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民法典培训总结范文(精选8篇)
为普及《民法典》所涉物业领域相关法规,帮助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掌握法律在实务中的运用,在大亚湾区房管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大亚湾物协联合东舟律师事务所举办《民法典》物业专题培训。此次培训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共有100余家物业企业组织员工参与了此次学习。
此次专题培训,邀请了广东东舟律师事务所杜庆师,她结合自己做物业管理法律顾问的经验,细致生动地讲解了民法典中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条例。最后进行了线上答疑互动,参训人员就一些平日物业服务工作当中所遇到的物业纠纷等问题进行提问,杜律师一一解答,破解了物业从业人员现实工作中的困惑。
参与学习的.从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于引导行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培训内容丰富务实,干货满满,让参与学习的每个人都受益匪浅,今后努力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牢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为建设和谐大亚湾贡献出我们行业的一份力量。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学习了教师法认识到,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是不对的。《教师法》给出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我认识到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我接受这个班以来,转化了10多名学生的学习态度,语文考试成绩的及格率由80%提高到97%,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大幅提高。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协助会员单位熟悉掌握相关条文,切实依法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5月19日,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成功举办“《民法典》与物业专题培训讲座”。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勇、科长王德顺、副科长夏春林;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王成;市保障房中心、市房屋维修服务中心以及海港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北戴河区住建局、北戴河新区住建局、山海关区住建局、抚宁区住建局、卢龙县住建局、青龙满族自治县住建局领导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企业管理人员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讲座邀请了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物业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赵中华为大家进行授课。赵中师先后就职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型物业投资企业和行业咨询研究机构。参与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参与编写了《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典型判例解读精选》)。
在培训过程中,赵中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一一给予解答,更好地帮助大家明确权利和规避物业服务过程中的运营风险,提升物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服务创新,提升业主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培训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讲座拓宽了参训人员的法律知识面,并为以后物业依法管理,减少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表示要把今天所学到、悟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到物业服务现场工作当中去,传播到身边的每一位同事当中去。
据介绍,今后,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物业协会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功能,贴合行业关注的工作热点和主题制定工作计划,通过专项检查、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发展中的企业会员实施帮助、帮带,也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结合物业管理实际,进一步深入地学习宣传和落实《民法典》,把法律法规宣传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当中去。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对法律风险的预测和防范能力、提升法律纠纷解决能力、提高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各方权益,减少纠纷矛盾,以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赢得业主的满意,努力成为小区业主的“金牌管家”、“贴心好友”,把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推向更高的发展维度。
为进一步提高永阳物业公司员工依法服务能力,切实落实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使公司管理人员尽快了解、掌握《民法典》法律知识,熟悉《民法典》对物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和改变,4月29日上午,永阳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联合南京永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邀请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金牌讲师阳高峰对《民法典》中涉及到物业行业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物业公司总部人员及各项目经理、储备人员等58名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__年5月28日通过,将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七章一千两百六十条,逾10万字,从产权制度到婚姻家庭,将深刻的影响各行各业及14亿人民的生活。它不仅仅对每一位国民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广大企业也或多或少产生影响。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而言,《民法典》不仅增设了《物业服务合同》专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与责任,还在《物权》篇与《侵权责任》篇中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阳高峰讲师主要围绕《民法典》的立法进程、框架体系、深度解析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重点对“物业服务合同”、“高空抛物坠物”、“业主的表决权”“服务人员信息公开义务”、“公共收益”、“车位归属”、“物业和业主权利义务变化”、“偷盗事件”、“物业服务合同续订”、“新老物业公司如何交接”十个方面,结合物业实际案例,进行了重点分析和细致讲解,引导参训人员提高法治服务及规范服务的意识及能力。
此次培训为员工提高物业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新员工更快的进入角色,掌握物业知识和服务技巧;中层干部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巩固专业知识。同时,通过培训,增进了各项目员工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有助于员工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唯有知法守法,方能行稳致远。同时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了《民法典》中涉及到物业的相关内容及重大意义,有效提高了物业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永阳物业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持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强化公司守法经营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课后,永阳物业运营部部长郭培培要求员工通过学习,能基本领悟民法典精神、民法典原则、民法典规定,民法典不仅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保障合法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将民法典内化于心、外见于行,融入日常工作,共同促进小区居民安居乐业,公司服务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公权;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推动我县物业行业对《民法典》的学习、认知、遵循和践行,20xx年5月12日下午,县住建局、县物业管理协会、永泰移动公司联合开展“《民法典》与物业管理专题培训会”。县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单位及顺和物业负责人、永泰移动公司林加宁副总经理,县住建局房屋中心工作人员、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一线操作岗位工作人员等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特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工委委员、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副秘书长张德新给我县物业人带来了一堂针对性和实用性极强的《融入民法典时代物业服务新规则》专题讲座培训,同时也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张老师围绕“小区善治的制度安排、物业服务的典型规则、重合规管理谨防侵权”这三个面,将《民法典》对照现行法律法规的变更条款,深入浅出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物业服务合同订立与解除等重点条款进行了剖析。还结合广受关注的物业多种经营、选续聘、高空抛物等物业管理热点问题进行了个案分析,将民法典物业管理知识融会贯通,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引发了在场人员的共鸣。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培训实用性极大,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永泰县物业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营造我县物业行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我是一名青年教师,几年来我一直从事班主任。近日读了王起顺老师出版的《道德与法制教育183创新模式指导教程》和《成才之道必由之路》两本书后感触颇深,进而对道德与法制相结合教育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
中华民族有着优良的传统美德,我们的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太多非常珍贵的知识,比如做好“立场、孝亲、尊师、友学、长善、救失、守法,还要落实《弟子规》。现在的社会发展进步很快,快得让人只知道追求自己的利益,却忽略了最最基本做人的原则。要想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就要从小做起,统一规范教学形式和方法。比如:大力开展“四个活动”,不间断;教导学生正确立志;利用学生生日进行孝亲和改过救失等,以此来教育学生要成为有规有矩,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有素质有修养,道德高尚的人。
二、注重在学科中渗透教育。
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无论是哪一门学科,都要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找准知识传授与德育渗透的最佳结合点,通过多种训练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让学生从小就有法制观念,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养成懂法守法的习惯。这样能将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三、注重学校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家校利用各种方式要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便对孩子有针对性的教育。邀请优秀家长举行座谈会,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其他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让家长和教师齐抓并管,共同关爱学生成长。
总之,加强道德与法制教育,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把道德与法制相结合落到实处,让我的学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守法制的社会新一代接班人,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我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