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推荐30篇)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通用30篇)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

世界的历史文卷中,中华民族必定被其列于首位。只要对历史略知皮毛的人都会知道,中国拥有着长达五千年历史文化,二十余个朝代。他们所代表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形象、尊严与威严!各朝各代的文化教育,各国各军的你征我伐,都成为了人们眼中的主要旋律。可以说在所有人的眼中都只有传奇战事、诸侯形式与琴棋书画、兵书诗词,其余的东西完全被忽视与人们的视野之外。而更重要是人们因此对问题思考的多样性、深度也都受到了更大的限制,使自己的生活、处事都面临着不尽的麻烦。

当我重展书卷,再次回顾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之时,我顿时恍然大悟,“中国的历史所有的不仅仅只有军、政、文、词,更有各大战事共同的战略重点——策划。”

当炎黄两帝分立两邦之时起,这个世界上就有了“战争”。不论是为了实现民族统一、全国统一,还是为了一雪丧权辱国之耻,甚至是老百姓推翻腐败政府,无不使用这种血肉横飞、残忍无情的行为。可以说,从夏朝建立以来,战争已成了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侵略扩张、解决问题的一种必要方式。但最重要的,却不是战争的胜负成败,而是战前的策划与过程。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这一时期的中国,百家争鸣,群雄争霸。战争年代就此来临,大国吞小国,小国寻谋士,谋士拜大国。这已经成为了春秋战国千古不变的定律。在这个国际性食物链中,最弱小的一环——谋士,却是最关键的一节。

不论是傲慢强大的秦、晋、楚、宋、齐,还是后起之秀的魏、韩、赵、燕。都因谋臣为其效力,而日渐壮大。越国大夫范蠡。当越王勾践要先发制吴时,范蠡竭力劝阻。可勾践不听,才招致大败。而勾践被吴王围困之时,范蠡定计使勾践得救,并同勾践卧薪尝胆,深谋二十余载,最终灭吴,越王才得以称霸。后又有兵家孙膑向田忌献赛马之策,与国王和诸公子赌以千金。结果三战两胜。由此而得重用,率齐军威慑天下。随后还有西汉的曲逆侯陈平,曾经是策士,“起为策士,辅成帝国”。三国时期的一代圣贤——卧龙诸葛亮,与刘备共商天下大事,定以三分天下之良策。后来的“空城计”、“七擒六纵”、“智夺瓦口隘”、“智取定军山”等,都是策划高手的杰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如同郭隗也是一个策士,他引用千金市骨这个典故,为燕王献计“厚币而招贤”。燕王依其言,在易水之旁,筑起高台,积黄金于台上,以奉四方贤士,号为“招贤台”。后人因此用“千金市骨”来比喻求才若渴。秦攻赵,赵派平原军从门下选二十随从赴楚求援,但选来选去差一人,此时有一个叫毛遂之人以囊锥为喻,说如让自己处于囊中,早已脱颖而出,等不到今天。果然,在楚国谈判时,毛遂威言而加,才华毕露,“致楚王立定合从之约”。还有一位最年轻的策士,“十二拜上卿”的甘罗,小小年纪出使赵国,赵王嘲笑他,他则说:“秦王用人,各因其任。年长者任以大事,年幼者任以小事,臣年最幼,故为使于赵耳。”

至今为止,各种谋士以各种方式把自己的名字载入史册。古人因此而云:“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齐。”

当我合书而思时,仿佛感受到了一种恐怖的力量。中华历史拥有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面或者是几面,而是多样性的。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都没有去关注过,因而也很少获得更大的收益。事实上,人们很少注意到中国历史的各个方面。这致使我们对过去历史学习的方方面面难以扩大、深入。而不光是历史,就连我们现在生活的各方各面,我们也未能看透,更导致了许多机会从我们的眼前溜过。因而,对于过去与现在乃至将来,我们所该考虑的事情与问题,不能仅仅是单一的一面,而必须是多样性的,要有更深入、广阔的见解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4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5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6

鸟儿的翅膀一天一天有力结实了,可鸟儿还在挣扎挣扎着不想长大,幻想着能永远停留在它的金色童年。

——题记

有这么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的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害怕什么,也不害怕长大了吧?这句话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中的,说出了多少孩子的心声啊!

故事情节可活泼趣味呢!扇贝十分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动物都很短命,这使扇贝郁郁寡欢。蒜泥妈妈为了安慰扇贝,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越吃越多,结果是,屋子里已经没有这只越长越胖的小猪的容身之地了。最终扇贝和荷包蛋决定去寻找动物方舟。为荷包蛋安家。

小时候,小朋友们都能够随心所欲的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做错了什么,也会在大人们的无可奈何下得到一句宽恕的话:“没什么,你还小嘛,下次不许这样了哦!”于是,他们能够还在“小朋友”的幌子下继续“捅娄子”。一旦遇到什么不对头的事情,就会出杀手锏——大哭一场。这样,他们就大获全胜啰。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玩跷跷板,吹泡泡,踢足球踢得一身脏是他们的特权。多幸福的童年,向往!

