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没少接触或者看到经典的随笔吧?随笔,或讲述文化知识,或发表学术观点,或评析世态人情,启人心智,引人深思。想要更多的了解随笔吗?
记得很清楚,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中午午睡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中是一个女子,背向端坐,一身正装,一袭披肩长发。醒来以后嘴里一直默念一串数字,我以为是电话号码,赶紧拨号,没想到居然通了,那边是一个仿佛是颇有个性的女子的声音,我愕然,惴惴地挂掉了电话。初中高中又分别梦到过一次这个背影,她不再着正装,一袭长裙,下雨了,我们俩手牵着手在操场上踩雨,当她转身的时候,我发现这个背影好熟悉,哦,是她!梦中的她叫小于!
初中的时候,哥哥有了手机,听说能查号码归属地,我就偷偷地拿他的手机来查,结果显示那是个广州号。后来我才知道,020开头的,当然是广州的。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就反复地给妈妈说,我以后要去广州我以后要去广州。妈说为什么?我说那地方发达呗。上大学的时候,我如愿以偿的`来到了广州,在广外上学,广外啊,那是个盛产美女的地方。可是我一直在找一个叫小于的姑娘,我找了四年,等了四年,我不敢去打那个电话,生怕它已成了空号。
我的生命中至今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姓于的女子,我不知道她的样子,我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最终会以一种怎样的方式相遇,但,终究是会遇到的吧。
堵车了。
车队缓缓地向前蠕动,走上一两米便停一会儿。我盯着前车车尾的灯,它红着,红着,好不容易灭了,又红了——车又要停了。
血红色的灯光在黑夜里直直地刺入我的眼中,两只车灯像一双邪恶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我,像在嘲讽我被堵在路上无计可施。我不愿直视这怪兽的眼睛,把头扭到一边去,躲闪着扑朔而来的红色光束。在一次次频繁的起步和刹车中,我有些晕车,不适感加强了心里的焦躁。
又来了,又是这种感觉。六个月以来,我身体里仿佛装了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便会突然爆炸,炸碎我强装镇定的外表,露出支离破碎的心来。当它爆炸的时候,我好像掉进冰冷刺骨的海水里,焦虑和恐惧淹没着我,双脚够不到地面。我拼命往上游,挣扎着想把头露出水面,我渴望空气,渴望自由,渴望解脱,可还是一点点下沉,下沉。当它爆炸的时候,我看不到明天,看不到一点希望和快乐,感觉像爱丽丝一样落入漆黑的无底洞里,下落,下落,是可怕的失重感,伴随着恐慌和绝望。不过等待她的是奇妙的仙境,等待我的又是什么呢?
脑海中一遍遍自动播放那些对我来说可怕又伤心的回忆,放多了,又好像它们刚刚又一次发生在我眼前,白天想多了,晚上也会梦到。我常常在夜里惊醒,睁开眼发现眼前一片漆黑,才轻声安慰自己没事的,那只是一场梦,只是一场梦。
我又疯狂地翻看六个月前的照片、书本、文具,甚至一点小小的细节——我太怀念那时候的日子和那段日子里的自己了。那时的我还没有定时炸弹,没有疯狂地揣测、猜疑。我把那些细碎的记忆小心翼翼地一片一片拾起来,视若珍宝般捧在手心里,捧在胸前,手指紧紧握住。我好想找回以前的感觉。那时每次期末组长去核分那天上午,我便会知道自己的成绩,听完后便从椅子上蹦起来,像只袋鼠一样围着客厅蹦两圈,然后狠狠地把自己扔到沙发上,再弹起来,再落下,再弹起来,不顾爸爸的冷嘲热讽,边跳边拍手哈哈大笑。现在呢?听见分数,暗自欣喜一会儿,再回到那个低落的状态,仿佛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老师没有念成绩,我也没有考第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长大。只是六个月前那个会疯跑会傻笑、无忧无虑、快乐单纯的自己,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到车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脸,觉得很陌生——我快不认识这个整日忧虑、脸上阴云密布的人了。我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但是我又想,早晚都会过去的吧。像老谷说的,爬也就爬过去了。等我走出去的那一天,我就“升华”了。我一定会变得很坚强很优秀的,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我坚信!
