几经折腾,他已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但他想想小时候沿街乞讨的日子,觉得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他不轻言放弃的暗自决定一定要把这个染坊经营好。朝着这个目标,他不懈的努力,把所有的苦难都当作是一种成长的必须过程。在他四十岁的那年,他已是个家喻户晓的对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的有名的商人了。
我被这些生长在石缝间的生命深深的震撼着。愿我也能像一个生长在石缝间的生命!
石缝间倔强的生命,是多么无耐而又坚强的生命。让我读着竟有些敬佩。像我们的人生,难免会有不尽如人意。
风起时,种子四外飞扬,像我们的命运各有不同,有的落在肥沃的黑土里,暗自高兴,无忧无虑的成长着;有的落在石缝间,当它们不能找到泥土,便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这一线石缝里。面对现实的严峻,它们选择了淡定,奋力的活着。于是,大自然出现了惊人的奇迹,不毛的石缝间丛生出倔强的生命。
它们有定律的活着,春绿秋黄,岁岁枯荣。如果这是一种“生”的本能,那么它说明生命的本能是多么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瘦小的躯干是那么自豪的挺着。失去了光泽和瘦小的身躯竟引来了人们称赞的目光,当生活在肥沃的黑土里的同伴被当作无用的杂草除去时,它们却成为点缀岩石的风景,默默帮助攀登山路的人,成为他们一个可靠的抓手,他们在无耐的命运里创造不同的、有价值的生命。
生活就是这样的,也许似被注定了,适者生存的规律尽管无情,但一切的适者都是改变命运的强者,自然的现象告诉我们,生命就是——拼搏。
岩石上那顽强的松柏,顽强的从石岩中生长出来,扭曲地、旋转地,每一寸都被岩石磨出伤疤,但他依然长着。它的生命是那么崇高,是毅力和意力的完美象征,它给一切鼓舞、以榜样。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被失败磨得筋疲力竭,伤痕累累,但是那是活得精彩的表现,那是因为我们是活着的生命、丰富的生命……
要说那石缝中的小草还真坚强呢,它淡定,而不是消极;它瘦小,但勇敢;面对这么坚强的植物却教会了我,即来之,则安之,无论多么艰苦的生活,也得活着。
愿我们也像石缝里的小草一样,不因环境而凄凄艾艾,敢于改变艰苦的环境。生命正是要在最困厄的境遇中发生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才能得到锤炼、成长,直到完成自己、升华自己。
石缝间的生命,此时,如此震慑我的心灵,它使我的情感和生命变得无穷的神力。
国庆假期里,我沉静在书的海洋里,其中《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是一口气把它看完的。这本书分成了八个部分,最让我感动的是“脆弱与坚强”和“让生命充满爱”这两大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本书中我的确学到了很多。
首先,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一个人要有自信。我们要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不断取得进步,达到胜利的彼岸。山谷中的一株小草,刚刚诞生的时候与野草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它坚信自己能开花、长得更美丽,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最终开出了美丽的花。作家罗伯 特·飞利浦面对一位流浪汉询问“你能替我这样的人做些什么”时拿出了一面镜子给那位流浪汉,并告诉他只有流浪汉自己才能真正帮助到自己,要相信自己。是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自信,否则,你的生活将缺少阳光、缺少快乐。相信自己,迎接挑战,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有声有色。
以前,我对“爱”这个字的理解知识表面的,后来随着我读的书越来也多、尤其是看了这本《 倾听生命》,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入一步了。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也去这树是那样的平凡、不起眼,也去这书是那样的瘦小,甚至还有些枯萎,但只要有爱的灌溉,它就能枝繁叶茂,长成参天大树。一个六岁开始为父亲采药治病的男孩,不顾医生给父亲下的死亡预言,不顾恶劣的天气,不顾陡峭的山路,从六岁到十五岁,无怨无悔地为父亲采药,他坚定地说:“我要治好爸爸的病。”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爱与感受爱,爱的力量是如此伟大,清水很平淡,如果加上了爱,生活就会变成参天大树,保护你我。
生命是一个奇迹,生活是美好的,我们是最棒的。我要做好每一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生命是一趟单行的旅行列车。列车不断地向前行驶,窗外的景色飞逝而过。错过的风景便已经消逝,无法回头再看;错过的站台便成为过去,无法回头重来。 ——题记
每一天都有新生的婴儿呱呱落地,同样也有不幸的人们一一离去。在我们短暂而又平凡的一生中,处处充满着困难与挑战,不知不觉间,意外就会悄悄降临在我们身边,夺走我们最珍贵的东西。也许是亲情,也许是财富,甚至是生命。
生命是如此脆弱。以至于一个小小的疾病,如果不及时救治,就会轻易将它夺去。
同时,生命又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它并不像日记本一样,记录错误可以擦掉重新誊写。也不像金钱一样,失去了可以重新赚回。它就如同一个光鲜艳丽而又精致易碎的玻璃瓶,一不小心摔碎了,便再也无法复原或者找出一模一样的复制品。
如此脆弱而又特殊的生命,怎么不值得我们去好好重视与珍惜?
