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内心的巨人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1篇)
我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中国女人写的中国版的《沉思录》很不容易,整个作品是作者历经人世苦难最终完成凤凰涅槃后的心血凝练。作者苦难的童年和多蹇的少年、青年时代,让她比一般许多人提前完成了对于许多重大人生问题的追问和思考。一切只是自性的流露。所以你需要做的只是安安静静地读下去,或者是翻开任何一页开始你的阅读,放下内心所有的成见,如果在这过程中感到有一股清泉涓涓流溢,渐渐漫过了你的心田,那就是她带给你的惊喜和成长。
人的核心只有到心中去找。常人的心要到他的言语中、行为中去找。而一个作家的心只有到他的文字中、作品中去寻找。 我回味良久,记下了她的这段话,以填补此处。但我要了一些她的照片,我相信言为心表、相由心生。暂且让她以她的灵肉之躯和她的文字代言她本身。
我们要学习作者的品质与坚强。
暑假的时候,远方归来的叔叔送了我一本书——美国作家罗兰·怀德的《草原上的小木屋》,我与它算是一见钟情,直到现在,我的一颗心还沉浸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这本书讲述的是劳拉一家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坐着篷车迁徙到堪萨斯大草原生活,最后又离开的故事。因为是罗兰夫人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所以在刻画人物、描绘环境等方面栩栩如生,细腻,美丽,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辽阔的天空中挂着很多星星,一闪一闪的,看上去那么亮,那么低,简直触手可及……”劳拉一家在大草原上席地而坐,仰望天空,闪耀的群星点缀着辽阔的苍穹……那真是一种奇幻的美丽啊!作为读者的我恨不得立马钻进书里,和劳拉一家一起享受那种独独属于草原之夜的寂静与安详……
小说中,人物众多,但个性鲜明。比如不怕苦累、百折不挠的父亲查尔斯,勤劳、智慧的妈妈卡罗琳,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活泼可爱、充满梦想的劳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父亲查尔斯。作为一个家庭中唯一的男人,他无时无刻不在为家人着想,在一无所有的大草原上,他砍树,筑墙,盖房,装壁炉,镶房门,铺地板,以至种庄稼,售猎物,换来玉米面、牛肉等生活必须品。他也是小劳拉、小玛丽心中最伟大的人。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艰辛,但那简陋的小木屋里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温馨暖人。
回头想想,较之查尔斯,我们身边又有多少人,脸上写满了怯弱、惶恐与不自信?就拿我的小表哥来说,他算是典型的“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二十多岁的人了,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一个可以坚持两个月的,即使在我爸爸负责的厂里上班,也总是想着法子请假,要不就躲在角落里刷微博,看微信,不愿付出,没有干劲,竟还时常扬言以后年薪能达三十万,唉,我也是醉了……
《草原上的小木屋》,励志,感人。在空闲的时候读一读,会有莫大的启迪。相信我,没错的!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少年励志小说,书名叫《我成为了哥哥》,里面讲了一个名字叫范森的男孩克服困难,让他的家在一次充满欢声笑语。
故事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的家庭开始了,那一天范森和自己的家人去荒岛玩,在路上范森一直很兴奋,因为他终于能出风头了,在以前旅游的时候哥哥走在前面,萨维埃总是很兴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爸爸也很喜欢和哥哥萨维埃说话和聊天,因为爸爸觉得萨维埃又高又壮,有男子气概,而自己呢,小屁孩一个,哪有什么资格加入他们的谈话,现在好了他终于能走到父母和哥哥前面啦!这下爸爸妈妈不会在看不到自己了!可到了荒岛他才知道哥哥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哥哥得了脑膜炎,也就是说爸爸妈妈最疼爱的大儿子变成了一个智障,这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么没了,这件事情过后范森一家人便生活在沉默里,因为这件事情范森的妈妈的头发在短短几个星期里变成了灰色,但经过一家人的努力,范森的妈妈走出了阴影,萨维埃的情况比以前好了许多,范森也变得有自信、不再羞见于人,这个幸福的家庭又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无论前方有多大的困难,我们也会挺过去。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小孩就是小孩,从出生时就是小孩;对于地球来讲,我永远是小孩;对于生我养我的父母来讲,我永远是一个小孩……或许吧,所有的东西都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的,直到……
《绝对小孩2》让我渐渐明白,原来小孩也有绝对的时候。书中的她,使一个搞笑,幽默的人。但是,他的心中永存着一个梦想,虽然那梦想会一点一点地改变,但他总会从那改变的梦想中挖掘出新的梦想,每每挖掘出新的梦想时,他都会觉得这个世界又一次不可思议的不一样了。现在已是13岁的我对于弟弟妹妹来说我已经不是一个小孩,但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的心中也依旧永存着一个小孩……
长大了,翅膀变硬了,离开父母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对于那些与爸爸妈妈同一年代的大人来说我永远只是一个小孩,一个经常对爸爸妈妈撒娇的小孩;一个输的时候会赖皮的小孩;一个遇到挫折经常会靠在妈妈肩上哭的小孩……正如作者所说:大人都想把小孩从小孩的世界拉出来,但当大人进入小孩的世界时,大人都不想出来。小孩的世界单纯,可爱,没有大人那么计较。或许,大人的幼稚行为只是对小孩的世界的一种留恋和喜爱吧。我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想的,也许以前的朋友是实的,现在的朋友是虚的。
说实话,我很羡慕爸爸妈妈小时候的这个年代。那时的他们虽然很苦,但是很纯真,是一张洁白的纸,没有任何的玷污,那时的梦想或许是“等有钱了,要吃一筐的油条”;那时的目标是“考上一个大学”。那时的他们这么纯真,远远比过我们现在的孩子。因为时代不同了,待遇不同了。所以努力的目标都不同。考不上大学的人可以托关系;在学习累的时候可以放松一下看一会电视,玩一会电脑。
真的,我好想回到以前那些欢笑与哭喊夹杂的小时候,做一个绝对小孩。
《一生》描写的是—个贵族女子追求幸福而不可得的一生。主人公的约娜生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她受父母的影响爱好幻想,对未来有种种美好的梦想与憧憬,但冷酷无情的现实将她的梦想一个个击碎……
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
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
