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合同(精选4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1.1项目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1.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二、承包方式
2.1采用以下 种方式:
2.1.1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所有设备及耗材由乙方提供;
2.1.2包工半包料方式承包,甲方负责 / ,乙方负责 / ;
2.1.3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所有设备及耗材由甲方提供。
三、交货时间及工期
3.1采用以下 种方式:
3.1.1自接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之日算起 天内完成;
3.1.2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1.3其他 。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为 (总价、单价)承包合同。
4.1.1本项目经双方约定:合同签约总价(含税)为: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4.1.2乙方提供 发票(税率 % )。
4.2合同价款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4.2.1工程结算采用以下 种方式
4.2.1.1 竣工结算;
4.2.1.2 进度结算;
4.2.2 合同价款的支付
4.2.2.1 乙方按交货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设备的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及合同金额50%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2.2.3设备安装试运、调试合格后甲方收到合同剩余金额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及5%的质量保函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在质保期内有问题的设备退回乙方调换,乙方无法调换时甲方有权扣减质量保函的保证金;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甲方保留退货及向乙方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4.2.2.4质保期1年,从甲乙双方设备调试验收合格日算起。
五、质量及验收标准
5.1 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物资,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试验,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关单及质量证明文件。
5.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乙双方技术工程师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5.3 如双方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4 如验收发现有质量有问题,乙方负责更换。更换后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5 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5.6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请求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
5.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六、 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 提供项目需求并在现场向乙方交底;
6.1.2 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与周边单位间的关系;
6.1.3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2.2 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承担返工、返修责任和费用,若因工程进度而影响甲方设备及机组运行,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3 安装调试与机组启动期间,厂家安排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调试服务,以应对设备突发故障,以免影响主机运行。若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乙方应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故障。
6.2.4 乙方保证本合同下的改造工程及相关方面已取得专利权,如第三方向甲方提出诉讼或其他关于专利权方面的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诉赔偿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中途违约退货,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7.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7.3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7.4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免费处理,包括运输过程中往返费用,因乙方质量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视情况承担合同签约价的1%-5%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7.5 乙方逾期交货时,逾期一周内,应按合同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两周内,应按合同总额的4%支付违约金,即每推迟一周增加合同总额的2%违约金。
7.6 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7.7 乙方造成甲方工作区域内设备或建筑损坏的,视情况承担合同签约价的1%-5%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7.8 因乙方原因在甲方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10000-100000元的处罚。
八、不可抗力
8.1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尽其一切努力减轻或避免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同时,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将此事件书面通知对方;
8.2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及时重新开始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中止,双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九、合同解除
9.1在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中止,双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9.2在合同期内,如因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不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进行合同价格20%的违约索赔。
9.3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工作未达到验收标准,经甲方多次催促,乙方发生拒工、推脱责任,未能及时按验收标准完成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按本合同7.5条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9.4 由于专利问题导致项目未进行或甲方遭受损失,可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赔偿权利。
十、合同争议解决
1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协商不成,提交 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1.1无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应同时作为合同生效要件;
11.2本合同项目全部竣工并结清工程合同价款后自行终止;
11.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乙方需具备实施此类改造项目的专利资质,由此产生的专利侵权问题与甲方无关。
十二、附件
12.1分项报价
12.2 技术协议
12.3 安健环协议
12.4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12.5廉洁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单位名称 (单 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住所(或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税务登记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乙
方单位名称 (单 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联 系 人
住所(或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税务登记号
帐 号 邮政
编码
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 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 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 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 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 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关于与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为响应贵司党委要求,我单位同意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就廉洁合作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名义向贵司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赠与或送礼(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物、红包、有价证卡等);
2.不以任何借口宴请贵司人员;
3.不以任何理由组织贵司人员参加旅游、消费性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与贵司人员有有悖于廉洁合作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出现贵司相关人员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提出或暗示要求宴请,故意刁难、态度蛮横等作风不端,以及其他有损贵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将向贵司党委或相关领导据实反映报告。
6.
项目单位全称(并盖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大酒店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贵州省。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音响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1、本音响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设备总款人民币:¥310189.00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部设备款优惠后实收:¥270000.00(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5万元作为定金。
(二)甲方装修完工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备货,货到甲方工地,甲方验货付款¥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三)工程全部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000.00.(陆万元整);剩余10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后5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仍需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即竣工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必须按配置品牌,甲方验收后方可安装,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需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结算。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维修保养:
1、本音响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音箱单元三年包换,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最低维修费用及材料成本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三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本音响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音响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与费用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竣工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客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竣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竣工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竣工时间内,推迟一个星期仍然不能竣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注:竣工即指竣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须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置网络与安全设备并安装调试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商生产的全新产品,产品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产品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在按照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
乙方转账账户资料为:
第二条 设备的交付
一、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采用 汽运 运输方式将产品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以下地点: 。
二、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交付地点。
三、乙方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收到甲方货款总额的40%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经甲方核对后双方签订书面的交接单,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在甲方全部支付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 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乙方应自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乙方指定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同时针对甲方的网络情况、会议室等具体情况进行调试,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乙方书面申请项目验收*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超过时限未组织验收的,视为所购设备已经验收合格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承诺按照下列约定为产品提供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乙方提供厂家一年硬件质保(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
(2)在质保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免费技术支持,乙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甲方技术支持申请后 24 小时内达到甲方产品所在地点排除故障。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维护的,甲方有权请其他机构维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建立相应运行维护文档。
(3)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有偿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二、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应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独立使用该系统,完成日常操作和相关维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产品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15 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责任。
二、乙方如有未按时交货、未按要求安装及不履行合同等情况,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所支付款项及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无违约情形而甲方在乙方发货前3日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应予同意,但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 %的违约金。
四、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日内返还所购货物(甲方应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要求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和责任。
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争议和纠纷而支付的必要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 一式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