11、12岁的孩子进入了“暴风雨前的平静”,13、14岁以上的孩子就是“暴风雨进行时”啰,被正式册封为“小小大人”。不在年龄这个专有名词的庇护下,得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翼翼,言行大方得体,得淑女,笑不露齿……父母就会变得“斤斤计较”,一旦不妥就会说“孩子啊,你不小了,别什么事情都让爸爸妈妈操心嘛。”一进正轨,我们学习上,友情上,亲情上,身体上就会有一大车的烦恼,担心成绩,担心没有朋友,与父母有代沟……

现代社会上,很多人会因为生活的压力,成长的烦恼而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如:青少年们会因为学习压力大而变成问题少年,打架,逃学,退学打工……大学生们会因为高考落榜,承受本事小,而服安眠药自杀;成年人会因为工作压力大且无法释放,所以得抑郁症。多少人应为成长过程中的小小磨难而甘愿做“缩头乌龟”啊!

可是,正是因为有年龄的轮回,岁月的辗转,生命的活力绿色才回尽收眼底,才能感受有十万个为什么的人生。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待跑的马拉松,在火(跑道)的热情召唤下,我们活力四射,含苞待放,尽情驰骋奔跑。阳光射落在镜子上,镜子经过方位折射,就把阳光赐予了你年轻活力的我们,我们在大地间尽情生长,吸取养分。

在这天地间我们享受着成长的考验,考验的过程,过程中的喜怒哀乐。乐此不彼地与彩虹斗绚烂,斗自信,斗活力。相信,坦然应对成长,哪会比彩虹逊色?

鸟儿,鸟儿,不用怕,尽情地拥抱那湛蓝的天空吧,成长就是享受!——后记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7

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8

“我们永不相信我们就应该痛苦,罪恶和不适,我只不过是想,先愉快地迎接不知道的将来要好的多。”

合上书,闭上眼,我脑海里跳动着一个红色的身影,两条亚麻辫还在晃动,耳旁还响着她的声音:现在,来玩“保持快乐”的游戏。她,就是波丽安娜,如同花花绿绿的棒棒糖,甜得你随时都想保持微笑。

我读<波丽安娜>并没有什么时代背景,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喜欢这个人。毕竟波丽安娜是个苦命的孩子,才11岁,父母双亡。从妇女救助会到她唯一的亲人--波丽姨妈,与这个冷漠刻薄的人一起生活,她无疑创造了奇迹,把任何不幸的事通过自己头脑阐释都转化为高兴的事,并把这些快乐分享给他人。

如果说波丽安娜是一缕阳光,我想这来源于她对生活的细致和敏锐。当双腿摔断后,她并不是怨天尤人,而是,而是高兴,非常高兴地说:“噢,我现在都为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失去双腿而高兴呢,因为如果不曾失去的话,你永远不会知道有健康的双腿有多好。”就如同宋美龄在爱丽佛女校的演讲,一个真正优雅的女士,必须是那样的乐观,此乐观之根基,却是顽强。

而我是说,如今的人,又有谁不是在抱怨中,在愤怒中,在沮丧痛苦中,在毫无意义的内耗中,丧失了幸福和快乐。总是埋怨自己的不幸,忽略了生命的本质。他们总是毫无理由地设想下一步,计算着,推算着。却是更糟的结果。或许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走进中学,我开始埋怨周围的一切,学习的压力,考试的繁多,体力的耗支。我觉得我真是个学习上的牺牲者。脾气悄悄地变大,无止境地挥发着青春的无知。直到有一天,母亲的朋友送我一本书--《波丽安娜》,四个字读起来如此轻快活泼。我渐渐领悟了一种能力,一种使自己快乐的能力。

回头再看看自己的人生,我比这个小家伙要幸运得多。当她还迷茫的问,上帝为什么比她更需要她的父母时,我却和家人一起分享着温馨的时光。我得到了比她多十倍,甚至一百倍的爱,得到了比她更好的学习环境,却还在抱怨这些好中的不好。

但如今,我还是被她的力量所感染了。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便会想起她红色的小身影,想起那个游戏。

假如你愿意去寻找事物好的一面,你就一定能找到。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9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0

看了《藤野先生》,有所收获。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

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鲁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1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2

看完了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心,突然好痛。深秋的黄昏,孤独的伫立在窗口的身影,看红叶残忍的凋零,手中捧着一本《幻城》。

一次又一次的重读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局,一次又一次的心痛,泪仿佛被萧瑟的风吹干,怎样也流不下来:请你自由吧。

读郭敬明的文字,也是不久前的事情,当初只是惊奇于他对文字炉火纯青的驾驭本事,亦刚亦柔,能放能收,时而奢华的不真实,时而又被他感人至深的悲恸所折服,在他的文字下,我没办法控制自我,以往尖叫,以往流泪,以往默然。

