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家小兔》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1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孩子们最好的朋友,一本好的图书带给他们快乐,让他们体会到忧伤,启发他们思考,增长他们的智慧。因此扩大孩子的课外阅读面对于他们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扩充孩子的课外阅读量,使每个孩子都有自己最独特的个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个星期,我并没有亲自为孩子们选书,而是让他们自己到三楼去选书,我想这样更能激发他们读书的兴趣,因为这是他们喜欢的。真如老师所想的一样,孩子们总是带着自己所选的这个小伙伴,不管是下课,放学还是会宿舍休息他们都书不离手。可见其实在孩子们心中他们对读书的愿望是非常强烈的。
由于学校指定的图书数量有限,因此学生们这次读书的内容各有不同,从寓言故事到童话故事,从英雄人物到小说传记,从绘本故事到短片诗歌。因此这次的分享会内容也各有不同。这是的读书分享会比较好地方是孩子们能够主动大胆的来分享,并且能够做到把小故事将清除,即使有个别同学并不是那么流利,但是勇气可嘉。不足的地方是孩子们在读书方面方法不对,耐心不足。有的同学分享的故事是老师已经讲过好几遍,同学们在掌握新故事方面能力缺乏。
基于上面所分析的情况,在下次读书分享时,老师应该再教一教孩子们读书的方法,并且为了能更好的做故事分享,老师可以提前根据孩子们的图书为他们指定分享的内容,我想这样孩子们慢慢学会了方法,下次一定会表现的更好。
一、事定犹需待阖棺
第一次读完,沉重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那样一位几乎统领半壁江山的首辅就随着书页闭合永远地沉睡在屈辱的尘泥中,所有的不甘和愤怒也一并沉寂,似乎一个时代的颓败都由他一人负担。
还记得书中有一段对李鸿章先生的评价:“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吾欲以两言论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初时不觉,待通览全篇后好似醍醐灌顶,而后便觉愧疚。我想,我欠李鸿章先生一个庄重的道歉。我曾在初中第一次接触晚清历史时看到课本上罗列的一堆屈辱不堪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它们的签订者——李鸿章。于是,我心中就为这个“卖国贼”狠狠记上了一笔,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不曾细细了解晚清历史,犹如管中窥豹,将大部分过错算在李鸿章头上。不知道那个时代,会有多少像我一样不明时事便指责诋毁的人。偌大的清王朝,只李鸿章一人闻名于世,在万马齐喑的混乱时代、极盛转衰的封建时代、西方文明侵略瓜分的时代、国内阶级矛盾频发的时代、中国与世界艰难融合的时代,如果不是李鸿章先生,换成其他人,恐怕没人能做到如此。
二、秋风宝剑孤臣泪
李鸿章先生自临危受命起一直同各国使者斡旋,欲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即倒,可封建制度的落后与腐朽,远非一人可挽救。甲午战争惨败之时,日本首相更是嘲笑李鸿章以一人之力敌日本一国。虽为军机首辅重臣,却还是一介“孤臣”,身边无志同道合之人,更是在朝廷中处处掣肘,满腔报国热血也在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之时沉入海底,不由得让人思考:洋务运动失败时,他是否已经看穿了清朝的未来,他,又会有多绝望……
历史总是无情的,再凄美的故事、再惨痛的牺牲也不过留在史书一隅的几点淡墨,如同青铜上的刻痕般冰冷。三十五年的坚持与努力,被一次战争的失败、一则条约的签订宣告失败,一场轰轰烈烈的牺牲,最终成为了人们口中封建地主阶级一场可笑的自救运动,强弩之末而已。
或许对我来说,这本书并不能让我从一位晚清名臣的生平窥见一个帝国的覆灭、一个时代的沉沦,我更多的情绪都放在了他的生活,甚至我会好奇地猜测揣度他的心理,究竟是怎样的强大能让一个人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为了信念始终坚守着?当他亲手签下丧权辱国的条例,又有多少自责与痛苦?二主不愿回京的现实又给予他多少绝望和悲愤?
也许他是知道的。他看穿了皇家的无能怯弱,洞悉了制度的落后颓败,也预料到了挣扎的无用;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就此沉沦庸碌,也不愿静静等待子夜降临,他必须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告诉他“你来过,我记得”,人之一死,或泰山之重,或鸿毛之轻,区别只不过在如何抉择。他若看清世事归隐一方,不过少了个叱咤朝堂的军机大臣;而若抛却杂念殊死一战,不过少了个仙风道骨的少荃老道。在庙堂与田陇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从此俯身躬行,车马劳劳不离鞍,但守山河万里了余生。
三、横看成岭侧成峰
可当我跳出泛滥的同情与怜悯,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居其位无其谋的忠臣,若他生在康乾盛世,或许会成为与房玄龄杜如晦齐名的贤臣良相,可他偏偏陷入了民生凋敝腐败无能的晚清。他有着文人的才华,外交的能力,却始终缺少政治的远见。有人这样评价过他:“李鸿章不懂得什么是国家,不知道政府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不知道政府与人民的关联,不知道大臣应尽的职责。他秉持着我国政治文明物产风俗无一不优于其他各国的观念,认为只要有了西方的枪炮轮船机械,大清还是那个万国来朝的乌托邦世界。于是他们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推出了洋务运动。”
终究是个饱受争议的人,所以他非英雄也非奸雄,而是“晚清时期的一代权臣”。“历史人物从来都先是政治的,再是历史的。一个咽了气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被戴上了帽子,打扮成或美或丑的玩偶。”
突然又想起最初搜索到的一些对李鸿章的评价: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称其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称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浅浅看去都是溢美之词,发自肺腑;而后细细品味,却发觉不似表面这么简单。若李鸿章真如他们所言,岂非同上古神祗无所不能,又怎会目光浅陋至此?更何况,当涉及到权力地位甚至性命时,像小说情节般敌逢对手惺惺相惜者,自古以来又有几人?慈禧一介深宫老妪,贪生苟且不愿回京,我们又怎知她不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才如此吹捧一个汉人?有一个词叫“捧杀”,是家宅内院妇人斗争的常见手段,放置国事也未尝不可。
说来惭愧,《李鸿章传》虽是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的衍生读物,我却没能从中窥见更深层的中国近代历史,而是偏离方向,更深刻地体会到“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更多了对历史的敬畏,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逃家小兔》是一部想要表达母爱无边的书。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小兔子,他很想离家出走。有一天,他对妈妈说:“我要跑走了!”“如果你跑走了,”妈妈说:“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所以,母子俩就展开了一场爱的追逐比赛。
于是,小兔子上天入地变成了许多许多东西,可不管他变成了小河里的一条鱼,花园里的一朵花,一块高山上的石头,还是一只小鸟,身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妈妈总是能够抓住他。最后,小兔子逃累了,依偎在妈妈的身边说我不再逃了,于是妈妈便给了他一根爱的胡萝卜。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最美好最无私最温暖的就是母爱了,母爱无疆,母爱像大海一样宽广,像天空一样蔚蓝。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母亲给予我们的爱是那么多,那么纯。母亲给我们的爱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对我们说的每一句关心的话,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我们的爱。没有父母辛勤的劳动,哪来我们今天的幸福呢?
