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购销合同合集(精选11篇)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供方单位或自然人及住址)
因甲方承建供应质量符合 公路技术要求的碎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碎石为甲方和业主确认的料场加工的碎石。
二、碎石规格:根据 公路(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为 。
三、碎石数量:
1、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乙方供应数量,见附件:《碎石分月供应表》。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减少订货数量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碎石应是质地坚硬、耐久的岩干净碎石,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能,绝不允许含有夹层、风化层、软石和其他杂质。
2、乙方供应碎石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甲方 实验室提供的报告为准。乙方在加工碎石中,应严
格控制碎石中的针状、片状含量及含泥量和碎石粒径,使碎石完全满足甲方承建的高速公路质量要求。
3、乙方碎石必须符合级配范围要求(附件:《通过筛孔重量百分率(方孔筛)》)。
4、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提供试验检测报告,其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碎石单价: 元/m3(或元/吨)。此单价已含资源费、江河管理费、加工费、便道便桥费、上下车费、运输费、管理利润、损耗、各项税金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碎石交货地点为。由甲方专职材料人员在收料场验收,通过收车方或过磅称确定数量,出具由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的“实物收料单”(三联单)。此收料单是双方结算数量和货款支付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对乙方供应的碎石检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购并责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时间:从年月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货时止。
八、结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凭有效收料单进行当月结算。甲方根据工程计量支付情况,递次支付 %,通过转帐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及帐户,余额部份待甲方终期计量支付完毕后天内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或办理现金支付,必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和支付。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影响乙方供货、甲方收货、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导致支付延缓,均不属违约。
十、乙方应对其所属碎石加工人员和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二、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经理部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双流县花月东街16号 住址:(单位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电话: 电话:
注:1、乙方如系自然人,应复印其身份证备查。
2、本合同格式可用于签订采购基层碎石、矿粉、油路碎石、沙、沙砾石等合同。
供方:
需方:
由于莞惠城际轨道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需购买碎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经确认属合格产品,过磅计量。
三、结算方式:
1、需方人员开具的正式过磅单并由过磅材料员签字为准,每月25日结算一次,供方同时提供合格税务发票,需方按结算料款得70%拨付资金。如因需方业主资金不到位而导致供方资金不能按时约定支付时,资金按拨付日期可适当后延。
2、余款待路基工程结束并由业主全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清。供方垫付的所有资金,需方均不承担任何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按需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需方随时对原材料抽样检验,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及铁道部质量体系和技术指标要求。
2、需方将对供方进入场内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如供方提供的'材料经需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需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如需清除退场,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情节严重者对需方施工造成相关的损失或影响者,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以适当的罚金作为补偿。
五、进度要求:
需方需提前十二小时向供方提供用料计划,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计划及时将材料组织到位。如不能满足供方的用料要求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由供方承担不能及时供应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需方应积极、主动与供方沟通联系,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供方运输途中发生罚款及一切机械,交通、自然及人身事故均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的时间、数量及时间组织进料,如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供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不正当欺诈手段,如发现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10%作为罚款。
6、送料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指挥,送料车辆严禁插队、堵塞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如有违反需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在资金结算时直接从财务扣除。
7、供方应教育司机遵守民俗风俗,如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采购数量暂定商议,最终数量以需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实际使用为准。如需方最终需用数量超过本合同数量时,除双方另有协商外,仍按本合同执行。
9、本合同截止日期:本合同将于此工程用料需求量满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无特殊原因或因供方能力供不应求时)。
10、本合同碎石采购单价在供货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引起的全国普遍性价格变化,并且在合同履行隔月以后可以对采购单价进行协商调整,协商期间,供货单位必须按需方要求供货,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欠款作为违约罚款。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七、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需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 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2、 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七、 违 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 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职责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2、 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七、 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 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计价,每立方米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立方米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2、 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 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
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七、 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供方: 需方:
由于莞惠城际轨道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需购买碎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经确认属合格产品,过磅计量。
三、结算方式:
1、需方人员开具的正式过磅单并由过磅材料员签字为准,每月25日结算一次,供方同时提供合格税务发票,需方按结算料款得70%拨付资金。如因需方业主资金不到位而导致供方资金不能按时约定支付时,资金按拨付日期可适当后延。
2、余款待路基工程结束并由业主全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内付清。供方垫付的所有资金,需方均不承担任何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按需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需方随时对原材料抽样检验,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及铁道部质量体系和技术指标要求。
2、需方将对供方进入场内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如供方提供的材料经需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需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如需清除退场,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情节严重者对需方施工造成相关的损失或影响者,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以适当的罚金作为补偿。
五、进度要求:
需方需提前十二小时向供方提供用料计划,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计划及时将材料组织到位。如不能满足供方的用料要求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应由供方承担不能及时供应对需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需方应积极、主动与供方沟通联系,保持道路平整畅通,。