而翻开这本《幻城》,却让我欲哭无泪。或许文笔还略显稚嫩,或许情节还有些牵强,却用只言片语,渲染出一片冰冷的世界,10年的大雪,将人的心也冻结,当春寒料峭时,枝头最终绽放出多多樱花,却瞬间颓败的凋零,沾染上血的腥红。

他此时的文风,不像《小时代》里的那样冷酷无情,而是如此的唯美与凄凉,钢筋水泥和樱花雪雨都是冰冷的,而却是如此迥然不一样,一个是阴森的,带着讽刺和轻蔑,用浓墨重彩,一笔一划勾勒出一个庞大而复杂,物欲横流的世俗,一个则是忧伤的,轻轻的,淡淡的,如同水墨画一般,渲染出一场雪后的草原或是一片看不见尽头的樱花林,人的身影若隐若现,银白的发拖在地面,眼神中淡淡的伤使画面模糊不清。

他们的故事太过惨烈,到了最终,一切恩怨情仇,都在一瞬间,擦肩而过,哥哥杀死了弟弟,而在弟弟涅盘之后,却同样残忍的将他最爱的哥哥杀死。

是的,他们最终是在一齐了,可是,他们只是两具冰冷的尸骨,倒在了一齐,脸上挂着笑,温暖如春。

然而,他们终还是会被风雪掩埋。

我从来也不爱看幻想小说,单纯的虚构、杜撰,苍白而粗糙,结局只是杀的昏天黑地的一场仗,最终终结,或是一段无中生有的纠结,真相大白。而《幻城》,明知是虚假的,却真实的让人无法否认。

樱花开遍了枝头,人,却已不在,从他的`文字中,处处看到“樱花”这两个字,每当悲伤开始蔓延,便点染上几片樱花的凋零。

雪是白色的,但在厮杀后,满眼是醒目的红,在他的文字中,雪,一下十年,没有尽头的雪地上,发生了很多,很多。

红莲开满了大地,所到之处,满暖入春,在他的文字中,爱便是红莲,但这份爱,却永远,也无法变成幸福,因为,这是血的色泽。

樱花,雪,红莲,悲凉,悲愤,爱,这或许就是——《幻城》。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3

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4

6月20几号至今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里面的语言很有特色,在书中的第188页那么一句经典一点:“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内容提要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於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後,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後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後来和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和颜悦色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麽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後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於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於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於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後,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後一起回家。回家後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5

在以前虽然看过一些回忆录,但是几乎都是透露着闲情逸致的气息与韵味。而这本《朝花夕拾》却是通过作者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的历程来反映作者对往日的人和事的深切怀念,同时对于那些反动势力和守旧的操守也表明了自己坚决反对的立场。

《狗?猫?鼠》是一篇由这三种动物之间的关系而引出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的批判。文章中对于他们的讥讽与嘲笑,说明了在看见某些人在一些问题上屈服于比自己强的人,并且随身附和,自己会不自禁的流露出心中对那些人的憎恶。接下来的救养可爱的隐鼠和隐鼠被猫吃更体现出了他的怜悯之心。如此之小的年纪便懂得了做人之道,的确很了不得。

《藤野先生》写的是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了在仙台学医受到了日本学生的歧视与侮辱,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通读全文可以看出作为日本老师的藤野先生有着严谨、正直、热诚,没有一丝的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文中有一句话说:“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姓名并不为人所知道。”可以说这是对藤野先生的怀念;但这也是作者对于藤野先生崇高品格的赞扬。

我的心中又不免产生了一个疑惑:这是否对鲁迅的成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可能吧!记得鲁迅曾说过:“他对我的热心的希望,小而言,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这先说出了藤野先生对科学持着严谨求是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同是也让我坚定了之前我所说的给鲁迅带来的一定的影响,让鲁迅有着严谨求是,一丝不苟的品质。

还有强烈批判封建道德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了封建制度家长教育手段的《五猖会》;描写迷信中存在的专门把别人的魂勾来的《无常》包括上面,这十篇比较完整的记述了鲁迅早年的故事,实在令人回味。

他对这往事的回忆,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着真挚的情怀,有着无奈的感伤,有着心酸的感触在他回忆的时候,也许会感到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也许会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也许会感到些许的酸楚涌上心头。如此之大的感触在我们看来没有必要,但在那个年龄来说人生的风雨早已落在了背后。看来只有在我们的“夕”时,才能在“拾朝花”的时候体会那种奇妙的感觉啊!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6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读完这本书,心底涌起一股暖流。这本书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开始甚至有点无聊,不过随着人物关系的慢慢展开,它变得有趣起来,尤其是玛雅的出现,带给AJ和岛上人们的变化,人们心底的那棵关爱之花慢慢绽放。这本书用平实的语言,娓娓道来,平淡中透出温柔,温暖沁入人心,让人难忘。一本书能兼具平淡,甚至无聊和温暖治愈,正是它的魅力所在吧!