合上这本兔子故事的书,思绪万千。想着至亲至爱的妈妈,我拿什么来回报你呢?躺在妈妈无边无际的爱的怀抱里,心里一个甜甜的声音呼喊着:“妈妈,想你,爱你!”
在假期中,我读了很多书,比如:《爱的教育》、《西游记》、《七色花》、《小狗钱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狗钱钱》这本书。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小狗钱钱》的大概内容:吉娅是一个普通的12岁女孩,一次意外,她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并给它取名叫“钱钱”。吉娅没想到,钱钱居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大师,它彻底地改变了吉娅一家人的财富的命运……
《小狗钱钱》还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像“当你做一件事时,你必须在72小时之内完成,否则你可能再也不会做了。”、“你可以写成功日记,来记录你每天成功了什么事。”、“养成优秀品格的7条准则:友好亲和、勇于承担、善待他人、帮助给予、感恩之心、勤学不辍和值得信赖。”……这些道理让我明白在学习和生活中,时间和计划的重要性,要有良好的品格,做事努力、坚持就一定能成功。
如果《小狗钱钱》是大海,我就是在海中遨游的一条鱼;如果《小狗钱钱》是天空,我就是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如果《小狗钱钱》是一片草地,我就是在草地上奔跑的小羚羊。它给了我知识与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
文学家鲁迅以前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个性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但是期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之后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咱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因此,让咱们一齐来读书吧!我坚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前一段时间,又读了《左耳》的后传《秘果》 。在读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左耳》讲的到底是什么。然后又翻过来重新看,那时还是学生,跟现在的心境完全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感触。
那些年轻的人,一些执着的,疯狂的爱恋,是当时我平淡的校园生活中最沉醉的梦。我渴望那样的疯狂,那样的迷恋,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希望疼痛能够让我感觉到生活的热度。那些文字,张漾,许戈,黑人都用不同的力度向我展现了,心中渴望的男生的叛逆与温暖。
可现在的我,用冷冷的眼神推敲着故事情节,用客观的心态去刺穿这纸背后的故事。那只不过是一片的荒唐……
关于不着边际的梦想,与不停的关于疼痛的呻吟。
作为成年人的我,已经完全不怎么感冒这种故事,这样丝毫没有力度的疼痛。
可是作为青春年少时的我,我仍然记得,自己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波涛汹涌的情绪,无处宣泄的遗憾。毫无疑问,作为青春类的小说,饶雪漫拿捏的很好。
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林海雪原》,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异常是土匪头目座山雕六十大寿的百鸡宴,土匪小炉匠逃回威虎山时的精彩片段。杨子荣看见小炉匠时,大吃一惊,但立刻使自我镇静下来,想出一个方案,坚决消灭他,不然要影响我军歼匪任务的完成。
杨子荣先像老朋友似地和小炉匠说话,小炉匠惊呆了,虽然认出杨子荣是共军,不是匪徒,但在杨子荣威严凶猛的目光威逼之下吓得说不出话来,被杨子荣没头没脑、盖天覆地的假话弄得晕头转向,目瞪口呆。小炉匠想隐瞒被逮的经历,神情从惊怕到镇静,一向到了放松,眼光又凶又冷地盯着杨子荣,发出一阵冷笑。正要说出杨子荣的真实面目时,杨子荣把话岔开,说出小炉匠过去的丑事。问小炉匠来这干什么,小炉匠只能编了一个谎言。
杨子荣见他不敢讲真话,就说出了“先遣图”。小炉匠无话可说,但作垂死挣扎,指着杨子荣说:“他是共军。”顿时,威虎厅空气紧张得像要爆炸一样,敌人们凶恶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向杨子荣。杨子荣一震,但立刻使自我更加从容,笑嘻嘻地不慌不忙地问:“你是怎样明白的?”小炉匠只能说出自我被抓之事。杨子荣装着怒火冲天的样貌,十分严肃地说:“你这不是把脚印留给了共军了吗?”立刻叫人增加了岗哨。这一来,得到了座山雕的喜欢,所有的疑惑被驱逐得干干净净。杨子荣乘机将了小炉匠一军,对
座山雕说:“你不让他走,就我走吧!”说着要向门口走去,小土匪们都不让杨子荣走,必须要让小炉匠死。小炉匠可吓坏了,要座山雕饶命。座山雕最恨叛徒,让人把小炉匠拎出去杀了。杨子荣在宴会上,故意叫土匪们放开喝酒,让他们喝得像堆烂泥一样,失去战斗力,被解放军一网打尽。
杨子荣与座山雕、小炉匠三人之间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这不仅仅需要勇敢,更需要机智和沉着,以及巧妙地利用敌人的弱点。仅有这样,才能战胜凶狠狡猾的土匪。
我们此刻处在和平年代,虽然不需要打仗,但也要向杨子荣学习。学习他那种机智勇敢、遇事不慌、浑身是胆的本领。生活中这样的人能受到人们的尊敬。
我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蓝鲸,是大海中的神灵,蓝鲸很珍惜它的眼睛,每天都要用星星和月亮的光芒灌洗他。一个勇敢的少年用钩矛刺伤了蓝鲸的一只眼睛,却没想到,失去眼睛的蓝鲸绝望了,甚至开始疯狂报复渔民。少年并没有得到蓝鲸的眼睛。
蓝鲸的那只眼睛却被海水飘到了一个女孩坐的礁石旁边。失明的小女孩得到了那只眼睛,重新见到了光明,可是她的爷爷的同伴——渔民,他们却不能出海了,因为一出海,蓝鲸就会报复他们。
少年为了承担责任,又一次出海了,但他并不害怕,他又在船上等待蓝鲸的到来,他拿一把小刀,刺中了他的心脏。女孩的爷爷带着全村人将蓝鲸的眼睛埋在了土里。为了让蓝鲸的眼睛不再发蓝,蓝鲸死了,他们就可以出海了。又一次失明的女孩找到了蓝鲸的眼睛,并将眼睛还了回去,蓝鲸成仙了,将光明永远留给了女孩。
我觉得女孩非常善良,因为她并不是得到蓝鲸的眼睛就没还给蓝鲸,而是一心想着怎样把蓝鲸的那只眼睛还给蓝鲸。你瞧,她是不是很善良呢?
