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西传读书心得笔记(通用31篇)
这是一种,成长中的痛苦;这是一番,成熟着的咀嚼。 当我们终于脱离了父母的臂弯,开始蹒跚学步的时候,跌倒的痛苦,其实已经在候着我们了;当我们终于别却了家庭的呵护,开始风雨人生的时候,跋涉的磨难,其实已经在候着我们了;当我们终于迎来了成长的快乐,开始花前月下的时候,爱情的煎熬,其实已经在候着我们了。一生中,我们还将遭逢多少痛苦,多少磨难,没人说的清,但能够说清的,就是我们正一天天地成熟,经历了无数痛苦磨难之后的,健康与成熟。 要成长,就会有痛苦。不必试图去拒绝它,也拒绝不了。坦然地去面对、去咀嚼,应是我们理性的选择。在咀嚼中感悟,在咀嚼中吸收,吸收我们成熟所需要的营养。 作者是在舔舐伤痛、顾影自怜么 不是。她的作品告诉了我们,那是在咀嚼,在思索。
咀嚼虽依然痛苦,但我们看到了她咀嚼的努力,和她面对的坦然。作品中,黑色背景、白色文字,以及夜空中的孤鸟,很恰当地表述了痛苦带来的压抑。但结尾那束白菊,已告诉了我们,过去的正被埋葬。而穿插在文字中的,那两朵由绿色线条所捧着的太阳花,还有森林浓绿中的青藤、绿叶、晨露,以及因此而营造出来的一番盎然生气,更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她正在结束那苦涩的咀嚼,或者说,她已经走出了那苦痛的压抑。正如作者最后的结束语,“一切都释然了”,那是一种,成熟了的释然。 透过背景乐那缓若飘絮的节奏、叮叮咚咚如露滴幽潭的弦乐声,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了,一个正凭窗远眺、默默思索着的,坦然而又执著的九月。
这些,是我冒失的臆测么 不是,因为她已清楚地告诉了我们,《痛并快乐着》!她是在强做欢颜么 不是,因为我很难想象,一个痛苦中的沉溺者,还能够分心做出这样精致的作品。因而我相信,那是她痛苦之后的成熟,那是她成熟着的快乐。
课文只要讲了鲁迅当时是一位富少爷,在城市的高墙大院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多识广,跟鲁迅讲述他在海边发生的有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和看跳鱼儿。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鲁迅对自己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他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但没有歧视一个忙月工人的儿子,与工人儿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体现出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还体会到闰土是一个见识丰富而又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在他身上闪烁着勤劳朴实的光辉。
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闰土勤劳朴实的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小王子》、《海底两万里》,这些经典作品,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是啊,这些让人赞不绝口的经典名作,给我们留下了受益终生的道理,这些都是用金钱所买不到的东西。
前些天,妈妈见我因期末考的来临有些紧张、消极,就给我买了本《绿山墙的安妮》,她只给我留了一句话:“希望你能像安妮一样,用心去读文章!”晚上,妈妈的话就在我耳边回荡,我拿出这本书,小心翼翼的翻看,才看了几页,我就被吸引到书里去了。生活在绿山墙的马修和玛莉拉兄妹,本打算在孤儿院领养一名男孩来帮忙,却阴差阳错的接回一个满脸雀斑,但不乏想象力,说话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一系列的故事由此开始,安妮凭借着爱心获得了友谊,以倔强的性格坚持着自己的天性,用丰富的想象力使自己的生活充实······是的,她以自己乐观、坚强、倔强的天性——出人头地了。这是个美好的结局,使人有了美好的遐想。
故事中的人物都有鲜明的性格,寡言害羞、憨厚勤劳的马修;不苟言笑却心地善良的玛莉拉;爱管闲事、心直口快但善良的林德太太;性格直爽、富有童心的老巴里小姐······而安妮因个性鲜明被不断的批评,她犯错误时,马修、玛莉拉、戴安娜这些亲朋好友都会给予她帮助、关爱,去安慰她,鼓励他,教她如何面对和纠正自己的错误。正因为她的天真、善良纯洁、并且生活在这样有爱、有关怀的温馨气氛中,她才不会孤单、寂寞,最后走上人生的正轨。
