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优秀23篇】

研发中心是一种专门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基础研究、产品市场研究等业务活动的机构。

研发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了加强技术研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研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研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2、研发经费的来源:

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发项目费用;

3、研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3.1为进行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3.2为进行研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3.4用于技术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4、研发经费的管理。

4.1公司研发部是研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4.2研发经费由公司按研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4.3各项目团队对已发生的研发经费要及时填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按内控制度规定每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4.4各项目团队对于因研发工作需要,购置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物装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4.5对于研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5、研发经费的核算办法

为准确核算公司的研发经费支出和加强经费支出的管理,结合公司的研发活动,进一步建立项目研发经费支出的核算管理模式。此核算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项目费用辅助帐和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来实现。

5.1公司研发经费支出费科目设置及核算规范

公司在核算研发经费支出时,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三级科目对研发活动进行核算:

5.2对于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由于二者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只有部分专利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所以,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只把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专利,从管理费用中转出�

5.3项目核算辅助帐的管理的方法

为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明晰研发经费的支出结构,配合经费预算的执行,逐步在公司内建立起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可操作的研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体系和模型,以“研发经费支出”科目明细子目为经脉,以研发� 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科技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2.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发项目立项及预算编制

参与公司研发项目立项,会同技术部门了解技术方面情况,解读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研发费用的预算,报公司立项委员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预计项目研发所需时间

2.确定预算费用。预算费用分以下几类:

(1)人员成本,包括工资。补贴。资金。社保。公积金等。

(2)设备,材料的购置等。

(3)调研费用,专家费用。

(4)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第四章 研发费用的核算

已立项的研发项目进入研发阶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算:

1.研究机构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包括:

(1)购买的非资产性物资

(2)试制产品的检验费,仪器维护费

(3)消耗的水电燃料

(4)房屋,设备等租金

3.研发设备折旧费

4.设计费用。包括:工艺、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新产品测试检测费、查新费、鉴定费等。

6.无形资产摊销。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

7.委托境内单位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的。

8.其他费用:(10%)

(1)人员培训费

(2)专家咨询费

(3)技术资料费

(4)研讨会议费

(5)专利申请费

(6)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办公费

以上各项费用的核算,按科目子目、细目建立项目支出核算台账,进行分类详细核算。

第五章 研发费用的分摊和归集

1.可以直接归属到项目的费用,可直接核算。

2.需分摊的费用:

1)需按人均比例计算的;

2)属一人分管几个项目的,可按工时比例计算分摊;

3)管理费用按合计数的`10%进行提计算。

第六章 研发费用核算结果的结算

核算项目获得阶段性完成或全部完成,应对实际投入进行结算总结。对实际投入总额形成的研发项目成本,产品(样品),材料等资产进行结算,为研发成果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其价值提供成本方面的数据,以供公司决策之用。

第七章 研发费用的内部控制

1.研发项目经公司确定立项。投入预算或公司批准后,应报财务部门备案。

2.财务部门将根据研发计划及配套的预算支出,会同技术部门按月编制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批。

3.技术部门根据公司批准的月计划开支,支出时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中的有关审批流程,财务审批权限等制度,超预算的支出以及月计划以外的支出一律重新报公司审批后再执行。

4.项目完成后,财务人员应按比例分摊属于项目的各项费用,及时结算该项目财务数据,总结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报立项委员会等部门。

最新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对软件研发中心工作管理,缩短开发周期,提高软件开发质量,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率,特制定软件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让开发中各个环节更紧凑,更可控,需要尽可能实现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管理的正规化,工作过程的流程化,以便提高软件质量和开发效率,达到项目能按质按量按期交付的目标。

1、软件开发总体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

2、项目管理涉及项目立项、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

3、软件工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产品维护。

第二章、阶段成果

根据软件工程的过程理论并结合研发中心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流程,并规定了各个重要环节需要提交的交付物。

1、立项:市场需求分析(或者合同)、项目立项申请表、项目风险分析清单。

2、需求分析:软件需求报告或设计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

3、总体设计:概要设计说明书或功能模块描述。

4、详细设计:详细设计说明书,包括软件接口说明、单元测试计划。

5、软件实现:软件功能说明、源代码、源代码说明或者注释

6、产品测试:测试报告

7、产品发布: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

8、产品维护:问题反馈记录

9、项目总结:提交客户方的项目总结和研发中心项目汇报的PPT。

第三章、岗位设置

根据研发中心目前的开发过程主要分为分析、开发、测试三个阶段。分析阶段完成用户需求文档的编写,系统总体设计的编写;开发阶段完成设计文档的编写,代码的编写、代码的维护。测试阶段完成系统的测试,测试文档及其他材料。通过逐渐的调整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实现项目经理,需求分析工程师,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的岗位设置。

第四章、项目立项

1、需求分析工程师进行应用调查与分析,确认软件的应用需求。

2、成立项目评审会,开发总监、研发中心经理和指定人员必须参加。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建议书,评估项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配置的优劣成立项目开发组,制定软件开发计划,确定项目经理,由研发中心和项目经理共同来确定具体项目配置,知识技能要求,团队成员及团队的角色。

第五章、项目计划与监控

1、以�

2、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项目经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调整人员分工和安排。

3、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需要明确变更内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需要说明客户变更原因并将变更说明提交研发中心领导审核,以便根据变更内容及时调整计划。

第六章、需求分析

1、对用户提出的需求进行分析汇总,梳理用户的业务流程和详细的功能定义。

2、做出简单的界面原型,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编写需求详细说明书。

3、根据现有条件进行估计,制定项目进度,制定详细的软件开发计划。

第七章、总体设计

1、在该阶段确定总体结构和软件开发架构,文件命名规范,编码规范。可按软件需求划分成子系统,也可直接定义目标系统的功能模块及各个功能模块的关系。

3、确定软件模块结构,给出每个功能模块的功能描述、数据接口描述,并完成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4、完成数据库的设计,并编写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5、完成的文档需提交研发中心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章、详细设计

1、调整前一步设计的不足,确认各模块之间的详细接口信息。

2、设计功能使用的具体描述、行为者、前置条件、后置条件、UI描述、业务流程/子流程/分支流程,界面说明等。

3、确定模块内的数据流或控制流,对每个程序模块必须确定所有输入、输出和处理功能。

4、汇总并提交所有相关文档,审核确认质量和进度。

第九章、软件实现

1、项目组根据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

2、有条件的情况下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选择软件工具,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按照编码规范和详细设计实现软件功能。

