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购买合同(热门三篇)

店面购买合同(精选3篇)

店面购买合同 篇1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丙方处购买4G智能手机,乙方为此同意向甲方提供优惠购机方案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在丙方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与丙方联合开展的4G智能手机 “和分期(全网信用购)” 消费金融分期购机合约活动。

(一)本协议办理的合约活动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读取活动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有效期同活动有效期:

__________________(读取活动生效日期-活动失效日期)_______________

(三)在上述条件下,丙方同意以与甲方自行协商确认的优惠价格向甲方出售4G 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______________,对应IMEI 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不办理销号、停机、过户、分合户等业务;当客户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的次月1 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已赠送且未使用的赠送话费不予退还、停止赠送剩余赠送话费。

(二)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退还乙方已赠送话费总额.

例:甲方承诺在网24个月及每月话费消费标准100元,乙方每月赠送话费40元,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则赔偿金为10个月*40元/月=400元。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承诺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100元*30%=420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400+420=820元。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脱离乙方网络,并同意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_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若甲方每月话费消费不满__________元(包括因号码欠费后无任何消费的情形),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予以补收。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选择的 合约档次,套餐生效后的次月开始,每月2日乙方从甲方现金账户(不含已开发票的预付费金额)代收甲方和包红包还款金额 元,同时赠送甲方 元话费,赠送的话费不可冲抵红包还款,赠送话费当月有效且不可打印发票。若甲方现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代收未成功,则乙方不赠送话费。若甲方连续超过3个月未按时足额存入需代收的金额,在甲方补足存入每月需代收金额后,乙方可最多回溯补送3个月的话费。因甲方未按时足额缴费导致影响代扣结算,产生的违约金或影响个人征信,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指定的4G 套餐系列资费,并使用4GSIM 卡,并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做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资费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 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 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 获取。

(八)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 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 卡和开通4G 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说明

(一)在甲方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前,甲方对其以优惠价格向丙方购买的4G 智能手机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属于丙方,在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且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手机方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预存或获赠的话费仅限本协议所明确的甲方移动电话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预存或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打印预付费发票,只能打印月结发票的实际缴费金额,赠送话费部分不可打印。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可抵扣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

(三)甲方参与的“和分期(全网信用购)” 消费金融分期购机合约活动中,贷款业务相关规则以甲方在中国移动和包APP中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甲方参与乙方多个活动的说明:

1.如甲方号码原来没有生效的合约活动,可以直接办理本合约活动。

2.如甲方号码原来有1个生效的合约活动,可以办理本合约活动,办理后两个合约活动并存生效,在两个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生效的重叠期内,将按两个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之和收取费用。

3.如甲方号码原来有2个或2个以上生效的合约活动,则不允许办理新的合约活动。如因乙方系统愿意或甲方采用异常手段等原因导致甲方号码成功办理了3个或3个以上合约活动,在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生效的重叠期内,乙方有权利按甲方所办理的所有合约活动的消费标准之和进行补收费用。

四、三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 上网、4G 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后的次月1 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未使用的赠送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返还/赠送尚未返还/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乙方保留上述权利,也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约活动继续生效。

(三)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 手机,购机发票由丙方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以丙方明确为准。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丙三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丙方分别盖章并加盖办理当日乙方、丙方销售网点日戳、由办理业务的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读取活动失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分期(全网信用购)活动告知书-手机类》,乙方或丙方营业员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及其附件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丙方:(签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店面购买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需方在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3标段路基土石方及附属工程的柴油供应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签署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0#柴油、-10#柴油;

2、产品数量:按需方电子汽车衡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3、单价:双方以霸州市中石化公司加油站供应当日挂牌价下调0.15元/升作为结算单价,定价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此单价为供方组织材料至需方储油罐的含税单价。柴油比重换算0#为1198升/吨、-10#为1191升/吨

二、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供方按需方进料通知,按时、保质、保量送达到指定的施工工地储油罐。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由供方组织运输柴油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四、验收方式

1、计量验收:柴油到达需方现场后,需方以过磅方式进行计量验收,在正常磅差±3‰范围内,以需方磅秤重量为准,若超出正常磅差范围,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最后由需方指定的有权收料人员开据材料验收签认单作为对账依据;

2、质量验收:货运到后由需方按国家标准GB252—20_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者,供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供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需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五、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每期支付所结算货款的90%;

2、结算时,供方需向需方出具所供应材料的正式合法税务发票,并将需方的材料验收签认单同时交还给需方,凡无需方签认的材料需方将不予结算。

3、合同约定需方支付货款汇入供方指定如下账户: 单位全称:东莞市加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万江支行

账户: 0050 1000 810

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在运输途中或需方工地卸承运货物时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所发生的赔偿及罚款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根据需方需要,向需方提供全天候的供油服务,确保需方生产施工需要。如供方未按需方要求通知时间供油,供方需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供方所供柴油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机械设备等损坏,供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其赔偿额度不受质保金数额限制);

(4)供方承诺提供壹佰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此质保金可由油款充抵。乙方在支付供方的货款时按以下情形实施:当需方施工前期时每两个月与供方结算一次,当施工进入高峰期时,先扣除质保金,直至扣完后再每月结算油款。质保金在双方无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无息返还。

(5)工地的储油罐所需费用共5万元,其中供方承担3万元,需方承担2万元

2、需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若因需方付款不及时造成供方无法供应时,其责任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执行中的联系方式

1、供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需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霸州市信安镇杨各庄村施工工地制定联系经办人: 手机或国定电话:

八、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需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供方:

店面购买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关开放二级市场的相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已取得座落于 的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己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和土地使用期限转让给乙方。

第一条:房屋成交价

1、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达成以下条件,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总价为¥ (小写),¥ 元整(大写)。

2、房屋售价中包含公共维修基金。

3、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费、个人所得费的由 承担.

第二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购房定金计¥ 元(小写);¥ 元整(大写)。定金在交首付款时转为首付款。

2、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写);¥ 元整(大写)(含定金)。

3、房产交税过户后,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余款¥ (小写)¥ 元整(大写),并与银行放款日支付给甲方。

4、首付款 +余款=房屋成交价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后3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房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物业费由甲方承担,交房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水、电、暖、煤、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物业管理单位对该物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其合法拥有转让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在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担保权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赁合同》和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对转让房屋和物业管理费不存在任何欠缴的款项。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不采取任何对其拥有的该房屋的权利和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时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房款。

2、承担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后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风险。

3、按照法律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即时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资料。

第八条:房屋产权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乙方应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机构处共同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或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甲乙双方保证积极配合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提供全部所需的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有违反,应按以下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5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总房款 20 %违约金,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因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北京市房产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续所需文件后3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返还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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