是啊,读完这本书,一位位拥有鲜明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天真的笑话,使这个绿山墙充满欢声笑语;一幅幅温馨的画面都跃然眼前。是安妮用她那热爱生活,并好好感受生活;周边的世界、大自然的一切都充满着梦幻般的爱;用一颗善良纯洁的童心对待亲朋好友;对学习对生活,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积极向上、拼搏奋斗······身为读者,安妮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学习她,乐观、积极地面对生活,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将梦想都变成了现实。
一本本经典名作,一个个发自内心的感受,都是那样的真实、美好,催人奋斗。经典名作,是一座宝库,让我们在海洋里尽情地遨游;经典名作,是一座山峰,让我们攀上顶峰,吸收天地精华;经典名作,是一座灯塔,让我们在黑暗中寻找希望的曙光;经典名作是······
我非常喜欢阅读书籍,经常捧着一本书看上大半天,也经常吵着闹着要我爸爸妈妈去买书。这不,他们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传》。
刚打开书,没翻几页,就看见一个大方框,里面有几个大字:写给女孩子的童话。请男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我想:妈妈怎么买了本给女孩子看的书啊?但转念又想:为什么这本书单单给女孩子看呢?我怀着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
原来书上写了一个名叫鲁西西的女孩子和她哥哥皮皮鲁的种.种奇遇。一开始是写郑渊洁大作家因为写了只给男孩子看的童话《皮皮鲁传》,而忘了写只给女孩子看的童话。女孩子写信反对,说他偏心,只写给男孩子的童话而不写给女孩子看的。郑渊洁便连夜写下这本《鲁西西传》。
鲁西西曾经被新朋友团团带进了一个奇异世界。团团带她见了零食国王,可是鲁西西害怕检阅零食大军,逃了出来。逃出来后,她遇到了阔阔船长、会走路的鱼、蛋糕公主、娇娇虫……
有一次,鲁西西帮助了一条龙,龙为了答谢,送了她一颗龙珠。她把龙珠含在嘴里后,加入了国家队,打破了所有世界纪录。结果被鹰钩鼻子等文物贩子抓住了,他们让他去找神秘的“唐太宗”……
还有一次,鲁西西在开肉罐头时,意外发现了里面放的不是肉,而是五个火柴棒大小的小人。鲁西西开出来的“罐头小人”帮助鲁西西一向成绩垫底的哥哥皮皮鲁考了全年级第一。老师不信,还非要他复试。我觉得很不公平,虽然鲁西西的哥哥是靠“罐头小人”才考到全年级第一的。但为什么后进生考个好成绩,老师就要求他们复试呢?这些后进生可能是因为家长和老师的不信任而一错再错,导致现在的局面。
我觉得这本书不是只有女孩子才能看的,我们男孩子也值得去读的一本好书,因为里面蕴藏着许多道理。
我一直在想:书上的那句话,是不是激将法,促使我们男孩子去看呢?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那是个雨天,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脑海中,以渡边为线,以他青春时节的种.种动人心悸的经历为珠的情节仍历历在目。重又翻开卷首的那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字:
献给许多许多的祭日。
这时,一幅幅画面如同涨潮般涌上心的海滩,在狭小的车库中,木月用一辆N360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死寂的森林中,直子用绳子将自己引入死的彼岸;我看到绿子的爷爷在病床上安详地离开人世,看到初美在内心的崩溃中走向死亡……
我把自己当作渡边,用心去感受种.种变故中人内心的真实悸动。我在这体验中,感悟到了些许哲理,这正如村上春树在他的作品中写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没错,我们每个人都是凡世中的一介尘土,但由于种.种原因,命运把无数本不相关的人或事紧密连续在一起,可是终有一天,你身边的种.种,会携着遗憾走向那谁也不愿触及而终有一天会被我们俘虏在手的那个东西---死亡。
这时,我想起了一年前太爷爷的死,记得那天,老家的亲戚抬着被沥青刷的黑漆漆的木棺,放入挖好的坑中,一下一下地用土覆盖在棺材的四周,直到完全被土地吞吃,不见踪迹。我在一边看着这揪心的场面,麦田上的疾风从耳边刮过,猎猎作响。我形影相吊地倾听这黄昏的风鸣,冥思苦索。我感到自己身上被装载上了百年孤独,背负行囊,踏着这深秋的原野不断西行,西行……
可是,我又想起了失去直子后的渡边,他起初颓废自弃,独自在异国他乡游荡,试图寻找心灵的慰藉;可最后不还是在玲子的劝说下,重新开始了对新的爱情的追求吗?