AJ费克里,酷爱文学,在一个偏僻的岛上,开着唯一的一家书店。他人到中年,却遭遇爱妻去世,书店危机,独自生活的他,孤独冷漠,持续消沉,生活陷入困境。两岁玛雅的到来,打破这一局面,就在AJ丢失价值不菲的珍本《帖木儿》的早上,“意外”获得了这个孩子。从此,这个孩子把他和另外几个人的生命紧紧联系在一起,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都遵循内心的意愿,最终相依走出人生困境。玛雅的出现,给AJ的生活带来了美好,从他决定留下玛雅的那一刻起,爱融化了他内心的冰川,使他内心的善良和柔软展现出来,也把他对书的热爱延续到生活中,尽管最后,AJ因病去世,书店老板的一生走完了,但岛上书店还在继续,读书的氛围,对书和生活的热爱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开始在人们眼里AJ是一个自私冷漠的人,后来变成一个让人喜爱的人。在我眼里,他开始的自私和冷漠,其实是他的自我封闭,他把自己封闭起来,是想要守住自己心中那一块珍贵的地方,他害怕一旦走人人群,就会消失不见,毕竟作为文学博士,有着自己的读书品味,喜欢的是纯粹的文学,不同于岛上人们喜欢的是杂志和畅销书。他虽然固执,但很真实,一切选择由自己的内心出发,干净的不加丝毫掩饰和伪装。由于AJ的守候,书店给岛上人们提供了所需的精神世界,让更多的人满足精神的需要,找到内心的寄托。这本书虽然写了AJ的一生,但真正打动我的是其中AJ对书和阅读的热爱,让我觉得读书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书店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从此,我的心里有了一块AJ和岛上书店的地方。

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填补内心的空白,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一个好地方,岛上不能没有书店,岛上书店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状态,改变了身边的一切,因为有了书店,有了玛雅和AJ,岛上的人们开始喜欢读各种书,有了读书的氛围,书店成为岛上的文化中心。书本对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影响,即使短期内看不到,其实已经在悄然发芽,所以,让我们多读书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正如书中的警长那样。

这是一本温暖的书,一本告诉我们阅读和爱的书。教会我们什么是爱,包括爱人的能力和对爱的感知。告诉我们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书中有的不仅仅是爱与温暖,还有书对于人的影响。让我们记住,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就了我们,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7

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8

这,是一部讲述爱与自强的经典之作。在美国100种小学必备书中,它位居榜首——《小妇人》!

这本书诞生于1868年,它刚一出版便轰动了文坛。小说描写了一个平凡的美国家庭在南北战争时期的一段不平凡的生活。这是一个很清贫但又很幸福的家庭,包括马奇先生,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梅格,乔,贝思和艾米。一大家子相亲相爱,四姐妹虽然各有小小缺点,但他们都像父母一样,努力改正自己的小小缺点,向往崇高的生活。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马奇先生早已经过了参军的年龄,可是他还是把自己奉献给了祖国,当了随军的牧师。马奇太太在丈夫走后也投身于支援军队人会的工作。大女儿梅格和二女儿乔为了补贴家用,一个做了幼儿家庭教师,另一个去陪伴一位有着坏脾气的老太婆。马奇太太和女儿们一边愉快地做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马奇先生的归来,全家团聚。

然而,命运却给了这个平凡的家庭一个严峻的考验。先是马奇先生病了,而且会危及到生命,马奇太太赶去照顾丈夫,留下四个女孩儿自己看管自己。四姐妹互相帮助和鼓励……然而新的考验又来了,小贝思又染上了可怕的猩红热,危在旦夕……

然而最终一家人苦尽甘来,而四姐妹在这艰难岁月里获得了心灵的成长。

《小妇人》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自强。其中乔令我印象最深。她是本书的主人公,也是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写照。乔她坚强,敢于牺牲,这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她甚至能为别人牺牲自己的最爱!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般人所不能达到的。书中对少女生活的生动描绘,对家庭欢乐的深情讴歌,以及书中所倡导的崇高精神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自此以后,美国的妙龄少女很少有人没有接受过《小妇人》的熏陶。

曾为奥尔科特作传的传记作家埃德拉·切尼评论说:“……又一代人已经成长起来,但是《小妇人》仍然保持着稳定的销量。母亲们读着这些姐妹的童年,延续着自己当年的快乐……”。可见《小妇人》是多么经典的著作呀!小说里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设置,而是用普通的,贴近生活的笔风来写,但是笔端流露出来的却是温暖和爱。这种手法是非常巧妙的。家庭成员的亲情,邻居朋友间的友谊以及少女成长过程中甜蜜纯洁的爱情都跃然纸上。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去寻找我们所需要的书籍,那就是阅读经典。《小妇人》是为数不少经典作品,它记录了时代的不同,观念的不同,它是我们人类的宝贵经验!所以一起来阅读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9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0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1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一直在想,写出来的东西会不会太浅显,弄得一个大学生写出来的东西跟一个高中生没什么两样。我还在想,要不要看下网上“大家”们对这本书的评价。后来想了一下,看完别人写的东西,只会限制我自己的想法,可能写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我自己心中最初的想法。所以,还是没有看,就简单的说下我的感想。

