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最新13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以下是小编给大伙儿分享的13篇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仅供参考。

土壤污染 篇1

而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

目前,我国被污染土壤已占耕地面积的1/5,而且污染最严重的耕地主要集中在耕地土壤生产性状最好、人口密集的城市周边地带和对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更高的蔬菜、水果种植基地。

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和村镇周边排灌条件好、经过多年培育的优质耕地被大量占用,中低产田比例大幅度上升,耕地总体质量持续下降,中国耕地告急!

土壤污染知多少

2010年10月,第九届亚太烟草和健康大会在澳大利亚举行,这次看似平常的大会却以一项名为《中国销售的香烟:设计、烟度排放与重金属》的研究报告(下称《研究报告》)在中国引发了强烈反响。

研究报告称:13个中国品牌国产香烟中铅、砷、镉等重金属成分含量严重超标,其含量与加拿大产香烟相比,最高超过3倍以上!最让人吃惊的是这13个品牌是如此的耳熟能详:白沙、大前门、都宝、红双喜、黄金叶、Happiness(吉庆)、红河、红金龙、红梅、红旗渠、红塔山、石林和壹枝笔。

这个惊人的消息迅速传回中国,业内外一片震动。

最先受到怀疑的是实验样本的可信度。报告的研究人员称,他们共检验了中国市场上87种常见香烟品牌的产品,并对其物理特性、重金属含量等进行了分析。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则认为,《研究报告》只是随机抽出了13个品牌的香烟进行了重金属的测定,而在其他74个品牌中并没有进行重金属的测定,报告内容不能说是全面、客观、公正的。

但姜垣也指出,虽然目前国际、国内没有规定香烟中重金属的限定标准,但这是烟草管理方面的漏洞,并不能说明美国和加拿大的研究人员作出的研究报告就缺乏客观性和科学依据,其实他们只是把目前中国国产香烟中含有高含量重金属的“事实”给揭露了出来。姜垣表示,以《研究报告》的数据为例,参照世界工业化学领域享有盛誉的标准参考书《Ullmann工业化学百科全书》(1996年美国版),就可以轻易看出,中国国产香烟重金属含量偏高绝非危言耸听。

即便不以《研究报告》的数据为准,中国香烟也难逃“重金属含量高”的嫌疑。据姜垣介绍,中国国产香烟重金属含量高的问题早在十几年前就引发过讨论。当时,德国海德堡大学的一名教授曾经做过相关实验,比较中国、德国、俄罗斯、印度、希腊和加拿大的香烟中镉的含量,发现中国香烟的镉含量高居榜首,比含量最低的希腊香烟要高出6倍多。同期,中国也有学者做了烟草重金属含量的研究,并了《美国、日本和国产香烟中铅含量的比较》一文,文中提及某上海产香烟的铅含量是美国的12.4倍,日本的4.5倍。

那么,是谁在香烟中“添加”了重金属?目前,被业内专家普遍认可的解释就是土壤污染。

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时,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污染物何以进入土壤

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是多样的,一是废气中含有的污染物质,特别是颗粒物,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到地面进入土壤;二是废水携带大量污染物进入土壤;三是固体废物中的污染物直接进入土壤或其渗出液进入土壤。

而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也是土壤污染的来源之一。

土壤处于陆地生态系统中的无机界和生物界的中心,不仅在本系统内进行着能量和物质的循环,而且与水域、大气和生物之间也不断进行物质交换,一旦发生污染,三者之间就会有污染物质的相互传递。

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①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前者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后者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②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③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④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同时,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发生反应而形成酸雨,以自然降水形式进入土壤,引起土壤酸化。冶金工业烟囱排放的金属氧化物粉尘,则在重力作用下以降尘形式进入土壤,形成以排污工厂为中心、半径为2至3公里范围的点状污染。

此外,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

固体废弃物堆积场所的土壤则直接受到污染,自然条件下的二次扩散会形成更大范围的污染。

施用化肥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但不合理的使用,也会引起土壤污染。长期大量使用氮肥,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学性质恶化,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过量地使用硝态氮肥,会使饲料作物含有过多的硝酸盐,妨碍牲畜体内氧的输送,使其患病,严重的导致死亡。

农药能防治病、虫、草害,如果使用得当,可保证作物的增产,但它是一类危害性很大的土壤污染物,施用不当,也会引起土壤污染。喷施于作物体上的农药(粉剂、水剂、乳液等),除部分被植物吸收或逸入大气外,约有一半左右散落于农田,这一部分农药与直接施用于田间的农药(如拌种消毒剂、地下害虫熏蒸剂和杀虫剂等)构成农田土壤中农药的基本来源。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在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饲料危害人体和牲畜的健康。此外,农药在杀虫、防病的同时,也使有益于农业的微生物、昆虫、鸟类遭到伤害,破坏了生态系统,使农作物遭受间接损失。

各种农用塑料薄膜作为大棚、地膜覆盖物被广泛使用,如果管理、回收不善,大量残膜碎片散落田间,会造成农田“白色污染”。这样的固体污染物既不易蒸发、挥发,也不易被土壤微生物分解,是一种长期滞留土壤的污染物。

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

在此特别要指出的是,污水灌溉带来的土壤污染,即用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灌溉农田,其后果是在灌溉渠系两侧形成污染带。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含有氮、磷、钾等许多植物所需要的养分,且一定含量的重金属有利于农作物生长,自然成为补给农业用水的不二选择。合理地使用污水灌溉农田,一般有增产效果。但污水中还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如果污水没有经过必要的处理而直接用于农田灌溉,会将污水中有毒有害的物质带至农田,污染土壤。起初,污水所过之处,庄稼长势喜人,污灌被视作一举两得的好办法,既给工业和生活污水找到出路,又使农业增收,它对生态环境的杀伤力则被忽视。但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与发展,污水灌溉引起的农作物重金属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如何防治土壤污染

近年来,随着工业和农业的快速发展,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及土壤遭受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城市郊区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往往是城市最重要的蔬菜与副食品供应基地。但是,城市不断发展后,郊区往往也是遭受工业和农业污染最严重的地区。

南京土壤研究所在对南京市郊区三大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进行质量评价时发现,符合国家无公害蔬菜产地土壤环境要求的只有四成,100个样本仅四成安全。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有关部委先后颁布实施了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标准,包括其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天津资环所副所长王正祥就曾参与过天津市园田土壤和蔬菜中8种重金属,即汞、铜、锌、铅、铬、镍、砷、锡的含量状况调研。调查结果表明,施用城市垃圾肥的土壤,有5种重金属含量高于背景值,其中汞达到背景值的30多倍;而污灌区土壤,8种重金属含量全部高于背景值,其中镉超出10倍,汞超出125倍。土壤中本来含有一定的重金属,未受外界污染的土壤的重金属含量称为土壤背景值。

王正祥等人的调查还显示,蔬菜中重金属方面,污灌区蔬菜中5种重金属含量高于远离城市污染源土壤,其中镉和汞超标2倍多。整体上看,蔬菜中重金属含量尚未超过食品卫生标准,但这种积累的趋势值得警惕。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的研究人员再次锁定污灌区蔬菜。他们从天津的东丽区、西青区和武清县这三个重金属污染相对严重的污灌片区采集大白菜、韭菜、芹菜、黄瓜样品进行重金属检测。结果发现大白菜中,43%的汞超标,23%的镉超标。而部分样品的铅属于轻度污染。说明污灌区蔬菜中重金属开始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可见,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发现。而土壤污染则不同,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

同时,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别是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

治理土壤污染,一是要合理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根据土壤的特性、气候状况和农作物生长发育特点,配方施肥,严格控制化肥的使用范围和用量,用时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

二是施用化学改良剂,在受重金属轻度污染的土壤中施用抑制剂,可将重金属转化成为难溶的化合物,减少农作物的吸收。常用的抑制剂有石灰、碱性磷酸盐、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在受镉污染的酸性、微酸性土壤中施用石灰或碱性炉灰等,可以使活性镉转化为碳酸盐或氢氧化物等难溶物,改良效果显著。

三是种植抗性作物或对某些重金属元素有富集能力的低等植物,用于小面积受污染土壤的净化。如玉米抗镉能力强,马铃薯、甜菜等抗镍能力强等。

四是科学地进行污水灌溉。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工厂排出的废水可能是无害的,但与其他工厂排出的废水混合后,就变成有毒的废水。因此在利用废水灌溉农田之前,应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净化处理,这样既利用了污水,又避免了对土壤的污染。

五是合理使用农药,这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解决虫害草害,发挥农药的积极效能。在生产中,不仅要控制化学农药的用量、使用范围、喷施次数和喷施时间,提高喷洒技术,还要改进农药剂型,严格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重视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开发与生产。

土壤污染 篇2

土地环境质量标准

土地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维护人体健康所制订的土壤中污染物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容许含量值。

土地环境质量标准是一个阈值。土壤中的化学物质含量低于此值,一般不会有污染问题;高于此值,则应作进一步调研,若确有危害,则确认土壤已被污染。由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

土壤环境背景值是指在不受或很少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情况下,土壤的化学组成或元素含量水平。由于人类活动与现代工业发展的影响已遍布全球,现在严格意义上的土壤自然背景值已很难确定,只能去寻找人类影响尽可能少的土壤来确定土壤环境背景值。

因此,作为土壤的环境背景值或本底值、维持当前土壤环境质量的目标,土壤环境背景值只能是一个相对概念。

场地土壤污染临界值

土壤污染临界值是指某场地土壤中污染物对生物、水体、空气或人体健康是否产生危害的临界值。高于此临界值,说明土壤已受污染,应根据受害程度和可能条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土壤污染临界值通过风险评估而得,其值因土壤、受体的不同而异。

名词解释

什么是土壤污染?

