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隐患排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
收悉《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我县前期已有的x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和措施、已治理工程的维护、泥石流沟道及拦挡坝的清淤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现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思想认识“回头看”
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坚持“以防为主”、“全力防”的战略方针,以推动地灾防治体制机制和指挥体系的`高效运作。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基本准则,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政治责任,并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力做好源头防控工作。于汛前和汛期中对全县11个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与近期对其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各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应履行的职责是否到位、具体可行的年度防灾方案和避灾措施是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是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调了重点,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的推进。
二、注重实效,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
(一)落实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
(二)核查新增隐患,对变形加剧的隐患进行再排查
在前期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新增隐患点,对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中发现的35处变形加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再次排查,对其中变形情况特别严重的灾害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避让,如“镇乡政府后不稳定斜坡”、“镇村黄草滑坡”、“镇村水缸下滑坡”、“镇村小寨整体滑坡”以及“镇村槽上不稳定斜坡”。
(三)加快隐患销号和跟踪关注
目前正积极配合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威胁对象销号工作,后期将针对销号点进行现场逐点核实。
(四)积极推进维修加固、泥石流清淤工作
目前针对受州“8·20”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影响受损的4处泥石流沟(镇泥石流、镇泥石流、镇村1组沟泥石流和镇泥石流)正在进行修复加固工程施工,对已淤积的拦挡坝正在抓紧时间清淤腾库。截止目前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已全面完工,镇泥石流和镇村1组沟泥石流两处维修加固工程因受汛期强降雨影响,导致沟道水流量过大,完工时间预计推迟至20xx年11月中旬。
(五)做好预警系统的维护,保证预警系统的高效运行
协同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6月中旬完成对我县217处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全面核查,并对已受损、下线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截止目前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上线率已超过90%,预计到6月底上线率达到100%。
(六)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6月5日州原乡政府后山不稳定斜坡安装的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反馈出异常形变数据,平台自动发布蓝色预警,提醒当地加强巡查;6月9日下午16:40时,变形速率明显增加,平台自动发布橙色预警,提示斜坡变形达到预警阈值。值班调度员立即将预警信息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人员,当地迅速组织坡体下方受威励的原乡政府、派出所及2户农户共22人全部转移避险。此次成功预计并提前避让得到的省自然资源厅的高度认可,并刊登上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专刊(第5期)。将继续以此为基准,坚决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扎实做好隐患避让工作。
根据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__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__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高港区自7月18日至8月2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旨在切实摸清欠薪底数、根治欠薪顽疾、处置欠薪案件、化解欠薪矛盾,为建国70周年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达到年关讨薪这一“冬病夏治”的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牵头协调职责,不断畅通投诉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法,清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政治责任感强。
1.落实政府召集制度。区联席会议于20xx年7月22日专题召开行动布置会,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汉刚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专项行动,要求区各部门认真开展好“三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梳理、开展一次集中化解、开展一次监管执法行动。
2.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职能。专项行动挂钩督办,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欠薪隐患,实行区域分管负责人挂钩,属地政府化解,区级行业部门专门督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欠薪隐患及时化解。各园区、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治理欠薪目标责任制度,迅速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针对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迅速成立工作组,落实专人负责,及早介入、及时处置。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明确专人接待,确保投诉“有门”。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清、工作推进缓慢、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不履职尽职的要坚决问责。
3.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对拒不执行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的企业,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查处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法院加强企业与职工协调处理的力度;检察院加强违纪责任追究制度;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按照“五核一监”(核项目、核工程量、核拨款渠道、核手续、核资金额度,监管资金发放)要求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欠薪问题的确保全部清偿。
二、高效实施,行动措施靠实。
一是多元化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灵活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告知函、监察建议书、现场咨询会等方式,深入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通过高港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以及商场电子横幅进行广泛宣传,专项检查期间共计向施工单位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开展了两次的普法宣传讲座,悬挂横幅10条,咨询解答问题200余次,提高了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工资支付的自觉性,增强了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明确专项行动核心,靶向定位检查。高港区人社局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7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检查范围涵盖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简称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对标根治欠薪,实施“三查两清零”。三是惩戒制度高度施压。对检查中发现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将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行为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始终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区联席会议再部署再落实。8月20日,区政府召开全区根治欠薪工作研讨会,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困难,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工程项目29个,涉及施工单位25家。在处理阳光家园项目部欠薪案件时,由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队大队长钱荣华同志、区住建局副局长姚翔同志为应急小组组长主动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快速处置,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工150人,涉及金额200万元,已全部清欠到位。
三、高质保障,维权信息畅通。
(一)畅通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劳动保障维权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现有维权电话12333、12345,区长信箱等渠道,推行无假日办公,充分发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平台,筑牢“半小时维权服务圈”,确保第一时间受理农民工的投诉事项。专项检查期间共接到建筑领域咨询投诉11起,均处理妥善。
(二)落实维权告示牌制度。在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业主方、施工方、劳务方基本信息及劳资负责人信息、责任包保单位、工程项目包保责任人、维权电话、维权途径、实名登记制含义及登记流程等内容,让务工人员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全区维权告示牌已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
四、高度重视,谋划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力度。20xx年已经过去大半,下阶段我们将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区委区政府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考核机制,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治理成效等方面对各园区、镇街以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督查,确保所有责任单位按照A级标准落实到位。严肃问责机制,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力度不够,处置不及时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包案人的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更大力度推行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机制”的全面落实,实施“一卡通、双代管”工作机制,实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口前移、提前预警。进一步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加大建设单位和用人企业失信惩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区内工程项目投标。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防控。加大新开工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的执法检查,严格使用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范围,重点向水利、交通等行业延伸。建立绿色司法通道,对存在欠薪行为的,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行政、司法部门同时介入、同时调查取证,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调解协议,到期不支付的第一时间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着力遏制恶意欠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