看着这个书名的时候,就觉得挺奇怪的,会不会是跟《变形记》一样的荒诞派的作品。读完一章,勉强看完。感觉前面故事性也不是很强。慢慢读着,觉得自己融入了男主角的感情中。

影子的秘密,最初的发现是在马格德身上。就这样,男主角读出了马格的忧伤,强悍的外表,获得伊丽莎白的好胜心,赢得班长职位的企图心,全是因为马格在家庭生活中,父母从来不关心,也从来不指望马格能有什么大成就。家庭关系的冷漠,感受不到一个正常家庭里的温暖,直接导致马格在家庭以外性格上的好胜。所以,读到马格的影子时,我感觉,身边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同学存在。我不会读他们的影子,我也不了解他们的家庭。

记得小学时,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不知道为什么,全班同学都不敢和她讲话,但是轮到她打扫卫生,她从来不打扫,老师惩罚扫一个星期,还是不扫,上课睡觉,下课大吵大闹,就这样一个女同学,后来老师说把她的父母叫过来,她说绝对不允许请父母过来。她哭着说,他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从乡下家里到学校来十分不方便,她不想让父母来到学校辛苦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我想,这个女同学在家肯定不是这样对自己的父母的。因为在家里难受的心情得不到宣泄,所以,她选择了其他一个极端的方式,在其征服他的同学中获得快感。所以,任何一个强悍的人,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都有一颗柔软的心,只是这样的柔软需要我们继续发现。

克蕾儿是个善良的女孩,直到最后男主角再去找他,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这样一个美好的结局,让我相信爱情。我想,这应该是两个人坚守的爱情吧。即使几年,甚至十几年没见,但是最初的诺言,一直在心里。两个人的心,一直是一起的。所以,再次相遇时,才会那么自然。克蕾儿之前是个聋哑孩子,但是,男主角的出现,给她童年的生活带去了最美好的记忆。

在海边的那十天,每天和克蕾儿相见,相谈,两个人的感情,就在这样的日子埋下了种子。当男主角和克蕾儿的影子重叠时,我看到的是两个人纯正的感情,这能算是一个最无言的表白吗?是影子告诉了男主角克蕾儿的小小世界。当读到“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跟着你。”这句话是,我被这样沉重的话给感动了。是啊,谁来偷走我的影子呢?

对于吕克的影子,我想这正是千千万万个正在奋斗中的年轻人的影子一样。在学校时,没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自己的成绩,没能考上医学院。在和父亲一起学面包的过程中,艰难而且对自己医学梦想的渴望,让吕克在整个面包店的工作都买上了一层阴影。所以,男主角偷走了马克的影子之后,只想帮他实现吕克的医学梦。所以,才会设计找吕克的父亲谈话,虽然谈话以失败告终,不过,吕克还是得到了机会去医学院尝试完成自己的梦想。

吕克的父亲是艰难的,面对不能把家庭生活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每天面包店的工作辛苦,劳累。面对吕克的医学梦,父亲还是做了一番艰难的决定,给了吕克他能给出的钱,让他去闯一闯。想想现在的父亲,在儿女找工作期间,都想让儿女找一个工资比较高,工作比较稳定的。但是很多人就会排斥父母亲的安排,认为自己的很多打算计划都还没开始实施。一旦父母撒手让孩子自己去干,孩子才会发现生活是多么的艰难与不易,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要坚持我们自己的选择。

在医学院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吕克发现,自己并非真正的喜欢医生这个行业,还是面包店比较适合自己,所以,最后还是回去安安心心打理面包店了。我坚信,在尝试了医生的行业之后,吕克才会对自己的未来不后悔,才会把自己的心思全部交给面包店。年轻人,总要什么都尝试了之后,才会最初的东西,原来就是最适合自己的。但是这个经历,就叫做成长。吕克的爱情,也是我们关注的,最后吕克和苏菲在一起了,我们坚信,他们两个会有更美好的生活,因为他们是相爱的。

每次读到母亲的篇章时,我都会感叹,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会这样的用心良苦。母亲在男主角的成长中扮演了决定性的作用。自从父母离婚之后,母亲想方设法让男主局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在男主角实习医生期间,母亲会过段时间来打扫一次,把小窝恢复成原样。母亲会抽出时间来和男主角去散心,所以才有相遇克蕾儿的机会。母亲还会和男主角写信,告诉他,她是多么的爱他。

在母亲的一生中,她堆男主角的性格起了决定性作用。虽然母亲把父亲的来信都藏起来了,但是我们知道,这对夫妻,是如此爱着他们的孩子,只是现实生活,摧残了两个人的感情。直到母亲最后死去,她都不愿意让男主角看到自己最后在医院的生活是如此的悲痛,在家里也是一个人忍受着疼痛。母亲和父亲形象的塑造都是极其有菱角的。

和苏菲的爱情经历,应该很多年轻人都经历过。只是因为一个人生活的孤独。当有一个人同样孤独的出现时,两个人之间,可能爱情的分量就很少,只是对方寂寞的排遣对象。这样的爱情,结局必然是个悲剧。男主局在和苏菲的经历中,男主人对两个人的未来考虑的很少,因为,他的未来,本来是没包括苏菲在内的。所以,庆幸结局是分开了。苏菲还是一个挺不错的女孩,在两个人的经历中,一次一次的相信男主,虽然一次一次的让她失望。爱情,终究是要找到对的人,才可能最后走到一起。

伊凡,这个影子,一直在帮助男主不断地反思自己。我也在想,李维这样巧妙的安排,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偷影子这个神奇的事情吗?