事实也是如此。我们通过生而同时培育了死,但这仅仅是我们必须懂得的哲理的一小部分。虽说无论谙熟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的人的离去带来的悲哀。无论怎样的哲理、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但永远记着: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带着一颗拥有强大张力的心,去搏击生活的风浪。
正如村上所说:“发生的事情业已发生,未发生的事情尚未发生。”不错,大千世界,谁都有着自己的百年孤独,但岁月的年轮仍一刻不停地转动,人生的末班车不会因为何事而晚点延误,唯有向前,才能抓住自己的末班车,不至于错过一切,孑然一身,晚景凄凉。
窗外,雨还在下。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合上《挪威的森林》,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只觉心灯如豆。四周响起一片深邃空灵的梵音,似是有人轻声耳语——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现代作家茅盾对《呼兰河传》的评价。1942年,历经坎坷的女作家萧红离开了人世,她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年幼生母病故,继母与她感情淡漠,父亲专职顽固,只有祖父最疼爱她。走进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似乎看到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在呼兰河这座小城内,自由自在地玩耍,为人们的迷信感到悲哀,形形色色的人给他带来了不同的感受。
祖父的园子是萧红的小天地,在那儿,自由自在地玩,没有人会管你。读到那儿,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幅画——女孩,在园子中乱跑,植物满园子乱长,祖父乐呵呵地看着女孩……多美的一幅风土画呀!这不就是一个孩子所向往的生活吗?但那座小城也不是欢乐的地方,可怜的小团圆媳妇、有二伯,都博得了作者的同情。小团圆媳妇,从一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到一个病人,到被一家人折磨死。可她的婆婆却不认为是在折磨她而是对她好。有二伯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人,他三十多岁到张家做长工,六十多岁了还一贫如洗。他性格古怪,老厨子也因此奚落他,孩子们骂他、笑他,这不正是那一串串凄婉的歌谣吗?
“呼兰河这座小城里,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除了祖父,这座小城内已没有什么可以让萧红留恋的了。19岁的她离家出走了,在尾声中,她写出了对幼年自在生活的怀念,那景、那人、那情,她忘却不了,难以忘却,祖父和她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即使在她最困苦时,她也记忆犹新。
这本书让人感受到了强烈的乡土气息,让人读后余香满口。
《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自己早年在日本留学时期的文章,藤野先生是他的老师。读完这篇文章后给我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藤野先生的行为和品质;二是?看电影事件?。
通过文章中写的藤野先生与?我?发生的四件事,我看出藤野先生的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而且他没有民族偏见,对作者这样一个弱国的学生一直给予关心、帮助、鼓励,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难能可贵的。
文中藤野先生为作者改讲义的事、改血管图事件和关心?我?解剖实习的事,都可看出藤野先生对?我?的关心,不倦的教诲和对?我?热心的希望。鲁迅先生有一句话写出了藤野先生这么做的原由?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藤野先生为了让医学传播的更远,让新医学更有所发展,所以对鲁迅更有所爱护。从这几点中展示了藤野先生一个正直学者的伟大。
但鲁迅因为在仙台那次?看电影事件?之后,改变了以医救国的思想。的确,当我读到?看电影事件?的时候也有了更深的感触。
<藤野先生>中提到他的日本同学看到中国人给俄国人做侦探,而被枪毙的幻灯片后,都拍手欢呼起来,嘴里还喊着?万岁?。读到这时我觉得日本人真是可恶和野蛮,但继续读下去,我的感觉又多了一条关于中国人的,?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鸣呼,无法可想!?的确无法可想,中国人看别人杀中国人而喝彩。那时的人们或许已经麻木了,在长期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思想统治后大脑不得不变得愚昧无知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到:?从那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的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所以人民的觉悟和思想有了提高,才会更加爱自己的国家,使自己的国家强大。
现在的中国已不是一个弱国,但也不是一个强国。所以我想我们现在更应该好好读书,使自己有思想,有觉悟。周恩来总理也说过?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强盛起来,都热爱着我们的祖国,那就让我们把自己这种对祖国深厚的感情化为实际行动。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祖国的热爱,使我明白了祖国的崛起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要从小做起,学习更多的知识,为了国家的强大,奋发图强。
