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描写了一艘苏格兰国籍游船“邓肯”号的主人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哈里?格兰特船长发出的装有求救信的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船队去寻找格兰特船长及遇难船员。但英国政府一直很歧视苏格兰人,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政府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愤,遇到了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后,他决定自己去找格兰特船长和遇难海员,于是他组织了一支探险队,亲自带队出发寻找格兰特船长。船队沿着南纬37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以无比的坚毅、勇气战胜了无数艰险,终于在太平洋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在此期间巴加内尔的粗心引得船上的海伦娜夫人、格兰特姐弟、孟格尔船长等人哭笑不得。返航后,这件事在英国引起了巨大轰动,格里那凡一行人也成了无人不知的英雄人物。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出的求救,英国政府和格里那凡爵士采取的措施完全不同。格里那凡一行人的乐于助人深深感动着我们。也正是这千心万苦的跋山涉水换回了格兰特船长的生命和格兰特船长一家人的团聚。这种无私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的勇敢和坚毅也是我们应该效仿的。格里那凡等人为了救人不顾生命危险,而且主动救人,实在让人佩服。回想我自己,如果有人找我帮忙,我能帮则帮,不能就不管了,反正我能力不够,帮不上什么。现在我明白了,不管行不行,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帮不帮得上别人呢?如果不行,起码也算我尽了力。还有,我遇到挫折时很长时间都回沮丧发呆,我现在总算懂了,做人要坚强,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只是你处在困难的陷阱里,没有发现而已。所以,遇到困难时要冷静,保持乐观的心情,总会有办法的。
一句话总结:为人处事要勇敢,不要泄气,往前冲。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
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
《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作者龙应台用她优美的语言向我们描述了父母的无奈和辛酸,还有和孩子之间的沟通交流的方式,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她给她儿子安德烈的第一封信“十八岁那一年”。
因为这一封信让我看到了一个想深入孩子内心,想真正了解孩子,想打开那扇神秘的、无形的大门的母亲。而那时虽然我们懂得了孝敬父母,却也还是远远不够的,不是吗?从这封信中间我看到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被母亲爱着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也都和安德烈有过相似的经历和感触,比如:父母的关心,可能被不懂事的我们嫌弃,被我们当做唠叨,不想去听。
当我看完这本书,我看到安德烈的变化,他从无奈的跟妈妈说几句,就觉得没什么话可以跟妈妈说,还觉得很厌烦,到最后主动的想跟他妈妈多说话,多交流。想想现实中的我,虽然懂得孝敬父母的大道理,但是行动上却做不到对父母的关心。
通过这本书我也知道了自己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担心和烦心。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过《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后,我对故事中的人物敬佩不已。故事描写了英国上院苏格兰12元老之一——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和夫人乘坐自己家的“林肯”号双桅游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一直对苏格兰人很歧视,竟然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队英国政府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他毅然带上自己的妻子——海伦娜夫人与失踪已久的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罗伯特和玛丽。还有船长孟格尔、少校麦克那布斯、大副汤姆·奥斯汀以及25名水手组成的一支小型队伍。格里那凡爵士亲自带队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人物。
启程第二天,少校发现了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大约40多岁,一看就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他上错了船,他本来想坐去印度的船,但却上了“邓肯”号。但是他的到来却给寻找格兰特船长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经过了解后才知道,这人名叫巴加内尔,他是法国地球学会的秘书,也是8个国家地理学会得通讯员。
