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如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的13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是新时期的主义政党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是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有了更新地认识;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成才具有深远的意义。这次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预备,在今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定主义信念。要把坚定主义信念作为党的。事业和职责的首要任务,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要通过学习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认真学习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思想。
第二,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实事求是是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把实现主义作为党的事业和职责,把全心全意为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和行动自觉的重要体现。
第三,在实际学习生活中要努力加强修养。要认真学习主义、思想、理论这些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是无产阶段解放运动的理论,是指导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有了这个强大的思想武器来武装头脑,才能确定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才可以防止和排除种种错误思想、错误倾向和干扰,少走弯路,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教学目标:
1、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即将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在初步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在学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教学辅助用具: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单。
教学过程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xx年06月01日起实施。今天我们就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详细了解一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
二、学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1、大致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貌:
a、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xx年06月01日起实施。
b、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七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前,人人平等。
4、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a、既与国际公约接轨有体现国情;
b、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c、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d、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e、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
f、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g、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5、未成年人定义:
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联合国在拟订《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时,曾对未成年人的概念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系指按照各国法律制度,对其违法行为可以以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儿童或少年。”“未成年人人的年龄限度取决于各国本身的法律制度。”
6、未成年人的权利:
a、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b、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①、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②、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③、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④、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权利。
三、小结: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当然,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由全社会来承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过度保护,不能忽视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可能代替保护,但教育教育可能促进保护。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给予其保护。
当今世界,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家更是从“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出发,修定出了如此一部贴近民心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未成年人,只有以更高、更强、更远的眼光看待问题,积极努力的加倍学习,珍惜每一分在学校的美好时光,才能以知识完备和武装自己,在未来的信息化社会中让我们的祖国引领时代,这样,我们的祖国才能走向欣欣向荣,我们的伟大祖国才能走向繁荣昌盛。
谢谢同学们、谢谢老师们!
十年磨一剑,今朝试锋芒,高考的考生们以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姿态,迎接人生中一场重要的“战役”。20XX年6月8日,包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来到包头四中高考考点,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宣传与讲解,让更多的人们了解新修订的未保法,并在炎热的夏天为等待考生的家长们送去水,提供休息场所。
知识是未成年人前进的力量,而法律则是他们前行路上坚强的护盾。除了知识的武装,更多的未成年人更需要法律的保护,需要社会的保护,需要学校的保护及需要家庭的保护。
2020年10月17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57号主席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72条增加至132条,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此次修订案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层面详细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举措。增加、完善了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更多人们都受益匪浅,有效提高了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认识,强化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而我们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未成年人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认真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我们每位教师都要认真的上好法制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我们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有效利用形式,提高法制教育效果。一是我们要利用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法制教育的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重视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要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
总之,我们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从小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学校与家庭的共同责任,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确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顺利实施,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5月27日至30日,伍市司法所联合伍市镇平安办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由30名伍市小学学生组成“志愿普法服务队”,化身成“小小宣讲员”,为过往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工作人员在伍市居委会前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疑问,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毒宣传手册》、《防诈骗手册》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资料。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余条。
28日,法治副校长向琼为三和中学的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的法治专题讲座。讲座主要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等,用实际案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多角度,生动有趣的阐述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校园欺凌。
通过此次活动,让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深入人心,不仅提高、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成长撑起了“保护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质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关于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关于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即时表彰,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陷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结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经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怀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关于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于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即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需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持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关于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关于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需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关于待朋友一样,平等关于待子女,经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关于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关于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关于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限。
总之,经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关于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
最近,在学习完了《教师法》之后,我又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对这部法律,我觉得还应该多读、多想才能认识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导我的教学和工作。
最近,在学习完了《义务教育法》之后,我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一定要把教育建立在爱和尊重的基础上。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事关国家兴衰和民族未来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的重视,这两项法律法规能够很全面的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从现实生活中看,真正动到了法律,就已经迟了点。我觉得要落实这两项法律法规应该从两个方面做起:第一个方面,各级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什么呢?查的东西很多,例如:是否建立和改善了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是否保障了未成年人能够受教育,特别是农村和城市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能够受教育;是否对未成年人的文化环境管理采取措施,特别是对网吧、电子游戏、影视书刊、音像制品等管理上采取措施;是否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情况进行监督等等。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才能使这两项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才能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正确的引导。进行法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要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法规的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还要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少年”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只有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国民素质才能提高,社会经济文化才能发展。
总之,并不是有了这两项法律法规,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如何去落实这两项法律法规,防范于未然,为祖国的未来而努力!
一、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二、地点:
教室
三、参加人员:
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四、主持人:
班主任或学生干部
五、主题:
法律与我们同行
六、目标:
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七、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八、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影视片段,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九、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3、看投影或影视片段,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画面一: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4、班主任老师总结。
5、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7月14日,海淀街道“小雨滴”普法课堂在北京市健翔学校(培智校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因学校正在翻修,此次讲课采取了“线上普法”的形式。
司法所工作人员录制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讲课视频,在学校的结业式上播放,为学生们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工作人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与颁布的背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制定的法律依据、保护的具体内容等方面,为孩子们深入浅出地普及了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用法律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做知法守法、文明有礼的小公民。
此次校园宣讲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