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在最美的年华憧憬着未来的美好,有风带着鸟语花香赞颂如歌的年纪,有梦镶着似水流年荡漾单纯的心灵。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这岁月蹉跎下的人影憧憧,有涟漪着爱情的气息,好似炫耀着浪漫情怀;有点缀着志气昭华,好似追逐着笃定前方;有哀怨着无奈的当下,好似悲叹着命运不公。这生命情景应接不暇,如何于这一生的交融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随着莫泊桑的笔触走入那特定的年代,只是一生却不是那特定的一生,不论是约娜那高贵优雅的贵族身份,还是丽松那可有可无的边缘角色,都在回望的凝视中,那么悲壮,那么冲动。约娜单纯的少女情怀,在大自然的挑逗下,总蕴酿着爱情的气息,她期许未来的朝朝暮暮,她期许未来和他的长厢厮守,一生相伴。只是单纯可能也是隐患,无知可能也是过错。她和于连的相视而笑,暗生情愫在阴谋的狡诈之中陷于玩弄,她无处可逃,一步步走向为自己预备的深渊,越走越漆黑。
静静的天,静静的水,还有静静地沁着幸福的心。温馨画面让我们希望约娜的一生幸福,渴望依旧看到她陶醉在生命的柔情中,依旧能激扬青春,拥抱太阳,高歌黎明,痴迷在每一天的新生活里。可是一生有何止眼前的风景?还有不可知与可知的龌蹉。约娜慢慢地从浪漫情怀的诗情画意走向写实风格的悲情色彩,我无法言喻,因为那错,可能在约娜她自己的浪漫无知中,可能在约娜父母的刻意安排下,也可能在于连的精心设计下,只是约娜对青春过往的回忆,在玩笑间泪眼模糊。
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在蜜月归途的忐忑中,约娜的心态随着景而无比惆怅:那树叶上阳光斑驳,草坪上万物盎然,火一样的蒲公英,血色的罂栗花,煊烂的雏菊,还有那飞来飞去不肯离开的蝴蝶,这如诗美景今朝安在?那满是香味和花粉,令人陶醉的`清新空气都那儿去了呢?一切好像都变了,变得不再新奇,变得不再美好,我的目光所及,不过一片沉寂,那曲曲折折的小路两侧,密集的枝叶都已凋零。昔日密集如织的灌木,如今只有树干,地上落叶一堆一堆,在风中瑟瑟作响,如这垂死的季节在叹息。
一生的爱情在垂死的季节中只剩下回忆,最初的所托非人葬送了爱情。那么亲情呢?这上天的恩赐又如何点缀约娜的幸福或增添她的可悲呢?她父母亲的呵护是她前半生的最美时光,她可以肆无忌惮的懵懂天真,享受如花儿般艳丽绽放,而她对儿子保尔的纵容溺爱,却成为她后半生的魔魇。那孤苦无依的后半生就如生命的沼泽湿地,吞噬着人的生机活力。一直在脑海追寻约娜那半生落魄的理由,是嫁错了人?是年少无知太浪漫?是父母亲的多度疼爱?还是面对生活的起起落落,自己太被动?总是逆来顺受,毫无对自己的负责?有人说她的生命格局太小,一生专注对别人的寄托下,总最初寄托丈夫的忠贞浪漫到寄托孩子的感恩回馈,却从没有提升自我,追逐对自己的塑造,最终沦陷于感情和现实的双层折磨中,人生的自强自立对于年少青春是多宝贵的资本。
暮年回首,约娜的红尘过往“岁月交织,记忆里就像隔了一层云雾;她为之耗费了大量时间,整天整天地在日历面前凝神追思,可是依旧想不起来,记不清某件事某一年之间的一切联系。”一切在回忆中多么短促,痛苦的,美好的,那泪流满面的离别,那喜庆的新生命,那落魄的光景,一切种种都在回忆的双眸中烟消云散,请珍重,这一生。
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鼹鼠的月亮河》的话,我会选择这一个字“梦”。米加为了自己的好朋友,尼里每天不再每天非常辛苦每天帮全家人洗衣服,小鼹鼠米加就有一个梦想,要帮尼里做一台洗衣机。因为米加有了这一个梦想,所以,米加就揣着一块小小的月亮石离家出走来到了一个里家乡非常远非常远的城市,这座城市叫做“书城”。
米加知道,要想赚到钱,买到零件做好一台洗衣机,是非常难的。所以米加要彻底改变自己,在自己的家乡,米加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因为是在自己的家乡,没必要非常紧巴所以,米加要从自己的睡觉开始改变,米加非常懂事。他走到广场,看到一个光头老头正在变魔术,他说要用一块普普通通的地瓜变成一块手表,接着,他念了一连串的咒语,这一连串的咒语可是要背的非常熟,也要非常准确,要是错了一个字,甚至半个字,你想要的东西就不会变成你所想要的东西。这位老头非常粗心,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一块手表变成了一台大大的钟。等这位老头表演晚的时候,米加问了问他,他叫咕里咕,是一位马大哈的魔术师,每次表演都会出错。米加想跟咕里咕学魔法。
最后,米加不但为尼里制作了洗衣机,还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魔术师,就是因为米加有了为尼里做一台洗衣机的梦想,所以才创造了今天的结果。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教师,肩负着引导人成长的重要使命,因此,比其他任何人群都更关注自身的成长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与时俱进的成长,没有素质的提高,就很难完成自己的使命,学习是教师实现成长的主要途径。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必须养成学习的好习惯,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只有这样才能积小善为大善,积小能为大能,孔子就曾经说过:“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都有值得他人学习的地方。教师向周围的人学习固然能够汲取营养,增长经验,而向学生学习更能拉近距离、沟通感情。我们说教师不是万能的,所学知识肯定也是有限的。可使学生不同,每届的学生都在发展变化,况且每个学生都各有所好、各有所长。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如果教师能够以孔子为先例,把自己当成学生,虚心向学生学习,真诚地做到不耻下问,那不仅是对自己学识的充实,也是对学生学风的熏陶。总而言之,不管是向谁学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只有这样,学习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意义。
前些天,我们学习了一篇冰心奶奶写的文章《忆读书》,让我印象深刻。
冰心奶奶从七岁时就开始读书,经常为英雄人物的死而流泪。她在书中说:“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太震撼了,不是因为文章写的多好,内容多么丰富,而是冰心奶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格言让我震撼。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读书,却喜欢漫画这样无用的书。“读好书”我没有做到,“读书好,多读书”虽然勉强做到了,但却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直到读了《忆读书》这篇课文,我才知道一本书,也会让人受益不尽。何况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精华书呢?从此以后,我会把哪些漫画书都通通“关”起来。把作文书、名著等有关学习书经常放在枕边,写完作业看一看,睡觉之前看一看,边看边学习冰心奶奶的方法。记录下好词好句。在文章结尾写出心得。每当这时,我总会发现读书是一件快乐而有趣的事。
是啊,读书的确是一件快乐的事,它能让你增长知识,它能帮你解决问题。正如高尔基所说: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教授,使我们领略到无穷的乐趣。
读完《珍珠鸟》这篇课文,我思绪万千,里面的一句话让我深深地感动:“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我终于明白了信赖的重要性,它就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想必同学们都看过《三国演义》吧?那里面说:有一次,关羽在战斗时不幸被毒箭射中,华佗给他刮骨疗伤。关羽信赖华佗,毫不犹豫地伸出手,让华佗给他刮骨疗伤。因为信赖,关羽才在日后百战百胜,被称之为“战神”。