我觉得《地球的故事》主要记载了人类的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又记载了哪个国家是地球最好的位置——美洲“黄金之都”等。还记载了那个地区最危险——马兰群岛“火山国度”。还记载了人类的祖先、史前人类的生活、人类家园的构造。还有第一个信神的族群是是——犹太人。又讲了埃及的发源地——尼罗河。还记载了我们中国是“东方文明古国”。谁要是看了这本书就能知道从古到今的事情、文明、科技 ……我觉得读这本书就像读历史文化,读那些伟大人类的贡献,读是谁研究出地图航海。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我学到很多知识。《地球的故事》又讲了人类经历过多少苦难、乏累和努力才取得今天巨大的成果。如果人人像科学家一样,那么今天会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我觉得《地球的故事》是财富——科学的化身。有了它就像有了一个历史。让一些骄傲人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特别佩服非洲人,它们在那么困难的生活条件竟然顽强地活着。我更加佩服的是:战争时期,有很多国家就此消失。但是非洲人竟然没有被攻打下来。大家想一想,在那么恶劣的环境竟然还能顽强的抵抗并且胜利。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崇拜他们了。据我所知他们胜利的原因是一个自然的小城墙,再厉害的的人也很难攻下。这就是为什么非洲人没有灭亡的原因。
读了这本书,我对地球有所了解,我为人类有这样的美好的生活家园——地球而感到幸福。
五大洲、四大洋,风光秀丽、生机勃勃,这就是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
读了《地球的故事》一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
其中神奇特别的澳洲特别引我注目!澳洲是澳大利亚的简称。虽然澳大利亚没有什么优势,内陆地区几乎都是沙漠。可是,正是因为它“与世隔绝”的地理环境,因此对当地的植物、动物产生了影响,让澳大利亚成了一个“活化石博物馆”!在植物中,如金合欢、贝壳杉、桉树,对于科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动物中,袋鼠和鸭嘴兽可以算是这里的“招牌”了!袋鼠属于有袋目课目,它十分可爱,是一个慈祥的母亲,经常把宝宝放在自己的育儿袋里。而鸭嘴兽则属于单孔目动物,属于低等生物,不过也挺可爱的!
美洲也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洲!美洲可谓是大自然的宠儿,地形近乎完美:南北两洲对称,都为三角形,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南美洲的三角形要比北美洲的稍微偏东点。它既十分美丽,拥有“地球之肺”亚马逊热带雨林;也很富饶,被誉为“黄金之都”!,拥有极为丰富的资源,如媒、铁、石油、铜等。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一定要保护我们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_地球吧!
记忆中我最熟悉的一本书是《鲁西西传》。鲁西西是个活泼可爱,外柔内刚,内心充满狂野激情的女孩子。她有着对经历风雨见识的渴望。
她和她的哥哥发生了许多搞笑而又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罐头小人》。鲁西西帮妈妈开罐头时,罐头里出现了许多火柴大的小人,鲁西西决定要保护这些小人,他们俩便背着自我的爸爸妈妈,偷偷地照顾“罐头小人”。
她给这些小人做了衣服,还帮她们取了名字,分别叫博士,歌唱家,艺术家,约翰,上尉。在照顾罐头小人期间他们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但他们还是坚持照顾着自我的朋友。
最终,在博士和约翰的帮忙下,鲁西西和她哥哥皮皮鲁的成绩有了巨大的进步。皮皮鲁和鲁西西很有爱心,他们想方设法地去帮忙这些罐头小人,每次遇到父母亲突袭,他们都能急中生智,把小人们藏好,然后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貌。
之后的故事中上尉为了救鲁西西父母受伤很严重,被送进了医院,由于失血过多,需要输血,但是这种血很稀少幸运的是鲁西西校长就是这种血,在校长的帮忙下,上尉活了下来。
在校长的推荐下,鲁西西把罐头小人介绍给了周围的同学,这以后,她们再也不怕罐头小人被别人发现了。
《漫步华尔街》为我们揭示了一条规律:简单地买入并持有由某个大型指数包含的全部证券所组成的投资组合,就极有可能胜过由专业人士利用纷繁复杂的分析技术精挑细选出来的证券组合。
显然,作者是一个有效市场和随机行走理论的支持者,只不过作者支持的有效市场是一个略有变化的有效市场,即认为还是存在一些短期的投资方法可以战胜市场,而这些投资方法可能会很快被有效的市场所消灭。
也许,我们应该批判的是认为自己可以不断打败市场的人,“告诉投资者无法战胜市场平均水平,就跟告诉一个六岁小孩圣诞老人不存在一样,因为这会让他们的生活失去颜色。”马尔基尔在其作品《漫步华尔街》的最后这样说道,这句话无疑是对该书的最好概括。诚然,告诉一个六岁小孩圣诞老人不存在,会让他的生活立刻失去颜色。但是,对这个孩子漫长的一生而言,明白圣诞老人不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难以替代的礼物。对初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作者就是那个告诉我们不存在圣诞老人的人,而《漫步华尔街》无疑就是这样的礼物。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话足以令人失去大部分豪情,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话,他至少有助于我们脚踏实地地站在大地上。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投资是一门艺术,你得有一定的天分,还得需要一种叫做运气的神秘力量的眷顾。事实上,对那些曾经战胜过市场的少数精英来说,他们的成功99%是靠运气”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阅读《漫步华尔街》,对风险一词有了初步的认识,同时对各种投资与投机的历史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此外,更大的收获是对一些投资技术的派别有了最初步的认识。