3、供方运输途中发生罚款及一切机械,交通、自然及人身事故均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的时间、数量及时间组织进料,如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供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不正当欺诈手段,如发现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10%作为罚款。
6、送料人员必须听从需方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指挥,送料车辆严禁插队、堵塞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如有违反需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在资金结算时直接从财务扣除。
7、供方应教育司机遵守民俗风俗,如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采购数量暂定商议,最终数量以需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实际使用为准。如需方最终需用数量超过本合同数量时,除双方另有协商外,仍按本合同执行。
9、本合同截止日期:本合同将于此工程用料需求量满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无特殊原因或因供方能力供不应求时)。
10、本合同碎石采购单价在供货期间原则上不做调整。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引起的全国普遍性价格变化,并且在合同履行隔月以后可以对采购单价进行协商调整,协商期间,供货单位必须按需方要求供货,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欠款作为违约罚款。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七、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需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招标评选,选定乙方为甲方承建的郑焦城际黄河桥工程用碎石合格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约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就郑焦城际黄河桥工程四分部碎石供应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甲方承建的郑焦城际黄河桥工程需用的部分碎石。
第二条、 规格:
1、粒径为5 mm至10 mm。
2、粒径为10mm至25 mm。
第三条、 单价:39元/吨。此单价已包括产品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含卸费在内所有费用的单价,它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资源税在内的一切税金)、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及其它所有组织材料进场发生的费用。合同总金额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双方再次确认,以上单价在本合同期内不调价(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数量
1、本合同总数量暂定为5万吨,甲方有根据现场施工变更和乙方供应情况调整此数量的权利。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2、货到工地后甲方过磅验收计算数量。
第五条、质量要求
供方供货前应把样品送需方封存,乙方承诺在供货过程中其质量和规格始终与样品保持一致,否则乙方应承担拒收责任。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交涉质量问题,如有质量争议由乙方指派的专人解决,收料人员不对运输司机进行质量交涉。
供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1、《客运专线预制梁混凝土暂行规定》。
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xx]160号。
3、同时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第六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20xx年11月1日至工程结束。供应过程中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供《月度工程材料需用计划表》,计划表中应列明本月供应数量。紧急情况下,甲方最少提前2天向乙方提出供应计划。
2、交货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詹西村郑焦城际黄河桥项目部四分部搅拌站施工现场。
第七条、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20日,凭甲方签认的过磅单(收料单)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开据国家税网可查询到的正规发票,确定债权债务,如乙方开据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乙方货到工地并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甲方视工程计量款情况支付乙方货款。
3、乙方垫资材料款不低于200万元。
4、甲方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支付货款,乙方在接收货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有乙方财务公章的此次货款收据,以证明乙方单位确实收到甲方的货款。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定后,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违约与索赔
1、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2、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或无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供应,并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供应成本、工程、工期损失的赔偿责任,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直接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双方履约完毕后自动解除,或经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除合同,除此以外双方均无权自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招标简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月度工程材料需用计划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双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上述有效文件如与合同条款相违背,应以合同条款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合同评审记录表
供方:
需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认合格产品为接受。
三、结算方式:
1、供方送货量达到需方碎石量为结算一次,供方按照结算单签字后付款
四、质量要求:
2、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技术指标要求。
五、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本合同截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考虑到下列因素:
1、河南省及全国范围内整治超限车的行动大规模展开,各大公路对重车的检查及超限车的处罚大大加重,对砂石料的运输成本造成很大影响。
2、梁场打梁用碎石质量要求严格,外观上不能有风化石,粒径必须为打梁配比要求的5-20mm,并且满足压碎指标≤10%的试验要求。
第一条、标的物:中铁大桥局集团一公司郑焦城际黄河桥项目部四分部工程所用部分碎石。
第二条、规格:1、粒径为5 mm至10 mm。
2、粒径为10mm至20 mm。
第三条、 价格:调整为48元/吨。
第四条、乙方确保每批材料均为约定料场产品,并随车附带出厂证明。 此补充协议仅在原合同基础上修改,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供方:
需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认合格产品为接受。
三、结算方式:
1、供方送货量达到需方碎石量为结算一次,供方按照结算单签字后付款 四、质量要求:
2、供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满足需方对路基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需方业主文件规定、国家技术指标要求。
五、其他约定:
1、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设计要求,技术章程,行业标准,提供合格产品。每次供料由需方提供用料数据,供方负责落实,对不按计划供料需方不予承认。
2、本合同截止日期: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碎石用料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供应的碎石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乙方须加强质量控制,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甲方要求的碎石规格、类别、用途必须与标准一致。
二、乙方为甲方确定的唯一碎石供货单位,所供的碎石规格为0-5、5-10、10-16.5、16.5-28(单位mm)。
三、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建好堆料场,货到工地由甲方收料员( )验收、过磅、签单,乙方凭签收单据到甲方进行结算;乙方保证按时供货,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所需的碎石品种及数量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所需进行供货。
四、结算方式与付款:
1、结算单价:______元/吨(不含税单价),以上单价为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的价格,包含运费。
2、付款方式:乙方送货量达到______吨碎石结算一次,甲方按照结算单在结算后三日内付清货款;以后每送满______吨结算一次,以此类推,双方均不得拖延。
五、违约及其他
1、如甲方延误支付货款超过 天,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损失,并可要求甲方每推迟一天按照_______元/天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因甲方付款延误造成乙方供货不及时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付款手续,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同时甲方不得另行寻找供货商送货;如果甲方另行选择其他碎石供应商供货的,必须先把乙方货款付清,方可与其他供货商达成供货协议开始送货。
3、乙方不得提供与甲方施工生产不相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碎石,甲方要用的碎石,乙方必须严格按配合比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本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应在二个月内将乙方的全部货款付清。
5、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