终于,巴加内尔被大家说服了,他也准备与大家一同前往去寻找格兰特船长。经过一番考察后,他确定格兰特船长在大西洋,他们先横穿了智利,又到达了阿根廷境内,结果在草原遭遇了红狼。他们被狼包围之后,经过拼杀才保住了性命。他们在途中还遇见一个土人。这个土人曾多次帮助他们化险为夷。他们还遭遇过洪水和龙卷风的袭击。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格兰特船长的消息,最后来到新西兰境内。由于当地的毛利人受到过英国政府的压迫,所以对英国人十分反感。爵士他们又无意间闯入了毛利人的领地,结果被毛利人抓了起来。毛利人的酋长敢做、胆大,但也非常残暴,他早已被英国政府通缉。他们与英国势不两立。而爵士他们却又是英国人。刚刚战败的酋长对英国更加仇恨了,所以决定处死他们。在决定第二天处死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虎口”,又再一次化险为夷。这可是他们一生中最为惊险的旅程。返回“邓肯”号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孤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掐指一算,他们这次旅程沿着南纬三十七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经过一个月的航行,“邓肯”号顺利回国。
读过这本书,我仿佛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故事中的人物机智、勇敢、善良、聪明,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敢于冒险,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值得我敬佩,同时他们那种执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前进。
《谁动了我的奶酪》我读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四为小主人公:嗅嗅、匆匆、哼哼、唧唧。
这一天它们四人都为了无数美问的奶赶到这座白大的奶酪迷宫,它们四个结伴而行,由于它们太小了所以没人会注意。
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都喜欢在迷宫中度过。在迷宫里寻找它们各自喜欢的奶酪。嗅嗅、匆匆的大脑和其它啮齿类动物差不多一样简单,但它们有很好的直觉。和别的老鼠一样,它们喜欢的是那种适合啃咬的,硬一点的奶酪。
而那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则靠脑袋行事,它们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信念和情感。它们要找的是一种带字母“c”,它们相信这样的奶酪能使它们幸福。让它们成功。
它们在里边整天的寻找有时会找到一点奶酪吃饱肚子,它们就这样在迷宫里慢慢寻找着,终于它们在一个地方找到了大量的奶酪“c”站它们每天来到这里,没多久就建立了熟悉的路线,它们跑到这里然后再回去。
有一天两只小老鼠发现没有了奶酪,它们立刻做出判断并马上行动,嗅嗅闻出了大致方向它们两一起出发,可两个小矮人看到后吃惊极了,它们怨天尤人也不再去寻找,终于唧唧走了,它在迷宫中留下标记希望哼哼能看见,它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寻找,当它走到一个走廊的尽头时一个更大的奶酪库在这里,奶酪“N”站同时它还发现了自己的老鼠朋友,它们胖胖的肚子说明它们在这有一段时间了。
故事看完了,不知你们的感受是什么,反正我的感受就是:人生犹如“迷宫”,每个人都在其中寻找各自的“奶酪”稳定的工作、身心健康、和谐的生活……
那么你是否在享受你的奶酪,那你需要每天检查看你的奶酪是不是已经变质。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古人说的一句经典名言。我就非常爱读书,最近我又读了一本儒勒·凡尔纳写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他的故事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读得爱不释手。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讲的是发生在19世纪中期,游船“邓肯号”的主人格里那凡偶然从海上的漂浮物中得到了两年前失踪的航海家格兰特船长的求救文件。在他夫人的强烈建议下,他们毅然自行组织探险队,携带格兰特的儿女,踏上了寻找格兰特的旅程。由于文件被腐蚀的很厉害,所以只知道是在南纬37°线上,从而无法确定失事地点,他们只有跟着一位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登高山、越冰川、过沼泽,穿过南美洲的大草原,跃过澳洲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圈,他们还遇到了地震、洪水、野兽和当地的土着人的袭击,又遭遇格兰特船长昔日的手下——艾尔通的迫害,但在这危机四伏的路上,他们还是战胜了重重困难,并且在一座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和他的两名船员。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作者利用他们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线详细的描写出南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当地的风景和风土人情。