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精选14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关安装专业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分包范围和内容及分包形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围和内容:
(1)、施工蓝图范围内[消防除外]的所有水、电等安装工程(弱电仅包括洞口预留、线管、线盒埋设),包括所有的管路预埋、洞口预留。
(2)、甲方直接下指令或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4)安装工程结算、资料整编。
4、分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机械、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 合同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等所有的安装项目同步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______元/天的罚款。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程质量以《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__及配套的水电现行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验收。
2、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监理方及时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4、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乙方无条件免费返工。
5、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______年,保修起始日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单位工程竣工日算起。
6、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乙方现场安全施工要求为:乙方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配备兼职安全员与专业电工,保证安全无事故。如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遵守机械使用规程,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合同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造价暂为: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本工程乙方根据甲方和业主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签证计算工程量,按照______安装消耗量定额、现行价目表及相关配套取费文件以及总包合同的结算办法计算工程造价,结算总造价下浮______% 即为乙方结算价款。
3、甲方的设计变更及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按变更单增减数量计算,计算方法同本款第1.2.3条规定。
第六条 工程量计算及付款
1、乙方每月该工作量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对乙方未经业主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
2、工程款拨付按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若甲方出现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则可能出现相应程度的延期。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______% 。
5、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质量保修金的______%,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______%。
第七条 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在正式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等),报甲方认质认价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2、本工程的材料质量须经甲方验收认可,乙方向甲方提供实物封样并提供各种质保资料,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经甲方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八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负责该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
(2)开工前将施工图纸 壹 套交于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及其他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施工机构,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其费用包括在结算造价下浮中,不得对乙方另行计算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5)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场地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处罚。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及工人住宿房至少两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主体封顶后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要接受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管理。乙方必须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施工。
(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书面汇报下月施工前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有足够、固定的人员,确保工程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两套原图纸给乙方,乙方不够需要的,自得复制(但不得提供给他人),费用自理。
(7)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
(8)乙方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乙方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得使用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工。
(9)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拒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乙方应与本工程其他发包方积极配合,施工中因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监督与检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级与监理、业主方发生联系。
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乙方应按时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乙方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导致工人申述甲方及政府部门,甲方有权按乙方制定的工资标准先垫付,该款项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约定负责人管理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工期严重滞后、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补充工程量签证给乙方,乙方不得与业主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2、如若乙方施工未达到业主、监理、管理公司的质量要求,遭到业主、监理、管理公司三方退场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产值的______%结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
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第十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0.2、预付款回扣方式:无
10.3、进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0.4、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认可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90%时,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余下的%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满1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条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说明。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向造成资金风险的甲方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10.8、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2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如主合同规定保修年限超过建设部规定,执行主合同规定)
1.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予维修或不按照约定期限维修,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总承包合同终止
13.1、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则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4.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节能环保协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协议》、《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告知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签订。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项目的资金和付款情况、场地设施、实施条件等相关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与本项目业主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甲方支付竣工结算价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保修义务)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双方分别保存。其中: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乌兰木伦湖南岸住宅小区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发泡剂、防裂剂、外加剂等,人工,专用机械,工机具等,还包括发泡混凝土加工制作、运输、浇筑、地面找平)。
4、 甲方应提前对需要施工的楼面进行地面清理,垃圾清运,施工测量放线等,且应保证乙方施工的连续性。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测、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7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 合同工期:楼于20xx年6 月 18日早开工。至20xx年 6月 26日竣工,共8个日历天。各方核验、验收、签字的时间不包括在工期内。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计算,按天累计。
4、如遇有下列情况,乙方报请甲方按停工时间延长工期:每报停24小时延期一天。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或原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停工时间累计24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F、 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证不了乙方连续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计24小时以上。
