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通用3篇)
“程门立雪”这个故事出自《宋史·杨时传》:“见程颐于洛,时盖年四十矣。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
“程门立雪”说的是宋代学者杨时和游酢向程颢、程颐拜师求教的事。杨时、游酢二人,原先以程颢为师,程颢去世后,他们都已四十岁,而且已考上了进士,然而他们还要去找程颐继续求学。故事就发生在他们初次到嵩阳书院,登门拜见程颐的那天。
相传,一日杨时、游酢,来到嵩阳书院拜见程颐,但是正遇上程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这时候,外面开始下雪。这两人求师心切,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言不动,如此等了大半天,程颐才慢慢睁开眼睛,见杨时、游酢站在面前,吃了一惊,说道:“啊,啊!他们两位还在这儿没走?”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厚了,而杨时和游酢并没有一丝疲倦和不耐烦的神情。
这个故事,就叫“程门立雪”,在宋代读书人中流传很广。后来人们常用“程门立雪”的成语表示求学者尊敬师长和求学心诚意坚。
女:校园之声,倾听你的声音,诉说你的心声
男:大家好,我是 高二x班
女:我是 高二xx班 。
男:九月果香,九月菊黄,九月的秋凉,给了我们秋的端庄
女:九月,我们又将迎来一个难忘的教师节,为此校园之声特别制作了本期节目
男:九月我们想起是谁还在播洒着希望,我们收集阳光,深情颂唱
女:在这幸福、温馨而又激动的时刻,我代表全校的莘莘学子捧出我们最纯真、最真挚、最热烈的心,
男:祝关心、爱护我们的全体老师们节日快乐、幸福安康
女:我们不是诗人,无法用诗的语言描绘教师,
男:我们也不是画家,能够泼墨丹青,全神地勾勒教师容貌,
女:我们更不是个作家,能够以华丽的词藻形容教师。
男:但我们却知道
女:当老师是辛劳的,可塑造灵魂的工作是伟大的;
男:红烛的燃烧是短暂的,可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心却是永恒的。
女:一支粉笔、点播知识王国的迷津
男:三尺教鞭、指点通向理想的道路
女:一块黑板、记下老师无限深情
男:七尺讲台、辉映着老师的艰辛
女:在这特别的日子里,老师我想对您说---
男:感谢您——老师,您让我们成为自信的,能超越自己的人。你用事实向我们证明:学习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快乐和责任。
女:感谢您——老师,您是一个我们能永远信赖的人,在生活中遇到麻烦便会去求救的人。你让我们知道:只要我们愿意,能把一切向您倾诉。
男:感谢您——老师,是您让我明白:我们能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在困难中积聚力量,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女:或许你讲课的每个细节随着时间的流逝会被我们淡忘,但您的热情、勇气和慈爱,<莲~山>我们将永远保留。
男:九月让我们从此不敢遗忘
女: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教会了我们思想
男: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让世界有爱和书声琅琅
女: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用辛勤构建知识的殿堂
男:九月我们不敢遗忘是谁在迷茫里指引方向
女:九月我们守着丰收的麦浪
男:九月我们依然在课本里成长
女:九月我们不会遗忘 用感动铭记的那份敬仰
男:金秋九月,一个收获的季节,一个感恩的季节,一个属于教师的季节。
女:九月的乐章已然奏响, 请接受我们九月的献礼吧, 所有拼搏在教育战线的老师们。
20xx教师节的广播稿五年级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迎来了第31个教师节。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大家,向辛勤耕耘在讲坛的老师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9月10日,所有的花儿都在流溢芬芳; 9月10日,所有的心灵都在舞蹈飞翔。无数青春的笑容,将您的丝丝白发,映成金黄;无数感激的目光,将您的道道皱纹,刻成勋章。老师,您让我们看到世界有多大,天地有多广;老师,您让我们体验梦想有多美,奋斗有多棒。一天天,一年年, 您奋斗在知识的海洋,却不羡慕财富的金山就在身旁;一年年,一天天,您为学生的成才奋力划桨,远航又远航。熄灭了电光,又亮了烛光;白了冬装,又染了夏裳。讲堂如舟,教鞭如桨,老师,您优美的语音谱成一片知识的海洋;白发如雪,双眼如水,老师,您无尘的心灵如圣洁的殿堂让我们健康成长。
老师,我们想对您说:您的职业最光荣;老师,我们要对您说:您的职业我们最向往!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是我们最值得尊敬的人,在这里让我代表承希的全体同学向老师们说一句:“老师,祝您节日快乐!您辛苦了,谢谢您!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xx个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