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懂得生命的珍贵?当遇到挫折与困难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要坚强地克服它们,还是选择放弃,选择逃避,甚至选择一死了之。曾经在福建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16岁的女中学生,因为一次考试的成绩不理想,便起了轻生的念头,从自家8楼跳下,所幸是跳下时有楼下居民的电线缓冲一下,没有直接摔到水泥地上,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同样作为学生,同样有过考试没考好的经历,所以能理解她的感受。没有人不会因为没得到想要的成绩而感到难过。可是这并不足以让我们付出生命。一次考试并不代表着什么,它只是告诉我们最近一阶段的学习状态是好是坏,从而让我们自我调整,变得更认真,使我们更优秀。如果这一下打击便使我们退缩甚至放弃,那么在生命漫漫长河中将会遇到的更多苦难,我们又该如何面对。
抛弃生命,不应该,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我们懦弱逃避的借口。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我们的一生当中,总会有那么一个终点。它可能在生命这趟长长的旅行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终点过后,就是死亡。死亡的终点,我们无法预测,可在终点之前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都是我们能牢牢把握住的。是成为一个有所贡献、死得其所的人,还是成为一个默默无闻、轻视生命的人,你想做前者还是后者?选择的权利在我们自己手中。
所以让我们仔细倾听生命,领悟生命,懂得生命的美好与来之不易,从而使自己生活的更有意义,使自己的生命具有更重的重量。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澎湃,喜欢上这篇课文。作者杏林子通过有着强烈求生欲望的飞蛾;瓜苗不屈生长;倾听自己的心跳;让我得到了对生命的感悟:要好好的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读了这篇课文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珍惜生命,不做自杀的行为,不损人利己,那这个世界会真的美丽,人们也会过的很幸福。
看了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慨万分。十二岁患类风湿性关节炎,这场纠缠她一生的病痛,改变了她的人生道路。一九八0年当选十大杰出女青年,一九八三年获得国家文艺基金散文奖。更创办伊甸残障基金,身体力行,为残障朋友服务。20xx年2月8日不幸去世,享年61岁。
通过这篇课文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是奋斗,是贡献,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
刚刚翻开《倾听生命》时,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心想:又是什么“哲理书”吧,总说一些泛泛而谈的话,告诉我们一些看不懂也不明白的话。这种书,对我来说只要闭着眼翻翻,编出一大堆废话交给老师就行了。可是,当我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了。它用各式各样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可以影响我们一生。
一 母爱的伟大
从小,老师、父母告诉我们母爱似水,父爱如山,母爱是伟大的。而我们对这些从小就灌输的道理从来都深信不疑。当我读到《生命的姿势》时,我被深深震撼了。母亲为了给孩子喂奶,一次又一次地将皮肤暴露在零下三四十度的温度下。最终因为体温过低而死,被冻成了一座冰雕。母爱是什么?是母亲为了孩子的生命而不顾自己安危时的毅然。母爱是什么?是那永远保持着喂奶姿势的冰雕。母爱是什么?是那留着爱和生命的甘甜乳汁。当我们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母亲的时候,好好感谢这些母爱就足够了。
二 生命的质量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也是脆弱的。査海生,因为对生活的放弃,而选择在25岁生日当天卧轨而死,只留伤心欲绝的老母在家孤守。当他决定自杀是,有没有想过生他养他母亲,有没有想过热爱他的亲人,有没有想过中国将少去一位卓越文采的作家。他的这一举动是自私自利的。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将前途的光明用一扇厚厚的铁门封住。而他的母亲,最终成了一千古伤心人。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我们虽然不用将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革命,但至少要好好的,堂堂正正,有作为的活着。
三彼此地尊重
如今的社会,最缺少的,便是尊重。而尊重这一词在人生中是占很大分量的。我们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而我们则先学会去尊重别人。跟卖菜的妇女聊上几句,为在大雨中等了半个小时的车夫送上一句谢谢。对邮递员的喊声迅速做出回应。这些小小的细节,却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是那些卖菜的妇女、车夫和邮递员会感到怎样?尊重就像一条暖流,流在大家的心里,必定有一天,它会流回来的。
在人生中,我们需要母爱,需要坚强,需要彼此尊重。我们还需要顽强的生命力,对生的渴望,对他人,对祖国的牺牲。人生这杯美酒,需要你慢慢品味。
我记得有人曾经这样说过:生命是有时间限制的,没有人可以逃过它残忍的凝视与审判。那么,到现在为止,所有拥有美好生命的人们是否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尊重自己仅此一次的生命?又是否应当怀揣着一颗热爱生命的心倾听因它而带来的感动呢?
