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精选25篇)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突发应急事件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7、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
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职业卫生监督。
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0、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20xx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护理理念融入更多实际具体的工作细节。在管理形式上追求“以病人需求为服务导向”, 在业务上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吸纳多学科知识,在队伍建设上强调知法、守法、文明规范服务和为病人营造良好的修养环境, 逐步把护理人员培训成为病人健康的管理者、教育者、 照料者和研究者角色。特制订20xx年护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1.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进行规章制度及专业的培训,每季度一次。如遇特殊疑难情况,可通过请医生授课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互相学习促进,并作记录。
2.重点加强对护士的考核,强化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以强化“三基”护理知识,50项护理操作及专科技能训练为主,由卫生院出题,增加考核力度,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作为个人考评的客观依据。
3.做好低年资护士的传,帮,带工作,使年轻护理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多学科知识和能力。
4.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学习,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优化护理队伍。不断的更新护理知识。
二、护理安全是护理管理的重点,安全工作长抓不懈
1.护理人员的环节监控:对护士加强管理,要做到重点交待、重点跟班。切实做好护理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隐患,保障病人就医安全。
2.病人的`环节监控:新入院、新转入、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要重点督促检查和监控。
3.时间的环节监控:节假日、双休日、工作繁忙、易疲劳时间、交接班时均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4.护理操作的环节监控:输液、注射、各种过敏试验等。虽然是日常工作,但如果一旦发生问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作为护理管理中监控的重点之重点。
5.护理部不定期的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个人,追究相关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三、转变护理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1.培养护理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把病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病人的需要作为第一需要,把病人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病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的基础上,提高护患沟通技能,从而促使护理质量提高,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2.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经常听取医生 的意见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作到真正的主动服务。把“用心服务,创造感动”的服务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坚持每周进行两次护理大查对。在安全的基础上提高我们的护理质量 。
4.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树立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文件书写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护理记录完整、客观。明确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并向上级医院的同行请教,明确怎样才能书写好护理文件,以达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为举证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护患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院感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制度,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加强医院感染的知识培训,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院内感染的暴发和流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与灭菌工作,采取合理的诊断治疗方法使用抗菌药要有的放矢,开展卫生院感染的监测工作卫生院感染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监测取得第一手资料,分析卫生院感染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并通过监测来评价各种措施的效果。医护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防止刺伤和其他利器损伤。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中心,牢牢把握服务人民生命安全这个主题,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推进和创新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深入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机关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必须认清我们的事业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自觉地把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统一起来,把卫生监督部门的自身利益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二)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党员的职业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业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岗位上成为业务素质一流的“先导者”,进而展示我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党员讲党性修养,一是要解决为社会服务意识问题,二是要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解决对待个人利益问题。目前,治理商业贿赂正在向深入发展,这对我所的党员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利益看得淡一些,把责任看得重一些,以克己奉公的形象赢得人们的尊敬。
二、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建立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党员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所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建强支部领导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创新支部工作方式,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学识丰富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发展对象复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在一线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中发展新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特别是思想进步、钻研业务、具有发展潜质、能培养成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要重点培养。我所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确保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推动党员坚持月学习的促学机制、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鼓励机制、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的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权利的维权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预警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退出机制等,从而不断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七)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为中心服务的工作链条,使我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三、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活动领域,不断激发每个党员的工作活力。
我们今年将继续抓好三项活动。一是深化共产党员志愿者活动。要求支委带头把此项活动开展的更扎实、更实在,真正把每个共产党员都调动起来,送技术、送讲座、送知识、送服务到基层等等。二是大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今年的创新竞赛活动要按照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来立项,通过创新小组,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要督促每名党员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和“服务卡片”,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卫生监督事业和-谐进步的新形象。
1、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卫生监督简报》打造成精品栏目,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各科室要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卫生监督简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利用各种纪念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升卫生监督所的社会知名度。
3、加强所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来推动卫生监督事业更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xx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县卫生监督所、各公共场所经营户:
现将《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合阳县卫生局20xx年3月5日合阳县公共场所20xx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阶段
(一)、筹备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好宣教工作。
合阳县卫生局
20xx年3月15日
20xx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xx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xx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
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xx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
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
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
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
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xx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以上是我们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xx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我们将在完成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临时性监督工作任务,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面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而努力。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监督
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情况,重点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务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
2.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流动人口聚集地的“黑诊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游医、假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二)血液安全监督
检查全区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人员、设施、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使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互助献血和应急用血采血是否规范等。
二、工作要求
