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学习时间、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由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负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准备、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 集中学习无故缺会或迟到超过半小时的视同缺会,确因特殊情况,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同时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各次学习活动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第六条 除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局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月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学习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第七条 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局机关大、小会议室的,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安排,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牵头召开会议的部门或科(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对于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培训班,按规定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条 实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一条 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QQ聊天、浏览购物网站、织毛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外出下乡、出差和到县城内其他单位办公事,均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局属部门职工因工外出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在部门办公室登记;机关职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登记;局属部门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分别在部门办公室和局办公室登记。但不得以下乡、出差、到其他单位办事等为名外出办私事,未请假又未因公外出的,无论任何情况都按旷工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各部门、科(室)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或单位及领导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视情况给予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条 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24小时坚守岗位,守好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对于不够清楚,没有搞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凡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外来文件、信函、反映的情况、公务电话及具体处理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考。当班未了事宜,必须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并继续处理。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如擅离职守或未及时处理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严禁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局长、书记请假一天之内相互审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权限报上级领导审批;副局长请假一天由局长审批,超过一天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长审批。局属部门工作人员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部门办公室(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局办公室)后,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凡请假者,请事假超过30天、病假(凭医院诊断意见)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假期工资待遇按2013年8月27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计发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为: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资全额计发。
(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从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按在职工资全额计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工作日工资=基本工资÷21),其他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照发。
2、机关人员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扣发工作性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3、事业人员连续事假在1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全部津贴、补贴。
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的,机关人员在6个月以内津贴补贴按在岗时标准执行,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事业人员在6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工作人员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照发。
五、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工作日工资=月工资总额÷21)。
六、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及时办理因病退休、退职手续。其中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八、婚、丧假:正常婚、丧假按国家规定各给3天假期。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另奖假15天(包括假期内公休日),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办理。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属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3个月,晚育和剖腹产者另奖(增)假30天;非计划内生育不给假,并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1、机关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凡违反规定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同时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2、县内加油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共同完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用车人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3、车辆因工出县城的,实行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外出目的地和用车人。
4、外单位用车,须经局长批准,驾驶员接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正常保养和维修需事先报告维修部位、故障、费用等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保养维修。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车领导酌情处理。县内修理发票附材料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外出途中修理的发票,由用车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
6、车辆清洗实行定点制度。由办公室统
7、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不得开车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别处;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要先告知办公室使用的缘由,由办公室据实登记。驾驶员如出现公车私用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8、车辆原则上只保证领导办公用车,科(室)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9、驾驶员要安全文明行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 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局属各部门车辆的具体管理使用,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制度(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驾驶公车(确无专职驾驶人的,报局长批准,并在局纪委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驾驶)、非工作时间统一集中停放等上级部门对车辆的管理规定。