微风,拂晓了一个春天;蝉噪,溅亮了一个夏天;红枫,谱写了一个秋天;飘雪,积淀了一个冬天。父母,孕育了千千万万的生命,为整个大自然注入了无数新鲜的血液。因为生命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最神圣的权利,所以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
人生总有起伏,不会一直地一帆风顺下去,正如一条蜿蜒的河流,一支曲折的生命。潜意识里总觉得很坚强的生命其实在遇到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之后就会变的异常脆弱,可能就在一瞬间,你会发现生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也正是因为这样,每个人都要格外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他人的生命。记得是去年吧,我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用双脚弹钢琴的男孩,我刚开始很好奇,于是就上网查找了关于那个男孩的资料,才知道原来他叫刘伟,非常热爱音乐,他的梦想就是靠自己的双脚做出好的音乐作品,成为一名音乐人。也知道为什么他和别人截然不同的弹琴方式,因为他在8岁一次高压电事件之后永远地失去了双臂,这也意味着以后在他的生活中将会面临许多的困难,正常人一小时就能完成的事,他可能要花两个小时、三个小时甚至更久。光是小事上他就做的很吃力,更别说是要弹钢琴了,我不知道他花了多少时间,花了多少毅力去持之以恒地做这件事,但我由衷地佩服他,欣赏他尊重生命的精神。他犹如仙人掌一般,在烈日下,迎着太阳炙热的燃烧,释放出生命里最坚毅的魅力,不论失败者或失意者都应该瞻仰于它的志气。这个男孩用他的双脚弹奏出了属于他生命中最美丽的旋律,让我们用心倾听吧!用心倾听所有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人的美好。
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对生命的看法与我的是否相同,但我始终相信他一定也是个懂得倾听生命的人。我猜想他写这本书有很多面的蕴意,不止是让我们懂得倾听生命中的美好,也想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可贵,不要轻言放弃。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里,人不像从前那么单纯,思想也变的很复杂,追求的层面也越来越多,对物质的欲望也越强烈了。很多人在遇到不如意的时候就会想到放弃自己的生命,寻求所谓的解脱,其中占三分之一的是青少年,风华正茂的他们大多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不懂得人活着为什么以及怎样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所以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错误。如果他们能在深感绝望的时候想想他们的亲人、朋友,找到一丝丝希望,用燃烧的信念点亮迷途的希望就好了。
既然生命有时间限制,何不抓紧时间静静聆听生命所带来的感动,它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也可以很简单,很平凡。如果可以希冀每个人都能摘一朵灵感的阳光,浮现于青春的河流上.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一本挺厚的书…现在终于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说实话,老罗很复杂,也很简单。英语老师、培训校长、行为艺术家、相声演员、手机公司创始人,我们可以用很多头衔形容他,到归根结底,他不过是一个想做就做不管他人看法的人。
上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被身边的一位同学冷眼,“你居然看这个胖子的书,他以前还说到什么支那的话”我愕然,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老罗被很多有想法的人喜欢,也自然被很多人不待见,我不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否定他整个人,也不会因为他的一件事就想他吐唾沫。说到底,我喜欢的是他的幽默,他对事物尖锐的看法,他的不妥协不忍让甚至还带点商人的狡黠,这些特质表现在一个胖子身上时更容易让人捧腹。
曾有人说,“讲个IT业的笑话,罗永浩”,是的对于这个愣头青,一个英语校长一头钻入制造业的做法遭到很多人的鄙视,不管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以前支持他的人,但这个人用“锤子”来给手机命名,本身就带着一种嘲讽语气,锤子在四川是用来骂人不靠谱的,然后我行我素,已经出了好几个系列的手机,销量虽然比不上OV,但从业绩上已经能交差了。也有人说,老罗卖的是情怀,手机是白送的,当然这是句玩笑,甚至他自己也津津乐道,一个人的情怀能够卖到三千,赚了。
