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实用三篇】

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精选3篇)

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篇1

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着力加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综治基础建设,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村(社区)创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

(二)切实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要健全综治办或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信访、民政、国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村(社区)为核心,警务室或调解室为支撑,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分配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农民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着力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一执法思想,加大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能力,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治安整治专项活动。加强对旅游环线的整治,深入开展“打黄打非”、盗窃破坏“交通网线”设施专项整治,非法安装使用电视接收机设施、传销和“黑网吧”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把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建设规划,构建以巡逻员为骨干,其它群防群治队伍为重要力量。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保持社会治安平稳。

四、创新重点群体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形成服务管理合力。

(二)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排查管控。推进重点群体信息库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违法犯罪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人员等。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抓好企业安全的监管,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势头,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密切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平安长效机制等为重点,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和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消防、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以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全社区和社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降低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强化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设固定标语及防火标志,不定期发放各种消防、安全生产知识材料、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举办各种消防安全讲座和安全知识培训。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

二是把检查与上报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积极上报街道安监站。

三是加大对重点隐患区域的整治力度,对严重危害居民群众的重大危险源要坚决清除。

四、工作重点

1、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即时排除,确保社区的消防安全,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

2、抓好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点。

3、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专业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商业点、“三合一”、“六小”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监督,坚持原则,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4、认真完成街道的各项工作安排。我社区将认真贯彻执行街道办事处和安监站的各项工作安排,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街道布置的各项任务。同时积极配合街道及上级部门举行、举办的各项活动。

5、加强日常检查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科技园社区将加大日常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并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确保居民度过平安吉祥的节日。同时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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