第七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局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档酒,禁止上烟,不吃海鲜等高档菜肴。
第二十三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市、县领导,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兄弟县、市、区农业局领导,外地区农业部门领导,业务往来部门领导和乡镇工作联系领导及随行人员等。
第二十四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对应部门或科(室)请示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确需局领导陪同活动的,一般由分管领导陪同接待,特殊情况由局长参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实行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局除农经站单独设立会计账户外,其余各站、校、中心的账务均由局财务室统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财务,节约开支,合理利用资金,现金及周转金严格按照银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的使用和报销,严格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所有开支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开支。同时,实行大额或大宗开支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局长代表领导集体签署意见。
第二十八条 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开会、参观、考察必须以通知文件为依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一切费用,并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九条 出差下乡食宿报销。如单位有车随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报销差旅费;如单位有车随行,食宿无人接待,但食宿发票回单位报销的,不再报销差旅费;无车随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单位报销的,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无车随行,食宿没有接待,且没有回单位报销食宿费的,方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和食宿补助。所有符合报销的费用,须有经办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并由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再报局长履行法定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 有收费收款项目的单位,必须坚持按有关文件要求挂牌、亮证收费,并指定两个人分别管理票据和现金,严格坚持收入金额上缴和按比例返还工作经费的制度。
第三十一条 大件办公用品或一次购买一种办公用品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使用单位向局领导班子提出,经批准后按程序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购买。
第三十二条 局机关办公所需信笺、笔墨等一般办公用品和纸杯、水票、茶叶等消耗品,由办公室作计划,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购置,办公室统一发放。同时各部门、科室要按照节能降耗的要求,节约使用纸张、水、电等办公消耗,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
第九章 门卫值班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天6:30开大门,24:00关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三十三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及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及大院进行巡逻,管护好花草树木,对损害院内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卫生区包洁责任制。一是各办公室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并保持整洁;二是机关办公楼各层公共卫生,各层由各层人员负责,场院由保安负责打扫;三是局属各部门公共区卫生,严格按2013年4月16日“关于调整卫生区划分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五条 老大院门卫值班严格按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书》执行。车辆管理办法按2013年6月3日起实施的《**县农业局大院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章 __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全体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不携带密件、密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秘密的事项;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储、处理秘密信息及载体,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计算机公用网、普通传真递送和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
第三十七条 凡需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的,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严格物理条件隔离,严禁其他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严禁在非涉密软盘、光盘、U盘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条 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上网发布的资料必须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专职人员上网发布,文责由撰稿人自负。不得在聊天室、论坛、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条 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机关由档案室负责,局属各部门有涉密文件的必须由专人进行严格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 涉密文件传阅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条 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安全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检查,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保卫观念,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及办公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置。
第四十四条 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资料。严禁将自己使用的单位钥匙,乱配给别人,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单位。办公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接拉电源,乱接电线、禁用电炉。不得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滞放在办公室内,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第四十五条 财务室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险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现金过夜。档案室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四十六条 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职,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遇事慎重处理,重要事宜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及附则
第四十七条 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级检查得到肯定或有关单位表彰的,视情经研究后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四十八条 凡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的干部职工,按干管权限和相关规定由局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习生活制度
1、班委在通知群里发布的各种作业和任务要求,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事不能按时完成的,请亲自和该班委沟通并说明原因,未完成而又未说明的,在通知群和班群里点名批评,并给该班委写一份200字以上的检讨书!(如果不交检讨书,以后的作业自己交给老师)
2、各类班级活动务必正常出勤,如有事需找班长请假并交代清楚不能出席班级活动的原因且提供相关证据!此外,每个学期的班级活动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班长登记在册,每次活动之前公布一次,包括升旗、级会),请假每超过一次,按时在群里发一次拼手气红包。
3、新的班级网盘近日将建成,以后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上传各种
学习资料、课件,也可以上传班级照片,电影,推荐书目等等,大家一起共享。
班委建设制度
1、班级的宿舍文化墙中会设置一个小信箱,同学们可以把自己对班委、班级建设等各种意见和想法投进去,班长每周会查看一次。
2、每半个月安排两个班委下宿舍对同学们进行生活、学习上的关怀。
3、如果班委犯错,惩罚双倍。
体育生活制度
每周四晚固定举行一次“跑内环活动”,有需要的同学请留意体委发布的通知。运动过程中务必跟随队伍,避免落队。
文娱生活制度
宿舍之间应该保持沟通联系,坚持一个集体的原则。积极倡导由宿舍长带头,宿舍之间联谊举行外出活动。宿舍长在票圈打卡并@班长,有实质性的奖励!