阅读《漫步华尔街》,还学会了一件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投资理论,不要对任何书中的任何理论所迷惑,更不要盲从权威,所有成功者的身后的光环,更容易让人陷入泥沼,他们丰富的经验既可以成为叱咤风云的武器,也可以成为倾家荡产的源头。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西西是个上四年级的女孩,她心地善良、诚实守信,学习也很棒,是全校公认的好学生。当她想到妈妈把小白鼠从窗台扔下去的时候,就决不把罐头小人暴露。当她明白把龙珠告诉别人会给龙带来灾难时就决不告诉别人。
当她明白白蚁就要死去时就起了同情心,去劝说白蚁王不要再过寄生虫生活。这一系列的话题都离不开鲁西西的善良、诚实守信。皮皮鲁是鲁西西的哥哥,他们俩是双胞胎,可性格却截然不一样。皮皮鲁是班里的差生,他虽然调皮,却很仗义,从不欺负弱小。
这本书分了许多篇章,主要有“鲁西西外传”、“红沙发音乐城”、“罐头小人”、“龙珠风波”等几大块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罐头小人”。罐头小人是鲁西西在罐头里发现的,他们都会说话,鲁西西十分喜欢他们。因为妈妈扔了皮皮鲁的好多小动物,鲁西西不想让罐头小人也被扔,就拼命不让爸爸妈妈明白罐头小人的存在。
我不赞成他妈妈的这种做法,小孩子喜欢小动物这不正说明说明他们有爱心吗?可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皮皮鲁的狗会说话了,皮皮鲁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全校的落后生期末考试都考了第一等等,这让爸爸妈妈起了疑心,就一再追究。
直到之后爸爸妈妈发现了罐头小人,并且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最终有所觉悟,其中有一段爸爸妈妈的心里话“以前干吗要剥夺孩子对动物的爱呢?我们从孩子手中夺走的只是小鸟、金鱼、小白鼠吗?我们夺走的是孩子的爱。一个不会爱的孩子,你能指望他长大有什么出息呢?”这一段话让人很感动。最终爸爸妈妈原谅了他们。
《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今日,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叫《鲁西西传》,期望你能喜欢它。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鲁西西的小女孩,在她的身上发生了许多事情。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她和一瓶奇异的护肤霜的故事。
鲁西西的爸爸从国外带回来了一瓶护肤霜。有一天,她发现了这瓶护肤霜的秘密:只要涂上它,想变成谁,就变成谁。她用这瓶护肤霜变成了一位老奶奶,揭穿了张全全和赵彬彬的秘密。同时也让她的哥哥皮皮鲁没有背上撞伤老奶奶撒腿就跑的罪名。她的哥哥皮皮鲁又用这瓶奇异的护肤霜变成校长,让全校的教师去开会,并且让教师们每一天放学不给孩子们留作业。之后,这所学校的期末成绩竟在全市排上了第一名。
之后,鲁西西怕徐阿姨的妈妈听到徐阿姨去世的消息会受不了,又用护肤霜变成刚去世的徐阿姨,去照顾徐阿姨的妈妈。为了好好照顾老人,她和家人商量好了每个星期去徐阿姨的妈妈家住一晚上。最终,皮皮鲁还让全班同学都用了一点护肤霜,让他们的爸爸妈妈看见了他们长大的样貌,顺便也看看他们的梦想。
这本书还有许多趣味的故事,如果你有时间,也看一看这本书吧。
阳光透过窗口悄悄依偎上我的长发,微风温柔地拨动着窗帘,将暖意溢满屋内、窗台。一切美好而温馨,就像一幅唯美的画卷。我沐浴在阳光里,在阳光中细细品味着一本名为《绿山墙的安妮》的书。
安妮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6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又被送到了孤儿院。11岁的时候,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了她。最后,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生病的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留在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这是一个孤儿长大成人的故事,故事中的许多描写很有趣,很感人。安妮的个性极其鲜明。她纯洁正直,性格倔强,感情充沛,喜欢说话,对大自然的美具有敏锐的感受力。尤其突出的是,她的想象力极为丰富。她待在绿山墙农舍里的时候,发生了许多事情。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马修不幸去世,玛莉拉几近失明时,她为了陪伴和照顾孤独的老人,毅然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决心留在当地教书。人生道路上的这一抉择,充分彰显了她的美好心灵和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