车队又开始缓缓移动了。
妈妈说,把这些写出来也是一种宣泄,于是便有了这一篇矫情又麻烦的文字。
明白的,有许多人不爱秋,说秋是萋草是荒树是枯叶是离别,确实这是诗上的秋,可现实,秋无春的阳气勃勃、夏的激情奔放,这也从不怪,我所说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
而那些以老气横秋来骂人的人可见是不知秋林古色之滋味。
每年的九月,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晨曦在露珠下更清亮了,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而缥缈,使人想听一听天空上云雀演奏的《星空》,就象白帆在碧海中漂游。
枯藤老树却无有昏鸦,无有悲凉,正如此,我要赞美它,因为有了如此的凄凉,才有如泪般飘落的黄叶,我爱这份凄美的,落叶纷飞,马路旁梧桐树的叶打着旋纷纷落下,翩翩起舞,象婀娜的蝴蝶,不觉让人醉。
黄叶,是秋天的点缀,每一片叶子都是过来的人,已脱了春天的矫情与盛夏的炽热,我独上西山,在这绵绵秋景中静静去享受大自然的恩惠,这清明而柔和的风中,我不免发呆地祈祷每一日。
雨也是美的,灵逸而剔透,秋雨如同满天明亮的珍珠,飘飘扬扬地挥洒,点点滴滴,仿佛是李斯特的黑白键在漫舞,又如高山流水似的低吟。
秋日中,尤其是初秋,叶是半绿半黄的,有古色苍蒙之感,而那时,也天高气爽,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的黑洞,也有丝丝的凉风,让人觉得无限快感与充沛。
曾记起张爱玲有过这么一首小诗:一片树叶往下落往下落,它要去吻它的影子,影子慢慢迎上来,它和它的影子依偎在秋日里,它和它的爱。
恐怕这段感性的文字,也正是我要说的吧。
爱自己最好的方式,是经营好自己,给对方一个优质的爱人。不是拼命对自己好,那人就会拼命爱你。俗世的感情难免有现实的一面:你有价值,你的付出才有人重视。
我好傻,以为男朋友哄女朋友是天经地义的`事,傻傻的以为至少我的男朋友肯定会如此,他一定懂我的欢乐和难过,不让我受一点委屈,不论发生什么都会无条件的哄我,给我紧紧的拥抱,渐渐发现真是被自己的天真打败了。
凭什么?没有人有义务这样对我,在别人看来这不是无理取闹是什么?不是任性是什么?
我有些无助,不喜欢现在的自己,爱自己好难,可我并没有放弃!
我离不开你,我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的生活该怎么过现在一天没见你,心情就暗淡,想见你,想摸到你,是我不够坚强吗,回答我!
刚开始,大大咧咧把我的心情说给你听,说一些你侬我侬的话,现在反而可以藏的这么深,难道是因为自己觉得你是懂我的?
离别,我最讨厌的事,甚至有些恨,却又避免不了!
毕业时的心情是用复杂这个词也表达不来的,这段时间,苦了我,也苦了你!
写下这些,只为和你一起见证我感情的成长!
七夕情人节,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过的,今年也不例外……
去年,虽然不是“一个人”,可是去年的今天,还是一个人过的,由于种种原因,“她”不能出来,不过当时我订了束鲜花送到她家,“她”很开心,很意外……不过好景不长,我们的分开,就分手了……(分的我很不甘心,很不愿意,到现在,我还是那么想你!)
今年的七夕,我却在学车,因为明天的驾驶证科目二考试,今天是要做最后的努力。
七夕,别人觉得是幸福的,当然也有很多人讨厌这一天,我就是很讨厌它,可能是一个人的关系吧,很不想提起这天,就想跟平时一样,平平淡淡的过去。
人很累,很疲劳,洗个澡,躺床上,点跟烟,就会胡思乱想,“她”却是在我脑海里出现最多的一个,我们已经不联系了,我也不想做那些所谓的朋友,没必要,没意思……还是当陌生人最好……
……
期待下个情人节不是一个人过!
初次邂逅这张图片,心中竟莫名的颤栗。记忆中相似的一个空间,而一道藩篱,却隔成了两个世界。左边那平铺绵延的雪野,没有一丝凌乱的痕迹,让心也为之空旷,就好似阅历丰厚的成年人,顶着一副成熟稳重的标签,俨然着自己的风度;右边的画面冲击视觉,引人遐思。那深深浅浅的两行脚印,那不远处矗立的雪人,在调皮的窥视这白茫茫的美妙的世界……
可是,那完成这作品的人呢,你到哪儿去了?怎么不陪我玩了呢?别丢下我孤零零的立在这儿啊……雪人焦灼的呼喊着,而此刻的我也在心底呼喊着一个熟稔的名字,幻想着穿越进这画面,而翔,一定在里面等着我一起嬉戏……正可谓左手年华,右手流光呵。思绪如断线的风筝,倏忽飘向远方……翔,我又想你了,在这张图片映入眼帘的刹那,在这个北风凛冽雪粒肆虐的下午,我紧握那不能安抚的思绪的线头,轻捻往事……人这一生,往往执念于最初。一切的一切源于最初。最初萦绕牵引着我们,去完成生命的走向。而我生命最初的友情,便是因了翔的存在。而有关友情的最好诠释,便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温暖,如此而已。而翔在给了我最初温润情谊的同时,也让我饱尝了最初离别的痛楚。迈上十岁台阶的那年,翔举家移民。那时还不知移民是何概念的我,天真的近乎傻气的问了一个问题:你到国外待多久?翔的眼神瞬间就婆娑了,嗫喏着,有些艰难地哽咽着挤出一句话:过个三、五年就回来……呵,三、五年,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三年的话是一千零九十五天,五年是、是多少呢?当时我硬是没能口算出来。咳,罢了,反正你回来的时候我们一定都长高了,还会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你还是我的同桌……心里酸酸涩涩的,可我还是硬撑着说着这冠冕堂皇的话。这就是当时傻的可爱的泛着土气的我!离别终归到来,挥手告别的刹那,我的眼泪还是不可遏止的流了下来,我没能去拥抱翔,去体味这最后的温情,不能不说是种遗憾。我仰起头,从未如此灿烂优美的哭过,第一次从现实中,而不是从字典中真真切切的体味了别离……而我给翔留下的背影,是否温暖了他以后的岁月?那善意的待三、五年就回来的谎言,曾让我执守了年少的好一段时光,直到我渐渐长大,终于明白� 置身在这样的情境中,虔诚的祈祷:雪,你尽情的下吧!连同我浓的化不开的情愫……遥望翔所在的方向,默默祝祈:一切安好!