为了安全有序地进行运动会,各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学生必须处处维护太高的社会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情。运动会期间学生在体育场的任何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都将被纳入到班级考核中。
2、各班所有同学必须佩戴胸卡,关好教室门窗,整队步行前往体育场。比赛结束后必须步行回到学校。途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得横穿马路,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3、各班所有学生统一集中教室,周五集中时间为12:05,12:10准时出发;周六早晨集中时间为7:05,出发时间为7:10;下午集中时间为12:10,出发时间为12:15。出发前必须点名,必须准时、安全到达运动场地。
4、由于是露天看台,灰尘较多。因此首次进入看台,请各班携带几块抹布,搞好看台座位的卫生。其他时间带好抹布和数只垃圾袋。
5、由于气温较低,观看比赛时建议做好防冻准备,尤其是早晨和傍晚建议多加衣服,防止感冒着凉,建议携带厚的坐垫。
6、比赛期间,各运动员必须准时到检录处点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区域进行比赛。
7、比赛期间,请各班主任不定期检查本班学生人数,非参赛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学校也将不定期抽查,作为精神文明班集体考核的`重要条件。
8、每次结束回校前,各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本班做在区域的卫生。检查结束合格后方可离场。
9、希望各班认真组织宣传标语、稿件、拉拉队,文明参赛、观赛。
10、运动会期间,各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同学的安全,负责本班运动员文明参赛,负责本班所有观众的文明观赛。班主任必须全程陪同,任何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请各班仔细研究运动会秩序册,准备好素质拓展项目比赛用的各种道具。
12、对参赛的各位运动员,再次进行身体健康问询。防止某些器质性疾病
通 知
本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于*年*月*日经公司第*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公司(用人单位);员工是指×××××公司(用人单位)招用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七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八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应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凭证录用。
第十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招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向有关部门备案。
公司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员工应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工登记表》。
员工因隐瞒真实情况被录用后,如果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员工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合法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拒绝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保证金、抵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十三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培训员工的,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条款,培训费用由公司负责支付。培训费用票据清单由公司保存备查。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培训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由此设定的违约金金额以实际培训费用支出为上限。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支付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按比例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约定试用期;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1、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2、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3、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4、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5、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1、正确使用一切清洁设备及安全使用化学清洁剂。
2、遵守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人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3、保洁员要每天至少打扫擦洗一次楼内所有范围的卫生并时刻保持干净、严禁堆放垃圾。
4、保洁员要做到管理范围干净整洁。如:公司过道、走廊地面及门窗、楼梯和扶手、男女卫生间、水池子、大小会议室等重点部位保持干净无异味。
5、保洁员特别是晚上下班时必须坚持检查各卫生间和水池子闸门开关、水龙头是否完好防止长流水现象。
6、上班时要第一时间打开门窗,下班时或遇刮风下雨时要及时关闭门窗。
7、保洁员值班期间不得迟到、串岗、早退、顶岗、脱岗。
8、保洁员在打扫擦洗时,应轻拿轻放,不能造成二次污和制造噪音影响他人工作。
9、保洁员应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10、保洁员在打扫擦洗时应注意安全,不能碰坏或损伤财产及设施。
11、保洁员一旦发现公共财产受损或丢失,有义务及时上报主管或相关领导。
12、执行及有效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促使员工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而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二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第三条: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第三条: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按公司规定公司员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享有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条: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财物收支体系,明确票据签发支付及票据传递途进径。
综合办公室工作纪律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2.当天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上班;
3.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4.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
5.工作时间不准闲聊;
6.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7.及时将电脑内的资料分类整理交资料管理员汇总归档(半月一次);
8.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脱工作;
