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精选7篇)
根据贵司面试情况对法务工作的陈述,结合自身个人对我司的理解与市场分析,现就我司20xx年法务工作计划做如下设想:
公司的法务工作与律师事务代理所有点类似,但相对而言会比其更加机动、灵活。因诉讼案件拖延时间长,结案难度大,无法做到高效高能的产生业务效益,故20xx年将围绕非诉讼服务案件为主。
一、客户招募
针对现有的老客户资源做业务开发,发掘了解其内部法务工作情况,了解其对外对内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向性的建议,促使客户增加对我司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
1、第三方代理服务或法律顾问服务,通过与客户及律师事务所联系,争取取得第三方法律服务的代理服务权,为其提供解决疑难、庭外和解、额外追偿、维权、诉讼等法律服务。第一季度力争促成至少两件业务服务,代理费用达6万元以上(每件3万元)。
2、寻求新市场法律服务群体,在商业气氛浓厚的大环境,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仍缺乏自身的商标和专利的保护,为此发掘这类客户难度并不大。
3、以商标、专利业务为客户开发业务服务,参加专业展销会,从商标、专利方面找到与客户合作的突破口。特别对规模较大的中小型企业符合了《广东省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客户,做针对性开发,打开知识产权市场。争取在上半年签订一件《广东省商标》,承办费用达5万元以上。
二、搜证及案件办理
根据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的经验,案件的搜证绝对离不开关系网,这与承办案件的政府部门息息相关,因此搜证也就是信息收集。通过客户内部了解情况之后,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其解决“善后”问题,促使客户有据可依、有理可辨,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此外,以代理人身份接触承办案件部门,把握尺度,理清申辩方向,尽可能了解对手的情况,保证取证程序及内容合法,为我方客户争取的利益。
在案件办理环节中,是最容易出错的步骤,为减少公司内部出错几率,建议制定《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规定其在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适用规范以及案件办理时间,此举也可增加客户对我司的信心。
三、建立及巩固信息关系网
除了客户的关系网以外,为更快更有效的解决客户问题,须建立与政府部门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关系网。力争在上半年度成为一个信息化交流网络,促使有效、有利的信息能够马上获取。
在未完全了解足够的信息,本人的20xx年法务工作计划并不全面,如有幸加入贵司工作,本人将发挥自身的关系网及特长,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客户,为公司建立巩固全面的信息网,并完全各项目标指标,谢谢!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重点工作
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制定工作标准,拟定工作流程。
2.落实三项审核率,完成三年法制目标的硬指标。
3.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强诉讼管理,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
5.要结合“六五”普法着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6.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1.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规范化的法律工作流程。
2.法律事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缺少法律知识培训,缺乏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律人才。
3.合同签定及执行过程中,法律审核及评估机制还需加强。
4.缺少明确法律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方式、工作流程等权责要素的制度依据。
5.企业自身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不强,主要依赖于外部资源。
6.没有建立起对合同签约人员的法律素质标准,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预控有待完善。
7.法律审核尚未全面参与规章制度评审、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的现象较为普遍。
8.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与企业日常宣传、经营发展、员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9.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二、保障措施
201x年度,公司法律工作事务任务繁重,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配合,为保障年度法律工作开展,特拟定以下措施:
1.调整公司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法律工作副总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法律集中管理,设立法律事务部,简称法务部,与企业管理部合署办公。法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为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协调成立法务部,指导法务部工作。
2.涉及法律专项管理的业务仍按照职能管理分工执行,但必须就工作过程中的法律工作痕迹保留,并报送法务部备案,法务部将按照职能检查监督法律事务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实施计划表中承担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并将有关文件提交法务部。
3.各单位应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执行本单位涉及法律介入的工作任务,并就本部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提交法务部审查及备案。
4.各部门应适时对本部门的涉及法律的工作与法务部沟通,并就设计公司级管理的法律事务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贵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
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3.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如能成为贵公司的顾问律师,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贵公司所委托的法律事务,最大限度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本计划书仅做介绍之用,如贵方有聘顾问律师意向,双方应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
顺祝
商祺
律师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
3、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4、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5、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6、顾问期间,贵公司可以指派专人与顾问律师联络,为顾问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临时办公场所等),提供开展业务需要的资料和情况以便于顾问律师受托后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程序
顾问律师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协助建立健全合同制度等。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某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某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绍兴凯利达纺织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肇事后逃逸,但是我公司在承保时未妥善尽到保险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一审按照近40万判决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经过努力,以23万元赔偿金额的方案进行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