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火灾隐患整改报告(通用3篇)
按照XX区XX局《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现对我中心消防安全进行了自查,现将我中心的消防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我中心接到文件后,院领导立即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布置工作,确保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是我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系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对此,我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总务科全面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二、加强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中心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医护人员及全体员工了解本科室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初起火灾和疏散病人的办法。
三、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灭火和疏散病人要领及注意事项。
四、对医院整体消防情况进行自查
1、医院设有安全出口,楼内走廊及出口无任何杂物,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楼梯出口处设有“安全出口”的指示。
2、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我中心现有灭火器11个(其中5个超过使用期限),其他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消防栓5处,在可正常工作状态。
3、医院用氧安全,能严格按照氧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氧气瓶竖立固定,氧气瓶的开关、仪表均不漏气,医务人员能经常检查,保持氧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
4、中心没有大功率电器使用,现电线线路状态较好。
5、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尚不到位。
五、整改措施
1、把消防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中心主任要亲自布署,亲手抓。重点部位责任到人。门诊由全科诊室医生负责;病房由病房医生负责;办公室和职工食堂由后勤部门负责;各楼层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
2、中心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须及时处理、上报。
3、对中心现有能够使用的11个灭火器做定期检查,对超过期限的灭火器进行及时更换。
4、不定期在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捕灭安全隐患苗头。
5、在中心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尽快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中心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近期进行整改,并把消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处理好消防与效益的关系,让全中心职工都树立起“防消”意识,并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确保中心无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xx区xx局《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现对我中心消防安全进行了自查,现将我中心的消防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我中心接到文件后,院领导立即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布置工作,确保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是我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系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对此,我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总务科全面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二、加强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中心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医护人员及全体员工了解本科室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初起火灾和疏散病人的办法。
三、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灭火和疏散病人要领及注意事项。
四、对医院整体消防情况进行自查
1、医院设有安全出口,楼内走廊及出口无任何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楼梯出口处设有“安全出口”的指示。
2、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我中心现有灭火器11个(其中5个超过使用期限),其他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消防栓5处,在可正常工作状态。
3、医院用氧安全,能严格按照氧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氧气瓶竖立固定,氧气瓶的开关、仪表均不漏气,医务人员能经常检查,保持氧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
4、中心没有大功率电器使用,现电线线路状态较好。
5、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尚不到位。
五、整改措施
1、把消防安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中心主任要亲自布署,亲手抓。重点部位责任到人。门诊由全科诊室医生负责;病房由病房医生负责;办公室和职工食堂由后勤部门负责;各楼层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
2、中心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须及时处理、上报。
3、对中心现有能够使用的`11个灭火器做定期检查,对超过期限的灭火器进行及时更换。
4、不定期在全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捕灭安全隐患苗头。
5、在中心开展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尽快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中心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近期进行整改,并把消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处理好消防与效益的关系,让全中心职工都树立起“防消”意识,并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确保中心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整治范围:区内所有幼儿园。重点是拟整改的幼儿园和无证开办的幼儿园。
(二)整治内容:检查、审核全区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消防安全、幼儿饮食卫生、收费和从业人员获证情况以及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重点是对幼儿园房屋质量、消防设施、卫生条件、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和认真审核。
(三)整治目标:
1、按照省级幼儿园标准对准办园进行整改提高,以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2、对办园条件差、消防和卫生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园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3、对无证开办的幼儿园实行专项行动,全面取缔;
4、实行幼儿园定级管理制度,对全区幼儿园按质定级、分类管理。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按照客观公正、依法整顿、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全区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城乡非法幼儿园,整顿规范幼教秩序,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我区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幼儿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幼儿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斌芳
副组长:傅理琦区府办
林小朝区教育局
成员: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质技监分局、区安监局、区建设规划分局、区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分管领导,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教育副镇长(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幼儿园整治工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应成立领导机构。
四、工作步骤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召开区教育专干和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和部署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明确集中整治的意义和要求,并切实做好整改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8月11日)。
由区教育局会同民政、消防、卫生、安监、建设、物价、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整治的内容,对各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幼儿园立即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对不具备办园条件和资格的幼儿园,依法取缔;各幼儿园按整改要求自主实施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2日~8月22日)。
凡需整改的幼儿园应按照集中整治检查组的意见,自查落实整改情况,不断提高办园水准,并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到位情况报告。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3日~30日)。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需整改的.幼儿园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且问题严重的幼儿园以及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幼儿园,由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依法取缔、摘牌停办等处理,并收回其相关的证件。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
1、负责全区范围内幼儿园集中整治具体工作安排;
2、负责接受投诉及向区民政局移交相关材料;
3、负责做好召开集中整治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
4、提供各幼儿园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
5、妥善做好取消办学资格幼儿园入园幼儿安置及幼儿家长稳定工作。
(二)区民政局。
1、负责民办幼儿园的法人登记;
2、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幼儿园进行依法查处。
(三)区安监局。
协调各部门对全区幼儿园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质技监分局。
依法查处幼儿园硬件设施的质量问题。
(五)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1、负责审查幼儿园的卫生条件与资格,检查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工作;
2、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对幼儿园进行批评教育、作出整改要求或处罚决定。
(六)区物价局。
1、负责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审查;
2、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对幼儿园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处罚决定。
(七)区分局。
积极配合开展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依照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妨碍集中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
(八)区消防大队。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消防设施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2、加强幼儿园消防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九)区建设规划分局。
负责审查幼儿园园舍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
(十)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提供其相关资料及情况;
2、积极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物价、卫生、消防、安监、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集中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要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规和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幼儿园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