3、代码应满足结构良好,清晰易读,且与设计一致,符合编码规范。

4、开发人员需要软件实现过程中编写软件功能说明,源代码说明。软件功能说明文档应说明项目名称、编号、软件名称和版本号,软件功能、主要功能实现过程。源代码说明应说明项目编号、源代码类名称、编写人员、编写日期、变更履历、功能、全局变量、数据库字典、函数功能、接口。该文档包含在源代码文件中,以注释形式存在。

5、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开发人员处理测试人员反馈的测试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直至系统运行稳定。

6、汇总并提交所有相关文档,提交研发中心备案,形成项目知识库。

第十章、软件测试

1、根据单据测试和集成测试两个过程,制定测试计划。按阶段设计测试实例,并将测试结果记录,未通过的的反馈给开发人员调整。

2、完成测试文档、操作手册、安装维护手册的编写。

第十一章、用户培训

1、准备用户培训计划、培训手册

2、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向用户进行系统使用培训、操作指导及提供软件操作手册。

3、保留培训签到表,用户意见等存档。

第十二章、系统上线

1、制定上线计划,确定上线工作时间表,部署的环境。

2、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3、根据软件特点、客户需求进行软件部署,并记录软件部署和运行结果;

4、项目组根据系统运行请款对系统进行优化,记录系统的运行情况、系统问题和处理后的版本。

第十三章、系统验收

1、验收工作准备,按要求整理项目成果物,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客户方。

2、系统主要使用研发中心及信息技术研发中心联合成立项目验收小组,从需求功能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和项目成果物的审核,根据验收情况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第十四章、产品维护

1、调出项目主要开发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维护人员对系统进行技术支持。

2、系统需求变更或调整,记录变更原因和软件及源代码的版本控制,按照软件变更要求对系统进行维护。

第章十五、源码和文档

1、源代码/文档管理采用版本控制软件VisualSourceSafe。

2、按项目的阶段性完成源代码、文档的上传。项目负责人每天对代码进行检查,开发总监或研发中心经理定期进行抽查。

3、文档分为项目文档和个人文档,文档上传前进行归类和汇总。

第十六章、质量检查

1、项目负责人每天要检查成员的工作完成情况,特别是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2、工作抽查制度:不定期的进行抽检,并将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抽检人。

3、内部审核制度:针对业务需求、概要设计(功能界面、数据库)或疑难问题组织评审会,提出意见或解决方案。

第十七章、文档规范

1、需按照软件实施的阶段落实成果物,参照《软件过程提交成果表》。

2、如果客户有特殊要求,请按照客户要求的规范完成。并将最终的问题提交研发中心归档备份。

第十八章、软件变更

为规范软件变更与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应用系统开发完毕并正式上线,移交给客户方之后的运行支持及系统变更工作。

1、系统变更工作可分为功能完善维护、系统缺陷修改、统计报表生成。

2、需求研发中心提出系统变更需求,项目经理同开发人员一起根据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判断,确定其优先级和影响程度,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将变更需求整理成系统变更申请表。

3、系统变更实现过程按照软件开发过程规定进行,遵循软件开发过程统一的编码标准和版本控制,并经过测试通过才能完成部署和上线。

4、在系统变更完成后,开发人员需将系统变更表的执行结果提交给项目经理,测试人员确认执行结果后,项目经理与需求提出方确认签字后,提交至研发中心进行归档管理。

研发管理制度 4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原材物料和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计划及工艺操作规程等,在制定以上工艺文件时,必须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是公司产品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原材物料使用、生产过程质量监控到最终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产品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

(6)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应用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在推行新工艺技术、改进工艺操作、试制新产品时,应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原则。

(7)负责在开发、研究新产品时,采取和落实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8)在进行中、小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9)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最新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5

1、总则

第1条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研发中心管理,确保研发中心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以软件产品研发为中心,强调技术第一,力求在所进入的行业中做到技术领先,掌握能区别于同行业其它竞争对手的核心技术;并在核心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作为公司软件产品研发任务的承担者,研发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研发战略规划和年度,月份计划,按时保质完成软件项目开发;

2)跟踪技术发展,及时引入适合公司产品的新技术,确保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制定公司软件项目研发管理规程,并确保研发管理规程的贯彻实施和不断改进;

4)结合研发实际情况,制定研发人员技术培训方案和考核方案,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过硬的研发队伍;

5)组织研发设备增减计划的制定;

6)制定相关人力计划,研发人员配置,根据研发人员特长、特点和职业规划合理安排岗位,充分发挥各人能力;

7)维护公司内部及数据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及时解决或协调供应商解决软硬件故障。

第3条开发理念

1)以用户为中心: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界面清晰易用;

2)技术为业务服务:提倡使用先进技术,但强调技术为应用服务,为提供用户更好的功能、性能和体验而服务,避免单纯追求技术,避免过度设计而带来额外的开发成本,导致用户学习使用“不必要”的功能;

3)不断完善自有开发框架:对引入第三方框架、组件持谨慎态度,逐步形成并丰富自己的开发框架,从而提高编码效率,便于项目资源调动,减少开发维护成本;

4)严格需求管理:把好需求关,做到需求文档清晰、明确,避免需求模糊导致的返工;按规程做好需求变更管理;

5)贯彻全程测试:提倡全程测试,测试人员与设计人员同步了解需求,尽早开始测试;开发人员应做好单元测试后再提交代码给测试人员,“低级错误”不应留给测试人员发现。

2、组织架构

第4条组织架构

1)研发中心由研发总监负责,下辖3个部门,分别是技术部、开发部、it部。

2)技术部包括:

a)技术部经理:参与核心技术研究战略规划和年度,月份核心技术研究计划的制定;负责技术部的建设与考核;负责进行核心技术研究;

b)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培养、评比和研发项目的技术选型工作;

c)架构工程师:主导公司产品的公共架构设计、核心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主导公共架构核心模块实现、重大技术难题攻关;