第三条:质量
1、 本工程的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2、 主要技术要求:
A、 楼地面垫层厚度40mm-60mm面层进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负5mm,建筑标高1m线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为1.04m;
B、 密度等级:B07,干表观密度≤730-800㎏/m ³,抗压强度≥3.0mpa
C、 施工范围: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以外的所有房间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交底为准)
D、 乙方所做的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成品后不得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打垫层时粘在墙面上的污染物乙方必须铲除干净。
E、 乙方所做的垫层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必须按400Kg水泥配
400Kg砂子的配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增减水泥用量或随意增减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预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赔偿。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四条:环境安全
1、 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2、 乙方应识别施工工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员或其他班组施工人员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发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全交底。
6、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7、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五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单价:元/㎡,施工面积按计算。注: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单价包死,如调整施工方式、质量标准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调整合同价款。
3、上述计价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税金。
4、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除水泥、砂子、水、电外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水泥、砂子、水、电以外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原则
按实际施工部位的图纸计算面积结算,单价按/㎡计算。(扣除墙体、卫生间、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积。)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1、 整体工程完成总量的50%时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10日内办理结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1、甲方任命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3、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它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比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3、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4、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6、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部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8、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付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不负连带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
12、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后生效。
13、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等进行技术复核。
14、乙方应按规定制作发泡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
15、乙方应全面贯彻,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6、甲方将A-18-01#、04#、06#、07#、09#、10#、11#楼地面发泡混凝土垫层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进度要求,即甲方具备两栋或两栋以上楼施工条件时乙方则必须具备两套设备和两个班组在两栋楼上同时做发泡混凝土垫层的条件,如果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其它施工单位或增加其它单位施工;如果乙方对此不满意拒绝继续施工,则甲方对乙方结算时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结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修复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停工退场,甲方应结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楼用发泡混凝土施工完后发现用发泡混凝土打楼垫层有质量缺陷,甲方改用细石混凝土施工楼垫层,则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楼部分)自动解除,乙方退场,甲方重新安排做细石混凝土的施工队伍。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二、本合同专用条款;
三、本合同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工业新区(太原市阳曲县)修复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共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现场指令执行)。日2.2、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工期可顺延。
2.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顺延:
a、因不可抗力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无法按进度计划进行;c、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须满足单位工程优良率对发包方的承诺。第四条合同造价及计价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合同价格不因材料价格
上涨、人工费上涨、市场行情变化等任何原因调整。元/吨,从加工场地运输到安装现场喷砂除锈喷吐油漆350元/吨(油漆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总计:2190元/吨。懔条安装元/吨,螺栓具体单价明细见钢结构综合单价表)。施工材料损耗率损耗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大于3%,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办理退料或按市场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综合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之任何市场浮动与价差、机械费、材料搭接、损耗费、机械进出场费、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临建设施费、水电费、环境保护费、办理通行证费、环保证费、施工过程中资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缴政府部门各类规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且充分考虑一切施工因素和风险、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风险。
4.4、上述单价包含水电费。如施工中发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场价(暂定180元/天)执行。
4.5、乙方在签约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为由提出调整价格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领用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含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等)预算数量。
5.3、乙方负责编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预算和材料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运输至乙方指定场所,乙方负责卸车并负责保管。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利用边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预埋件的钢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计算。
5.6、现场构件安装发生水电费按计量计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质量自行负责测试检验。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本工程乙方负责签收人员为5.9、双方确认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任何承诺及批准,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乙方驻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权人签署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纪要、签证、承诺、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均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乙方一概予以承认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更换,乙方通知甲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在开工前15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2套。
8.2、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8.3、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请。
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7、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8、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8.9、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生活设施。
8.10、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
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环保与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3、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送配至指定的现场开关,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