对于爱折腾的罗永浩,后面还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注定是学不会八面玲珑的,这也是喜欢他的根本原因。
清晨,我坐在我的书房,翻开书寻找杏林子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了书房让整个书房都沐浴在缕缕阳光中。而我,在读完《生命生命》这篇文章后,陷入了沉思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杏林子对生命的体会,从飞蛾的生之欲望,到香瓜子顽强的生命力,最后到聆听自己的心跳声,都让她震惊与震撼。
读完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来之不易,一个道理也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像今日就是生命的最后一日来对待和爱惜你的生命。
但,人们真的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吗?并没有。有的人因为学习上的小问题就自暴自弃,有的人因为生活或工作上的挫折便觉得生命没有了价值,还有的人是因为不守规矩丧失了生命,甚至有人因为压力太大而跳楼自杀每年失去的人数都触目惊心,人们就是这样来对待自己宝贵的生命的吗?
不,也有人选择了珍爱生命,比如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她在12岁时,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收不能抬,头不能转。但是残而不废的她,凭着顽强的毅力坚持学习,成为了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还有许许多多的残疾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使身体不健全,但他们却还乐观、坚强地面对人生,如:高位截瘫却笑对人生的桑兰,没有手臂,用脚书写灿烂人生的何雪梅,又盲又聋但写出世界巨著的海伦.凯勒,坐在轮椅上为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总统罗斯福,想到这里,我的脸上火辣辣的,是啊,连身体不健全的人都没有放弃生命,我们这些身体健康的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正如杏林子所说的每天都是生命的最后一日,便倍觉珍惜宝贵;每天都是生命的第一日,便仍有无限的期盼与展望,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去爱惜生命,让生命更加光彩有力!
巴金先生曾近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这句话告诉我,在人生中要多一些爱心,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
在我家旁边,是我的邻居,她是个盲童,但是她活的还是有意义的。她在小区的花园散步,突然,她在一朵月季花前停下来,那朵月季花正停着一只花蝴蝶!她的手指悄然合拢,竟然拢住了那只花蝴蝶!那只花蝴蝶被她的灵性捉住了,她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在一次捐衣服活动中,我捐了很多旧衣服,因为给予是快乐的,所以我很乐意给予他人物品。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有一次,我在灯下写作业,一只飞蛾一直在我头上飞来飞去,我趁它不注意,赶紧捉住了它,飞蛾一直扑闪着翅膀,我感到飞蛾一股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在我手中跃动,我忍不住放了它!
我在吃瓜子的时候,有一粒香瓜子掉进了砖缝中,没过了几天,那颗香瓜子竟然发芽了!那颗香瓜子求生的欲望多么强烈啊!仅仅它只活了几天。
在一片绿绿的草地上,我扒开草一看,下面全是一片七彩的世界,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多么密,多么辽阔!第二天起来,我又到那片草地去看,简直是一片七彩的世界!那些花齐刷刷的冒出来了,而且那天是冷风冷雨的。
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和一个健全的人,更应该珍惜时间,给予他人,把握生命的恩赐。我们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父母,抱怨老师?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充实自己的人生,让每一天都是精彩的,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要使自己活的更加光彩有力。因为,生命就是一桩奇迹!
