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治理自查报告(精选3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要求,镇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委、政府成立了由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地膜补贴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万元,补助农户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报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政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今年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及县委办等综治成员单位的直接指导下,在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始终把抓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有效地遏制了重大案件的发生,化解了多宗矛盾纠纷,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强化自身素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如果没有一只的政治素质较强和业务技能较高的队伍,是很难完成这项工作的,基于这一点,在围绕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还加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的学习,提升自己和全体班子的工作素质和基本技能,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
二、落实治安中心户长制度,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将全乡自然村庄的治安力量整合起来,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提高基层预防,控制、打击犯罪的的能力,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采取户籍地和居住地“双列管,两头包”的办法,实行规范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改善了青少年学习,生活环境,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明显好转。
三、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我乡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健全网络抓预警,突出重点细排查,完善制度重调处,强化职能严督办,规范工作求实效,整合了信访、司法、公安、土地、综治等部门的力量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有党政领导轮流值班坐阵调处中心,专门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反映的事情,由当班领导详细记录下来,能处理的予以处理,不能立即答复的说明回复期限,并上报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批转具体经办人负责查处,实行首问负责制,促使矛盾纠纷的接访、受理、转办、查处、回复等环节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共调处民事纠纷78起,成功率100%,使矛盾全部化解在基层,无一件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四、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乡、村、组户三级建立完善的“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年初乡政府与1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17个乡直单位和企业签订责任状,对责任状的签订也作了硬性规定,必须是“一把手”亲自签,并对村级分为年中、年末两次有乡综治领导小组带队,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各村干部评先评优奖惩主要依据,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当而引发重大事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把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头上。
五、加大投入,开展技防建设
乡政府在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以增长10000元的递增投入综合治理工作中,将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委办公室周主任多次到我指导综治工作,并解决经费xx元用于技防投入,在县政法委的指导下,安装4个红外线探头,其中2个位于街道中心路向社会面延伸,另外两个探头安装单位内部,实行全天候监控,弥补了人防、物防的不足,在今后的五年内将加大技防投入力度,争取单位覆盖面100%,主要街道路口达80%覆盖面以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xx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
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
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镇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