但是,世界上也有不信赖别人的一幕:古时候,名医扁鹊去拜见蔡桓公。他发现蔡桓公皮肤上有一些小病,于是,他提醒了蔡桓会,但蔡桓公置之不理,病情一次次加重,最后,蔡桓公踏上了黄泉之路。
的确,信赖在人与人交往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在与好朋友交往时,能信赖别人,相信别人,那么别人也会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在危难时刻,就会相互帮助,相互体谅,就会让人感到非常温暖,如沐春风;如果一个人在与朋友的交往中不信赖别人的话,那别人也会离之而去,朋友就会越来越少。
如果每个人都多一点信赖,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地美好
昨天我读了拔苗助长的故事,是说一个人总是觉得他的禾苗长得太慢,于是就拔出这些禾苗想让禾苗长得快一些,但是因为禾苗离开了土壤就全部死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任何事情都是有它自身的规律的,要想办法发现和利用这些规律,才能取得成功。而违背这些规律一定是失败的。比如说拔苗助长的故事,禾苗需要时间和养分、阳光等等才能慢慢地长大,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生长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就是规律。而那个人违背了规律就一定会失败。
我们做事情也要符合规律,不能急于求成。
一、客观现状(主观上,时间上,内容上,思想上,方法上)。
二、教师为什么要读书?
(一)人吸收精神食粮的需要:读一本好书,就是在与古今中外的智者进行心灵的交流与对话。他们的学识、思想、精神、品格等人生收获会对你起到、感染、提升、丰富等受益无穷的作用。
(二)职业特点的需要:要想给予学生一碗水,自身有一桶水已然不足,必须有长流水。
(三)时代发展的需要:当今为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成为了必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四)读书三明:一明志,二明礼,三明心。
三、教师应怎样读书?
(一)兴趣方面,理性地思考读书的重要意义和读书的紧迫感,有意识地培养读书欲望,提高自身的读书兴趣和主动性。
(二)内容方面,古今通读,厚今薄古。专博俱修,专精博览。
(三)时间方面,利用不同的时间段,来安排不同的读书内容。
(四)需要方面,读出思想碰撞的火花。读书为仰望星空,思考为脚踏实地,学以致用,让读书成为自身成长的重要手段。(学习,反思,创新,发展)。不膜拜,用审视和思考的目光来读书。逐渐完善并形成自我的思想体系。
(五)机制方面,内力自读为主,外力劝学为辅;自我反思为主,互相交流为辅;现代手段为主,笔记资料为辅。
四、学校应为教师读书创造怎样的条件?
(一)合理规划和安排时间,组织教师读书活动。
(二)创造教师读书和展示条件,促进教师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如每学期向教师推荐或购置一本教育专著,鼓励教师订阅教育专业杂志和书籍,配备相应的现代技术设备,组织教师读书沙龙活动,设立学校师生读书网页,评比教师读书明星、读书论文,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读书征文或论文评比活动等。
五、教师专业素养类阅读书目推荐。
一类是“教育理性与智慧类”,包括经典和教育新理论类著作。如我们所知的、也是教育权威人士推荐的“教师专业素养基本书架”书籍:《陶行知教育名篇》,《杜威教育名篇》,《国际教育新理念》,《赏识你的学生》,《给教师的建议》,《和教师的谈话》,《教学教育过程最优化》,,《论教学过程最优化》,《论小学教学》,学校无分数教育三步曲:《孩子们!你们好!》、《孩子们!祝你们一路平安!》、《孩子们!你们生活得怎样!》,《教育漫话》,《再论教育目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的使命》,《教育——财富蕴藏其中》,《蒙台梭利方法》,《多元智能(修订版)》等,都是对人类教育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图书。作为教师,不读这些书就说明还没有进入教育者的状态。
另一类是“教学智慧与探索类”,主要为了帮助老师们吸收他人的一线教学经验和智慧。例如,《新课程教学问题与解决丛书》(杨九俊主编 教育专业图书近两年零售排行榜居首位)、《新课程课堂诊断丛书》、《新课程教学现场与教学细节》、《新课程备课新思维》、《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听课、说课、上课》、《听名师讲课》、《梳理课堂——窦桂梅“课堂捉虫”手记》、《推敲新课程课堂》、《另类课堂》、《英美精彩课堂》、《教师科研有问必答》、《中小学教师如何做研究》、《好课是这样炼成的》、《名师备课经验》、《课改新课型》、《课堂掌控艺术》、《教师反思的方法》、《课堂设计与教学策略》等。这些书都来自于实践,针对性强,能够帮助教师解决具体问题,非常实用。
“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他人已经弄明白的问题,我们不必要从零开始摸索。站在智者和巨人的肩膀上,你会看得更远,进步得更快。以上两类书籍,既有教育理论书籍,也有教育教学实践书籍。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既要读理论家的书,也要读实践者的书,前者可以使我们思想深刻,知道自己未曾想过的东西;后者可以使我们思路开阔,了解自己未曾做过的事情。
读书四重境界:一是勤奋读书,二是循序渐进,三是熟读精思,四是融会贯通。理想中的读书最高境界,是兴趣和需要的完美结合,既能博大,又能精深。
暑假里,妈妈见我一具人在家无聊便买了几本雷欧幻想才出的几本书《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查理九世之恐惧的巫女面具》,《查理九世之恶灵栖息的乌鸦城》,《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查理九世之最后的古寺神佛》《查理九世之青铜棺的葬礼》《查理九世之白骨森林》,《查理九世之幽灵列车》,《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海龟岛的狩猎者》,《查理九世之黑雾侏罗纪》,《查理九世之地狱温泉的诅咒》读了《查理九世》这一本书,我深受启示,因为它上面记载了亲情、友情的故事,还有让人焦头烂额的数学题,还有恐惧的小说,又有点像福尔摩斯之类的案件,真是让我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一本叫:《恶魔医务室》的一本书,上面说了墨小侠一伙收到了一封奥秘的托付信,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时刻到达指定的地方,有一具奥秘的案件等着他们去破冒险队信心满满的前往,听到了一具传说据说很久往常,在金华小学顶楼有一间医务室。医务室里面有一具老师叫杰森。当时有五十个孩子误入里面,其中有四十九个孩子都被他掏空了内脏,做成标本,永久摆放在医务室里。其中有一具孩子被杰森老师释放了出来,身高和正常学生一样,可体重却比大伙儿都轻。
传说,那孩子的内脏早被恶魔杰森掏空了。恶魔杰森将他留在人间,并让他拥有了呼唤恶魔的力量。直到80年往常,一位勇敢的军人带领学生们烧毁了那间医务室。恶魔杰森被烧成了灰烬,但他留下了极其恐惧的诅咒:终有一天,他跟他的孩子会再一次浮现在学校里。恶魔之子将带领被诅咒的学生再次踏入恐惧的医务室,医务室里又将多出几具完美的人体标本从那未来,实验室的顶楼,成了永久别可踏脚的禁忌之地!