自从,我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我就十分喜欢它。因为它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写得十分感人。
故事写的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病。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两个星期里学会了烧饭,菜,可还是经常被妈妈骂在。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盛欣怡,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让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经常被大家称为:阳光姐姐,美美阿姨等的伍美珍。我十分喜欢她写的一个个校园小说。因为每个人都是让人百闻不厌的故事,在看书时,主人公就好像变成了我自己,主人公开心,我就开心;主人公不开心,我就不开心,有时还泪流满面。
《生命流泪的样子》请想看这本书的人记住他的名字,因为我们都一样喜欢它,喜欢看书。希望有了我的介绍,它可以更加让别人知道这本书。
“生命正是要在最困厄的境遇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才能锻炼自己,成长自己,直到最后完成自己,升华自己。”这是《石缝间的生命》这篇文章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人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必须给自己定下最伟大的目标,更要有完成目标的勇气和毅力。在逆境中顽强斗争的生命力,是最旺盛的生命力,也是最可敬的生命力。
《石缝间的生命》赞美的是一簇野草,一团小花,一株松柏。石缝间小草的叶是细瘦的',蕴含着逆境中不可扼制的生机,而“瘦叶下又自己生长出根须,只为了少向母体吮吸一点乳汁”,这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亦是如此的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壮丽,生机竟是这样地不可扼制”。石缝间小花的茎“显得坚韧而苍老”,叶“因枯萎而失却光泽”,根“竟似那柔韧而又强固的筋条”,生命就是这样,被环境规定着,也被环境改变着。石缝间的小花向我们展示了最具战斗力的生命现象——生命就是拼搏。石缝间的松柏“每一寸树皮上都结痂着伤疤”,它的根“粗如巨蟒”、“细如草蛇”、“盘根错节”,从石缝间“扎进去”“钻出来”,“像犀利的鹰爪抓住了它栖息的岩石”。它们是逆境中无所畏惧的勇士,为争得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不懈的努力奋斗着,即使再困苦,环境再恶劣,他们始终不放弃的机会,超常的生命是它们最成功的挑战。
石缝间的生命不是凄凄怨怨,而是华丽与壮美,是生命的崇高体现,是毅力和意志最完美的象征,它是一切生命的鼓舞,以榜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此困厄的环境并不或缺,在此困厄环境中生存的人们都需要具有石缝间生命的毅力和勇气,生命的美,生命的意义、价值皆在于我们对困难的挑战和克服之中。没有石缝间顽强的生命,大自然何以会如此神赐辉煌;没有挑战,克服困厄的毅力和勇气,我们的人生怎会精彩,我们的民族怎会屹立不倒。作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在我们的身上最不该缺的就是拼搏、挑战和克服。
《石缝间的生命》是一篇具有震撼力的散文,通过一草一木、一花一石,去包孕大世界,体现大道理,给了我们无尽的启发——生命永远是个讲不完的话题。
生命是人类一生的泉水,但泉水流干了,生命就也即将结束。这就是《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道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生命的重要性,虽然生命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来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讲述了飞虫这幼小的生命在我手指间扑腾,但我不忍心看着它被我的手指“剪断”它的的生命,还有一株小瓜苗,尽然在没有阳光,没有雨露中茁壮生长,不屈向上的精神和它那顽强的生命力。“我”也静听着自己的沉稳而又有规律的心跳,了解了自己的生命,可以好好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因为这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生命,要想自己在人间活得有意义,就一定要有所付出,这让我想到了雷锋叔叔,他虽然只活了22岁,但他却活得非常有意义。如他雨夜送大嫂回家,为老奶奶买火车票,给家庭困难的战友汇款,为灾区人民献爱心,他生活简朴,处处节约,多给别人快乐和温暖,自己却不吃好,不穿好,在别人困难时,帮助他人不留姓名,默默无闻。他舍已为人、助人为乐、艰苦奋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的精神世代相传。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unbearable lightness of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be or not to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动乱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不好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昨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文中的飞蛾在那种险境的地方求生,估计它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手掌心了,但它还是不浪费一丝一毫的希望,努力挣扎。砖缝中掉进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恶劣环境的地方还能冒出小瓜苗。里面有多么强的生命力呀!动植物有如此强的生命力,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们,它们多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啊!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最令我感动。作者杏林子12岁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遭到损坏,致使她腿不能行,肩不能举,手不能抬,头不能转动。小学毕业后,因病情而辍学的杏林子,数十年来坚持自学,最终成为中国台湾文坛上的著名作家。惨而不废的杏林子,凭着她坚强的毅力,笔耕不辍,著有40多本著名的散文、小说、传记、剧本。被称为中国台湾最具影响力的作家,曾当选为中国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
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以后,就让我们像课文中的飞蛾、小瓜苗、杏林子一样学习吧!