9.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行政办事程序;
10.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主任反映,不得越级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主任有意见或建议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11.到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才能派车或坐的士。
后勤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和各部门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1、印章的刻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后勤处党政公章由学校统一刻制;后勤各部门的公章必须经后勤处批准,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本部门公章。自行刻制公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院长办公室验印登记发文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由后勤处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上交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使用程序和权限
1、以后勤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一律凭文稿上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用印。
2、以后勤处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凭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后勤处印章。
3、以后勤处名义向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上交的报告、请示和文书材料、凭处长、副处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
4、各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协议、若需加盖印章,必须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后勤处各部门印章只限校内使用,使用本部门印章,一律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
三、印章的管理
1、后勤处及各部门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按规定用印,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暂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并在单位负责人指导下,与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端正清晰。
4、印章要严格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印章离开办公地点,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5、严格用印登记,凡使用后勤处印章,对印用人、用印单位、用印时间和用印内容均需进行登记,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和向院领导、院机关提交的报告、请示、材料,使用后勤处印章后,一律由后勤处办公室复印留底归档。
6、凡用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保管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管理好会议室,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理顺管理职能,搞好会议服务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
1、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安排使用。
2、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饮水机等)。
3、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
4、会议室常备茶叶、开水,逢春节和重要会议,经领导同意适当摆设水果、点心。对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有礼貌,召开会议时负责供水。
5、会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卫生,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二、会议室的使用
1、启用会议室后,为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乱张贴标语、广告,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未经许可小孩不得进入室内追逐吵闹。
2、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不允许随意挪动和搬走会议室的设施,会议结束,应负责关门窗,关闭电源等,要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
三、会议室的使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会议室开会,必须预先通知综合办公室,然后由综合办公室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 得使用会议室。
2、会议结束后应通知综合办公室。
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2.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易耗品,降低管理费用。
3.不得使用办公设备准备私人资料或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不得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或上网聊天。
5.复印机使用需登记。
6.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
7.若出现故障,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维修。
8.各办公室使用的设备均需登记造册,并明确设备管理负责人。
后勤处办公室安全保密制度
1、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机密。
2、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密级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截留;绝密文件要专门管理,用完后及时归还保密部门。
3、打字室闲人免入。工作人员打印文件内容不准外泄;不准给私人打印文件;不得打印未经批准的打印文件;不准将打印的秘密等级以上文件截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公司文件。
四、妥善保管印鉴、支票、收款收据等。
五、做好后勤处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学习。
六、严禁违章用电,经常检查水、电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下班做到随手关灯;检查门窗扦销、搭钩。
七、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不准脱岗。
八、定期对后勤处所属部门进行生产安全检查。
1.工作期间不允许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有工作以绩效考核挂勾;
2.离岗必须交接职务代理人;
3.请假:必须本人亲自请假,电话或短信息请假视为无效,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作以罚款、旷工处理;
