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砖购销的合同(精选11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第一条建材材料名称:
1、规格型号:
2、数量:
3、单价: 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砖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第四条供货期限: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_5_%的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方)
依照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就 粘土标准砖购买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红砖GB5101-20xx和施工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
按需方计划,货送需方 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装卸等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车及堆码好的一切费用。
五、物资验收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
货在工地后,经供方派人堆码整齐后双方现场点数,由需方指定专人在送货单上签收,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六、物资的包装要求、包装的供应和回收:_______________
无。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组织货物进场,因供方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应按时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
遵循协商、调解、仲裁的解决程序 ,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如供方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支付仍按合同第七条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需方执四份,供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货款两清之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第一条
建材材料名称: 1、规格型号: 2、数量:3、单价: 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砖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第四条
供货期限: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
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 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_5_%
的滞纳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需方(全称):
供方(全称):
签订地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中铁五局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需用水泥标砖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质量要求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合格水泥标砖。
三、物料供应地点及方式
供货方负责将水泥标砖按时送到需方工地(贵阳逸都国际项目部)指定地点。
四、验收记量方法
需方采用现场清点,不合格水泥标砖,需方予不计量。
五、物料需用计划的提交及供应
本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前20日向供方提交水泥标砖的需要时间、数量,供方应按照需用时间及时组织货源并按时进行供货。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按每块大水泥标砖0.34元每块,小水泥标砖0.24每块,当市场价格变化时,供需双方皆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共同协商。如一方不予接受,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价格为供方运输到工地的价格。
七、物料货款结算方式
供方按照需方需用计划要求,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验收合格,在每月1日结算上月所供货物,结算后30日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70%。以此结算方式,余款30%供货完毕工程竣工后支付完毕。
八、其他事宜
1、需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送货道路的畅通安全,以便送货车辆能够按时顺利进入料场;送货车抵达工地后,需方协助供方及时进行卸车。
2、本合同如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即时生效,合同责任与义务完成并结清经济往业后即告终止。
5、提供合格发票。
需方(章): 供方: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水岸雅居”工程已进入主体砌筑阶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水泥轻质空心砖。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完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空心砖的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注:最终按实际发生购销总量进行结算。
二、空心砖的质量要求:
空心砖的强度为
三、 结算方式:
1.当空心砖总量供应到50%,双方协商进行部分结款。其余材料款待到20xx年底支付完毕。
2.损耗率;货到现场落地码放完成、按实际损坏量计量。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四、其他要求: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五、违约责任:
空心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因延误供货造成甲方窝工所形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以上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署日期: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水泥: 2.河沙: 3.加气砖:
三、交货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 交货周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发货。
四、货款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押金壹万元整给乙方,待该项目所有材料供应结束,货款结清后,该订金需全额返还给甲方。
2.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约定每月28日为双方结算日,甲方于结算日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日前交易的款项,结算日后交易的款项于下一个结算日结算。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需妥善保管货品,且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过程中产生的额外用。
2.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10%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前2日通知乙方备货,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导致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该批退货货款的10%为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E-mail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购货单位(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购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邢台市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
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的发货时间为准。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时间段付款的办法进行分阶段付款。货款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提出书面异议并出具处理意见,在验收完毕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产品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
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间付款,甲方亦可拒绝提货。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
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办人: 代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地址: 地址:
户名:开户行: 帐号:
日期: 日期:
需方:
供方:
一、供收货地点、时间及运输
1.供货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博世水泥砖厂
2.收货地点:
3.供货时间: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方式。最终的运输方式,根据买家实际情况采用其运输方式。运费一般由供方提供。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每十万块水泥砖结算一次,当月不够十万砖的于下月10号前对帐付款。现金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三、责任及权利
1.供方对其供应的水泥砖产品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协助需方提供运输、使用服务。
2.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对水泥砖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两天内通知供方,会同供方到现场分析研究,并由供需双方对有关质量进行确认。
3.买方应协助供方提供水泥砖产品使用技术资料反馈。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名:供方代表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
六、 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其款项在全部主体工程封顶后7天内付清。 吨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水泥每 吨凭甲方的收货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要提供厂方发票。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付货款,逾期货款按月息 利息计息。计息超过两个月后如仍未能付清货款也可用房屋作抵押。
七、 其它:
1、 乙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行负责处理外,还要陪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八、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署地: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水岸雅居”工程已进入主体砌筑阶段,甲、乙双方
经协商达成一致。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水泥轻质空心砖。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完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购销合同。
一、空心砖的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注:最终按实际发生购销总量进行结算。
二、空心砖的质量要求:
空心砖的强度为
三、 结算方式:
1.当空心砖总量供应到50%,双方协商进行部分结款。其余材料款待到20xx年底支付完毕。
2.损耗率;货到现场落地码放完成、按实际损坏量计量。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四、其他要求:
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五、违约责任:
空心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因延误供货造成甲方窝工所形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以上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应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