她在绿山墙农舍这个淳朴的环境中,得到了收养她的这对善良的兄妹和周围人们的关怀、爱护。到小说结尾时,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漂亮的花季少女,即将出任当地的乡村小学教师了。小说描写主人公的成长过程,丝丝入扣,深深感染了我。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风悄然掠过,留给人们的只有惆怅与岁月深刻的印痕。雨过天晴,天空中现出一道彩虹,正如安妮的人生,恬静幸福而圆满。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可以知道,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么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现在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有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知道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这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薄,我应该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有一本书,他拥有透彻的说理和隽永的警语。文中批判了欧洲中古经院哲学和唯心主义,认为经院哲学与生活实验隔绝,被教条和权威束缚。为文章内容涉及哲学、伦理、处世之道等,其中多数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比较集中地表达了作者的"人生哲理".这本书就是《培根随笔》。它是一本世界名著。当然它的作者弗兰西斯培根大家也不陌生,这位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英国思想家有这样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他倡导通过实践揭示自然的奥秘在身体力行从事科学实验。他力图以不带先入之见的"客观"态度来审视和考察各种现象和行为,很少从传统的宗教道德观念出发简单化的批判是非。
在《培根随笔》中有许多篇随笔,其中有几篇令我记忆深刻: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知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相当重要。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添加光彩。
《论美》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文中着重讲述人怎么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所以,不要抱怨自己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文章里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之美是整体形象之美,行为之美是动作神态之美,只有把两者结合,才是最美的。
《培根随笔》是好书,十分值得一看。
《围城》是钱钟书的代表作,是现代文学最长篇之一。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__年代,它展示的不是战火硝烟的世界,而是旧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意念。因此,它是一部以调侃语调叙述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其中,《围城》对主人公方鸿渐和四个女人的描写极具波澜,书中充分讲述主人公方鸿渐失败的人生,包括他的婚姻、事业、爱情,以及反映了庸俗的人间世态,现实与理想的差异。
从留学返乡途中开始描写,交代了他的家庭背景,留学的大体经历,方鸿渐和诸多女人都存在情感纠葛。最先出现的是鲍小姐,此人一出,就给读者一种放荡不羁,水性杨花的感觉,方鸿渐在留学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敢恋爱,遇到鲍小姐,与已经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立刻产生化学反应。正如现代社会的“一夜情”,旅途结束后,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在船上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是苏小姐,此人有着苏小妹般的才情以及法国的博士学位,可以说,是她先爱上了方鸿渐,但其“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知道方鸿渐喜欢唐晓芙,但是除了羡慕之外别无他法,她喜欢几个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费尽心机去导演一场“猫捉老鼠”游戏,最终却因方鸿渐的拒绝而匆忙嫁人。
而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才是方鸿渐第一次真正爱上的人,开始他处于苏小姐和唐小姐中间尴尬纠结万分,直至他后来真心爱上了唐晓芙,却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结束了这份痛彻心扉的感情,“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这是对方鸿渐求爱遭拒的描写。
直至在三闾大学教书之时,遇到了幼稚柔弱的孙嘉柔,方鸿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孙嘉柔教授英文课,天真又胆怯。她在方鸿渐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她的柔弱温顺,要方鸿渐给她出主意,要方鸿渐为她负责,方鸿渐自觉地走进陷阱,最后作茧自缚。一经订婚后,“鸿渐仿佛便有了个女主人”,听之任之,等到辛楣唤醒他时,他早已深陷围城。
书中地方鸿渐,看似一表人才,实则虚荣又懦弱。
