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汇编三篇)

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精选3篇)

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1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中心顺利实现我局X年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安全无事故。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防患胜于救灾”的观念,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四、发生各类事故、案件及突发性事件不得隐瞒,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自查,确保设备、电器电源正常,无明火,确保消防通道通畅,不堆物。

七、工作结束后,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八、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

九、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驾驶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做好三分钟交底工作,做到自我、相互安全警示,查清车况,发现故障不出车。在工作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疑点及时停车检查或报告。

十一、驾驶员行车时杜绝麻痹思想、疏忽大意、巧幸心里,不违章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

十二、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保护好自身贵重物品,下班后不把贵重物品遗留在单位。

十三、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十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上级领导安全抽查,对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整改。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安全管理员: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2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老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老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7、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老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天气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10、放学后,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老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3、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头台镇中心小学

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 篇3

为进一步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行政府首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避免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减少森林资源损失,把森林山火受损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一以下。

二、责任范围及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三、责任措施

1、落实责任。村主任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组长为该组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村上要成立专业森林山火扑火队,各组也要成立森林山火扑火队,做到集结迅速,战斗有力;要与林区各社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段、每一个时段都有具体的责任人。

2、宣传动员。各村委要充分利用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技术措施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做到广播有声,林区边缘有护林标语,在重要林区地段设立护林防火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和责任,在林区各组发动群众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林区火源管理制度,宣传林区安全扑火自救常识;广泛动员林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警扑救工作。

3、搞好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各村组要妥善保管好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随时检修维护,保证能随时投入扑火工作。落实好护林点、护林哨建设,组织人员对林区道路进行清理。

4、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强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村组护林队伍建设,强化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村民森林防火挂牌制度。要坚持在林区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哨卡,坚持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对在林区作业的生产生活用火要严格控制,坚持用火审批制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重点管理。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及高火险期,要禁止一切林内和林缘用火。元旦、春节、三八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要对林缘和穿越林区的道路以及主要旅游活动地点增加流动哨,严防死守,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高龄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逐一登记,落实监护人,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

5、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是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到岗情况、林缘以及林区火源管理情况以及林区道路清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6、坚持森林防火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期内,要保证村主任、组长、专职巡山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如有山火发生,要及时组织调度扑火队伍,及早进行扑救,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考核奖惩

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村民委员会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评定。镇防火办将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全面考评、验收。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前3名的村委予以物资奖励;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后3名的村委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山火频繁发生,出现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村委会,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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