3)开发部包括:

a)开发部经理:参与产品、项目战略规划和年度,月份开发计划的制定;负责开发部的建设与考核;

b)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管理办公室规划、管理和运作;组织相关标准的引进和制定;组织标准的推广使用;协调项目之间的沟通;

c)配置管理工程师:项目审批、备案、制定模板、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各项目基线;

d)质量保证工程师:通过项目审计,监督对项目管理标准、政策、程序和模板的遵守程度;

e)过程改进工程师:评估和引进业内先进管理标准、规范、工具;制定项目管理政策、规范、方法、流程;提供项目管理的咨询与顾问服务;

f)项目经理:负责构建项目团队、管理项目、确保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目标;

g)开发工程师:负责详细设计、编码和自测;

h)测试工程师:负责集成测试、系统测试和性能测试;

4)it部包括:

a)it部经理:参与it战略规划和年度,月份it部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it部的建设与考核;

b)网络组主管:参与公司办公室、数据中心网络规划、设计、实施相关的管理工作;

c)服务器组主管:参与服务器选型、设备维护规划、安排定期值守等管理工作;

d)技术支持组主管:参与公司产品售后的技术支持规划、工作调配、公司内部桌面故障任务分配等管理工作;

e)网络工程师:管理公司网络及数据中心网络,更新维护各种工程用网络器材;

f)服务器工程师:负责服务器选型、采购,idc设备巡检,服务器故障处理;

g)应用系统工程师:负责服务器系统优化,监控、日常维护、数据备份;

h)商务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对公司产品提供售后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客户支持材料的撰写,并能为客户提供培训;

i)桌面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公司内部弱电工程,办公用电脑系统的维护,故障处理,员工问题解答;

3、过程改进制度

第1条过程改进工作的'目的是对软件工程过程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研发管理水平,确保按时、保质、不超预算地完成软件产品或项目的开发,节省研发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2条过程改进工作的目标是在吸收其它软件过程方法论(如rup、xp、cmmi)优秀思想及实践经验基础上,构建起一套适合本公司的研发管理流程,并不断根据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逐步使其优化。

第3条过程改进的方针:

1)不迷信或者死搬硬套他人推崇的过程标准和规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如发展战略、研发实力等)来制定适合公司的、可操作性强的过程规范。

2)充分考虑过程改进的成本和效益,以比较低的代价有效地改进过程能力,优先选择改进效果大、成本低的过程域进行改进。

3)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推进过程改进,避免造成对公司正常产品研发的大面积不良影响。

4)认真撰写规范,力求使规范中的文字和图表没有歧义,并且简单易懂。

4、技术决策制度

第1条研发中心各项技术决策采取“充分讨论,协商决策”的原则。

第2条技术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理选定,并根据研发中心发展情况更新成员名单。技术经理为技术委员会成员之一。

第3条在充分讨论各种备选技术方案的优缺点后,技术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最终获选方案,获得票数超过总票数60%的�

第4条技术经理、研发总监之外的每位技术委员会成员拥有1份投票权,技术经理拥有2份投票权,研发总监拥有3份投票权。

5、附则

第1条本制度随公司的发展而做相应的修改、变更及补充说明。

第2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研发中心。

第3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审批之日起开始生效。

研发管理制度 6

1、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发二部所有人员。

3、定义

4、职责

4.1统筹规划部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4.2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4.3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5、产品研发部管理程序

5.1日常管理制度

5.1.1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

5.1.2注重仪表,注意着装及仪表整洁,禁止穿拖鞋、无袖上衣,工作时间佩戴厂牌

5.1.3严格按公司考勤规定出勤。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严禁委托他人代签或打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5.1.4所有请假需提前申请。未经有效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1.5调休:凡节假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享受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未经申请且无加班申请单的,人力资源部一律不给予调休。

6、休假

休假申请人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销假时提供相关资料(病假证明或结婚证或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并在休假后的

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科研竞争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XX〕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XX〕21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原《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作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我校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包括学校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和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在内的学校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我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 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我校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科研项目合同必须在科研处审查备案。

第四条 我校取得的所有科研项目经费为学校收入,由学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五条 学校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研经费管理“阳光工程”建设,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及项目有关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管理,并协同计划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第八条计划财务处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监督等工作,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第九条 审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并对规定金额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结题审签,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十条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根据相关审核结果,负责对项目经费购买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等事宜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手续办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二级学院(部门)对科研项目的经费公开、项目经费外拨等事项进行初审,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和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 项目组成员使用经费一般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负责人使用经费由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签字。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及时填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开信息,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加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科研处和计划财务处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费用。如要调整预算,须得到项目立项单位(或委托单位)的批准。横向科研项目应附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表1)。各类项目预算应当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技术和劳务费的比例,并报送校科研处、计划财务处。

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合同是我校和项目委托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审查通过的科研项目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我校签署科研项目合同。科研处指定专人管理科研项目合同。

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当严格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和科研项目合同执行,其开支范围一般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科研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应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按采购程序办理。除法律有规定或在合同中有约定外,凡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包括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学校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及交流的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开支标准,并按规定实施采购手续。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包括图书、光盘、报刊等)、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劳务费发放给项目研发团队以外人员。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据实编制。劳务费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及项目验收(鉴定、评审)需支付给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目研究及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调查问卷、专家访谈、案例分析、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过程中需要支出的实物、劳务等费用(含采集对象的费用)。

(十)纵向项目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纵向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绩效支出的发放对象为项目实际参与人员。科研绩效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绩效支出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对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间接费用使用范围和分配比例的按其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浙外院〔20XX〕88号)执行。

(十一)横向项目劳务报酬: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不受国家和省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限制,项目研发团队可提取劳务报酬(即激励费)。项目研发团队获得的劳务报酬不设比例限制,具体比例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劳务报酬按照不超过总经费70%的比例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劳务报酬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收入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

(十二)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必要支出。具体参见学校计划财务处《预算(用款计划)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说明》。

第十七条 学校可以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适当数额的管理费;项目管理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具体规定的,管理费比例参照《管理费、劳务费等分配比例表》(见附表2)。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不提取管理费。