读完了《特别的女生沙哈拉》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沙哈拉在学校里,被校长、被老师、被同学、被大家认为是一个需要“特别帮助”的学生。她从来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为为什么要做,做给谁看?她不学习,但实际上沙哈拉热爱阅读,热爱写作,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的痛苦生活和精彩历险》,她把这本书偷偷藏在图书馆的940区,她盼望有人看到自己的书。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好朋友瑞秋,在四年级的暑假里,沙哈拉天天都在图书馆里度过,认识了好几个新朋友,没想到这几个新朋友就是她的新同学。直到来了一个行动怪异的波迪小姐成了她的老师后,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写在了本子上,波迪小姐不断发给大家一些诗,沙哈拉特别爱读……。
这本书令我感悟最深的是沙哈拉被大家认为需要帮助,她的妈妈却不同意。表面上,沙哈拉不喜欢写作业,但她却写了一本书,藏在图书馆里,盼望别人能看到。
我想沙哈拉才上五年级,就写了一本书,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多读书,多积累,多动笔,争取把点点滴滴的小事情汇成一本大书。
去年生日同学送的《四世同堂》,三部,一年过后,有点惭愧,才看了一部!开始看时,就想着到时候看完了能写篇读后感,就像初中还是高中那时候常写的读后感。此刻摆在自我的床头,却总有些原因,让你静不下心看第二部,那就先写写感受,看后事如何?
第一部,《惶惑》。瑞宣、瑞丰、瑞全,祁家的三兄弟,有着不一样的性格,走着不一样的道路。
记得当时看到瑞宣的一段独白时,就发了一个动态,那一刻的自我就是瑞宣。文章写道:瑞宣认识他自我,他觉得他的才力,智慧,气魄,全没有什么足以傲人的地方,他只能尽可能的对事对人尽到他的心,他的力。他不肯用坏习气减少他的石子的坚硬与力量。他明白在人世间,他的尽心尽力的结果与影响差不多等于把一个石子投在大海里,可是他并不肯所以而把石子可惜的藏在怀中,或随便的掷在一滩臭水里。
当然,我不是瑞宣,我不可能遭遇这样的状态。可是就像瑞宣认识了他自我一样,我仿佛也看到了自我。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自我做事不够细心谨慎,也没多大的智慧与才气,从小到大,最怕填你的特长是什么?最怕问你擅长什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可是,却总有那么一股劲,坚持着自我,保留着初心,我还能做点什么,我至少还能够改变点什么,我觉得,人就是要这样吧!
哪怕你只是在做一件很小的事,连你都不觉得它重要,可是,做了,好过走向一条相反的道路。或许,就是因为大多都是这样的人,大多人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初心,大多的初心都是朝着一个好的未来,此刻我的眼里,我们的眼里,大多都是完美。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毛毛》的时候,就觉得它应该是本不错的书。读完了以后,果然令我失望。
这本书由德国最著名的科幻小说家米切尔.恩德所写。主要讲述了与时间有关的故事。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空气一样,既不能浪费,又不能过多地使用。例如书中的费恩,他是理发师。以前他会用很多的时间去练习唱歌,但现在他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而是整天忙这忙那,甚至有点像个神经病。还有另一位名叫尼克拉的人,他是个泥瓦匠。以前他只是去找他的朋友毛毛,但现在他的工地上事情越来越多,每天都到深更半夜才回家,因此他再也无法去找毛毛了。然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究竟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他们就是“灰绅士”,也就是所谓的时间窃贼,专门偷窃别人的时间。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也有过不少像费恩和尼克拉一样的经历,至少我经历过。有一次我在学校就把作业都写完了,想着回到家后与妈妈聊聊天的。可谁知道妈妈早已为我安排好了一切:吃饭、看书、练琴、做课外作业……这一系列琐碎的事居然忙了我整整一个晚上,更别提聊天了。可是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妈妈都觉得好像缺少了一些交流和互动时的乐趣。到了后来,我们便慢慢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毛毛》这本经典的书,让我从中学到了怎样去合理的安排时间,珍惜时间。希望以后大家有空再去细细品味这本好书哦!
