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汇报(通用3篇)
市政务中心:
20xx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重点,在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优化服务质量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落实情况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制定了《20xx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务中心通知要求,局分管领导深入政务大厅开展窗口文明创城集中专项督查工作纪律、审批服务、环境卫生等情况,推进我局服务水平上台阶。
2、提升服务水平。按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进驻中心项目流程再造部门信息汇总》、《项目流程再造图进驻中心项目九公开服务告知单》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修改完善了黄山市民政局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和通报、政务公开投诉反馈以及公开内容备案等项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3、完善运行保障。一是精简审批项目。按照部署开展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由5项减少为2项。二是缩短办理时间。将项目办理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在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各类项目申请表格均做到了在网上下载。
4、强化窗口管理。根据《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最佳服务窗口及最美服务之星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积极争创最佳服务窗口。按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强、单位在编干部常驻窗口,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并做好委托授权工作。认真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上下班考勤纪律。
二、窗口工作考核自查情况
(一)窗口建设
1、人员到位。按照中心要求从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为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常驻负责窗口工作,在窗口工作时间2年以上。在进行人员调整,均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以及窗口形象的角度,并及时与中心协调沟通。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AB岗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窗口授权。根据落实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部署安排,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应进中心项目共计6项,即(1)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2)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3)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楼、广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建筑物以及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审核转报;(4)全市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5)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6)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其中全部授权项目4项,比重达到67%,部分授权项目2项,比重达到33%。
3、承诺时限。坚持1个服务项目为即办件,我局其他5个行政审批、其他权力项目对外承诺平均办理时限全部缩短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公开。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中心关于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民政窗口准确提供项目“九公开”内容、规范陈列服务告知单和项目示范文本,在网上提供各类申请表格提供下载等。
5、制度落实。我局认真落实中心巡视制度、窗口队伍建设制度,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登记制度,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局主要领导全年多次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窗口首席代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把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建成“便民、快捷、高效、满意”的窗口。
(二)项目办件
1、项目入驻。按照“应进俱进”原则,经过会审后确定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可进、服务项目应进中心项目共6项,全部进入黄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受理、一门发证”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窗口式”集中办理,进入中心实际办理项目比重达到100%。
2、办件效率。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3、项目效率。经统计,我局即办件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95%,现场办结率达95%以上。除1个即办件外,其他5项平均办理时限均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承诺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
4、收费工作。我局无收费项目。
5、联审联办。我局是非牵头和联审联办窗口单位。
(三)单位管理
1、调研指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支持协助中心管理,积极配合中心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活动,及时处理中心反映窗口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长办公会议每年研究窗口工作达到4次以上,主要领导走访窗口调研指导工作全年达4次以上,分管领导每月都至少到窗口调研指导2次,审批业务科室负责人经常性到窗口指导项目办件工作,每周都不少于1次。
2、项目清理。按省、市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清理,做好上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下访的承接和调整工作。一是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已经对承办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筹备审批一律取消,我市暂无评烈审核。二是关于衔接落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xx〕10号),要求各区县民政局对市民政局下放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权力事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市级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及住所地在市辖区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完成工作衔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
3、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按省市要求,积极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审批职能整建制进驻中心;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与首席代表签订书面《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对窗口首席代表职权范围予以行政授权。授予首席代表现场能办理项目的受理决定权、现场审批权、登记发证权以及转递后台办理项目的审核权、分办权和督办权等权限。
4、联合审批。认真学习《关于推行基本建设联合审批服务制度的意见》,我局未被纳入联合审批范围。
5、协调反馈。20xx年,对于中心召集的会议和活动,我局均按时参加。对于中心的每一次反馈,局主要领导都亲自批示,分管领导根据批示要求约谈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了窗口单位领导定期走访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窗口办件反馈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有机衔接的办件运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推进民政窗口标准化建设,并及时报送。
(四)工作表现
1、首席代表表现。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常驻中心,专职窗口工作,认真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履行首席代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骨干作用。
2、窗口表现。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出勤率达100%,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热情周到,能维护中心和窗口形象,近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按要求完成窗口信息采编数,未出现违规使用电脑的情况。
3、标准化建设。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规范登记“窗口服务台账”,及时在中心审批软件填录办件信息,未出现窗口虚假录入情况。按要求着装、亮证上岗,将党组织正式关系转到中心,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规范办理。接受中心协调,做到及时为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代办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五)加分内容
1、评先评优。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吴利龙获得20xx年度第第三季度“最美服务之星”称号。
2、表扬奖励。《黄山市民政局多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黄山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被安徽省民政厅网站表扬性宣传报道。
(六)扣分内容
20xx年,我局未发生扣分情形。
1、规范上岗。我局窗口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时间规范、配证上岗、着装规范;窗口卫生整洁,物品、资料摆放整齐;无工作日无饮酒上岗情形,保持了良好窗口形象。
2、退回单位。我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将热情服务贯穿于窗口工作中,树立了亲切、温暖、效能的窗口形象,未发生退回原单位情形。
