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为大家整编的6篇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的相关文章,仅供借鉴。
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局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朽,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局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局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朽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朽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xx〕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20xx〕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20xx〕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自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学校财务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学校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配套资金合理使用和全体教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做好我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琼海治风办10号《琼海市关于转发深入治理 “小金库”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周乃安校长任组长,钟家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李永海(政教处主任)、叶冠池(教导主任兼党支部纪检委员)、符芳才(总务主任)、郑在泽(政教处副主任兼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何子花。
二、学习文件,布置自查任务。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开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和学习琼海治风办10号文件,布置自查任务,确定了如下的自查内容:
1、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行为;
2、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用学校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学校或班级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学校或班级有无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学校或班级有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月24日县里召开了“XXX县治理小金库”动员大会电视视频会。会后按照会议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XXX县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电视视频会后,迅速召开了全体领导及站所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站所认真对照此次治理的八大内容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并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纪检书记赵泽禄同志任组长,财贸领导舒象流同志任副组长,米长远、米金强、舒东、廖远财、姚祖永、钟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所。
二、自查自纠情况及结果
我镇自20xx年以来实行乡财县管报账制度,账户县统一设为XXX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账户,两套账,即:XXX镇人民政府账和XXX镇计生办账,镇里主要收入是靠上级转移支付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按治理范围和治理内容,通过深入自查,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XXX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小金库”。对20xx年至20xx年底的所有收入及各类账户、账据进行了认真细致清理,没有发现违纪问题,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
按照规定,认真填报了《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镇基本上执行了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小金库”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7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对财政资金管理和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我站20xx年度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密安排部署
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对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召开财务人员会议,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自查的要求,确保财政监督管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在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
我站20xx年度财政预算资金263万元,当年支付完毕263万元,无财政存量资金。
(二)在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预决算编报工作。“三公经费”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三)在强化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方面
无政府债务。
(四)在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方面
预算编制科学完整,符合我单位实际。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正常;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三公经费”超预算现象。预算支出进度正常。
(五)在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无涉企、涉农、扶贫等专项资金,无公款私存吃利息和用于投资理财谋私利等违规行为。
按照《岳池县财政局岳池县监察局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池县审计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岳财发〔20xx〕6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私设“小金库”情况、滥发钱物情况及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私设“小金库”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滥发钱物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出台的津补贴政策,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都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从未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补贴,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向单位职工发放物品。
三、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年初预算,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未出现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不存在超标准、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及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督促执行各项财经法规,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