定义

土壤污染是指具有生理毒性的物质或过量的植物营养元素进入土壤而导致土壤性质恶化和植物生理功能失调的现象。土壤污染可导致土壤组成、结构、功能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发育,造成有害物质在植物体内累积,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畜健康,或经地面径流、土壤风蚀,使污染物向其他地方转移。土壤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土壤一旦被污染,就很难恢复,特别是重金属污染。

分类

土壤污染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含砷、硒、氟的化合物等。

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氰化物、石油、合成洗涤剂、苯并芘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 特点

隐蔽性和滞后性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的影响后才能确定。

累积性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易扩散和稀释,容易因不断积累而超标,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不可逆转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比如,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可能要100年~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

难治理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消除。有时需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

知识堂

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

1.过量施用化肥

长期大量使用氮、磷等化学肥料,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等。 2.农药

农药进入土壤后,大部分可被土壤吸附,在植物根、茎、叶、果实和种子中积累,通过食物、饲料危害人体和牲畜的健康。

3.重金属元素

重金属污染十分难以消除。一旦土壤受到镉、砷、铬、铅、汞等重金属元素污染,就会进入农作物或粮食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4.污水灌溉

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许多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带至农田,会造成土壤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5.酸沉降

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在大气中发生反应形成酸雨,通过沉降和降水而降落到地面,引起土壤酸化。

6.固体废物

污� 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向土壤直接倾倒,易使重金属向周围土壤扩散。

7.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残体

禽畜饲养场的厩肥和屠宰场的废物,如果不进行物理和生化处理,其中的寄生虫、病原菌和病毒等就可能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过水和农作物危害人体健康。

法律法规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1995年颁布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按照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将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3类:

I类为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到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同时,土地环境质量标准分为3级。其中,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详见下表:

我国有哪些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尚未有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有对这一问题的零散规定。

《宪法》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

《农药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土地复垦规定》第2条规定:“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用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壤污染 篇3

关键词:国内;土壤污染;现状;治理措施

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有不断恶化的趋势,最近几年,土壤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国是农业国家,土壤是十数亿国人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若是任由土壤污染现象自然发展而不予以有效治理,土壤污染问题会严重危害到农产品食用安全,并且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物还会迁移到大气中,进而严重降低我国的国民综合健康水平。由此可见,土壤污染问题绝对不容忽视,而深入分析国内土壤污染现状及治理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1]。

1国内土壤污染现状

经济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着环境问题,当前我国的土壤环境问题比较严重,尤其是在农业以及工业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区,土壤污染的问题非常严重,这些规模化的生产活动,对土壤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经过对多个地区的土壤进行监测后发现,超过两成的监测土壤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其污染物主要为锌,镉,铜,铅等重金属污染。在对土壤分布进行研究时发现,我国南方地区的污染程度比北方地区更加严重,尤其是在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和传统的工业基地东三省的污染问题尤为严重,这也说明了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以及工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严重[2]。

2土壤污染治理策略

2.1土壤有机污染物治理策略

2.1.1原位修复技术治理策略为了保证土壤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应尽量根据污染状况选择科学的治理技术,原位修复技术相对来说比较适合受破坏较小的土壤,在众多的土壤修复技术和方法中,原位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降低修复成本,并实现土壤污染物的有效降解,原位修复技术能够对土壤的深层污染进行有效地治理。在利用原位修复技术处理土壤污染时,应注意尽量对废弃物进行分离和控制,防止出现二次污染,降低修复效果。2.1.2异位修复技术治理策略除了原位修复技术外,还有相对应的异位修复技术,这种修复技术通常采用原地处理和异地处理两种方法进行修复活动。这种修复方法能够有效地对修复过程中的各类措施进行控制,相比较原位修复技术因为修复技术不会产生较多的废物副产品,所以修复效果更好。但在采用异位修复技术时,需要大量的土方开挖,所以会产生较多的运输问题,这大大的增加了修复的成本投入。2.1.3物理治理及热处理策略除了原位和异位修复技术之外,还需要有针对性解决土壤有机污染的策略,所以会用到更多的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如覆土稀释法以及玻璃化和蒸汽提取等方法,对土壤进行有机物污染处理。这些处理方法通常被分类为物理污染处理方法,采用物理方法进行污染处理时,不会对土壤造成较大的破坏,治理效果较好,并且在土壤修复的控制过程中,作业条件更加灵活和方便。在开展有机物污染处理过程中首先应当对土壤的结构特点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结果来确定采用哪一种有机物污染处理方法,从而制定有效的治理方案[3]。2.1.4化学治理策略除了物理方式治理有机污染物,还可以通过化学方法对有机污染物进行处理,具体方法是通过微波放射或者催化氧化来对有机污染物进行处理,在进行化学治理过程中应当对具体的流程进行严格规范,通过科学的分析针对不同的有机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2.1.5微生物治理策略微生物治理有机污染物也是常见的一种治理措施,其依据的工作原理是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可 在进行微生物治理有机污染物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植物与微生物的伴生关系来提升处理效果,因为植物本身具备较强的吸收污染物的能力,这能够有效地提升微生物分解效率。这种处理有机污染物的方法虽然非常有效,但其弊端是需要花费比其他修复方法更长久的时间,因为生物可能会产生的降解酶具有针对不同污染物的差异性,所以要通过监测结果来对微生物的数量和类型进行控制,以增强有机物污染的处理效果[4]。

2.2土壤重金属等无机物污染治理措施

2.2.1物理、化学治理策略在进行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的处理过程中,较为常见的处理方法为淋洗法、电解法以及热解析法等多种不同的方法,其中热解析法的治理效果最为明显。通过热解析法能够吸收土壤中99%以上的汞。而对于铅、铬等类型的金属通过电化法处理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电化法能够去除土壤污染物中超过90%的铅、铬重金属。而淋洗法则适用于提取土壤污染物中的无机污染物,并进行有效的回收处理。因此,淋洗法对无机污染物具备较好的治理效果。一般来说,利用化学方法对土壤进行处理主要是通过使用不同的稳定剂吸附或改变不同污染物中重金属的状态,来减少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这种治理方法能够暂时性地改善土壤的污染问题,但却无法根除土壤中的污染物,虽然该方法效果较好,但土壤污染物的隐患始终存在。2.2.2植物联合微生物超积累治理策略通过利用植物与微生物的特性,将二者进行联合应用来对土壤中的无机物以及重金属进行治理,这种方法能够对相关污染物进行快速地吸收转化、分解和固定。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以寻找适应性植物,通过在污染土壤中培育这种植物,使得植物在生长过程中能够对重金属产生吸附效果,在某种情况下还可以对植物进行基因改善,使得植物能够适应这种受到污染的环境提升吸收效果,这种方法几乎不会产生其他危害,治理成本较低,效果较好,并且具备一定的美化功能。2.2.3植物、微生物、化学等联合治理策略化学螯合剂能够有效地将土壤中的重金属转化成螯合物,通过在土壤中种植植物可以对螯合物进行吸收和降解,并配合电压法对被污染的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溶解,此时正处在污染土壤中的植物就可以对这些溶解后的重金属进行有效地吸收。依照微生物与植物共同对土壤污染进行治理的原理,实现了对污染物的吸收并处理的目的。某些情况下,相关人员能够通过有机肥料与微生物进行结合,并通过有机肥料来促进微生物对重金属的吸收能力,从而实现污染物的治理目标[5]。

3土壤污染的有效治理策略

3.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解决我国当前的土壤污染治理问题,除了要提高重金属以及有机物的污染处理水平之外,还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来促进社会各界参与到土壤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中。通过法律手段对污染地区及污染目标进行监控,并通过对污染程度的监测来设定污染预警机制,从而可以通过监测预防以及治理来缓解土地污染的现状。政府应当对已经存在的相关制度及法规进行有效落实,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进行监督,避免企业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环境污染问题。而且要设立责任人制度,以便从制度上监督企业,通过对土壤的监测以及责任划分来解决工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问题。

3.2科学规划土壤管理

依据我国当前农业发展的现状,应当对土壤进行有效的规划和科学设计,对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的使用方式进行相关标准的制定,通过农业生产的方式以及各类投入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降低对化肥的依赖,不断推广绿色有机农业,通过对农作物的研究和改良,增强农作物的抗病能力并以此解决农业生产活动中对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数量。通过改善农业活动的灌溉方式来降低水污染程度,保护水资源,建立符合现代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

4结语

在上面的论述中,详细说明了目前国内土壤污染现状,鉴于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当务之急就是积极探寻导致土壤污染问题的实际原因,并针对土壤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更加深入、更加细致地研究探讨,而政府部门也需要对土壤污染治理给予政策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加强土壤管理措施规划,为土壤污染治理的有效实施提供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方建新,王璞。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8):79.