北岛说,生活,网。对啊,生活就是一张网。我们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两面性格的马格,追求梦想最终回到起点的吕克,坚持守候的克蕾儿,向往真爱并付出的苏菲,不奉献的母亲和暗中关怀的父亲。每一个形象都是一种人物代表的缩影,所以读起来才会如此的可感。

偷走的是影子,留下的是真请,让我们慢慢回味。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2

茅盾说,萧红是以含泪的微笑回忆呼兰河这座寂寞的小城。他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对于茅盾的这一评价,“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这一点,读过以后深有体会。但我并不认为萧红的《呼兰河传》是叙事诗风土画或者歌谣,或者说,这些并不够。

随季节消长的大泥坑及因此而有的便宜猪肉,夜一来就有的蛤蟆叫和虫叫,八月的女人浆衣服、拆被子、锤帮锤,早晚街巷叮叮当当的乱响……日子不温不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这样的小城里,生活理应如此,卑琐而平凡。

呼兰河城里的人信大神二神,拜娘娘庙,有为缠绵病榻的亲人请来的大神,就有呼朋引伴--头看跳大神的邻里。鼓声敲得有腔有调,赶上雨夜就格外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请神为了治病,却使街坊感慨兴叹,终夜不能已的也常有。不知是天上的神太忙,来不及庇佑这卑微的生命,还是这大神功力尚浅,不能通灵?“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第一次看到此处,觉得这样的感慨实在突兀莫名。萧红一生与贫困苦难为伴,悲剧紧贴她的肉身,对一个女人,她经历的实在太多,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生走的都是败路。萧红最后沦落于香港,病魔缠身,写回忆录,写呼兰河传。“老,老了也没有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经历了这一世的风雨,生于她,也未免沉重。迟子建的北极村是纯澈的明丽油画,大朵的葵花和梦里的家;萧红的呼兰河城是轻描淡写的水墨,生命走到如此,她已调不出许多色彩,只得用简单的灰白墨色涂出一片黯淡与寂寞。

《呼兰河传》是一部很单纯的作品,没有太多复杂的人物性格与情节,像是在讲故事,而不是演剧本。生者如萧红,想必很难再用控诉与疾呼来一发胸中苦闷,所以呼兰河传尽管“好看”的很,却同样“难言”的很。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回忆着有过生活,尽管想要努力微笑,却难掩哀伤。因为过去越是单纯,就衬得现实越发伤痕累累。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那么悲凉?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3

---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读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他直面人生,向善求真;他以笔代戈,战斗一生。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他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藤野先生》一文彰显出鲁迅崇高的爱国情怀。鲁迅为了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选择了去仙台学医,他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他怀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远大抱负,一心一意救国,但这个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

鲁迅作为一个弱国子民,受到了日本一些“爱国青年”的歧视。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人都是“低能儿”,这是何等荒谬!鲁迅解剖学的成绩是59分,他们便怀疑他得了藤野先生漏泄出来的题目,鲁迅觉得十分辛酸和悲哀。有一次下课前几分钟放电影,他看到一个中国人要被枪毙,一群中国人竟然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热闹,鲁迅的思想受到极大震动。

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为了拯救中国人,鲁迅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虽然他知道,文学这条路有多么艰难。

读了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在升旗仪式上,同学们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队伍,随着音乐的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随风飘扬。在这样一个庄严的时刻,却有几个同学在国旗下窃窃私语,还不停地发笑。我感到非常愤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怀着一颗爱国之心,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吗?

我们现在享受着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不都是党的领导人辛勤付出,艰苦奋斗换来的吗?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艰苦奋斗吗?我们难道不应该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青春吗?在祖国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树立远大的理想,塑造美好的心灵,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4

《雪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但《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异常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完美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比较,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应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可是是作者比较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所以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述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能够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完美而真正的感情,期望找一个爱自我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完美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一样的,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完美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5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6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7

你还记得那个小女孩么?你还记得那天真的笑脸么?你还在玩那个快乐的游戏么?转眼间,这个叫做波丽安娜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一个快乐的大女孩了,可是不管怎样,她还是一个快乐的使者。

