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申请报告填写范文热门三篇

开工申请报告填写范文(通用3篇)

开工申请报告填写范文 篇1

一、工厂开工计划安排

目前我们xx工厂施工人员已全部到位,机械设备已进场并调试完毕,原材料试验检测已完成,试验段铺筑完成,各项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准备工作就绪,具备开工条件,特此申请开工。

二、施工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单位成立了山东省S329泰肥一级公路中修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由具有丰富养护施工经验及管理经验的人员组建而成。

三、工厂开工目标

1、质量目标:本工程的质量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工期目标:20xx年9月12日前完工。

3、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文明施工目标:本工程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5、环境保护目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污染周围环境。

6、管理目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优化组合,动态管理,流水作业,合理交叉,均衡生产。实现施工质量优良,安全生产无事故,保证合同工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四、设备人员进场情况

1、人员进场情况,根据试验段施工情况,我们增加了新的人员配编,现已投入足够的施工设备和技术、管理人员,完全可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2、设备进场情况,设备方面,我们已投入一台法国进口的纤维封层专用封层机,一台ZL50型装载机,两辆碎石撒布机,两辆胶轮压路机,交通管制车一辆,交通安全管制设备一宗等等,完全满足正常施工需求。

五、为完成目标的保证措施

1、采用法国赛格玛公司出产先进、稳定的纤维封层专用车,并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投入施工生产。

2、调集我单位精锐的管理人员和最雄厚的技术力量,并组成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

3、充分考虑各种不利于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因素,在施工安排、人员设备配、施工、施工方法等方面综合考虑时留有余地。

开工申请报告填写范文 篇2

项目名称:

总承包:

施工单位:xx市交运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2月20日

施工组织计划

一、工程概况:

省道S246线花坪至黎市段公路改建工程:K75+396~K83+000(A标段)路基排水系统施工,挖方地段和填方坡脚处均设置7.5#浆砌片石梯形纵向排水边沟,与农田衔接的填方边坡坡脚设置7.5#浆砌片石排灌沟,通过集市及人口稠密区的路段,设置钢筋砼盖板矩形边沟。

填方两侧全部设置0.25m宽7.5#浆砌片石路缘带护肩,高填土路基采用仰斜路肩墙挡护,K77+535~K77+635右侧设置7.5#浆砌片石仰斜式挡土墙,K78+330~K78+350左侧、K81+350~K81+400左、右侧、K82+200~K82+260左、右侧等三段路基设置护肩墙。

本标段排水及防护防护工程数量包括:7.5#浆砌片石边沟2387.2m,7.5#浆砌片石排灌渠189.75m,7.5#浆砌片石护肩墙451.2m,7.5#浆砌片石路缘石1890m。

排水防护工程除矩形盖板边沟采用C30砼预制盖板外,其余均采用7.5#砂浆砌片石。

二、人员组织机构:

工地负责人:

技术主办:

施工员:

基质安员:

试验员:

材料员:

内务资料员:

三、施工组织计划:

1、本分项工程计划于20xx年2月24日开工,20xx年5月10日完工,计划工期为77天。

2、施工组织及安排:

路基防护和排水工程受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的制约,为保证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施工进度,本标段特此成立专门的综合施工队,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圬工工程的施工。

为保证工程质量,C30砼及7.5#砂浆均采用机械拌制,翻斗车运送。

路基防护和排水的施工安排从属于路基施工安排,原则上路基施工一段时间后,圬工具备开工条件时即可施工。

3、施工顺序:

路基防护工程的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及边坡修整→浆砌片石→场地清理

路基排水工程的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沟槽开挖→(砼盖板制作)→浆砌片石、(砼盖板安装)→场地清理

开工申请报告填写范文 篇3

一、受理单位:

省水利厅

二、办理事项:

(一)厅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总投资在1000万元(批准的可研投资)以上的新建、续建、改扩建、供(节)水、水保、水电等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三)中央资金补助的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各类水利项目。

三、办事程序:

开工单位的申请资料经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审查后,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

四、申请条件:

(一)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二)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供图协议,且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主体工程三个月施工需要。

(三)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已经确定,工程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质量与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五)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已经确定,施工、监理合同已经签订,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六)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七)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能够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五、申报材料

(一)开工申请报告及开工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项目法人组建请示及批准文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情况(复印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证明材料);

(五)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六)施工图及供图协议;

(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中标投标文件副本,中标通知书,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八)征地审批手续;

(九)其他证明材料。

六、办结时限:

自厅行政审批窗口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经厅领导批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个别项目如需组织听证、鉴定、专家评审及检验、检测、检疫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时间内。

七、法律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第173项。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四)《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八条第二款: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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