[2]庄国泰。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与防控策略[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5,30(4):477-483.

[3]张静。浅析土壤污染现状与防治措施[J].农业与技术,2020,40(11):130-132.

[4]解丽娟,谢志远,郭光光。试论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危害及治理策略[J].新农业,2020(19):63-64.

[5]方常艳。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0):40.

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保护措施论文 篇4

摘要: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因城市扩展、土地利用的改变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本文以景观生态重建理论为基础,探讨景观格局分析方法包括景观格局分析理论、景观指数的选择、景观生态系统问题诊断和景观格局的优化等,综述城镇化背景下的生态重建研究进展。

关键词:城镇化;景观生态重建;景观格局

目前*处于快速城镇化时期,因城市扩展、土地利用的改变带来景观生态的巨大改变,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通过景观生态重建分析,建立量化的土地景观指数模型,可对研究区进行问题诊断,进而建立“格局—过程”关系,通过规划构建较合理的景观生态格局,最终实现整个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合理布局相结合的优化配置,为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途径。

一、景观生态重建理论

蔡云龙提出,通过大规模的社会投入对退化土地进行整治,既迅速提高土地生产力以满足当地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保证生态系统维持相对稳定的生态平衡并进入良性生态循环;同时还对导致土地退化和贫困的恶性循环的经济和社会因素加以改造的措施称为“生态重建”。

景观生态重建的目的在于构建可持续的格局。景观尺度上的生态安全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假设来讨论:

①景观中水平生态过程是一种对景观的竞争性**过程;

②某种过程必须通过克服景观阻力来实现对景观生态系统的**。景观中某些关键性点、位置或关系的破坏对整个生态安全具有毁灭性的后果,它被认为是景观中某种潜在的空间格局,由一些关键性的点、线、局部(面)或其空间组合所构成,对维护和**景观水平生态过程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景观生态恢复和重建的研究焦点包括:景观层次上的生态恢复模式及恢复技术、选择恢复的关键位置、构筑可持续性的景观生态格局。

二、景观格局分析方法

(一)景观格局分析理论。景观是一个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且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它处于生态系统之上,大地理区域之下的中间尺度,兼具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景观格局分析是定量描述景观结构,建立景观结构与功能间相互关系,并从景观结构变化中推断功能变化的一种方法。

(二)景观指数的选择。建立格局与过程关系的首要问题是景观格局的数量化,使景观格局的表示更加客观、直观。

景观指数法与转移矩阵法相结合是目前应用广泛的景观格局分析方法。目前的景观指数众多,指数之间相关性高的多个指数,被认为在对格局进行评价时只需要其中之一即具有**性,因此,景观指数因研究对象不同需要优化选择。FRAGSTATS的开发者McGarigal提出了景观指数应用过程中系统的建议,并建立了基于生态学意义的景观指数分类标准。**外很多学者在指数的选择方面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

(三)通过“格局—过程”分析进行景观生态系统问题诊断。景观生态学强调景观格局,生态学过程和尺度之间的作用。从格局到过程的推绎是当前景观生态学面临的一大挑战。景观生态学的重要目标就是了解空间格局对生态过程的影响。通过建立景观格局与过程关系研究景观特征是实现时空动态评价的重要方法。

(四)景观格局的优化。景观生态规划是建立合理景观结构的基础。景观可持续发展应该通过优化景观格局来实现。有文章认为,为了维持景观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安全,要根据生态因子对景观斑块的类型进行调整,而且还要运用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景观的管理方法进行优化,运用合理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措施得以实现,这种方法称为“景观格局的优化”。景观优化将其规划原则与不同的土地规划任务相结合,发现景观利用中存在的生态问题并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整体的生态学途径。

三、城镇化背景下的生态重建研究

关于城市生态重建当前已经开展了土地利用变化、景观指数分析等多方面的研究,然而存在以下不足:

1.研究与景观生态分析与规划相关,却并不能形成系统的、结合城镇化过程特点的、景观生态重建的理论与方法;

2.目前运用景观指数与GIS/RS分析格局与过程的问题尚不多;

3.景观格局分析的研究集中在城市中心或矿山等区域。以生态系统流变化最大的城市周边为尺度的研究方法,但景观格局分析与优化理论和方法均显缺乏。尤其体现在土地规划与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后期管理中,如何引入景观理念和景观生态学方法,做出更加科学和完美的规划设计值得探讨。

如何丰富和发展景观格局分析,建立“格局—过程”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景观生态规划建立优化的景观格局以至于建立起小流域尺度上的景观重建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当前科研面临的挑战。从其它尺度景观生态格局研究当中借鉴方法用于城乡结合部的研究,构建整体的、多变量的、全面地的多目标景观重建方法成为景观规划和管理的必要。

目前,景观生态重建的理论和部分方法已经有所描述,内容涉及到恢复生态学、景观格局评价、景观可持续性评价、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等各个环节,然而缺乏对景观生态重建的理论与方法的系统描述。通过系统地探讨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景观尺度上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结合景观格局的现状分析生态状况,对于景观生态全格局设计和景观可持续发展十分具有探讨意义。

参考文献:

[1]蔡运龙,蒙吉军。退化土地的生态重建:社会工程途径。地理科学,1999,19,3:198—204

[2]张艳芳,任志远。景观尺度上的区域生态安全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6:815—818

[3]周霞,廖圣东。鹤山市景观格局动态变化研究[J]。热带地理,2005,25,3:206—210

[4]曹新向,郭志永。区域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生态安全研究[J]。水土保持学报,2004,18,2:192—195

[5]邬建国。景观生态学——格局、过程、尺度与等级LandscapeEcology—pattern,process,scaleandhierarchy(**: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6]郑彩红,曾从盛。闽江河口区湿地景观格局演变研究[J]。湿地科学,2006,4,1:29—35

土壤污染 篇5

张媛的母亲告诉《经济》记者,这所让当地家长和学生们“挤破头”的名校,对面竟然是一块“毒土地”。

“毒地”疑云

2016年1月初,有常州外国语学校家长反映,孩子在搬入位于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的新校区后,纷纷出现身体不适的状况。“有时候会闻到很难闻的气味,班上好多同学都觉得头晕、想吐、喉咙痛,还有几个同学身上起了红疹。”张媛说。

据常外家长们不完全统计,七八年级1500名学生中,已知有549名学生进行了体检,其中140名查出了甲状腺结节钙化、白细胞数下降、淋巴结节等问题。

对此,学校请来的医学专家表示,白细胞数和甲状腺的相关症状和学生的饮食、精神压力有关,手机和电脑放射线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影响。家长们则认为,孩子身体出现的问题,更可能与学校对面的“毒地”有关。

“有几次,我去学校接孩子回家,也闻到了明显的刺激性气味,但当时只以为是学校为了搞绿化洒的农药。”张媛的母亲回忆说。后来她和其他学生家长交流时才知道,学校对面的常隆地块,竟然是原常州农药厂、常州华达化工厂和常州华宇化工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厂址。

据新华社报道,2000年,原国有常州农药厂和常州有机化工厂改制组建形成了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整体拆迁,常隆地块遂被闲置。

2014年,当地政府决定将常隆及周边地块用作商业开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于是启动了常隆及周边地块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土壤修复一期工程于2014年3月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正式牵头实施。当年11月,该地块飘出的刺激性气味就曾引起周边另一所学校常州天合国际学校学生家长的抗议。

2016年1月29日,针对家长和媒体对此事的反映,环保部通报了案件的最新调查情况。通报称,常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填埋区域进行了钻孔勘察,现场挖掘出含刺激性气味的黑色淤质土壤约1500立方米,含少量黑褐色粘稠物的废铁桶两个共30公斤的除草剂产品,以及砖块、水泥块等建筑垃圾若干。

对样本的检测结果显示,总石油烃和4-氯甲苯存在超标,其成分和常隆地块内其他土壤基本一致,但通报并未指出污染物超标程度。

环保部同时指出,常隆化工在企业未完全停产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14日擅自停运处理废气、废液、废渣的焚烧炉。检查发现,其后产生的废气通过应急活性炭吸收装置进行了处理,生产废水则经预处理后送至滨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但未通报废渣处置情况。

常州市环保局也对原厂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周边土壤中无有机物、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目前,常州市环保部门还对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开展了定期巡查巡测。2016年3月的十余次通报结果均显示: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环境无异味。

但是,张媛和她的父母仍然心存疑虑。“有几个同学想办法转去了常外的其他校区,还有人干脆转到了别的学校。”张媛说,要不要回常外,一家人仍在纠结。

土壤修复难度大

尽管有官方检测背书,但另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与常外仅有一路之隔的常隆地块确实已经受到污染,而且可能会波及周边生态环境。