9.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须检测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内),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环保与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
9.6、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补偿。
9.8、乙方队伍进场前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和原件扫描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55周岁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应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等相关事宜。如乙方不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的,若发生意外伤害、伤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报表、质量报验资料、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9.12、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9.13、乙方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及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9.14、对于甲方告知乙方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的情况,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由此给业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乙方应避免因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承包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甲方(分包方):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全部操作工序。
内容包括:定位放线、材料检测、材料复试、施工、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水电费、税收、管理费、协调地方关系费等。交工时应提交完整技术资料四套。所有试验均由乙方负责(具体试桩数量以不小于图纸说明为准),所发生的试验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桩基工程验收合格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1、承包价格: m,此价款为含税价款。工程量为,合同价款为 153888元。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除图纸发生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合同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合同单价综合考虑了桩长及各类地质情况等因素,无论实际施工中遇到岩石、各类土质、砂石或者地下水,均执行此单价。结算时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人工、材料、机
3、本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内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二次搬运费、机具工具费、劳保费(含安全帽)、施工生活水电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应计取的全部费用。(桩基础施工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交与发包方所需全部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清理、材料分类码放及挂牌标示等管理费用;国家性重大会议和活动、自然气候与不可抗力、学生高考期间限制造成停工窝工的费用;必要的开会学习教育费用;正常情况下的停水、停电而发生的停工窝工的费用;机械操作、测量放线;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费用;工人吃、住、行的费用(承包方的临设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中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现场目前状态下的各种情况及不可预见因素;综合单价也包含承包方预期的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支付工程款需提供正规发票所需支付的税费;承包方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承包方自行清理并外运,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4、工程量结算方式:按图纸设计有效桩长+0.5m空桩计算,本工程单根桩长为10.5m,共229根桩,总长2404.5m,除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不再调整。
四、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质量: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的,由承包人返工维修,到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为止,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第一天桩基进入工地为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必须在 10 天以内完工。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方从进场施工至完工验收期间,所有人员设备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现场材料、机械、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时,按现场文明施工条例进行违约处理。
五、施工管理:
1、在施工前,乙方认真熟悉图纸及施工规程,明确施工程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
2、乙方提前编制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乙方确保一次验收。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完毕待试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60%,乙方交付甲方全套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剩余20%待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增强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质量,经过对乙方的资质审查,确认乙方具备承担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的 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_ _ 。 工程内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下调,同时,按附表单价对应调整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甲方视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况,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2、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暴乱、骚乱,地震等。)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5 ‰进行赔偿。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 (¥ );(价款项目见附表1)
第五条 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类损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的全部分。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 %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工程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
工程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完工工程数量进行核实确认。
2、支付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工程结束后,甲方及时向业主申报工程量,在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14天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计量资料编制工程费用结单,向乙方支付甲方从业主方获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留 5 %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 1 年满后,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条 材料供应
甲供材料
1、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协议工程所需的对工程质量、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 (如钢材、支座、锚具、水泥、砂石、火工产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产计划及时提交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统一控购,并按乙方实际领用数量以价拨形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费用。甲方统购材料和单价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单》注明的为准。
2、甲方负责供应本协议附件《甲供材料清单》中注明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领用制度办法有关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后领用并负责搬运、保管;乙方实际领用的甲供材料费用在每月结算给乙方的工程材料包干费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总数量至少不低于该材料设计数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额的材料数量,仍由甲方负责供应,供应单价可根据市场行情另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材料包干费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卸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协商确定。
4、为确保本协议工程施工进度,对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关材料供应计划并报送甲方审定。
5、甲方供应的材料,一旦经乙方办理手续领用后,所领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费、丢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购或外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一经发现按外购或外销金额的两倍予以处罚,并从乙方当期材料包干费中扣回;乙方自购材料用于本项目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需临时电力线路和用电计量器具,并承担相应费用。其生活、生产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自备相应台套的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以保证电网停电时能继续进行本协议工程的连续施工,并承担费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采供,鉴定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还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及试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 施工机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机械及机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机械及机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组织进出场且必须确保性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经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在退场前应报甲方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场。
