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立功请示(实用三篇)

部队立功请示(通用3篇)

部队立功请示 篇1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义务服兵役的两年就要结束,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队伍,志愿继续献身国防事业,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自20xx年12月入伍以来,我已经在军队这个大熔炉中完成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合格军人的转变。尤其是在近两年的军营生活中,我接受了党的教育,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与帮助,这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思想指导,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武装集团,是人民的子弟兵,也是一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在我胸中不时涌动着无比的神圣与自豪。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铁一般的纪律,顽强刻苦的作风,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感到很荣耀,我坚决作出继续留守军营这个特殊群体,继续学习、锻炼,迅速成长进步的打算!

在过去近两年的军营生活中,我感觉正像歌中唱的一模样:当兵也有苦,当兵也有乐,当过兵的人都会这样对我说,说苦也不苦,说乐也是乐,时时处处紧紧张张严肃又活泼……对于这种生活我总是激情满怀,我时时都在想从军报国最光荣,能够走进这个熔炉里,是我一生的荣幸,我个人以为一块好钢只有在这里炼成。想想有没有哪棵参天大树是一夜长成的?有没有哪位英雄伟人是一日造成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仅有两年的军营生活,对我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需要在这个大家庭中再学习再进步。当然,在自己学习成长进步中,我从不曾淡忘“从军只图报效祖国,为绿色长城添砖加瓦”的参军初衷。因此,我再次恳请组织再给我一次深造的机会,再给我一次奉献高原、扎根高原、服务官兵和人民的机会,我会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好军队的新政策、新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开展自己的工作,在部队履行我军新的历史使命中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令如山倒,军队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只有这样,军队才是一个有力的整体,如果我能继续留在部队、留守高原,我一定会遵守军人道德,服从组织分配,作一名合格的军人,为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自己全部力量。

如果我能够继续成为军队的一份子,保证在今后的军旅生涯和人生旅途中,一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好提了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川藏线的“三不倒”精神和老西藏精神,以高度的革命热情与精神,热爱军队,热爱本职,安心基层,扎根高原,勤奋工作,处处起到一名士官的模范作用,履行好自己的使命;我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保证按照有关条例的规定安心服役,投身到部队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的建设事业之中。

申请人:

年月日

部队立功请示 篇2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xx年以来,东丰县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服务,为东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东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正确处理民商、行政、执行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19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4件,100%调解结案;受理民商事案件1299件,审结1195件,结案率92%。深入开展“法企共建”、“假日法庭”、“司法救助”等活动,努力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全县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积极为县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拆迁法律指导。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法院全体干警深入拆迁一线,认真宣传棚改相关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努力为棚改拆迁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确保了全县棚户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广大群众中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鉴于东丰县人民法院20xx年为东丰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吉林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吉政发〔20xx〕39号)等文件规定,特申请给予荣记集体二等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3关于给予县公安局荣记集体二等功的请示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xx年以来,东丰县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维稳为第一责任、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侦破重大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20xx年,在开展“冬季治安整治”、“迎奥运抗灾害百日严打整治攻坚战”和“治安整治百日攻坚战”等系列行动中,组织有力,行动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破获了历经十年之久、被公安部督办、20xx年被省厅定为“1号公案”的黄显跃系列奸淫幼女案和一杀3人的张洪福特大杀人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反响强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竭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协助国税、地税追缴税款400余万元。成功处置了辽源监狱职工越级上访、县集中供热改制职工群体性上访、出租车司机因燃油补贴集体上访及横道河镇村民故意妨碍企业生产等多起群体性事件,保证了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全力配合棚改拆迁工作,广大公安干警不辞辛劳,不怕打击,不怕报复,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全县动迁居民2981户,全部实现了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为全县棚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鉴于东丰县公安局20xx年的突出贡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吉林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吉政发〔20xx〕39号)等文件规定,特申请给予荣记集体二等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部队立功请示 篇3

市政府: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党委和省、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一流,努力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西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财工作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20xx年该院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文明政法单位”,排名第一;再次被驻马店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20xx年6月县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12月该院被推荐为河南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20个候选单位之一;并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检察长孟卫民被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检察长,连续三年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为此,特申请给西平县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给西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孟卫民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特此申请。

二○XX年一月二十六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