《经济》记者注意到,常州外国语学校官网曾经公布了该校新北校区的环评报告。报告指出,项目北侧常隆地块已经受到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故本项目地块严禁开发和利用地下水资源,同时常隆地块开展修复后,会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如果学校在常隆地块修复验收完成前投入使用,必须注意修复产生的污染对在校师生的影响。

那么,污染土地修复大概会用时多长?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起码需要“数年”。“土壤不会流动,污染物进入后就和土壤混合在一起了。有些污染物有挥发性,但有些污染物可能会一直存在于土壤中。而且,土壤受到污染,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进行修复,这个过程也许会需要数年时间,但这只是一个粗略的估计,很可能要持续更长时间。”

他还告诉《经济》记者,我国土壤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但直到2013年“镉大米”事件被媒体曝光,才逐渐引起公众的注意。

2013年5月,广州市食药监局检出大量来自湖南的镉超标大米,引起轰动。医学文献早已证明,镉不仅会引起人体腰、手、脚等关节疼痛,还会导致骨骼软化、萎缩,骨质松脆,更会在肾脏中累积,导致肾衰竭。而即使停止食用高镉大米,肾衰症状依然会持续。

追本溯源,镉大米的大量出现,正与土壤环境受到污染密不可分。据了解,采矿企业的不环保作业、冶炼厂废渣废气的不合规排放,都是土壤农田受到镉污染的原因。而在湖南,大量的工厂、冶金场和矿场的附近,坐落着成片的稻田,加之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不达标,最终导致湖南大量农田土壤受到严重污染,而镉大米只是其中一例。

实际上,早在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就曾对媒体表示,全国3亿亩耕地正在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威胁,占全国农田总数的1/6。环保部对我国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时也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动态地看,土壤污染正在愈演愈烈。“我了解到一个数据,我国受污染土地的面积正在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真的很严重。”赵章元说。

除了农田耕地污染严重外,林地、草地、工矿企业用地的污染情况同样不容忽视。

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我国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2014年,上述调查结果终于公布。结果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主要污染物为砷、镉、六六六和滴滴涕;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主要污染物为镍、镉和砷;而在接受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主要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皮革制品、造纸、石油煤炭、化工医药等行业。

更加糟糕的是,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和难可逆性,使得土壤治理修复十分困难。“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更何况,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非常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赵章元说,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使其恢复。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消除。

中国土壤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更是悲观。“现在我国土壤污染比各国都要严重,日益加剧的污染趋势可能还要持续30年。”

危及地下水安全

除了“镉大米”之外,日益严峻的地下水水质,也与土壤污染息息相关。

2014年,分部在我国北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数据显示,浅层地下水的水质总体较差。在2071个测站中,水质优良的测站比例仅为0.5%,良好的测站比例为14.7%,无较好测站,较差和极差的测站比例之和超过84%。“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地下水污染会跟土壤污染联动发生,不能只处理土壤而忽略地下水。”台湾“行政院环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技术组组长何建仁说。

他介绍,1982年,台湾桃园县发生第一起镉米事件。当时化工厂排放含镉废水造成农地污染,致使种出镉米。后来台湾还发生多起农地污染事件,土壤污染的问题就这样首先从农田耕地暴露出来。当时台湾“环保署”尚未成立,但鉴于镉米在上世纪60年代日本引起过“痛痛病”,已确定有高度人体危害性,促使台湾启动土壤污染“立法”工作。

最初,相关法律只涉及土壤污染防治,但很快,地下水与土壤之间的互相作用也暴露出来。为此,1999年,“我们把地下水污染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也指出,如果没有土壤安全,人类难以确保粮食、淡水资源、纤维制品等的安全供应,难以保障陆地生物多样性安全,将会减弱土壤作为地球系统生源要素(碳、氮、磷、硫等)循环库的潜力,进而失去产生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物质基础。

“近3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高度集约化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变化的影响,我国的土壤安全问题日趋严峻,严重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水资源安全。”基于这一情景,沈仁芳认为,为了保障我国土壤安全和水资源安全,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土壤保护与管理政策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土十条”呼之欲出

实际上,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也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都有所涉及。

日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也透露,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稿已基本成熟,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战将在中国打响。

但是,相比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都颁行了专门法律,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尚无专门立法,无疑严重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就曾对媒体表示,虽然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但却存在明显缺陷。“分散、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规定甚至明显滞后,难以满足当前和今后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

吕忠梅解释,一部法律中往往只有一两条规定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这使得土壤污染防治无法系统有效地进行,“土壤与大气、水为三大环境要素,几乎所有的污染最终都会通过某种途径进入土壤。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需要采取整体、综合性的保护对策,零星、分散的规定显然无法满足要求。”

据了解,环保部自2006年起就着手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研究工作。到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2014年12月,草案建议稿提交全国人大环资委。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启动了前期工作。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指出,全国人大环资委已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初步拟订在今年年内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常委会,纳入到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袁驷表示。

修复资金从何而来

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显得更加困难,且过程漫长,因此所耗资金也堪称天文数字。

为此,“土十条”的相关编制单位曾建议,提取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据测算,若按此推行,再加上中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每年投入可在1500亿-2000亿元左右。考虑到国家土地政策逐步收紧的因素,到2020年,预计可筹措到1.1万亿-1.4万亿元。

但是,这一做法能否实现仍然存疑。

“首先,土地出让价格和土壤污染状况都具有较明显的区域特性,很可能出让价格高的土地污染轻,而出让价格低的土地污染重。其次,土地功能的不同也会直接影响土地本身的价格。另外,量大面广且污染较重的农田尚无出让机制,也没有土地出让收益。因此下一步政府需要进行资金统筹。而这种统筹,是在某个区域内进行统筹,还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筹,或是在同类场地之间进行统筹,抑或是对所有污染土壤进行统筹,这都需要从全局考虑。”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益评论称。

而在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新能源及环保行业组组长陈鹏看来,湖南郴州为土壤污染治理筹集资金的做法可为借鉴。

“2011年,国务院专门出台《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从污染源控制与存量治理两方面以湖南省为试点开始着手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陈鹏告诉《经济》记者,以湖南郴州为例,截止到2012年7月,25个治污项目资金到位率仅有54.39%,其中中央预算资金4.4亿元已经全部到位,但地方政府投资部分仅到位35.9%,受资金不足影响,郴州上述25个项目到2012年7月无一通过验收。

土壤污染 篇6

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2-0289-01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土壤污染的概念,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分类。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来源介绍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 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物;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属环境污染的范畴。环境污染指的是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环境污染的产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当某种能造成污染的物质的浓度或总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便可能产生危害。环境污染根据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人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中某些或某种有害物质含量过高,致使健全的土壤功能受到损害,理化性质改变,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受到破坏,肥力下降,导致农作物生长发育不良,造成减产;对生物、水体、空气或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现象 。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浅析:

第一:工业点源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音等。工业污染源的防治措施:

(1)推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过去的“资源-产品-废物”的生产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再资源”的生产过程。包括征收污染税和排污费等惩罚性政策,以及政府对环保型产业的财政补贴和信贷支持等鼓励性政策。最后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由重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

(2)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推进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在化工、冶金、轻工、机械、电力、建材等行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加快生产设施和工艺流程的更新及改造,减少和控制“三废”的排放量,强制淘汰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设备和产品。

(3)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把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功能分区,调整工业布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改变工厂和居民混杂状况,从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控制城市环境污染。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增强工业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提高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

(5)构建森林过滤器作用带和森林缓冲带。在工业污染集中的区域,通过构建森林过滤器作用带减缓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速度,营建森林缓冲带减小污染物在风力和水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对其他地区的影响。具体地:

①在粉尘沉降严重的地段,种植阔叶的泡桐、女贞、夹竹桃、毛白杨、大叶杨等滞尘树种;

②在工矿企业周围选择种植抗二氧化硫的树种臭椿、香椿、苦楝、垂柳、桑树、侧柏、杜英、夹竹桃、法国冬青; 抗氯、氯化氢的树种合欢、榆树、木槿、构树、紫荆、槐树、紫藤、梧桐、刺槐、紫穗槐、胡枝子;防火树种广玉兰、法国冬青、女贞、木荷、油茶、白栎;

③在铅汞污染地区栽植有吸铅尘本领的青杨、桑树;有吸汞能力的桂花、棕榈、腊梅。

第二: 土壤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由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畜禽废弃物的随意排放,废弃的农用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区,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

(1)标准化施用化肥、无公害农药,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从源头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农药、化肥、塑料薄膜的使用管理,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施用有关规定,控制氮素化肥施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

(2)对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施用次数和施用量,同时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

(3)选择种植抗性较强的品种,如种植转基因水稻可以减少农药的用量[15]。

(4)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在畜禽养殖区用畜禽废弃物充当沼气底料生产清洁能源,发酵后的剩余物又是高效的有机肥料,既解决了畜禽废弃物的污染难题,还可以减少化学肥料的施用,大力开展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

(5)对于已经污染的地区,通过增施有机肥料、使用微生物降解菌剂、调控土壤pH和Eh等生态、生物修复措施,加速污染物的降解,从而消除污染。此外在面源污染区构建水土保持林,防治水土流失,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进而迁移到其他地区造成危害。