第十八条 国际科研合作中与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间的合作科研项目经费按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其他参照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经费到款后统一由计划财务处开具票据(涉及有关税费的,由项目组自行承担)。票据的管理遵循先到款后开票的原则,如确需先开具票据后到款的,应由项目负责人出具简要情况说明书,经科研处认可并由计划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具票据,票据的使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加强科研项目经费转拨管理。项目合同中约定需要转拨科研项目经费的,必须同时提供科研项目的批复文件、项目合同,以及其它必要的项目协作证明材料,由科研处审核,财务处办理转拨;转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部分,学校不提取管理费,也不计算科研工作量。转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合同特别规定的除外)。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经费挪作他用或者转入与项目无关的单位,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加强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管理。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计划财务处清理帐目,结清应收应付款。需要出具经费决算表或决算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要求和经费使用情况,如实编制经费决算,由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要求,需要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的,计财处、科研处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有明确财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用于后续项目的预研,由项目负责人继续掌握使用,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和注重绩效的原则尽早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由研发团队自主使用,鼓励其用于后续科研活动。

第二十三条 纵向科研项目中止或撤销的,其剩余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横向科研项目若因合同中止需退款回原付款单位的,须经科研处审批,已计提的管理费和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再退还。

第二十四条 我校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纵向科研项目研究,该项目承担单位是外单位但有经费拨入学校财务账户的,视同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和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严禁从项目直接费用中变相领取劳务费谋取私利。严禁编制虚假预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套取项目经费;严禁虚编考察调研费、会议费,以考察调研或会议名义赴外埠旅游度假;严禁利用假合同等虚假财务资料套取项目经费。严禁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尤其是用于旅游、娱乐等与本项目研发无关的费用;严禁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赔偿、赞助、投资。严禁使用项目研发期限外的不合理发票进行报销;严禁使用记账联和发票复印件等无效凭证进行报销;严禁与项目无关人员进行报销。

研发管理制度 8

1.目的和作用: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使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公司内工程部日常工作内容等各项流程的管理;

所包含的过程具体见如下章节:

2.1负责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现有产品的改良;

2.2新产品工艺的贯彻与落实;

2.3产品材料的改良

2.4工艺文件的编制与核准

2.5生产中技术问题的解决;

2.6客户样品的跟踪,采购样品的确认

2.7 BOM表(产品零件结构表)的编制与

2.8新材料供方的,新材料技术问题的改善

2.9新产品质量的跟踪

2.10协助品质部建立品质标准与计量标准化工作

2.11指导生产部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2.12供方的评审

2.13特采作业的核准

2.14负责公司工程资料的制作,发放及存档

2.15负责样品的打样

2.16负责样板、夹具的图纸制作

2.17在整个开发阶段系统地衡量客户的满意度

3.权责:权力

3.1有权参与公司生产政策的制定;

最新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研发中心的管理,确保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研发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研发中心的日常运营、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研发中心的工作,制定研发计划和目标,并对研发成果负责。

第四条 研发中心下设若干项目组,每个项目组设项目经理一名,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研发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评审、决策和咨询工作,确保研发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 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预算等,并报请主任审批。

第八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报请主任审批。

第九条 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项目总结,评估项目成果和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条 研发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研发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研发成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 研发中心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 研发中心应积极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发中心主任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相衔接,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 10

1总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和"1234"战略工程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 思想理念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股份公司产品研发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

4术语和定义

4.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4.2产品�

4.3产品研发

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研发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5职责

5.1公司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xx股份公司年度产品研发计划,协调处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集团公司出面解决的问题,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5.2各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产品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设计、生产准备、试制、鉴定、认证、专利申报。

5.3销售部门: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产品研发项目建议。

5.4人力资源部:负责产品研发人员的合理配置。

5.5产品研发设计部门:负责提出产品研发项目;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5.6工艺管理部门: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5.7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试制的生产计划制定和生产的组织。

5.8物流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采购工作。

5.9工装和设备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工艺装备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5.10检测和计量部门:负责产品试制的检测和记录工作。

5.11各分厂:负责按试制计划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试制工作。

6产品研发管理产品研发的主要流程、部门主要工作和研发周期为(各公司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产品特点,制定更细化的流程和管理规定):

研发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政府部门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三)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研发过程的管理

(一)立项

(1)小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科研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付总经理批准立项。

(2)中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

(3)大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科研、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二)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研发、测试承担者,研发、测试的项目实施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三)研究过程管理

(1)、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项目名称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2)、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3)、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由公司集中研发力量、并统筹管理公司研发活动。

(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研发费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门编制年度研发费用使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

(2)、研发费用预算应当详细说明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数额,按照已经立项或拟立项的项目列支。与技术开发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列支。

(3)、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负责人全权负责,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财务部单独建立研发费用账务核算体系,建立与研发费用内容对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及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

第五条所称企业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七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

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 12

1.医药、生物工程等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有机合成基础好,动手能力强,熟悉各种有机合成反应和机理。

3.熟练使用实验室常用制剂和分析的设备仪器,熟悉大生产设备、hplc、紫外、红外等测定仪器的'使用、熟悉报批流程及相关法规。

4.英文良好,能阅读英文文献。

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善于团队工作,思维严谨,富有创造性;性格开朗,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乐于接受挑战。

最新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推动企业技术进�

第二条:研发中心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公司是研发中心的主体和依托,技术开发的经费由公司提供并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和其他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第四条:为了规范与促进研发中心的建设、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研发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研发中心职责

第五条:研发中心职责

1、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2、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3、参与公司有关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制定公司重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计划。

4、协助组织召开公司级技术方案审评会和重大技术问题讨论会。

5、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技术资源及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成和二次开发;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6、收集分析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7、负责组织科技成果上报鉴定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8、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要使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第三章:研发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聘用人员制度

第六条:研发中心是以技术开发为主兼具技术管理职能的公司常设机构。

第七条:聘用人员素质与要求:

1、能掌握和应用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2、对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以协助领导找出公司生产、技术、管理等薄弱环节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知识,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善于收集与运用国内外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本公司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的需要,有开创一流产品的胆识和勇气。

5、工作中有效益观念,各项工作能力从最佳效益考虑。

6、熟悉或精通本职业务,并能与同事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7、具有一般的管理能力。

8、外聘人员可以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退休的专家,但必须是能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的专家和具有战略决策能力的专家。

第八条:聘用人员时,本着互补原则。

1、专业结构合理,达到专业之间的互相补充。

2、层次间互补、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合理。

3、不同年龄的区间互补,老科技专家与中青年科技人员相结合,以体力、智力、创造力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