虎鲨被诅咒命运,婷婷被预言死亡。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恶魔差不多张开眼睛他们团结一致,坠楼石、恶魔之子,都难别倒他们。恐惧的医务室内,默默地封存着一段时刻久远的隐秘
最后,他们齐心协力的破了那个谜题。在这本书里我感受到:只要齐心协力,就能成功。
“ 孩子们,你们好!”——阿莫纳什维利在新学期去往学校的路上反复练习着的一句话——他认为因不同表情、不同语气会产生不同教学效果的一句话。正是由于这句话,逐渐把我领入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课堂,给我展示了一段精彩的教育教学活动。他在书中用一行行字句弹奏出了一个永不变更的主旋律——那就是对儿童的爱,对儿童脆弱的心灵关怀备至的态度。
品味着它的与众不同,体会着它的“平凡”课堂,不禁被阿莫纳什维利老师的快乐课堂所感动,被每个6岁孩子发出的因学习而快乐的笑声所震撼!学习,是一种多么严肃的活动,我原本是这么认为的。学习,应该是一种知识传授的神圣场所,我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而老师却向我展示的是一种多姿多彩的学习,让我看到了原本枯燥、乏味的学习变得有声有色。他让整个课堂充满爱,闪耀着每一位学生发出的“学习”光辉,使课堂变得更生机!这不禁使我想到了《斯宾塞的快乐教育》,虽然这本书是风靡欧美的.家庭教育“圣经”,但斯宾塞在知识的学习中也谈到:“痛苦的功课使人感到厌倦,而愉快的功课会使知识吸引人。一个孩子,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位严厉的、总是呵斥他的老师,即使你真的内心很爱他,他对你所说的和要求的也会厌倦。”因此,在课堂中,教师也可以采用快乐教学法,让快乐充满整个课堂,让课堂散发快乐的气息!
阿莫纳什维利老师在书中写到,他让所教的孩子愿意信任老师、愿意跟随教师的脚步。这也离不开他心中的“爱”与“理解”,只有教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爱”和“理解”献给学生,学生才可能释放出相应的“爱”与“理解”,才会听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声音。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有位小朋友因为考试时嘴巴里发出声音,我“提醒”了一下。中午我去分饭的时候,他特意走到我旁边,说:“钱老师,对不起,刚才考试的时候是我错了,我不应该发出声音的。”我很感动,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学生这么诚挚地道歉。于是,我连忙说:“没关系,考试时候发出声音会影响其他小朋友,只错就改还是好学生!”“恩,我知道了。”说完,乐颠颠地回座位上开始吃饭了。看午的时候,让他做了一回纪律班长,出乎我的意料,竟然把班级管理地井井有条。我的心理从来都没有这么踏实过,因为我感受到了他能理解我,并且做得非常好。
教师对学生的爱究竟该如何体现?阿莫纳什维利老师给了我答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要全心全意地爱儿童。为了这样地爱儿童,就需要向儿童学习如何表示这样的爱。教师应该把每一个学日、每一堂课都看做上献给儿童的礼物。教师与儿童的每一次交往应该使双方感到喜悦和快乐。儿童的个性与情感、需求不同与成人,教师应该在进行教育活动之前理解儿童。只有站在儿童的立场上,洞察儿童的内心世界,了解儿童的行为举止,才能更好地与儿童进行互动,使儿童自愿地接受教育,快乐地学习。
童年应该是金色的,儿童的求学之路应该是快乐的。这本书就像一颗永流传的钻石,经过时光的打磨,更加光彩夺目。我将努力学习做一个快乐的教育者,希望我的数学课堂能让孩子们去享受学习的快乐。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已经包含了老师对学生的深深的爱。爱学生是做老师的天职,就像爱父母、爱兄弟姐妹一样。把学生当成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在学识上、品德上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塑造学生,让他们觉得人间处处皆温暖。只有付出了爱,爱教育、爱学生,他们才会爱你,你自然也能从爱中得到乐趣,从爱中得到信心和勇气。在爱的环境里,学生没有陌生感,没有压力,没有束缚,有的只是对知识的渴望。“孩子们在学校里无分数行吗?”带着对这个问题的疑惑,我拜读了阿莫纳什维利的“学校无分数教育三部曲”——《孩子们,你们好》。作者以教师口吻,用艺术的手法,生动、形象、具体的描绘了他和他的学生在小学四年里的教学和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一个教师对孩子的热爱,对教育的执著。其中让我感触很深的一点是书中教师的工作做得非常细致,而且善于做好家校沟通。每个学期开学前的一周,当很多人还留恋于假期的休闲之时,我们这些老师可以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呢?在备课、在研读教育书籍,还是……书中这位老师的做法让我很受启发。开学前的日子里,他把每个学生报名时的人事案卷都拿回了家,注意了解每个孩子的情况,在翻阅资料的同时,老师似乎响起了孩子们清脆的嗓音和笑声,这种被他称之为“叽叽喳喳”的声音,因为他觉得儿童的喧嚷就是欢乐和愉快。“谁爱儿童的叽叽喳喳声,谁就愿意从事教育工作,而谁爱儿童的叽叽喳喳声已经爱的入迷,谁就能获得自己的职业幸福。”
