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协议书(通用3篇)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 投资协议》及《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2.5%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500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10%)×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20__年 月 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 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回购款40%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支付回购款30% 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付清余款 万元。
第四条: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实际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转让款,应每天按照应付而未付的转让款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均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须退还乙方;
(2) 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有权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转让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出具相关文件。
第七条:有关税费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应缴纳的应税款和工商登记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标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万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年月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回购款%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个月支付回购款%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年内付清余款万元。
第四条: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
在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实际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转让款,应每天按照应付而未付的转让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均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须退还乙方;
(2)乙方丧失回购权。甲方有权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转让价格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及出具相关文件。
第七条:有关税费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应缴纳的应税款和工商登记等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甲: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乙: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丙: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上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合同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砖厂,总投资为¥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本合伙协议组成合伙砖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议以举手表达的形式共同决议砖厂的大小事宜,维护砖厂的共同利益。
第三条:本合伙砖厂经营期限为永久,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经营砖厂,砖厂的所有财产(包括砖厂的所属土地和变压器)一律按股份的百分比分配。
第四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砖厂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外两方应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
担的部份。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入伙在任何一方无需向另外两方说明,另外两方也无权干涉。
第六条:合伙三方任何一方出现意外事故或者死亡,其直系亲属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由另外两方按现有资产的百分比进行合并,但必须征求其家属意见,不得强制合并。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处理砖厂的所有资产(包括土地和变压器)按照甲、乙、丙三方的投资比例负担自己的盈亏。
(一)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二)合伙经营的砖厂无法继续经营;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如果砖厂必须处理资产,同等价格,合伙人有优先收购权。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伙三方可以补充规定(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伙三方也必须遵照履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伙人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