《生命生命》讲的是作者通过三件事感受到了生命。
第一件事,是作者写稿时飞蛾骚扰到她了。作者捉住了它,却被它那强烈的求生欲望而感动,最后把它放了。
第二件事,是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了一粒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环境中发芽了。
第三件事,是作者用听诊器听到自己那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感受到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感受到了生命无处不在。可以说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靠努力才变得有意义。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因为有的人一直都在努力奋斗,有的人用吃、喝、玩、乐消磨时光……努力奋斗、努力拼搏的人就会看到自己胜利的果实,他们可以享受成功的喜悦。而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人最终会受到命运的惩罚,他们总是抱怨命运的不公平,却从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错。
我愿意做一个努力奋斗、拼搏的人,不愿意消磨时光。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读了《倾听生命》这篇文章后,我终于知道生命是那么的可贵。
19世纪美国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的一生历尽了苦难与折磨。在她4岁的时候由于一场疾病让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可是她自己从来都没有气馁、怨天尤人过。这个时候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又给了她鼓励,终于在她不断的努力与奋斗后 冲破重重困难,最终考进了美国哈弗大学。看到这后,我认为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够成功,是跟她有一颗不畏艰难和持之以恒的信念有关。
首先她不是一个天才,而且出生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是她用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这些所谓的不公平,最终在经历过风雨后,海伦凯勒终于迎来了彩虹。纵观凯伦凯勒的一身,虽然是平凡的出身不幸的命运捉弄,但是她却做出了伟大的成绩。而我们这一代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为什么很多人就轻言放弃?那是因为我们生活的太幸福太安逸了,缺少了磨练。
让我想到了爸爸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安逸太久了容易使人堕落。要给自己定一个学习目标,这样人生才更有意义。呵呵!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吧。海伦凯勒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像贝多芬、张海迪等这些伟大的人物、都是在不幸的环境里做出了巨大的社会贡献。这就更证明了一个道理。平凡的生命,只要用心去倾听生命,就能够创造出一个伟大的奇迹,让生命发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是个奇迹,一天我正在房间里写作业,突然一只蜻蜓飞进了我家的阳台,我立刻把窗户关了起来,之后蜻蜓就不停地撞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响声。我厌烦极了,突然我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坏念头:想试图去抓住它。一连几次都没有成功,我恼羞成怒,随手拿起一本书拍中了它,蜻蜓掉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把它那瓶子关了起来。正当我高兴时,看到瓶子里蜻蜓不停地挣扎,又看了看窗外其他蜻蜓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瓶子里奄奄一息的蜻蜓,真是太可怜了!
再看了看手中的这本书(《倾听生命》),我想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坐在圆木上吃三明治,一只蜜蜂打扰了他的闲暇心情。作者三番两次打倒蜜蜂,可是蜜蜂并没有放弃,而是顽强的一次又一次飞回作者身边,最后一次,作者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把蜜蜂踩进了沙土里。几分钟之后,蜜蜂又从沙土里艰难地钻了出来,当它感到自己已经恢复了力量,试着飞了三英寸远,第二次飞出了六英寸远,最后撞在一个小土堆上,蜜蜂又飞起来了,这次它飞过了几个沙堆,它终于成功了。当时作者心里是多么内疚呀!
我相信作者也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一次机会就能生存,这是许多天然动植物的本领。生存条件的艰苦和恶劣使它们比人类更为机敏,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对于它们也已经足够了。这只顽强的蜜蜂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绝不能放弃,要勇敢面对,要知道德谟克利特先生说过迎头搏击才能前进,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以后我也要像这只小蜜蜂学习!