另一个是歌颂了格里那凡的善良、勇敢、不放弃希望的那种精神——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吗?在当年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各个慈善家伸出手将自己的血汗钱捐给了灾区的人。善良的官兵叔叔们冒着生命危险冲到前线,希望能拯救更多的人。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助人为乐,努力奉献!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1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初读《边城》是在高中时候,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妈妈,你和我说话的方式,还是把我当作……小孩看待,你完全无法理解我是个……成人,你给我足够的自由,是的,但你知道吗?你一边给,一边觉得那是你的‘授权’或‘施予’,你并不觉得那是我本来就有的天生的权利!对,这就是你的生态啊。也就是说,你到今天都没法明白:你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拿起<亲爱的安德烈>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样一段话,瞬间一种强烈的共鸣扑面而来。的确,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总是会有很多自己的思想,想着走自己的路,选择自己的品味,在搞自己的游戏,并总是在心底高呼:“妈,你能不能理解,我们要自己出去探索。”这便是我们心中的独立。
而我是从何时开始变得上述般反叛的,具体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我产生“这么大的人同母亲还太亲近,代表着本身人格独立性不够完整”的观念开始的。只记得去年自己当选“蠡中年度十大人物”后,家里没人知道,直到颁奖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才因我的一句话“明天的颁奖典礼我是获奖者之一”而得知。“什么?你?!你申请了?怎么没和我们商量?”那一刻望着母亲惊愕的表情,心底却莫名地涌起一种快感,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自己做决定,而且是一次成功的决定。于是每每当我想起这一经历,嘴角便会情不自禁地扬起一丝得意的笑。然而当我读到书里第三十四封信中龙应台面对儿子的独立宣言时的“惨状”,这抹浅笑满满的冻结、封存。
从未想到原来作为母亲的她们,面对这样的言语与场面是这般“无法应付”。那一刻,我首次于她们的角度开始试想。一开始的自己,只是个柔软地躺在母亲怀里的小婴儿,大声地啼哭,傻气地笑,流着口水亲切地叫着妈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悄然成长,一点点地变得成熟,一点点地追求独立,然后毅然地奔向那个未知的世界。这一切都在母亲的眼里,而她只能远远地站在身后,惆怅地望着我的背影,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小……或许,在她心里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柔软地躺在自己怀里无助啼哭的婴儿时代的我,而我却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亭亭玉立,说话干脆,做事自信,又不拈人,并且叛逆地表示,我没话想和她说。这个时候,一旁的母亲真得会很心痛吧。
此时再回想自己,在这羽翼还未丰满之际,就早已想方设法地追求“独立”,是否的确疏忽甚至在无形中伤害了有着中国“保护式”教育心理的母亲。
一番沉思之后,目光再一次回到手中的书上。书的封面,是英俊的安德烈沉思的样子。蓦然发现再叛逆的孩子,在母亲面前,其实仍然只是一个孤独成长的少年,一个面对学习、情感、生活常常困惑,却努力地去适应和排解的少年,一个拥有和自己一样血液的优秀、感性、率真、诚实、幽默……的可爱少年。
书的封底,是恬淡的龙应台微笑的样子。再优秀强悍的女人,在孩子面前,也只是一个焦虑地帮助他在迷途中寻找出口的平凡母亲,一个愿意放下自己所有的尊严,忍受孩子的嘲笑的母亲,一个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重新找回这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的可敬母亲。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彷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MM
“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你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好好思考‘打扮’这件事,买点贵的、好的衣服来穿?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安德烈