(一)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及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曝光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局疾控股。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及时上报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三)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1月10日前登录卫生监督中心网站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盖章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疾控股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在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XX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为切实做好201x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x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x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工作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公共场所和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与效能,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含足浴)、美容美发场所和网吧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卫生监督抽检,扩大网吧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坚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常态运行,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准入质量关。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含足浴)、网吧量化分级率市区达到分级管理率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城区足浴场所、网吧场所A级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复核工作。加强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行业自律行为。
(三)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和查处力度,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市城区要督促“五小行业”健全卫生制度,改善基本卫生条件,重点落实消毒、保洁和控烟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档升级。
(四)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管,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评价等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予以曝光;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着力推进星级宾馆、大型商场、洗浴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监测,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督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范清洗和卫生评价全年不少于3家。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住宿业、游泳场所、足浴、美容美发业、网吧等公共场所专项执法行动与监督监测。同时,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与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控烟”醒目标识、灭烟设施等措施。督导较大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督导员,定期张贴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督导公共场所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十堰”创建活动。要认真督导车站、医疗服务机构、住宿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艾和控烟宣传情况等;并于本年度开展1—2次专项督导,至少编发一次督导信息。
(七)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重点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类场所卫生规范及新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含医疗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住宿业、网吧、商场等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度内培训不少于1—2期。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的公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八)加大公共场所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法规、规范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处罚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予以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九)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经常监督监测、案件查处5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订正和补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及卫生用品索证管理与质量抽检等方面的监督与证据收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督查与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局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7月底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以促进县市区工作平衡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报表质量等将纳入年终县市考核内容。
3、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相关卫生监督和抽检信息等工作资料。
今年,我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__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__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__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201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1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于20xx年新晃县卫生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xx-20xx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__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xx]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
(十一)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20xx年我中心将在区卫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事业。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充实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体系,从加强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出发,结合我区实际,拟举办卫生监督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班6期以上,同时继续推广网络培训工作,卫生监督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学时。
三、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工作相关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时限“六公开”制度。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按该事项的审批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
(二)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卫生行政许可内容、许可条件、内部流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在*大厅公示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的程序、流程、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应提供的材料等。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现阳光规范运行,着力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和审批程序简化,方便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行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热情服务使群众满意。
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大公共场中心、饮用水卫生,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等的日常监督力度,力争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抽检任务及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权威。
(一)加大公共场中心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把许可关,继续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的整治、窗口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田家庵区公共场中心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监督效率;三是继续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发生介水传染病事件,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做好高考期间及各类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学校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学校卫生监督抽检”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对各级各类医院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应急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督能力。
(四)加强医疗服务区场的卫生监督工作。一是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黑诊中心和药店坐堂行医,在取证充分的基础上将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取缔一宗,以进一步净化田家庵区的医疗服务区场;二是打击持证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工作。加大对田家庵区持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站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三是做好持证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五)加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消毒单位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牙科诊中心等的消毒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消毒工作落实到位、消毒效果达到要求。
(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切实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和督导。一是及时有效组织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根据省、市的部署,按照要求进行本中心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特别是卫生违法案件质量的检查,相互促进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二是做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处理及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审查、受理、立案等,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等,及时高效处理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三是开展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等有关工作,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五、加强卫生法律宣传,努力树立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充分利用单位网站、信息简报和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防病知识和及时报道我中心卫生监督动态,努力营造卫生执法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新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二是做好简报的上报工作。三是做好卫生监督各项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卫生保障活动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