转过身,那只小蜻蜓就如这只蜜蜂一样,我愧疚地走过去,打开瓶盖,把蜻蜓放了出去,看见它和小伙伴们快乐飞翔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
当飞蛾被捕捉时,它能拼命地挣扎,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当水将要把蚂蚁淹没时,它能顽强地爬出去,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当石头缝中一颗无水无光呵护的花苗时,它破土而出,奋力生长,也是因为它渴望能活下来。世上比人类小的东西很多,但它们知道要热爱自己的生命,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有时,生命是渺小的,它就像沙滩上的一粒小沙子,随时可能会被大海冲走:记得去年5月12日,那残酷无情的地震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就像一只血手在顿时间夺走了数万万汶川同胞脆弱的生命。但是人们并没有向死亡线的狞笑低头,因为他们热爱生命,知道生命来之不易,知道要好好地活下来,知道明天会更好!
有时,生命是伟大的,它就像扎根在边疆的白杨树,可以抵挡风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同胞有难时,不管是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警察,还是在远方送去捐助的我们,都是因为自己拥有生命,来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一个人如果没有生命了,那他就没有的一切,所以一个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更何况,人的生命只一次,更要好好珍惜。生命就像人们手中的一张纸,你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一切都有你决定,你必须对自己负责。所以,热爱生命吧!把握好自己的生命,去为此付出,换来美好的生活,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对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当你感受到呼吸时,感受到心跳时,请不要忘记: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忘掉所有的悲伤,去热爱自己的生命,让我们一起展开双臂,去拥抱人生道路上的一切美丽,感受生命的动力!
是否你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时刻?突然间对于眼前的环境觉得熟悉,似乎在什么时候见过并经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是否在某一时刻,突然就被悲伤或者恐惧所包围却无从解释。
本书的作者就为我们揭开了这种感受的一种可能性:生命不息。
主人公厄苏拉出生于一个1910年的冬夜,出生之后经历了各种各样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到的危险,身死之后却能立刻从新开始,再回到过去的场景重新开始,她有时甚至可以说出即将发生的事情,长大后,这变成一种科学上称之为“既视感”的感受。她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不同的人生,她少年的人生几次化险为夷,但是成年后的选择则更多样,但是因为她对于之前的人生没有记忆,所以谈不上厌烦,但是我却越看越替厄苏拉感到厌倦,诚然我们每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有或多或少后悔的事情,那可能是一句无心的话,或是一个不经意的行为,我经常会想,如果让我回到10年前,甚至20年前,我会怎样做为,但是即使真的有厄苏拉那样的机会让我回到过去,我就真的能够做到正确的事情而不让自己后悔吗?人生本就是一个失去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都无从回避,所以即使再经历多少次、修正多少遍,人生依然会存在缺憾,依然会在不知何时结束。我想看完这本书的最大一个收获,或许是如我一般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终将释然,人生没有完美,最重要的始终是生命的过程。就如厄苏拉所说:“虽然永远活不对,但决不该放弃。”只要好好的把握当下的这一刻,生命就是美好的。
同样我想不论世事怎样变迁,不变的是那份情感,厄苏拉可以对于人生做出不一样的选择,却不能改变对于帕米拉和休的敬爱,对于泰迪的怜爱,生命甚至时间都可能是短暂或者一瞬,但是人类的情感却能超越时间和空间,永恒的存在。
我想这本书另一个我关注的点就是对于时间的描述,有时候我们会考虑时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小时候我们的时间大把大把的仿佛无穷不尽,现在的我们感觉到时间的仓促,但是它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时间像一条向前无穷无尽的线,我们只能在其中被动的向前。但是我也欣赏书中的说法:“这是一条蛇,衔着自己的尾巴。”“它象征着宇宙的无限循环。线性时间只是一种构想,实际上万物流转,没有过去未来,只有现在。”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形象的表象,时间之上还有空间万物和人的流转。时间既可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发散的,而我们在时间无边无际的荒原中感受最多的恐怕就是一种茫然四顾的荒凉感吧。
读毕这本厚厚的小说,有一种悲凉萦绕心间,厄苏拉这样一位柔弱的女性,为我们演绎了生命中无数的可能性,不禁让我感叹生命无常,世事无情。耳边响起的是袁凤瑛的《戏迷情人》:
明暗灯影里喜了又悲
声色畅演淋离不过是戏
蝴蝶飞不去心醉梦醒
假戏乱真轮回地难过地
却笑我深不了情葬心心不死
人生如戏,在其中演绎的悲欢离合终将离我们远去,只有那颗体会悲欢离合的心不会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