这部由36封家书构成的书,不仅横跨了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更横跨了母与子的世代价值观,集结成这一本精彩的散文集。其实在我们身边,包括我在内,有多少人和自己的父母交流甚少,缺乏适当的形式和机会,以至于两代之间形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会发现,自己越长大越孤单,渐渐的不愿意和父母分享更多的东西,反而身边的朋友或许比父母更加的了解自己。我们不断的接触更新的事物,渐渐的从父母的世界中远去,偶尔的电话也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枯燥无味。我们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或者留心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些。我想,我们的父母养我们长大成人,绝对不想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结局。看了《亲爱的安德烈》这不书之后,我发现,作为子女,我们是多么的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渴望了解我们的世界,于是心思急切,于是这样的感觉让我们厌烦。于是我们就会不自觉的离他们更远。但是,我想,父母所作的一切都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爱的喷泉。是爱,让他们管我们管的太严;也是爱,让他们在日益长大的、独立的子女面前手足无措。所以,无论外在的表现如何,内在的实质都是爱。
文中的龙应台理智、开明,安德烈年轻、奔放,有自己的主见和生活。母亲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睿智引导和感化儿子;儿子用自己的潮流、活力来感染母亲,开阔她的视野。两代人的不同的人生经历相互碰撞,于是母亲认识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儿子也走进了大自己30岁的妈妈的世界。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这是一种和谐的母子关系,也是母子双方作出的努力。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 ,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书是人类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我从呱呱落地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的未来是我们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作文选、科普书、历史书和许多名著。
可以说书在我的成长中是比不可少的。为崛起的中国喝彩因此,我分外喜欢读书。尤其爱在傍晚和清晨读书。晨曦初露,斜椅桌边,任窗外黄叶如花,离愁飘挂,我的新却固守着与书的约定。读书活动之名人名言或在傍晚,独坐窗前,听窗外西雨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无奈抉择,“卧薪尝胆数十载,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怎样阅读中外名著的绝代风华,无一不让我惊叹!行行文字仿佛片片美丽的音符,奏出一曲曲深邃而悠远的天籁。日复一日,我就这样在一片书香中体味着作品的精髓,艰深的文字不再是理解的障碍,读书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需要,而不是一种负担。上小学前,我已可以独立看一些故事书了。低年级时候,我识字已经很多了,便迷上了课谱书籍,妈妈就帮我买了一套《少儿百科全书》,厚厚的几本,宇宙气象,人类文明,世界地理,这些知识书上都有。
每书中的每个问题都说得非常详细,真使人爱不释手。在如饥似渴阅读同时,我家又住进了一位新朋友——《新实际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书又使我增长了许多知识。一次,老师在《美丽的海底世界》时,让我们自己更具体地介绍海底生物,我回忆起了在《新世纪中国少儿十万个为什么》中了解的海龟生活习性,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给同学们听。当小老师的滋味真好,但这还得归功于我的书朋友呢!!
随着长大,我当然更注意的去读一些优秀的散文、作文集、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春花秋月、夏晓残冬了,飘忽的文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学会了如何在多变的生活中使自己拥有超然而豁达的气度,有人惊讶于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仅是淡淡一笑:“都是书的功劳。”逝呢?靠的只是自己抓,抓住了知识,抓住了今天,你就抓获了生命,抓住了未来。
书将继续伴我成长,伴我生命之光环。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目送》扉页上的一段话,看到这段话就不禁眼红鼻酸。
我本就是个感性但又不善于表达的人,在书中看到感人的文字,电影里看到生死离别的片段都会流泪,却偏偏面对最亲的人表达不出自己的情感,尤其是父母。之前就看到过一句话:“人总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发脾气。”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对外人总能抱以宽容的心和温和的微笑,但面对自己父母对自己的一点点不满足都会大发脾气。我们总在索取,尽管我们心里深爱他们,深知是自己要求过多,但那似乎也成了本能。在外工作的子女也总会以忙为由吝于陪伴自己的父母,即使只是一通电话。
说实话,这个读后感我不想写,为了和儿子的约定,我不得不第三次重新走进余华的世界。四个小时,八万字的《活着》从我心底平静地流过,不起一丝波澜,我开始分析自己平静的原因,那种初读的感慨万千,仰天无语去哪里了?