她有"魔法"么?她是"一剂良药"么?不是的,她就是一个乐观的人,她依然在用"快乐游戏"帮助身边失去快乐的人。

卡露夫人因为失去了外甥杰米而郁郁寡欢,波丽安娜来到卡露夫人家里,把快乐也带给了这位心情忧郁的夫人,很快,卡露夫人感到快乐极了;波丽安娜在波士顿先后认识了杰瑞、杰米、吉米和萨带等人,并和他们交上了朋友,而与此同时,卡露夫人也不再沉浸在阴影中,她开始帮助其他人,自然也乐观了起来。故事的结局很圆满,吉米被最终确认是卡露夫人的外甥,而长大的波丽安娜也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在一个浪漫温馨的情境中故事结束了,合上书,我还在思考:是什么让波丽安娜得到了卡露夫人的喜爱?波丽安娜的快乐游戏真有魔法吗?我想不是的,这是因为波丽安娜的乐观向上的心感动了每一个人。是啊,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在日复一日的忙忙碌碌中,我们不妨想一想,"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我有一个爱我的妈妈我会画画我喜欢旅游明天妈妈要带我去书店挑选我最喜欢的书周末爸爸要带我去游乐园玩儿"……这些乐观积极的想法都可以让我们无端地快乐起来,都可以让我们抛除一切烦恼,快乐地面对每一天!举个例子吧,假如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你面临下面两种选择:A、"真烦人,这个同学真烦人,我讨厌上学!"B、"可能我也冲动了,我应该主动承认错误。"在这种情景下,你会选择哪一种呢?我想,当然应该选择B!就像今年春晚上唱的那首歌一样:"天空飘来五个字,啥都不是事……",让快乐感动自己温暖他人,这正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感谢波丽安娜,虽然她只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她只不过总是面带笑容,但是她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使者,她的自信,她的乐观给我了无限的启发;她的坚强,她的向上给我了我奋发图强的力量!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8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9

《波莉安娜》这本书名气很大,每个看过这书的人都说它是一本好书。说得我想看极了!双休日,我到图书馆去借书,发现书架上有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将它取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莉诺霍奇曼波特。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

书中还介绍说:这本书于出版,迅速畅销全球,“波莉安娜”一词已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其著作影响之大。

回到家里,我什么事都不想做,立刻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果然,此书名不虚传。整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主人公波莉安娜是个孤儿,她爸爸生前教过她如何从悲伤中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姨妈波莉哈林顿家。因为波莉安娜家很穷,她的姨妈十分瞧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波莉安娜仍然活得很快乐。因为发现快乐并和大家分享快乐是波莉安娜最爱做的事。

有一次她对一个摔断腿的人说:“你就应高兴你没有摔断另一条腿。”又有一次,她对一个驼背的老花匠说:“你就应高兴你在拔草是不用使劲弯腰。”因此,这座城市的大人小孩几乎都认识了她,并都学会了怎样寻找快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失去了知觉,永远不能走了,人们得知这消息后,好多人都为她哭泣,可这个“快乐天使”并不很难过,她没流过一滴眼泪,她很乐观,之后在医生的帮忙下,她一步一步地练习走路。

波莉安娜真的好伟大哦!竟然能在悲痛中寻找快乐!她所想的,全是我不敢想的。如果我们当中有谁不能走了,他肯定每一天会冤天冤地、哭泣、流泪可波莉安娜呢?如果有谁摔断了一条腿,大部分人是不会这样安慰自己的――“还好我还有另一只脚。”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世上有许许多多快乐的事,虽然我平时总是笑,但其实我并不快乐。我每一天都有悲哀的事:这天悲哀学习压力太大,明天悲哀考试没考好,后天悲哀心爱的东西丢了

读了这本书后,想一想这些事根本不值得我悲哀。我相信,我今后必须会很快乐的!我要让波莉安娜永驻我心中。

我明白了怎样寻找快乐了,我还期望我周围的人都能向波莉安娜学习,真正学会寻找快乐,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0

远古人类有个好习惯,他们特别爱听故事,所以超爱会讲故事的人。谁故事讲得妙,就可以不用亲自去野外打猎找吃的,舒舒服服待在洞里,其他人会奉养他,把他养得肥肥的,一天又一天,那个人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饭前讲故事,但如果哪天故事没讲好,他就会成为大家的晚餐。看《巨人的陨落》时,突然想起这个小典故来,会心一笑——要把肯大叔端上餐桌绝非易事。

从1978年他的小说处女作《风暴岛》(也译作《针眼》)一鸣惊人之后,近四十年间,他伏案写出的20部小说,本本畅销,没有一部搞砸了的。从创作水准上来说,肯大叔比在国内大红大紫的东野圭吾更稳定,尤其可贵的是,作品水准稳中有升,他真的是个非常爱惜羽毛的畅销书作家,仅仅是每部小说出版前都要找史学家勘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肃然起敬了。让他拿了爱伦坡奖的《风暴岛》确实好看,讲故事的技巧高超,总有各种让人揪心的小高潮、小转折,这个是肯大叔最大的优点,但不足也明显——间谍男主角本来很冷酷、很专业,但后半部分泄了气,各种表现失常,为什么他运气就突然那么糟糕了呢?居然被一个女人兼外行结束了性命,说实话,看得不太服气。