第三:工农业复合污染的防治

在工农业复合污染区,要采取分类治理的措施,对于已经污染严重的地区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采用农业生态修复措施,因地制宜地改变一些耕作管理制度来减轻危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改变耕作制度,选种抗污染作物品种,或筛选出在食用部位累积污染物少的品种;种植不进入食物链的植物,如种植树木、花草等观赏或经济作物;

(2) 采用农艺修复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或深耕土地等手段调节诸如土壤水分、土壤养分、土壤pH值和土壤氧化还原状况等土壤理化性质,实现对污染物所处环境介质的调控。

土壤污染 篇7

今年5月的“镉米”危机阴影至今未散,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浮出水面。近日,国土资源部称,我国正在绘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图,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

土地被重金属污染,在全民工业化的时代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德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也都时有发生,我国这次的镉米事件直接牵扯出土壤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它的恶果已经渐渐显现。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资料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铅污染和砷污染。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陈同斌指出,耕地重金属污染中镉污染和砷污染的比例最大,分别占受污染耕地的约40%。

早在2010年,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的研究显示,受到镉污染的耕地涉及11个省份25个地区。在湖南、江西等长江以南地带,这一问题更突出。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潘根兴在全国多个县级以上市场随机采购样品,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

除了重金属污染,由于不合理的化肥施用、水土流失等,我国目前处于“亚健康”的土壤面积已经很大,而病态土壤则占到了约10%,加强土壤保健已刻不容缓。氮肥、磷肥等肥料的过量施用都会造成土壤内源污染,带来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如土壤沙化、板结、土壤自我修复能力变差等,还会引发病虫害增加,抑制农作物对有益营养元素的吸收。

据了解,土壤内源污染主要是由农民不合理耕种方式造成的,主要表现为用水方式不当、有机肥投入不足、化肥使用不平衡,造成耕地土壤退化、耕作层变浅,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下降。这些不合理耕种方式造成的土壤污染约占土壤污染总量的90%。

现阶段随着我国北方干旱缺水矛盾日益突出,污水灌溉已成为解决农用水资源缺乏的有效手段,在河北保定、沧州、石家庄、邯郸等地均分布有许多典型污灌区。有专家指出,由于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用于灌溉的污水大多没有经过处理,导致了土壤肥力下降、土地盐碱化严重、重金属积累等问题,土壤环境质量逐渐恶化。

我国目前没有肥料法或肥料管理条例,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有机农业”的幌子,将未经检测和无害化处理认可的城镇生活垃圾、屠宰场废弃物及城市污泥等作为“有机肥料”投入农田;一些地方将工业废渣如磷石膏等作为“肥料”,将农田作为消纳“三废”的场所。生活垃圾和污泥含有大量重金属和病原菌,不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进入土壤,不仅导致土壤污染,同时还造成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污染土壤的修复是一件在技术和经济上都十分困难的事情。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禁止使用“六六六”,但时隔30年,土壤中及在这种土壤上生长的作物中依然能够检出“六六六”的残留量。

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大多数从事粮食生产的土地经营者仅停留于维持简单再生产过程,满足自身需求。同时,土地经营者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投入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认可,因此经营者没有承担起对耕地进行培肥的责任义务,比如为追求短期效益而不合理利用耕地、不合理施肥,及违背土壤科学的不合理机械耕作、重用轻养,甚至耕地撂荒等,导致耕地耕性变差、养分失衡、肥力下降。冬水田传统正在被抛弃,保持和恢复地力、保障春耕生产用水的稻田湿地生态系统正在受到破坏,稻田生产能力由此下降了10%。有机肥料使用比重由2000年的50%下降到目前的不足40%,化肥投入量却以每年2.6%的速率递增。肥料报酬十年间降低20%,农业生产已经陷入到“高投入高产出高污染氐效益更高投入更高污染”的恶性循环。

污染的加剧导致土壤中的有益菌大量减少,土壤质量下降,自净能力也随之减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出现环境报复风险。生态关系的失衡,往往会引起生态环境恶化。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在长江三角洲等地调查的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以上,致使稻田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系统稳定性不断降低。

曾在2007年调查提出“10%的市售大米存在镉超标问题”的潘根兴表示,从严格意义上说,土壤一旦被重金属污染后就无法修复,只能通过控制和治理,以降低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活力”。

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厚积突发”,暴露出我国工业污染的严峻形势以及农业生产领域过分追求速度和数量,忽视对耕地质量保护的严峻现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壤污染已不可逆转。

有专家表示,人口多、耕地少的现实,使得人们过度追求“产量至上、效益至上”,只向土地索取,而长期忽视了土壤的保护与修复。此次“镉米风波”所暴露出来的土壤污染之痛,已引起公众强烈关注,将有力地推动全社会重视和加快推进治理土壤污染进程。

针对土壤“亚健康”日益严重的问题,有专家认为,中国亟须开展大规模的土壤保健活动,增强土壤的可持续利用,“在操作上,应以土、肥、水为基础,对土壤进行包括有机物、有益微生物、营养元素等在内的全营养施肥,优化土壤结构。这既能为土壤提供保健技术和保健物质,优化土壤系统结构;也能提高土壤系统功能,为农作物的高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湖南省地质研究所研究员童潜明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土壤面临“严重透支”。以湖南省为例,资料显示目前湖南省稻田平均耕层厚度只有13厘米左右,比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土壤普查时减少3.5厘米,湘阴、汨罗、沅江等地的个别稻田耕层已不足8厘米。“土壤污染的治理与恢复是一个长期过程。”湖南省一位土肥专家说,通过相关农艺手段如增加土壤有机质、施用含硅土壤调理剂、采用生物吸收法等能够钝化、减轻甚至修复大多数的超标土壤。他希望这次“镉米危机”能够引起国家对耕地质量的足够重视,设立专项资金对酸化土壤进行修复改良。

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保护措施论文 篇8

**来,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这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本文以农业生态环境为视角,通过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寻保护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方法,

1现阶段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

1.1水资源短缺及污染严重

水资源是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一项资源。尽管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但我国的水资源仍然呈现出极度匮乏的状态,根据统计,我国人均用水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同时,我国的水资源分布极为不平衡,尤其在我国西部地区,水资源匮乏现象较为突出。此外,季节也是影响我国水资源分布的`重要因素之一,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夏季为雨**发季节,冬季则相对干燥。

1.2耕地资源逐年递增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仍不够完善。在我国目前仍持续发展工业的情况下,我国的耕地用地区域呈现出明显的紧张态势。如果这种态势没有得到有效**,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会进一步恶化,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化发展。

1.3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现阶段,影响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来源于工业。在进行工业生产同时,会不可避免地排出一定的废气、废水等,尤其是部分工业单位为了缩减成本,没有将废水、废气加以有效处理,即直接排放,导致我国农业资源的进一步恶化。在工业生产污染物的影响下,我国的农业土地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造成我国农业环境生态破坏。在这样情况下,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不仅其产量和质量无法得以保障,其产品还有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此外,部分农户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农业土地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不利于我国可持续化发展的战略要求。

2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

2.1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相关职能单位需切实做好对社会企业的规范整治工作,做好临近农业区域的社会工厂检查工作,针对污染物超标、净化方式不合理的企业,必须暂停作业,进行整改。同时,*还需面向广大农户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帮助其合理、科学的进行生产作业,确保其在化肥、农药的使用上做到张弛有度,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人工原因造成的农业土地资源破坏,从而更好保护好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

2.2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任何工作的有效、规范开展,都离不开其完善的体系建设,农业生产作业也不例外。所以,相关的区域*职能单位,需要深入分析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的指导和**体系。通过对范围内的农业区域进行划分和指导,驱动各农户以更智能化、科学化的方式进行生产作业。同时,区域*职能单位还需高度结合教育与农业生产,驱动更多的科研单位加大对农业生产研究,切实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贡献出力量。只有衔接好教育工作,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的知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

2.3积极保护耕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资源是我国农业生产过程 所以,*职能单位需要将保护耕地作为所有农业生态保护过程中的重点项目,深入分析我国的农业生产用地,明确其作用和价值,严禁社会单位将耕地用作其他用途。针对滥用我国耕地资源,非正常恰当使用农业用地的个人和单位,需要重拳出击,加以严肃惩治,才能确保我国的耕地资源切实使用在农业领域,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化发展战略要求。

2.4加强水污染的治理工作尽管我国针对水资源的使用

与保护出台了一系列的**,但水资源的短缺仍然是我国进一步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制约。所以,我国必须不断加强对水资源污染管理的**工作,确保每一个社会企业单位在进行生产作业过程中,都没有对我国水资源造成较大污染。同时,相关的职能单位还需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造成我国水资源污染的原因,深度分析处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

土壤污染 篇9

目前全国已经有近1/10的耕地土壤遭到污染。国家投入巨资启动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正在进行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区域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东北地区、成渝平原、渭河平原以及主要矿产资源型城市。这表明,土壤污染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性土壤退化的重要因素,土壤环境质量下降是当前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多年来被忽视的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和公众的高度重视。

土壤污染有明显的地域性。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同时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我国的土壤污染比较重的地方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东北地区。土壤污染有明显的地域性还表现在,一般具有离城市和矿山越远,土壤污染程度越轻的特点。从总体来说,