第九条:对外聘人员的管理与使用:

1、研发中心聘用的部分松散人员在项目完成之后可以流动。

2、有项目时,研发中心选择合适的聘用人员组成项目组,完成技术开发任务,任何部门不得阻止,必须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四章: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第十条:研发中心实施主管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一条:企业技术创新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等工作严格按《ISO9000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研发中心管理章程。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负责。

第十三条:企业研发中心的开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应为研发中心设专门账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研发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要注重产学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研发中心的研发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研发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不断进步。

第五章:研发中心工作的考核、奖惩和激励

第十六条:公司会每年度对研发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每年年初,研发中心应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研发中心人员的考核按《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

第十九条:建立科技成果创新奖励制度,研发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研发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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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中心是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协同创新等方式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为提高综合交通供给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交通强国提供科技支撑。

第四条研发中心由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牵头进行建设与运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研究开发实体,在人、财、物上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

第五条研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党的组织,依照党章党规和中央要求发挥作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是研发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定研发中心发展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指导研发中心的建设与运行。

(二)以部名义发布研发中心认定指南,组织申报认定工作。

(三)组织开展研发中心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对研发中心进行调整。

第七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是研发中心的协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协助管理机构),指导本地区或所辖单位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研发中心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协调解决研发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建、调整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聘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依据本办法,指导和监督研发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四)协助交通运输部审核研发中心有关重大事项,配合做好研发中心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研发中心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是研发中心运行与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研发中心的发展目标、任务和研究重点,负责研发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二)提出研发中心技术委员会组建、调整方案,聘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为研发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四)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评估等工作。

(五)根据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建议,提出研发中心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和参加单位调整等重大事项变更的申请。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研发中心采用申报认定方式确定,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申报指南,组织开展认定工作。申报指南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商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条申报研发中心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交通运输发展现实和长远需求,规划清晰、目标明确,在所申报领域有重要影响。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

第十一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申报书》,经协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联合申报。

第十二条认定主要对依托单位、参加单位的基础条件与认定要求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程序分为初审、现场评审和结果确定与公布三个阶段。

(一)初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研发中心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形式审查、会评等。通过初审的,进入现场评审。

(二)现场评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研发中心进行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结果确定与公布。交通运输部根据初审和现场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研发中心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研发中心实行“开放、共享、合作、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研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研发中心主任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第十五条研发中心主任任期5年,可以连任。任期内每年在研发中心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第十六条研发中心设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第十七条管理委员会是研发中心的日常管理组织,主要职责是:审定研发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聘任研发中心主任;审定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审议研发中心年度工作报告,对研发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监督和审查研发中心的财务预决算;负责协调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八条管理委员会由协助管理机构及依托单位、参加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依托单位推荐人员担任;委员每届任期5年,每次换届一般更换1/3以上委员,原则上连续两次不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应予以更换。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调整由协助管理机构负责,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九条技术委员会是研发中心的学术指导组织,主要职责是为研发中心技术发展方向进行把关,为研发中心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咨询。

第二十条技术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依托单位的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2。技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技术委员会组建及调整由依托单位提出并报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二十一条研发中心研究方向、发展目标、参加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须经技术委员会论证、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协助管理机构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研发中心的日常运行费用由依托单位自筹,应建立多渠道筹措研究与管理经费的机制,鼓励研发中心与相关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吸引社会力量等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研发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完成的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研发中心名称;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奖励申报等应按国家和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鼓励研发中心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积极承办、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活动;设立开放课题,吸引优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五条研发中心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符合条件的,应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依托有关平台面向社会开放运行;研发中心应强化社会责任,积极服务行业发展,并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与普及。

第二十六条研发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研发中心应注重科研诚信建设,维护良好学术风气,营造宽松民主、创新共享、严谨求实的科研环境。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八条研发中心建立并实行年度考核与报告制度。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研究条件建设、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技术转化及经济效益、科研诚信建设等。年度考核报告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经协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研发中心实行定期评估制度,评估周期一般为5年,主要对研发中心评估周期内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十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定期评估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评估规则,确定参评名单,组织和指导有关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并处理异议等。

第三十一条评估程序分为自评、现场评估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

(一)自评。参加评估的研发中心,应填写《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评估报表》《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评估指标测评表》,并形成自评工作总结报告,经协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

(二)现场评估。交通运输部对自评工作符合要求的研发中心,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

(三)综合评议。交通运输部根据自评和现场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公示无异后确定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部根据评估结果,对研发中心进行动态调整。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通过的,不再列入研发中心序列。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部对通过认定的研发中心授予铭牌。铭牌的中文名称统一命名为“交通运输行业xx研发中心(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enter of Transport Industry of xx(依托单位)”。

第三十四条在研发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凡是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相关情形和内容,应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或修订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交科技发〔2011〕437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79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研发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严谨”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103车间,负责103车间新化药产品的小试工艺研究,中试和大生产过程中的小试跟踪,已有工艺的改进实验和配合其他部门需要进行的化学实验等工作。

3.1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3.1.1103车间负责人既是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实验任务顺利进行;

3.1.2制定实验计划和项目进度的跟进;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申请;

3.1.4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实验人员科学、及时、有效、准确的完成各项实验工作;

3.1.6指导和督促实验人员撰写实验报告,进行实验室文档管理;

3.1.7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8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9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3.2仪器专员职责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保修,负责管理玻璃仪器的破损登记;

3.2.4负责实验仪器外借的登记;

3.3试剂专员职责

3.3.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

3.3.4负责化学试剂的过期报废处理。

3.4安全专员职责

3.4.1负责实验室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台账;

3.4.2负责进行实验室用试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MSDS的收集,并组织实验室其他人员进行学习;

3.4.3负责监督实验室产生的三废(特别是废水和废渣)的妥善处理;

3.4.4负责收集现场急救知识并协助实验室所有人员对于该知识的学习;

3.4.5负责进行实验室危险因素识别和登记并定期更新。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4.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机合成实验培训并考核合格。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4.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4.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4.6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内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等;

4.7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7: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原则上不允许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如确实需要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在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过夜实验登记表,并注明该实验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4.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值日生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4.9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4.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4.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12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4.13注意节能降耗,实验室内的冷却水不用时及时关闭,通风橱不用时及时关闭照明和风机。实验室办公室内的空调要合理使用,不得将温度设定过低或过高;