一天,我读了《孔融让梨》这故事。故事主要讲的是在春秋鲁国,一位名叫孔融的四岁小孩十分懂事、聪明。一次母亲端上一盘梨子来,叫孔融先拿。而孔融拿了个最小的,父亲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孔融说:“哥哥比我大,大的梨应当给他吃。”
读完之后,一种佩服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起,仅有四岁的小孩竟这么懂事,他的一举一动,机灵巧妙的回答深深迷住了我,实在令人印象深刻。简朴的语句中,洋溢着可贵的尊老爱幼品质,蕴藏着那种谦让的美德,孔融与童年的我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一件令人惭愧的事又在脑海中飘荡着。那事发生在我五岁的时候,一天,弟弟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片,我看了看钟,糟糕!电视剧大结局呀。我立即拿起遥控器换了台。弟弟一下子变了眼色,跑过来与我争吵。闻声惊动了奶奶,奶奶从一楼上来,了解了情景后,就说:“杰仔,做哥哥的让下弟弟,并且是弟弟先看的,你还能够下一楼看啊,干嘛必须要在这看。”我说:“就不!”“听话!”奶奶说道。我瞪了奶奶一眼,就气冲冲地回房间了。晚上,趁奶奶在看电视,我刻意在电视机前左摆右摆,拳打脚踢,奶奶叫我别挡着,我假装没听见。最终奶奶也没说什么,就出去了。
读了《孔融让梨》这个小故事后,我明白了做人要尊老爱幼。
最近,我在书中看到了一篇含义很深刻的文章——《雄鹰金闪子》。《雄鹰金闪子》这篇小说,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成的。
这是一个动人的故事:金闪子是一只成年雄鹰,它有锐利眼睛,有丰富的捕食与搏斗经验,它占领着一片蓝天。大家都知道,在鹰的眼里,没有同性朋友。然而,就是在这么一天,山谷里飞来了一只刚成年地雄鹰——白羽臀。这对金闪子来说,是一个明显的挑衅,在它刚要出手搏击的时候,它看见了自己的杀妻儿仇敌——银环蛇,从草丛里溜出来,他报仇心切,金闪子忘了自己正面对着一个敌人,而不顾一切的冲向银环蛇。可同老奸巨滑的银环蛇相斗,但,金闪子还是失败了,并且即将要死了。在这千钧一发的危难时刻,白羽臀出手相救,两鹰合作,制服了银环蛇。
这是雄鹰金闪子的第一个故事。这时有人会说道:鹰不是独立动物吗?如果,白羽臀在金闪子被老蛇吃掉以后,不就可以占领这片肥沃的土地吗?再说,金闪子怎么会让白羽臀在自己的领地上筑巢呢?是的,按理说白羽臀可以在老蛇吃了金闪子以后再去攻击老蛇,因为这样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占领那一片天空,而白羽臀却救了金闪子的命!因为白羽臀救了金闪子,他的内心里也有冲突。鹰是一种有思维的动物!
两鹰合作,共渡金秋!在人类的世界里,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而在鹰的世界里,秋天是食物缺少的季节,唯一常出现的动物是豺,可豺是很难到,幼豺有母豺的保护,使捕捉的困难增加。在鹰界的历史字典中,有一句名言:“吃豺不成反被豺吃”。但在,金闪子和白羽臀共同合作,一个引母豺,另一个抓幼豺,经过协作,他们取得了成功。就这样,他们靠捕豺,整个秋天都没有挨饿。
一只雄鹰加上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没想到,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也可以互相帮助,成为朋友。团结的力量,使两只雄鹰没有变成浮尸。但,这种友谊,被一只雌鹰的到来所打破。在鹰的字典里,觅食不宜,觅偶更难。
两只雄鹰要为这只雌鹰而战斗,我看到他描写的雄鹰捕斗时真是活灵活现。书中是这样写的:金闪子颈毛耸立,鹰眼射出两道凶光,恶狠狠长啸一声。这绝非先礼而后兵,动物界不讲究虚假的客套。这是一种威慑,一种恫吓,一种心理战术。随后,它双腿在岩石上一蹬,摇扇翅膀飞了起来。它迎着强劲的山风飞翔,双翼像鼓胀的风帆,忽而扶摇直上,忽而流星般附落,颉颃翻飞,两只鹰爪指关节嘎巴嘎巴响,夸张地做出撕抓动作。看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只雄鹰,真在空中盘旋。沈石溪真不愧为动物大王,这段鹰的描写实在是太赞了,太活灵活现了,让我一看就知道鹰是这样捕食的,鹰是怎样战斗的,而且他的描写也很生动,先礼后兵,心理战术这本应该是描写人的,但他用在动物身上却是那么的贴切。短短的一段话,却仿佛是一场电影看的人跟着文中的鹰心惊肉跳,替金闪子搏斗的对手担心,又同时赞叹金闪子的`勇猛! 战斗是,金闪子和白羽臀二鹰是情同手足的哥们不肯大打出手,只得把对方当成无形鹰来打。看到这里,我真的为雄鹰的智慧所震撼!后来,金闪子又与白羽臀比赛捕猎,最终金闪子获胜,将滴滴娇(那只雌鹰)迎进婚房。
金闪子的三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自相残杀,有时候互相合作更好,就如同文中的这两只鹰。动物是如此,人更是如此。生活中未必要以比试的方式,视别人为敌人,如果换种方式,共同合作,结果将全然不同,它会让你们获得真正的友谊,并且取得成功。我们可以与对手友好竞争。但,为什么非得谁都不理谁呢?我们可以互相学习,查漏补缺。我们为什么要为了荣誉而不帮助别人呢?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暑假期间,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的短篇小说集——《桂花雨》。
《桂花雨》讲的是雀芹家里有一棵桂花树,而八月是摇花的季节。村里大大小小的孩子都会去,但总有两个孩子不被邀请,一个是长脚二鬼,一个是婉灵。最终婉灵挺身而出扑灭了长脚二鬼引起的大火,保护了桂花树,才被孩子们接纳,允许参加八月的摇花仪式。
看完《桂花雨》,我十分感动。同时,我也陷入了深思。婉灵和长脚二鬼形成鲜明的对比:婉灵和长脚二鬼的待遇是相等的,而婉灵是善良的,长脚二鬼是自我打击和放弃。长脚二鬼则一心想破坏桂花树,婉灵看到着火后,她一心只想尽全力地去扑火救火,只见“瘦弱的婉灵双手提着满满一桶水。”尽管婉灵被遭受误会和委屈,也不会像长脚二鬼一样。