也可能因为我看的第一本肯•福莱特是被严峰老师大赞的《圣殿春秋》,起点略高。然后,不得不好好讲一讲《巨人的陨落》了,肯大叔最新的作品“世纪三部曲”的首部曲,美国亚马逊四星半好评,六千多条读者评论几乎一边倒地夸好看、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即使打了三星的,也不忘夸一句“good story”。我第一遍看的是kindle英文原版,在晚高峰的地铁里,一页页地翻,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坐过站了,本来应该在徐家汇下的,结果直接坐到了浦东三林,察觉过来是因为那趟地铁终点站就是三林,广播通知所有乘客下车,车厢里的灯齐刷刷暗了——感觉自己瞬间穿越进了《午夜食人列车》。然后赶紧到对面,重新坐回徐家汇去,返程虽然还在看书,但比较警醒,到了徐家汇就下了,上楼换乘其他线路,顺利上车,长舒一口气,又安安心心地继续看书,灵魂出窍前突然一耳朵听到报站——什么鬼啊,居然坐反了方向,南辕北辙。如果这趟地铁绕地球一周的话,我大概可以一直坐着等它带我绕回家。然而,并没有。我只能再次下车上车,忧伤地提醒自己别再看书了,要专心坐地铁……可是,忍不住。就是忍不住,想知道后面那一页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好奇这么厚的一本超级大书我可以花多久看完——非常不可思议,等意识到自己看得很快时,已经过了300多页了。那天,原本一小时的路程,我颠来倒去,整整花了三个小时才到家。躺床上后深刻反省,觉得不能怪我,因为那段路途中,情节刚好进展到时髦的英国女伯爵茉黛和帅气的德国军官沃尔特,像打怪升级一样克服重重阻碍,要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故事讲得很高级,他们两个人都属于彼此生长环境中的异类。尤其是贵族大小姐茉黛,他亲哥哥是英国排名第九的富豪,一家人明明处在食物链顶端,她却偏偏同情被啃得渣都不剩的底层,因为身为女性,“茉黛怨恨最深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受过教育……这就是她后来支持妇女参政的原因:她明白如果女性不能拥有投票权,那么女孩子将永远无法受到体面的正规教育。她经常沉思默想,琢磨女人为什么要结婚。她们将自己一辈子束缚在苦役之中,终究能够换来什么?”当上述的个人觉醒,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宏大背景下时,那种震撼,真的是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

书里有个场景让我印象特别深,列宁,嗯,就是那个列宁,他从狭小的火车车厢里走出来,故事中另一个重要的虚构人物——像雷神一样有个拖油瓶弟弟的好大哥格雷戈里,紧跟在列宁身后,他们一小撮人,正准备去俄国闹革命,兴奋、紧张和不安都有,出站一看,呆了,广场上乌泱泱的人,都是来迎接列宁的,格雷戈里被震住了,欢腾的人群瞬间将他包围,一个大远景,渺小的个体就这样汇入了历史的长河,虚构和真实不分彼此。完全没料到自己会看得这么顺畅,1000多页的大部头,周末从早上7点歪在床上的随便翻翻,到中午12点多饿着肚子憋着尿仍然不肯放下书的各种欲罢不能,过瘾。上一次让我有这种感觉,是大学的时候看金庸,不管是主修课还是选修课,都要揣一本三联出的金庸系列口袋书,偷偷摸摸地夹在课本里,头也不抬地看整整45分钟,又45分钟,以及更多的45分钟。肯•福莱特其实跟金庸很像,他在欧美出版界的地位绝不逊于金庸在中国的影响力,而且他们都是那种肚子里装满真材实料但绝不以此刁难读者寻找古怪存在感的好作家。

有些作家写东西,会追求深刻,写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好吧,我年少轻狂时特别爱买这样的书,比如卡夫卡、伍尔夫、昆德拉,巴拉巴拉。他们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带着我们一起玩。我每次都是追着他们的屁股跑,好累。金庸爷爷不会这样,他很和善,明明博古通今,创造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武侠世界,但凡是识字的人都能在书里看出滋味来,还可以与人分享那一点心得感悟,所以很多人爱金庸。

肯爷爷也是如此。写作前翻阅的资料堆得比山高,把他埋在里面都够够的了(我恶毒了~),可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说,是通俗小说。明明写的是虚构文学,可每次都会找历史专家来审阅书稿,确保没有史实错误。对自己要求严苛,但从不要求他的读者也必须具备一二三四五等条件才能看懂或喜欢他的书。

有一种好东西叫深入浅出。这个标准应该多多用来衡量我们现在的文学读物。书是需要被阅读的,只有被越多人阅读,才越有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正如鞋子必须得穿上脚才有价值,一双打脚的鞋子当然还是鞋子,但你愿意承认这是一双好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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