4.14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试剂耗材的管理

5.1实验室所有试剂,应由试剂专员建立台账,领用人从仓库领用试剂后,必须报试剂专员处登记;

5.2实验耗材(一次性滴管、一次性离心管、乳胶管、取样袋等)必须节约使用,应建立耗材领用台账;

5.3实验室不得大量储存化学试剂,任何试剂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25kg;

5.4所有试剂包装必须完整,且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分装日期(领用日期)、责任人等;

5.5剧毒物品必须实行“五双制度”(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未使用完的剧毒品必须进行退库处理。

5.6实验室用气瓶,必须由相关使用人员自行搬至楼上,并放入气瓶柜,空瓶应做好标识,及时搬至楼下制定地点存放;

5.7实验产生的样品,必须标识清楚,包装完整。同种样品应集中定置存放,不得将不同品种的样品混合存放;

5.8定期对实验样品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应符合质量保证部的相关规定;

5.9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试剂及实验耗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实验仪器管理

6.1实验室应由仪器专员建立所有设备和仪器(包括玻璃仪器)的台账,以方便管理;

6.2实验室中的仪器必须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维护和保养;

6.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外借需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

6.4玻璃仪器使用结束后及时清洗干燥,严禁将玻璃仪器(如烧瓶、烧杯等)作为容器长时间的存放物料;

6.5实验仪器不得出现锈蚀、漏电、腐蚀等现象。玻璃仪器必须正确小心使用,如出现破损,及时处理掉,防止伤手,并做好破损登记;

6.6不得擅自拆装或改装实验仪器,如必须进行实验仪器的改装,必须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6.7对不按规定使用实验器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卫生工作制度

7.1实验室实行值日生制度,实验室使用人员每周轮流值日,值日生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清理垃圾桶、整理实验台面、扫地拖地、检查水电、检查门窗等;

7.2实验室内废液桶,碱缸必须定期清理,剧毒废弃物送至安环部门进行处理;

7.3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吃零食;

7.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工作服;

7.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试剂必须放置于试剂柜或指定位置中,不得随意摆放;

7.6对于样品柜(或样品抽屉)中的样品,每个实验项目的操作人,至少每一个月按要求清理一次,否则视为固体废弃物处理。

7.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由值日生负责清扫,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8、记录文件管理制度

8.1实验记录本必须按规定到生产部领取,并做好领用登记,实验记录本写满后或者某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实验记录本交至生产部审核归档;

8.2不同项目应使用不同记录本,不得在同一本记录本上做两种或两种以上项目的实验记录;

8.3实验记录在书写时应按照GMP记录书写格式的要求进行书写和修改,应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应按照实验记录本上的要求的将实验内容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实验记录本;

8.4实验样品如需送质量控制部检测,必须填写请检单,请检单的其中一联必须妥善保管;

8.5实验过程中的检测数据应及时的填写在记录相应表格中,对于样品检测图谱或打印数据,必须粘贴于相应记录的页的背面;

8.6实验记录和实验数据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不得带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8.7实验室其他文件资料(包括工具书)原则上只限在实验室内阅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实验室。

9、附则

9.1本制度由103车间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9.2本制度自20xx年08月01日起开始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 16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原材物料和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计划及工艺操作规程等,在制定以上工艺文件时,必须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是公司产品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原材物料使用、生产过程质量监控到最终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公司生产产品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

(6)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不断应用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在推行新工艺技术、改进工艺操作、试制新产品时,应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原则。

(7)负责在开发、研究新产品时,采取和落实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8)在进行中、小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9)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 17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提高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改工程等研发项目。

第二章研发计划、立项

第3条研发小组

公司的研发计划,须以公司整体战略为基准。

由技术研发部经理组织来自本部门的人员、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研发小组”,开展研发计划具体拟定工作,具体的撰写工作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

第4条研发计划的内容

研发计划要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开始,通过分析外部的市场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竞争对手的情况、公司自身的技术和运营资源,明确公司未来研发方向、重要研发和技改项目。

第5条研发计划的撰写

《研发计划书》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撰写。

撰写的过程中,研发研发小组须定期召开例会,对计划的内容进行讨论确定。

《研发计划书》草案编制结束后,报技术研发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

第6条研发计划的审议

《研发计划书》草案出台后,由公司高层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部经理、研发小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议小组对《研发计划书》草案进行审议。

研发计划的审议采用质询会的形式进行。

质询会先由研发小组负责人介绍《研发计划书》的内容,然后由审议小组的成员对计划的内容进行提问,技术研发部经理及研发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解释。

第7条研发立项报告的编制、审批

技术研发部经理牵头,研发小组组织根据审议小组的审议意见,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并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审批。

第三章研发项目实施及进度控制

第8条技术研发部作为公司研发项目进度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组织编制各项目的项目阶段工作计划,并对全体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监督检查;

第9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研发项目配合部门的进度控制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10条根据立项研发项目,技术研发部经理编制《项目研发流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控制表》,对整个研发项目的每个计划阶段进行有效控制。

第11条研发小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研发流程》组织研发小组成员进行研发工作,每周定期编制《项目研发小组阶段进度报告》,报技术部经理审议之后,再报送公司分管副总。

第12条技术研发部牵头,分管副总、生产部、采购部、物料部、财务部等部门参加“研发项目实施讨论会”,总结阶段性实施过程,提出难点及改进方案,明确下阶段实施过程计划。

第13条研发项目实施过程结束后,技术研发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及时编制《研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报送公司总经办审议、鉴定、评价。

第四章研发项目技术管理

第14条研发项目技术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研发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水平,并在具体研发项目中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15条技术标准化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减少研发项目的总体成本,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

第16条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规范化技术文件。

第五章研发项目成本管理

第17条为了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18条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技术部应协同财务部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研发项目成本核算对象,进行研发项目成本编码,并将成本测算结果即目标成本报技术委员会审批。

第19条研发项目计划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技术部经理应组织核心小组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设计方面、市场方面、采购方面、生产方面、质量方面等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

第20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阶段成本计划。

第21条各项目的计划成本预算应报送财务部,作为研发经费的依据。

第22条研发项目成本核算的内容

(1)人工费: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其它福利补贴等;