4.上班时正确佩戴上岗证、工作证,如有违者按行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5.参加培训、会议准时到指定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一律开静音或震动,积极参与现场互动;早会未准时到场者按迟到处理,其它情况则现金处罚(罚金作本部活动经费);
6.早晚会每人准备发言,提出现场问题点,按人员组织早会,白夜班一起开会交接班并保持队形;
7.工作区域禁止手机电池充电;
8.文档管理:日报表必须真实有效,对现场发生的问题点及时纠正并记录(包括设备点检、温湿度点检、换料记录表、5S点检、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工程变更、图纸与BOM、排位表、程序/版本、炉温曲线范围等);
9.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求老员工做好传、帮、带作用,各工位需明确该岗位作业技能;
10.签卡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违者行政处理;
11.上司赋予的。临时工作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并反馈实际执行情况; *.处罚细则
A.迟到一次扣5元。
B.漏点检一次警告,累计三次扣5元。
C.早退一次扣10元。
D.上班睡觉一次10元。
E.请假一次(4小时)扣当月勤工奖一半。
F.旷工一次扣3天工资,旷工累计3天按自动离职算。
G.工作时间闲聊扣5元。
H.报表漏、错、未完成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I.5S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J.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5元。
K.对于品质部做的不良模拟考核不能通过的一次早会通报,累计三
次扣5元。
L.客诉一次扣20元,外部投诉一次扣5元,内部投诉一次警告。 M.错料、反向、漏料、漏执行Ecom,试用物料未执行要求扣20元。 N.批量性品质事故当事人扣30元、相关责任人扣20元、直接督导
人扣50元。
O.上司安排的临时任务未完成(完成不到位)或未反馈(反馈不及
时)者警告一次。
P.设备、工具夹具、工序工艺、点检项目错、漏、未(提前)点检
一次扣5元。
Q.交接班不清楚,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错用料、当事人扣20元。
R.违反防静电要求的,一次扣10元。
U.其它未声明职内失误,根据实际处于扣2-10元。
*.奖励细则:
A.本月产线无品质异常加50元;
B.本月未造成客户投诉加50元;
C.积极帮助他人完成工作加10元;
D.检出力(异常发现并改善)加30元;
E.促进内部建设提议得到认可的加10元;
F.为部门赢得荣誉加30元;
G.协助上司完成工作加3-5元;
H.工作表现杰出者加10元;
注:以上绩效考核内�
为了加强发廊的纪律管理,增加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一定程度上宽松又严谨的规章制度。
(以下每扣一分为5元)
美发店经营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所订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者每一分钟扣一元,无故旷工一天扣20分,连续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公司不作任何工资,培训费的发放。
2.发型助理应注重仪表形象,保持发型服装的整洁,服装发型不整洁扣一分;不配带工牌扣1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3.助理在无顾客特殊要求下,中式洗头按摩时间得少于45分钟;泰式50分钟,按摩60分钟,普通洗面40分钟,不足者每次扣2分。如顾客投诉扣4—6分。
4.助理按轮牌制度工作,不许抢牌;违反者扣5分。头4—6牌助理必须在前厅等候迎接客人,缺位者而无充分理由每次扣1分。
5.助理必须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按规定轮换站牌,微笑接待顾客并以礼相待,违者扣1分。
6.助理必须配合发型师正常工作要求,服从上级的合理调动分配,如有违反视情况扣13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7.助理之间搞好团结,不得在工作期间争吵或打架,违者扣540分,如有恶语中伤顾客并与顾客发生争吵或打架,扣10—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8.助理不准为客人设计发型,与顾客谈及发型问题只可以做建设性和客人沟通,违反者扣2分。
9.助理在上班期间不准看与本职无关的书刊,不准嬉笑,打闹,瞌睡,吃零食,无故外出等,违反上述每项扣1分。
10.助理应爱护公物,有偷窃行为,一经发现扣50分,严重者开除处理,培训费不予发放。
11.发型助理如需要电烫必须向经理请示批准,如私自要求他人为自己做以上项目,按产品造价扣除成本费并扣5分。
12.发型助理服务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收拾整理所用物品工具,设备及废弃物,违者每次扣1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13.发型助理迎宾服务客人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礼仪服务流程”所规定的标准问候语,和其他全部要求规范,违者每次扣1分。
14.发型助理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身体不可有异味,违者扣1分,并暂时下牌,令其整理。
15.发型助理工作时间不允许私自脱岗,如需外出应向助理班长或主管请假,每次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并累计于当月外出记录中。超过规定的时限在假期中扣除。
16.发型助理如有破坏公司形象,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者扣100分,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局处理。
17.发型助理应积极参与公司所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社会义务活动和公益活动,娱乐活动,违者扣5分。
18.发型助理在营业厅期间与顾客碰面应向顾客问好或点头,如顾客需要帮助应积极主动帮助顾客积极困难,违者扣1分。
19.美发助理应尊重上级主管领导,与经理以上领导碰面时应点头问好,违者扣1分美发店经营管理。
20.助理不能带情绪工作,不能顶撞领导,上级安排工作个
21.发型助理为客人做项目或卖产品时,不能超于公司所给予权限的打折,否则多折金额由个人自付。
22.发型主力不允许私自动牌,跳牌,发现水牌有问题应当向当班领导反映更正,违者扣2分。
23.工作期间不许吃有异味的食物,身体不能有味及口香糖等;保持口腔卫生。违者扣1—2分。
24.发型助理上班时,必须佩带公司统一工牌,统一服装,违者每次扣1分。
25.不准私自涂改营业单上或他人营业额计入单上,违者按价10倍扣罚。
26.不准拿客用毛巾作其他用途,如擦鞋擦车等,违者扣2分。
27.发型助理带位不问客人有否相熟发型师带位的每扣1分。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自带手机,公司每月给予司机手机补贴3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违者罚30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话费超出部分实报实销)。
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有违章行为,所有处罚由司机本人承担。
四、驾驶员上车前,收车后,对本车进行安检,卫生检查,以便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周一安检一次(车容、车胎气压、电瓶连接线、机油、刹车油等各部件),如一项不合格罚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请假,迟到一次罚50元,旷工罚200元。
七、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一定要将货物,捆扎牢固,如有丢失、损坏、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400元。
九、司机必须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严禁超速行驶(70迈)违者罚200元。
十一、对固定物产生的事故,责任由司机自己负责。
十二、司机必须做到实事求是的'汇报结帐及开支问题,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0元罚款。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