土壤污染大致可以分为:重金属污染、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多种类型。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和接近临界值。石油化工企业产生的废水污灌会使大米产生油味。有些地区污灌已经使得蔬菜的味道变差,易烂,甚至出现难闻的异味;农产品的储藏品质和加工品质也不能满足深加工的要求。

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历史欠账,二是工业发展不合理的模式,三是农业生产系统内部环保意识淡漠。这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的规律性。

大约1/3的耕地土壤污染与污灌有关。工业废渣在占地的同时,产生的废弃物又通过风、水扩散开来。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像粉煤灰,污染重的钢渣都污染土壤,此外还有施用不当的农药、化肥,以及未经环保处理的畜禽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城市垃圾,含污染物的河底淤泥混入人粪尿,被盲目用作肥料也是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之一。土壤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入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人们往往对污染危害土壤生态认识不足,土壤里是有生物的,污染使土壤生物种群发生了变化,生产能力退化。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与水、大气污染明显不同的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一般都比较直观,人们可以发现变色、异味等,通过感官就能发现。而土壤污染则不同,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如日本的 “水俣病”经过了10-20年之后才被人们所认识。

大量污染物排放通过污灌等途径最终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土壤,并经长时间积累导致土壤严重污染。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鉴于土壤污染难于治理,而土壤污染问题的产生又具有明显的隐蔽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因此土壤污染问题一般都不太容易受到重视。辨证施治染病的土壤

土壤本身有自净能力,但有限。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则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因此,土壤污染的防治需要全面考虑,系统运作。我省的一些城市,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充分考虑到了土壤的污染问题,将那些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耕地优先考虑作为市政建设用地。

国家投入巨资启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期工程将在2008年结束,由环保部门执行,以期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筛选并试点示范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国际上修复土壤污染的技术有物理的、化学的,也有生物的。正在开发的生物技术,是利用生物降解和形态的转化达到修复的目的。针对有机污染的技术,用植物、细菌、真菌联合加速有机物的降解,针对无机污染的技术,利用植物修复可以把一部分重金属从土壤中带走。还有一种方法,在土壤中加入一些化学物质,降低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当然,对于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壤只能挖走或进行土壤的冲洗和清洁,这样的技术费用就比较高。

污染的治理。污染物质的性质及其来源不同,治理起来的难易程度就有差异。有些污染维持时间较短,如可降解有机物的污染,而有些污染维持时间较长,危害很大,如很难降解的农药“六六六”的污染,在土壤中可存留几十年。有些污染比较好治理,有些则非常难治理,一般天然物质污染比较好治理,而人工合成物质的污染很难治理,重金属污染也很难治理。所以必须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来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般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治理。

化学方法。通过施用石灰、磷酸盐、氧化铁等物质,调节土壤pH值,使重金属转化为难溶的形态,降低在土壤溶液中的浓度,从而减轻土壤重金属对作物的毒害。改良土壤质地,增施有机肥料,增加土壤胶体对重金属离子和农药的吸附能力,也起一定的作用。但这种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生物防治。有些植物如向日葵对重金属具有很强的吸收和富集能力,连续种植几年可明显地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向土壤施入有机物质,提高微生物活性,或向土壤接种特殊功能的微生物,加快有害物质的分解。

3、物理防治。对污染严重的土壤,可以采用换土、客土、翻土深埋等方法,稀释污染物。

土壤污染 篇10

中国稻米的镉安全是个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健康的战略课题。

中国稻米镉污染状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曾随意在市场取17个样品进行调查,结果11个样品镉超标,超标率高达64%,这与广东是缺粮大省,主要大米来自外省有关。来自湖南等的多份数据和市场调查表明超标率大体上在35%左右,这个数值比较能实际反映目前稻米的超标情况。

2011年财新网的《镉米杀机》和今年的《万吨镉大米流向广东》的两则重磅新闻犹如春雷惊醒了公众,而5月1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稻米样品44.4%镉超标的新闻令整个社会沸腾,陷入了不安的状态。

中国稻米的镉污染由来已久,早在1974年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原森林土壤研究所)对沈阳市张士灌区调查表明,由于灌区利用含镉工业污水灌田,污染面积达2800公顷,土壤含镉量为5 - 10 mg / kg,而稻米含镉0.4 - 1.0 mg / kg,最高达2.6m g/kg。

在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曾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稻米中超标最严重的重金属是铅,超标率28.4%,其次就是镉,超标率10.3%。

我们曾随意在市场取17个样品进行调查,结果11个样品镉超标,超标率高达64%,这与广东是缺粮大省,主要大米来自外省有关。来自湖南等的多份数据和市场调查表明超标率大体上在35%左右,这个数值可能比较能实际反映目前稻米的超标情况。

镉的人体健康效应和目前中国人的镉摄取状况

镉是人体非必需且是IA级致癌物,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1971年的国际会议上Cd被列为环境污染 日本土壤镉污染导致的“痛痛病”充分展示了土壤污染后果的严重性。

肾是镉的靶器官,日本流行性病学的调查表明,人的一生中(前50年计),摄取的镉不能超过2克。虽然进食后大体上有95%的镉会直接从粪便排出,平均只有5%被吸收到体内,但一旦进入体内则难以代谢出去,其通过尿的排泄速率为十万分之五,故在体内的半衰期长达17-38年,因此镉最终会累积在肾脏。肾脏累积的镉约占体内镉的1/3, 其次是肝,约占体内镉的1/4, 肌肉含量少。而一旦累积超过2克,肾小管会开始受损,导致钙磷和小分子蛋白质不能重吸收利用,最终导致骨痛病。

经推算JECFA委员会于1972年确定PTWI为6.7-8.3微克/公斤人体。1989年更改为7.0微克/公斤人体,2010年改为月摄取量PTMI25微克/千克体重,相当于PTWI从7.0改为5.8微克/千克体重,这二者都是建立在对肾不伤害的基础上,JECFA承认镉的PTWI的安全范围很窄,没有标准设定时需要的100倍的系数。欧洲食品安全局沿用的每周摄取容限标准(3.5微克/公斤体重)已不适用。当局改为2.5微克/公斤体重,公布《指令2012/7/EU》,建立新的镉摄入限值,于2014年7月20日生效。

而在1997年有报道中国的日镉摄取数值为9.7ug, 1992年全国总膳食调查镉的摄取量为19.4 ug, 2000年的调查为21.2ug, 到2008年广东不管农村或者城市镉摄取量均达到了65ug,超过了WHO(世界卫生组织)的日镉摄取量,而目前全国的平均镉日摄取量为40ug。这一系列数值表明中国人体的镉摄取量急剧增加。

反观日本最初痛痛病区的日镉摄取量为600ug左右,当时全国镉的平均摄取量为46ug,经过数十年的土壤修复和有毒镉大米的监控和分流,其镉摄取量为21.4ug,美国为19.6ug,瑞典等欧盟国家在15ug左右。

而在污染矿区,镉摄取量高达数百ug,部分Cd污染地区可能已经出现了疑似“痛痛病”的患者。事实上,贵州赫章铅锌矿镉污染区、江西大余、 浙江温州、沈阳张士灌区以及广东韶关上坝村因为镉污染已经引起了显著的人体负面健康效应。因此中国镉污染及其人体健康损害效应不能不引起更多的重视,稻米的镉问题将是中国的战略安全问题。

米镉标准及其可调性

目前WHO设定的大米镉标准为0.4毫克,日本于2007年从法定的糙米标准1.0mg/kg(精米标准0.9mg/kg,实际允许流通的是0.4mg/kg)下调到了0.4mg/kg,台湾也与2010年将镉标准由0.5mg下调到了0.4mg。目前中国粮食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镉作为污染物限量指标,每千克大米中镉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面对着以上中国米市场的镉高超标率,一些人认为,国标比国际标准严格一倍,中国的米镉标准应与国际标准看齐,但事实上,这一标准难以上调。

一方面随着镉的人体健康效应研究的深入,国际上镉的摄取标准在慢慢收窄,而另一方面,中国主要以大米为食,且中国的稻米产销消费结构不同,占多数群体的农民自产自销居多,在污染区和弱势群体 从这个意义上说,标准就应该更严,0.2mg/kg的标准不能放松。

人体的镉健康效应取决于总摄取量。假设体内镉一半来自大米(另外的来自水、蔬菜水产品肉类等食物),你每天吃3两米(日本160克),则要使肾不出毛病,则可以吃0.342mg/kg(标准0.2mg/kg)以内的大米,如果吃的是标准或以内大米,一天最多可吃274克(半斤米),且这个是在没有任何安全�

由此可见中国的大米镉标准没有上调空间。

困境: 土壤低镉标准与稻米镉高超标率

中国土壤的镉背景值为0.097mg/kg,非常之低。也因此对外源镉的进入特别敏感,也因此中国耕地有着世界上最低的镉最大限值0.3mg/kg。台湾的耕地镉标准为4.0mg,其有机农业的耕地标准为3.0mg/kg,后者的镉标准是中国大陆目前镉标准的10倍。难怪2007年9月下旬,在国务院新闻会上,农业部高鸿宾副部长在回答中外记者有关土壤污染与农产品安全关系时说的,“目前我国正在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全世界最严格的,甚至高于欧盟,高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

