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最新9篇】

近日,网友毛女士在网上留言说到,我大学毕业后在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至今已有5年,单位按规定为我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今年3月,我因故主动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最新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篇1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篇2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篇3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什么 篇4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步,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三步,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无法领取的情况 篇5

(一)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暂停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1、应征服兵役。

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二)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移居境外。

3、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时间 篇6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篇7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到底能领多少钱?

什么叫“延长领取期”?

当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两年,甚至不足两年的,经过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实不是本人主观原因不能就业的。,可以申请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假如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突然想自己创业了,开个私营企业、办个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你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什么情况下不能领取?

也许,有些人会想:只要不是主动失业的就可以拿钱了对吗?那么,等我申领成功了,我就一直闲着,等拿满了钱,我再去找工作好了!

真的可以吗?当然不!

其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除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还要有“就业愿望”。

当你完成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劳动部门就会有一系列措施帮助你重新就业,比如岗位推荐,比如职业培训……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接受的话,你很可能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当然,可能让你失去领取资格的情况不止这一种,具体来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你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

应征服兵役;

移居境外;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篇8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篇9

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可领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并在每月1-5日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到街道或镇乡就业与社会服务中心签字,当月月底前失业保险金就发放到个人的农业银行卡账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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