大概五六年前,第一次读《活着》,是在沈阳出差,边吃饭边读书,我一下子走进了主人公富贵的世界,跟随他经历一个个亲人离去,看一会儿便仰头望望星空,让思绪任意的流淌,一种无言的沉重压的我无法释怀,一杯酒下去,接着感伤无限。
这次阅读后的平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是我的内心麻木了吗?没有。”我回答自己。现在的我已经走过了通过富贵的悲惨来彰显自己幸福生活的阶段。如果第一次阅读我写读后感,一定声情并茂,情感满腔,对富贵的遭遇给予最大的同情,对富贵在所有亲人离去后的淡然给予最大的肯定和敬仰,并感同身受。这也是大部分读者的情感。
富贵的人生没有波澜壮阔,如果用笔调去描绘,它一定是黑白的,任何其他颜色都无法添加进去,如果是一碗汤,它一定是苦的,余华吝啬地加一点滋味进去,也是为了发酵过后有更多涩的味道。
富贵的经历是那一代底层人民共同的回忆,经历解放战争,大跃进,,那是一段怎样的历史啊,作为底层人民的富贵,在历史的大潮中随波逐流,哪有资格和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除了承受,忍受,无奈的面对还能做什么。所以我不会去赞扬富贵失去所有亲人后的淡然,我只是哀伤那一段苦难的历史。
《活着》无疑是一部深邃的作品,它告诉我们,人对苦难的承受力是无限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我们没有经历更多的苦难之前,无论感觉自己有多么深刻,也是没有资格讨论如此一个广大而沉重的话题,在真正的苦难来临时,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我们要做的,除了无法逃避地面对,哪怕有一丝的坦然自若,便无愧此生了。
前两天,妈妈在开元超市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反应的社会面非常广,提出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问题。当时清政府进行专制统治,制造文字狱来限制人们的行为和思想,贪官污吏和恶霸豪绅互相勾结。在阅读过程中,我们可以明白清朝统治时期的社会风貌。
《聊斋志异》中塑造了许多温柔善良、机智聪慧、忠于爱情、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通过这些人物形象,体现的青年男女要求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婚姻的愿望,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
大家看过吗?如果没有看一定要看,虽然讲得有一些是鬼,但是一点也不可怕!
繁华落尽
用一个暑假完整地精读了曹禺先生的名作《雷雨》,繁漪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思绪万千的我终于决定为她写点什么。
爱的破灭是《雷雨》中铺设的主线,毁灭的哭喊贯穿了整个悲剧,故事缠绕着剧中所有即将奔赴雷雨的人。
繁漪始终是我为之惋惜的女人。她初入周宅为妇,这便奠定了她无奈的悲剧。与周朴园这场无爱的结合彻底推翻了新式女性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初尝了人世间的丰盛,却要奔向那场烟光闪烁的死亡。她是雷雨中一只苦苦挣扎的白蝶。她自省,却无力挣脱罗网。她是见着了青年周萍又活了的女人,她背叛了一切的世俗教条,即便结果是无奈的空虚,她却从未迟疑过,始终带着飞蛾扑火的决绝。我为她的毅然而感动。
她有爱,有恨,她在寂寞中前进。
然而,悲剧来源于周萍的懦弱与移情别恋。对于那个“情妇不像情妇,母亲不像母亲的女人”,他却只剩下可笑的悔恨,还有那自私的恐惧。我的眼里,繁漪是在黑暗中强烈求活的个体。
繁漪对幸福与自由的渴求支撑着感情向更遥远处索寻。这个世界在她眼里已没有什么可留恋,她并不怕失去什么,也不怕再受到什么伤害。她祈祷的是末日,她渴望的是救赎。
繁漪本身没有错,追求幸福与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然而,她不应该存活于那个时代灰暗阴郁的天空之下,那个“追求幸福与自由”还只是空想的时代。一个与世俗背道而驰的灵魂,注定遭到被毁灭的结局。
希望的微光有时候就像特地为某个时代某个个体准备的一份礼物,埋藏在某个深处等待着被寻得。雷雨爆发的时刻,是殉道者的忌日,纪念所有为爱情静默或爆发的灵魂。
一道闪电划过墨黑的天际,华丽的梦延绵了一地,她终于倒下,繁华落尽,惟有悲剧永远动人。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为了看《雷雨》的话剧,我这两天做足了功课,重新翻看了《雷雨》原著,这个全长4个多小时的剧目,无疑是中国话剧艺术的经典。但是为了观众和演员着想,一般会删去剧中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尽量压缩时间,本次整个剧目时间为3小时。看完的时候,我们刚好赶上最后一班会学校的公车。
《雷雨》的故事我再多说无用,评论更是谈不上了,只是想说说我看完之后的些许遗憾。