如果按照中国的镉标准,日本的水田都处于镉超标的污染状态,因为其所测定的3041地点的平均值是0.4mg/kg,而且这个数值还不是全量而是0.1M HCl提取的测定值。

在这样的低镉标准下中国的镉污染面积很大,如早在1996年,中国镉污染的土地面积已经约1.4万公顷,上世纪90年代末就有镉污染的耕地涉及11个省25个地区之说。

但恰恰是这样的一个低镉标准下耕地中生产出高超标率的镉大米,这是我们目前的困境。而且更困扰我们的是即使土壤不超这个标,大米的镉依然超标!这一现象已经在中国多个地方如广东、四川得到证实。

镉大米的产生是土壤污染和土壤退化的综合结果

媒体等一直将镉大米的产生归结于土壤的重金属超标,而一些官员甚至认为与土壤大量施用磷肥有关,从以上的现象看出,这些理解都不准确。

中国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而环保措施不配套,无疑矿山开采、冶炼、化工、电镀和电池行业以及以燃煤为主的能源供应等向环境中排放了大量的镉,这些镉通过污水灌溉和大气沉降使得镉在土壤中积累,此外大量的磷肥施用也给土壤增加了污染源。但许多粮食主产区的耕地镉积累并不太高,以东莞为例,东莞耕地土壤的镉很少高出1.0mg/kg;虽然整个珠三角被认为有5500平方公里的高镉区,但实际上超过1mg/kg的土壤面积少之又少。从这个角度来说,除了厂矿周边的粮食矿产复合区之外,中国土壤的镉含量并不太严重。

但另一方面,三十年的农业生产方式(平均分配格局下的土地承包制)和投入方式的改变(由有机肥为主转为氮磷钾三要素的化肥为主,由人工除草到药剂除草)使得中国的土壤退化极为严重。一方面在土壤中发挥着极为重要功能的有机质得不到补充且不断被消耗,另一方面,氮肥的大量施用导致了土壤的严重酸化。如目前中国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已经减低到1.0%,明显低于欧美国家的2.5%-4.0%。而珠三角三十年耕地的酸碱度监测表明,土壤整体表现酸化,pH平均值由5.70降至5.44。这样有机质的贫乏大大降低了土壤对镉的络合和吸持能力,而酸碱度落入了最容易产生镉米的4.5-5.5的范围区间。

重金属在土壤-植物系统中的迁移有个“土壤-植物屏障”。在这一屏障中,与其他重金属如砷铅汞铬等相比,镉是最容易越过屏障而通过食物链产生人体健康效应的重金属,即系统对镉设置的屏障「度低。土壤镉增加(污水、大气、磷肥、包括高本底)和土壤退化(南方本身酸性、肥料、酸雨和酸矿水带来的酸化等)进一步降低了这个屏障的「高度,因此镉米应运而生。

籼稻的镉高吸收积累能力进一步加重了镉大米问题

在籼稻和粳稻的两个水稻亚种中,南方广泛种植的耐热不耐低温的热带型籼稻(Indica)比北方普遍种植的温带型粳稻 “天生”更易于富集土壤中的重金属镉。同时杂交水稻比常规水稻表现出对镉具有更强的吸收及向其茎叶和籽粒转运的能力,并且研究表明有高产伴随高镉的现象,因此中国镉大米的高超标率与南方种植籼稻和籼籼杂交稻有很大的关系。台湾在镉米事件之后,政府厉行推广粳稻种植,劝阻农户在镉浓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种植籼稻,目前台湾除了研究之外,大田生产几乎都是种植粳稻,而日本没有籼稻种植。这些经验对中国南方的镉污染区的种植方式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表明中国厉行推行杂交水稻、超级稻生产以提高粮食产量的战略在镉污染地区开始受到挑战。

因此镉大米的产生应该从整个土壤-植物体系来理解,土壤退化、土壤重金属增加(含重金属污水灌溉、大气降尘、磷肥、镉高背景值)、水稻品种、镉在土壤-植物屏障中的易迁移性都有贡献!

结语

中国已经是镉生产、应用最大量的国家,中国又是以大米为主食的国家。基于土壤污染、土壤退化以及水稻品种的种植格局,镉大米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在目前污染源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镉大米问题可能进一步恶化,使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恶化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目前中国人体镉摄取量已经是日美的2倍,欧盟国家的2倍多,一些矿区的镉摄取量与日本痛痛病发生区域相当(日600ug),凸显中国镉污染的严重性和镉控制的紧迫性。

土壤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与保护措施论文 篇11

土地资源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生活之中极为珍贵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不仅是建筑物施工建设的基础,更是农业工作者进行农业种植生产的基础。但在现阶段的社会之中,由于社会在工业化进程方面发展的较为迅猛,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土壤环境受到了工业废水以及废气的污染,而这些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之中,往往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也就会直接造成土壤之中的肥力有所下降,并使得土壤之中的肥力无法满足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致使农业生产方面的产量受到影响。而我国又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无论是对于国民生活还是国家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农业生产能够具有良好的效果,促进农业生产的增产增收,就需对目前存在的突然污染问题进行全面的治理,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生产的效果。

1、当前阶段土壤污染治理方案分析

1.1重金属类型污染的防治分析

在我国目前的土地污染之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多种类型的土地污染,而在这些种类较多的污染之中,重金属类型的土地污染是现阶段土壤污染之中的主要类型。经过**显示,重金属类型的污染主要成因是工业生产之中所产生的废水,在目前的工业生产中往往会含有数量比较巨大的金属离子,虽然目前我国已经积极的开展污染治理行动,但是在一些地区还是存在乱排污的情况,这些未经过科学处理的废水直接流入到土壤之中,在积年累月的污染之下,就会给土壤之中的结构造成严重的破坏,进而使得土壤失去原有的肥力。为了能够全面的处理好重金属类型的土地污染,现阶段治理人员主要通过化学方式对土壤进行处理,在保证不破坏土壤生态结构的基础上,使用能够和土壤之中重金属物质发生反应的化学元素,让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在和化学元素相互作用的情况下被氧化或者还原,从而达到治理重金属污染的目标。

1.2化学类型污染的防治分析

除了重金属类型的污染之外,化学类型的污染对于土壤的危害也是极其严重的,并且相对于说其他污染来讲,化学污染的情况略显复杂,导致化学污染出现的成因也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特点,其 化学元素对于土壤产生污染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当这些化学元素进入到土壤之中的时候,会对土壤之中的酸碱性造成影响,使得土壤酸碱性失衡,最终造成土壤之中的肥力下降。面对这样的污染情况,目前的措施主要有2种,一种是通过分析土壤中的元素含量进行能够吸收或者是反应的元素利用,使土壤中的有害元素减少或者消失;另外一种就是通过改变土壤的酸碱性降低化学元素引起的土壤污染。

2、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原则

2.1整体优化原则

目前的土壤防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整体优化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注重的是土壤防治的整体性效果,因此在利用此原则进行土壤污染防治时,主要进行3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污染效应要最小化,也就是在整个治污的过程中,要保证整体效应的最大化,将污染**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其次是要进行污染**和清洁生产。因为要考虑到整体最优,因此一方面进行治污,一方面进行清洁生产,投入和产出两不耽误。最后就是要做到整体环境效益的最佳。通过整体优化,实现土壤对环境的最小化污染或者是零污染,将土壤污染的影响降到最低。

2.2生态恢复原则

之所以要进行土壤污染的治理,其根本原因就是要恢复土壤的生态作用,使其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土壤污染治理时要本着恢复生态的原则来进行。在此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土壤生态作用的恢复,首先就是要协调这种因素对土壤的影响,做到元素的综合利用,通过综合效益实现土壤的生态型特征。其次就是要积极利用农家肥料进行对土壤的肥力改造。农家肥料的生态效益比较高,利用农家肥可以使得土壤快速恢复原始属性,具备良好的生态效益。

3、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展望

3.1农业非点源污染问题

一般来说,工业点源污染由于具有固定的污染源,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只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和适当的技术投入,就较容易得到治理。相反,农业非点源污染由于没有固定的污染源,往往具有潜在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因而是不容易得到有效地**的。正因为如此,英美等发达国家最近几年来对这一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国因农业生产的发展及肥料和农药的广泛使用,农业非点源污染日益严重,对农业非点源污染的研究也将受到应有的重视。

3.2环境生物技术与土壤生物多样性

生物技术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应用已成为目前十分活跃的领域。然而,这些技术在应用的过程中,应十分注意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生物安全的问题,并进行生态风险分析。此外,还应该考虑到生物技术副产物的合理处置。在处置之前,应评价其潜在危害性,包括对土壤生物多样性、作物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3.3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来,土壤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和有机污染等)修复技术的研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内容涉及固化修复、玻璃化修复、热处理修复、冲洗修复、泵出处理修复、动电修复和植物修复等。在植物修复技术中,植物抽提作用、根际过滤作用和植物固定作用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特别是野生超积累植物的筛选和有目的的应用比较引人注目。可以预料,随着1997年全球土壤修复工作网亚洲与太平洋地区分中心在南京的成立和正式启动,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研究将成为*今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之一。