婉灵让我想到了在语文书上的一篇文章《这条小鱼在乎》。
一场暴风雨过后,成千上万条小鱼被卷到一个海滩上,一个小男孩在捡水洼里的小鱼并且用力把它们扔回大海。一位先生看见了,对他说:“你救不过来的,也没有谁在乎。”小男孩说:“我知道,但起码我救的那一条小鱼在乎。”我觉得这个小男孩和婉灵一样,都很善良,虽然他不能救完所有的小鱼,但他可以靠他自己救很多的小鱼。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做许多大事,但我们能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同学们,现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淡,内心深处的那一些善良渐渐地被淡忘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多一些善良,多一些理解,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 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 有。她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 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 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 矛盾,徘徊,恐慌,却又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 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然而革命却远不止是三大战役打下南京一路把国民党赶到中国台湾就算了事。正如思想无法被改造,文化也是无法被革命的。它深植于个体和群体的人精神 和物质两个层面,烧杀抢砸的红卫兵根本无法摆脱社会对他们的影响——过去的那个社会和现在的时代。过去的时代教会他们温良恭简让,而现在的时代鼓动他们起 来造反。有时候我看一些并不主流的记录片和书,所幸其中许多角度都相当客观冷静。那是个陌生的时代,许多事情在今天看来根本无法理解——也许正是因为这样 我一直对俄国zheng府有些讨厌——然而它们真实地发生了。一次读完一本书我想,作一个不厚道的比较,德国的纳粹当时也是由青年人的狂热开始,他们的行为可以将 人类文明毁灭重新倒退到奴隶时代,所有的人都为最高贵的雅利安人种服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流血。而他们可以毁灭任何他们认为是不适合的东西——文 明,人种,良知。我们中国当时有多少青年人?加起来一定有德国意大利纳粹兵的好几倍。当时的那个口号,赤遍地球,解放全人类——再进一步,就是自高自大导 致的暴力和极权。那么我们——他们——与纳粹又有什么两样?
老舍的儿子舒乙后来写,自杀前的一天他把儿子、女儿找来说:欧洲历史上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对文化和文物的破坏都是极为严重的。我不会把 小瓶小罐和字画收起来,它们不是革命的对象;我本人也不是革命的对象。破“四旧”,斗这砸那,是谁给这些孩子这么大的权力?他说:又要死人啦,特别是烈性 的人和清白的人。说到这里,他说了两个在前几次运动中由于不堪污辱而一头扎进什刹海的例子。
那是知识分子对文化革命最基本最初始的态度。每个人听到都会这样子想,但又有多少人如冯友兰、郭沫若等转而吹捧文革。我们无权指责他们的态 度,那是一场政治风暴,或者说远超越了政治的含义,上升到了普通生活中。文化本是与政治相异的,而政治又是文化的基础之一。文化为具体的社会具体的意识形 态服务,于是它们扭曲成了郭沫若晚年恶心的打油诗和吹捧着自以为不需要吃饭就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酸文人们。老舍作了一个最符合传统道德的选择。从太史公的 时代人们就明白受辱是要去死的,你不死一定是有别的企图。 如今只见指责当年暴行的人,那么施暴者又在哪里?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是九零后,代表人物是脑残的杀犸特家族等等。与长者议论,那些在文革晚期 出生的人,我说,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了吧?你知道,思想一旦解放了,倒行逆施就很难了;况且如今的世界你想封闭消息也不太可能。他们说不出原因, 只是说,都未必。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这是小说王——沈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首母爱之歌,由豺妈妈和燃烧的云组成,充满生命,跨越民族。
这本书的主角是豺妈妈和火云。在小豺断奶前一天,火云被大灰母狼咬死,大灰母狼被捕获的野兽抓住,火云杀死了它前面的一只小黑毛狼崽。灰太狼母亲去世后,也许出于母爱,火云留下了黄毛小狗,让它自己的孩子抚养,并给它取名为甜点。在一次狩猎中,为了帮助甜点脱离一只熊的魔掌,一只熊咬掉了他的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当甜点长大后,狼崽出生了,火云牺牲了自己来帮助狼崽找到甜点的食物。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我母亲也是如此。每当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为我喝水,为我量体温。她会不时问我是否感到不舒服。她很体贴,即使在半夜,眼睛下面还有一对黑眼圈,她也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母爱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就像冬天里的花朵,母爱就像心中的溪流,一点一滴,汇聚成一条流淌的溪流,一点一点的呵护,凝聚成一股强烈的母爱!