首先,删掉了序幕和尾声。如果加上这两幕的话,估计观众们就该在剧场里面打地铺了,所以也无可厚非。不过,正如曹禺先生在《雷雨》的序中说的那样,这两幕,即使让观众入戏,也是送观众回家。有了他们,观众可以更好的欣赏整个四幕戏,也可以更好的回家。确实,在全局的最后一幕,当曹先生把全部的矛盾和波澜向观众展示之后,我们的心是不能平静的,如果没有尾声感觉就是如鲠在喉,不上不下。不过,在戏院中,冗长的观众须知,代替了序幕,演员的谢幕代替了尾声,一部经典就这样去头去尾,让人不能尽兴,实在可惜得很。
如果说删掉序幕和尾声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作品主要内容的删减就让我十分失望。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20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百年孤独》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读完《雷雨》,此时正是夜阑人静的时候。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伦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伏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伏伦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风中之烛在风中摇曳,微弱的亮光照亮四周,最终在黑暗之中黯然消逝。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
安娜的爱情虽然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但她永远都是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你们看过《明朝那些事儿》吗?在这里面,我最佩服的就是袁崇焕。
当时,他考了五次才考上了进士,后来当了京官,可他主动要去守努尔哈赤重兵攻击的辽东,结果他将当时几乎无人能敌的努尔哈赤打得大败,努尔哈赤本人也被大炮打死。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率领七万多人围攻宁远,仍然被袁崇焕打败。后来,皇太极只好使用反间计,朝中奸臣温体仁和周延儒陷害袁崇焕,崇祯将他判了死罪。在行刑台上,他念出了自己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仿佛之中,我似乎变成了袁崇焕,指挥着军队在战场上和敌人厮杀,在千钧万马当中驰骋,凭着永不衰竭的热诚,一往无前的豪情,激励着整个军队,将我的英雄气概带到了每一个将士身上……
这时,外面的鞭炮声把我惊醒了,刀剑、枪炮、号角、士兵都在我眼前消失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本本书。我不是袁崇焕,但是我可以学习他的勇敢、热诚和坚强。虽然我成不了英雄,但是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轻轻的翻开了这本书,认真阅读起来。做有用的人,就从现在做起吧。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以“梦”代这小城,实不为过。
凤凰涅磐,浴火重生,便给了这古老小城茶峒以无限之神思。
梦,既是美满的,又是虚幻的。我想,沈从文老先生表现“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的初衷,总不及料想换来“魔幻现实主义”的批判吧。
我有幸经历过类似的生活,因此,《边城》文字的读来便水到渠成。
沈先生笔下的《边城》,笔法之高深,绘色之传神,以及追求唯美的意境,和它深远的影响,可谓是脍炙人口的。
沈先生所描摹的边城,注定是个带有古老神秘色彩的地方。而在这块古老而神秘的土地上,繁衍着一代又一代古朴淳厚的人。“梦”,就在这儿,从沈先生的思绪中起航。
这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小城。
翠翠,爷爷,天保兄弟……正在这儿演绎着沈先生的“梦”。
最吸引人眼球的当然是翠翠了。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花季少女的命运似乎注定要与她殉情的母亲一样,过早地陷入了爱情的泥潭。
天保,傩送兄弟,鬼使神差地同时爱上了翠翠。这本身就是一个有些悖乎常理的安排,而这铸就了天保兄弟的一错再错。
虽然这个“梦”的结局是个悲剧,但洋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
“梦”带我飞回了那个的古典小城。虽说不是江南,却能找到与江南小镇同样的情调。社会安定,邻里和睦,人性在这个时刻显露出其最本善而光辉的一面。然而,相衬的是当今,确切说是沈先生的那个年代的动荡不安。每每读到这一段文字,总愿意以现实的角度去理解当时社会的种种,结局总是相同的,不是为之一振,就是深感汗颜。这再一次增添了小城的神秘色彩。
神秘的小城同样赋予了小城人们奇异曲折的神秘人生。当金钱取代真情,当权势战胜自由,这样一个唯美的“梦”便趋于高潮。这些善良的人儿竟最终促成悲剧,这是于情理而不通的。
对小说本身来说,只得归咎于小城人们的宿命,这又是小城的神秘所在。