(2)材料费: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元器件、设备等;

(3)其他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研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第六章研发项目文档管理

第23条项目文档管理的意义

通过对项目文档进行很好的管理,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统一公司文档格式、要求,有利于项目技术知识的传承和保存,以及对项目进行很好的评价。

第24条项目文档内容

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阶段计划、会议纪要、项目过程中的记录文档、技术工艺说明等一切与研发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第25条项目文档管理

研发小组负责编制项目研发过程中的文档资料,技术部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理研发项目文档资料,并在研发项目完结验收之后,由技术部及时送交公司技术档案室入档。

第七章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第26条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鼓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公司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第27条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研发成果: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试验数据、阶段成果、鉴定文献等;

2.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实施许可权等;

3.著作权(版权):职务作品中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4.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公司拥有的产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信息等;

5.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属于公司所有的科技成果权利。

(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在此适用范围内)。

第28条公司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的归口部门是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对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所拥有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工作:

1.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处理公司对外经济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组织有关产品和技术合作中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审批;

4.组织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理及与律师事务所的协调;

5.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有关手续;

6.办理专利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事宜,包括专利项目的日常管理,如交纳费用、专利资料的保存等;

7.组织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工作。

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的产生过程中,技术部应对市场动态随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对因知识产权状况而需调整开发方向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技术部应对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阶段性及最终成果中属于专利法规定申请范围的,应当进行专利申请,或者以技术秘密方式及其他知识产权方式保护。

技术部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某项知识产权不申请专利,而是以技术秘密处理的,应当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项目参与者和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须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

第29条知识产权的取得:

公司员工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职务性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1.以公司名义做出的发明创造;

2.员工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3.员工受命执行本职工作之外的工作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

4.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公司员工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未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5.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30条职务性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不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等而转移,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在保证发明人或设计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处理所持有的知识产权。

第31条对确定为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研发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职前,须将在全部技术资料、试验材料、试验设备、产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交回,由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擅自离职,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32条知识产权的分级管理

(1)资料保管

与技术、产品有关的资料由技术部保管,其他部门和人员配合技术部进行专利权申请工作。

(2)分级查阅

对于知识产权资料的使用,需分不同的部门、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权限。

第33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奖惩:

为了鼓励员工多为公司创造并保护知识产权,公司对员工的以下行为加以奖励:

(1)将个人(或集体)的。职务发明整理,提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提案并准备相关材料,可获得1000元的现金奖励;

(2)成功申请到专利或公司认为有价值但不应以专利方式保护的技术,经公司批准,可获得5000-20000元的现金奖励。

第34条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35条本管理制度由技术部草拟和修订,公司经营办公会审议,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36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项目管理部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各类项目的经费管理,有效、合理地使用项

目经费,按时顺利完成项目任务,根据国家、省各级政府实行项目财务管理的

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财务管理制定XX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1、纵向项目经费:指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如国家、省、市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等。

2、横向项目经费: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开展的项目。

3、本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由董事会批复立项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经费的申请与立项

第三条凡纵向项目的申请书,按所的有关规定,有研发部初审;财务部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经费等相关内容的初审,根据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管副总审定后,由上级政府申报。

第四条横向课题,除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外,凡合同经费超过壹万伍千元的项目,需要技术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字立项。

第五条本公司自立项的项目经董事会签字批复立项后,由财务部根据《研发项目任务书》和《研发项目进度表》划出专项经费。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

第六条经费使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的支出。

2、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各项仪器设备如加工中心、模具、专用软件、其他办公设备的'购置及使用费。

3、能源材料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4、试验运行费:指项目研究所需的软、硬件进行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包括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5、信息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的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和知识产权事务费。

6、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召开或项目研究人员需要参加的各种会议费。

7、差旅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8、管理费: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为课题提供服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之支出。

9、其他相关费用: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经费使用原则

第八条

1、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公司研发中心已有设施等条件;项目组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自觉控制经费支出,控制成本。

2、经费使用与项目开展过程及阶段同步的原则,经费使用不能超过项目进度。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八条项目经费开支

据所有关财务规定和国家政策,研发部经理或授权项目负责人只能在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内按项目合同进度使用经费,不得超支,如果超支,需由研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由主管副总和财务总监批准。为保证项目按期和顺利完成,项目经费的使用金额已达可支配的80%时,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要掌握项目经费使用的情况,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第九条经费审批权限

1、按照项目预算计划使用项目经费。经费开支时由项目负责人审签,研发经理复审,并接受财务和主管副总的检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规章制度。

2、研发设备购置及使用费: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司采购部统一。

3、审批权限:金额在叁仟元以内,有研发经理审批;金额在叁仟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4、专用业务费及其他办公费:在项目计划内的调研、会议、咨询等费用,审批同上条。

第五章项目经费的监督

第十条为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合同或研发项目计划书完成项目任务,加强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财务部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1、监督项目组按本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在权限内开支项目经费。

2、定期对项目经费开支进行检查、核算,防止超支,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根据项目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情况控制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业务监督:

1、项目需组织鉴定、申报成果等,必须预留所需费用,待有关工作完结后方可最后结算。

2、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无故中止或延期。

1)如研发部门人力不足、按期完成有困难的,应提前筹划,可采取与外单位合作、转交其它部门承担的方式,以保证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在到期前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业务、财务手续,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2)如有特殊原因要申请延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延期;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提出计划完成的时限。

3)项目负责人自行中止项目或超期未完成项目的,部门将给予批评,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提出完成时间计划、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按领导批准后的进度要求组织项目及经费,重新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同时有公司研究对项目具体负责人和主要承担人给予处罚。

第六章研发项目质量的提高

第十三条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平台,在充分发挥我公司现有研发人才资源作用的同时,鼓励聘请高校科研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研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同时与公司财务制度匹配,在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研发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率的同时,要有利于调动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研发管理制度 19

一、总则

1、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内容有

a、调查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b、调查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市场及使用情况。

c、广泛收集有关产品的信息,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进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a、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b、论证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具备的技术优势。

c、论证生产该品种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3、制定产品发展计划:由研发中心提出草拟计划,经主管领导初步审查,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确定后安排生产。