第十条 工程质量
合格率100%.优良率95%,质量评定的标准以国家或者行业和业主(发包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施工报酬。 3、审核乙方施工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手续。 4、提供图纸或技术交底资料,按照用料限额供应施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材料。
5、指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环境保护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及监督。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器具,并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对本合同 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内发生人身伤亡和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遵守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4、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或配合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或其它技术资料,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及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承担因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除质量保修条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工程价款后自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 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六、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一次性验收合格__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
14.合同总价暂定 157830 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 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_70_%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为 5 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九、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总包人):
乙方(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桩(含基础桩及支护立柱桩)
1.4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机械、人工、燃油、挖运施工现场道路及平整场地等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合同价款
2.1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工程暂定总价: 元(具体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基础桩与支护立柱桩采用包干单价形式
2.3结算方式:以承包人现场实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开工之日(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起 天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受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系;直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凭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责任,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除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 5% 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贰份。工程承包单位(盖章) 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分包人(签字):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绣前程3~5#楼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32层
4、建筑面积:
第二条 乙方专业分包资质及施工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
发证机关:
2、乙方现场总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质检员为:
乙方现场安全员为:
乙方现场木工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钢筋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砼施工员为:
乙方现场泥工施工员为:
3、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资格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将复印件存放甲方,并向甲方项目部提供进场管理及施工人员花名册。
4、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是18至50周岁的身体健康、有专业上岗证的工人,进场工种和人数每栋为:装饰抹灰工 X 人;杂工为 X 人;乙方应根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至少5名,其中现场总负责人1名,质检员兼安全员1名,专职施工员1名,乙方专职人员进场试用期为 15 天,经甲方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专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开现场时必须得到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扣款200元/人.天,未配置专职人员扣款3000元/人·月。
5、乙方驻现场负责人不得有少于85%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自有施人员。 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特别是带班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各工种主管。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部核实、存档。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其所提供名册人员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 200元/人 的罚款。
6、乙方不得以不可避免的原因(如农忙、节假日等)减少劳动力、延误工程进度等,否则甲方按实际进度应增设人数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 300元/人 的罚款。
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8、以上罚款由甲方财务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三条 分包方式、分包范围、具体承包内容及要求:
1、分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2、分包工程范围: 图纸所示的全部土建装修工程(不包含防水工程、楼梯栏杆阳台栏杆安装工程、内墙仿瓷涂料、外墙涂料、门窗安装工程):斜坡屋面工程(含坡屋面清扫、水泥砂浆找平层、细石混凝土刚性层)、外墙挂网、外墙刷浆胶、外墙抹灰、外墙分格、外墙安装水线条、外墙上所有线条抹灰、翻跳板堵脚手眼;内墙挂网、内墙刷浆胶、内墙抹灰、厨卫内墙贴面砖、室内天棚抹灰(含楼梯天棚抹灰)、室外天棚抹灰做滴水线,室、客厅、走道、书房水泥砂浆整体面层,楼梯水泥砂浆整体面层、阳台雨棚空调板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外墙变形缝屋面变形安装、架空层细石混凝土地面(含土方整平夯实、混凝土垫层以及整体面层);厨卫地水泥砂浆整体面层;下沉卫生间水泥砂浆找平层、填1:6水泥炉渣、捣40厚C20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室外散水、楼梯栏杆阳台栏杆护脚混凝土模板、坡道、排风道与结构层之间的孔洞吊模捣混凝土抹灰、竣工验收前楼内垃圾清理等等,包含主体结构验收前的整改(及主体结构细部没有完善的位置),各种管道洞口修补、楼层清扫及收尾工程。。
3、工期要求:装饰工程工期25天。
3.1乙方若拖延工期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0元。
3.2甲乙双方在确定装修工程完工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防洪排涝、台风、高低温天气、停电、停水及节假日等因素。
3.3乙方在进场后的第二天向甲方递交切实可行土建装饰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一份。
3.4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以及建设方、监理的监督和检查。
4.质量管理
4.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达到甲方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未达到质量目标竣工结算中扣除质量违约金 5.0 元/m2。
4.2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甲方技术交底的施工方案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及验收。
4.3验收流程:班组自检(填报自检记录)→班组互检、交接检(填报互检记录)→项目部质量组验收(填报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
4.4当上述验收流程中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项,均必须进入整改程序,上一道工序未验收通过,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5整改程序:每道工序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质量组成员必须跟踪监督,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坚决要求整改,首先口头警告,未达整改效果时,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定整改责任人(班组长)、定整改内容、定整改部位、定整改开始时间、整改完成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项目部将按相关条款扣除质量违约金 5.0 元/㎡。当连续下达2次《整改通知单》仍未完成整改的,项目部有权勒令该施工队伍退场,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的50%予以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
4.6、因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凿打或材料浪费等,乙方须承担所有费用。
4.7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措施经建设方监理确认后,乙方先做施工样板或样板间。具体施工样板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交房标准间(包括地坪、墙体粉刷套白、厨卫墙面抹灰);
2)屋面瓦做一个单元;
3)露台地砖做一个单元;
4)外墙抹灰做一个单元;
5)样板及标准间经建设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如未做样板就进行大面积施工,且质量标准没有达到规范及建设方标准时,罚款1000元。
5.材料设备管理
5.1施工机械设备:除塔吊、砼搅拌机外,乙方负责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中、小型机具设备,手推翻斗车、振动棒、蛙式打夯机;胶桶、安全帽、照明灯具、电线电缆、施工用电三级配电箱至终端电器设备等;施工必备工具和用品、粉尺、搓板等;所有机具设备进场,必须是合格产品;旧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油漆,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达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将派专人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5.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甲方根据定额含量对乙方所用的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如果超出定额含量将按市场价的1.5倍进行处罚。