3、有效投诉。认真践行“廉洁、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承诺,我局窗口工作人员未发生被投诉情形。
4、一次告知。我局坚持机关效能《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受理项目均向服务对象进行一次性告知。
5、办件差错。未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办件资料遗失现象。
6、违规办理。未发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擅自将项目撤出中心回原单位办理的情况。
7、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未发生对办事群众的咨询和缺件敷衍了事情形。
8、违反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中心“十要十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无违法规定被巡查通报情况,无缺席中心举办活动情况。
9、一票否决。无“一票否决”情形发生。
太平镇党委、政府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起办事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全面优化了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太平镇政务服务中心开始动工兴建,20xx年正式挂牌成立,20xx年列为全区政务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之一。位于镇政府办公楼综合楼一楼,总面积为200平方米。
今年,在文坛村、葛阳村建立村级政务服务中心,以设施统一、科学规范、功能齐备的原则,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组成由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实现了“居民办事不出社区、村民办事不出村屯”。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现有入驻单位8家,主要是: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站、民政、党团、规划站、计生所、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设立9个服务窗口,通过实施“五个一”,即一个集中、一项先锋评比活动、一个宗旨、一个党支部、一站式办结,全面提升我镇政务服务水平;便民服务大厅设有电子触摸屏和LED屏,可随时查询办事指南,显示相关办事信息等;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负责办理群众的审批、核准、办证等事项,并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
目前办事大厅已基本实现窗口受理,按时办结的承诺。进一步落实“牵头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群众进大厅后,所询问的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属本职范围内的事情,即刻办理,不属本职范围的事情,有责任进行引导服务。同时大厅内部局域网发挥很大的作用,大厅窗口基本实现“一站式”的办公模式。20xx年,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1623人次,受理事项1431件,服务办结1406项,印发材料4750份,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实现了“得人心、稳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普遍赞誉。
三、目前政务大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大厅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人员不到位。各单位整合至政务服务中心之后,由各个单位派出一名干部作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这一方面虽有利于本部门、单位业务的办理,但基层干部都有挂村挂点的任务,每位干部都是“万金油”,计生、安全、稳定三项一票否决的工作占据了干部的大量的工作时间,这就造成了干部在兼顾本单位业务工作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中顾此失彼,影响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经费无保障。基层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转主要依靠于当地的镇党委、政府的经费支持,政务服务中心每天都要受理各种业务的办理,各种办公耗材的运转大至各种电脑、桌椅等办公耗材的补充和维护,小至政务中心扫把的添置,这些都需要足够的经费才能予以保障。但自镇财县管之后,要从非常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列出一部分维持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转,乡镇的办公经费更是捉襟见肘,难以支持中心的正常运转。
3.管理不规范。目前,乡镇的政务服务中心大都由当地的党委、政府直管,它既不属于乡镇直属的事业单位,更不是派出机构。这就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很多时候,政务服务中心只是应付检查,是文件的收发站。各级都没有相对规范的制度,监督机制也不完善,更多时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是无章可循,无据可依。
4.事权下放不到位。作为乡镇,其单独完成的审批项目少,服务项目多,大多是由县里最终决定,集中审批效果不太明显。由于审批权力有限,有些仅起到一个窗口咨询服务作用,镇“窗口”在县局域网未通情况下,目前难以与县联审、联办,真正能够在大厅办结的事项相对很少。
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为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有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头铺镇“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五河县头铺镇位于淮河以北,蚌埠市东50公里,306省道两侧,下辖18个行政村,52014人,拥有耕地面积7871l亩,是“全国民主建设的领头羊”。县农村“三资”清理动员培训会议后,根据县“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办公室工作安排,我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三资”清理及委托代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为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有序、稳步开展,经研究成立头铺 1 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及农村集体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要求具体。
2、制定方案,分步实施。我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与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相关责任人,对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落实好每个步骤、环节。
(1)、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党政联席会、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宣传培训会议4余次,张贴标语18张,发放宣传单180份,使全镇干部群众了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
(2)、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进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清理:到5月30日全镇18个村第一阶段清理登记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对外投资、资产、在建工程、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已全部完成。清理已村自查为主,资金、资产的清理,以村会计帐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仗,以帐查物。对资源的清理,采取查阅合同与实地勘测相结合,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做到登记的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
核实:我镇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布置“三资”清理核实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二是召开会议、落实任务。三是(推荐访问好:)加强督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公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公示程序,做到四规范、一到位。一是规范公示时间。二是规范公示内容。三是规范公示形式。四是规范公示保留资料。镇成立“三资”公示督查组,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公示期间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到位,确保公示不走形式。 确认:镇“三资”清理指导组到村现场指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并做好会议记录。使集体资产明晰,资源透明,资金明白。
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的“三资”清理结果,各级签字认可同意后,逐级上报。
清理中存在问题:(1)少数村民组水面只有口头协议,无经济合同,是否补办手续。(2)经济合同遗失的、补办手续是否可行。(3)无法收回债权如何处置。
3、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按照《五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做到七到位。一是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到位。二是办公地点确定挂牌到位。三是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电脑、桌牌、胸牌)配备到位。四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流程图上墙到位。五是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与村民委员会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到位。六是建立村级台账到位。七是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基本账户到位。
三、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委托代理工作取得成效。
1、摸清了资产家底。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镇18个村,共清理核实货币资金227.83万元;清理资产1827.61万元,比清理前增加27.93万元;资源84023.3亩(不含承包到户);清理债权11.84万元,比清理前增加4万元;清理债务454.67万元,清理经济合同50份。为合理利用“三资”提供了真实可信全面系统的数据资料。
2、解决了疑难问题,使“三资”信访量明显减少。
3、盘活了集体资产。
4、体现了民主决策。在“三资”清理中,将清理情况通过公开栏的方式对外进行公示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总之,我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到从严、从细、从稳。目前,在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已全面完成了任务,为我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