最近,在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套《查理九世》,在得到《查理九世》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来看了,因为我很早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了。
翻开书,里面还是崭新的。扉页上有几行字,是打印出来的:
嘿,不得不承认,一个人的好奇心是多么重要。
下面落名是“雷欧幻想”。雷欧幻想是作者的笔名,那么这句话就是作者对我们少年儿童的寄托,要让我们用儿童赤热的好奇心去探究与发现这个世界。
《查理九世》本书是妈妈买给我的,她希望我也能像书中的查理九世和墨多多一样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
《查理九世》是一本谜境冒险图书,才看了引子部分,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本的主人公查理九世是一只学识渊博,独一无二的会说话的狗,在一次小学生们盼了又盼的夏令营中,号称“白骨森林”的野营地原来是个无聊到极点了的地方,别说什么恐怖的传说,咬人的白骨,吓人的怪兽,连稍大一点的昆虫都看不见。正在墨多多大呼无趣的时候,负责打水的六名同学同时生病请假了,听说他们是因为“恶灵附体”紧急进了医院!而少年冒险队的扶幽也在其中……幽暗中一阵阵凉飕飕的声音在回荡着:
“嘿嘿,他们是被诅咒了哦。因为他们踏进了那个‘从来没有活人进出的窟窿’
查理九世少年冒险队紧急出动!想象之外的麻烦接踵而来,食人鼠,石中蛇等等到处危险重重。
我很喜欢《查理九世》的作者雷欧幻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你相信奇迹,你就有更多的机会发现和创造奇迹。“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相信奇迹的人,他就会去钻研奇迹,去发现奇迹,甚至去创造奇迹。
我也非常喜欢查理九世这个形象。我想象中的查理九世是这个样子的:身着黑色西装,脖系红色领结,头戴红框墨镜,脚穿白色小鞋手拿黄色笔记,嘴里吐着长长的舌头。我希望自己能学习查理九世那不怕危险,迎刃而上,善于思考的精神,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年队员。
我一定要学习《查理九世》中的主人公,让自己可以勇敢的去面对这一切的困难。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xx”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刚进学校老师就布置作业,让我们背诵《三字经》。通过阅读、默记我体会到《三字经》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大致可分为五部分:一、劝教;二、必备知识;三、读书;四、习史;五、劝学。其中包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广泛生动而又言简意赅。
读了《三字经》我清楚的知道了中国这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是怎样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不断生存下来的,让我对历史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读了介绍古时候的成功人士的部分后,我知道了我们中国曾经有许许多多的能工巧匠和才华横溢的文人墨客,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读了书里讲孝敬那一部分,我知道了如何去做一个孝敬父母与长辈的人;读了仁、义、礼、智、信我坚信它对我们现代21世纪的学生同样适用;《三字经》讲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许多优良传统与经过几千年不断流传下来的美德,蕴涵着许多人生哲理,等待我们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去实践、去学习!《三字经》中说到“有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让孟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先后三次搬家,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母,他们为了能让我来北京读书,调换工作并不辞辛苦寻找好的学校,我从心里感谢我的爸爸妈妈!
如今早已将《三字经》熟记在胸的我,每当回顾这篇流传700多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文章时,仍有启迪心智的感悟,让我百读不厌,收益非浅。这琅琅上口的一千多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令我折服!
今天,我们学习了《渔童》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这篇文章引发了我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渔翁,每天辛勤打鱼,日子十分贫苦。在一年夏天,老渔翁从河里打上了一个白玉鱼盆,上面绘制着美丽的图案,在拿回家之后,在晚上竟发生了奇特的事件。但后来被一个洋毛子知道,想把它据为己有,洋毛子找到县官帮忙,老渔翁不但不给,盛怒之下还将鱼盆摔个粉碎,渔童便从盆中跳了出来,立刻变得又高又大,他惩罚了洋毛子和县官之后,搀扶着老渔翁走了,但谁也不知道他们到了哪里。当我看完之后,十分痛恨文章中的那个洋毛子和县官,洋毛子贪心不足蛇吞象,结果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县官为了保平安,为了一己私利,竟将中国的宝贝拱手相让;而那渔童和老渔翁是值得赞扬的,他们为了自尊中国人的自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是自己的,就不要拿;如果助纣为虐,终究没有好的下场。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逃家小兔》,令我十分感动。
它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有一只小兔子,他很想离家出走,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不让小兔离开自己身旁。可小兔却不知足,还是千方百计离开了家。小兔变成一条鱼,妈妈就变成捕鱼人;小兔变成一朵花,妈妈就变成园丁;小兔变成小男孩,妈妈就变成他的妈妈,迎接他回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母爱是真诚的,就像太阳对小草的关怀,默默地在心中鼓励而支持着我们,时刻地关心着我们。这使我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青海省一个缺水的沙漠地区,人们缺水,牲畜也一样。一天,一头被人认为憨厚的老牛强行闯入了运水公路,老牛以不可思议的识别力,挡住了运水车,人们想赶走这头牛,却是力不从心。后来,牛的主人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长鞭,狠狠地打在骨瘦如柴的牛背上,牛的鲜血染红了鞭子,牛还是不为所动,战士只好拿出三斤水,放在牛面前。出人意料的是,老牛唤来了它的孩子,慈爱地看着小牛喝完了水。在一片寂静中,它们掉转头,慢慢往回走……
是啊,爱孩子,为了孩子,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每一位母亲都是那么义无返顾。为了孩子,每一位母亲都是那么慈祥,那么关爱我们。我妈妈也不例外。去年夏天的一天,火辣辣的太阳照遍大地,热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妈妈正带着我去买衣服,玲珑小巧的阳伞遮不住我和妈妈,忽然我感到一阵清凉,我奇怪地望着阳伞,发现阳伞悄悄地向我这儿移了过来……
的确,母亲是很伟大,母爱是无私的,就像一场捉迷藏,演变来演变去,总把爱藏在最深的地方,让我们看不见也找不着,但又感受得到。
《逃家小兔》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小兔一直想离家出走,有一天他对妈妈说:"妈妈,我要跑走了!如果你跑走了,"妈妈说,"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如果你来追我,"小兔说,"我就要变成溪里的小鳟鱼,游得远远的。如果你变成溪里的小鳟鱼,"妈妈说,"我就变成捕鱼的人去抓你。"就这样,小兔要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变成花园里的小花,变成小鸟,变成小帆船,变成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来多开妈妈,但是兔妈妈都想方设法陪伴在小兔的身边,最后小兔没办法了,就变成小男孩跑回了家。
读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妈妈很爱自己的孩子,这篇故事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古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作为孩子,我要学会体谅妈妈,好好学习,不让妈妈再为我操心。
《堂吉诃德》乃是西班牙大文豪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让我们去书中认识堂吉诃德吧!
原来,堂吉诃德是某一地方的一个没落贵族,此人时年不惑,闲来在家无所事事,空闲的时候喜欢看骑士小说,来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其蛊惑,看不够,便自己备甲备马,准备仿效书中之人,成为游侠骑士,远征天涯。后来因为“决斗”落败而负伤,被邻里乡亲“押”回家。伤愈后,便私叫其邻——桑丘做他的侍从,并答应他征服一个国家后,分给他一座最好的岛屿,让他做总督。这一次,他“浪迹天涯”无所不为——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发疯于荒野山岭,历险于奇山异洞,殴打木偶,解放‘囚犯’,与镜子骑士斗于森林,与白月骑士决斗于沙滩........