5.3、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若有损坏全额赔偿。
5.4、乙方应对自带材料、机械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丢失、被盗或变质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保管费已含于各部分单价内,不再计取;
5.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领料员,且具备签字认可权,其授权委托书必须在进场前三天递交;乙方在领用材料、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原后核实领用量并签收;
5.6、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错误使用等发生丢失、损坏或浪费等,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7、材料用量按图纸用量,依据广西自治区20xx年定额核算,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材料消耗的节超进行奖罚,材料节约,甲、乙双方按7:3(甲7乙3)分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不得发放材料节约奖;材料超耗(实际材料消耗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消耗量),乙方结算按当月的采购价乘以材料超耗量退赔甲方或扣减工程款;
5.9、所有机具设备进场,必须是合格产品;旧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新做油漆,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达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将派专人进行检查、维修及保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5. 9、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上规范操作、正常保养,否则引起的非正常损坏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等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5.10、施工用电设施:本工程采用TN-S、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系统配电,甲方负责自配电房至现场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的配置及管理,乙方负责分配电箱至设备端配电设施的配置及管理,配电设施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
4.2提供施工用电 施工用水;
4.3提供塔吊两部、混凝土搅拌机二台、砂浆搅拌机二台;
4.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控制线)、50cm线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甲乙双方交接完毕后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
4.5提供复印建筑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变更文件;
4.6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须配合甲方其他工种工作,还包括为完成本施工任务所要进行的其它工作内容、现行广西自治区建筑工程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甲方施工现场交底的分包施工内容(不产生计时工)。
5.2乙方负责所有的施工期间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以及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相关工作内容(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乙方领用按进价扣款)。
5.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按甲方指定部位的道路硬化;
5.4乙方施工所涉及到施工机械安拆及操作用工(含搅拌机操作用工),楼层清理、成品保护、清洁卫生等。
5.5按甲方提供的楼层标高控制点严格控制标高,按甲方提供的控制线完成全部防线工作,测量放线配合用工,搭拆木工机械棚用工;
5.2 其它应扣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扣款、甲方开具的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类罚款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生活水电费(生活水电费现场接表计量,水费按 2.52 元/吨 、电费1.0元/kwh(度)单价计算,减处基本标准每人每月用水量1吨、用电量1度)等。奖励:甲方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开具的经双方认可的各类奖励。
6、竣工结算
6.1乙方分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并附相关竣工资料,如经甲方相关管理人员评价签字的竣工证明验收单、经项目核定的阶段完工结算书、相关奖罚通知单、奖励通知单等报甲方项目计划员审核,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报甲方工程计划中心审计部终审。
6.2对于审核人员和审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款要求的任何清单、单据、工单等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员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资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按下列比例付款。
1.1全部土建装修工程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支付工程进度款。
1.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退场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5 %。
1.3 保修金为工程总价款的 15 %,保修时间为 1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工之日起计算, 1 年内若无工程质量问题,期满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付清余款;
1.4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维修时,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时乙方另付。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为了保证本合同各项履约指标的有效实现,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乙方每次领取工程款时,必须出具工程款收据和工人工资签字单,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人工工资,其余款支付给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
3、若乙方未达到现场劳务用工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并按所发生费用的1.5倍直接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高单价或另外补贴,否则不予结算。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金
1.1乙方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前7天内将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3 万元(大写: 叁 万元整)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将本公司未付予乙方的其它项目的结算款转入本工程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用于支付乙方可能发生的无法满足本合同履约指标的违约金;
1.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若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发生违约情况,则按约定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情况,则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违约责任
2.1因甲方施工人员指导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时,应在结算前拾天内通知乙方,至结算期一月后仍不能支付劳务费,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达成新的解决办法,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退场理由,并通过法律诉讼追索拖欠的劳务费及损失赔偿费。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人员未按甲方指定时间及人数进场,由此造成延误工期,按延误天数 500 元/天进行赔偿,赔偿金从乙方后期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指定进场时间一周内仍未进场,甲方确认乙方无履约能力,可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3.2 根据甲方进度安排,乙方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在5天内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视同乙方无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将直接对未完工程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发包,乙方无条件服从,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予以结算;若受到乙方阻拦一切经济损失,并对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单价组成表的单价计算工作量)仅按50%予以结算,履约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交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置。
3.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损失其工料损失费用,甲方还可以按延工期情况扣除费用,其标准按甲方与业主合同工期延误处罚金额。
4、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或甲方确认乙方无履约能力,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 乙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3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4.4 出项重大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或法院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人员若万一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者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膳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和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2、若因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规定之情形,终止合同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书》,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民工保证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 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 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以 米为节点,付施工量总价的70%
3、余款待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甲方指定 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