不知不觉,回家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以前,在学校总想早点回家,但现在才在家待一个多星期就觉得很无聊了咳……
也许,这也是一种成长吧!人总是会不断成长,不断地变得独立。不需要再依靠自己的父母。当然,一些特殊情况除外,我也只道了为什么当孩子长大时就要离开家。因为人一旦长大就必须承担责任。责任—这两个字眼说着简单,但真正做起来是很不易的。要做好更是难上加难。但责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人从一出生开始,他的身上就肩负起责任了。十八岁前,他的责任是做一个好孩子,好学生。但一旦过了十八岁,他就是成人了。他的责任就更重了。因为它不仅是为自己而活,更是为他的父母,甚至是他自己的家庭。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很累。但如果我们回首一望,不正是这些责任促进我们不断成长,不断成熟吗?其实,也正是因为有这些责任,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不是嘛?
现在我突然觉得社会上有些人真是好可怜。谁?就是那些啃老族。每个人只能在世上活一次,因此,我们应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有意义。应当尝遍酸甜苦辣,体会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经历一些悲欢离合。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一出生的那张白纸涂满绚丽的色彩与属于自己的图案。也只有这样,才不枉我们来这世上走一遭。对于那些在自己年轻时为了自己的责任努力奋斗过的人来说,在他们晚年时,他们可以晒着太阳和自己的。儿孙讲述自己的美好回忆。但那些啃老族又能做什么呢?他们能做的就是老泪纵横的忏悔。所以,我劝那些啃老族快点醒来吧!
当然,我自己是绝对不 自己今年已经大二了,到十一月份就要出去找工作了。虽然,碰到经济危机,也许找工作的路上会比较艰难,但我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我是谁呀!我是抗霸子。永远都坚强,都打不倒的皓哥!哈哈哈……
今天是春节我可高兴了,因为广场上今天晚上要举行一次盛大的烟火表演,我希望时间能过的快一点。
在焦急的等待中,夜幕慢慢降临,我期盼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吃完晚饭,迫不及待地跑下楼去。到广场时,广场上已经人山人海了,我好不容易才挤到了一个看烟火的最佳位置。
7:00点钟了,烟火表演开始了。首先在震耳欲聋的礼炮声中,几个大礼花直冲云霄,霎时天空中开起了几朵“五彩缤纷”的“大花朵”,有红的、黄的、蓝的、银的、紫的、绿的……真美啊!这些烟火还有各式各样的的形状,有的像一把把撑开的七彩颜色的伞,有的像五光十色的扇子,有的像光芒四射的瀑布,还有的像是千丝万缕的金银丝绸,真是一应俱全,五花八门。
这时候,天空中出现叻千奇百怪的魅力图案。有的是金色的柳树,有的是银色的荷花,有的是七色的彩虹,还有的是小朋友的一个甜蜜蜜的微笑。啊!真是多彩多样美丽极了!