他虽然疯狂,但却正义——他见到一群士兵押着一群囚犯走过,想象小说情节,以为是一群强盗、一群教师、牧师,便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指着士兵大骂,架盾挺矛,冲了过去——最后当然被扁了一顿。但他出发点是好的。
他虽然愚蠢,但却善良——他曾以为他美丽的博托索的杜尔西内亚是被一位邪恶的魔法师施放大魔法所致,变成农妇,便打桑丘三千鞭子。
堂吉诃德虽然有病,但却是最清醒的。他发疯时,做的是除暴安良、斩奸除恶之类的事;他为了向他心上人证明他的勇气,于是与狮子搏斗,赢得了狮子骑士的称号;他为了拯救少女,向邪恶魔法师、巨人勇敢挑战;他为了对他心上人表决心,开始苦修。试问,有此胆识和勇气,我们具备吗?《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渴望,对美好人性的幻想!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悲剧,有人说他是一个喜剧。说他悲剧,是因为他虽然有着美好的愿望和理想,却想借助于骑士精神来实现,当然得不到世人的赞同,这与曹文轩的小说《根鸟》是雷同的——同是有美好愿望,根鸟却想独自一人去大峡谷救紫薇。再看《堂吉诃德》说他是喜剧,理由是他疯癫、愚痴,具有十足的讽刺意味,被世人所嘲笑。可能是个人立场不同,正着看是喜剧,反着看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而我看来,他是一个悲剧,毕竟堂吉诃德在我看来无论在内、还是在外都是一个十足的失败者。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海蒂》,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新书,一口气看完了。
书中的主人公小海蒂的父亲是木匠,在帮别人盖新房的时候,被一根掉下来的房梁砸死了。因此,小海蒂的母亲就高烧不退,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的姨妈决定把小海蒂送到她爷爷那儿去生活。于是,小海蒂在爷爷家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还认识了许多小羊和小羊倌彼德。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她的姨妈把她送到另一个地方生活,结识了只能坐在轮椅上的克拉拉。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得了乡思病,这家男主人决定把小海蒂送回家。
小海蒂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克拉拉,希望克拉拉来自己家。不久,克拉拉来到住在山上的海蒂家,天天和海蒂形影不离,并恢复了健康。克拉拉的家人非常感谢,问海蒂的爷爷有什么要求。爷爷只是说:“我不在世的时侯,希望你们能帮我照顾海蒂。!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红了,海蒂的爷爷是多么爱海蒂啊!
从《海蒂》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爱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不记得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买下这本砖头大的书,或许是被发着光的莫言二字所吸引。今天看到书架上落灰已久的它的时候,便再忍不住想为它写点什么了。
人们有过雨果的博爱,萧伯纳的智慧,罗曼罗兰又把什么是美说得那么清楚,可这人性当真就只有爱与美吗?错了!人性也有丑恶,而莫言所要写的,就是人性的丑、人性的恶和人性的扭曲,此般特立独行,自是比那些又臭又长的书中的作家要强上许多的。
人类有的往往是美丑,善恶,却绝没有错与对。
就像该书中的黄瞳亲手崩掉了恩人西门闹的脑袋,也是因为背后有人唆使,而洪泰岳丧心病狂,针对所有单干户,甚至不讲道理,自以为是,可我们能说他错了吗?不能,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人民公社,站在人民公社的角度他又是对的。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不能看的太极端。
倒是很欣赏书中的蓝脸——中国唯一坚持到底的单干户(单干户:原指没有参加农业合作社的个体农户,与个体手工业者)反观,一直将自由看得比天高的我,倒像是一颗行星,绕来绕去,终究是在那轨道上,想要逃离的、拜摆脱的终究也只是父母的管教,我问自己,若生在那年代,我能像蓝脸那般单干到底吗?“不行!”我知道的,顶多是加入公社暗暗腹诽吧!写到这里,心里暗骂自己一声懦夫。就像小时候,班里有个披头发的女生,又黑又长的头发垂在腰间,好看极了。我心里暗暗羡慕却绝不敢这样做,甚至随着另一些女生说人家疯婆子,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是虚伪的。
或许人们都应该活得轻松一点,趁余生还长,去做想做的事情,否则就像是书中六道轮回的西门闹,生亦是疲劳,死亦是疲劳。
一提到艾青,我们都会不禁想到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作为“土地的歌者”“土地”是他诗歌中出现最多的意象之一。
艾青的诗蕴含着真挚的爱国情怀,他对于土地的热爱在诗歌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四十年代时,在祖国被日寇侵略的那个年代。数不计的英雄为国捐躯,而艾青用他深情的诗歌来表现对祖国的爱。
他的第一首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给予大堰河一个勤劳、善良的形象,将中国农民受尽蹂躏的痛苦展现在诗中。他心中联系着农民的命运,与他们共同反抗。在《九百个》中,以陈胜吴广起义的故事,看出人民的觉醒与反抗。
当然,艾青的诗还饱含着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之前,艾青在监狱中,憧憬着光明与理想。他将这种情感,都赋予了“太阳”这个意象。太阳,光明的寓意。歌颂着抗日给民族带来的新生。
里面也有着艾青对亲人的思念。《我的父亲》中,艾青带着满腔幻想与热情,骗取了他父亲的同情,离开了村子,流浪漂泊。当被关进监狱时,他父亲哭到了天亮。但艾青还是又一次离开村子,直到他父亲离世……
时光流逝,但诗情不会逝去。《艾青诗选》里呈现着慷慨激昂的历史,一样会浸润自己的心灵。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全套共有22册:《丁丁在刚果》、《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独角号的秘密》、《丁丁在西藏》、《绿宝石失窃案》和《丁丁与丛林战士》……等等,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这套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米卢。丁丁和米卢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一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在学习中就经常存在畏难思想,遇到稍微难解的题就不想多动脑筋,遇到不会写的字就总想问大人,从不肯自己动手去解决困难。而《丁丁历险记》中这样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如果有一道墙挡在你的面前,你就要毫不犹豫地冲破它”。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这样做,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看了《丁丁历险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无数的困难与挑战,但千万不能放弃主人公丁丁和米卢,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困难,而勇气和与信念就是最好的武器,我们要像丁丁那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在忙碌但充实的学习之后,我迎来了大学的大学教授第一个元旦。在这个假期里,修正当我可以独立调整时间的时候,我就不用担心完成作业了。我遇到了《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十大优秀书籍中,想为想用他们抄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国外一些名著一样,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是如此,内容复杂,人物众多,名字非常相似,顺序写作顺序排列也经常使用倒叙和插入。刚开始读的时候,我甚至因为迷茫,无法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了深度阅读。但第二遍看完人物,却被书中渗透传达的孤独感深深震撼。《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脍炙人口,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和加勒比海岸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百年来不断起伏的历史。
