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材料采购合同【汇编三篇】

铝合金材料采购合同(精选3篇)

铝合金材料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在参考国家《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乙方必须提供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经由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验收确认。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将货物送达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边长庆基地施工现场内。

四、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应负责退、换;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须按照原厂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破损甲方有权拒收。

五、质量要求及说明:要求乙方供电线均为津成,并且要求为国标产品,如未能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六、结算方式: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量,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进行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赔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10% 。

八、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交____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合金材料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大灵线施工,需购买东鑫石料厂石料,为了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采购材料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二、交提货地点:山西省浑源公路管理段拌合场 。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材料标准的有关要求。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甲方出具材料验收质量报告,如质量不合格,15天之内,甲方提出异议,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并赔偿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方式,期限及金额乙方凭借甲方出具的收料单据及合同,甲方分期支付于乙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不妥由甲方注册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八、合同有效期限: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合金材料采购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1005000元。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

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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