烟火表演结束了,广场上人群渐渐散去了,但我的脑海里还在想着那绚丽多彩的烟火。
人都应该有一种信仰去支撑自己的人生,在不如意的困境中不至于迷失方向。
信仰各不相同,有人选择了一种主义,有的投入宗教的怀抱,还有的暂时没有找到。对于我来说,中国式的教育把马克思主义说得过于科学和完美,告诉世人不容质疑,但有的思想政治老师都对马克思主义持怀疑态度。同样,我对这个主义也表示不完全赞同。宗教,接触得不多,我的感觉,它有点缥缈,带着神秘。我没有遁入空门的愿望,也无作居士的冲动。因为尘世间有太多的难以割舍。所以我还没找到自己的信仰。曾经有人问我,她该怎么变化才会让人更好的欣赏自己。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善良,那就做好自己吧。的确,在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信仰前,我信仰自己的良心,诚实做人。沿着这个方向前进,有人嘲笑,有人说你傻,但这些人大多最后都关心你。
我想他们看这条路上走过的人们,自己心底的那份纯善被唤起,他们的那份善本来就有,只是被社会遮盖了,为了保护自己,他们隐藏了。曾经认为,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魏受到不平时候,也对我说,他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其实,在良心下我们还要有个私心,因为不是所有的人和你一样。他们十分的不问心,一心只为自己,虽然有着人的皮肉,但早已没有人的灵魂、精神,也就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称为人。我们良心下的私心就是要区别对待遇见的人,不要最后弄得对得起天下人,唯一对不住自己,这不是活得太累了么?
时间,似流水般飞快,让人难以琢磨,它让人在暝暝之中,不知不觉的度过了人生当中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让人难以割舍但又无力挽回的伤心往事。直至今日,它仍隐隐约约的告诉自己,人的一生当中,总会有许多让人意料不到的悲欢离合,许多事情也许会在我们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不管是悲是苦,是离别还是团聚,我们都应该告诉自己,坚持内心的一片宁静,为将来奋力一搏。
我常常想,如果自己能用有生以来所学的`东西,换来一种不对以往回忆的牵挂,我愿意付出一切,做一个平凡的人,让日子过得安宁一点。但生活毫无犹豫地指责了我。人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面,我们不能逃避现实,更不能否认自己的存在。我们周围的世界,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它与我们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要与世隔绝。
岁月匆匆,时间好象是在有意无意的作弄人,我徘徊,失意,迷茫过。曾几何时,我是多么想敞开心扉,何曾不想顺其自然的接受上天的恩惠,站在自然界之中,看秋去,冬来的万千景象,年复一年,无忧的度过平凡的一生。但没过几日,又开始感到心灰意冷,老天爷总不给自己一个平淡的生活。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人总是想对虚幻的东西义无返顾的追求,最终只会为自己留下无限的烦恼和忧愁。
既然如此,何不学着坦然面对,生活中,总有许多东西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得失之患,但我们只要学着超然大度一点,一些东西该来的总会来,该去的总会过去。但千万别在彷徨之中迷失了自我,若真是让自己永生难以割舍的往事,就请将它铭刻在心底吧。生活还要继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只有不断的走下去。俗话说;船到桥头自然直。至少,我们还有那让人觉得珍贵的往事可以回想,此生但求无过,不枉为人,让心灵充满阳光。
忽然之间明白,其实,颠沛流离的生活只是一种逃避现实的阴影,任何人没有绝对顺利的坦途,不经历风雨波折,是不会有灿烂的明天的。生活是奔流的洪水,不遇着岛屿和暗礁,又怎能激起美丽的浪花。
走着,人生是一条路;跑着,人生是一阵风;飞着,人生是一片云。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脚踏实地,让生活过得更有价值,更有意义,过眼云烟的东西是很容易忘记的。所以,我要学着做我自己,做回我真正的自己。突然间一阵风吹过,我张开双臂,拥抱着风,有一种神情向往的超然,让人那样的神往,也许,未来正轻声的向我呼唤,让我感到无比心旷神怡。
我喜欢写随笔,我也喜欢音乐,我喜欢边写随笔边唱歌,我愿意将这两种我认为最美好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每一篇随笔,都值得被冠以一个如歌一样的名字,而当我听到一首歌时,又会由歌词和曲调想起过往的一些事,接着就写下一些文字。这些背后有着音符的文字不停跳跃着,就像是音乐随笔,又是另外一种欣赏与享受。这让我想到博客,这种新新事物的出现,可以说是随笔的电子形式。人们把对随笔的热衷和对音乐的喜爱完美相合,便将博客推向了时代的高潮。可见,是随笔成就了博客,是博客给了随笔一把梯子,把文字放飞到自由的天空。
随笔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不需要为爬格子而十分劳力伤神。相反,随笔这一写作形式为所有人敞开大门。这一点又与歌唱不谋而合,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唱美声或者能将通俗唱得传神,但毋庸置疑的是,歌唱从古至今都是人类的本能。同样,随笔是一个人从灵魂深处反映出来的事和情最真实的写照。因此,从某个意义说,无论是谁,写出的随笔均无高低优劣之分,就像我的语文老师在批阅随笔时从不打分而只是写评语一样。更准确地说,他是在给作者所提出的`问题作回复,相互进行讨论,而非评语。作者和读者在“随笔”中进行思想的交流,继而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从这一点来看,随笔足以跻身为最有价值的最有意义的写作体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