在这么短的历史里,作者给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则不是孤独而生的:“即使你认为亲密关系已经枯竭,无法给予,总会有那么仿佛,有什么东西能敲击你心中的琴弦;毕竟,我们生来不是为了生来享受忧伤的。”但是,这本书反复提到的孤独,与不同我们狭义表述的孤独是不同的。随着时代背景和出版者心境的人生经历,忧伤似乎给我们展示了另一种面貌。《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时,作者加西亚毕卡索接受采访,对孤独的暗示说明似乎很有意义: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心灵深处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吻合起来:他渴望拉美人民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和繁荣。
另外,《百年孤独》的魅力在于它的离奇故事。在整部作品中,小说中的人物不时看到鬼。“这些鬼魂象征着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反复出现的幽灵根植于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某种程度上,由于意识形态的变化,布恩库珀泰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他们被自己的文化孤立和敌视,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了此类现状,不想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是对导致历史古往今来重复的意识形态的隐喻,而正是这种意识形态让乃是拉美历史被解读为一个循环,一个无法发生任何变化的循环式。书中的叙述也加强了这种理想主义的压迫感。这些畸人,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毕卡索在完成他的代表作后有一个夙愿:希望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不再出现。希望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实现。
假日的下午,暖风微醺,我坐在窗边,手捧中国古代兵法书----《孙子兵法》,静心阅读。它是春秋末年我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所著,它既是一本军事著作,又是一本哲学著作,围绕怎样用兵,怎样陪练,怎样百战不殆而写。其中“始计第一”作为整书的开篇,是全书的精华所在。而后面的作战、军形、用间等十二篇则分块描写必胜的法则。
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人物非凡的智慧、谨密的思绪所深深吸引住了,思绪随着它悠然飘到了古代。在书中,我认识了谙熟兵法的韩信,杰出的军事家李牧,爱兵如子的吴起等历的军事统帅,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智慧和优良品质。
通过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的战役,由的截击战----肥下之战,有经典中的经典--淝水之战,还有大规模的战役--城濮之战等,书上都描写的十分仔细,大将使用计谋的具体方法更是侧重描写,令我身临其境,仿佛看到了两支队伍发起冲锋,激烈战斗的场景。此外我还了解到了地形对打仗的好坏,多样的攻法,还有使用间谍获取情报的重要性等。这些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十分重要。
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大规模战役----城濮之战。它是晋文公跃升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成名之战。城濮之战的胜利可以说是军事谋略的胜利,居于劣势的晋国,正确分析了当时的客观形势,恰当地选择了战场,采取政治外交联盟,造成了对己方有利的形势,掌握主动权,处于有理、有利的战略地位,终于取得了胜利。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学习。在学习上,我要变被动为主动,上课时认真听讲,掌握正确地学习方法,下课后主动完成作业,而不用大人监督,让自己扎实掌握基础知识,而且要灵活运用,不要死读书,读死书,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
我喜欢阅读《孙子兵法》,它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是中华文化的宝贵遗产,五千年来的谋略奇书!通过这本书,我也找到了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引我不断努力,不断进步!
读书,让我明白了爱的含义。
爱很平凡,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平凡,让人不由地生出几分敬意。我们总在寻找感天动地的爱,却常常忽略了平凡的爱。当我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家人为我们精心制作的美味的时候,当我们穿着家人为我们洗熨的衣服清爽出门的时候,当我们躺在家人亲手整理的清香舒适的床上酣睡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幸福!而此刻,亲人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快乐,所以他们就快乐。这,就是爱,爱就存在这无尽的关怀中。当我们尽力去做一些家务,这也是爱,爱就在我们的感恩中。爱,有物质的,让被爱者享受生活;爱,也有精神的,让被爱者心灵熨贴。为了给爱着的人一个惊喜,许多人用贵重的物品,其实对于家人来说爱就是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爱又是那么伟大。几十年如一日地为我们洗衣、做饭;宁可自己吃剩菜,也要让我们吃好的;宁可自己穿旧衣服,也要让我们穿上漂亮的新衣服……也许你会认为这很平凡,但仔细一想你便知道几十年如一日是多么地难!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在家里的窗台上玩耍,不小心坠下了楼。恰好回家的母亲看到后像箭一般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他,小孩毫发无伤,母亲却因此严重骨折。那一刻,母亲飞奔的速度匪异所思,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是什么让母亲拥有如此神奇的能力?是爱,是无私、伟大的爱,创造了奇迹!
也许大部分时候,平凡与伟大会互相矛盾。而在爱中,却那么和谐。是爱在创造奇迹,一个平凡与伟大的奇迹!
除此之外,书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自己,从而展现自己,推销自己走向成功!既然决定了,就去做,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书也教会了我宽容,我们要把自己的长处最小化,缺点最大化;把别人的长处最大化,缺点最小化。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不断地完善自己。
同学们,读书吧!因为生活需要一些感动;心弦,需要爱与智慧的手指来拨动。被打动的心会柔软起来,品格也就在柔软的心田里得以塑造!同学们,读书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一起与书为伴,拥抱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