阿莫纳什维利的这经典教育理念更让我震撼。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具有爱心的老师!开学的前一周,老师还给即将要进入校园的孩子们都寄去了一封祝贺信,祝贺孩子们即将进入新学校,并且告诉他们怎样找到自己的班级。不用说,这封信在开学之前孩子们已经不止一次的找他们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读过了。无需验证,这些信一定会被孩子们珍藏在自己的枕头地下,因为这些用彩纸写成的信,是它的第一位老师直接寄给他本人的。这样的老师一定会在孩子们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会更加喜欢新的学校,新的老师。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星期六,我帮妈妈收拾屋子,无意中找到原来买的一本书——《咕咚来了》。我翻开它,再次把这个故事读了一遍。
小兔子在池边吃草,无意中听到“咕咚”一声响,小兔子以为是大怪物,就惊慌地跑,边跑边大叫“大怪物”来了,并且绘声绘色的描述“大怪物”的可怕模样,好象自己亲身经历一样,闹得整个群体都慌乱开来,一起逃跑。最后它们遇到了狮子,狮子不愧是“百兽之王”比较冷静,并没有被它们绘声绘色的描述所吓倒,反而带领大家查明了事情的真相。
在这个故事里,兔子只是听到“咕咚”一声,没有思考和分析,还没有做出正确判断,就把自己的答案告诉了其他动物。其他动物也和兔子一样,没有弄清楚事情的原尾,就盲目地跟着兔子一起逃跑。而故事中的狮子恰恰和兔子他们相反,没有盲目跟从,而是先弄清楚了情况才做出了适当的判断。
生活中我们也有很多同学像兔子他们一样不切实际,听风就是雨。比如:老师说这道题对了,同学们也说这道题对了,当老师问这道题为什么是对的,班里鸦雀无声,个个都像漏了气的气球,“飞”也“飞”不起来了。原来同学们根本没有自己做出思考,而是根据别人的判断做出回答,人云亦云。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经过认真思考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走向成功。
看完了世界潜能开发大师安东尼·罗宾的《唤醒心中的巨人》后, 终于明白了,原来一个人的成功有时候是离不开必要的动力鞭策,即使这种鞭策刺痛心灵的话,但我们仍应该感激。在这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用来唤醒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真实目的,并控制自己的生活,激发自己控制命运的能力。
阿里巴巴总裁马云说过要做一个能够活120xx年的企业,为什么它能够有这么大的口气?我想这和他的“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理念有关。一直以来,无论是阿里巴巴,淘宝,始终把顾客放在第一位,很多人包括我一直不能够理解马云作的淘宝网是如何盈利的,因为淘宝是一个免费的电子商务的平台,而且马云承诺在未来三年淘宝仍将免费,我想,这就是一个企业家的胸怀!而且淘宝所做的东西必须要经过马云的亲自审核,马云说自己现在对互联网的运用仍然停留在收发邮件和浏览页面上,就是这样一个对互联网一窍不通的人却能够团结一大帮人和他一起缔造了一个互联网的神话!
福特说“你认为你能或是不能,你都是对的。”如果你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并且能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我认为你想不成功都很难!而很多人总是很容易被别人所影响,被环境所影响,我想环境不过是人们为自己的懒惰和消极找的借口!
最近在读一本书,是文学大家林语堂先生写得《京华烟云》,读过之后,感慨万千,在人的这一生当中,有一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事过境迁之后,回顾起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孰可惊人。本书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带家族,从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展现了现代中国历史历经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被称为“新时代的红楼梦”。
书中讲述了姚木兰这个传奇女人的一生,一位女子,能容湘云与宝钗于一身,必然是不同凡响的,湘云是天真烂漫,可爱动人的,宝钗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博学,通情达理。融合了她们特点的女子,大概是男人心目当中,最理想的佳偶吧。
《京华烟云》不仅是一本以主角为表现的,波澜壮阔的家族史,也是一部民国的时代传奇。
浮生若梦,是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印象,人生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当它和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亡联系在一起,当它在风云变幻的时代里,有过种种起伏,那么在地域的无限,历史的无涯里,生活会变得更加悲壮,而在那个时代,木兰是个幸运的女子,却也是一个,不那么幸运的女子。如若说孩童时的木兰,觉得她像湘云那样,天真自然,随着年龄稍长,木兰变多了几分宝钗的气质,她懂得照顾自己的妹妹们,也懂得忍让坏脾气的哥哥,仿佛天生便懂得贤良淑德,情不自禁,让人想起大观园中,那个通晓人情,优良贤惠的宝钗。但木兰这一生过得,最让人觉得通情达理的一件事,也正是我所看到的这本书的灵魂之所在,那就是木兰的婚姻观,因为她相信宿命论,书中这样写道:木兰相信个人的婚姻大事,是命里注定的。那天夜里,她无法入睡。事已决定,无可反悔,只好如此。她开始在心里思索孙亚,记得她在运粮河的船上第一次看见他时,那么个男孩子,向她咧着嘴憨笑。命运真是把他们俩撮合在一块儿了!好多不由人做主的事情发生、演变,终于使人无法逃避这命定的婚姻!她想起孙亚的模样,想到她同他相处是多么轻松,因为她全不怕他。