4、新产品研发人员主要职责是:

a、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b、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技术研究、设备改造等。

c、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意义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1、新产品试制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

2、样品试制是根据客户要求或自主研发的品种,由分厂配合试出小样,然后按要求进行试样,以考察产品的性能、风格和设计的合理性。

3、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改进工艺设计,进一步考察产品的可纺性或可织性。

4、试制品种要求新产品研发员全程跟踪生产并指导生产。

5、试制品种结束后,研发员要书面总结试制过程、问题分析、试制结果及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或确定初步试制方案。

2、召开分厂及有关部门会议,进行生产工艺分析。

3、确定上机生产工艺并审核。

4、新产品研发员要全程跟踪试制生产过程并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试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研发管理制度 20

1.目的和作用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尝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研发部管理制度。为了使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统筹规划部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2.2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2.3物控部、生产部、质管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3.新产品开发的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

3.1 调查研究:

3.1.1 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3.1.2 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1.3 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 可行性分析:

3.2.1 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3.2.2 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2.3 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外购外协配套等)。

3.2.4 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3.2.5 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产品设计管理

产品设计时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4.1 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市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提出的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存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的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规则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定)。现对其编写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4.1.1 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a. 国内外技术情报:在市场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b. 市场经济情报: 在产品功能、特点、形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1.2 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4.1.3 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方面的改进意见。

4.1.4 基本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

4.1.5 总体布局及主要构件结构叙述。

4.1.6 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需简略勾画出产品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4.1.7 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

4.1.8 标准化要求:

a 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的和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b 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的通用件、标准件系数指标。

c 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 列出推荐选用的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指标。

d 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并预测标准化的经济效果。

4.1.9 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4.1.10 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4.1.11 根据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的评议情况(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1.12 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4.1.13 新产品设计实施、试调周期和经费估算。

4.2 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件设计。

4.2.1 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需的实验研究(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和模具实验),并写出实验研究大纲和实验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研发部管理制度》。

4.2.2 做出产品设计核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4.2.3 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2.4 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4.2.5 绘制系统工作原理图,并作简要说明。

4.2.6 提出特殊原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4.2.7 对技术任务书提出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4.2.8 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4.3 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设计基础上完成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

5. 新产品试制的管理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5.1 样品试制:

是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实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5.2小批试制:

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小批试产,其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检验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设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工装设计图纸的完成,部分试制工作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5.3 编制技术文件:

在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下列文件:

5.3.1 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简略的工艺路线。

5.3.2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的工艺分析。

5.3.3 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5.3.4 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5.3.5 设计产品试验的工装。

5.3.6 计算试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时。

5.3.7 编写试制记录。

5.3.8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5.3.9 编写定型实验报告。定型实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实验后所编的文件,内容包括定型实验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和方法、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实验步骤、参照的有关规定等。定型实验报告由检验科编制。

5.3.10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部门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5.3.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6.新产品鉴定的管理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要求应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系列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

6.1鉴定工作需准备的文件:

6.1.1 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的成套资料。

6.1.2 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图应备有二十套,发设计、工艺、全资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室、装配和零件加工车间、总工程师办,并存档)。

6.1.3 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6.2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技术鉴定结论的内容是:

6.2.1 样品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

6.2.2 小批试制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性与可靠性,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明确批量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 评价)。

6.2.3 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照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原则和有关的审批程序办理。

7.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7.1 新产品移交投产应具备的文件:

7.1.1 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7.1.2 产品的主要参数、形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7.1.3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品试制、小批试制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个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小批试制,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7.1.4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师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全资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7.1.5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装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7.1.6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7.2 技术资料验收:

7.2.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7.2.2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7.2.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应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

7.2.4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7.2.5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归口管理由技术研究部门负责。

研发管理制度 21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强化研发投入管理,特制定本研发投入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建立研发经费准备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企业每年度安排用于研发方面的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产品销售收入的3%。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研发费用,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条、每年年初由公司企管部编制好年度技术项目开发计划书。编制项目的可行性计划书,明确立项的背景和意义,项目研究开发的内容、技术关键以及科研创新的主要方式,确立项目预期的目标。进一步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参与研发的人员结构,制定项目研发的计划进度。在此基础上研发中心需制订研发项目的技术开发费预算,确定项目经费的总预算,按费用的类别写清具体研发的项目和各种合理开支的预计发生额。可行性方案及研发经费预算需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企管部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研发经费需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保管好发生额的有效凭据,包括人工费、材料辅助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财务部门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公司企管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研发经费超过预算范围的需报总经理审批追加经费。

第六条、项目完成后由财务部门编制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情况表,会同企管部分析项目经费执行与预算的偏差,进行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由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会同企管部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项研发成果归纳总结,形成核心的自主的知识产权,进行专利申报与保护。

最新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研发中心的管理,保障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研发人员及研发活动,所有研发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研发中心的日常工作,对研发成果负最终责任。

第四条 研发中心下设若干项目组,每个项目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具体项目的研发实施与协调。

第五条 研发中心主任职责:

1. 制定研发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

2. 组织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验收;

3. 监督研发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确保研发目标的达成;

4. 负责研发团队的组建、培训和绩效考核;

5. 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研发中心的影响力。

第六条 项目组组长职责:

1. 负责项目组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2. 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技术攻关,解决研发过程中的难题;

3. 撰写项目进展报告,定期向研发中心主任汇报;

4. 负责项目成果的整理、归档和申报。

第三章 研发项目管理

第七条 研发项目立项:

1. 项目组提出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目标、技术方案、预期成果等;

2. 研发中心主任组织评审,对项目可行性、技术难度、预期效益等进行评估;

3. 经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项目组开始实施研发工作。

第八条 研发项目实施:

1. 项目组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研发工作,确保研发进度和质量;

2. 研发中心主任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项目组应积极参与内外部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研发水平。

第九条 研发项目验收:

1.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包括项目总结报告、成果展示等;

2. 研发中心主任组织验收评审,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价;

3. 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结项,成果纳入公司知识库。

第四章 研发成果管理

第十条 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新产品等。

第十一条 项目组应确保研发成果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二条 研发成果归公司所有,项目组和个人享有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应定期对研发成果进行梳理和评估,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研发中心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确保研发过程中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 研发中心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实施防火、防盗、防病毒等安全措施,确保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研发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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