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业务维护服务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乙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服务范围: 乙方公司内部所有电脑,具体服务项目如下: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络维护、网络维修,保证公司内部局域网络畅通运行。
2. 电脑硬件维护
3. 软件维护(包括系统软件,常用软件)
4. 电脑防毒杀毒
5. 乙方向甲方的故障咨询
6.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为乙方代购电脑配件,但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如有发现,给予双倍赔偿。并保证三包服务期内的正常服务。此服务费另算。
2:甲方对乙方电脑维护要求响应时间:
1、甲方应在乙方电脑故障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乙方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在乙方协助下尽快排除电脑故障
2、甲方每个月对乙方电脑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包括主板灰尘污渍清洁、硬件去潮、硬盘整理、系统维护、查杀病毒、数据备份)
3、甲方在维护期间有义务向乙方电脑使用职员讲解相关电脑使用保养知识,使得乙方避免不必要的人为损失和破坏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电脑故障出现后向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并告知故障情况,以便甲方做出更好的维护计划
2、乙方职员不得故意破坏电脑软硬件及网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维修
三:合同有效期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法律有效期间
四:服务费用及收费方式:
服务费用: 元/台/年 ___台= 元/年(总费用)
收费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即合同签订日付第一笔款项(三个月费用),三个月后付第二笔款,依此类推
五:其它说明
1、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进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余下维护费用不退还。
2、 乙方在电脑出现故障并与甲方取得联系后,甲方未能及时派技术人员上门维护,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余下维护费用。
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分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维护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
车辆抵达任务现场,
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
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
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
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
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
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二、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10月31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承修方):
乙方(托修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机械维修事宜订立此维修服务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二)甲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
甲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返修。
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
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维修单》上载明的乙方拒修项目造成的除外。
(五)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甲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乙方提供协助的`,乙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三、收费条款
此次维修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小写:)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完成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自约定竣工交付之日起满____日仍未验收的,自第____日起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在____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因甲方上述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____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条款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承托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