看完全书,在反过来重新读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心里,稍稍对木兰的处境,抱有不平,因为那个时候,木兰的心里是爱着立夫的,她觉得立夫的思想是能和她产生共鸣,立夫的为人善良,品性端正,文采丰富,是她理想中伴侣的样子,可惜的是,她与立夫没能够早早的遇见,在木兰小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后来被曾大人所救,看见木兰聪慧灵敏,会识甲骨文,长得标志,再加上木兰的家世背景丰厚,曾家就一心想纳木兰为自己的儿媳,两家因此也就成了世交,倒不是说我不看好木兰和孙亚这对青梅竹马,而是说木兰如果出生在21世纪这个新时代的环境下,她大概会找立夫诉说自己对他的爱慕,并且只要立夫也表达出自己对木兰的喜爱,那么木兰便会取消婚约,而与自己的真爱在一起,因为在书后面描写中写到,木兰在和立夫单独在泰山上一起欣赏无字碑的时候,她的内心是激动的,两人沉默地看着无字碑,后来立夫的一句话让我为他俩的爱情而感到惋惜:“这个无字的碑文,已经说出了无限的话。”木兰也说出了谜一般的话:“因为石头无情。”经过他们外出旅行,这次短暂的相处过后,木兰也深深的体会到,只要接近立夫,她就会快乐而满足,她和立夫的谈话,都富有精神上的深意。在其今后的生活里,她虽深爱着孔立夫,但她也始终没有背弃过她的婚姻,她也从没有怀疑过,自己对孙亚的爱,虽然,两种爱的层次大不相同。
我对《京华烟云》这本书的爱,大抵都源自对木兰这个可爱的女孩,不过木兰的一生,却不仅仅是这么简单而已,随着林语堂先生笔下的这个故事,开始深入,发展,木兰的一生,也即将迎来一段又一段的波澜起伏。
这本书里充满了智慧,让我在读完之后,仿佛是自己经历了这曲折而又浪漫的一生,合上书本,闭上眼睛,再次回味那些令我心动,流连忘返的诗词,道家的思想,如果换做是我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我又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是走命运给我安排的道路,还是听从内心最真实想走的那条路,我陷入了困境,但是,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人生后面还是有很长的一条路要慢慢地走过去,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于这个宇宙而言,所有人都不过是苍茫天地中的一粒微尘,而这宇宙是何其浩渺啊,繁华不过转瞬,几十年的故事,眨眼间便结束,留下的只有易异地回敬。《京华烟云》是一个时代的挽歌吧,没有人能给我们直接的回答,只有枯叶落地,仿佛一声深沉的叹息,我们恍惚间,也似乎听到了,新雨过后,嫩根拔根生长的呼吸声,如枯木逢春,这一切,都百废俱兴,《京华烟云》这个故事,并不是时代的挽歌,而是新时代的前奏。
什么是爱?如何去爱?这个问题无疑是一个最简单而又是最难的问题。
《偷影子的人》正是这样一本小说,作者用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将亲情、爱情、友情为读者娓娓道来。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男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自己拥有一种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倾听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男孩的母亲。她的丈夫,也就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童年时代背叛了这个家庭,与另一个女人重新组建了家庭,从此这个家庭不再有父亲一词的存在。起初,她无法承受对此带来的打击,却又知道自己不得不走出这悲伤的阴霾,她无法逃避甚至改变这残酷的现实,为了她,为了她的孩子,都必须要振作起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总是偷偷的抹着眼泪。花绽放又凋零,她总是疲备的回到家里。在这已是要支离破碎的家庭里,尽力弥补着孩子内心父亲这个位置的空缺。岁月静好,却又总是不依不饶的离去,经历了岁月的蹉跎,她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为了让孩子不失去她,他隐藏了男孩父亲在离开后给男孩寄来的信件。为了不影响儿子平静的生活,在一个静谧的夜晚悄然离去。
这尝不是一种爱?一种母亲对孩子无私的爱?漫长的人生路途中,爱就在你的不经意间默默绽放。爱,无法触及之,却能感之。爱,不一定令你潸然泪下,确实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爱,就在你的身边,无处不在,只等待你去发现。不要认为你缺爱,当你回眸发现,你就是最幸福的。
《偷影子的人》是一本送给所有缺爱或在爱中迷失的人们的小说,愿人们都能互相传递爱,感受爱,相信爱并且珍惜爱,让爱成为点亮他人困境的光芒,让爱动起来!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今天我读了由童话作家王一梅创作的《鼹鼠的月亮河》,书中写了住在月亮河畔的米加和尼里的故事。
米加是米先生的第九个儿子,长得又丑又黑,白天睡觉,晚上起床,还不喜欢挖掘。米加在月亮河边认识了鼹鼠尼里,尼里送个米加一块精致的卵石,米加叫它月亮石。尼里家里有十几个孩子,都是女孩子,尼里在家里负责洗衣服。米加看到尼里洗衣服把手都磨破了,还没有力气把衣服拧干,就想发明洗衣机来帮助尼里。他天天在画洗衣机的图纸,为了寻找零件,就离开了家乡。他来到了土书城,在这里认识了魔术师咕哩咕,他很羡慕咕哩咕,就拜他为师,米加学会了简单的魔术,比如把纸片变成树叶、土豆变成鸡蛋,米加就和魔术师咕哩咕一起表演赚钱。有一次演出,咕哩咕一不小心念错了口诀,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来到了乌鸦群中,他善良、友好又充满智慧,和咕哩咕一起帮助乌鸦战胜了铁嘴鹰,把铁嘴鹰变成了小鸡。100天后,魔法自动解除了,米加又变回了原形。魔术师咕哩咕用自己与米加表演魔术时赚到的钱,买了许多洗衣机的零件,最后,米加终于发明了洗衣机,帮助了尼里。