其中最经典是对其的学位描写,方鸿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出国留学也只是混了假学位,回国时为了向家里有交代,买了克莱顿大学的证书,留学归来更是名气大振,上报纸,受记者采访,可是无时无刻都怕自己的假学位被拆穿。当他发现大家都尊称自己为“方博士”时,他的虚荣心又再次出现,正如文章描写鸿渐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多。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这本书描写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小白兔,坠入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喝一口水可以使人变成巨人,再喝一口水又可以变得非常矮小。她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疯帽商、渡渡鸟、大海龟,还有神气活现的扑克牌老K与红桃王后等等。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唯一保持理性头脑的人。历尽艰险之后,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自己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一切奇遇都不过是梦幻而已。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由于其大胆离奇的想象,深深地吸引了众多读者,不愧被誉为“才华横溢的胡说八道”。作者刘易斯·卡洛尔,万万不曾想到吧,区区一则哄小孩子的故事,一个小女孩所做的怪梦,竟然如此这般大红大紫。
文中的爱丽丝,有着一颗灿烂的童心,活泼天真,喜欢幻想,爱动脑筋,充满好奇心。她身上无不散透着一种童真。正是这种童真,才让这篇故事读起里别有趣味,十分精彩。
这本书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有趣。那里的人说话让人捉摸不透,那些爱丽丝吃了或喝了能变大变小的水、小蛋糕和大蘑菇。文中奇幻的历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把我们带到了幻想的美丽世界,与爱丽丝一起冒险。
对于爱丽丝,对于那个奇怪而又神秘的兔子洞里发生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但我们的梦想永远不会熄灭!让我们一起去编织那属于我们自己的美丽的梦吧!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
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地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讲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认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地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习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平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平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平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平”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
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五年级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这本书讲的是作者萧红小时候的故事,真情流露。虽然没有用上各种“高大上”的词汇,但却那么平淡自然,引人入胜。
情感流露在字里行间,语言通俗易懂,十分自然,十分有趣。在此书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情景就是:“我”摘了许多玫瑰花,突发奇想就给“祖父”戴上了,正在拔草的“祖父”不知道“我”在干嘛,只说:“今年春天的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的。”读到这里,我也笑了。“祖父”进屋后,全家人看见都笑起来,等他自己发现时,也忍不住笑了,原来那玫瑰香不是因为今年春天雨水大的缘故,而是那玫瑰花就在他自己的头上!“祖父”想起来一回笑一回,等他刚有点儿忘记了,调皮的“我”还忍不住又提醒他:“爷爷,今年春天雨水大呀……”,“我”和“祖父”又笑了。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祖父”很是可爱。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胡家的小团圆媳妇,我觉得她挺可怜的。到了胡家后,没过几天就被打,还打得特别厉害,或许是呼兰河城当地的看法,小团圆媳妇大方、坐得笔直、走得风快、不怕羞,是不让人们所喜欢的,别人经常在背后议论她,骂她。胡家还让她当众大规模地洗澡,当众强行扒光了她的衣服,将滚烫的热水从头上淋了下来,她当场就昏倒了。可大神却说还要再洗三次,小团圆媳妇洗一次昏一次。或许胡家根本没有把她当家人看待吧。
在《呼兰河传》这本书中,讲述的远远不止这些,还有“我”在储藏室里找到的东西,冯歪嘴子的故事……都是十分有趣的。呼兰河城是一个平凡的小城,发生的故事都是作者童年的记忆,平凡的小城却有不平凡的记忆,不平凡的快乐与伤痛。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
自信乐观的性格,善于幻想的头脑,红色的头发,晶莹透亮的眼睛,满脸可爱的雀斑,这就是加拿大作家露西.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中的这么一个个性鲜明的小女孩—安妮·雪莉。
