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图书合同(实用3篇)

采购图书合同(通用3篇)

采购图书合同 篇1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签约时间: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快递、物流、空运,费用由供方负担。三、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国际质量体系标准。保证原装正品。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国际质量体系标准方法。

五、包装方式:供方以纸制或木制包装到需方,包装物不回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法:双方协商或按《合同法》。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轴承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本公

司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果是使用不当使轴承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不能单向终止合同。

十、合同生效及有效期限:合同原件或者传真件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采购图书合同 篇2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标的名称:纸质图书。

二、图书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零伍佰叁拾陆元伍角整(¥1270536.50元)

三、中标单位:(乙方)

四、质量技术标准:乙方按中标图书目录供货,并确保提供正版图书。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乙方予以退换;对于发货、数量不足的,乙方予以补齐。所需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五、售后服务:图书保质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所供图书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退换。

六、交货时间:20xx年2月2日前。

七、交货方式和地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书分配方案运送图书到指定学校。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为主验收方,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为监督验收方。在验收中,如图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授权图书接收学校负责签验收单;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相符的,甲方不予签发验收合格单,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报监督验收方备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监督验收方,否则视为违约。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总款的80%,余款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应按未交货部分的合同货款(图书实洋)的20%交纳违约金。

2、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各学校签字的验收合格单给予乙方付款。如乙方提供的图书有质量问题,甲方拒付货款,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货款总值(图书实洋)20%的违约金给乙方。

十一、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和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010-83611745 单位: 单位: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采购图书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2、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数量20xx册,价格25元/册,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总货款在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并入库后5日内采用信用证方式交付货款。

4、交货时间:20xx年2 月1日前交清。

5、交货地点及数量

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一楼物流实训室交货,共20xx册图书。

6、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7、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不得转运。(2)到达站:武汉关山大道463号。 (3)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并且负责卸货的相关费用。

8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开箱合格率达到100%。

(3)供需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货物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保换期。保换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出现任何由于货物本身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调换。

9、包装标准与包装物的供应:按照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产品包装须合适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10、货物所有权自交货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属于乙方所有。

11、检验标准方法:到货验收:抽样检验货物质量及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包括货物数量、外包装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要求。若以现代包装破损和货物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调换,但供方送货的货物如经抽检验收不合格,即算供方违约:供方需按合同金额的10%支持违约金给需方,且需方有权终止。

12、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7)、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各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4、不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否则按违约处理。

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17、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法定代表人:黄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北京市中关路12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电话:9 电话:88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

账号:37897429742984229 账号:294782

签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签约日期:20xx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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