读了这本书,在米加帮助尼里发明洗衣机的故事里,让我感到,我们要珍惜友谊,要帮助别人,要做有爱心,助人为乐的人;还有做事要坚持不懈,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发奋,最终一定会成功的。
童心是一个很奇特的东西,它能够让黑白的世界变得绚丽,能够让复杂的思维变得简单,能够让沉闷的时间变得风趣。描述童心很容易,坚持一颗童心却很难。每个人的初始都是单纯的,对世界充满好奇,随着点点滴滴的成长,许多人被世态的变迁磨灭了童心,变得世故,也逐渐遗忘了以往那个充满欢笑与无知却令人倍加珍惜的童年。
童心是充满欢乐的。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借着自我对童年的回顾唤醒人们沉睡已久的童心,唤醒人们对童年欢乐的记忆。在小豆豆眼中,每一天的阳光都是崭新的,每一秒的生活都是无比幸福的,尽管她是一个刚读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孩子,她从不对世界有任何抱怨。看着小豆豆的一言一行,每个读者都会流露最温馨的笑容,因为在小豆豆身上有每个人童年的影子,看到她就像看到了幼年的自我。小豆豆与燕子对话时投入的模样,小豆豆丢失公交卡时焦急的神情,以及她遇到问题时迷惑的样貌,还有各种各样的怪表情都让读者捧腹大笑,笑容就像童年时那样灿烂。
童心是充满想象力的。小林宗作先生是一位成功的校长,是一位和蔼的长辈,更是一位永葆童心的教育家。我很羡慕小豆豆,羡慕巴学园所有的学生,因为他们遇到了最懂孩子心的老顽童校长。小林先生将废旧的电车改为教室,每一节课想学什么科目由学生自我决定,每次吃饭前都会合唱一首歌或讲笑话。这些看似另类的教学方式,正是童心的体现,一个没有童心的人,是不会有如此标新立异的想法的。
童心是充满相互关爱与尊敬的。在小林先生看来,给孩子们的爱就是尊重。每个小孩子都有自我对世界独到的见解,有时会让大人感到荒谬,甚至会遭来谴责,而小林先生永远尊重孩子们千奇百怪的想法,哪怕它不贴合正常的思维逻辑。
小豆豆是幸福的,因为小林先生,她拥有一个别样却丰富多彩的童年,拥有一颗不会随童年的消逝而消逝的童心。太过紧密的逻辑思维会麻木我们的思想,童心却能够让我们以孩子般的眼光观察世界,发现很多我们以往从未关注过的新奇。所以,童年虽然消失了,但别让童心也就此驻足。
今天,在绵绵春雨中,我读了现代文学家朱自清的散文名篇《春》。朱自清的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模范”,清新的文字、淡雅的风格,让我深深陶醉。阅读他的散文,不仅仅是眼看口读,更要用心去品味。
《春》里的春天是四季之首,繁花烂漫。山醒了,水醒了,小草醒了,花儿醒了,还有和风、细雨和城里乡下的老老少少,组成一幅美妙的春景。斑斓的色彩,芬芳的气息,宛转的曲子、笛声,强烈刺激着我的感官。静的是物,动的是人;静的球开始滚动,动的风筝在飘荡;春天里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晴天也好,雨天也罢,风雨阴晴总相宜。比喻、拟人、排比和引用等修辞手法,驾轻就熟,信手拈来,不着痕迹,朱自清为我们勾勒出一季如画的春天。文中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里运用拟人的手法,把小草的生长神态描写得栩栩如生,也向我们暗示,嫩绿的春天已在不知不觉中来到我们的身边。
《春》里春天象征着生机勃勃,寓意着美好的开端。只有春天的萌动,才有夏天的繁华,才有秋天的收获。“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被人们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春天不再单纯是一个季节,而是变成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像刚落地的娃娃,像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像健壮的青年,”还要“安静和平”,人、动物和自然和谐相处,朱自清的春天,就是一种幸福生活的象征。
朱自清不仅是一个散文家、学者,更是一个有骨气的爱国人士。他生活在旧中国,生活在战争和饥饿中。今天我们品读这些清秀精到、雅俗共赏的文章时,难道你仅仅认为很“优美”吗?而我却觉得还有一点“忧美”,隐隐的“忧郁忧患之美”。这么绝妙的天地人和谐的春天,对于生活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一种梦想,只能“盼望着,盼望着”。
现在的人们养尊处优,已习惯了慵懒,对于美好的东西,经常是熟视无睹,而且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春天和未来,我们只有好好学习、茁壮成长,才有祖国的的繁华和收获。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能愧对“祖国春天”的称号,要让花开更红更香,要让草长更绿更广,为真正实现朱自清梦中的春天,添上浓重的一笔。
很多年前我还很年轻时看过《荆棘鸟》的小说,当时很感动,到此刻记忆已有些模糊。这两天在___看了一下,勾起多年前的回忆,又在网上重温了小说,只是记得我以前看的和此刻网上的可能翻译的版本不一样,风格有些不一样,看来我还是更喜欢老版本些。之后又在网上翻看了83年由美国拍的电视剧,感动得一踏糊涂,也许,年轻时拥有感情不懂感情,真正懂得爱时人又老了。
理查德张伯伦演的拉尔夫神父深深感动了我,他就是我心中的拉尔夫,优雅的举止,挺拔的身材,深情忧郁的眼神,马背上矫健的身姿,舞会上优美的舞姿,对梅吉无尽的爱,从她10岁到50多岁,从自我28岁到70多岁,就是在他最终70多岁死在梅吉的怀里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爱他,爱他对梅吉的爱。
网上有些人觉得理查德演拉尔夫时已经48岁了,太老了,我一点都不觉得,相反,我在网上也搜到了他年轻时演的《水晶鞋与玫瑰花》中王子,太浮了些,拉尔夫是稳重优雅的,成熟内敛的,他就是当时的他。之后又看到理查德晚年承认自我是同性恋,我的感觉是太浪费了,太悲痛了,就像张国荣,为什么完美的男人都是同性恋呢,难道我们女人不可爱吗?