《绿山墙的安妮》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它主要描述了可怜的安妮从小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领养到了绿山墙,却发现自己并不是主人所想要领养的。她纯真善良,乐观向上,虽然因天真和爱幻想频繁地出现小错误,但勇于改正,搏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并在养父马修与养母马端拉的帮助下,取得了学业上的成就,最终成为了绿山墙里快乐的女主人。
我非常羡慕安妮善于幻想的性格。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 一棵樱桃树既是避难的场所,又是宫殿;仙女长大了就会变成美丽树神。她可以把一切事物幻想成美好的和乐观的,如此既惹人喜爱,又没有烦恼,我多么想借安妮的想象力来给自己插上梦幻的翅膀,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此烦恼也会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也极其欣赏安妮的自尊心。对于林德太太的不友好,安妮直接地予以反击,虽然不怎么礼貌,但她勇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反驳了林德太太的直冲的话语。
相对于安妮的乐观向上性格,我是完全相反的。就在上个学期,我参加了镇学校英语口语比赛。要从十多人中选出五位同学参加,我对自己是一点把握也没有,很不自信。比赛时我的信心时好时坏,情绪忽高忽低,迷迷糊糊地就那么比完了……,奖,我是拿不到的,唉……好沮丧。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再有这些想法。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最近,我十分喜欢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完后,我深有感悟!这本书的作者是卡洛尔,书中充满了神奇的幻想:有会说话的白兔,有身体变大变小的饮料,有长着猪嘴的婴儿,有隐身的柴郡猫,有扑克牌国王和王后……
这些幻梦般的故事使我生起想象的翅膀,飞入自由、奇幻的世界。小主人公爱丽丝更是童话世界中的闪亮明珠,她天真可爱、活泼善良,在各种奇遇中演绎出一个个美妙、有趣的故事。翻开这本书,我跟上爱丽丝的脚步走进小木屋,和动物们一起举办“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聊天;跳“龙虾四组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的饮料,让我的身子变大变小……这些故事是爱丽丝的梦,更是我的梦。你瞧,不知不觉中,我也进入了梦想,爱丽丝坐在我的面前,用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我。我听到了爱丽丝甜甜的笑声,看到她微微摆动着头发。
慢慢地,我发现爱丽丝梦中的小动物都出现在我的周围,身边的环境也在变化。白兔在附近蹦蹦跳跳,踩在草上发出“沙沙”的响声,吓得老鼠在地洞里来来回回地穿梭。我还听见三月兔和它的朋友们喝茶时碰杯的声音,红心王后大声尖叫“砍掉他的脑袋”,猪孩子在公爵夫人腿上打喷嚏的声响,还有碗被打破时的声音,被弹压在豚鼠背上发出的吱吱呀呀的挣扎声,鹰头狮子发出的尖利叫声,比尔写字时发出的声音,还有甲素鱼忧伤的抽泣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千奇百怪。
爱丽丝,你是我童年的朋友,我和你一样,有着神奇的梦想,愿我们在梦想中幸福成长!
暑假里,我向哥哥借了一本《鲁西西传》来看。拿到这本书是迫不及待地翻开,我的心就像是被它捉了去一样,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了它……
《鲁西西传》讲述了鲁西西和皮皮鲁是这对妹,哥哥是个聪明的淘气蛋,妹妹是乖巧可爱的胆小鬼。虽然他们的性格不同,却都非常爱冒险,所以他们的生活充满着神秘色彩,成长的路上遍布奇遇历险。促使我改变的是鲁西西在奇怪王国的冒险经历——
鲁西西在书桌上刮铅笔芯,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团团,他带着鲁西西进入了奇怪王国。两人走散后,鲁西西遇见了掌管零食的国王,和会走路的鱼做游戏……最有趣和最有教育意义的就是和阔阔舰长一起,在人们的内心旅行。阔阔舰长的舰艇为什么要开到人心里去呢?
其实,他们是要帮助我们人类呢!生活中有很多小心眼的人,他们不仅自己会因为小心眼而不开心,而且也会让周围的人们很难受,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所以这支舰队就要开进小心眼的人心胸里,把心胸变得开阔些,大家快乐幸福地享受生活的每一天。
从阔阔舰长与鲁西西的谈话中,我明白了童年以及今后的一生都是美好的,大家不应该把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记在心上,不要耍小心眼,真正做到“宰相肚里能撑船”。
以前的我,会为些小事情斤斤计较,甚至于耿耿于怀,和同学有过一些矛盾,闹过别扭,现在想想,真的是没必要,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赶走“小心眼”,交上“心胸开阔”这个好朋友!
你知道每个人流下的泪水会去哪里吗?“眼泪湖”——就是眼泪的归宿。鲁西西在眼泪湖游玩,因为太口渴了,不小心喝了眼泪湖的泪水,受到了娇娇虫们的嘲笑,发现湖里一边的水就要漫出来了,另一边几乎枯竭。娇娇虫告诉鲁西西,多的那边是女孩的泪水,而少的那边是男孩的泪水。
鲁西西打开阀门把女孩的眼泪转移到了男孩的泪水湖里,可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呀,于是她决心不再轻易让自己的泪水流进眼泪湖。
鲁西西的决心感染了我,也让我下定决心改掉爱掉眼泪的毛病,希望我、还有所有的女孩都变得坚强!
读完《鲁西西传》,心胸开阔了,不再轻易掉眼泪了,于是变得坚强,变得快乐!
《鲁西西传》的童话的世界里我学到了太多的道理,我相信我会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也会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做一个快乐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