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既是巧合,巧在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翠翠,更是定数,注定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抛开这怪圈,也许能够更好地理解小城细微之处的美,与沈从文先生产生一次心灵的共鸣。
小城的和谐是基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山环水抱的地理优势熏陶着小城人们的人生态度,改变着小城人们的处世观念,小城人民与山水同在。爷爷也是以渡船老人的身份出场的,与山、水打交道,决定了爷爷必须是这样一个憨厚本分的形象。
人与人的和睦相处更是给小城的和谐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人们淡泊金钱、名利,内心粗犷而不拘小节,正义凛然的劳动者形象被刻画得淋漓尽致。
《边城》又以其独特的“牧歌气息”,为读者带来更加意味深长的茶峒风情画。
走出文本,沈从文先生又何尝不是以凤凰为自身的骄傲,以凤凰人为行为之准则?是凤凰,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是凤凰,给了他创作的动力。
不得避而不谈的是,不禁慨叹今不如昔。至少,我是很难感受到昔日的那一份温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在人们心中泛滥,蔓延开来。金钱和权势的黑暗势力笼罩着人心,驱之不去,只有人们共同坚定的意念才能消散这片阴霾。
“梦”继续飞,载着沈先生的憧憬与希望,飞入寻常百姓家,飞入每一个本善的人儿心中,让希望之花为之绽放,七里香……
梦里,花香。
点评: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写下来,这样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的写法是简述原文有关内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自己的语言明确表述出来。这是一篇成功的读后感,作者的感动与思考,会吸引更多的读者欣赏这样的经典着作。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不得避而不谈的是,不禁慨叹今不如昔。至少,我是很难感受到昔日的那一份温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在人们心中泛滥,蔓延开来。金钱和权势的黑暗势力笼罩着人心,驱之不去,只有人们共同坚定的意念才能消散这片阴霾”,反映作者对澄澈纯净生活的向往和现实生活的反思,祝进步!
面对两个孤儿乞求的眼神,手执一份语焉不详的破烂文书,如果你是一个航海家,你会心生怜悯,答应他们出海冒险吗?途中又有多少艰难险阻在等着你呢?你许下的承诺会不会实现呢?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就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情节曲折、脍炙人口的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苏格兰航海家格雷那万在海上拾得一份文书,得知大航海家格兰特尚在人世,在船长儿女罗伯特与玛丽的恳求下,驾“邓肯号”游艇出海寻找。他们横穿美洲,改道澳洲,当他们遇到格兰特船长的水手艾尔顿,却上了这个海盗的当。之后他们前往新西兰,又被食人族俘获,侥幸逃脱后,抓住了艾尔顿,并把他扔在荒岛悔过自新,结果巧遇格兰特,一起返回故乡。
读完此书,我感慨万分。作为一个勋爵,格雷那万拾到文书后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然而他为什么如此执著地去寻找格兰特船长呢?而且经历多次失败,仍然不气馁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他有一颗博大的爱心。当得知罗伯特与玛丽无依无靠,母亲已死,父亲又生死未卜的惨状时,他不但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惜一切代价陪同他们去冒险,实现他们的心愿。这种行为是多么难能可贵!也因为这种无私的爱,帮助主人公每次都化险为夷,平安度过难关。爱,正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扪心自问,我们否拥有这种力量,以助人为乐为准则?在别人遇到难题时,我们可曾耐心地帮助他们,多少次看到别人摔倒时,我们可曾上前扶过他们一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格雷那万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真诚关爱他人的人,肯定会得到人们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同。一个篱笆三个桩,世界需要热心肠,让我们以格雷那万勋爵为榜样,热心帮助他人,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