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采购合同(精选3篇)
1 总则
1.1__________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针对视频监控维修恢复所需设备达成本技术协议,详述了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1.4 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但必须得到买方的认可。
1.5 本工程采用设备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设备标识。
1.6 卖方的工作范围:
1.6.1 提供维修恢复所需的全部硬件。
1.6.2 进行系统检测、设备安装和调试。
1.6.3 提供必需的常用维护指导。
1.6.4 派人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达到系统设计目标要求。
1.6.5 向买方提供系统运行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1.6.6 负责培训买方的专业人员,并使他们能够熟练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
1.7 买方的工作范围:
1.7.1 负责派一项目负责人员,协调所有相关部门,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7.2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必要设备,譬如梯子、云梯等。
1.7.3负责所有社会机关或团体的项目外的收费。
1.8 卖方需对买方环境条件及具体需求进行现场了解。如发生供货与现场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设备调整,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 项目背景
一、项目背景
买方原有监控系系统已投运多年,至今经多次扩建增容。早期建设投运的设备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部分设备老化十分严重,当前只能是勉强应用。现在系统处于半瘫痪运行状态,图像还原率30%,并且图像效果模糊不清,控制功能缺失。现在,厂区内,主办公楼外围,居民小区,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厂区外部分,很多设备护罩已被破坏,护罩内设备损坏。主控系统数据存储空间过小,部分硬盘损坏。
为确保公司安全高效的生产,当前急需修复视频监控系统,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
1、系统的组成介绍:
__________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由视频采集-信号传输-信号分配-信号存储-信号显示-综合控制等6部分组成。
2、主要硬件设备:
摄像机 视频光端机 矩阵主机 多媒体DVR 视频分配器 显示器
3 技术要求
1.系统要求嵌入式数字监控系统(DVR)是集音视频数据实时采集与压缩、移动报警、辅助设备控制、网络远程控制等于一体,数据压缩采用H.264算法,整套系统具有声音与画质清晰、硬盘录像时间长、性能稳定、设置灵活等特点。
l 稳定性高:系统各功能模块互不干扰,协同工作,即便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亦也不会造成原有数据丢失,重新启动后会按照原配置信息继续运行。
l 图像画质清晰:可采用Half-D1格式进行压缩存储,使得不论本地还是远程均可以得到清晰的画质。
l 运行速度快:独特的线程处理技术使得系统在具有了高稳定性的同时仍然保证了系统的流畅运行,相比同类产品,本系统可运行于更低配置。
l 支持移动侦测、和联动报警。
l 支持电子隐形围栏报警输入和输出,可链接报警主机。
l 支持16路视频实时预览与压缩,支持硬件拓展64路输入。
l 视频实时压缩和复合通过硬件完成,不占用CPU资源。
l 支持远程网络传输与控制,支持本地录像的远程回放和下载。
l 全中文图形界面,操作直观,设置方便。
l 灵活的画面分割设置,支持多种画面分割模式。
l 支持所有状态的自动记忆功能。
2.主要技术指标
l 纯硬件实时预览与压缩,H.264算法。
l 音频流标准采用ITU G.726,音频采样率为32KHz。
l 支持Half-D1、CIF、QCIF、D1等格式图像压缩
l 预览分辨率可达450线,回放可达420线。
l 内置自动阻抗适配模块。
l 内置视频优化模块。
l 各路视频采集帧率从10-25帧/秒可调。
l 视频压缩比特率、图像压缩质量灵活可调,录像文件每小时40-160M。
l 支持移动侦测功能。
l 支持预览抓图与回放抓图功能。
l 录像回放支持单画面、四画面同时回放,录像文件可自动删除也可手工删除,可按时间及通道进行检索,支持对录像文件的各种排序。
l 录像播放时支持0.1-7倍速快放,支持单帧向前和单帧向后播放,支持图像放大功能。
l 支持日志记录的查询、打印,支持系统信息查看。
l 多种视频画面分割组合,视频画面位置可随意调节或隐藏。
l 支持云台扩展设置,支持云台的自动巡航和快速定位。
l 支持用户密码管理与锁定功能。
4.施工要求
l 在管线敷设时,应尽量考虑采用单独接地方式,接地点远离强电接地点,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TN-S型三相四线制地线,安防系统地线采用联合接地方式等电位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在系统设计和安装调试时,应采用一点接地方式以避免由于接地电位差而引起的交流电波等干扰。
(1)系统中前端设备安装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2)系统中信号电缆和控制电缆采用专用电缆;
(3)系统中电缆接头制作应符合规范;
(4)在系统控制室所有设备的外壳机箱均应接地;
(5)在土建布局上,保证中央控制室周围20米内无变电站。
l 线路的布线设计和施工应以安全可靠为原则,并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跨越,避开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以便于施工维护。
l 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敷设,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制成。优选金属电线管。
l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l 线缆走线
弱电线路的电缆管道最好与强电电缆的管道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和强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管道两侧。两者间距离应在30cm以上。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要求在穿线前管内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锉平,管口应刮光。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同一工程中相同线路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室外电缆的敷设有埋管、直埋、架空和隧道线缆途径,室外电缆线路的路径选择应以现有地形、地貌、建筑设施为依据,并按以下原则确定:
l 线路应避开易使电缆受机械或化学损伤的路段,减少与其 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
l 线路应短直,安全稳定,施工维修方便。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2.5m;埋入地下宜为O.3m~O.5m。
5.竣工验收及技术培训
1、系统设备选型均为目前先进的品牌产品,全部具有厂家合格证书。系统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以满足安防需要。
2、全部设备及器材由施工方承诺两年保修服务。所选产品厂家在全国各大城市均设有销售及维修中心,切实做到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超过保修期,均可使用户得到良好的终身系统维护。
3、施工方承诺终生技术服务响应。无论何种情况,均做到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尽快排除系统出现的故障。如果用户有特殊情况不允许系统中断,我们可以用相同型号的新设备将出现故障的设备换下来,待修好后再将新设备换回,确保安防需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甲方与乙方共同实施用户人员免费培训。在系统完工开通后,为甲户提供一套对本工程进行优化管理和维护的管理模式和建议方案,并向甲方长期提供对本工程操作与管理的咨询建议。同时对用户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或工程师提供系统培训。由乙方工程师对其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模拟操作培训以及现场操作培训。
5.本工程验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中相关验收的规定,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6.工程项目按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完毕,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文件:
试运行报告;
竣工报告;
系统检测报告;
竣工决算报告;
五.供货清单
名 称规 格 型 号数量单位
摄像机FCB-EX980CP29部
视频光端机接收端SW-1IR6台
视频光端机接收端SW-4IR2台
视频光端机发送端SW-1IR13台
视频光端机发送端SW-4IR2台
视频收发器20__对
一体球机VK93002台
数字电源HX12V15A11部
监控专用硬盘500G1块
监视器21"1台
制表人姓名: 制表日期:
买方: 卖方:
_____________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详见附件),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除外)。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30%(¥: 元);
(二)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总工程款的65%(¥: 元);
(三)剩余5%(¥: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合格后10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达到竣工条件。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甲方代表和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施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一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视频监控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完工,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完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交货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1%。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内,推迟三个星期仍然不能完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附设备及施工费用表明细。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 楼监控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设备设计、安装及调试。
4、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供货明细及价格(详见附表)
三、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产 品质量、生产标准。
2、乙方所提供协议内设备,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3、凡由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灾害(如雷击、地震、洪涝等)所引起的各类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进行有偿维修。
四、工程总造价及其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除外,超出或减少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工程款支付
施工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全部工程款。
五、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5日历天。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六、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并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4.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工程作业。
七、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3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九、验收及使用培训:
1、甲方验收标准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型号、数量,所有设备以厂家出厂技术指标为技术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并能处理常见问题。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十一、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