言归正传,还是讲拉尔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个男人和女人,尽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拥有拉尔夫或梅吉的爱。我们没有孤独一生,我们平凡欢乐,是因为我们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遇到了,他并不爱你,或你不爱他。真
正的爱是痛苦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彼此都爱着自我最爱的人,也被最爱的人爱着,尽管不能结合在一齐,那又怎样呢,相爱的一天,胜过无爱的一世。
以前有“书非借不能读也”的说法,到我这里就变成 “书非买不能读也”了,在今天这个书价飙升的时代,买书已成为了一种很“奢侈”的消费行为,很多人宁愿在网络上读电子图书,也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但是我却一直保持买书的“奢侈”习惯,我喜欢在书店里淘书带来的乐趣,更喜欢把买来的书捧在手中任意找一个时间来细读品味,思随书动,灵随书行,那种恬静、惬意的感觉是任何事情也比不了的。
从最初的《读者》、《散文诗》、《青年文摘》等一些期刊的订购,到现在的诗歌散文、随笔小说、文史哲类的书籍,总之都是些人文类的,买书十几年下来豁然发现自己的书柜已多达六七百册了。男人买书犹如女人上街买衣服,不光是注重样式更注重质量,如果遇到一本品质高、内容丰富,很符合口味的书就像如获至宝一样。
我是从来不买盗版书的,这也是真正读书人应该具备的原则,但我也很少去一些综合性的大书店买书。我还喜欢逛一些小书店,无论走到那个地方,我首先想去的就是这个城市的书店,因为那样的书店不乏青春的气息,在那里更容易找到有激情、有深度甚至是有些批判性质的书籍。
书买回来自然是需要读的,但是渐渐的我发现,读书的速度往往是赶不上买书的速度,直到现在书橱里依然有好几套书还没有与我有过“亲密接触”,有时候越放越不想读了,面对这样的书,自己心里也很愧疚与自责,怪自己当初就不应该草率的买回来,又对人家置之不理,
好在我的书八成是都读过的,不然买书只是为了摆设,那就真成为附庸风雅的人了。
读书可以分两种,一种是读有实用性的书,多是为了应付考试的那种;另一种是只为慰藉心灵,寻得精神享受的书,而我说的读书是指后一种的闲书。喜欢读书的人,一定把读书当成一种兴趣与习惯,他也一定是一个乐读者,如果三日不读书就衍生日子苍白,心灵空虚、知识匮乏之感,如同吸烟者犯了烟瘾般的痛苦。
读书可以净化心灵,亦可改变人生。这里我还要说一个观点,那就是读书人往往一味的追求精神的富足,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读书养心,锻炼强体”,因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读书而忽视了身体的健康,如今的很多近视、腰椎、颈椎不好的病都是因为上学时候长久不良的坐姿引发的。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读书不行走,真的是人把书读死了,甚至会造成书把人读死。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本书,一本无形而博大的书,一本丰富而耐读的书,这本书同样需要我们用精力去购买,用心智去品读,最后用记忆来久久珍藏。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
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黄昏时候的七月,火烧云刚刚落下去,街道上发着显微的白光,嘁嘁喳喳,把往日的寂静都冲散了,个个街道都活了起来,好像这城里发生了大火,人们都赶去救火的样子。非常忙迫,踢踢踏踏的向前跑。先跑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里,后跑到的,也就挤上去蹲在那里。
大家一齐等候着,等候着月亮高起来,河灯就要从水上放下来了。
这灯一下来的时候,金忽忽的,亮通通的,又加上有千万人的观众,这举动实在是不小的。河灯之多,有数不过来的数目,大概是几千百只。两岸上的孩子们,拍手叫绝,跳脚欢迎。大人则都看出了神了,一声不响,陶醉在灯光河色中。灯光照得河水幽幽的发亮。水上跳跃着天空的月亮。真是人生何世,会有这样好的景况。
我看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星期一那天,老师把《奋发有为建小康》这本书发给我们。里面讲了三个主人公:龙娃,小英,兔博士。这本书讲的是兔博士带着龙娃和小英,到世界各地进行环保调查,遇到灾区人民,就进行捐款,一边走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知识。
我仿佛就是他们三人中的一员,积极开展环保活动,还捐款给生活困难的人家。世界各地进行调查,一边调查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微风吹过来,好像在说:你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阳光照到地上,好像在说:你真笨,这样到处乱花钱,我看你连作业本都买不起,像我那样,总是晒穷人,让他们早点被晒死,这样也能不让政府烦恼了,哈哈哈……我想:如果这样的话,那太阳也不用再晒了,因为如果我们不捐款,他们也会被饿死的,不是吗?所以说太阳讲的是大错特错的。
如果每人都像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那地球上便不会有穷人了。我们应该学习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助人为乐的精神吧!
经典的守财奴,莫不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老葛朗台。
本书主要讲了:欧也妮对前来投奔的表哥一见倾心,父亲却不喜欢他。他们俩交换了彼此最贵重的物品。葛朗台很生气,不肯原谅欧也妮。欧也妮的母亲因心情忧郁加上旧病复发而撒手人寰,葛朗台在死之前依旧想着他的钱。
葛朗台是个既可笑又可悲的守财奴,他一生都在和钱打交道,以致于他每天脑中都在想着如何赚钱,如何省钱,再省点。恨不得自己、老婆和孩子,一天都不开销。为此,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失去了妻子、女儿、侄子的情亲和朋友,没有一个真心的人。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吝啬,一个对他人、对家人、甚至对自己都一毛不拔的人,你还能去奢望他能为别人着想,以至于他不会也不可能有诚心相待的朋友。朋友之间,应坦诚相见,平等对待,互相帮助,用你的真心去捂热他人的心,亲情友谊自然就会悄然绽放。而这一切与葛朗台无关。
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情淡漠,自私自利的时代,又会有多少人明白呢?这个阶级统治的世纪,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铜臭味,多数人被熏得失去了辨别事物最初的本质的能力。而和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甚至已经忘记了原来的意念。就像葛朗台刚来到小镇时,还是位穷光蛋。但是现如今他是家财万贯,这些真是他真正想要的吗?也许是吧?金钱财富是他一生梦寐以求的。但葛朗台并没有收获幸福的生活,他到死还没有明白人真正追求是什么,这就是葛朗台的悲哀。什么才是我们真正所需要的呢?
葛朗台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却是一个失败的人生。尽管他在商场上稳赢不亏,积累了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钱。但他却输掉了人生。葛朗台只会善于经营财富,却不会经营人生。所以葛朗台就是一位失败的商人。他至死前还没有醒悟,还惦记着他的金库,久久不肯安乐死。这让我想起了《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比起严监生,葛朗台可怜多了。在严监生临死前还有三姑六婆的亲戚来看望,而葛朗台只有他的女儿和家里的唯一仆人。
他永远不会体会的别人的爱,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和钱。除了这些,他活着在没有其他理由。即使活着,也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纵使他活着,但他不懂生活。生活是美好的,是享受的。可是他的眼中别人都是有目的的,肮脏的,世界是灰暗的,只有钱是闪亮的,最美好的。完美印证了一句古话“相由心生”。
记得书中有句话,是葛朗台死前最后一句话:“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真是可笑,死了之后还是不肯放手自己的钱财。活着只有它,死了还要被它禁锢。
守财奴真是可悲,失去一切,换不来自己想要的。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永恒主题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那样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露珠、小虫……只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村庄生活是很苦的,但刘亮程告诉我们:当你怀一颗感恩的、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你就会感受到其中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