4、结束语

生态农业发展是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生态农业无论是在经济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方面都具有突出的优势,为了更好地发展生态农业,对农业土壤进行科学的污染分析和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一定要在土壤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加深认识,利用现代化的生态技术做好土壤污染的防治。

土壤污染 篇12

关键词:土壤污染;分析

中图分类号:X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土壤环境存在污染情况底数不清,监管能力薄弱、科技支撑不够、法规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社会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土壤污染环境新旧交织,部分地区土壤污染已经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土壤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已� 因此,借鉴国外土壤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我国应对土壤污染的技术水准和管理能力,避免土壤受到污染,防止土壤污染问题,对于保护和改善土壤生态环境,保障人类的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促进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土壤污染概述

土壤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土壤本身的自净能力,导致土壤性状和质量变化,构成对农作物和人体的影响及危害的现象。

土壤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城市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大气中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通过沉降和降水落到地面的沉降物以及农药、化肥、牲畜的排泄物等。土壤污染的危害:受到污染的土壤,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发生改变,如土壤板结、肥力降低、土壤被毒化等,还可以通过雨水淋溶,污染物从土壤传入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水质的污染和恶化。受污染土壤上生长的生物,吸收、积累和富集土壤污染物后,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可造成对人的影响及危害。如日本富山县引用含镉废水灌溉农田,使土壤受到了严重的镉污染,致使生产出的稻米也含镉,使数千人得了骨痛病。

2 土壤污染产生的原因

2.1 过量施用化肥

我国每年化肥施用量超过4100万t。虽然施用化肥是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但长期大量使用氮、磷等化学肥料,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生物学性质恶化,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未被植物吸收利用和根层土壤吸附固定的养分,都在根层以下积累或转入地下。

2.2 农药是土壤的主要有机污染物

全国每年使用的农药量达50万~60万t,使用农药的土地面积在2.8亿hm2以上,农田平均施用农药13.9 kg/hm2。直接进入土壤的农药,大部分可被土壤吸附,残留于土壤中的农药,由于生物和非生物的作用,形成具有不同稳定性的中间产物或最终产物无机物。

2.3 重金属元素引起的土壤污染

全国320个严重污染区约有548万hm2土壤,大田类农产品污染超标面积占污染区农田面积的20%,其中重金属污染占80%,粮食中重金属镉、砷、铬、铅、汞等的超标率占10%。被公认为城市环境质量优良的公园存在着严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使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砷被大量用作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和除草剂,硫化矿产的开采、选矿、冶炼也会引起砷对土壤的污染。汞主要来自厂矿排放的含汞废水。土壤组成与汞化合物之间有很强的相互作用,积累在土壤中的汞有金属汞、无机汞盐、有机络合态或离子吸附态汞,所以,汞能在土壤中长期存在。镉、铅污染主要来自冶炼排放和汽车尾气沉降,磷肥中有时也含有镉。

2.4 污水灌溉对土壤的污染

我国污水灌溉农田面积超过330万hm2。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含有氮、磷、钾等许多植物所需要的养分,所以合理地使用污水灌溉农田,有增产效果。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中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会将污水中有毒有害的物质带至农田,在灌溉渠系两侧形成污染带。

2.5大气污染对土壤的污染

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在大气中发生反应形成酸雨,通过沉降和降水而降落到地面,引起土壤酸化。冶金工业排放的金属氧化物粉尘,则在重力作用下以降尘形式进入土壤,形成以排污工厂为中心、半径为2~3 km范围的点状污染。

2.6固体废物对土壤的污染

污� 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向土壤直接倾倒,由于日晒、雨淋、水洗,使重金属极易移动,以辐射状、漏斗状向周围土壤扩散。

2.7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残体对土壤的污染

禽畜饲养场的厩肥和屠宰场的废物,其性质近似人粪尿。利用这些废物作肥料,如果不进行物理和生化处理,则其中的寄生虫、病原菌和病毒等可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过水和农作物危害人群健康。

2.8放射性物质对土壤的污染

土壤辐射污染的来源有铀矿和钍矿开采、铀矿浓缩、核废料处理、核武器爆炸、核实验、燃煤发电厂、磷酸盐矿开采加工等。大气层核试验的散落物可造成土壤的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散落物中,90Sr、137Cs的半衰期较长,易被土壤吸附,滞留时间也较长。

3 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3.1 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增加土壤环境容量,增强土壤净化能力

向土壤中施用石灰、碱性磷酸盐、氧化铁、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化学改良剂,加速有机物的分解,使重金属固定在土壤中,降低重金属在土壤及土壤植物体的迁移能力,使其转化成为难溶的化合物,减少农作物的吸收,以减轻土壤中重金属的毒害。针对有机物污染,用植物、细菌、真菌联合加速有机物降解。针对无机物污染,利用植物修复可以把一部分重金属从土壤中带走。

3.2强化污染土壤环境管理与综合防治,大力发展清洁生产

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管理。增施有机肥同时采取防治措施,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消灭病、虫、草害,发挥农药的积极效能。在生产中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控制化学农药的用量、使用范围、喷施次数和喷施时间,提高喷洒技术,改进农药剂型,严格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发展生物防治措施。

4 结束语

土壤污染是环境污染的重要环节,是污染物摄入人体、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锁链。它可导致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发育,造成有害物质在植物体内积累,并通过食物链使污染物进入人体,进而危害人体健康。

参考文献:

[1] 蒋兰香。土壤污染刑事责任探究, 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

[2] 张梓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 凌欣。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 2006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

[4] 依恩。D.汉纳姆。从全球范围看管理土地退化的法律和政策[M].法律出版社。

土壤污染 篇13

关键词:土壤污染 土壤防治法 预防为主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007-03

大地孕育万物、滋养生命,是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几千年来各个时期的统治者与人民都很重视土地这一基础的物质生产资料,诚然,现今社会仍视土地如珍宝——无论农耕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然而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相当严重,已经威胁到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并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目前我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1]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土地有机质含量是7%,现在下降至3—4%,流失速度是美国的5倍”。[2]

近年来,土壤污染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并且得到了一定的重视。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针对该问题的多种条文规范,但都分散在多种规范中。实践已经证明这种重视显然是不足的,难以遏制并及时治理污染土壤。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并经过政府的调查研究,社会各界已经就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应对土壤污染问题达成了共识。国家已经提出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并且在起草中。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是受环保部委托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主要专家之一,据王本人透露,去年已经将土壤污染防治法“意见稿”提交至环保部,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建议、意见,他透露该法并没有纳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计划,所以年内肯定不会出台。目前土壤污染形势异常严峻,尽早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缓。

一、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和问题

土壤污染是指进入土壤中的有害、有毒物质超出土壤的自净能力, 导致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发生改变, 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并危害人体健康的现象。[3]土壤污染的特点主要由以下几点:其一,隐蔽性与潜伏性。土壤一旦受到污染,短期内危害并不明显,而是会在一定时期后显现出其危害,且被污染的土壤如果不经由专门人员运用专业方法检测是很难发现的。其二,不可逆性。土壤污染是一种藏储式的污染, 如果不人工予以净化,则将长期的持续存在,难以逆转。其三,范围广范性、后果严重性。土壤一旦被污染,不仅会直接污染农作物,还会危害人体健康,即便是危害到农作物,最终还是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还会导致土壤无法修复而破坏土地持续利用,造成重大的经济与生态损失。

土壤污染源主要来自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三废”污染。农业污染主要来自污水灌溉、农药和施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维理教授说,我国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这些农药和化肥的实际利用率不到30%,其余70%以上都污染环境了。污水灌溉会使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以及重金属渗入土壤,最终造成污染。工业污染主要指废水、废弃、废渣,这些东西处理不当最终亦会污染土壤。

为了防治土壤污染,其实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到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土壤污染的防治均有所涉及。[4]但是实践已经证明这些法律应对土壤污染是有缺陷的,防治效果与立法预期相差甚远,其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指引性不高。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 我国关于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过于分散,立法主体不一致,导致规范之间出现冲突。规范较为分散,没有一个系统的法律法规供参考,使当事人不易了解相关规定,导致相关法规的引导功能打折扣。

第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执法主体混乱,直接影响法的执行力。由于各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主体不一致,所以很多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管权,按照现行的法律法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门、环保局、质量监督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对土壤污染都有监督管权。如《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对相关部门均有授权。[5]这样就形成了多部门监管的格局,致使每个都管一点,但是每个就都不怎么管的局面。

第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强制力低。我国土壤污染的相关法律一般都是原则性规定,还有相当多的都是政策,甚至是地方政策,这些政策位阶较低,且没有一部系统的法律作为其上位法,其强制力相对较低。例如《水污染防治法》,其第51条第2款规定: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但其后第七章“法律责任”自第69条至第90条共22个条文中,没有对造成±壤污染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及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方式作出规定,防止土壤污染只是一个宣誓性的软性规定,实践中很难操作,约束性不大。[6]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